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现实版“引狼入室”】趁朋友熟睡盗窃手机,以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然而最终还是难逃办案民警的“火眼金睛”“警察同志,我把手机放在枕边,睡觉醒来就不见了!”报警人程某焦急地向派出所警民警求助。接警后,仁怀市公安局盐津派出所办案民警对此案展开调查。通过现场勘查,民警发现出租屋门窗完好,民警初步判断这很可能是一起熟人作案,当日程某的朋友陈某曾在此借宿,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经审讯,陈某对盗窃手机的事实供认不讳。案发当日凌晨2时许,陈某趁程某熟睡之际,心生贪念,将程某放在床上充电的一部小米牌红米手机盗走,并将盗窃所得手机以400元的价格抵押。目前,陈某因涉嫌盗窃已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盗手机已追回并发还。来源:仁怀公安
有家科技公司为了追回150万元合同定金,第一次起诉时对方公司给了30万元,让撤诉,后来剩下的120万也不按期给,只能重新起诉,前后花了两年时间拿到了生效的判决书。
申请执行后被执行公司即不履行义务,也不报告财产,公司账户也没有银行存款。公司负责人也不现身,也不接电话,法院只能将公司纳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
但想要执行到钱,光靠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显然是不行的。执行无非查人找物,在查不到财产的情况下,需要找到公司负责人,给被执行公司压力。
之后执行法院作出了对公司罚款10万元,对法定代表人拘留15日的预处罚决定书,并邮寄给了公司。数日后,该公司负责人联系法院,希望协商处理。
【律师说法】
被执行公司拒不履行,账户没有存款,公司负责人也拒不露面,这样的执行案件往往难度很大。
被执行公司规避执行的手段也很多,但在执行中,有财产优先执行财产,尽力控制财产,强制执行和执行和解相结合。
有些申请执行人为了尽快回款,在和解时往往选择妥协,但很多时候被执行人却不履行协议。这其实是给被执行人的压力不够,没有履行义务的压力和动力。实务中,甚至出现了多次调解、和解的情况。
当然对公司负责人采取措施,施加压力也是不错的办法。一般而言,可以对公司罚款、对公司负责人罚款和拘留。在达到效果后,很多时候,被执行人会主动履行义务或者谈和解。这时候的和解往往就较可信,容易履行协议。
最后执行君要说,诉讼和执行不可分割,目的都是为了尽快回款,实现债权。在诉讼和执行时,策略一定要得当,财产线索务必要摸排,才能占据主动。
申请执行后被执行公司即不履行义务,也不报告财产,公司账户也没有银行存款。公司负责人也不现身,也不接电话,法院只能将公司纳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
但想要执行到钱,光靠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显然是不行的。执行无非查人找物,在查不到财产的情况下,需要找到公司负责人,给被执行公司压力。
之后执行法院作出了对公司罚款10万元,对法定代表人拘留15日的预处罚决定书,并邮寄给了公司。数日后,该公司负责人联系法院,希望协商处理。
【律师说法】
被执行公司拒不履行,账户没有存款,公司负责人也拒不露面,这样的执行案件往往难度很大。
被执行公司规避执行的手段也很多,但在执行中,有财产优先执行财产,尽力控制财产,强制执行和执行和解相结合。
有些申请执行人为了尽快回款,在和解时往往选择妥协,但很多时候被执行人却不履行协议。这其实是给被执行人的压力不够,没有履行义务的压力和动力。实务中,甚至出现了多次调解、和解的情况。
当然对公司负责人采取措施,施加压力也是不错的办法。一般而言,可以对公司罚款、对公司负责人罚款和拘留。在达到效果后,很多时候,被执行人会主动履行义务或者谈和解。这时候的和解往往就较可信,容易履行协议。
最后执行君要说,诉讼和执行不可分割,目的都是为了尽快回款,实现债权。在诉讼和执行时,策略一定要得当,财产线索务必要摸排,才能占据主动。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为还信用卡动歪脑,男子盗4辆摩托被抓
近日,赫章县公安局罗州派出所在深入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中侦破系列盗窃案4起,追回被盗摩托车4辆,为群众挽回损失10000余元,刑事处罚1人。
9月18日8时至9时,罗州派出所先后接辖区毛某等四人报警,称停放在家门口的摩托车被盗,要求公安机关出警处理。
接警后,民警迅速带领值班人员赶到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安排警力调取周边监控,同时在报警人住所附近开展走访排查。经大量工作,民警锁定辖区胡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胡某某家中停有两辆摩托车,外观与报警人描述的被盗摩托极为相似。
获取线索后,民警立即组织值班人员在胡某某住所附近蹲守布控,当日11时30分,胡某某在罗州镇民联村将另两辆摩托车装车转移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并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胡某某因无力偿还信用卡,打算盗窃摩托车变卖还款,先后盗窃4辆摩托车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经讯问,胡某某对其在罗州镇辖区盗窃4辆摩托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胡某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日,赫章县公安局罗州派出所在深入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中侦破系列盗窃案4起,追回被盗摩托车4辆,为群众挽回损失10000余元,刑事处罚1人。
9月18日8时至9时,罗州派出所先后接辖区毛某等四人报警,称停放在家门口的摩托车被盗,要求公安机关出警处理。
接警后,民警迅速带领值班人员赶到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安排警力调取周边监控,同时在报警人住所附近开展走访排查。经大量工作,民警锁定辖区胡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胡某某家中停有两辆摩托车,外观与报警人描述的被盗摩托极为相似。
获取线索后,民警立即组织值班人员在胡某某住所附近蹲守布控,当日11时30分,胡某某在罗州镇民联村将另两辆摩托车装车转移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并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胡某某因无力偿还信用卡,打算盗窃摩托车变卖还款,先后盗窃4辆摩托车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经讯问,胡某某对其在罗州镇辖区盗窃4辆摩托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胡某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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