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印象# 【关于进一步明确货运车辆限制通行区域范围及通行政策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2〕299号)和《来安县关于调整优化城区车辆禁限行区域管理的通知》,现将来安县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蓝牌货车通行政策
蓝牌货车(含轻型及以下货车、皮卡车、轻型新能源货车、轻型配送货车等,不分吨位)执行原通行政策,城区内通行不限时段、路段。蓝牌自卸货车(渣土车)需避开高峰期(7:00-8:30、11:00-14:00、17:00-19:00)通行。
二、黄牌货车通行政策
黄牌重中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中型厢式(封闭)货车、专项作业车,以及蓝牌危化品运输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车辆执行原通行政策,每天7:00-8:30、11:00-14:00、17:00-19:00禁止通行,其余时间均可在全县范围通行(主城区核心禁区需申领通行证通行),原禁限行区域及路段不变。
三、禁限行区域及路段
白鹭大道以东、北二环以南、顿丘路以西、新丰路以北的环路区域。
四、禁限行区域通行证申领方式
1.安徽省内的个人及企业车辆、安徽省外个人车辆申请。安徽省内、省外的个人名下车辆,驾驶人下载注册交管“12123”APP进行申领。安徽省内的企业名下车辆,需由车辆所属企业至辖区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企业备案,获取账号后登录互联网公安交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申领。
2.安徽省外企业车辆申请。车辆所属企业至辖区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企业备案,获取账号后登录互联网公安交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在“信息查询”模块中将车辆关联绑定驾驶人,由驾驶人下载注册“12123”APP后进行申领,或者通过“滁州交警”微信公众号进行申领。
3.如遇重污染天气、恶劣天气、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的,限行管理按照相关通告执行。
来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9月25日
为进一步优化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2〕299号)和《来安县关于调整优化城区车辆禁限行区域管理的通知》,现将来安县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蓝牌货车通行政策
蓝牌货车(含轻型及以下货车、皮卡车、轻型新能源货车、轻型配送货车等,不分吨位)执行原通行政策,城区内通行不限时段、路段。蓝牌自卸货车(渣土车)需避开高峰期(7:00-8:30、11:00-14:00、17:00-19:00)通行。
二、黄牌货车通行政策
黄牌重中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中型厢式(封闭)货车、专项作业车,以及蓝牌危化品运输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车辆执行原通行政策,每天7:00-8:30、11:00-14:00、17:00-19:00禁止通行,其余时间均可在全县范围通行(主城区核心禁区需申领通行证通行),原禁限行区域及路段不变。
三、禁限行区域及路段
白鹭大道以东、北二环以南、顿丘路以西、新丰路以北的环路区域。
四、禁限行区域通行证申领方式
1.安徽省内的个人及企业车辆、安徽省外个人车辆申请。安徽省内、省外的个人名下车辆,驾驶人下载注册交管“12123”APP进行申领。安徽省内的企业名下车辆,需由车辆所属企业至辖区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企业备案,获取账号后登录互联网公安交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申领。
2.安徽省外企业车辆申请。车辆所属企业至辖区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企业备案,获取账号后登录互联网公安交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在“信息查询”模块中将车辆关联绑定驾驶人,由驾驶人下载注册“12123”APP后进行申领,或者通过“滁州交警”微信公众号进行申领。
3.如遇重污染天气、恶劣天气、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的,限行管理按照相关通告执行。
来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9月25日
【关于进一步明确货运车辆限制通行区域范围及通行政策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2〕299号)文件,在2021年天长市《关于城区道路大型车辆禁行、限行的通告》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管理实际,对城区车辆禁限行区域进行进一步调整优化,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蓝牌货车通行政策
蓝牌货车(含轻型及以下货车、皮卡车、轻型新能源货车、轻型配送货车等)执行原通行政策,城区内通行不限时段、路段。
二、黄牌货车通行政策
黄牌重中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中型厢式(封闭)货车执行原通行政策(高峰期间禁止通行:早上7:30-8:30,中午11:00-12:00,晚上17:00-19:00),其余时间均可在全市范围通行(核心禁行区需申领通行证通行),原禁限行区域及路段不变。
三、禁限行区域
滨河路、内环路以东,千秋大道以北,金集路以西,东北过境线以南形成的环路区域。
四、通行码申领方式
临时通行码申请,实施电子版,需提供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照片。申领方式:1、关注“天长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货车通行证)进入“天长市区临时通行证”申请系统申请;2、在市区天康大道、千秋大道、二凤北路、新时代大道等进城主要道路及交警岗亭设置了“天长市区临时通行证”二维码,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天长市区临时通行证”申请系统申请。(二维码附后)
五、其他事项
1.全市范围内均不设置24小时货车禁行道路,广大驾驶人若发现任何单位、个人私自在道路上设置24小时货车禁行道路的,请拨打110或0550-7313200进行报警投诉。
2.如遇重污染天气、恶劣天气、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的,限行管理按照相关通告执行。
天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9月26日
为进一步优化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2〕299号)文件,在2021年天长市《关于城区道路大型车辆禁行、限行的通告》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管理实际,对城区车辆禁限行区域进行进一步调整优化,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蓝牌货车通行政策
蓝牌货车(含轻型及以下货车、皮卡车、轻型新能源货车、轻型配送货车等)执行原通行政策,城区内通行不限时段、路段。
二、黄牌货车通行政策
黄牌重中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中型厢式(封闭)货车执行原通行政策(高峰期间禁止通行:早上7:30-8:30,中午11:00-12:00,晚上17:00-19:00),其余时间均可在全市范围通行(核心禁行区需申领通行证通行),原禁限行区域及路段不变。
三、禁限行区域
滨河路、内环路以东,千秋大道以北,金集路以西,东北过境线以南形成的环路区域。
四、通行码申领方式
临时通行码申请,实施电子版,需提供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照片。申领方式:1、关注“天长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货车通行证)进入“天长市区临时通行证”申请系统申请;2、在市区天康大道、千秋大道、二凤北路、新时代大道等进城主要道路及交警岗亭设置了“天长市区临时通行证”二维码,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天长市区临时通行证”申请系统申请。(二维码附后)
五、其他事项
1.全市范围内均不设置24小时货车禁行道路,广大驾驶人若发现任何单位、个人私自在道路上设置24小时货车禁行道路的,请拨打110或0550-7313200进行报警投诉。
2.如遇重污染天气、恶劣天气、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的,限行管理按照相关通告执行。
天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9月26日
【10月1日起禁止!柯桥区发布最新通告】根据公安部《关于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公交管〔2020〕383号)调整货运营运车辆通行的相关规定,以及柯桥城区道路建设变化状况,决定调整柯桥城区禁止货运车辆通行区域,特通告如下:
1.禁止重、中型货车(22:00—次日6:00中型箱式货车除外)、专项作业车、危化品运输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人力三轮货车
镜水路(不含镜水路)——杨绍线(不含杨绍线)——香林大道(不含香林大道)——轻纺城大道(不含轻纺城大道)——鉴水路(不含鉴水路)——钱陶公路(不含钱陶公路)——越州大道(不含越州大道)——禹会路(不含禹会路)闭合区域范围内禁止重、中型货车(22:00—次日06:00中型箱式货车除外)、专项作业车、危化品运输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人力三轮货车通行。
2.分时段禁止轻型以下货车
镜水路(不含镜水路)——杨绍线(不含杨绍线)——香林大道(不含香林大道)——轻纺城大道(不含轻纺城大道)——鉴水路(不含鉴水路)——钱陶公路(不含钱陶公路)——越州大道(不含越州大道)——禹会路(不含禹会路)闭合区域范围内7:00—21:00禁止轻型货车通行。
3.分时段分区域禁止轻型以下货车
镜水路(不含镜水路)——104国道(含)——越州大道(不含越州大道)——万商路(含)——云集路(含)闭合区域范围内7:00—9:00和16:00—18:30禁止轻型货车通行。
4.本通告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9月26日
1.禁止重、中型货车(22:00—次日6:00中型箱式货车除外)、专项作业车、危化品运输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人力三轮货车
镜水路(不含镜水路)——杨绍线(不含杨绍线)——香林大道(不含香林大道)——轻纺城大道(不含轻纺城大道)——鉴水路(不含鉴水路)——钱陶公路(不含钱陶公路)——越州大道(不含越州大道)——禹会路(不含禹会路)闭合区域范围内禁止重、中型货车(22:00—次日06:00中型箱式货车除外)、专项作业车、危化品运输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人力三轮货车通行。
2.分时段禁止轻型以下货车
镜水路(不含镜水路)——杨绍线(不含杨绍线)——香林大道(不含香林大道)——轻纺城大道(不含轻纺城大道)——鉴水路(不含鉴水路)——钱陶公路(不含钱陶公路)——越州大道(不含越州大道)——禹会路(不含禹会路)闭合区域范围内7:00—21:00禁止轻型货车通行。
3.分时段分区域禁止轻型以下货车
镜水路(不含镜水路)——104国道(含)——越州大道(不含越州大道)——万商路(含)——云集路(含)闭合区域范围内7:00—9:00和16:00—18:30禁止轻型货车通行。
4.本通告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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