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の镜头# 「八月」
《向阳花海》——林烁 “当被害人被侵犯的那一刻,属于他的正义就已经迟到了”
断断续续看完了这本书,内容不太吸引我,但是作者真的很全能,封面、插图、武器都是自己设计,甚至还设计了超级全面的月港地图!
本月累计阅读83.43w字
八月被鲜花包围,找到了合适的买花渠道,以后每周都可以给自己买一束
办公室门前的龙眼熟了超级甜,每个来摘龙眼的同事都会顺手给我摘一串[嘻嘻]不劳而获(其实去年每月我都在给龙眼树浇水)嘿嘿
平板摔坏太久没有画画,导致本月狂画五张,还都挺满意[嘻嘻]感觉有在一点点进步
《向阳花海》——林烁 “当被害人被侵犯的那一刻,属于他的正义就已经迟到了”
断断续续看完了这本书,内容不太吸引我,但是作者真的很全能,封面、插图、武器都是自己设计,甚至还设计了超级全面的月港地图!
本月累计阅读83.43w字
八月被鲜花包围,找到了合适的买花渠道,以后每周都可以给自己买一束
办公室门前的龙眼熟了超级甜,每个来摘龙眼的同事都会顺手给我摘一串[嘻嘻]不劳而获(其实去年每月我都在给龙眼树浇水)嘿嘿
平板摔坏太久没有画画,导致本月狂画五张,还都挺满意[嘻嘻]感觉有在一点点进步
#证人刘鑫有话说[超话]#
为什么总有人骂作家陈岚?
这是一份来自2017-11-16的回答:
“现在已经2017年11月了。
今天她为江歌案写的微博让我觉得这真是个非常投机的女人。话里话外字里行间,看似分析现象,实则在寻找被害人的错处,十分牵强。
用词非常隐晦,阅读难度很大,属于独辟蹊径地另类的为被害人找该死之处的人。
再加上之前的言论风波,感觉真的很欠骂。”
惊觉一个事实,@作家陈岚 已经持续网暴江秋莲母女五年多了。
为什么总有人骂作家陈岚?
这是一份来自2017-11-16的回答:
“现在已经2017年11月了。
今天她为江歌案写的微博让我觉得这真是个非常投机的女人。话里话外字里行间,看似分析现象,实则在寻找被害人的错处,十分牵强。
用词非常隐晦,阅读难度很大,属于独辟蹊径地另类的为被害人找该死之处的人。
再加上之前的言论风波,感觉真的很欠骂。”
惊觉一个事实,@作家陈岚 已经持续网暴江秋莲母女五年多了。
广东省茂名市,陈小姐因拖欠房东黄某某3000元住宿费,被带至房间要求脱光衣服。黄某某拍下数张陈某某裸体私隐部位照片,并附有陈某某的头像和基本信息,之后将其中两张发布在微信群里。近日,检察院公布了这起涉嫌强制侮辱罪的案件引发网友关注。
看着让人脊背发凉,拖欠3000元房租仅仅是民事纠纷,而房东的行为却将自己送进监狱,里面的法律问题我们简要分析。
首先,从行为上看,犯罪嫌疑人是因为被害人陈某某拖欠房租,以此为理由将陈某某强行带到房间,并要求脱掉衣服,此时已经严重违背了被害人陈某某的意志,侵犯到了陈某某的性羞耻心。
其次,关于定罪量刑上看,只有当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相统一时才能认定构成某罪。本案中如果构成强制猥亵罪,那么除了客观上实施了违背妇女意志侵犯被害人性羞耻心的行为,主观上也要具有实施猥亵的目的。
而本案中认定是罪名是涉嫌强制侮辱罪,该罪名规定在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即“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看到该法条同样对猥亵的行为做了规定。该法条是对女性羞耻心的侵犯,包括猥亵行为的侵犯以及侮辱性的侵犯。
另外主观具有猥亵的心里,客观上实施了强制猥亵的行为,则构成强制猥亵罪。猥亵行为分为三种,一种是行为自己或指使他人对被害人进行猥亵,一种是行为人指使被害人对自己或他人实施猥亵,还有一种是行为人指使他人猥亵,而强迫被害人看。
本案中黄某某并没有肢体上的解除,仅仅拍照,有网友认为这也是检察院认定为强制侮辱罪,而非强制猥亵罪的原因。
另外,黄某某将张陈某某裸体私隐部位照片,并附有陈某某的头像和基本信息发到了微信群两张,该属于照片可以认定为淫秽物品,但是根据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立案标准,其行为并没有达到该罪名,因此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但该行为属于在公共场合降低他人社会评价的行为,也是对被害人人格权利的侵害,因此对被害人的侮辱程度更严重。结合黄某前后行为来看,其强行拍陈某某隐私照片,并且发在微信群的行为,其主观目的中猥亵的主观目的相对很低,并且不排除仅仅因为拖欠房租而侮辱陈某某主观目的的合理怀疑。
这可能是认定为强制侮辱罪而非强制猥亵罪的一个原因。也就是两者在客观上均可以实施侵犯被害人性羞耻心的行为,但在主观上还是有所不同。#女子欠3000租金被房东拍私密照扩散#
对此,你认为黄某的行为认定何种罪名更合适?欢迎说出的你看法。(刑辩视角)
看着让人脊背发凉,拖欠3000元房租仅仅是民事纠纷,而房东的行为却将自己送进监狱,里面的法律问题我们简要分析。
首先,从行为上看,犯罪嫌疑人是因为被害人陈某某拖欠房租,以此为理由将陈某某强行带到房间,并要求脱掉衣服,此时已经严重违背了被害人陈某某的意志,侵犯到了陈某某的性羞耻心。
其次,关于定罪量刑上看,只有当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相统一时才能认定构成某罪。本案中如果构成强制猥亵罪,那么除了客观上实施了违背妇女意志侵犯被害人性羞耻心的行为,主观上也要具有实施猥亵的目的。
而本案中认定是罪名是涉嫌强制侮辱罪,该罪名规定在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即“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看到该法条同样对猥亵的行为做了规定。该法条是对女性羞耻心的侵犯,包括猥亵行为的侵犯以及侮辱性的侵犯。
另外主观具有猥亵的心里,客观上实施了强制猥亵的行为,则构成强制猥亵罪。猥亵行为分为三种,一种是行为自己或指使他人对被害人进行猥亵,一种是行为人指使被害人对自己或他人实施猥亵,还有一种是行为人指使他人猥亵,而强迫被害人看。
本案中黄某某并没有肢体上的解除,仅仅拍照,有网友认为这也是检察院认定为强制侮辱罪,而非强制猥亵罪的原因。
另外,黄某某将张陈某某裸体私隐部位照片,并附有陈某某的头像和基本信息发到了微信群两张,该属于照片可以认定为淫秽物品,但是根据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立案标准,其行为并没有达到该罪名,因此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但该行为属于在公共场合降低他人社会评价的行为,也是对被害人人格权利的侵害,因此对被害人的侮辱程度更严重。结合黄某前后行为来看,其强行拍陈某某隐私照片,并且发在微信群的行为,其主观目的中猥亵的主观目的相对很低,并且不排除仅仅因为拖欠房租而侮辱陈某某主观目的的合理怀疑。
这可能是认定为强制侮辱罪而非强制猥亵罪的一个原因。也就是两者在客观上均可以实施侵犯被害人性羞耻心的行为,但在主观上还是有所不同。#女子欠3000租金被房东拍私密照扩散#
对此,你认为黄某的行为认定何种罪名更合适?欢迎说出的你看法。(刑辩视角)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