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邯郸阳泉三市被约谈 晋鲁豫启动量化问责!
秦道化工网消息:5月3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成绩单”,天津等11个城市考核结果为优秀,太原等9个城市考核结果为良好,济宁等5个城市考核结果为合格,邯郸、阳泉、晋城等3个城市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根据考核结果,生态环境部约谈了山西省晋城、河北省邯郸和山西省阳泉3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同步暂停3市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同日,生态环境部致函山西、山东、河南省人民政府,要求对问题数量较多,工作落实不力的市县有关责任人实施量化问责。
“2+26”城市空气质量超额完成目标
5月3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2+26”城市)中:廊坊、保定、北京、德州、石家庄、鹤壁、新乡、衡水、安阳、唐山、天津等11个城市考核结果为优秀;滨州、聊城、济南、长治、淄博、焦作、邢台、沧州、太原等9个城市考核结果为良好;濮阳、郑州、开封、菏泽、济宁等5个城市考核结果为合格;邯郸、阳泉、晋城等3个城市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通报》指出,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7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0%,重污染天数为453天,同比下降55.4%,均大幅超额完成《攻坚行动方案》提出下降15%的改善目标。
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3个城市依次是北京、廊坊和天津;浓度最高的3个城市依次是邯郸、邢台和安阳。重污染天数最少的4个城市依次是廊坊、长治、济南、阳泉,分别为5天、6天、8天、8天;天数最多的3个城市依次是邯郸、安阳和石家庄,分别为32天、30天、30天。
从改善幅度看,“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均同比下降,降幅最大的3个城市为北京、石家庄和保定,同比分别下降44.2%、42.1%和39.7%;降幅最小的3个城市为晋城、阳泉、邯郸,分别下降3.7%、12.2%、
5月3日,生态环境部就大气污染防治问题约谈了山西省晋城、河北省邯郸和山西省阳泉3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同步暂停3市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约谈指出,根据《攻坚行动方案》,晋城、邯郸、阳泉等3市没有完成确定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一是没有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晋城、邯郸、阳泉3市没有完成《攻坚方案》确定的空气质量改善任务目标,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带来不利影响。根据评估考核结果,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晋城市目标任务完成率在“2+26”城市中排名倒数第一;邯郸市位列倒数第二;阳泉市位列倒数第三。
二是大气环境污染问题较多,工作不够到位。从原环境保护部组织的多轮督查巡查情况看,晋城、邯郸、阳泉3市问题较多,工作仍然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
晋城市是“2+26”城市中唯一PM2.5浓度和重污染天数均未完成改善目标的城市。秋冬季攻坚期间,原环境保护部强化督查共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819个,问题数量在“2+26”城市中高居第一。特别是2018年3月督查巡查发现,晋城高平市、泽州县部分钢铁、铸造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停产要求,一些燃煤小锅炉“清零”不到位,大气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相关工作没有到位。
邯郸市于2017年8月曾因强化督查交办问题整改不力而被原环境保护部公开约谈,但进入秋冬季以来,原环境保护部督查巡查发现全市工业企业大气环境突出问题61个,其中,超标排放问题6个,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2个,未安装治污设施问题9个,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4个,无论是问题数量还是严重程度在“2+26”城市中均位居前列。同时,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到位,河北广奥玻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邯郸市方圆桶业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未落实停、限产要求,多个建筑工地未落实停工要求。
阳泉市在原环境保护部组织的督查巡查中发现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数量较多,整改较慢,特别在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中工作前紧后松。与2017年第四季度相比,2018年第一季度全市PM2.5平均浓度上升超过30%,攻坚行动韧劲不足,导致工作被动。此外,督查还发现,全市粉尘污染问题十分突出,企业无组织排放现象多发频发,物料露天堆放,煤炭不按要求棚化仓化,日常洒水降尘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比较普遍。
山西、山东、河南启动实施量化问责工作
5月3日,生态环境部致函山西、山东、河南省人民政府,启动实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有关量化问责工作。
山西省晋城市任务目标完成率在“2+26”城市中排名倒数第一。同时,生态环境部2018年3月督查巡查发现,晋城高平市、泽州县,山东省菏泽郓城县,河南省开封杞县问题数量较多,工作落实不力,符合相关问责情形。为此,生态环境部致函山西、山东、河南三省人民政府,要求对有关责任人实施量化问责。
来源:中化新网
秦道化工网消息:5月3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成绩单”,天津等11个城市考核结果为优秀,太原等9个城市考核结果为良好,济宁等5个城市考核结果为合格,邯郸、阳泉、晋城等3个城市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根据考核结果,生态环境部约谈了山西省晋城、河北省邯郸和山西省阳泉3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同步暂停3市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同日,生态环境部致函山西、山东、河南省人民政府,要求对问题数量较多,工作落实不力的市县有关责任人实施量化问责。
“2+26”城市空气质量超额完成目标
5月3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2+26”城市)中:廊坊、保定、北京、德州、石家庄、鹤壁、新乡、衡水、安阳、唐山、天津等11个城市考核结果为优秀;滨州、聊城、济南、长治、淄博、焦作、邢台、沧州、太原等9个城市考核结果为良好;濮阳、郑州、开封、菏泽、济宁等5个城市考核结果为合格;邯郸、阳泉、晋城等3个城市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通报》指出,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7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0%,重污染天数为453天,同比下降55.4%,均大幅超额完成《攻坚行动方案》提出下降15%的改善目标。
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3个城市依次是北京、廊坊和天津;浓度最高的3个城市依次是邯郸、邢台和安阳。重污染天数最少的4个城市依次是廊坊、长治、济南、阳泉,分别为5天、6天、8天、8天;天数最多的3个城市依次是邯郸、安阳和石家庄,分别为32天、30天、30天。
从改善幅度看,“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均同比下降,降幅最大的3个城市为北京、石家庄和保定,同比分别下降44.2%、42.1%和39.7%;降幅最小的3个城市为晋城、阳泉、邯郸,分别下降3.7%、12.2%、
5月3日,生态环境部就大气污染防治问题约谈了山西省晋城、河北省邯郸和山西省阳泉3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同步暂停3市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约谈指出,根据《攻坚行动方案》,晋城、邯郸、阳泉等3市没有完成确定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一是没有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晋城、邯郸、阳泉3市没有完成《攻坚方案》确定的空气质量改善任务目标,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带来不利影响。根据评估考核结果,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晋城市目标任务完成率在“2+26”城市中排名倒数第一;邯郸市位列倒数第二;阳泉市位列倒数第三。
二是大气环境污染问题较多,工作不够到位。从原环境保护部组织的多轮督查巡查情况看,晋城、邯郸、阳泉3市问题较多,工作仍然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
晋城市是“2+26”城市中唯一PM2.5浓度和重污染天数均未完成改善目标的城市。秋冬季攻坚期间,原环境保护部强化督查共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819个,问题数量在“2+26”城市中高居第一。特别是2018年3月督查巡查发现,晋城高平市、泽州县部分钢铁、铸造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停产要求,一些燃煤小锅炉“清零”不到位,大气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相关工作没有到位。
邯郸市于2017年8月曾因强化督查交办问题整改不力而被原环境保护部公开约谈,但进入秋冬季以来,原环境保护部督查巡查发现全市工业企业大气环境突出问题61个,其中,超标排放问题6个,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2个,未安装治污设施问题9个,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4个,无论是问题数量还是严重程度在“2+26”城市中均位居前列。同时,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到位,河北广奥玻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邯郸市方圆桶业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未落实停、限产要求,多个建筑工地未落实停工要求。
阳泉市在原环境保护部组织的督查巡查中发现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数量较多,整改较慢,特别在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中工作前紧后松。与2017年第四季度相比,2018年第一季度全市PM2.5平均浓度上升超过30%,攻坚行动韧劲不足,导致工作被动。此外,督查还发现,全市粉尘污染问题十分突出,企业无组织排放现象多发频发,物料露天堆放,煤炭不按要求棚化仓化,日常洒水降尘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比较普遍。
山西、山东、河南启动实施量化问责工作
5月3日,生态环境部致函山西、山东、河南省人民政府,启动实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有关量化问责工作。
山西省晋城市任务目标完成率在“2+26”城市中排名倒数第一。同时,生态环境部2018年3月督查巡查发现,晋城高平市、泽州县,山东省菏泽郓城县,河南省开封杞县问题数量较多,工作落实不力,符合相关问责情形。为此,生态环境部致函山西、山东、河南三省人民政府,要求对有关责任人实施量化问责。
来源:中化新网
2017年郑州比亚特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合作单位:2017年合作单位:
河南博瑞克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河南大力钎具有限公司
河南省煤炭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镇江市宝堰汽配有限公司
张家港普矿机械有限公司
广西斯达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大同日升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
邹城市强通矿山设备有限公司
阳谷吉星钎具有限公司
鹤山市厚积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汉默柯重型设备制造(无锡)有限公司(第二套)
广州倍达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益矿钻采科技有限公司 参考www.hngaopinji.com
河南博瑞克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河南大力钎具有限公司
河南省煤炭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镇江市宝堰汽配有限公司
张家港普矿机械有限公司
广西斯达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大同日升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
邹城市强通矿山设备有限公司
阳谷吉星钎具有限公司
鹤山市厚积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汉默柯重型设备制造(无锡)有限公司(第二套)
广州倍达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益矿钻采科技有限公司 参考www.hngaopinji.com
【被降级的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名单公布,有五座!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
部分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降级的通报
煤安监司办〔2018〕1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
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7〕5号,以下简称5号文件)有关规定,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随机抽查了河北、山西、黑龙江、山东、河南5省的部分经考核确认的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发现有5处煤矿不符合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标准,有关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已按规定予以降级(名单附后),现予通报。
请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按照5号文件要求,严格把关,进一步做好二、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的考核认定工作。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
被降级的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名单
1、河北省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荆各庄矿业分公司
2、黑龙江省龙煤鸡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海煤矿
3、山东省山东隆源煤矿集团有限公司
4、河南省平禹煤电公司方山矿二1煤新井
5、河南省河南地方煤炭集团西村永发煤业有限公司
https://t.cn/RQkCPMi
部分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降级的通报
煤安监司办〔2018〕1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
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7〕5号,以下简称5号文件)有关规定,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随机抽查了河北、山西、黑龙江、山东、河南5省的部分经考核确认的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发现有5处煤矿不符合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标准,有关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已按规定予以降级(名单附后),现予通报。
请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按照5号文件要求,严格把关,进一步做好二、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的考核认定工作。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
被降级的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名单
1、河北省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荆各庄矿业分公司
2、黑龙江省龙煤鸡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海煤矿
3、山东省山东隆源煤矿集团有限公司
4、河南省平禹煤电公司方山矿二1煤新井
5、河南省河南地方煤炭集团西村永发煤业有限公司
https://t.cn/RQkCP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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