【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在陕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关注陕西#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精神,今年我省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为专项计划)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报考条件
(一)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下达到陕的国家专项计划将在《2022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编》中公布。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已参加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地方专项计划由参加我省本科一批录取的省属高校承担,下达到陕的地方专项计划将在《2022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编》中公布。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已参加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已参加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有关高校可在上述三项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考生须在报考时登录相关高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自行查阅。
2022年专项计划在我省的实施区域仍按《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19〕3号)规定执行。
二、报考资格审核
(一)各有关市(区)招委会负责研究确定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在本地实施的农村范围。要在参考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城乡区域划分标准基础上,根据本地推进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实际,结合农村土地确权、农村合疗等情况合理确定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范围和农村考生身份,不得无原则地扩大农村范围。各有关市(区)招委会应公开公示所研究确定的本市(区)实施区域的农村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二)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相关县(区)招委会负责。资审工作要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严禁随意放宽资格标准;要细化资格审核办法和审核程序,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逐级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要强化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各部门相关信息系统,认真核查考生户籍、学籍等信息,严防报考资格弄虚作假。对于报考资格存疑的考生,要认真组织资格复核,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
(三)根据教育部信息报送要求,今年我省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已安排于高考报名时完成,各县(区)招委会要按照本通知相关规定,于4月20日前组织实施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复核工作,复核工作完毕后,各县(区)招生办负责将资审结果与高考报名系统中考生有关报名信息进行比对,需要更正的应及时与相关考生联系,在考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后,按照有关规定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信息变更,以避免录取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审核结果与原报名信息不符、考生本人又拒绝修改相关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相关高校在高校专项计划三项基本条件基础上提出的其他报考条件,由高校自行负责审核,并将通过本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按照教育部要求予以公示。
(五)按照教育部规定,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有关高校要及时将相关考生信息以公函形式反馈我院。各有关市、县(区)招生办和高校要在报考、入学等环节,将该政策明确告知考生,做好提醒工作。
三、招生录取办法
(一)国家专项计划单设录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录取批次设置为单设本科A段,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单设本科B段开始之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投档时不模拟,直接按院校招生计划1∶1进行投档。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在陕普通类招生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征集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默认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二)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国家专项计划之后,设置为单设本科B段,4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及单设本科A段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之前,采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投档时不模拟,直接按院校招生计划1∶1进行投档。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征集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默认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在陕普通类招生录取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月10日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4月25日前,考生完成报名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将教育部下发我省的考生报名申请信息(已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以及其他提前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除外)分送各地,各市安排所属有关县(区)按照报名条件完成资格复审后,于5月15日前汇总上报。5月31日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高考成绩公布后,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在本科一批前的专门栏目B段(高校专项类)填报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单独投档录取。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有关市、县(区)招生办、高校和中学要按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专项计划各环节工作防疫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安全平稳实施。
(二)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各有关市、县(市、区)招生办、高校和中学要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切实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公示,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要及时将通过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信息分别在考生所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录取考生名单将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对被举报资格造假的考生,由有关市、县(区)招委会负责核查。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严查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各有关市、县(区)招生办和高校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完善举报机制,畅通举报方式,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结果。对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切实做好考生宣传服务。各有关市、县(市、区)招生办要完善报名和资格审核办法,为考生提供更加简便、有效的报考服务。要高度重视对考生的宣传工作,通过电视电台、报纸报刊、微信微博、专题讲座、咨询热线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咨询。及时向考生印发报考指南、填报须知、招生简章等宣传材料,让广大考生清楚了解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录取办法、就业政策等内容。要为高校在当地开展招生宣传、现场或网络考核等工作给予必要的条件支持。各有关县(市、区)招生办务必将教育部及我省相关规定通知到辖区内所有中学。要主动深入中学,为考生提供面对面的政策宣传解读,切实提高宣传实效,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踊跃报考。
一 、报考条件
(一)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下达到陕的国家专项计划将在《2022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编》中公布。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已参加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地方专项计划由参加我省本科一批录取的省属高校承担,下达到陕的地方专项计划将在《2022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编》中公布。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已参加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已参加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有关高校可在上述三项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考生须在报考时登录相关高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自行查阅。
2022年专项计划在我省的实施区域仍按《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19〕3号)规定执行。
二、报考资格审核
(一)各有关市(区)招委会负责研究确定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在本地实施的农村范围。要在参考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城乡区域划分标准基础上,根据本地推进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实际,结合农村土地确权、农村合疗等情况合理确定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范围和农村考生身份,不得无原则地扩大农村范围。各有关市(区)招委会应公开公示所研究确定的本市(区)实施区域的农村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二)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相关县(区)招委会负责。资审工作要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严禁随意放宽资格标准;要细化资格审核办法和审核程序,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逐级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要强化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各部门相关信息系统,认真核查考生户籍、学籍等信息,严防报考资格弄虚作假。对于报考资格存疑的考生,要认真组织资格复核,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
(三)根据教育部信息报送要求,今年我省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已安排于高考报名时完成,各县(区)招委会要按照本通知相关规定,于4月20日前组织实施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复核工作,复核工作完毕后,各县(区)招生办负责将资审结果与高考报名系统中考生有关报名信息进行比对,需要更正的应及时与相关考生联系,在考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后,按照有关规定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信息变更,以避免录取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审核结果与原报名信息不符、考生本人又拒绝修改相关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相关高校在高校专项计划三项基本条件基础上提出的其他报考条件,由高校自行负责审核,并将通过本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按照教育部要求予以公示。
(五)按照教育部规定,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有关高校要及时将相关考生信息以公函形式反馈我院。各有关市、县(区)招生办和高校要在报考、入学等环节,将该政策明确告知考生,做好提醒工作。
三、招生录取办法
(一)国家专项计划单设录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录取批次设置为单设本科A段,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单设本科B段开始之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投档时不模拟,直接按院校招生计划1∶1进行投档。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在陕普通类招生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征集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默认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二)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国家专项计划之后,设置为单设本科B段,4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及单设本科A段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之前,采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投档时不模拟,直接按院校招生计划1∶1进行投档。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征集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默认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在陕普通类招生录取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月10日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4月25日前,考生完成报名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将教育部下发我省的考生报名申请信息(已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以及其他提前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除外)分送各地,各市安排所属有关县(区)按照报名条件完成资格复审后,于5月15日前汇总上报。5月31日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高考成绩公布后,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在本科一批前的专门栏目B段(高校专项类)填报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单独投档录取。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有关市、县(区)招生办、高校和中学要按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专项计划各环节工作防疫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安全平稳实施。
(二)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各有关市、县(市、区)招生办、高校和中学要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切实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公示,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要及时将通过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信息分别在考生所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录取考生名单将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对被举报资格造假的考生,由有关市、县(区)招委会负责核查。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严查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各有关市、县(区)招生办和高校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完善举报机制,畅通举报方式,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结果。对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切实做好考生宣传服务。各有关市、县(市、区)招生办要完善报名和资格审核办法,为考生提供更加简便、有效的报考服务。要高度重视对考生的宣传工作,通过电视电台、报纸报刊、微信微博、专题讲座、咨询热线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咨询。及时向考生印发报考指南、填报须知、招生简章等宣传材料,让广大考生清楚了解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录取办法、就业政策等内容。要为高校在当地开展招生宣传、现场或网络考核等工作给予必要的条件支持。各有关县(市、区)招生办务必将教育部及我省相关规定通知到辖区内所有中学。要主动深入中学,为考生提供面对面的政策宣传解读,切实提高宣传实效,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踊跃报考。
#日剧美丽的他[超话]#
其实换位思考一下《美彼》对于八木到底有着何种意义。我想,应该是一份非常沉甸甸的,如同初恋一般难忘的经历。
1️⃣第一次演戏
1️⃣第一次荧幕初吻
1️⃣第一次爱上一个男生
(我是默认98已在一起了)
1️⃣第一次因为一部剧受到海外如此多粉丝喜欢关注
1️⃣第一次发现自己真的很喜欢演戏这件事
各种意思上的第一次,会如同First Love一般永远烙印在勇征的心中吧,是非常特别的,深刻的宝贵经历。
某种意义上,真的很为他这份经历感到幸福高兴
其实换位思考一下《美彼》对于八木到底有着何种意义。我想,应该是一份非常沉甸甸的,如同初恋一般难忘的经历。
1️⃣第一次演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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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次爱上一个男生
(我是默认98已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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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种意义上,真的很为他这份经历感到幸福高兴
#周刊调查# 【仙桃文化步行街物业费涨价风波调查】“保安和保洁越来越少,路灯坏了、卫生间门板倒了也不及时修,但物业费却大幅涨价,实在是让人无法接受。”
近日,仙桃文化步行街(以下简称步行街)商户郑先生(化姓)向仙桃周刊和红辣椒传媒反映,今年8月,步行街所属仙桃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和物业)发布通知称,由于成本连年上涨,从2021年5月1日起,将原物业费1.6元/㎡/月提高至3元/㎡/月,涨价近一倍,而相关服务质量却未能跟上,因此,商户们怨声载道,拒绝按照新标准缴纳物业费。
那么,安和物业是否存在如商户反映的基础设施维修滞后、治安巡逻及清洁卫生频次减少的情形?此次大幅调价是否合法合规?物业服务收费究竟由谁来定?如何进行监管?商户们又该从哪些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呢?
对此,记者进行了多方探访。
商户:涨幅过大,质价不符
11月18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位于桃源大道和宏达路交汇处的步行街。听闻记者的来意,不少商户放下手中事务,纷纷向记者诉苦。
“因为疫情影响,今年的生意不好做,再加上网店的冲击,收入比以前差远了。物业费这样翻倍涨,真的受不了。”“就知道收物业费,绿化缺了不管、地砖坏了拿水泥填,楼上卫生间漏水漏到我的门面,臭气冲天,反映了很多次,就是不解决。这样的服务,凭什么涨价?”
“我问过了新农贸、惠联广场、新街等地的商户,他们的物业费没有高于2元的,同样是商铺,我们这边收3元,简直是高得离谱。”“一楼的公共卫生间全改成了门面,流动摊贩都要收费,物业到底收入了多少,谁都不知道。”
“物价上涨可以理解,但凡是涨得慢一点、涨价的幅度小一点,我们都是没有二话的。”多位商户表示,此次物业费涨幅过大,而质价不符,是他们反对调价的主要原因。
“这次涨价的情况,我们向很多部门都反映过,其中,市发改委一位工作人员曾告诉我们,如果按照新的物业收费标准缴费的商户超过50%,即为默认涨价,其他人想不按这个标准缴费也是不行的。”采访中,有商户向记者透露,目前在商户群里,仅有少数暑期装修门面的商户按照新标准缴纳了物业费,因为不缴费物业会强行阻拦装修,而其他商户团结起来,不按新标准缴纳物业费,就是为了避免默认涨价成为事实。
“另外一个比较尴尬的情况就是,本来像我们这种老的商业街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共同商议定价,但步行街的物业费一直都由商户缴纳,而商户们绝大多数都只是租户,业主们大多数都是外地人或者身在外地,要聚集起来并不容易。”谈及定价问题,有知情商户向记者介绍,业主委员会无法成立,租户没有议价权是症结所在。
物业:入不敷出,必须涨价
带着商户们的质疑,11月22日,记者采访到了步行街物业服务方——安和物业负责人别文军。
别文军告诉记者,此次价格上涨是因为成本增加,物业公司连年亏损,为了支撑公司正常运转而涨价。他特别说明,根据成本估算,此次调价至3元/㎡/月,也只能勉强维持收支平衡。
他介绍,此前安和物业由步行街开发商——湖北省五乐台度假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乐台公司)和湖北丝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宝公司)共为经营主体,此前物业费也不够物业支出,但是当时未售门面的租金也用于支撑物业运行,所以基本可以实现收支相抵还略有盈余。
2017年开始,主体公司转变经营策略,所有门面只卖不租。缺少了未售门面的租金收入,物业进入入不敷出的阶段,特别是去年创城期间,物业出资130万改造基础设施,此前一楼公共卫生间改成门面的收入也并未收归物业,亏损可想而知。今年4月,五乐台公司和丝宝公司退出,转由湖北安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公司)100%控股安和物业(此变更“企查查”可见),5月1日开始,经营主体变更后的安和物业为了扭转亏损局面,实现收支平衡,在进行成本核算、会同多部门和少数业主代表协商之后,决定将物业费收费标准提高至3元/㎡/月,并进行了公示。
关于物业服务方面,别文军认为,物业是做了大量工作的,“保安保洁每天在岗,今年仅仅是灯具,整体都换了三遍了。”他告诉记者,步行街不少商户特别是KTV通宵营业,来往人员十分复杂,经常出现公共设施损坏的情况。但物业工作人员不可能24小时在岗,夜间监管难免缺位,日常维修需要协调人员和时间,无法保证即报即修,所以很容易让商户误会物业拖着不修。
而关于卫生间漏水问题,他解释称,在步行街原始规划图上,商铺里面是没有卫生间的,铺设的水管极细,仅用于店铺清洁,是不能设置卫生间的,所有人员均使用公共卫生间。但因为KTV、美容店、培训机构等进驻后,他们有设置卫生间的实际需求,但防水可能做得不好,所以造成漏水渗味等问题,这是属于设置卫生间那一方商户的责任,物业只能进行协调和监管。
根据别文军出示的《情况说明》和《6-9月收支明细表》,记者看到,步行街总建筑面积34000㎡,共有门栋600多个,物业人员工资支出为5.24万元/月,垃圾清运费为20万元/年,设施设备维护成本为10.5万元/年,另有管理佣金、不可预见成本及税金共计14%。记者问及这些数据是否公示,别文军表示,也可公布,但起不了作用,收支方面自己曾与不少商户口头交流过,有人认同,但大多数人并不理解。目前物业费收取确实陷入僵局,少数装修门面的业主按照新标准缴纳物业费是装修手续的一部分,其他愿意交物业费的也不敢交,因为交了就会遭到群里的其他商户“围攻”,这样恶性循环,大家都不交,物业催收效果甚微。对此,物业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只能继续催收,也期待相关部门介入协调。但如果一直没有进展,他只能如实报给总公司,遵照总公司决策进行运作。
市场调价,以合同为准
那么,物业费调价应该遵循怎样的流程?物业方和商户们又该如何进行协商呢?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严心双。
严会长告诉记者,商业物业费属于协议价,不是物价部门进行定价,而是市场调节,没有严格限制。据他了解,目前在仙桃市场,商业物业费最低是2.5元/㎡/月,而3元/㎡/月的收费标准属于普遍情况,而部分老旧小区的商铺因为前期按照住宅物业备案,所以有不超过2元/㎡/月的情况。商业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是物业和单个业主通过合同进行约定的价格,单个业主签字同意即可照此执行,其他不认可价格的业主就再次协商。涨价需要进行公示,最终以合同为准。物业应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租户应根据已签署的租房合同向业主交足物业费。
记者查询发现,今年6月湖北省住建厅等多部门已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显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以外的价格由市场竞争产生,实行市场调节。实行市场调节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及费用与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调整约定的收费标准,引导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合同约定物业服务价格调整方式。鼓励物业行业协会或通过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监测并定期公布物业服务成本信息和计价规则,供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物业费时参考。
关于目前涨价情况,本报常年法律顾问、湖北沔阳律师事务所周红兵律师也建议商户们理性参考市场行情,跟物业方面友好协商。
后续进展,仙桃周刊将持续予以关注。(记者 郭欢)
图一:步行街
图二:安和物业张贴的物业费涨价通知
近日,仙桃文化步行街(以下简称步行街)商户郑先生(化姓)向仙桃周刊和红辣椒传媒反映,今年8月,步行街所属仙桃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和物业)发布通知称,由于成本连年上涨,从2021年5月1日起,将原物业费1.6元/㎡/月提高至3元/㎡/月,涨价近一倍,而相关服务质量却未能跟上,因此,商户们怨声载道,拒绝按照新标准缴纳物业费。
那么,安和物业是否存在如商户反映的基础设施维修滞后、治安巡逻及清洁卫生频次减少的情形?此次大幅调价是否合法合规?物业服务收费究竟由谁来定?如何进行监管?商户们又该从哪些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呢?
对此,记者进行了多方探访。
商户:涨幅过大,质价不符
11月18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位于桃源大道和宏达路交汇处的步行街。听闻记者的来意,不少商户放下手中事务,纷纷向记者诉苦。
“因为疫情影响,今年的生意不好做,再加上网店的冲击,收入比以前差远了。物业费这样翻倍涨,真的受不了。”“就知道收物业费,绿化缺了不管、地砖坏了拿水泥填,楼上卫生间漏水漏到我的门面,臭气冲天,反映了很多次,就是不解决。这样的服务,凭什么涨价?”
“我问过了新农贸、惠联广场、新街等地的商户,他们的物业费没有高于2元的,同样是商铺,我们这边收3元,简直是高得离谱。”“一楼的公共卫生间全改成了门面,流动摊贩都要收费,物业到底收入了多少,谁都不知道。”
“物价上涨可以理解,但凡是涨得慢一点、涨价的幅度小一点,我们都是没有二话的。”多位商户表示,此次物业费涨幅过大,而质价不符,是他们反对调价的主要原因。
“这次涨价的情况,我们向很多部门都反映过,其中,市发改委一位工作人员曾告诉我们,如果按照新的物业收费标准缴费的商户超过50%,即为默认涨价,其他人想不按这个标准缴费也是不行的。”采访中,有商户向记者透露,目前在商户群里,仅有少数暑期装修门面的商户按照新标准缴纳了物业费,因为不缴费物业会强行阻拦装修,而其他商户团结起来,不按新标准缴纳物业费,就是为了避免默认涨价成为事实。
“另外一个比较尴尬的情况就是,本来像我们这种老的商业街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共同商议定价,但步行街的物业费一直都由商户缴纳,而商户们绝大多数都只是租户,业主们大多数都是外地人或者身在外地,要聚集起来并不容易。”谈及定价问题,有知情商户向记者介绍,业主委员会无法成立,租户没有议价权是症结所在。
物业:入不敷出,必须涨价
带着商户们的质疑,11月22日,记者采访到了步行街物业服务方——安和物业负责人别文军。
别文军告诉记者,此次价格上涨是因为成本增加,物业公司连年亏损,为了支撑公司正常运转而涨价。他特别说明,根据成本估算,此次调价至3元/㎡/月,也只能勉强维持收支平衡。
他介绍,此前安和物业由步行街开发商——湖北省五乐台度假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乐台公司)和湖北丝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宝公司)共为经营主体,此前物业费也不够物业支出,但是当时未售门面的租金也用于支撑物业运行,所以基本可以实现收支相抵还略有盈余。
2017年开始,主体公司转变经营策略,所有门面只卖不租。缺少了未售门面的租金收入,物业进入入不敷出的阶段,特别是去年创城期间,物业出资130万改造基础设施,此前一楼公共卫生间改成门面的收入也并未收归物业,亏损可想而知。今年4月,五乐台公司和丝宝公司退出,转由湖北安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公司)100%控股安和物业(此变更“企查查”可见),5月1日开始,经营主体变更后的安和物业为了扭转亏损局面,实现收支平衡,在进行成本核算、会同多部门和少数业主代表协商之后,决定将物业费收费标准提高至3元/㎡/月,并进行了公示。
关于物业服务方面,别文军认为,物业是做了大量工作的,“保安保洁每天在岗,今年仅仅是灯具,整体都换了三遍了。”他告诉记者,步行街不少商户特别是KTV通宵营业,来往人员十分复杂,经常出现公共设施损坏的情况。但物业工作人员不可能24小时在岗,夜间监管难免缺位,日常维修需要协调人员和时间,无法保证即报即修,所以很容易让商户误会物业拖着不修。
而关于卫生间漏水问题,他解释称,在步行街原始规划图上,商铺里面是没有卫生间的,铺设的水管极细,仅用于店铺清洁,是不能设置卫生间的,所有人员均使用公共卫生间。但因为KTV、美容店、培训机构等进驻后,他们有设置卫生间的实际需求,但防水可能做得不好,所以造成漏水渗味等问题,这是属于设置卫生间那一方商户的责任,物业只能进行协调和监管。
根据别文军出示的《情况说明》和《6-9月收支明细表》,记者看到,步行街总建筑面积34000㎡,共有门栋600多个,物业人员工资支出为5.24万元/月,垃圾清运费为20万元/年,设施设备维护成本为10.5万元/年,另有管理佣金、不可预见成本及税金共计14%。记者问及这些数据是否公示,别文军表示,也可公布,但起不了作用,收支方面自己曾与不少商户口头交流过,有人认同,但大多数人并不理解。目前物业费收取确实陷入僵局,少数装修门面的业主按照新标准缴纳物业费是装修手续的一部分,其他愿意交物业费的也不敢交,因为交了就会遭到群里的其他商户“围攻”,这样恶性循环,大家都不交,物业催收效果甚微。对此,物业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只能继续催收,也期待相关部门介入协调。但如果一直没有进展,他只能如实报给总公司,遵照总公司决策进行运作。
市场调价,以合同为准
那么,物业费调价应该遵循怎样的流程?物业方和商户们又该如何进行协商呢?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严心双。
严会长告诉记者,商业物业费属于协议价,不是物价部门进行定价,而是市场调节,没有严格限制。据他了解,目前在仙桃市场,商业物业费最低是2.5元/㎡/月,而3元/㎡/月的收费标准属于普遍情况,而部分老旧小区的商铺因为前期按照住宅物业备案,所以有不超过2元/㎡/月的情况。商业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是物业和单个业主通过合同进行约定的价格,单个业主签字同意即可照此执行,其他不认可价格的业主就再次协商。涨价需要进行公示,最终以合同为准。物业应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租户应根据已签署的租房合同向业主交足物业费。
记者查询发现,今年6月湖北省住建厅等多部门已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显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以外的价格由市场竞争产生,实行市场调节。实行市场调节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及费用与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调整约定的收费标准,引导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合同约定物业服务价格调整方式。鼓励物业行业协会或通过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监测并定期公布物业服务成本信息和计价规则,供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物业费时参考。
关于目前涨价情况,本报常年法律顾问、湖北沔阳律师事务所周红兵律师也建议商户们理性参考市场行情,跟物业方面友好协商。
后续进展,仙桃周刊将持续予以关注。(记者 郭欢)
图一:步行街
图二:安和物业张贴的物业费涨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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