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了,
就不要再嫁了!
嫁错了人,
头婚的苦,就要吃第二遍!
有的甚至还不如头婚!
婚姻,如果不能成为你遮风避雨的伞!
宁可单身,也不要乱嫁!
结婚是为了变得幸福,
离婚也是…
如果,你没有遇到满眼都是你的人!
那就选择单身,好好赚钱吧!
千万不要过将就的人生,
一步错,步步错…
嫁错人比单身更可怕!
低质量的婚姻不如高质量的单身!
不要让自己的人生,
因为一次婚姻,
而过的面目全非!(转)
就不要再嫁了!
嫁错了人,
头婚的苦,就要吃第二遍!
有的甚至还不如头婚!
婚姻,如果不能成为你遮风避雨的伞!
宁可单身,也不要乱嫁!
结婚是为了变得幸福,
离婚也是…
如果,你没有遇到满眼都是你的人!
那就选择单身,好好赚钱吧!
千万不要过将就的人生,
一步错,步步错…
嫁错人比单身更可怕!
低质量的婚姻不如高质量的单身!
不要让自己的人生,
因为一次婚姻,
而过的面目全非!(转)
网传视频显示杨颖与友人聚会玩剧本杀时抽烟,涉事剧本杀店家向杨颖道歉;聊点和游戏相关的话题吧。
在我看来剧本杀和明星艺人
这两个活动虽然比较迥异,但实际上本质是相一致的,那就是必须拥有一个相对独立的身份空间去完成一件扮演的事情。
明星作为一个职业,他的核心能力其实是高维度的扮演。在理查德戴尔的《明星》中,首次详细阐述了明星行业的运行逻辑,那是一个看起来像流水线生产的却各具特色的文化产品,最最重要的是将自己的个人生活方式仪式化来贩卖梦想。所以他们的个人私下生活是最好不要公开的,能公开的都是以梦想编织者
的模样呈现的。
而剧本杀
作为一种身份扮演类游戏,需要在某个架空空间下,讲述一段未知故事。剧本杀的游戏玩家需要抛弃自己日常生活中的身份状态,以一种人格面具的方式投入到游戏里。在剧本杀的游戏过程中,很少会出现直播或视频录制并放出的状况。因为这种人格面具不能完全反映个人的生活本来模样。
有的朋友可能会说,那像狼人杀、阿瓦隆、血染钟楼
这样的身份扮演游戏是可以当做视频播放,被更多的人所注视到的。其实不然,因为这个叫身份扮演,不叫人物扮演。
身份扮演意味着只是从卡牌上的身份进行一种命名的唤醒,这个命名它更多是一种指称符号,会在游戏的规则中获得定位。可是人物扮演却不是这样。人物扮演的背后是有比较完整的人物小传,要有较为成型的心理动机,诉求行为,关键是符合他的性格所进行的事情。
仔细思考的话我们会发现身份扮演更像是一种数据库消费,人物扮演更像是过上一种平行世界的人生。那么明星的公开场合表现和他的内在私下生活是什么样的呢?很明显就是后者。因为现在一个比较时髦的职业来说,更像是虚拟主播
,有一个光鲜明亮的皮套,有这个皮套设定围绕而生成的人物性格,当然还有与这个皮套差异较大的中之人。
那个新闻中其实我们看到,揭露这个行为是以双重姿态出现的。一是明星扮演的角色和私下生活的日常状态的落差,二是封闭空间下的剧本杀游戏拍照披露。不管是杨颖抽烟的场景还是剧本杀中玩游戏的过程,它都不是一个(当事方认为可以)被公开化的私人生活。
当然我们也可以从一种身份扮演的角度来看,假如因为这个剧本杀要求当事人要有一种抽烟的行为,似乎也并无不可(当然如果在禁烟区抽烟也是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反过来说,在公共场合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人,也被要求不能与抽烟这种事情挂钩。
不过其实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能看到一种全新的公共空间的表述,那就是网络空间
。不被拍到的线下的公共空间,其实就处在黑箱之中,不会被认为是一种需要被公众舆论所讨论的东西。而拍照这件事是媒体的传播表述,希望将线下的连续性的社交行为变成某个截面性的碎片化的传播事件。但是这种传播路径
到这里还没有结束,只有这个传播世界推进到了网络空间中,它才正式的成为了一种公共舆论讨论的需要。
换句话说,如果没有网络这样一种传播媒介的存在,那么这样的事情它会以一种什么样的形式被讨论呢?我想可能是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人们进入到电视媒介中,发表自己对这这件事情的看法或观点;另一种是人们在私下会面的时候,闲聊之间谈起这件事并交换意见,可以称作广场交流。
可是进入互联网就不一样了,有一句流传很久的话叫做互联网是有记忆的。我觉得这句话表述不够准确,应该叫做互联网是有记载的。记忆是一种对于连续事件的表达的固定,而记载是对于诸多碎片化信息的痕迹。
人记住的事情,它不会是一张图片,也不会是一个名字,它会是一个完整事件的团块。而网络所记载的事情则刚好相反,它永远不会将团块这种属于精神世界的信息真正的记住。
但是它却会忠实的录下原本应该是流逝的表达:可能在线下交流中只是一两句日常俚语的闲谈,当被人记载并且放入网络之后,它就会变成一个坚固的刻印,然后会被反复提取。
就好像明星偶像在没有网络的时候,他的观众粉丝必须要去现场看他的演唱会。在没有录像带的时候,就必须要守在电视机前,看他出演的节目。这时候这一段记忆就拥有了确定时间下的不可替代性。而现在这不是如此,因为一直会有记载,所以你在任何时间段去网络都能搜得到。
剧本杀的游戏过程也是如此,一直以来难以进行公开视频的模块,不仅仅是因为隐私,更多的也是为了营造一种特定的不可替代的经历。你在剧本杀的扮演过程中能够短暂的不用成为自己,不用做自己,但是你却不希望时候有别的盯着冷静之眼的摄像头为你展开,不是吗?
在我看来剧本杀和明星艺人
这两个活动虽然比较迥异,但实际上本质是相一致的,那就是必须拥有一个相对独立的身份空间去完成一件扮演的事情。
明星作为一个职业,他的核心能力其实是高维度的扮演。在理查德戴尔的《明星》中,首次详细阐述了明星行业的运行逻辑,那是一个看起来像流水线生产的却各具特色的文化产品,最最重要的是将自己的个人生活方式仪式化来贩卖梦想。所以他们的个人私下生活是最好不要公开的,能公开的都是以梦想编织者
的模样呈现的。
而剧本杀
作为一种身份扮演类游戏,需要在某个架空空间下,讲述一段未知故事。剧本杀的游戏玩家需要抛弃自己日常生活中的身份状态,以一种人格面具的方式投入到游戏里。在剧本杀的游戏过程中,很少会出现直播或视频录制并放出的状况。因为这种人格面具不能完全反映个人的生活本来模样。
有的朋友可能会说,那像狼人杀、阿瓦隆、血染钟楼
这样的身份扮演游戏是可以当做视频播放,被更多的人所注视到的。其实不然,因为这个叫身份扮演,不叫人物扮演。
身份扮演意味着只是从卡牌上的身份进行一种命名的唤醒,这个命名它更多是一种指称符号,会在游戏的规则中获得定位。可是人物扮演却不是这样。人物扮演的背后是有比较完整的人物小传,要有较为成型的心理动机,诉求行为,关键是符合他的性格所进行的事情。
仔细思考的话我们会发现身份扮演更像是一种数据库消费,人物扮演更像是过上一种平行世界的人生。那么明星的公开场合表现和他的内在私下生活是什么样的呢?很明显就是后者。因为现在一个比较时髦的职业来说,更像是虚拟主播
,有一个光鲜明亮的皮套,有这个皮套设定围绕而生成的人物性格,当然还有与这个皮套差异较大的中之人。
那个新闻中其实我们看到,揭露这个行为是以双重姿态出现的。一是明星扮演的角色和私下生活的日常状态的落差,二是封闭空间下的剧本杀游戏拍照披露。不管是杨颖抽烟的场景还是剧本杀中玩游戏的过程,它都不是一个(当事方认为可以)被公开化的私人生活。
当然我们也可以从一种身份扮演的角度来看,假如因为这个剧本杀要求当事人要有一种抽烟的行为,似乎也并无不可(当然如果在禁烟区抽烟也是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反过来说,在公共场合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人,也被要求不能与抽烟这种事情挂钩。
不过其实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能看到一种全新的公共空间的表述,那就是网络空间
。不被拍到的线下的公共空间,其实就处在黑箱之中,不会被认为是一种需要被公众舆论所讨论的东西。而拍照这件事是媒体的传播表述,希望将线下的连续性的社交行为变成某个截面性的碎片化的传播事件。但是这种传播路径
到这里还没有结束,只有这个传播世界推进到了网络空间中,它才正式的成为了一种公共舆论讨论的需要。
换句话说,如果没有网络这样一种传播媒介的存在,那么这样的事情它会以一种什么样的形式被讨论呢?我想可能是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人们进入到电视媒介中,发表自己对这这件事情的看法或观点;另一种是人们在私下会面的时候,闲聊之间谈起这件事并交换意见,可以称作广场交流。
可是进入互联网就不一样了,有一句流传很久的话叫做互联网是有记忆的。我觉得这句话表述不够准确,应该叫做互联网是有记载的。记忆是一种对于连续事件的表达的固定,而记载是对于诸多碎片化信息的痕迹。
人记住的事情,它不会是一张图片,也不会是一个名字,它会是一个完整事件的团块。而网络所记载的事情则刚好相反,它永远不会将团块这种属于精神世界的信息真正的记住。
但是它却会忠实的录下原本应该是流逝的表达:可能在线下交流中只是一两句日常俚语的闲谈,当被人记载并且放入网络之后,它就会变成一个坚固的刻印,然后会被反复提取。
就好像明星偶像在没有网络的时候,他的观众粉丝必须要去现场看他的演唱会。在没有录像带的时候,就必须要守在电视机前,看他出演的节目。这时候这一段记忆就拥有了确定时间下的不可替代性。而现在这不是如此,因为一直会有记载,所以你在任何时间段去网络都能搜得到。
剧本杀的游戏过程也是如此,一直以来难以进行公开视频的模块,不仅仅是因为隐私,更多的也是为了营造一种特定的不可替代的经历。你在剧本杀的扮演过程中能够短暂的不用成为自己,不用做自己,但是你却不希望时候有别的盯着冷静之眼的摄像头为你展开,不是吗?
为了偿还债务,我来到雇主的家里照顾他的孩子。 某天他为了赶走上门的女人,请我帮他演一场戏。 谁知却假戏真做,那晚他把我压在客厅的沙发上。 事后他给我五万块,说是我的辛苦费。我想拒绝他,可是生活太苦了,这钱对于年轻的我来说,来得太容易了。我被金钱砸得头昏眼花,不知不觉栽了头,也臣服于他的年轻英俊多金强壮。 当他问我可不可以再要我一次时,我点了头,我知道我已陷入这种不正当关系中,无法自拔。有了第二次,就有第三次,第四次,他让我随传随到,我们做尽一切亲密事。 都说女人是因爱而性,我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在这种不正当关系中爱上了他。我向他坦白自己的感情,他拒绝我,让我永远不要爱上他。 可感情的事情哪里能够控制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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