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绵报新闻#【睡醒≠酒醒!货车司机隔夜酒驾被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广大市民的共识,但对于“隔夜酒”许多人还是不当回事。1月12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获悉,一名货车驾驶员就在“隔夜酒”上惹了麻烦,不仅丢了自己的“饭碗”,还被处以拘留15日及罚款5000元的处罚。
1月10日早8时许,交警直属三大队游仙执法服务站民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重型半挂货车驾驶员刘某有酒驾嫌疑。民警在盘查后对刘某进行了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刘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21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货车。刘某表示,自己前一夜喝了酒,睡了一觉觉得没有多大问题便开车上路。
因刘某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其将面临行政拘留15日、处5000元的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此外,刘某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梁力 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刘晏男 文/图)
1月10日早8时许,交警直属三大队游仙执法服务站民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重型半挂货车驾驶员刘某有酒驾嫌疑。民警在盘查后对刘某进行了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刘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21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货车。刘某表示,自己前一夜喝了酒,睡了一觉觉得没有多大问题便开车上路。
因刘某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其将面临行政拘留15日、处5000元的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此外,刘某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梁力 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刘晏男 文/图)
【醉驾女司机逆行与路虎越野车相撞!】#守法知礼平安行#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然而有些司机呢却不当回事,喝酒后还侥幸开车上路,12月13日晚,在荔波县S206省道85公里+400米处,一名女子醉酒后驾驶一辆宝骏面包车逆向行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路虎越野车相撞。
当天晚上20点16分许,荔波县公安交通管理局指挥中心接到司机陈某报警称:“荔波县往朝阳镇方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对方车辆占道行驶,疑似酒驾”。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到达现场后,立即对该起事故进行了勘查。从现场画面上看到,事故发生后,两辆车均严重变形,零件散落一地,且安全气囊均已弹出,而救护车已赶到现场,并对伤员进行简单的包扎治疗。行车记录仪显示,女子何某驾驶的白色宝骏面包车行驶至该路段时,越过中心双黄实线逆向行驶,此时路虎越野车前方的车辆发现后紧急避让,幸运的躲了过去,而贵A车牌号的黑色越野车因躲避不及,右前角与面包车发生碰撞,造成乘车人受伤,两车严重损坏。
民警在现场调查事故时,也闻到了女子身上浓重的酒精气味,女子表示自己喝了3杯白酒,心想着荔波县城离家朝阳镇也近,就抱着侥幸酒后驾驶车辆上路,谁知刚开出县城不久就发生了事故。
民警对女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驾驶员何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80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依法带该女子到医院进行了静脉抽血检测。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因何某涉嫌醉酒驾驶,或将面临全责和保险公司拒赔,以及被警方刑事拘留。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然而有些司机呢却不当回事,喝酒后还侥幸开车上路,12月13日晚,在荔波县S206省道85公里+400米处,一名女子醉酒后驾驶一辆宝骏面包车逆向行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路虎越野车相撞。
当天晚上20点16分许,荔波县公安交通管理局指挥中心接到司机陈某报警称:“荔波县往朝阳镇方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对方车辆占道行驶,疑似酒驾”。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到达现场后,立即对该起事故进行了勘查。从现场画面上看到,事故发生后,两辆车均严重变形,零件散落一地,且安全气囊均已弹出,而救护车已赶到现场,并对伤员进行简单的包扎治疗。行车记录仪显示,女子何某驾驶的白色宝骏面包车行驶至该路段时,越过中心双黄实线逆向行驶,此时路虎越野车前方的车辆发现后紧急避让,幸运的躲了过去,而贵A车牌号的黑色越野车因躲避不及,右前角与面包车发生碰撞,造成乘车人受伤,两车严重损坏。
民警在现场调查事故时,也闻到了女子身上浓重的酒精气味,女子表示自己喝了3杯白酒,心想着荔波县城离家朝阳镇也近,就抱着侥幸酒后驾驶车辆上路,谁知刚开出县城不久就发生了事故。
民警对女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驾驶员何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80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依法带该女子到医院进行了静脉抽血检测。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因何某涉嫌醉酒驾驶,或将面临全责和保险公司拒赔,以及被警方刑事拘留。
【感受公平正义】醉酒驾车致一死两伤,安居一男子获刑一年三个月
常言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已经是当今社会人们形成的共识,但偏偏仍有人不当回事,依然我行我素,自以为酒量大、车技好,喝一点酒开车没有问题,终酿苦果害人害己。
10月26日下午,安居法院刑事审判庭来到磨溪镇老木垭村开展巡回审判,就沈某犯交通肇事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2021年3月23日下午14时,被告人沈某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沈某如、黄某才,由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丁坪村向安居区磨溪镇方向行驶,当行驶至磨溪镇丁坪村天然气净化厂附近T字路口处,在左转弯过程中,与一辆直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致黄某才当场死亡,沈某、沈某如受伤。
事故发生后,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分别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沈某和沈某如被送医治疗。同年6月,沈某痊愈后被公安机关办案民警抓获。经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人沈某负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经四川中益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黄某才符合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沈某如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沈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乙醇含量为163.6mg/100ml。
侦查结束后,公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对沈某进行了指控。安居法院承办法官在案件办理中了解到沈某因此次交通事故致残,行动不便,取保候审在家,本着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也为更好地警示教育更多的人,承办法官在征求被告人的意见后决定到被告人家附近,也是交通事故发生地进行巡回审判。庭审中,审判长组织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被告人沈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深刻的忏悔。最终法院综合沈某的犯罪事实和认罪态度,依法当庭宣判,被告人沈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2年。
安居法院提示:
美酒可以重倒,生命不能重来。酒后驾车既是对自己、对家人、对朋友的不负责任,也是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更是一种犯罪行为,必将受到刑事处罚,最终身陷囹圄,得不偿失。
常言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已经是当今社会人们形成的共识,但偏偏仍有人不当回事,依然我行我素,自以为酒量大、车技好,喝一点酒开车没有问题,终酿苦果害人害己。
10月26日下午,安居法院刑事审判庭来到磨溪镇老木垭村开展巡回审判,就沈某犯交通肇事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2021年3月23日下午14时,被告人沈某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沈某如、黄某才,由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丁坪村向安居区磨溪镇方向行驶,当行驶至磨溪镇丁坪村天然气净化厂附近T字路口处,在左转弯过程中,与一辆直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致黄某才当场死亡,沈某、沈某如受伤。
事故发生后,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分别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沈某和沈某如被送医治疗。同年6月,沈某痊愈后被公安机关办案民警抓获。经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人沈某负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经四川中益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黄某才符合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沈某如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沈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乙醇含量为163.6mg/100ml。
侦查结束后,公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对沈某进行了指控。安居法院承办法官在案件办理中了解到沈某因此次交通事故致残,行动不便,取保候审在家,本着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也为更好地警示教育更多的人,承办法官在征求被告人的意见后决定到被告人家附近,也是交通事故发生地进行巡回审判。庭审中,审判长组织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被告人沈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深刻的忏悔。最终法院综合沈某的犯罪事实和认罪态度,依法当庭宣判,被告人沈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2年。
安居法院提示:
美酒可以重倒,生命不能重来。酒后驾车既是对自己、对家人、对朋友的不负责任,也是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更是一种犯罪行为,必将受到刑事处罚,最终身陷囹圄,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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