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更新我的每日废话
不知道是因为月经快来了
还是因为周一上班,今天太难受了
是身体上面的难受,头疼 腰疼
就是哪里都不舒服的感觉呜呜呜
每次主管给我布置新任务 我都要胆战心惊
我怕自己做的不好,在考核期间真的是啥事都非常小心
我每天都会回忆我下班有没有把椅子放好
因为大老板比较注重这个事情,我猜老大一定是处女座哈哈哈哈
对于我来说,一点也不想过国庆
因为国庆以后是连续七天班
我不知道我能否撑七天哈哈哈哈
关注的一个博主 她的孩子也太可爱了
呜呜呜看得我都香生孩子 转念一想
生什么孩子我还年轻,还没有男朋友哈哈哈哈万一生出来不好看怎么办
#日常[超话]#
不知道是因为月经快来了
还是因为周一上班,今天太难受了
是身体上面的难受,头疼 腰疼
就是哪里都不舒服的感觉呜呜呜
每次主管给我布置新任务 我都要胆战心惊
我怕自己做的不好,在考核期间真的是啥事都非常小心
我每天都会回忆我下班有没有把椅子放好
因为大老板比较注重这个事情,我猜老大一定是处女座哈哈哈哈
对于我来说,一点也不想过国庆
因为国庆以后是连续七天班
我不知道我能否撑七天哈哈哈哈
关注的一个博主 她的孩子也太可爱了
呜呜呜看得我都香生孩子 转念一想
生什么孩子我还年轻,还没有男朋友哈哈哈哈万一生出来不好看怎么办
#日常[超话]#
很多人经常向我抱怨,自己所做的工作毫无技术含量,什么东西都学不到,他们觉得很焦虑,很烦恼。
但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企业是逐利的,既然这些事毫无技术含量,甚至被认为没价值,为什么还要花钱雇佣人来做呢?
有些人可能会说,你这不废话吗?对企业有价值,不代表对我有价值啊?
但你再往深想一想,企业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这些琐事、杂事不得不做。
既然这些事总要有人来做,你就可以通过这些小事来证明自己的价值与能力。
你把这些小事做好了,老板一看,不错,挺靠谱,他就会交给你更重要的事情让你尝试。
于是在你做了一件件事后,你就升职加薪了。
这个道理不复杂,但很少有人能做到。
毫不夸张的说,能把一件小事做好,能把这件事做到让人百分百放心,这样的人绝对是人才。
就算你的老板不识货,你也可以跳槽到其他企业去。
但大多数人是怎样的呢?
一开始热血沸腾,想在工作中大施拳脚,努力了几天,发现没啥反馈,热血就凉了一半。
随着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工作的平淡枯燥让他感到乏味,觉得自己干这些无意义无价值的事情完全是在浪费时间,更不想好好干了。
到最后,就是自暴自弃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以摸鱼偷懒为荣,完全放弃。
放弃之后,觉得不是自己不努力,是公司对不起自己, 是社会对不起自己,升职加薪的人都是有关系的,有阴谋的,全世界都欺负自己这种老实人,整个人愤世嫉俗,嘲笑那些努力奋斗的人,觉得世人皆醉我独醒,就自己看到了真相。
这样的人我遇到很多很多。
有时候,事情其实很简单。
你把小事做好,别人觉得你靠谱,就自然会给你机会,或是和你建立人际关系。
你把越来越多的小事做好,你就会获得越来越多的机会。
在这个过程中,你不但能认真把事情做好,为人可靠,积累下名声,你获得的机会就会越来越多。
你也就随之升职加薪了。
一定要记住,人在社会中,不是孤立的,哪怕是很底层很基础的工作,用心做都能出彩,你的一举一动,其实别人都看在眼里。
我一直很怀念曾经给我家做保洁的阿姨,那是我人生遇到的唯一一个敢把家门钥匙交给她,且放心让她帮我整理各种电子设备的阿姨,就是因为她之前来做过很多次保洁,非常的用心细致,也懂得怎么清洁电子产品,特别专业。
这位阿姨后来退休回老家了,我一直很怀念她。
所以如果你正在做很基础的工作,总觉得自己没有得到机会的话,我建议你先把自己手头的事情做好。
凡事,最怕认真二字。#微博新知博主#
但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企业是逐利的,既然这些事毫无技术含量,甚至被认为没价值,为什么还要花钱雇佣人来做呢?
有些人可能会说,你这不废话吗?对企业有价值,不代表对我有价值啊?
但你再往深想一想,企业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这些琐事、杂事不得不做。
既然这些事总要有人来做,你就可以通过这些小事来证明自己的价值与能力。
你把这些小事做好了,老板一看,不错,挺靠谱,他就会交给你更重要的事情让你尝试。
于是在你做了一件件事后,你就升职加薪了。
这个道理不复杂,但很少有人能做到。
毫不夸张的说,能把一件小事做好,能把这件事做到让人百分百放心,这样的人绝对是人才。
就算你的老板不识货,你也可以跳槽到其他企业去。
但大多数人是怎样的呢?
一开始热血沸腾,想在工作中大施拳脚,努力了几天,发现没啥反馈,热血就凉了一半。
随着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工作的平淡枯燥让他感到乏味,觉得自己干这些无意义无价值的事情完全是在浪费时间,更不想好好干了。
到最后,就是自暴自弃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以摸鱼偷懒为荣,完全放弃。
放弃之后,觉得不是自己不努力,是公司对不起自己, 是社会对不起自己,升职加薪的人都是有关系的,有阴谋的,全世界都欺负自己这种老实人,整个人愤世嫉俗,嘲笑那些努力奋斗的人,觉得世人皆醉我独醒,就自己看到了真相。
这样的人我遇到很多很多。
有时候,事情其实很简单。
你把小事做好,别人觉得你靠谱,就自然会给你机会,或是和你建立人际关系。
你把越来越多的小事做好,你就会获得越来越多的机会。
在这个过程中,你不但能认真把事情做好,为人可靠,积累下名声,你获得的机会就会越来越多。
你也就随之升职加薪了。
一定要记住,人在社会中,不是孤立的,哪怕是很底层很基础的工作,用心做都能出彩,你的一举一动,其实别人都看在眼里。
我一直很怀念曾经给我家做保洁的阿姨,那是我人生遇到的唯一一个敢把家门钥匙交给她,且放心让她帮我整理各种电子设备的阿姨,就是因为她之前来做过很多次保洁,非常的用心细致,也懂得怎么清洁电子产品,特别专业。
这位阿姨后来退休回老家了,我一直很怀念她。
所以如果你正在做很基础的工作,总觉得自己没有得到机会的话,我建议你先把自己手头的事情做好。
凡事,最怕认真二字。#微博新知博主#
孩子逛超市时吵着口渴了,母亲就从货架上拿了一瓶饮料给孩子先喝了。孩子喝完以后,母亲拿着空瓶去买单,老板却认为母亲的行为是盗窃,要求母亲偷一赔十!老板说:在没有付钱的情况下,饮料还属于超市,不问自取就是偷!
张女士带孩子逛超市,她觉得自己只要不逃单,拿空瓶子去买单其实性质是一样的,超市并没有什么损失。可是,这次她遇到的老板却让她傻眼了!(来源:观察者网)
老板说,你来我超市买东西,只要还没付钱,那饮料的所有权就是我的,那你没经过我的允许喝了,是不是就等于偷吃了我的东西?我们超市有规矩,偷一赔十,你按10倍赔偿才能走!
张女士说,我今天如果偷喝不买单被你抓住,我肯定赔。但是我孩子吵着口渴,我才提前给他喝了,事后也主动买单了,怎么能冤枉我偷呢?哪怕去饭店吃饭,也是先吃饭后买单的,难道去饭店先吃就是偷了?你不能不讲道理?
老板说,你去饭店吃饭,那是人家把菜端上来给你的,视为人家同意了。但你没问过我,不问自取就是偷!如果每个顾客都来我超市大吃特吃,然后再买单,我到时候账都算不清楚了!
1、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先喝饮料后付钱,到底算不算盗窃呢?
所谓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 窃取的方式,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构成盗窃罪,需要构成“四要件说”,为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
从主观上来看,张女士主动拿着空瓶子去买单,没有把饮料瓶子给藏起来,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从客观上来看,张女士在收银台和老板发生争论,她是主动要买单,没有离开超市,属于超市老板的可控范围内,张女士也没有实施使老板失去对饮料控制的行为,故张女士的行为不构成盗窃。
2、那么,从民事的角度看,张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呢?
张女士去超市买东西,实际上与超市形成了买卖合同的关系!超市将饮料摆放在货架上,并且明码标价,视为向顾客发出要约,张女士从货架上把饮料拿下来,视为承诺,此时双方的合同已经生效!
但是,超市没有提前告知顾客怎么履约,何时履约。简单点说,超市没有提前告知张女士要先买单才能吃,张女士只要结账即可,并不违法!
而且,张女士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也有支付合同款项的意愿,所以张女士不存在违约或者过错,因此不构成侵权。
3、那么,超市老板有权利要求张女士偷一赔十吗?这是不是属于敲诈勒索呢?
法律上没有规定“偷一赔十”,可以认定为是霸 王条款!超市不是行政机关,不具备罚款权,所以没有权利要求张女士按照10倍赔。如果真的有人偷了超市的东西,那也只需要把东西退回,或者按照市场价赔偿,不能向顾客加倍索取!而怎么处理小偷,那是警方的事情了。
另外,张女士要付钱,老板却说不付10倍的钱就不让走,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而且,老板咬定张女士是盗窃,也可以视为对张女士的威胁,对其产生精神强制,进而向其索取“赔偿”,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的行为!
不过,一瓶饮料也就几块钱,达不到敲诈勒索的立案标准,不构成刑事犯罪!不过,有敲诈勒索的行为,需要接受治安处罚!
其实,是否构成盗窃,就看有没有非法占有和秘密窃取。张女士拿着饮料瓶主动去柜台结账,这是公平交易,没有非法占有的行为;喝完饮料,没有把瓶子藏起来,也没有偷偷离开,而是在布满监控的超 市里,拿着空瓶去买单,这又何来的秘密窃取呢?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支持老板还是张女士呢?说说你的看法吧?
张女士带孩子逛超市,她觉得自己只要不逃单,拿空瓶子去买单其实性质是一样的,超市并没有什么损失。可是,这次她遇到的老板却让她傻眼了!(来源:观察者网)
老板说,你来我超市买东西,只要还没付钱,那饮料的所有权就是我的,那你没经过我的允许喝了,是不是就等于偷吃了我的东西?我们超市有规矩,偷一赔十,你按10倍赔偿才能走!
张女士说,我今天如果偷喝不买单被你抓住,我肯定赔。但是我孩子吵着口渴,我才提前给他喝了,事后也主动买单了,怎么能冤枉我偷呢?哪怕去饭店吃饭,也是先吃饭后买单的,难道去饭店先吃就是偷了?你不能不讲道理?
老板说,你去饭店吃饭,那是人家把菜端上来给你的,视为人家同意了。但你没问过我,不问自取就是偷!如果每个顾客都来我超市大吃特吃,然后再买单,我到时候账都算不清楚了!
1、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先喝饮料后付钱,到底算不算盗窃呢?
所谓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 窃取的方式,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构成盗窃罪,需要构成“四要件说”,为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
从主观上来看,张女士主动拿着空瓶子去买单,没有把饮料瓶子给藏起来,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从客观上来看,张女士在收银台和老板发生争论,她是主动要买单,没有离开超市,属于超市老板的可控范围内,张女士也没有实施使老板失去对饮料控制的行为,故张女士的行为不构成盗窃。
2、那么,从民事的角度看,张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呢?
张女士去超市买东西,实际上与超市形成了买卖合同的关系!超市将饮料摆放在货架上,并且明码标价,视为向顾客发出要约,张女士从货架上把饮料拿下来,视为承诺,此时双方的合同已经生效!
但是,超市没有提前告知顾客怎么履约,何时履约。简单点说,超市没有提前告知张女士要先买单才能吃,张女士只要结账即可,并不违法!
而且,张女士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也有支付合同款项的意愿,所以张女士不存在违约或者过错,因此不构成侵权。
3、那么,超市老板有权利要求张女士偷一赔十吗?这是不是属于敲诈勒索呢?
法律上没有规定“偷一赔十”,可以认定为是霸 王条款!超市不是行政机关,不具备罚款权,所以没有权利要求张女士按照10倍赔。如果真的有人偷了超市的东西,那也只需要把东西退回,或者按照市场价赔偿,不能向顾客加倍索取!而怎么处理小偷,那是警方的事情了。
另外,张女士要付钱,老板却说不付10倍的钱就不让走,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而且,老板咬定张女士是盗窃,也可以视为对张女士的威胁,对其产生精神强制,进而向其索取“赔偿”,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的行为!
不过,一瓶饮料也就几块钱,达不到敲诈勒索的立案标准,不构成刑事犯罪!不过,有敲诈勒索的行为,需要接受治安处罚!
其实,是否构成盗窃,就看有没有非法占有和秘密窃取。张女士拿着饮料瓶主动去柜台结账,这是公平交易,没有非法占有的行为;喝完饮料,没有把瓶子藏起来,也没有偷偷离开,而是在布满监控的超 市里,拿着空瓶去买单,这又何来的秘密窃取呢?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支持老板还是张女士呢?说说你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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