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行情可以说是非常的差,$深纺织A sz000045$ 也是直接杀穿了支撑,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老冯及时通知周先生止损出局,这一次损失4.4W,老冯也会好好总结失败的经验,后面会继续带他操作好,在这个市场有赚有亏非常的正常,老冯就是这么真实,该赚的我们就是赚的,亏的时候我们同样也会拿回来从不遮遮掩掩,老冯之前也带周先生赚过不少,这次亏损我相信他也是可以接受的,老冯也一直强调我能带大家做的就是赚多亏少总体实现盈利,只要大家保持好耐心与老冯配合好,相信以老冯的能力稳健去实现盈利,这是毋庸置疑的,我相信大家要的也不是一夜暴富,投资就是日积月累的保持初心,用事实说话,用结果说话[拳头][拳头]
成都发生一件奇葩事,周先生到成都出差,因为太累,入住酒店后没开灯就睡了,没想到的是,第2天发现被子上很多血迹,把他给吓了一跳,他赶紧叫来酒店管理员,双方意见不同发生争执,周先生到华西医院验血,他说:“我就是想看看,这到底是不是我的。”但被告知,被子上的血迹没法进行鉴定。
有网友评论说“因为太累,入住酒店后没开灯就睡了”说这话的人他自己信吗?监控呢?不是说有监控吗?看看到底是什么玩意?
也有网友评论说即使再累也不可能入住房间连灯都不开,这个说辞似乎有点不大合常理!
还有网友评论说公安破案时一点血污都能提取进行鉴定,为什么到你这就不行了呢?报警处理!
你们觉得这个血迹是从何而来呢?
有网友评论说“因为太累,入住酒店后没开灯就睡了”说这话的人他自己信吗?监控呢?不是说有监控吗?看看到底是什么玩意?
也有网友评论说即使再累也不可能入住房间连灯都不开,这个说辞似乎有点不大合常理!
还有网友评论说公安破案时一点血污都能提取进行鉴定,为什么到你这就不行了呢?报警处理!
你们觉得这个血迹是从何而来呢?
浙江杭州,周先生带着父母去看花600多万买的新房,正要开密码锁时,门竟然从里面打开了,一名穿短裤的陌生男子出现在门后。周先生吓了一跳,忙问对方是干什么的。
没想到男子不慌不忙地说,他是来修房子的。周先生觉得有些纳闷儿,因为房子7月份就修好了,他来检查过,没什么异常,现在按理说不应该再修了。
又往房间里一走,周先生更觉得不对劲儿了,房间里到处都是有人生活的痕迹。地上放着睡觉的铺盖,还有做饭的锅碗瓢盆。洗手间里晾着洗好的衣服,地面上都是水,看样子是刚刚有人洗过澡。
周先生通过这些细节判断,男子是住在这里的,就问男子为什么跑到他家来住。男子说,不是他自己要来的,是负责工程的人安排的。周先生没办法,只好给物业打了电话。
物业经理过来以后,表示自己对这件事并不知情。他说居住在周先生家里的男子是一名维修工人,按理说是有人给安排宿舍的,他住到周先生的房子里,应该是他的个人行为。
周先生知道物业是在推诿责任,又求助了记者。记者赶到后,问物业在管理的过程中,有没有发现周先生家有人住。对此物业经理解释说,之前发现业主的空房间有晚上亮灯的情况,保安也去巡查过,但都是工人在加班加点集中维修,所以对于他们来说,房子有亮灯情况是正常的,这个不好判断。
对于物业的说法,周先生很不满意,他觉得开发商和物业都有问题。开发商无权安排自己的维修工人住进业主家里,而物业的工作也不到位。最后周先生希望物业和开发商能给他书面道歉并补偿房租,物业经理表示还要进一步协商。
在这件事情中,周先生已经在两个月前收了房子,可开发商为了图自己方便还是随意安排人居住,这样做明显是不合理的。即使没有对房屋造成损害,这样的行为也侵犯了业主的权利,是对业主的不尊重。
而物业对这件事情一问摇头三不知,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做法也是有问题的。对于物业来说,有义务保障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小区的治安进行管理。对于工人入住到周先生家里这件事,物业不管事先知不知情,都是工作上的失职。
周先生花钱买了新房,遇上这样的事儿确实影响心情。对于这件事,不管是开发商还是物业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对周先生做出适度的赔偿是应该的。之后开发商和物业也有必要引以为戒,尊重业主的权利,避免此类事情发生,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矛盾,也影响自身口碑。
没想到男子不慌不忙地说,他是来修房子的。周先生觉得有些纳闷儿,因为房子7月份就修好了,他来检查过,没什么异常,现在按理说不应该再修了。
又往房间里一走,周先生更觉得不对劲儿了,房间里到处都是有人生活的痕迹。地上放着睡觉的铺盖,还有做饭的锅碗瓢盆。洗手间里晾着洗好的衣服,地面上都是水,看样子是刚刚有人洗过澡。
周先生通过这些细节判断,男子是住在这里的,就问男子为什么跑到他家来住。男子说,不是他自己要来的,是负责工程的人安排的。周先生没办法,只好给物业打了电话。
物业经理过来以后,表示自己对这件事并不知情。他说居住在周先生家里的男子是一名维修工人,按理说是有人给安排宿舍的,他住到周先生的房子里,应该是他的个人行为。
周先生知道物业是在推诿责任,又求助了记者。记者赶到后,问物业在管理的过程中,有没有发现周先生家有人住。对此物业经理解释说,之前发现业主的空房间有晚上亮灯的情况,保安也去巡查过,但都是工人在加班加点集中维修,所以对于他们来说,房子有亮灯情况是正常的,这个不好判断。
对于物业的说法,周先生很不满意,他觉得开发商和物业都有问题。开发商无权安排自己的维修工人住进业主家里,而物业的工作也不到位。最后周先生希望物业和开发商能给他书面道歉并补偿房租,物业经理表示还要进一步协商。
在这件事情中,周先生已经在两个月前收了房子,可开发商为了图自己方便还是随意安排人居住,这样做明显是不合理的。即使没有对房屋造成损害,这样的行为也侵犯了业主的权利,是对业主的不尊重。
而物业对这件事情一问摇头三不知,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做法也是有问题的。对于物业来说,有义务保障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小区的治安进行管理。对于工人入住到周先生家里这件事,物业不管事先知不知情,都是工作上的失职。
周先生花钱买了新房,遇上这样的事儿确实影响心情。对于这件事,不管是开发商还是物业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对周先生做出适度的赔偿是应该的。之后开发商和物业也有必要引以为戒,尊重业主的权利,避免此类事情发生,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矛盾,也影响自身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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