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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鼠疫」,权威解答你关心的12个疑问】
在普通人眼里,鼠疫的恐怖程度远不如霍乱和结核。但在我国法定报告传染病中,鼠疫位居甲类传染病之首,被称为“1号”病。
鼠疫究竟是一种什么病?它通过哪些途径传染?普通人被传染的几率高吗?出现疫情后该如何预防?《生命时报》第一时间为你梳理解答有关鼠疫的12个疑问。
疑问一:什么是鼠疫?
鼠疫是由鼠疫耶尔森菌引起的自然疫源性疾病,通常在啮齿动物之间流行,偶尔能引起人间流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北京不属于鼠疫自然疫源地,但依然存在鼠疫输入和传播的风险。
鼠疫起病急、病程短、死亡率高、传染性强、传播迅速。特别是败血性鼠疫和肺鼠疫,如果不加治疗,病死率为30%-100%。鼠疫潜伏期较短,一般为1-6天,但个别病例可达8-9天。
疑问二:鼠疫有哪几种类型?
根据感染途径的不同,鼠疫有两种主要类型:腺型和肺型。
如及早诊断,这两种类型的鼠疫均可治愈。
腺型是全球最常见的鼠疫类型,由被感染跳蚤叮咬引发。鼠疫杆菌(鼠疫耶尔森菌)从叮咬处进入机体,通过淋巴系统侵入局部淋巴结,并在淋巴结里进行繁殖,引起淋巴结发炎、肿胀和疼痛,称为“炎性淋巴腺肿”。在感染后期,淋巴结炎可能会出现化脓性病变,发展为开放性溃疡。腺鼠疫的人际传播较为罕见。腺鼠疫可进而发展到肺部,该类型被称为肺鼠疫,是更为严重的鼠疫类型。
肺型或肺鼠疫是发展最为迅猛的鼠疫类型,潜伏期可短至24小时。任何肺鼠疫感染者均可通过飞沫把感染传播给他人。
肺鼠疫如不及时诊断和治疗则是致命的,但如及时发现和治疗(症状发作24小时内),治愈率很高。
疑问三:鼠疫的传染源是什么?
鼠疫传染源为感染动物和肺鼠疫患者,宿主动物常见有啮齿类动物和野生食肉动物,如灰旱獭、红旱獭、喜马拉雅旱獭和长尾黄鼠等。
疑问四:人是如何感染上鼠疫的?
鼠疫的传播途径主要有两种:
1.蚤叮咬的传播方式为鼠-蚤-人,即跳蚤叮咬病鼠后再叮咬人,或剥取染疫旱獭皮或剥食其它染疫动物,此类传播方式常引起腺鼠疫或败血型鼠疫。
2.人-人传播方式,即健康者接触患有肺鼠疫的病人后,经呼吸道吸入感染,此种方式感染的主要为肺鼠疫。
疑问五:鼠疫的易感人群有哪些?
人对鼠疫普遍易感。疫区从事野外工作的人或猎杀、剥食旱獭的猎人、牧民接触染疫动物可能性大,感染的可能性高于一般人群。
疑问六:感染鼠疫后会出现哪些症状?
典型症状有突然发烧、寒战、头痛和身体疼痛、虚弱、恶心和呕吐。腺鼠疫会出现淋巴结疼痛和发炎。感染肺鼠疫后很快便出现症状(有时在24小时内),表现为呼吸短促和咳嗽等严重呼吸道症状,通常伴有血痰。
疑问七:我应该如何保护自己不被感染?
为了防止鼠疫传播,需避免与咳嗽者密切接触(相距2米以内),并减少在人群密集场所的逗留时间。在鼠疫流行地区不要接触死亡动物,并使用驱虫剂。
疑问八:如果我怀疑自己感染了鼠疫,该怎么办?
如果突然出现发热、寒战、淋巴结肿痛或呼吸困难、咳嗽和/或血痰,应立即寻求医疗诊治(曾在鼠疫流行地区旅游的人应将这一情况告知医务人员)。除非由医务人员进行了诊断,否则应避免自行用药,包括使用抗菌素。
疑问九:鼠疫是如何被诊断出来的?
医务人员根据症状进行诊断。确诊以血样、痰液(从肺内咳出的液体)或炎性淋巴腺脓液的实验室检验结果为依据。
疑问十:鼠疫应该如何预防?
日常的预防措施主要是减少人被感染的蚤叮咬或者尽量减少暴露于肺鼠疫病人的可能性。
1.避免到疫区旅游或活动,避免接触啮齿动物(如:鼠类、旱獭);
2.避免与患有鼠疫的病人密切接触,与可能感染肺鼠疫的病人接触时,尽量和病人保持1米以上的接触距离,并带口罩,勤洗手;
3.采取必要的防跳蚤叮咬措施,使用驱虫制剂,常用驱蚊剂一般都可以驱赶跳蚤;
4.如果曾去过疫区,应持续2周自测体温,如果突然出现发热、寒战、淋巴结疼痛、咳嗽、咳血或出血等任一症状,应当立即就医并告知医生疫区旅行史,早期抗生素治疗效果较好。
5.与患有鼠疫的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应尽早预防用药。可服用磺胺制剂,成人首次2克,其后4-6小时服1克,一般连服5日。
疑问十一:鼠疫应该如何治疗?
及时的抗生素治疗可降低鼠疫的病死率。如及早治疗则多可治愈。在鼠疫疫情暴发地区,有症状病人应到卫生院进行诊断和治疗。肺鼠疫患者必须由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并经过培训的医务人员进行隔离和治疗。
疑问十二:在鼠疫疫情暴发地区,戴口罩进行自我保护是否有效果?
这取决于与患者的接触程度。生活在疫情社区的人根据个人愿望可以戴口罩,但必须妥善使用和处理口罩,避免因口罩使用和处理不当使自己成为感染源。患者(减少飞沫传播)和医护人员(保护自己)正确使用口罩,可有助于减少肺鼠疫的传播。
相关背景:历史上的鼠疫
19世纪末到新中国成立,我国发生过6次鼠疫大流行。
人类历史上一共经历三次鼠疫大流行。
第一次鼠疫大流行查士丁尼大鼠疫于6世纪中叶开始至8世纪消失,在欧亚夺取上亿条生命。
第二次鼠疫从14世纪中叶开始,前后300年,欧洲大陆丧失三分之一到一半的人口。
从19世纪下半叶开始的第三次鼠疫大流行,从云南、孟买开始,最后汇聚于北满,惊天动地地爆发。其后有山西鼠疫,东北第二次鼠疫,以及欧亚非其他地区的鼠疫,直到20世纪30年代以后才销声匿迹,全球先后死于鼠疫者达数千万。
时至今日,在科学防控的基础上,全球绝大多数地区鼠疫被得到有效监测与控制。而2017年8月以来的一场鼠疫却正在印度洋岛国马达加斯加吞噬着越来越多的生命。截至10月24日,马达加斯加累计报告鼠疫疑似病例1309人,其中93人死亡,疫情没有得到遏制,传播风险由高升为极高。
我国也是深受鼠疫影响的国家之一。19世纪末到新中国成立,我国发生过6次大流行,波及20多个省(区),发病人数约115万,死亡约100万人。
新中国成立后,鼠疫得到有效控制,但由于我国目前在多个省区仍然存在着不同种类型的鼠疫自然疫源地,近些年一直有散发病例发生,因此,我国对鼠疫防控工作也一直没有放松。
另据《全国鼠疫防治“十二五”规划(2010-2015年)》,我国人间和动物间鼠疫疫情持续存在,大中城市和人群聚集地周边地区不断监测到动物鼠疫疫情,近年来,每年都发生1-2起人间鼠疫疫情,几十起动物鼠疫疫情。
2009年-2018年,全国法定传染病按类别统计,甲类传染病中鼠疫发病、死亡报告数据:
2018年,发病数0,死亡数0。
2017年,发病数1,死亡数1。
2016年,发病数1,死亡数0。
2015年,发病数0,死亡数0。
2014年,发病数3,死亡数3。
2013年,发病数0,死亡数0。
2012年,发病数1,死亡数1。
2011年,发病数1,死亡数1。
2010年,发病数7,死亡数2。
2009年,发病数12,死亡数3。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世界卫生组织官网、中国疾控中心官网
在普通人眼里,鼠疫的恐怖程度远不如霍乱和结核。但在我国法定报告传染病中,鼠疫位居甲类传染病之首,被称为“1号”病。
鼠疫究竟是一种什么病?它通过哪些途径传染?普通人被传染的几率高吗?出现疫情后该如何预防?《生命时报》第一时间为你梳理解答有关鼠疫的12个疑问。
疑问一:什么是鼠疫?
鼠疫是由鼠疫耶尔森菌引起的自然疫源性疾病,通常在啮齿动物之间流行,偶尔能引起人间流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北京不属于鼠疫自然疫源地,但依然存在鼠疫输入和传播的风险。
鼠疫起病急、病程短、死亡率高、传染性强、传播迅速。特别是败血性鼠疫和肺鼠疫,如果不加治疗,病死率为30%-100%。鼠疫潜伏期较短,一般为1-6天,但个别病例可达8-9天。
疑问二:鼠疫有哪几种类型?
根据感染途径的不同,鼠疫有两种主要类型:腺型和肺型。
如及早诊断,这两种类型的鼠疫均可治愈。
腺型是全球最常见的鼠疫类型,由被感染跳蚤叮咬引发。鼠疫杆菌(鼠疫耶尔森菌)从叮咬处进入机体,通过淋巴系统侵入局部淋巴结,并在淋巴结里进行繁殖,引起淋巴结发炎、肿胀和疼痛,称为“炎性淋巴腺肿”。在感染后期,淋巴结炎可能会出现化脓性病变,发展为开放性溃疡。腺鼠疫的人际传播较为罕见。腺鼠疫可进而发展到肺部,该类型被称为肺鼠疫,是更为严重的鼠疫类型。
肺型或肺鼠疫是发展最为迅猛的鼠疫类型,潜伏期可短至24小时。任何肺鼠疫感染者均可通过飞沫把感染传播给他人。
肺鼠疫如不及时诊断和治疗则是致命的,但如及时发现和治疗(症状发作24小时内),治愈率很高。
疑问三:鼠疫的传染源是什么?
鼠疫传染源为感染动物和肺鼠疫患者,宿主动物常见有啮齿类动物和野生食肉动物,如灰旱獭、红旱獭、喜马拉雅旱獭和长尾黄鼠等。
疑问四:人是如何感染上鼠疫的?
鼠疫的传播途径主要有两种:
1.蚤叮咬的传播方式为鼠-蚤-人,即跳蚤叮咬病鼠后再叮咬人,或剥取染疫旱獭皮或剥食其它染疫动物,此类传播方式常引起腺鼠疫或败血型鼠疫。
2.人-人传播方式,即健康者接触患有肺鼠疫的病人后,经呼吸道吸入感染,此种方式感染的主要为肺鼠疫。
疑问五:鼠疫的易感人群有哪些?
人对鼠疫普遍易感。疫区从事野外工作的人或猎杀、剥食旱獭的猎人、牧民接触染疫动物可能性大,感染的可能性高于一般人群。
疑问六:感染鼠疫后会出现哪些症状?
典型症状有突然发烧、寒战、头痛和身体疼痛、虚弱、恶心和呕吐。腺鼠疫会出现淋巴结疼痛和发炎。感染肺鼠疫后很快便出现症状(有时在24小时内),表现为呼吸短促和咳嗽等严重呼吸道症状,通常伴有血痰。
疑问七:我应该如何保护自己不被感染?
为了防止鼠疫传播,需避免与咳嗽者密切接触(相距2米以内),并减少在人群密集场所的逗留时间。在鼠疫流行地区不要接触死亡动物,并使用驱虫剂。
疑问八:如果我怀疑自己感染了鼠疫,该怎么办?
如果突然出现发热、寒战、淋巴结肿痛或呼吸困难、咳嗽和/或血痰,应立即寻求医疗诊治(曾在鼠疫流行地区旅游的人应将这一情况告知医务人员)。除非由医务人员进行了诊断,否则应避免自行用药,包括使用抗菌素。
疑问九:鼠疫是如何被诊断出来的?
医务人员根据症状进行诊断。确诊以血样、痰液(从肺内咳出的液体)或炎性淋巴腺脓液的实验室检验结果为依据。
疑问十:鼠疫应该如何预防?
日常的预防措施主要是减少人被感染的蚤叮咬或者尽量减少暴露于肺鼠疫病人的可能性。
1.避免到疫区旅游或活动,避免接触啮齿动物(如:鼠类、旱獭);
2.避免与患有鼠疫的病人密切接触,与可能感染肺鼠疫的病人接触时,尽量和病人保持1米以上的接触距离,并带口罩,勤洗手;
3.采取必要的防跳蚤叮咬措施,使用驱虫制剂,常用驱蚊剂一般都可以驱赶跳蚤;
4.如果曾去过疫区,应持续2周自测体温,如果突然出现发热、寒战、淋巴结疼痛、咳嗽、咳血或出血等任一症状,应当立即就医并告知医生疫区旅行史,早期抗生素治疗效果较好。
5.与患有鼠疫的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应尽早预防用药。可服用磺胺制剂,成人首次2克,其后4-6小时服1克,一般连服5日。
疑问十一:鼠疫应该如何治疗?
及时的抗生素治疗可降低鼠疫的病死率。如及早治疗则多可治愈。在鼠疫疫情暴发地区,有症状病人应到卫生院进行诊断和治疗。肺鼠疫患者必须由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并经过培训的医务人员进行隔离和治疗。
疑问十二:在鼠疫疫情暴发地区,戴口罩进行自我保护是否有效果?
这取决于与患者的接触程度。生活在疫情社区的人根据个人愿望可以戴口罩,但必须妥善使用和处理口罩,避免因口罩使用和处理不当使自己成为感染源。患者(减少飞沫传播)和医护人员(保护自己)正确使用口罩,可有助于减少肺鼠疫的传播。
相关背景:历史上的鼠疫
19世纪末到新中国成立,我国发生过6次鼠疫大流行。
人类历史上一共经历三次鼠疫大流行。
第一次鼠疫大流行查士丁尼大鼠疫于6世纪中叶开始至8世纪消失,在欧亚夺取上亿条生命。
第二次鼠疫从14世纪中叶开始,前后300年,欧洲大陆丧失三分之一到一半的人口。
从19世纪下半叶开始的第三次鼠疫大流行,从云南、孟买开始,最后汇聚于北满,惊天动地地爆发。其后有山西鼠疫,东北第二次鼠疫,以及欧亚非其他地区的鼠疫,直到20世纪30年代以后才销声匿迹,全球先后死于鼠疫者达数千万。
时至今日,在科学防控的基础上,全球绝大多数地区鼠疫被得到有效监测与控制。而2017年8月以来的一场鼠疫却正在印度洋岛国马达加斯加吞噬着越来越多的生命。截至10月24日,马达加斯加累计报告鼠疫疑似病例1309人,其中93人死亡,疫情没有得到遏制,传播风险由高升为极高。
我国也是深受鼠疫影响的国家之一。19世纪末到新中国成立,我国发生过6次大流行,波及20多个省(区),发病人数约115万,死亡约100万人。
新中国成立后,鼠疫得到有效控制,但由于我国目前在多个省区仍然存在着不同种类型的鼠疫自然疫源地,近些年一直有散发病例发生,因此,我国对鼠疫防控工作也一直没有放松。
另据《全国鼠疫防治“十二五”规划(2010-2015年)》,我国人间和动物间鼠疫疫情持续存在,大中城市和人群聚集地周边地区不断监测到动物鼠疫疫情,近年来,每年都发生1-2起人间鼠疫疫情,几十起动物鼠疫疫情。
2009年-2018年,全国法定传染病按类别统计,甲类传染病中鼠疫发病、死亡报告数据:
2018年,发病数0,死亡数0。
2017年,发病数1,死亡数1。
2016年,发病数1,死亡数0。
2015年,发病数0,死亡数0。
2014年,发病数3,死亡数3。
2013年,发病数0,死亡数0。
2012年,发病数1,死亡数1。
2011年,发病数1,死亡数1。
2010年,发病数7,死亡数2。
2009年,发病数12,死亡数3。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世界卫生组织官网、中国疾控中心官网
指导案例丨43. 征地纠纷中的“索财”行为是否成立敲诈勒索罪?(1066号)
最高院节选 河南仟问刑辩团队 昨天
廖举旺等敲诈勒索案(第 1066 号)――对农村征地纠纷引发的“索财”行为如何定性 >>
A. 法院审理查明:
2009 年至 2011 年,被告人廖举旺等人以聂家煤矿征用土地补偿过低为由,多次组织村民堵井口、公路,要求聂家煤矿赔偿土地补偿等费用。
廖举旺、廖国前、唐开学因此先后被梁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之后,廖举旺、廖国前、 唐开学继续找到聂家煤矿的股东, 提出赔偿土地补偿、 行政拘留损失等要求, 并以堵井口、公路,让煤矿无法正常生产,把煤矿搞垮,提几十斤汽油焚灭煤矿等相威胁。
2009 年、2010 年,聂家煤矿因征地纠纷,两次在梁平县虎城镇的调解下提高补偿标准并兑现。2010 年 8 月 12 日,廖国前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聂家煤矿退出多占的土地。2011 年 8 月 1 日,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廖举旺积极组织村民张罗上诉事宜。
8 月 10 日, 赵成山应被告方的要求来到廖举旺家中,四被告人向赵成山提出赔偿廖举旺、 廖国前、唐开因被行政拘留造成的损失每人2 万元、民事败诉损失费 2 万元,廖举旺被占土地 2 万元,集体被占土地 2 万元,共计 12 万元。
赵成山要求四人出具收条并保证不再堵煤矿井口、公路。随后,赵成山让人将12 万元送到廖举旺家交给刘琴,后离开廖举旺家。
之后,村民得知,也纷纷找煤矿闹事。2011 年 8 月 14 日,赵成山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被敲诈勒索。 >>
B. 主要问题:对农村征地纠纷引发的“索财”行为如何定性? >>
C. 一种意见认为,廖举旺等四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
1. 理由是:
四被告人以聂家煤矿占用聂家村 11 组土地补偿过低为由,多次煽动、邀约村民围堵聂家煤矿的公路和井口, 严重影响煤矿正常生产。煤矿按照与聂家村的协议支付了占地补偿款,并在村、镇协调下,多次提高标准,但被告人仍向聂家煤矿提出赔偿春芽土补偿费、集体土地补偿费、行政拘留损失、民事诉讼败诉损失等要求,并以堵井口、堵公路、焚灭煤矿等相威胁,迫使聂家煤矿董事长赵成山赔偿 12 万元。本案不宜将案发当天与整个事件分割开来,应当作为一个整体来看, 赵成山系受到整个事件的威胁而陷入恐惧并交付财产。故四被告人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客观上采用语言威胁和聚众滋事的手段, 强索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 >>
D. 另一种意见认为,廖举旺等四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1. 理由是:四被告人的行为系因农村征地中对土地补偿费不满而引发的纠纷, 被告人系作为村民主张自己的民事权利,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
E. 裁判观点 >>被告人廖举旺等人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1. 客观上 >>廖举旺等被告人以堵井口、公路,让煤矿无法正常生产,把煤矿搞垮,提几十斤汽油焚灭煤矿等语言相威胁,迫使被害人支付了各种赔偿款、补偿款 12 万元,具备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
2. 主观上 >>结合本案的具体事实, 我们认为, 不能认定廖举旺等被告人具有非法占有赵成山财物的主观目的,其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a) 首先,要正确理解“非法占有”的含义。 >>
(1) 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物权受法律保护,要取得他人财物,要么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要么通过民事法律行为取得。同一财物, 不同的人往往可以基于不同的原因主张权利并由此产生权利冲突,进而导致民事争讼。基于不同的原因对财物主张权利,本身体现了对法规范和法秩序的尊重。 >>
(2) 与此相反,行为人蔑视法律的存在,对他人财物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又不支付相应代价,违背法规范和法秩序的要求,规避正当市场行为,以零成本的方式,强行获取他人财物,即属于非法占有。盗窃、抢夺、 抢劫、敲诈勒索、侵占、诈骗等,就属于非法占有型侵财犯罪。 >>
b) 其次,本案事出有因,系农村发展中企业征地引起的权利纠纷。 >>
(1) 聂家煤矿征用了被告人所在村组的土地,支付了补偿款,但是,廖举旺等被告人认为补偿标准过低,一直要求增加补偿金额,同时还认为煤矿实际多占了村集体土地,应当对此补偿。客观上,确因补偿标准过低,在梁平县虎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 聂家煤矿两次提高补偿标准。各被告人系基于与煤矿之间的土地征用关系主张权利,这种权利冲突属于民事争讼的常发案例。 >>
c) 再次,从廖举旺等被告人的行为来看,廖举旺拒绝领取煤矿就春芽土给予的补偿,还就煤矿多占土地,侵犯村民权利提起诉讼,被一审法院驳回起诉, 他们又提出了上诉。由此可知,被告人并没有蔑视法律的存在,他们具有通过法律裁断维护权利的主观意愿。 >>
d) 最后,廖举旺等被告人虽然有以堵井口、公路,让煤矿无法正常生产,把煤矿搞垮, 提几十斤汽油焚灭煤矿等相威胁的语言, 迫使被害人支付了各种赔偿款、补偿款 12 万元,从客观上看具有一定的危害性。然而,对被告人的上述行为, 有必要结合农村地区农民的受教育程度和法制观念进行评价。受法制意识淡薄的影响, 农村地区的维权方式难免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如果一律将这些行为人罪,难免打击面过于扩大。因此,对于后果不是特别严重,情节不是特别恶劣的,不宜不加区别地一律作为犯罪处理。 >>
最高院节选 河南仟问刑辩团队 昨天
廖举旺等敲诈勒索案(第 1066 号)――对农村征地纠纷引发的“索财”行为如何定性 >>
A. 法院审理查明:
2009 年至 2011 年,被告人廖举旺等人以聂家煤矿征用土地补偿过低为由,多次组织村民堵井口、公路,要求聂家煤矿赔偿土地补偿等费用。
廖举旺、廖国前、唐开学因此先后被梁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之后,廖举旺、廖国前、 唐开学继续找到聂家煤矿的股东, 提出赔偿土地补偿、 行政拘留损失等要求, 并以堵井口、公路,让煤矿无法正常生产,把煤矿搞垮,提几十斤汽油焚灭煤矿等相威胁。
2009 年、2010 年,聂家煤矿因征地纠纷,两次在梁平县虎城镇的调解下提高补偿标准并兑现。2010 年 8 月 12 日,廖国前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聂家煤矿退出多占的土地。2011 年 8 月 1 日,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廖举旺积极组织村民张罗上诉事宜。
8 月 10 日, 赵成山应被告方的要求来到廖举旺家中,四被告人向赵成山提出赔偿廖举旺、 廖国前、唐开因被行政拘留造成的损失每人2 万元、民事败诉损失费 2 万元,廖举旺被占土地 2 万元,集体被占土地 2 万元,共计 12 万元。
赵成山要求四人出具收条并保证不再堵煤矿井口、公路。随后,赵成山让人将12 万元送到廖举旺家交给刘琴,后离开廖举旺家。
之后,村民得知,也纷纷找煤矿闹事。2011 年 8 月 14 日,赵成山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被敲诈勒索。 >>
B. 主要问题:对农村征地纠纷引发的“索财”行为如何定性? >>
C. 一种意见认为,廖举旺等四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
1. 理由是:
四被告人以聂家煤矿占用聂家村 11 组土地补偿过低为由,多次煽动、邀约村民围堵聂家煤矿的公路和井口, 严重影响煤矿正常生产。煤矿按照与聂家村的协议支付了占地补偿款,并在村、镇协调下,多次提高标准,但被告人仍向聂家煤矿提出赔偿春芽土补偿费、集体土地补偿费、行政拘留损失、民事诉讼败诉损失等要求,并以堵井口、堵公路、焚灭煤矿等相威胁,迫使聂家煤矿董事长赵成山赔偿 12 万元。本案不宜将案发当天与整个事件分割开来,应当作为一个整体来看, 赵成山系受到整个事件的威胁而陷入恐惧并交付财产。故四被告人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客观上采用语言威胁和聚众滋事的手段, 强索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 >>
D. 另一种意见认为,廖举旺等四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1. 理由是:四被告人的行为系因农村征地中对土地补偿费不满而引发的纠纷, 被告人系作为村民主张自己的民事权利,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
E. 裁判观点 >>被告人廖举旺等人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1. 客观上 >>廖举旺等被告人以堵井口、公路,让煤矿无法正常生产,把煤矿搞垮,提几十斤汽油焚灭煤矿等语言相威胁,迫使被害人支付了各种赔偿款、补偿款 12 万元,具备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
2. 主观上 >>结合本案的具体事实, 我们认为, 不能认定廖举旺等被告人具有非法占有赵成山财物的主观目的,其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a) 首先,要正确理解“非法占有”的含义。 >>
(1) 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物权受法律保护,要取得他人财物,要么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要么通过民事法律行为取得。同一财物, 不同的人往往可以基于不同的原因主张权利并由此产生权利冲突,进而导致民事争讼。基于不同的原因对财物主张权利,本身体现了对法规范和法秩序的尊重。 >>
(2) 与此相反,行为人蔑视法律的存在,对他人财物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又不支付相应代价,违背法规范和法秩序的要求,规避正当市场行为,以零成本的方式,强行获取他人财物,即属于非法占有。盗窃、抢夺、 抢劫、敲诈勒索、侵占、诈骗等,就属于非法占有型侵财犯罪。 >>
b) 其次,本案事出有因,系农村发展中企业征地引起的权利纠纷。 >>
(1) 聂家煤矿征用了被告人所在村组的土地,支付了补偿款,但是,廖举旺等被告人认为补偿标准过低,一直要求增加补偿金额,同时还认为煤矿实际多占了村集体土地,应当对此补偿。客观上,确因补偿标准过低,在梁平县虎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 聂家煤矿两次提高补偿标准。各被告人系基于与煤矿之间的土地征用关系主张权利,这种权利冲突属于民事争讼的常发案例。 >>
c) 再次,从廖举旺等被告人的行为来看,廖举旺拒绝领取煤矿就春芽土给予的补偿,还就煤矿多占土地,侵犯村民权利提起诉讼,被一审法院驳回起诉, 他们又提出了上诉。由此可知,被告人并没有蔑视法律的存在,他们具有通过法律裁断维护权利的主观意愿。 >>
d) 最后,廖举旺等被告人虽然有以堵井口、公路,让煤矿无法正常生产,把煤矿搞垮, 提几十斤汽油焚灭煤矿等相威胁的语言, 迫使被害人支付了各种赔偿款、补偿款 12 万元,从客观上看具有一定的危害性。然而,对被告人的上述行为, 有必要结合农村地区农民的受教育程度和法制观念进行评价。受法制意识淡薄的影响, 农村地区的维权方式难免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如果一律将这些行为人罪,难免打击面过于扩大。因此,对于后果不是特别严重,情节不是特别恶劣的,不宜不加区别地一律作为犯罪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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