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称购买东风日产疑遭套路#】据西安商网报道: 读者刘先生向三秦都市报热线反映,他在东风日产西安佳益4S店购买一款尼桑天籁,提车时发现4S店交付的车辆左侧车门需要大力猛推才能关闭。刘先生认为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要求进行更换,对方仅指定了其中3辆2021年生产的车辆供他选择,最终双方未能达成交易,刘先生提车时缴纳的500元定金也未退还。https://t.cn/A665WOYU
#我为群众办实事# 【警民接力寻失主 完璧归还暖人心】2022年2月22日10时32分,鼓楼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太原市中心医院保卫科张先生报警称,在医院门诊部捡到一男士钱包,向民警求助。接警后,鼓楼派出所民警孙长杰带领辅警杜超、骆韦迅速到达医院。民警与保卫科张先生了解情况后,得知昨天上午门诊部医生捡到该钱包后,交由保卫科张先生。由于包内没有失主的联系方式,大家一直急切等待失主回医院寻找,但一天过后失主仍未出现。民警与张先生当面清点包内物品银行卡、医保卡、各种证件等,将该钱包带回派出所。之后,民警根据包内各类卡信息查找到失主的联系方式。当民警告知失主刘先生钱包遗失的情况后,刘先生本人才恍然大悟。原来昨天刘先生来医院为家人取药,慌乱中将钱包遗失在门诊部。民警提示刘先生,今后出门一定要保管好个人随身物品。拿着分文未少的钱包,刘先生对民警表示万分感谢。
【公司规定年终奖励与年休需二选一被判违法】
辽宁抚顺一公司制定了一份《年终奖励管理办法》及《福利发放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员工要得到“年终奖励”和福利,需要符合“未休年假”的条件;同时规定,年终奖金为上年度月均工资,若累计请病事假超过15天,则需在计算12个月总绩效时扣减一个月。
上述公司的职工刘先生于2020年2月退休后,向抚顺市劳动监察局投诉反映该公司没有执行国家年休假补偿的问题。在监察局作出《监察整改指令书》后,该公司支付了刘先生于2018年未休年假的补偿3172.41元。公司以2018年时已给予刘先生未休假的“年终奖励”3050元为由,多次要求其返还已经领取的奖金,后者拒不返还,公司遂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刘先生返还2018年的“年终奖励”。
2021年,抚顺市新抚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该公司的诉讼请求。该公司不服,向抚顺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该案二审判决书,抚顺市中级法院于今年1月17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认为,公司将职工的年终奖励等福利与年休假权利相绑定,欲获得福利则必须放弃休年假的权利,违反《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原则,及《职工年休假条例》保障劳动者享有年休假的宗旨。故对公司以年终奖励和福利等形式补偿未休年假的上诉主张,不予支持。
综上,2022年1月17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中国裁判文书网;贝塔)
辽宁抚顺一公司制定了一份《年终奖励管理办法》及《福利发放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员工要得到“年终奖励”和福利,需要符合“未休年假”的条件;同时规定,年终奖金为上年度月均工资,若累计请病事假超过15天,则需在计算12个月总绩效时扣减一个月。
上述公司的职工刘先生于2020年2月退休后,向抚顺市劳动监察局投诉反映该公司没有执行国家年休假补偿的问题。在监察局作出《监察整改指令书》后,该公司支付了刘先生于2018年未休年假的补偿3172.41元。公司以2018年时已给予刘先生未休假的“年终奖励”3050元为由,多次要求其返还已经领取的奖金,后者拒不返还,公司遂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刘先生返还2018年的“年终奖励”。
2021年,抚顺市新抚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该公司的诉讼请求。该公司不服,向抚顺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该案二审判决书,抚顺市中级法院于今年1月17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认为,公司将职工的年终奖励等福利与年休假权利相绑定,欲获得福利则必须放弃休年假的权利,违反《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原则,及《职工年休假条例》保障劳动者享有年休假的宗旨。故对公司以年终奖励和福利等形式补偿未休年假的上诉主张,不予支持。
综上,2022年1月17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中国裁判文书网;贝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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