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营销信息调查:退订仍会遭到骚扰,短信没停电话又来】#电商通过短信电话对用户轮番营销# 据@法制日报 报道,1258条——这是北京市海淀区居民戴莹手机里未读短信的数量,基本都是各类电商的营销短信。26岁的戴莹大学时开始接触线上购物,网购已经成为其生活的一部分,也带来了很多的烦恼。其中,电商的营销短信、电话,特别是临近“双11”“6·18”等节点前的轰炸,更是让她不堪其扰。
“你看看,几乎全是购物平台的商家推广信息。”11月1日,面对前来采访的《法治日报》记者,她拿起手机打开短信界面说道,“手机都要炸了,真的烦死了”。
戴莹的遭遇,很多网络购物发烧友也正在经历。多位受访者说,这两年来,越来越多的电商以发送短信的形式,告知店铺的上新情况、优惠活动等信息,节点前的短信轰炸已经成为常态。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称,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营销本身并不违法,但如果未经用户同意或超限、超范围发送营销短信,则可能侵犯消费者的安宁权。治理短信、电话营销现象,既需要完善治理体系顶层设计,依法深入推进综合治理,也需要电商平台、电信企业和短信息服务企业等主体的自我监管与配合。
短信电话轮番轰炸,退订仍会遭到骚扰
“以前收到这类短信,我还会点开看看,然后删除。后来这类短信越来越多,删都删不过来。尤其赶上购物节时,电商一个接一个短信发过来,有的还连发好几条。”戴莹说,今年“双11”电商平台开始预售前,她的手机叮叮咚咚响了一天,开视频会时还在不停地弹短信窗口,特别影响心情。
记者浏览戴莹手机上的这些短信发现,内容大同小异:先在开头表明是哪个商家,然后要么说自己最近要上新品,欢迎选购,要么介绍最近有什么满减活动,并直接附上店铺链接。
“如果我真要买这个东西的话,我不需要商家提醒也会买,如果我不想买的话,发再多短信我也不会动心,只会拉低我对这家店的好感。”戴莹“吐槽”道。
北京市朝阳区居民田桥对此也深有同感。田桥注意到,给她发的推销短信大多来自她曾经注册过会员或购物过的电商,哪怕只是申请过免费的试用装小样。让她特别不满的是,她给自己父母网购过几次,结果父母的手机上也经常收到推销短信。
“我爸妈年纪比较大了,平时用短信比较少,收到的垃圾短信多了会感到很烦躁,他们跟我抱怨过好多次了。”田桥说。
为此,田桥特别留心短信的退订问题,她发现这些短信基本上还是留有退订方式的,即回复“N”或“TD”等字母。但实际上,退订不是每次都管用的,“我印象特别深刻,有几家店我回复了退订之后,还是能收到他们发来的短信。不仅搭进去短信费,还不见成效”。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信息,近年来,“双11”促销期间的营销类垃圾短信投诉呈现集中爆发现象,电商平台的相关投诉占比高达九成,且衍生出大量相关消费金融类垃圾信息投诉。特别是平台“默认”注册用户同意直接发送促销信息,平台商家利用平台规则漏洞发送营销短信等问题较为突出,明显侵害消费者权益。
面对层出不穷的营销短信,网友们调侃道:“今天收到的促销短信保守估计上百条”“‘双11’也‘内卷’了吗,今天被短信轰炸的同时竟然还接到了电话”……
天津的唐女士经营一家网店,她告诉记者,群发短信是需要付费的,费用不低,规模不大的个人店铺一般还不太舍得花钱去发短信、打电话,通常都是比较大的品牌旗舰店愿意花这笔钱。多位受访者也证实了其说法:收到的短信和电话,一般都是较为大牌的美妆、护肤品等商家发送的。
短信没停电话又来,侵犯消费者安宁权
采访过程中,多位消费者向记者抱怨道:短信轰炸也就罢了,现在一些商家开始采用打电话的方式推销,直接点对点联系,如此骚扰令人头疼不已。
10月28日,田桥收到了某护肤品旗舰店的来电,电话中,充满磁性的男导购热情地感谢田桥对其品牌的支持,随后声情并茂地介绍了该品牌“双11”的优惠活动和热销产品,“期待您的光临”。
这已经是田桥最近接到的第3通营销电话了。这3通电话分别来自3家不同的护肤品店铺,接通后对方都是声音富有磁性的青年男子,营销话术也大同小异。
从短信到电话,田桥感到十分无奈:“一看是陌生号码,我还以为是快递或者其他重要电话,结果一接竟然是××品牌的营销电话。电话还不能像短信那样选择退订或无视,真的太烦了!”
事实上,每逢促销节点,电商平台及一些商家过量的短信、电话营销,已成为消费者的一大痛点。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2021年“6·18”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在6月1日至6月20日共计20天舆情监测期内,共收集有关广告短信类负面信息近6.5万条。
报告称,广种薄收式的短信轰炸技术含量低、骚扰频次高。事实上,这种低成本制造“信息垃圾场”的短视行为就算偶有收益,其“变现”能力也相当有限,更多的还是惹人烦、讨人厌,最终也必将遭人弃。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任超认为,短信、电话营销作为商业广告的一种载体,本身没有“原罪”。营销短信发展到如今“人见人厌”的地步,主要在于发送行为并未建立在消费者知情和同意的基础之上。消费者相对于平台和商家,往往显得十分被动。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韬律师告诉记者,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营销本身并不违法,但如果未经用户同意或超限、超范围发送营销短信,则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宁权。
张韬说,民法典中将安宁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进行了规定和保护,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这种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过度营销的行为,还可能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相关权益和隐私权。”
群发产业链条成熟,商家可以批量购买
“我已经收到你们家无数条短信了,为什么还要打电话?你们这样已经造成骚扰了知道吗?!”最近,在接到推销电话后,忍无可忍的田桥发火了。电话那头先是一愣,表示很抱歉给她带来了不好的消费体验,具体情况会反馈给店家。
田桥又向该品牌旗舰店反映这一情况,客服称这是会员服务内容。对于“是否征得消费者同意”的问题,客服表示自己不清楚,会就此问题向专员反映。
记者查询包括该品牌旗舰店在内的10家网店发现,入会条件均要求消费者授权其获取并使用用户手机号等信息。《会员授权协议》《会员规则与隐私协议》等文件中往往有这样的表述:“您授权本平台将您提交的信息存储并提供给店铺使用,同意此店铺向您发送邮件、短信、致电或专属客服信息”“您知悉并同意,商家/品牌将通过短信、专属客服等渠道向您发送品牌及店铺最新消息”。
而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文件往往均以超链形式存在,需要用户主动点开查看,而用户是否查看并不影响授权确认。“当时根本没注意到有这个协议。”多位受访者说。
11月1日,记者致电一家电商平台,以消费者身份向其反映近日收到大量营销短信、电话,希望“平台能管管”。其人工客服表示情况已知悉,平台对于过度营销行为也持反对态度,会如实记录下来。而对“有无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的提问,其表示“不清楚”“暂无相关规定”。
张韬认为,商家和平台在会员注册的相关隐私协议中,将用户“知悉并同意”商家通过短信等渠道发送店铺营销信息,作为用户开通会员、享受服务的前置条件,且这一条件是不可跳过、不可选“否”的,这么做看似“合法”,实则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打法律擦边球的行为。
对于这么多骚扰短信到底是谁发出来的问题,记者调查发现,网上存在不少为电商提供短信群发服务的网店,批量购买的费用也并不高。
记者在搜索引擎、购物平台等输入“短信群发”“活动短信”等关键词,能轻易搜到一批相关网店,店铺显著位置标明了“购物节营销类短信群发”等广告语。
记者点击进入一家号称“短信营销领域专家”的通信公司官网,上面打着“双11备战活动,预售低价存量~短信、彩信、400电话、空号检测全部低价”“你的好产品不做推广不打广告,你自己用吗”等广告。
根据该网站提供的微信号,记者添加了其客户经理。据客户经理介绍,公司提供的短信套餐最低1万条起充,“双11”有优惠,原价550元/万条的基础套餐现在仅售450元,“这个短信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您充值以后可以慢慢使用,用完为止”。
一家提供群发短信服务的网店,资料显示营业时间已达9年。客服介绍,他们的业务大致分为通知网关和广告网关,通知网关不带任何促销性质的词汇,如通知取快递,发货提醒等;广告网关发行业的促销信息。广告营销短信群发50元/千条起售,全5分好评后可再赠送50条。
“超高质量、超快速度,支持三网,亲付款后我们3分钟内给您开好一个独立的账户,由您自己登录平台发的哦,操作非常简单的哦(我们平台里面有详细的截图教程)。确保稳定及时到达!支持定时、支持回复!”客服的文字中透着热情。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姚志伟说,对于电商而言,“双11”等大促活动是每年最重要的一个节点,希望通过发送营销短信的方式吸引用户,特别是将之前曾经消费过的用户寻回,同时市面上有非常成熟的产业链进行短信群发服务,为商家提供便利,简直是“一拍即合”。
处罚少威慑力不大,治理仍需多方协作
10月25日,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营销短信扰民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召开行政指导会强调,各主要电商平台要正视存在的问题,承担起平台生态治理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民法典、《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安宁权。
这并非官方对营销短信问题第一次发声。今年“6·18”大促期间,工信部就曾发布消息,提出规范电商平台“6·18”短信营销行为,尽快遏制垃圾短信蔓延趋势。
实际上,无论是民法典还是《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都明令禁止擅自发送商业营销短信这一行为。而根据我国广告法规定,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广告主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那么,在官方关注与法律规定的双重压力下,电商对消费者的“轰炸”为何仍屡禁不止?
在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看来,短信营销违法行为隐蔽,查处有难度。一些平台随意改号,使得垃圾短信更具隐蔽性,增加了监管和溯源的难度。同时,监管技术和治理水平也有待提升,治理短信营销,光靠行政执法不行,需要政府、企业、电信运营商、公民、行业协会形成合力。
“营销短信无孔不入背后多是发送方的利益考量。大数据时代,浏览即‘留痕’,绘制用户画像进行精准推送不再是难事,广撒网的营销短信,又可以作为辅助手段触达尽可能多的用户群体。”任超说,对商家来说,短信推广是精准度极高且低成本的营销手段,因此很多商家对此乐此不疲。
任超说,尽管擅自发布营销短信已成为普遍现象,但却鲜有企业和商家因此受到处罚,而且顶格3万元的罚款,在可观的利润预期面前,威慑力也不大。
在张韬看来,治理营销短信是一项系统工程,很难一蹴而就。过量电信营销屡禁不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商家利用平台规则漏洞打法律的擦边球,用户维权的时间成本与预期效果极其不匹配,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还有必要进一步提升等。
姚志伟建议,主管部门需要加大对非法采集、过度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信息等行为的惩罚力度。同时,针对电商平台和电信企业双管齐下,从源头进行治理。
“商家群发短信是依托电商平台获取的用户信息,而群发行为则是通过电信企业进行的。电商平台可以利用虚拟号码的技术,探索防止店家获得消费者真实号码的模式,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当然,由于网络交易的环节比较长,且涉及店家、快递等多个主体,这种模式的实现具有一定难度。同时,电信企业也应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对高频电话、短信进行检测,必要时可以进行拦截。”姚志伟说。
郑宁建议,政府和企业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建立预警监测、防范拦截等机制,帮助用户免受垃圾短信侵扰。同时,行业协会应该加强行业自律,健全黑名单制度,对违法企业和个人进行联合惩戒。
“治理短信、电话营销乱象,需要完善治理体系顶层设计,依法深入推进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同时,充分发挥信用管理的作用,增强监管威慑效果。不管是平台还是商家的经营活动,都应该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前提,做到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越法律底线,无底线侵扰只会将消费者越推越远。”张韬说。(观察者网)
“你看看,几乎全是购物平台的商家推广信息。”11月1日,面对前来采访的《法治日报》记者,她拿起手机打开短信界面说道,“手机都要炸了,真的烦死了”。
戴莹的遭遇,很多网络购物发烧友也正在经历。多位受访者说,这两年来,越来越多的电商以发送短信的形式,告知店铺的上新情况、优惠活动等信息,节点前的短信轰炸已经成为常态。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称,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营销本身并不违法,但如果未经用户同意或超限、超范围发送营销短信,则可能侵犯消费者的安宁权。治理短信、电话营销现象,既需要完善治理体系顶层设计,依法深入推进综合治理,也需要电商平台、电信企业和短信息服务企业等主体的自我监管与配合。
短信电话轮番轰炸,退订仍会遭到骚扰
“以前收到这类短信,我还会点开看看,然后删除。后来这类短信越来越多,删都删不过来。尤其赶上购物节时,电商一个接一个短信发过来,有的还连发好几条。”戴莹说,今年“双11”电商平台开始预售前,她的手机叮叮咚咚响了一天,开视频会时还在不停地弹短信窗口,特别影响心情。
记者浏览戴莹手机上的这些短信发现,内容大同小异:先在开头表明是哪个商家,然后要么说自己最近要上新品,欢迎选购,要么介绍最近有什么满减活动,并直接附上店铺链接。
“如果我真要买这个东西的话,我不需要商家提醒也会买,如果我不想买的话,发再多短信我也不会动心,只会拉低我对这家店的好感。”戴莹“吐槽”道。
北京市朝阳区居民田桥对此也深有同感。田桥注意到,给她发的推销短信大多来自她曾经注册过会员或购物过的电商,哪怕只是申请过免费的试用装小样。让她特别不满的是,她给自己父母网购过几次,结果父母的手机上也经常收到推销短信。
“我爸妈年纪比较大了,平时用短信比较少,收到的垃圾短信多了会感到很烦躁,他们跟我抱怨过好多次了。”田桥说。
为此,田桥特别留心短信的退订问题,她发现这些短信基本上还是留有退订方式的,即回复“N”或“TD”等字母。但实际上,退订不是每次都管用的,“我印象特别深刻,有几家店我回复了退订之后,还是能收到他们发来的短信。不仅搭进去短信费,还不见成效”。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信息,近年来,“双11”促销期间的营销类垃圾短信投诉呈现集中爆发现象,电商平台的相关投诉占比高达九成,且衍生出大量相关消费金融类垃圾信息投诉。特别是平台“默认”注册用户同意直接发送促销信息,平台商家利用平台规则漏洞发送营销短信等问题较为突出,明显侵害消费者权益。
面对层出不穷的营销短信,网友们调侃道:“今天收到的促销短信保守估计上百条”“‘双11’也‘内卷’了吗,今天被短信轰炸的同时竟然还接到了电话”……
天津的唐女士经营一家网店,她告诉记者,群发短信是需要付费的,费用不低,规模不大的个人店铺一般还不太舍得花钱去发短信、打电话,通常都是比较大的品牌旗舰店愿意花这笔钱。多位受访者也证实了其说法:收到的短信和电话,一般都是较为大牌的美妆、护肤品等商家发送的。
短信没停电话又来,侵犯消费者安宁权
采访过程中,多位消费者向记者抱怨道:短信轰炸也就罢了,现在一些商家开始采用打电话的方式推销,直接点对点联系,如此骚扰令人头疼不已。
10月28日,田桥收到了某护肤品旗舰店的来电,电话中,充满磁性的男导购热情地感谢田桥对其品牌的支持,随后声情并茂地介绍了该品牌“双11”的优惠活动和热销产品,“期待您的光临”。
这已经是田桥最近接到的第3通营销电话了。这3通电话分别来自3家不同的护肤品店铺,接通后对方都是声音富有磁性的青年男子,营销话术也大同小异。
从短信到电话,田桥感到十分无奈:“一看是陌生号码,我还以为是快递或者其他重要电话,结果一接竟然是××品牌的营销电话。电话还不能像短信那样选择退订或无视,真的太烦了!”
事实上,每逢促销节点,电商平台及一些商家过量的短信、电话营销,已成为消费者的一大痛点。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2021年“6·18”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在6月1日至6月20日共计20天舆情监测期内,共收集有关广告短信类负面信息近6.5万条。
报告称,广种薄收式的短信轰炸技术含量低、骚扰频次高。事实上,这种低成本制造“信息垃圾场”的短视行为就算偶有收益,其“变现”能力也相当有限,更多的还是惹人烦、讨人厌,最终也必将遭人弃。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任超认为,短信、电话营销作为商业广告的一种载体,本身没有“原罪”。营销短信发展到如今“人见人厌”的地步,主要在于发送行为并未建立在消费者知情和同意的基础之上。消费者相对于平台和商家,往往显得十分被动。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韬律师告诉记者,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营销本身并不违法,但如果未经用户同意或超限、超范围发送营销短信,则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宁权。
张韬说,民法典中将安宁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进行了规定和保护,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这种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过度营销的行为,还可能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相关权益和隐私权。”
群发产业链条成熟,商家可以批量购买
“我已经收到你们家无数条短信了,为什么还要打电话?你们这样已经造成骚扰了知道吗?!”最近,在接到推销电话后,忍无可忍的田桥发火了。电话那头先是一愣,表示很抱歉给她带来了不好的消费体验,具体情况会反馈给店家。
田桥又向该品牌旗舰店反映这一情况,客服称这是会员服务内容。对于“是否征得消费者同意”的问题,客服表示自己不清楚,会就此问题向专员反映。
记者查询包括该品牌旗舰店在内的10家网店发现,入会条件均要求消费者授权其获取并使用用户手机号等信息。《会员授权协议》《会员规则与隐私协议》等文件中往往有这样的表述:“您授权本平台将您提交的信息存储并提供给店铺使用,同意此店铺向您发送邮件、短信、致电或专属客服信息”“您知悉并同意,商家/品牌将通过短信、专属客服等渠道向您发送品牌及店铺最新消息”。
而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文件往往均以超链形式存在,需要用户主动点开查看,而用户是否查看并不影响授权确认。“当时根本没注意到有这个协议。”多位受访者说。
11月1日,记者致电一家电商平台,以消费者身份向其反映近日收到大量营销短信、电话,希望“平台能管管”。其人工客服表示情况已知悉,平台对于过度营销行为也持反对态度,会如实记录下来。而对“有无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的提问,其表示“不清楚”“暂无相关规定”。
张韬认为,商家和平台在会员注册的相关隐私协议中,将用户“知悉并同意”商家通过短信等渠道发送店铺营销信息,作为用户开通会员、享受服务的前置条件,且这一条件是不可跳过、不可选“否”的,这么做看似“合法”,实则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打法律擦边球的行为。
对于这么多骚扰短信到底是谁发出来的问题,记者调查发现,网上存在不少为电商提供短信群发服务的网店,批量购买的费用也并不高。
记者在搜索引擎、购物平台等输入“短信群发”“活动短信”等关键词,能轻易搜到一批相关网店,店铺显著位置标明了“购物节营销类短信群发”等广告语。
记者点击进入一家号称“短信营销领域专家”的通信公司官网,上面打着“双11备战活动,预售低价存量~短信、彩信、400电话、空号检测全部低价”“你的好产品不做推广不打广告,你自己用吗”等广告。
根据该网站提供的微信号,记者添加了其客户经理。据客户经理介绍,公司提供的短信套餐最低1万条起充,“双11”有优惠,原价550元/万条的基础套餐现在仅售450元,“这个短信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您充值以后可以慢慢使用,用完为止”。
一家提供群发短信服务的网店,资料显示营业时间已达9年。客服介绍,他们的业务大致分为通知网关和广告网关,通知网关不带任何促销性质的词汇,如通知取快递,发货提醒等;广告网关发行业的促销信息。广告营销短信群发50元/千条起售,全5分好评后可再赠送50条。
“超高质量、超快速度,支持三网,亲付款后我们3分钟内给您开好一个独立的账户,由您自己登录平台发的哦,操作非常简单的哦(我们平台里面有详细的截图教程)。确保稳定及时到达!支持定时、支持回复!”客服的文字中透着热情。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姚志伟说,对于电商而言,“双11”等大促活动是每年最重要的一个节点,希望通过发送营销短信的方式吸引用户,特别是将之前曾经消费过的用户寻回,同时市面上有非常成熟的产业链进行短信群发服务,为商家提供便利,简直是“一拍即合”。
处罚少威慑力不大,治理仍需多方协作
10月25日,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营销短信扰民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召开行政指导会强调,各主要电商平台要正视存在的问题,承担起平台生态治理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民法典、《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安宁权。
这并非官方对营销短信问题第一次发声。今年“6·18”大促期间,工信部就曾发布消息,提出规范电商平台“6·18”短信营销行为,尽快遏制垃圾短信蔓延趋势。
实际上,无论是民法典还是《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都明令禁止擅自发送商业营销短信这一行为。而根据我国广告法规定,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广告主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那么,在官方关注与法律规定的双重压力下,电商对消费者的“轰炸”为何仍屡禁不止?
在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看来,短信营销违法行为隐蔽,查处有难度。一些平台随意改号,使得垃圾短信更具隐蔽性,增加了监管和溯源的难度。同时,监管技术和治理水平也有待提升,治理短信营销,光靠行政执法不行,需要政府、企业、电信运营商、公民、行业协会形成合力。
“营销短信无孔不入背后多是发送方的利益考量。大数据时代,浏览即‘留痕’,绘制用户画像进行精准推送不再是难事,广撒网的营销短信,又可以作为辅助手段触达尽可能多的用户群体。”任超说,对商家来说,短信推广是精准度极高且低成本的营销手段,因此很多商家对此乐此不疲。
任超说,尽管擅自发布营销短信已成为普遍现象,但却鲜有企业和商家因此受到处罚,而且顶格3万元的罚款,在可观的利润预期面前,威慑力也不大。
在张韬看来,治理营销短信是一项系统工程,很难一蹴而就。过量电信营销屡禁不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商家利用平台规则漏洞打法律的擦边球,用户维权的时间成本与预期效果极其不匹配,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还有必要进一步提升等。
姚志伟建议,主管部门需要加大对非法采集、过度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信息等行为的惩罚力度。同时,针对电商平台和电信企业双管齐下,从源头进行治理。
“商家群发短信是依托电商平台获取的用户信息,而群发行为则是通过电信企业进行的。电商平台可以利用虚拟号码的技术,探索防止店家获得消费者真实号码的模式,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当然,由于网络交易的环节比较长,且涉及店家、快递等多个主体,这种模式的实现具有一定难度。同时,电信企业也应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对高频电话、短信进行检测,必要时可以进行拦截。”姚志伟说。
郑宁建议,政府和企业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建立预警监测、防范拦截等机制,帮助用户免受垃圾短信侵扰。同时,行业协会应该加强行业自律,健全黑名单制度,对违法企业和个人进行联合惩戒。
“治理短信、电话营销乱象,需要完善治理体系顶层设计,依法深入推进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同时,充分发挥信用管理的作用,增强监管威慑效果。不管是平台还是商家的经营活动,都应该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前提,做到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越法律底线,无底线侵扰只会将消费者越推越远。”张韬说。(观察者网)
【注意!#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期间西安限行时间#】为确保“办一届精彩圆满的体育盛会”,确保赛事期间西安市交通保障工作达到“绝对安全、绝对畅通、绝对准时”的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我局反复研究论证、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意见、风险评估、邀请专家评审后,报请市政府同意,在赛事期间对机动车、载货汽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实施临时交通管控措施。 #十四运会期间西安部分周末将限行#
一、禁限行时间
1、机动车尾号限行:2021年9月13日至9月27日(含周六、周日,不含9月18日至21日中秋假假期及前一天)、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9日(含周六、周日),每日7:00至20:00。
2、载货汽车:2021年9月13日至9月27日(含周六、周日和中秋节假期)、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9日(含周六、周日),每日7时至22时。
3、危化品运输车:2021年9月13日至9月27日(含周六、周日和中秋节假期)、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日0时至24时。
二、禁限行区域
1、机动车尾号限行:
机动车限行区域分为普通限行区域和赛事核心区域。
普通限行区域:在我市现行工作日尾号限行区域【以西安市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终南大道、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不含路)连线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路)以南、包茂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的基础上,增加西安市绕城高速公路全段(含路)。
赛事核心区域:绕城高速(北段)、东城大道(不含路)以北,G210国道西韩公路段(不含路)以西,秦汉大道(含路)以南,尚宏路(不含路)以东围合区域内道路。
2、载货汽车:
载货汽车限行区域分为普通限行区域和赛事核心区域。
普通限行区域:西安市绕城高速(含路)、三环路(含路)以内道路和S107省道(鄠邑区和周至县交界处至理想路段)。
赛事核心区域:绕城高速(北段)、东城大道(不含路)以北,G210国道西韩公路段(不含路)以西,秦汉大道(含路)以南,尚宏路(不含路)以东围合区域内道路。
3、危化品运输车:全市行政区域。
三、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限行时段确须进入禁限行区域怎么办?
载货汽车:用于运输农副产品、医疗物资、物流寄递、商贸配送、家政搬家等运输群众生活必需用品的载货汽车和用于市政作业、园林绿化、水电气暖物资等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载货汽车(含外埠),可通过西安交警微信服务号“载货汽车临时电子通行证”模块或西安交警支队各大队警务大厅通行证窗口申请办理。
载货汽车限行种类不包括轻型、微型封闭式载货汽车,持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通行证件载货汽车和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载货汽车,以上车辆通行无需办理通行证件。
危化品运输车:除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确有生产、运输需求涉及生活必须的,应当到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临时通行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时间、线路通行,原则上选择夜间时段和非赛事线路。
四、为什么不限制轻型、微型封闭式载货汽车和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载货汽车通行?
经我局前期调研,我市轻型、微型封闭式载货汽车和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载货汽车大多为群众生活物资以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对轻型、微型封闭式载货汽车和新能源载货汽车不限行(约占载货汽车总数13%),能够便利民生物资的保障(搬家、超市、小商品运输等需求),满足群众生活基本需求。
五、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期间机动车尾号限行和日常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有何区别?
2021年9月13日至9月27日、10月20日至10月29日,每日7时至20时,在限行区域内实行机动车每日两个尾号限行措施。9月25日、26日,10月23日、24日等周六、周日,为保障赛事车辆安全顺畅准时,继续实行尾号限行。同时,本次限行区域增加绕城高速(全段)和核心赛事区域。为保障中秋节期间群众出行需求,9月18日至21日不限行。
由于周六、周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为尽量保证赛事期间车辆尾号限行规则与我市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有序衔接,我们对赛事期间的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则进行了调整(具体见下表)。在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期间,共对机动车尾号限行21日,其中十四运会限行11日,残特奥会限行10日,限行时段内,各机动车尾号限行次数基本一致,相对公平。
六、哪些车辆不受尾号限行措施限制?
(一)持十四运会、残特奥会通行证件车辆和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含外埠)的新能源汽车。
(二)校车、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
(三)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件的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邮政车及在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经民政部门核准,喷涂“救助专用”或“西安救助”标识的专用民政救助车辆。
(四)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六)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七)执行任务的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察车辆。
(八)“使”、“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九)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并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禽畜,新鲜的肉、蛋、奶等),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遵守禁限行规定的同时,也须遵守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载货汽车仍需遵守西安市人民政府2018年11月3日发布的《关于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中三类管控区通行规定。
七、特殊情况需要进入限行区域怎么办?
机动车在限行时段因紧急就医、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可拨打122报警电话,西安公安交警将及时提供交通服务和帮助。
八、过境载货汽车应该如何绕行?
限行时间内需过境西安的载货汽车,可由107省道理想路至蓝田县大寨路段、G210国道G108国道路口至秦汉大道段、尚宏路、G3021临兴高速、G5京昆高速、G65包茂高速、G6522延西高速、G30连霍高速、G6521榆蓝高速、G70蓝商高速、G40沪陕高速绕行。
九、对绕行线路不清楚的过境载货汽车,应该怎么办?
过境载货汽车应当首先选择远端分流绕行路线,避让限行路段。对分流绕行线路不清楚的,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西安市辖区周边高速公路设置了引导分流点和交通分流标志,指示分流路线。请驾驶人提前规划出行日期和路线,按照分流标志择路绕行,自觉服从现场交警、路政等人员的指挥疏导(具体绕行线路建议附后)。
十、受到限行影响时,可以在高速公路上等待限行时间结束后再通行吗?
需停车等待的车辆,应将车辆停放在高速公路沿途服务区内,或驶出高速公路收费站外,在允许停车的道路停车等待。严禁在高速公路主线、匝道出入口、收费站内广场等区域停车。对于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十一、禁鸣喇叭时间和区域
2021年9月13日至9月27日、10月20日至10月29日,每日零时至24时,在西安市绕城高速(不含路)、三环路(含路)以内道路,及绕城高速东城大道(含路)以北、G210国道西韩公路段(不含路)以西、秦汉大道(含路)以南、尚宏路(不含路)以东合围区域内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机动车鸣喇叭。
十二、违反禁限行规定如何处罚?
违反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六条、十七条相关规定,对于违反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处罚款100元,不记分。
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违反禁限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二
条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规定,对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违反禁行规定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违反机动车禁鸣喇叭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62条相关规定,对于违反禁鸣规定的,处罚款100元,不记分。
十三、全运会专用道的设置和使用规则
为全力做好赛事车辆交通保障工作,在赛事举办期间,西安公安交警将在我市部分路段启用全运会专用车道。全运会专用车道是指在十四运会西安赛区赛事举办期间,在部分比赛场馆与全运村之间,供享有全运会专用车道通行权的机动车通行而设置的专用车道。
按照“核心区靠左,主城区靠右,快速路优先,公交道并线,分时段管控”的原则,西安公安交警已选取我市奥体中心区域、绕城高速内主城区及绕城高速外比赛场馆周边道路等赛事车队出行高频次线路设置全运会专用车道。
在赛事期间,我们将根据赛程安排分批次启用涉及场馆赛事车队出行线路中全运会专用车道。管控时间原则上为每日7:00-22:00,对部分交通流量较大的城市主要干道,西安公安交警将根据赛事车队出行安排,提前一个工作日,按照线路和时段精准发布全运会专用车道管控提示。
全运会专用车道管控期间,除持有十四运会专用证件及十四运会西安市执委会允许的后勤服务、运输保障等车辆,以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外,其它车辆不得进入全运会专用车道行驶。同时为践行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执法理念,全运会专用车道管控将设置过渡适应期,在试运行期间,对于违反专用车道使用规定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以劝导和教育为主,正式启用后,将依法进行纠处。
全运会专用车道由十四运会专用车道标识进行明确,占用一条车道设置,目前西安公安交警已完成全部专用车道配套设施的建设工作,请广大市民提前了解十四运会官方发布的赛程信息,并关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布的赛事交通出行指南,注意观察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主动选择其他车道通行,让行专用车辆。
十四、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前、后及两会转换期期间,我市机动车尾号限行、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在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前、后及两会转换期期间,我市机动车应当遵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11月10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相关规定;载货汽车应当遵守西安市人民政府2018年11月3日发布的《关于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以及西安市公安局2017年6月30日发布的《关于加强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管理的通告》相关规定;危化品运输车应当准遵守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16年9月5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相关规定。
(记者:殷旭 许雨眠)
一、禁限行时间
1、机动车尾号限行:2021年9月13日至9月27日(含周六、周日,不含9月18日至21日中秋假假期及前一天)、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9日(含周六、周日),每日7:00至20:00。
2、载货汽车:2021年9月13日至9月27日(含周六、周日和中秋节假期)、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9日(含周六、周日),每日7时至22时。
3、危化品运输车:2021年9月13日至9月27日(含周六、周日和中秋节假期)、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日0时至24时。
二、禁限行区域
1、机动车尾号限行:
机动车限行区域分为普通限行区域和赛事核心区域。
普通限行区域:在我市现行工作日尾号限行区域【以西安市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终南大道、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不含路)连线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路)以南、包茂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的基础上,增加西安市绕城高速公路全段(含路)。
赛事核心区域:绕城高速(北段)、东城大道(不含路)以北,G210国道西韩公路段(不含路)以西,秦汉大道(含路)以南,尚宏路(不含路)以东围合区域内道路。
2、载货汽车:
载货汽车限行区域分为普通限行区域和赛事核心区域。
普通限行区域:西安市绕城高速(含路)、三环路(含路)以内道路和S107省道(鄠邑区和周至县交界处至理想路段)。
赛事核心区域:绕城高速(北段)、东城大道(不含路)以北,G210国道西韩公路段(不含路)以西,秦汉大道(含路)以南,尚宏路(不含路)以东围合区域内道路。
3、危化品运输车:全市行政区域。
三、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限行时段确须进入禁限行区域怎么办?
载货汽车:用于运输农副产品、医疗物资、物流寄递、商贸配送、家政搬家等运输群众生活必需用品的载货汽车和用于市政作业、园林绿化、水电气暖物资等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载货汽车(含外埠),可通过西安交警微信服务号“载货汽车临时电子通行证”模块或西安交警支队各大队警务大厅通行证窗口申请办理。
载货汽车限行种类不包括轻型、微型封闭式载货汽车,持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通行证件载货汽车和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载货汽车,以上车辆通行无需办理通行证件。
危化品运输车:除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确有生产、运输需求涉及生活必须的,应当到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临时通行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时间、线路通行,原则上选择夜间时段和非赛事线路。
四、为什么不限制轻型、微型封闭式载货汽车和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载货汽车通行?
经我局前期调研,我市轻型、微型封闭式载货汽车和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载货汽车大多为群众生活物资以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对轻型、微型封闭式载货汽车和新能源载货汽车不限行(约占载货汽车总数13%),能够便利民生物资的保障(搬家、超市、小商品运输等需求),满足群众生活基本需求。
五、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期间机动车尾号限行和日常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有何区别?
2021年9月13日至9月27日、10月20日至10月29日,每日7时至20时,在限行区域内实行机动车每日两个尾号限行措施。9月25日、26日,10月23日、24日等周六、周日,为保障赛事车辆安全顺畅准时,继续实行尾号限行。同时,本次限行区域增加绕城高速(全段)和核心赛事区域。为保障中秋节期间群众出行需求,9月18日至21日不限行。
由于周六、周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为尽量保证赛事期间车辆尾号限行规则与我市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有序衔接,我们对赛事期间的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则进行了调整(具体见下表)。在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期间,共对机动车尾号限行21日,其中十四运会限行11日,残特奥会限行10日,限行时段内,各机动车尾号限行次数基本一致,相对公平。
六、哪些车辆不受尾号限行措施限制?
(一)持十四运会、残特奥会通行证件车辆和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含外埠)的新能源汽车。
(二)校车、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
(三)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件的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邮政车及在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经民政部门核准,喷涂“救助专用”或“西安救助”标识的专用民政救助车辆。
(四)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六)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七)执行任务的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察车辆。
(八)“使”、“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九)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并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禽畜,新鲜的肉、蛋、奶等),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遵守禁限行规定的同时,也须遵守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载货汽车仍需遵守西安市人民政府2018年11月3日发布的《关于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中三类管控区通行规定。
七、特殊情况需要进入限行区域怎么办?
机动车在限行时段因紧急就医、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可拨打122报警电话,西安公安交警将及时提供交通服务和帮助。
八、过境载货汽车应该如何绕行?
限行时间内需过境西安的载货汽车,可由107省道理想路至蓝田县大寨路段、G210国道G108国道路口至秦汉大道段、尚宏路、G3021临兴高速、G5京昆高速、G65包茂高速、G6522延西高速、G30连霍高速、G6521榆蓝高速、G70蓝商高速、G40沪陕高速绕行。
九、对绕行线路不清楚的过境载货汽车,应该怎么办?
过境载货汽车应当首先选择远端分流绕行路线,避让限行路段。对分流绕行线路不清楚的,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西安市辖区周边高速公路设置了引导分流点和交通分流标志,指示分流路线。请驾驶人提前规划出行日期和路线,按照分流标志择路绕行,自觉服从现场交警、路政等人员的指挥疏导(具体绕行线路建议附后)。
十、受到限行影响时,可以在高速公路上等待限行时间结束后再通行吗?
需停车等待的车辆,应将车辆停放在高速公路沿途服务区内,或驶出高速公路收费站外,在允许停车的道路停车等待。严禁在高速公路主线、匝道出入口、收费站内广场等区域停车。对于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十一、禁鸣喇叭时间和区域
2021年9月13日至9月27日、10月20日至10月29日,每日零时至24时,在西安市绕城高速(不含路)、三环路(含路)以内道路,及绕城高速东城大道(含路)以北、G210国道西韩公路段(不含路)以西、秦汉大道(含路)以南、尚宏路(不含路)以东合围区域内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机动车鸣喇叭。
十二、违反禁限行规定如何处罚?
违反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六条、十七条相关规定,对于违反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处罚款100元,不记分。
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违反禁限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二
条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规定,对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违反禁行规定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违反机动车禁鸣喇叭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62条相关规定,对于违反禁鸣规定的,处罚款100元,不记分。
十三、全运会专用道的设置和使用规则
为全力做好赛事车辆交通保障工作,在赛事举办期间,西安公安交警将在我市部分路段启用全运会专用车道。全运会专用车道是指在十四运会西安赛区赛事举办期间,在部分比赛场馆与全运村之间,供享有全运会专用车道通行权的机动车通行而设置的专用车道。
按照“核心区靠左,主城区靠右,快速路优先,公交道并线,分时段管控”的原则,西安公安交警已选取我市奥体中心区域、绕城高速内主城区及绕城高速外比赛场馆周边道路等赛事车队出行高频次线路设置全运会专用车道。
在赛事期间,我们将根据赛程安排分批次启用涉及场馆赛事车队出行线路中全运会专用车道。管控时间原则上为每日7:00-22:00,对部分交通流量较大的城市主要干道,西安公安交警将根据赛事车队出行安排,提前一个工作日,按照线路和时段精准发布全运会专用车道管控提示。
全运会专用车道管控期间,除持有十四运会专用证件及十四运会西安市执委会允许的后勤服务、运输保障等车辆,以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外,其它车辆不得进入全运会专用车道行驶。同时为践行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执法理念,全运会专用车道管控将设置过渡适应期,在试运行期间,对于违反专用车道使用规定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以劝导和教育为主,正式启用后,将依法进行纠处。
全运会专用车道由十四运会专用车道标识进行明确,占用一条车道设置,目前西安公安交警已完成全部专用车道配套设施的建设工作,请广大市民提前了解十四运会官方发布的赛程信息,并关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布的赛事交通出行指南,注意观察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主动选择其他车道通行,让行专用车辆。
十四、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前、后及两会转换期期间,我市机动车尾号限行、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在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前、后及两会转换期期间,我市机动车应当遵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11月10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相关规定;载货汽车应当遵守西安市人民政府2018年11月3日发布的《关于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以及西安市公安局2017年6月30日发布的《关于加强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管理的通告》相关规定;危化品运输车应当准遵守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16年9月5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相关规定。
(记者:殷旭 许雨眠)
【注意!#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期间西安市限行时间区域均有调整#】为确保“办一届精彩圆满的体育盛会”,确保赛事期间西安市交通保障工作达到“绝对安全、绝对畅通、绝对准时”的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我局反复研究论证、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意见、风险评估、邀请专家评审后,报请市政府同意,在赛事期间对机动车、载货汽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实施临时交通管控措施。 #十四运会期间西安部分周末将限行#
一、禁限行时间
1、机动车尾号限行:2021年9月13日至9月27日(含周六、周日,不含9月18日至21日中秋假假期及前一天)、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9日(含周六、周日),每日7:00至20:00。
2、载货汽车:2021年9月13日至9月27日(含周六、周日和中秋节假期)、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9日(含周六、周日),每日7时至22时。
3、危化品运输车:2021年9月13日至9月27日(含周六、周日和中秋节假期)、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日0时至24时。
二、禁限行区域
1、机动车尾号限行:
机动车限行区域分为普通限行区域和赛事核心区域。
普通限行区域:在我市现行工作日尾号限行区域【以西安市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终南大道、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不含路)连线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路)以南、包茂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的基础上,增加西安市绕城高速公路全段(含路)。
赛事核心区域:绕城高速(北段)、东城大道(不含路)以北,G210国道西韩公路段(不含路)以西,秦汉大道(含路)以南,尚宏路(不含路)以东围合区域内道路。
2、载货汽车:
载货汽车限行区域分为普通限行区域和赛事核心区域。
普通限行区域:西安市绕城高速(含路)、三环路(含路)以内道路和S107省道(鄠邑区和周至县交界处至理想路段)。
赛事核心区域:绕城高速(北段)、东城大道(不含路)以北,G210国道西韩公路段(不含路)以西,秦汉大道(含路)以南,尚宏路(不含路)以东围合区域内道路。
3、危化品运输车:全市行政区域。
三、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限行时段确须进入禁限行区域怎么办?
载货汽车:用于运输农副产品、医疗物资、物流寄递、商贸配送、家政搬家等运输群众生活必需用品的载货汽车和用于市政作业、园林绿化、水电气暖物资等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载货汽车(含外埠),可通过西安交警微信服务号“载货汽车临时电子通行证”模块或西安交警支队各大队警务大厅通行证窗口申请办理。
载货汽车限行种类不包括轻型、微型封闭式载货汽车,持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通行证件载货汽车和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载货汽车,以上车辆通行无需办理通行证件。
危化品运输车:除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确有生产、运输需求涉及生活必须的,应当到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临时通行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时间、线路通行,原则上选择夜间时段和非赛事线路。
四、为什么不限制轻型、微型封闭式载货汽车和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载货汽车通行?
经我局前期调研,我市轻型、微型封闭式载货汽车和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载货汽车大多为群众生活物资以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对轻型、微型封闭式载货汽车和新能源载货汽车不限行(约占载货汽车总数13%),能够便利民生物资的保障(搬家、超市、小商品运输等需求),满足群众生活基本需求。
五、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期间机动车尾号限行和日常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有何区别?
2021年9月13日至9月27日、10月20日至10月29日,每日7时至20时,在限行区域内实行机动车每日两个尾号限行措施。9月25日、26日,10月23日、24日等周六、周日,为保障赛事车辆安全顺畅准时,继续实行尾号限行。同时,本次限行区域增加绕城高速(全段)和核心赛事区域。为保障中秋节期间群众出行需求,9月18日至21日不限行。
由于周六、周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为尽量保证赛事期间车辆尾号限行规则与我市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有序衔接,我们对赛事期间的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则进行了调整(具体见下表)。在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期间,共对机动车尾号限行21日,其中十四运会限行11日,残特奥会限行10日,限行时段内,各机动车尾号限行次数基本一致,相对公平。
六、哪些车辆不受尾号限行措施限制?
(一)持十四运会、残特奥会通行证件车辆和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含外埠)的新能源汽车。
(二)校车、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
(三)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件的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邮政车及在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经民政部门核准,喷涂“救助专用”或“西安救助”标识的专用民政救助车辆。
(四)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六)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七)执行任务的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察车辆。
(八)“使”、“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九)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并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禽畜,新鲜的肉、蛋、奶等),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遵守禁限行规定的同时,也须遵守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载货汽车仍需遵守西安市人民政府2018年11月3日发布的《关于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中三类管控区通行规定。
七、特殊情况需要进入限行区域怎么办?
机动车在限行时段因紧急就医、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可拨打122报警电话,西安公安交警将及时提供交通服务和帮助。
八、过境载货汽车应该如何绕行?
限行时间内需过境西安的载货汽车,可由107省道理想路至蓝田县大寨路段、G210国道G108国道路口至秦汉大道段、尚宏路、G3021临兴高速、G5京昆高速、G65包茂高速、G6522延西高速、G30连霍高速、G6521榆蓝高速、G70蓝商高速、G40沪陕高速绕行。
九、对绕行线路不清楚的过境载货汽车,应该怎么办?
过境载货汽车应当首先选择远端分流绕行路线,避让限行路段。对分流绕行线路不清楚的,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西安市辖区周边高速公路设置了引导分流点和交通分流标志,指示分流路线。请驾驶人提前规划出行日期和路线,按照分流标志择路绕行,自觉服从现场交警、路政等人员的指挥疏导(具体绕行线路建议附后)。
十、受到限行影响时,可以在高速公路上等待限行时间结束后再通行吗?
需停车等待的车辆,应将车辆停放在高速公路沿途服务区内,或驶出高速公路收费站外,在允许停车的道路停车等待。严禁在高速公路主线、匝道出入口、收费站内广场等区域停车。对于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十一、禁鸣喇叭时间和区域
2021年9月13日至9月27日、10月20日至10月29日,每日零时至24时,在西安市绕城高速(不含路)、三环路(含路)以内道路,及绕城高速东城大道(含路)以北、G210国道西韩公路段(不含路)以西、秦汉大道(含路)以南、尚宏路(不含路)以东合围区域内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机动车鸣喇叭。
十二、违反禁限行规定如何处罚?
违反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六条、十七条相关规定,对于违反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处罚款100元,不记分。
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违反禁限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二
条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规定,对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违反禁行规定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违反机动车禁鸣喇叭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62条相关规定,对于违反禁鸣规定的,处罚款100元,不记分。
十三、全运会专用道的设置和使用规则
为全力做好赛事车辆交通保障工作,在赛事举办期间,西安公安交警将在我市部分路段启用全运会专用车道。全运会专用车道是指在十四运会西安赛区赛事举办期间,在部分比赛场馆与全运村之间,供享有全运会专用车道通行权的机动车通行而设置的专用车道。
按照“核心区靠左,主城区靠右,快速路优先,公交道并线,分时段管控”的原则,西安公安交警已选取我市奥体中心区域、绕城高速内主城区及绕城高速外比赛场馆周边道路等赛事车队出行高频次线路设置全运会专用车道。
在赛事期间,我们将根据赛程安排分批次启用涉及场馆赛事车队出行线路中全运会专用车道。管控时间原则上为每日7:00-22:00,对部分交通流量较大的城市主要干道,西安公安交警将根据赛事车队出行安排,提前一个工作日,按照线路和时段精准发布全运会专用车道管控提示。
全运会专用车道管控期间,除持有十四运会专用证件及十四运会西安市执委会允许的后勤服务、运输保障等车辆,以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外,其它车辆不得进入全运会专用车道行驶。同时为践行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执法理念,全运会专用车道管控将设置过渡适应期,在试运行期间,对于违反专用车道使用规定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以劝导和教育为主,正式启用后,将依法进行纠处。
全运会专用车道由十四运会专用车道标识进行明确,占用一条车道设置,目前西安公安交警已完成全部专用车道配套设施的建设工作,请广大市民提前了解十四运会官方发布的赛程信息,并关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布的赛事交通出行指南,注意观察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主动选择其他车道通行,让行专用车辆。
十四、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前、后及两会转换期期间,我市机动车尾号限行、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在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前、后及两会转换期期间,我市机动车应当遵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11月10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相关规定;载货汽车应当遵守西安市人民政府2018年11月3日发布的《关于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以及西安市公安局2017年6月30日发布的《关于加强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管理的通告》相关规定;危化品运输车应当准遵守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16年9月5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相关规定。
(记者:殷旭 许雨眠)
一、禁限行时间
1、机动车尾号限行:2021年9月13日至9月27日(含周六、周日,不含9月18日至21日中秋假假期及前一天)、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9日(含周六、周日),每日7:00至20:00。
2、载货汽车:2021年9月13日至9月27日(含周六、周日和中秋节假期)、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9日(含周六、周日),每日7时至22时。
3、危化品运输车:2021年9月13日至9月27日(含周六、周日和中秋节假期)、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日0时至24时。
二、禁限行区域
1、机动车尾号限行:
机动车限行区域分为普通限行区域和赛事核心区域。
普通限行区域:在我市现行工作日尾号限行区域【以西安市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终南大道、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不含路)连线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路)以南、包茂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的基础上,增加西安市绕城高速公路全段(含路)。
赛事核心区域:绕城高速(北段)、东城大道(不含路)以北,G210国道西韩公路段(不含路)以西,秦汉大道(含路)以南,尚宏路(不含路)以东围合区域内道路。
2、载货汽车:
载货汽车限行区域分为普通限行区域和赛事核心区域。
普通限行区域:西安市绕城高速(含路)、三环路(含路)以内道路和S107省道(鄠邑区和周至县交界处至理想路段)。
赛事核心区域:绕城高速(北段)、东城大道(不含路)以北,G210国道西韩公路段(不含路)以西,秦汉大道(含路)以南,尚宏路(不含路)以东围合区域内道路。
3、危化品运输车:全市行政区域。
三、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限行时段确须进入禁限行区域怎么办?
载货汽车:用于运输农副产品、医疗物资、物流寄递、商贸配送、家政搬家等运输群众生活必需用品的载货汽车和用于市政作业、园林绿化、水电气暖物资等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载货汽车(含外埠),可通过西安交警微信服务号“载货汽车临时电子通行证”模块或西安交警支队各大队警务大厅通行证窗口申请办理。
载货汽车限行种类不包括轻型、微型封闭式载货汽车,持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通行证件载货汽车和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载货汽车,以上车辆通行无需办理通行证件。
危化品运输车:除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确有生产、运输需求涉及生活必须的,应当到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临时通行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时间、线路通行,原则上选择夜间时段和非赛事线路。
四、为什么不限制轻型、微型封闭式载货汽车和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载货汽车通行?
经我局前期调研,我市轻型、微型封闭式载货汽车和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载货汽车大多为群众生活物资以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对轻型、微型封闭式载货汽车和新能源载货汽车不限行(约占载货汽车总数13%),能够便利民生物资的保障(搬家、超市、小商品运输等需求),满足群众生活基本需求。
五、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期间机动车尾号限行和日常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有何区别?
2021年9月13日至9月27日、10月20日至10月29日,每日7时至20时,在限行区域内实行机动车每日两个尾号限行措施。9月25日、26日,10月23日、24日等周六、周日,为保障赛事车辆安全顺畅准时,继续实行尾号限行。同时,本次限行区域增加绕城高速(全段)和核心赛事区域。为保障中秋节期间群众出行需求,9月18日至21日不限行。
由于周六、周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为尽量保证赛事期间车辆尾号限行规则与我市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有序衔接,我们对赛事期间的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则进行了调整(具体见下表)。在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期间,共对机动车尾号限行21日,其中十四运会限行11日,残特奥会限行10日,限行时段内,各机动车尾号限行次数基本一致,相对公平。
六、哪些车辆不受尾号限行措施限制?
(一)持十四运会、残特奥会通行证件车辆和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含外埠)的新能源汽车。
(二)校车、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
(三)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件的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邮政车及在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经民政部门核准,喷涂“救助专用”或“西安救助”标识的专用民政救助车辆。
(四)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六)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七)执行任务的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察车辆。
(八)“使”、“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九)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并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禽畜,新鲜的肉、蛋、奶等),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遵守禁限行规定的同时,也须遵守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载货汽车仍需遵守西安市人民政府2018年11月3日发布的《关于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中三类管控区通行规定。
七、特殊情况需要进入限行区域怎么办?
机动车在限行时段因紧急就医、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可拨打122报警电话,西安公安交警将及时提供交通服务和帮助。
八、过境载货汽车应该如何绕行?
限行时间内需过境西安的载货汽车,可由107省道理想路至蓝田县大寨路段、G210国道G108国道路口至秦汉大道段、尚宏路、G3021临兴高速、G5京昆高速、G65包茂高速、G6522延西高速、G30连霍高速、G6521榆蓝高速、G70蓝商高速、G40沪陕高速绕行。
九、对绕行线路不清楚的过境载货汽车,应该怎么办?
过境载货汽车应当首先选择远端分流绕行路线,避让限行路段。对分流绕行线路不清楚的,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西安市辖区周边高速公路设置了引导分流点和交通分流标志,指示分流路线。请驾驶人提前规划出行日期和路线,按照分流标志择路绕行,自觉服从现场交警、路政等人员的指挥疏导(具体绕行线路建议附后)。
十、受到限行影响时,可以在高速公路上等待限行时间结束后再通行吗?
需停车等待的车辆,应将车辆停放在高速公路沿途服务区内,或驶出高速公路收费站外,在允许停车的道路停车等待。严禁在高速公路主线、匝道出入口、收费站内广场等区域停车。对于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十一、禁鸣喇叭时间和区域
2021年9月13日至9月27日、10月20日至10月29日,每日零时至24时,在西安市绕城高速(不含路)、三环路(含路)以内道路,及绕城高速东城大道(含路)以北、G210国道西韩公路段(不含路)以西、秦汉大道(含路)以南、尚宏路(不含路)以东合围区域内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机动车鸣喇叭。
十二、违反禁限行规定如何处罚?
违反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六条、十七条相关规定,对于违反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处罚款100元,不记分。
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违反禁限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二
条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规定,对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违反禁行规定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违反机动车禁鸣喇叭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62条相关规定,对于违反禁鸣规定的,处罚款100元,不记分。
十三、全运会专用道的设置和使用规则
为全力做好赛事车辆交通保障工作,在赛事举办期间,西安公安交警将在我市部分路段启用全运会专用车道。全运会专用车道是指在十四运会西安赛区赛事举办期间,在部分比赛场馆与全运村之间,供享有全运会专用车道通行权的机动车通行而设置的专用车道。
按照“核心区靠左,主城区靠右,快速路优先,公交道并线,分时段管控”的原则,西安公安交警已选取我市奥体中心区域、绕城高速内主城区及绕城高速外比赛场馆周边道路等赛事车队出行高频次线路设置全运会专用车道。
在赛事期间,我们将根据赛程安排分批次启用涉及场馆赛事车队出行线路中全运会专用车道。管控时间原则上为每日7:00-22:00,对部分交通流量较大的城市主要干道,西安公安交警将根据赛事车队出行安排,提前一个工作日,按照线路和时段精准发布全运会专用车道管控提示。
全运会专用车道管控期间,除持有十四运会专用证件及十四运会西安市执委会允许的后勤服务、运输保障等车辆,以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外,其它车辆不得进入全运会专用车道行驶。同时为践行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执法理念,全运会专用车道管控将设置过渡适应期,在试运行期间,对于违反专用车道使用规定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以劝导和教育为主,正式启用后,将依法进行纠处。
全运会专用车道由十四运会专用车道标识进行明确,占用一条车道设置,目前西安公安交警已完成全部专用车道配套设施的建设工作,请广大市民提前了解十四运会官方发布的赛程信息,并关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布的赛事交通出行指南,注意观察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主动选择其他车道通行,让行专用车辆。
十四、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前、后及两会转换期期间,我市机动车尾号限行、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在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前、后及两会转换期期间,我市机动车应当遵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11月10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相关规定;载货汽车应当遵守西安市人民政府2018年11月3日发布的《关于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以及西安市公安局2017年6月30日发布的《关于加强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管理的通告》相关规定;危化品运输车应当准遵守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16年9月5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相关规定。
(记者:殷旭 许雨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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