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开始!这项缴费标准有变】
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吉医保联〔2022〕26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税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医疗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税务局,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税务局:
为切实做好2023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以下简称“5号文件”)、《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以下简称“20号文件”)、吉林省医保局、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医保联〔2022〕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个人缴费标准
按照20号文件关于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50元的要求,2023年全省居民医保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维持不变,仍为每人每年360元;兼顾平衡我省成年人、18周岁以下人员(2004年12月31日24时后出生)和大中小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儿童”)参保人群结构、综合评估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承受能力,以及吸纳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确定2023年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220元提高至310元,确保达到国家缴费标准。同时,按照5号文件对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各省按照不低于国家标准的要求确定本省标准。地方不得根据职业、年龄、身份等自行新出台特殊待遇政策”的规定 ,逐步实现学生儿童与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一致并达到国家要求。
试点统筹区居民参加2023年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维持不变,仍为每人每年10元。试点统筹区要积极开展宣传,提高居民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性质的认识,增强参保人互助共济意识,调动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条件的统筹区要利用社会组织、慈善基金和公益性捐助资金等社会力量多方筹资,资助困难群体或特殊群体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引导居民持续参保。
二、资助参保政策
按照“身份认证、以缴定补”原则,困难群体按规定参加基本医保并按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缴费后,通过医疗救助基金渠道分类给予参保资助。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经民政或乡村振兴部门确认的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均可享受参保资助。其中:对城乡特困人员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资助;对城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以及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给予130元定额资助。
脱贫人口(包含学生)原则上选择在身份认定地参保缴费,如选择在居住地或学籍地参保缴费,其参保资助需向认定地医保部门申请。
三、集中缴费期限
2023年居民医保费集中预缴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试点统筹区居民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与居民医保费同步征收,在缴纳居民医保费时一并缴纳。享受资助参保政策的困难群体和新生儿出生90日内在集中预缴期外参保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其他居民在集中预缴期外参保缴费的,继续设置90日待遇等待期。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统筹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统筹区要按照“五化”工作法,及时研究制定参保缴费工作方案,明确参保缴费工作目标、参保和资助标准、相关部门以及所辖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居民参保缴费的工作责任,广泛进行参保缴费动员部署,加强工作保障,建立考核机制,确保2023年度参保缴费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级医保、税务、财政、民政、乡村振兴和教育部门要按照19号文件相关规定,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各司其职,强化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切实提高部门间参保缴费信息动态管理能力和数据传递即时性和准确度,共同推动实现居民医保“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各级税务部门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大集中预缴期征缴工作力度,广泛宣传发动,强化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优势,持续优化征缴信息系统,积极拓宽自主缴费渠道,不断提高线上征收能力和效率。各级医保部门要密切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在集中预缴期前,省级医保部门应提高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库数据信息质量,避免重复登记,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各类困难群体和儿童身份标识和个人应缴金额标注工作,提前发送至省级税务部门核准入库。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足额安排、按时拨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和医疗救助参保资助资金。民政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特困、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人员身份确认和变化信息,协助做好动态参保缴费和精准参保资助工作。乡村振兴部门要及时将符合参保资助条件的困难人员身份信息提交给同级医保部门进行比对标识,协助医保、税务部门督促其及时参保缴费;针对未纳入监测范围的其他脱贫人口,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强与同级民政、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或通过慈善救助、社会资助等多渠道给予参保帮扶,确保实现政策平稳有序过渡。
(三)优化缴费服务。税务、医保部门要认真按照“应保尽保、应缴尽缴”要求,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提高精准施策能力,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构建多渠道参保缴费网络。各级税务部门要大力推行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机等“非接触式”缴费方式,简化程序,促进应用,并及时向医保部门提供参保居民实际缴费时间信息。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扎实做好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身份信息动态管理,加强数据比对和动态维护,防止出现“漏保”、“断保”和重复参保。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统筹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卫生健康促进法》关于“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城乡居民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规定,依法做好参保缴费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把政策讲清讲透。要讲清制度中的个人缴费责任和待遇保障权利,重点突出医保权利义务对等、互助共济的理念,引导社会预期,为参保缴费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引导参保人员自觉主动参保缴费。
本通知其它未尽事宜,请各统筹区按照19号文件要求落实。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乡村振兴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22年9月15日
来源: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
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吉医保联〔2022〕26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税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医疗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税务局,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税务局:
为切实做好2023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以下简称“5号文件”)、《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以下简称“20号文件”)、吉林省医保局、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医保联〔2022〕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个人缴费标准
按照20号文件关于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50元的要求,2023年全省居民医保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维持不变,仍为每人每年360元;兼顾平衡我省成年人、18周岁以下人员(2004年12月31日24时后出生)和大中小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儿童”)参保人群结构、综合评估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承受能力,以及吸纳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确定2023年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220元提高至310元,确保达到国家缴费标准。同时,按照5号文件对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各省按照不低于国家标准的要求确定本省标准。地方不得根据职业、年龄、身份等自行新出台特殊待遇政策”的规定 ,逐步实现学生儿童与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一致并达到国家要求。
试点统筹区居民参加2023年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维持不变,仍为每人每年10元。试点统筹区要积极开展宣传,提高居民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性质的认识,增强参保人互助共济意识,调动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条件的统筹区要利用社会组织、慈善基金和公益性捐助资金等社会力量多方筹资,资助困难群体或特殊群体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引导居民持续参保。
二、资助参保政策
按照“身份认证、以缴定补”原则,困难群体按规定参加基本医保并按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缴费后,通过医疗救助基金渠道分类给予参保资助。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经民政或乡村振兴部门确认的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均可享受参保资助。其中:对城乡特困人员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资助;对城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以及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给予130元定额资助。
脱贫人口(包含学生)原则上选择在身份认定地参保缴费,如选择在居住地或学籍地参保缴费,其参保资助需向认定地医保部门申请。
三、集中缴费期限
2023年居民医保费集中预缴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试点统筹区居民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与居民医保费同步征收,在缴纳居民医保费时一并缴纳。享受资助参保政策的困难群体和新生儿出生90日内在集中预缴期外参保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其他居民在集中预缴期外参保缴费的,继续设置90日待遇等待期。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统筹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统筹区要按照“五化”工作法,及时研究制定参保缴费工作方案,明确参保缴费工作目标、参保和资助标准、相关部门以及所辖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居民参保缴费的工作责任,广泛进行参保缴费动员部署,加强工作保障,建立考核机制,确保2023年度参保缴费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级医保、税务、财政、民政、乡村振兴和教育部门要按照19号文件相关规定,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各司其职,强化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切实提高部门间参保缴费信息动态管理能力和数据传递即时性和准确度,共同推动实现居民医保“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各级税务部门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大集中预缴期征缴工作力度,广泛宣传发动,强化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优势,持续优化征缴信息系统,积极拓宽自主缴费渠道,不断提高线上征收能力和效率。各级医保部门要密切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在集中预缴期前,省级医保部门应提高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库数据信息质量,避免重复登记,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各类困难群体和儿童身份标识和个人应缴金额标注工作,提前发送至省级税务部门核准入库。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足额安排、按时拨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和医疗救助参保资助资金。民政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特困、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人员身份确认和变化信息,协助做好动态参保缴费和精准参保资助工作。乡村振兴部门要及时将符合参保资助条件的困难人员身份信息提交给同级医保部门进行比对标识,协助医保、税务部门督促其及时参保缴费;针对未纳入监测范围的其他脱贫人口,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强与同级民政、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或通过慈善救助、社会资助等多渠道给予参保帮扶,确保实现政策平稳有序过渡。
(三)优化缴费服务。税务、医保部门要认真按照“应保尽保、应缴尽缴”要求,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提高精准施策能力,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构建多渠道参保缴费网络。各级税务部门要大力推行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机等“非接触式”缴费方式,简化程序,促进应用,并及时向医保部门提供参保居民实际缴费时间信息。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扎实做好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身份信息动态管理,加强数据比对和动态维护,防止出现“漏保”、“断保”和重复参保。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统筹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卫生健康促进法》关于“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城乡居民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规定,依法做好参保缴费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把政策讲清讲透。要讲清制度中的个人缴费责任和待遇保障权利,重点突出医保权利义务对等、互助共济的理念,引导社会预期,为参保缴费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引导参保人员自觉主动参保缴费。
本通知其它未尽事宜,请各统筹区按照19号文件要求落实。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乡村振兴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22年9月15日
来源: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
【10月1日开始!这项缴费标准有变】
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吉医保联〔2022〕26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税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医疗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税务局,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税务局:
为切实做好2023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以下简称“5号文件”)、《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以下简称“20号文件”)、吉林省医保局、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医保联〔2022〕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个人缴费标准
按照20号文件关于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50元的要求,2023年全省居民医保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维持不变,仍为每人每年360元;兼顾平衡我省成年人、18周岁以下人员(2004年12月31日24时后出生)和大中小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儿童”)参保人群结构、综合评估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承受能力,以及吸纳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确定2023年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220元提高至310元,确保达到国家缴费标准。同时,按照5号文件对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各省按照不低于国家标准的要求确定本省标准。地方不得根据职业、年龄、身份等自行新出台特殊待遇政策”的规定 ,逐步实现学生儿童与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一致并达到国家要求。
试点统筹区居民参加2023年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维持不变,仍为每人每年10元。试点统筹区要积极开展宣传,提高居民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性质的认识,增强参保人互助共济意识,调动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条件的统筹区要利用社会组织、慈善基金和公益性捐助资金等社会力量多方筹资,资助困难群体或特殊群体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引导居民持续参保。
二、资助参保政策
按照“身份认证、以缴定补”原则,困难群体按规定参加基本医保并按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缴费后,通过医疗救助基金渠道分类给予参保资助。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经民政或乡村振兴部门确认的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均可享受参保资助。其中:对城乡特困人员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资助;对城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以及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给予130元定额资助。
脱贫人口(包含学生)原则上选择在身份认定地参保缴费,如选择在居住地或学籍地参保缴费,其参保资助需向认定地医保部门申请。
三、集中缴费期限
2023年居民医保费集中预缴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试点统筹区居民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与居民医保费同步征收,在缴纳居民医保费时一并缴纳。享受资助参保政策的困难群体和新生儿出生90日内在集中预缴期外参保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其他居民在集中预缴期外参保缴费的,继续设置90日待遇等待期。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统筹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统筹区要按照“五化”工作法,及时研究制定参保缴费工作方案,明确参保缴费工作目标、参保和资助标准、相关部门以及所辖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居民参保缴费的工作责任,广泛进行参保缴费动员部署,加强工作保障,建立考核机制,确保2023年度参保缴费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级医保、税务、财政、民政、乡村振兴和教育部门要按照19号文件相关规定,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各司其职,强化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切实提高部门间参保缴费信息动态管理能力和数据传递即时性和准确度,共同推动实现居民医保“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各级税务部门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大集中预缴期征缴工作力度,广泛宣传发动,强化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优势,持续优化征缴信息系统,积极拓宽自主缴费渠道,不断提高线上征收能力和效率。各级医保部门要密切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在集中预缴期前,省级医保部门应提高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库数据信息质量,避免重复登记,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各类困难群体和儿童身份标识和个人应缴金额标注工作,提前发送至省级税务部门核准入库。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足额安排、按时拨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和医疗救助参保资助资金。民政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特困、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人员身份确认和变化信息,协助做好动态参保缴费和精准参保资助工作。乡村振兴部门要及时将符合参保资助条件的困难人员身份信息提交给同级医保部门进行比对标识,协助医保、税务部门督促其及时参保缴费;针对未纳入监测范围的其他脱贫人口,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强与同级民政、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或通过慈善救助、社会资助等多渠道给予参保帮扶,确保实现政策平稳有序过渡。
(三)优化缴费服务。税务、医保部门要认真按照“应保尽保、应缴尽缴”要求,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提高精准施策能力,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构建多渠道参保缴费网络。各级税务部门要大力推行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机等“非接触式”缴费方式,简化程序,促进应用,并及时向医保部门提供参保居民实际缴费时间信息。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扎实做好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身份信息动态管理,加强数据比对和动态维护,防止出现“漏保”、“断保”和重复参保。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统筹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卫生健康促进法》关于“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城乡居民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规定,依法做好参保缴费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把政策讲清讲透。要讲清制度中的个人缴费责任和待遇保障权利,重点突出医保权利义务对等、互助共济的理念,引导社会预期,为参保缴费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引导参保人员自觉主动参保缴费。
本通知其它未尽事宜,请各统筹区按照19号文件要求落实。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乡村振兴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22年9月15日
来源: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
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吉医保联〔2022〕26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税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医疗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税务局,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税务局:
为切实做好2023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以下简称“5号文件”)、《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以下简称“20号文件”)、吉林省医保局、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医保联〔2022〕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个人缴费标准
按照20号文件关于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50元的要求,2023年全省居民医保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维持不变,仍为每人每年360元;兼顾平衡我省成年人、18周岁以下人员(2004年12月31日24时后出生)和大中小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儿童”)参保人群结构、综合评估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承受能力,以及吸纳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确定2023年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220元提高至310元,确保达到国家缴费标准。同时,按照5号文件对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各省按照不低于国家标准的要求确定本省标准。地方不得根据职业、年龄、身份等自行新出台特殊待遇政策”的规定 ,逐步实现学生儿童与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一致并达到国家要求。
试点统筹区居民参加2023年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维持不变,仍为每人每年10元。试点统筹区要积极开展宣传,提高居民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性质的认识,增强参保人互助共济意识,调动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条件的统筹区要利用社会组织、慈善基金和公益性捐助资金等社会力量多方筹资,资助困难群体或特殊群体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引导居民持续参保。
二、资助参保政策
按照“身份认证、以缴定补”原则,困难群体按规定参加基本医保并按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缴费后,通过医疗救助基金渠道分类给予参保资助。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经民政或乡村振兴部门确认的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均可享受参保资助。其中:对城乡特困人员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资助;对城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以及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给予130元定额资助。
脱贫人口(包含学生)原则上选择在身份认定地参保缴费,如选择在居住地或学籍地参保缴费,其参保资助需向认定地医保部门申请。
三、集中缴费期限
2023年居民医保费集中预缴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试点统筹区居民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与居民医保费同步征收,在缴纳居民医保费时一并缴纳。享受资助参保政策的困难群体和新生儿出生90日内在集中预缴期外参保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其他居民在集中预缴期外参保缴费的,继续设置90日待遇等待期。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统筹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统筹区要按照“五化”工作法,及时研究制定参保缴费工作方案,明确参保缴费工作目标、参保和资助标准、相关部门以及所辖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居民参保缴费的工作责任,广泛进行参保缴费动员部署,加强工作保障,建立考核机制,确保2023年度参保缴费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级医保、税务、财政、民政、乡村振兴和教育部门要按照19号文件相关规定,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各司其职,强化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切实提高部门间参保缴费信息动态管理能力和数据传递即时性和准确度,共同推动实现居民医保“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各级税务部门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大集中预缴期征缴工作力度,广泛宣传发动,强化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优势,持续优化征缴信息系统,积极拓宽自主缴费渠道,不断提高线上征收能力和效率。各级医保部门要密切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在集中预缴期前,省级医保部门应提高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库数据信息质量,避免重复登记,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各类困难群体和儿童身份标识和个人应缴金额标注工作,提前发送至省级税务部门核准入库。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足额安排、按时拨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和医疗救助参保资助资金。民政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特困、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人员身份确认和变化信息,协助做好动态参保缴费和精准参保资助工作。乡村振兴部门要及时将符合参保资助条件的困难人员身份信息提交给同级医保部门进行比对标识,协助医保、税务部门督促其及时参保缴费;针对未纳入监测范围的其他脱贫人口,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强与同级民政、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或通过慈善救助、社会资助等多渠道给予参保帮扶,确保实现政策平稳有序过渡。
(三)优化缴费服务。税务、医保部门要认真按照“应保尽保、应缴尽缴”要求,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提高精准施策能力,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构建多渠道参保缴费网络。各级税务部门要大力推行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机等“非接触式”缴费方式,简化程序,促进应用,并及时向医保部门提供参保居民实际缴费时间信息。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扎实做好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身份信息动态管理,加强数据比对和动态维护,防止出现“漏保”、“断保”和重复参保。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统筹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卫生健康促进法》关于“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城乡居民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规定,依法做好参保缴费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把政策讲清讲透。要讲清制度中的个人缴费责任和待遇保障权利,重点突出医保权利义务对等、互助共济的理念,引导社会预期,为参保缴费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引导参保人员自觉主动参保缴费。
本通知其它未尽事宜,请各统筹区按照19号文件要求落实。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乡村振兴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22年9月15日
来源: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
【“一融双优”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福建推动高校优秀科研平台与优秀基层党组织深度融合】■喜迎二十大
台风来袭,基站电力得不到保障,城市突然断网怎么办?医院、学校、居民区周边基站因柴油发电机运行噪音大,怎么有效解决?在破解这些难题的过程中党支部、党员应该发挥什么作用?在福州大学国家催化中心党支部会议上,这些话题成为鞭策党员带头攻坚克难的动力。
今年初,该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江莉龙研究员带领的科技部化肥催化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与合作企业一道开发的3千瓦级“氨—氢”燃料电池发电站交付使用,实现成功发电并稳定运行。该团队还建成了世界首套以煤为原料的20万吨级安全低碳合成氨系统,实现企业新增投资产值50多亿元。
福建省委教育工委注重在系统推进、把好方向、发挥优势、强化服务、建强队伍中促进党建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全面实施“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程,坚持把基层党建工作成效纳入高校绩效考核和“双一流”“双高”建设指标体系,大力推动高校教师党支部建在高水平科研项目组、科研平台、创新团队上,有效实现优秀科研平台与优秀基层党组织的深度融合(即“一融双优”),切实发挥高水平科研平台党支部组织掌舵、“双带头人”头雁领航和师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打造高校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组织掌舵,打造引擎的“稳定器”
41.6℃的高温,走在福建农林大学根系生物学研究中心走廊上,上百种绿植郁郁葱葱,带来一股清凉。多年来,该中心将党支部建设与科研项目推进有机结合,彰显了党组织在科研攻关上的战斗力量。
“当核心技术‘卡脖子’时,就需要我们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党员师生带头冲在一线、干在一线,去研发、去攻关。”该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廖红教授说。比如,以“燕子窠生态茶园模式”为基础的“优质高效生态茶园建设模式”,入选2021年农业农村部十项绿色发展技术,就是发挥全体支部党员带头攻坚克难的结果。
“推动高水平科研平台党支部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能有效激发党建工作新动能,使科学家、科研工作者走出校园,把论文写在田野大地上,把科技成果应用于伟大事业中。”福建农林大学党委书记王建南表示。
长期以来,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引导高校高水平科研平台党支部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通过发挥政治和组织优势,为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开展科技攻关、助力创新驱动提供有力保障。
厦门大学近海海洋环境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将党支部建设与仪器研发、设备管理、科研辅助、行政支撑等业务深度融合,注重发挥党支部服务功能,主动帮助解决教师发展、科研攻关中的困难,不仅使科研人员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还为科研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该实验室连续3年位列网络环境下国家重点实验室科技资源信息公开共享程度全国第一。
福州大学能源与光催化国家重点实验室党支部作为首批全国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积极探索“以党性引领科研初心、选题紧扣国家需求”的党建、科研双融合模式。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实验室党支部组建党员突击队,在实验室原有科研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攻克关键技术,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很快,“冷链物流紫外光催化复合消杀机”研制成功。
“高校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是智力资源最密集、创新活力最旺盛、创新创意最活跃的单元。推进高水平科研平台党的建设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就是将党建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将党建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用发展成果检验党建成效、用发展成就保障党建提质。”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党组成员林生说。
头雁领航,打造引擎的“加速器”
“我们坚持从服务国家生态文明战略的高度理解科研工作,经常用这样的主题为党员上党课,引导党员投身科研工作,攻克技术难题。”江莉龙说。为保障党支部书记领头雁作用的发挥,福州大学各党支部注重遴选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中青年党员教师担任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并作为支部书记后备力量进行培养。
福州大学党委书记陈国龙说:“高水平科研平台建设推进到哪里,党支部书记的领头雁作用就要发挥到哪里,目前学校实现了省级以上科研平台‘双带头人’全覆盖。”
近年来,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大力实施“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的培育工程,把符合条件的学术带头人培养选拔为教师党支部书记,把有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培养成为学术带头人,让他们成为高校基层党建和教学科研工作双融合、双促进、双提高的中坚力量,使高校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特别注重重大科研平台“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有效覆盖,激活党支部书记在高校党建和业务双融合、双促进中的中坚骨干力量,打造头雁领航的引擎“加速器”。
在福建农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菌草研究所门前,一大丛六七米高的菌草四季常青,成为该校“网红”打卡背景。该研究所党支部书记林占熺带领团队攻克“以草代木”栽培食药用菌,解决了“菌林矛盾”,并获得“黄河上游洪积扇菌草生态治理的研究与示范”等2项国际领先成果。
“这是一个新的领域,碰到的困难特别多,为了能够保证事业更好地开展,我们当时就建立了一个党支部,把年轻的党员同志放到第一线去,勇挑重担,发展菌草,为民谋利,造福人类。”林占熺说。
该研究所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充分发挥菌草技术优势,聚焦关键联合攻关,已将菌草技术传播到100多个国家,在10多个国家建立了菌草技术示范基地,使菌草技术成为造福广大发展中国家人民的“幸福草”。
头雁勤,群雁齐飞;头雁惰,结果只会“万里寒云雁阵迟”。面对科研创新的重大难关,领头雁须臾不可懈怠。
全国经济综合竞争力研究中心福建师范大学中心要求全体党员强化党性原则,坚持“党建主责主业、强化支部政治功能、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抓好支部班子建设”协同推进,通过“帮”“带”“扶”“推”等方式,尽可能地让年轻教师在研究中心找到自己的位置,全身心投入科研创新事业。该团队聚焦国家急需,以“竞争力”为特色研究方向,形成三大系列科研成果和七大“产品”,接连推出近70部著作。
“10多年来,作为团队领衔人的党支部书记,就像头雁一样带领着我们奋勇前行,其夜以继日地从事科研工作的状态令我们不敢懈怠,从而取得了一个个较大影响力的学术研究成果。”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教师李军军说。
党员示范,打造引擎的“助推器”
“碳达峰”“碳中和”是时下热门词汇,森林碳汇的精准计量也成为国际重大科研课题。近日,福建师范大学湿润亚热带生态—地理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党支部党员、“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负责人杨玉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人工林生长迅速,碳汇潜力巨大,但长期以来缺乏本土研究数据的支撑,这大大削弱了我国在国际气候谈判中的话语权。
在一次团队科研探讨会上,杨玉盛教授提出原位模拟气候变暖对森林影响的课题,这一课题被誉为生态学十大研究难题之一。由于国内几乎没有土壤实时增温技术,部分团队教师产生了畏难情绪。
“是党员,就要在国家需要的时候,站在攻坚与奉献的第一线。”杨玉盛教授斩钉截铁地说,“我们生活在这个地方,我们党员不去做,谁去做?逃避解决不了问题,核心技术脖子被人卡住了,我们只有自己研发突破,想办法解套。”
历时半年多的反复试验,杨玉盛教授带领团队解决了实验中最关键的温度控制技术问题。如今,该团队已有近百种自主科研创新,保存土壤、植物样品及标本共约5万多份。杉木人工林碳增汇与计量成果被国家发改委列入《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进行重点推广。
福建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潘玉腾深有感触地说:“高水平科研平台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党员骨干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支部党员在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卡脖子地方攻坚突破,争当科研报国先锋。”
高水平科研平台重大任务的背后,往往都有党员的身影和奉献,福建高校已成为科技攻关主战场、重大原创性成果产出地。
“我们搞科学研究,就是要结合国家和社会需要解决的问题,用心做,不断探索。”厦门大学固体表面物理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党支部党员、中国科学院院士孙世刚始终坚持以科技报国为己任,充分发挥学术领军人才的作用。
孙世刚牢记党员的身份和入党初心,主动承担起主持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基于可调谐红外激光的能源化学研究大型实验装置”的重任。在他的带领下,其团队迎难而上,刻苦攻关,历时8年建成一套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实验装置。2015年,孙世刚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在普通人眼里,这是一份属于科学家的至高荣誉;但在孙世刚眼里,这更是一名中共党员的责任和担当。
“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我们要进一步总结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典型经验,找到高校党建与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探索更多新载体、新平台、新机制,一体推进党建和事业融合发展。”福建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和平说。(本报记者 龙超凡 陈梅燕)
台风来袭,基站电力得不到保障,城市突然断网怎么办?医院、学校、居民区周边基站因柴油发电机运行噪音大,怎么有效解决?在破解这些难题的过程中党支部、党员应该发挥什么作用?在福州大学国家催化中心党支部会议上,这些话题成为鞭策党员带头攻坚克难的动力。
今年初,该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江莉龙研究员带领的科技部化肥催化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与合作企业一道开发的3千瓦级“氨—氢”燃料电池发电站交付使用,实现成功发电并稳定运行。该团队还建成了世界首套以煤为原料的20万吨级安全低碳合成氨系统,实现企业新增投资产值50多亿元。
福建省委教育工委注重在系统推进、把好方向、发挥优势、强化服务、建强队伍中促进党建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全面实施“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程,坚持把基层党建工作成效纳入高校绩效考核和“双一流”“双高”建设指标体系,大力推动高校教师党支部建在高水平科研项目组、科研平台、创新团队上,有效实现优秀科研平台与优秀基层党组织的深度融合(即“一融双优”),切实发挥高水平科研平台党支部组织掌舵、“双带头人”头雁领航和师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打造高校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组织掌舵,打造引擎的“稳定器”
41.6℃的高温,走在福建农林大学根系生物学研究中心走廊上,上百种绿植郁郁葱葱,带来一股清凉。多年来,该中心将党支部建设与科研项目推进有机结合,彰显了党组织在科研攻关上的战斗力量。
“当核心技术‘卡脖子’时,就需要我们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党员师生带头冲在一线、干在一线,去研发、去攻关。”该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廖红教授说。比如,以“燕子窠生态茶园模式”为基础的“优质高效生态茶园建设模式”,入选2021年农业农村部十项绿色发展技术,就是发挥全体支部党员带头攻坚克难的结果。
“推动高水平科研平台党支部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能有效激发党建工作新动能,使科学家、科研工作者走出校园,把论文写在田野大地上,把科技成果应用于伟大事业中。”福建农林大学党委书记王建南表示。
长期以来,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引导高校高水平科研平台党支部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通过发挥政治和组织优势,为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开展科技攻关、助力创新驱动提供有力保障。
厦门大学近海海洋环境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将党支部建设与仪器研发、设备管理、科研辅助、行政支撑等业务深度融合,注重发挥党支部服务功能,主动帮助解决教师发展、科研攻关中的困难,不仅使科研人员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还为科研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该实验室连续3年位列网络环境下国家重点实验室科技资源信息公开共享程度全国第一。
福州大学能源与光催化国家重点实验室党支部作为首批全国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积极探索“以党性引领科研初心、选题紧扣国家需求”的党建、科研双融合模式。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实验室党支部组建党员突击队,在实验室原有科研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攻克关键技术,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很快,“冷链物流紫外光催化复合消杀机”研制成功。
“高校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是智力资源最密集、创新活力最旺盛、创新创意最活跃的单元。推进高水平科研平台党的建设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就是将党建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将党建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用发展成果检验党建成效、用发展成就保障党建提质。”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党组成员林生说。
头雁领航,打造引擎的“加速器”
“我们坚持从服务国家生态文明战略的高度理解科研工作,经常用这样的主题为党员上党课,引导党员投身科研工作,攻克技术难题。”江莉龙说。为保障党支部书记领头雁作用的发挥,福州大学各党支部注重遴选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中青年党员教师担任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并作为支部书记后备力量进行培养。
福州大学党委书记陈国龙说:“高水平科研平台建设推进到哪里,党支部书记的领头雁作用就要发挥到哪里,目前学校实现了省级以上科研平台‘双带头人’全覆盖。”
近年来,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大力实施“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的培育工程,把符合条件的学术带头人培养选拔为教师党支部书记,把有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培养成为学术带头人,让他们成为高校基层党建和教学科研工作双融合、双促进、双提高的中坚力量,使高校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特别注重重大科研平台“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有效覆盖,激活党支部书记在高校党建和业务双融合、双促进中的中坚骨干力量,打造头雁领航的引擎“加速器”。
在福建农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菌草研究所门前,一大丛六七米高的菌草四季常青,成为该校“网红”打卡背景。该研究所党支部书记林占熺带领团队攻克“以草代木”栽培食药用菌,解决了“菌林矛盾”,并获得“黄河上游洪积扇菌草生态治理的研究与示范”等2项国际领先成果。
“这是一个新的领域,碰到的困难特别多,为了能够保证事业更好地开展,我们当时就建立了一个党支部,把年轻的党员同志放到第一线去,勇挑重担,发展菌草,为民谋利,造福人类。”林占熺说。
该研究所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充分发挥菌草技术优势,聚焦关键联合攻关,已将菌草技术传播到100多个国家,在10多个国家建立了菌草技术示范基地,使菌草技术成为造福广大发展中国家人民的“幸福草”。
头雁勤,群雁齐飞;头雁惰,结果只会“万里寒云雁阵迟”。面对科研创新的重大难关,领头雁须臾不可懈怠。
全国经济综合竞争力研究中心福建师范大学中心要求全体党员强化党性原则,坚持“党建主责主业、强化支部政治功能、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抓好支部班子建设”协同推进,通过“帮”“带”“扶”“推”等方式,尽可能地让年轻教师在研究中心找到自己的位置,全身心投入科研创新事业。该团队聚焦国家急需,以“竞争力”为特色研究方向,形成三大系列科研成果和七大“产品”,接连推出近70部著作。
“10多年来,作为团队领衔人的党支部书记,就像头雁一样带领着我们奋勇前行,其夜以继日地从事科研工作的状态令我们不敢懈怠,从而取得了一个个较大影响力的学术研究成果。”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教师李军军说。
党员示范,打造引擎的“助推器”
“碳达峰”“碳中和”是时下热门词汇,森林碳汇的精准计量也成为国际重大科研课题。近日,福建师范大学湿润亚热带生态—地理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党支部党员、“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负责人杨玉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人工林生长迅速,碳汇潜力巨大,但长期以来缺乏本土研究数据的支撑,这大大削弱了我国在国际气候谈判中的话语权。
在一次团队科研探讨会上,杨玉盛教授提出原位模拟气候变暖对森林影响的课题,这一课题被誉为生态学十大研究难题之一。由于国内几乎没有土壤实时增温技术,部分团队教师产生了畏难情绪。
“是党员,就要在国家需要的时候,站在攻坚与奉献的第一线。”杨玉盛教授斩钉截铁地说,“我们生活在这个地方,我们党员不去做,谁去做?逃避解决不了问题,核心技术脖子被人卡住了,我们只有自己研发突破,想办法解套。”
历时半年多的反复试验,杨玉盛教授带领团队解决了实验中最关键的温度控制技术问题。如今,该团队已有近百种自主科研创新,保存土壤、植物样品及标本共约5万多份。杉木人工林碳增汇与计量成果被国家发改委列入《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进行重点推广。
福建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潘玉腾深有感触地说:“高水平科研平台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党员骨干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支部党员在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卡脖子地方攻坚突破,争当科研报国先锋。”
高水平科研平台重大任务的背后,往往都有党员的身影和奉献,福建高校已成为科技攻关主战场、重大原创性成果产出地。
“我们搞科学研究,就是要结合国家和社会需要解决的问题,用心做,不断探索。”厦门大学固体表面物理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党支部党员、中国科学院院士孙世刚始终坚持以科技报国为己任,充分发挥学术领军人才的作用。
孙世刚牢记党员的身份和入党初心,主动承担起主持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基于可调谐红外激光的能源化学研究大型实验装置”的重任。在他的带领下,其团队迎难而上,刻苦攻关,历时8年建成一套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实验装置。2015年,孙世刚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在普通人眼里,这是一份属于科学家的至高荣誉;但在孙世刚眼里,这更是一名中共党员的责任和担当。
“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我们要进一步总结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典型经验,找到高校党建与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探索更多新载体、新平台、新机制,一体推进党建和事业融合发展。”福建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和平说。(本报记者 龙超凡 陈梅燕)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