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爆料# 黄冈一男子驾驶无牌非法组装车辆挑衅、辱骂民警!
罗田县一男子驾驶无牌照改装摩托车上路行驶遇到民警查车,不仅不配合反而辱骂挑衅执勤民警,继而还冲卡逃离。但跑得了一时,跑不了一世,男子第二天就被民警找到,并为其“送上”行政拘留10日。
案情回顾
为确保国庆、军运会期间辖区安全稳定,2019年9月19日晚,罗田县公安局骆驼坳派出所民警在罗浠公路骆驼坳镇夏家坳村路段对来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
20时许,一名年龄约30岁左右的男子驾驶一辆无牌疑似改装的摩托车由浠水方向驶来。看到前方有民警执勤,男子迅速转掉车头往回骑。出于安全考虑,民警没有追赶。不料男子在骑出大约50米左右距离时,故意将摩托车在原地打转,猛踩油门使车辆发出轰鸣声,做出挑衅姿态。随后男子驾驶摩托车向执勤民警方向冲来,当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时,该男子加速向右侧道路拐弯,大声辱骂执勤民警加速冲过执勤岗,并朝执勤民警竖立中指,迅速逃离现场。
经查,驾驶车辆男子为王某,36岁,罗田县骆驼坳镇夏家坳村人。其所驾驶摩托车无牌照,为非法组装车辆。9月20日,王某被依法带回公安机关做进一步调查,其如实交待了19日晚因心情不好,挑衅辱骂民警的违法行为。
目前,王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其他违法行为还在后续处理之中。
罗田县一男子驾驶无牌照改装摩托车上路行驶遇到民警查车,不仅不配合反而辱骂挑衅执勤民警,继而还冲卡逃离。但跑得了一时,跑不了一世,男子第二天就被民警找到,并为其“送上”行政拘留10日。
案情回顾
为确保国庆、军运会期间辖区安全稳定,2019年9月19日晚,罗田县公安局骆驼坳派出所民警在罗浠公路骆驼坳镇夏家坳村路段对来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
20时许,一名年龄约30岁左右的男子驾驶一辆无牌疑似改装的摩托车由浠水方向驶来。看到前方有民警执勤,男子迅速转掉车头往回骑。出于安全考虑,民警没有追赶。不料男子在骑出大约50米左右距离时,故意将摩托车在原地打转,猛踩油门使车辆发出轰鸣声,做出挑衅姿态。随后男子驾驶摩托车向执勤民警方向冲来,当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时,该男子加速向右侧道路拐弯,大声辱骂执勤民警加速冲过执勤岗,并朝执勤民警竖立中指,迅速逃离现场。
经查,驾驶车辆男子为王某,36岁,罗田县骆驼坳镇夏家坳村人。其所驾驶摩托车无牌照,为非法组装车辆。9月20日,王某被依法带回公安机关做进一步调查,其如实交待了19日晚因心情不好,挑衅辱骂民警的违法行为。
目前,王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其他违法行为还在后续处理之中。
#警情通报# 2019年2月16日17时许,一辆黑色三菱越野车行驶至红星路四段与滨江东路交界处,因侵占非机动车道,被正在执勤的交警三分局警力拦下盘查。该车拒不配合,强行加速逃离,将上前拦截的交警三分局辅警胡林拖行1000余米,造成胡林头部及全身多处外伤。2月20日20时许,我局在双流区将嫌疑人伍某(男,20岁,资阳人)、刘某(男,19岁,内江人)抓获归案。经审查,伍某(主驾)、刘某(副驾,共同参与)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二人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警方提醒:公民有义务配合警方执法执勤工作,对于阻碍执法、暴力抗法、扰乱治安、危害公共安全等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平安春运 交警同行##一微之光#【胆大妄为冲关 交警追缉归案】 2月1日晚,在城步儒林大道县人民银行路段,出现了惊险的一幕,一辆小车先是正常行驶而来,行至此处,意欲倒车不成,往北狂冲3公里,连闯2处红灯,最后被追缉逼停。
事发当晚,城步交警大队民警根据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和县公安局的安排,组织警力在县城开展春节前夜查统一行动,在县人民银行门口设有一处临时检查点,20时12分许,执勤民警示意一辆车牌号为E67XXX由南往北行驶的越野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该车却突然倒车,意欲掉头逃避检查,在倒车过程中与后车相撞,倒车不成。发现这一情况,在场所有民辅警迅速跑向该车,见此情形,该车猛加油门,直接向前冲出现场。民警陶剑波见状,迅速驾车追缉,该车见警车追来,加速逃离,并直接连闯八角亭、民族大道2处红灯,继续逃逸,经过一番激烈的追逐,追缉警车最终在儒林大道勤俭村路段成功将逃逸车辆逼停。
经查,该车驾驶员杨某学系儒林镇木大坪村人,现年37岁,2018年04月13日,杨某学曾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缓刑,现又无证驾驶冲关,企图逃避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和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分别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和8日的处罚,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七条之规定,决定对其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5日。
杨某学的行为已经严重违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我县的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且两度违法犯罪,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和服从交管工作人员的检查和指挥,否则将会害人害己,受到法律的追究。
事发当晚,城步交警大队民警根据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和县公安局的安排,组织警力在县城开展春节前夜查统一行动,在县人民银行门口设有一处临时检查点,20时12分许,执勤民警示意一辆车牌号为E67XXX由南往北行驶的越野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该车却突然倒车,意欲掉头逃避检查,在倒车过程中与后车相撞,倒车不成。发现这一情况,在场所有民辅警迅速跑向该车,见此情形,该车猛加油门,直接向前冲出现场。民警陶剑波见状,迅速驾车追缉,该车见警车追来,加速逃离,并直接连闯八角亭、民族大道2处红灯,继续逃逸,经过一番激烈的追逐,追缉警车最终在儒林大道勤俭村路段成功将逃逸车辆逼停。
经查,该车驾驶员杨某学系儒林镇木大坪村人,现年37岁,2018年04月13日,杨某学曾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缓刑,现又无证驾驶冲关,企图逃避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和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分别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和8日的处罚,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七条之规定,决定对其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5日。
杨某学的行为已经严重违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我县的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且两度违法犯罪,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和服从交管工作人员的检查和指挥,否则将会害人害己,受到法律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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