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有“二舅”的故事,现实中有我奶奶的故事激励我
我十岁暑假的时候我妈去我姥姥家,回来的路上出了车祸去世了,那时候还小,不知道该怎么办,就只知道给奶奶家墙上的毛爷爷磕头,头磕破了也不管用,我妈还是走了。后来我们就从城里搬到乡下,我爸是开长途汽车的,经常不在家。
在乡下跟我奶奶生活的日子是我人生中最温暖的日子,奶奶会给我讲很多故事,现在我闺女都听APP的故事,而我却能听到不过是干农活还是烙煎饼都不厌其烦的讲给我听的奶奶的故事。小时候做错生气我爸老是会凶我,奶奶从来从来不凶我,印象中她也没凶过我一次,总是和声细语的对我说话。
奶奶的园子里会种很多菜,吃不了的会拿到集上卖。依稀记得去集上的路很远很远,就不停地走啊走,每次不想走了,看看奶奶蹒跚的背影都会告诉自己坚持一下。
菜园子里的菜有没出苗的,奶奶会再重新翻土再种一遍,她从来不会给我讲什么大道理,我却跟奶奶学会很多,何其有幸,我有这样的奶奶。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人生因为有这样的遗憾让我会在夜里哭醒。如果风能给我捎句,我想告诉奶奶,我过得很好,不用担心!#手绘[超话]#
我十岁暑假的时候我妈去我姥姥家,回来的路上出了车祸去世了,那时候还小,不知道该怎么办,就只知道给奶奶家墙上的毛爷爷磕头,头磕破了也不管用,我妈还是走了。后来我们就从城里搬到乡下,我爸是开长途汽车的,经常不在家。
在乡下跟我奶奶生活的日子是我人生中最温暖的日子,奶奶会给我讲很多故事,现在我闺女都听APP的故事,而我却能听到不过是干农活还是烙煎饼都不厌其烦的讲给我听的奶奶的故事。小时候做错生气我爸老是会凶我,奶奶从来从来不凶我,印象中她也没凶过我一次,总是和声细语的对我说话。
奶奶的园子里会种很多菜,吃不了的会拿到集上卖。依稀记得去集上的路很远很远,就不停地走啊走,每次不想走了,看看奶奶蹒跚的背影都会告诉自己坚持一下。
菜园子里的菜有没出苗的,奶奶会再重新翻土再种一遍,她从来不会给我讲什么大道理,我却跟奶奶学会很多,何其有幸,我有这样的奶奶。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人生因为有这样的遗憾让我会在夜里哭醒。如果风能给我捎句,我想告诉奶奶,我过得很好,不用担心!#手绘[超话]#
提问:放假回家,爸妈早就盼望我回去了,回来以后也挺开心。因为我爸比较沉闷,我和他呆在一起非常尴尬,也没什么话题可以说,有时候我主动找话题,他也偶尔才回应我。所以我一般都是和妈妈待在一起。
今天我爸叫我和他出去走走,但是我一想到走在一起一路无语的场面就找了个理由婉拒了他,他就自己走了。过了一会我和妈妈出去逛了,我们逛回来以后,爸爸把被子蒙在头上,也不和我们说话,感觉非常失落。
我也挺难受的,觉得非常对不起他,但是和他呆在一起真的挺尴尬的,我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王盐:
我和我父亲过去关系极差。
现在好一些,他老了,脾气也没以前大了。
我也算懂事了,所以表面关系还过得去。
我很少回家,后来回家的时候,我爸说开车去附近溜达溜达,当时我老家那个地方在搞旅游项目,我爸就说去那边看看。
一路上我开车,我爸就在一边。
两个男人之间没啥话说,他就闷着。
还是我一路找话题。
能谈的事情其实不多,大致如下:
今天天气真好啊!
是啊。
没想到现在家乡发展的还不错,比以前富裕多了。
可不,过去都没有这么宽的路。
刚才看到的那个花园,那么大,也得不少人平日维护吧?
都是当地的村民,雇佣他们过来也是解决就业了。
您平时可得多运动,胖了容易生病,我现在感觉自己身体都不行了。
还行啊,现在每天都不开车了,能走就走,现在瘦了不少。
其实亲人之间聊天,重点不在内容本身,而是感情上的交流。
像你说的这种情况,和妈妈逛街的时候带上爸爸,出去玩的时候拉着爸爸的胳膊什么的,其实就很好了。
不过也别太懊悔,现在知道也不晚。
给爸爸买点礼物,送给他吧。
你想想你爸喜欢啥,就买给他。
像是我的父亲,喜欢开车,我就给他买汽车配件,什么智能后视镜啊,洗车喷枪啊,车座腰靠啊什么的,他就很开心。
和亲人在一起,永远都不要在意什么尴尬。
对于亲人来说,你在身边,这就足够了。#微博新知博主#
今天我爸叫我和他出去走走,但是我一想到走在一起一路无语的场面就找了个理由婉拒了他,他就自己走了。过了一会我和妈妈出去逛了,我们逛回来以后,爸爸把被子蒙在头上,也不和我们说话,感觉非常失落。
我也挺难受的,觉得非常对不起他,但是和他呆在一起真的挺尴尬的,我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王盐:
我和我父亲过去关系极差。
现在好一些,他老了,脾气也没以前大了。
我也算懂事了,所以表面关系还过得去。
我很少回家,后来回家的时候,我爸说开车去附近溜达溜达,当时我老家那个地方在搞旅游项目,我爸就说去那边看看。
一路上我开车,我爸就在一边。
两个男人之间没啥话说,他就闷着。
还是我一路找话题。
能谈的事情其实不多,大致如下:
今天天气真好啊!
是啊。
没想到现在家乡发展的还不错,比以前富裕多了。
可不,过去都没有这么宽的路。
刚才看到的那个花园,那么大,也得不少人平日维护吧?
都是当地的村民,雇佣他们过来也是解决就业了。
您平时可得多运动,胖了容易生病,我现在感觉自己身体都不行了。
还行啊,现在每天都不开车了,能走就走,现在瘦了不少。
其实亲人之间聊天,重点不在内容本身,而是感情上的交流。
像你说的这种情况,和妈妈逛街的时候带上爸爸,出去玩的时候拉着爸爸的胳膊什么的,其实就很好了。
不过也别太懊悔,现在知道也不晚。
给爸爸买点礼物,送给他吧。
你想想你爸喜欢啥,就买给他。
像是我的父亲,喜欢开车,我就给他买汽车配件,什么智能后视镜啊,洗车喷枪啊,车座腰靠啊什么的,他就很开心。
和亲人在一起,永远都不要在意什么尴尬。
对于亲人来说,你在身边,这就足够了。#微博新知博主#
“他偷坐我的电动三轮车,把自己撞死,凭什么让我赔18万?”江苏苏州,一老人看到路边有一辆电动三轮车,因走路太累,就想坐到车上休息一下。可谁想一碰车把手,车子突然自己启动冲了出去!随后老人不幸身亡,家属状告车主要求赔偿18万元!
陈先生是一家保洁公司的清洁员,因为公司班车没经过他家门口,有每天上班会先开自己的电动三轮去一个路边的停车场停好,再乘坐班车去上班。事发当天,他和往常一样把车停好后,就拔下钥匙,拉上手刹就走了。
早上10点左右,老邹路过停车场,当时他手上提着两个塑料袋,因为年纪大了走不动,看到三轮车就想上去休息一下。他坐上驾驶座后,下意识地把手搭在了三轮车的把手上面。可车子猛然启动,直接冲向了路边的一片树林里,然后撞到了树上,老邹当场被撞得不省人事!
当时没有人看到这一幕。3个小时以后,才有人发现气息虚弱的老邹。后来老邹被送到医院抢救,可还是因为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了!
老邹的家属悲痛欲绝,把陈先生和他的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这辆电动三轮车有安 全隐患,陈先生却没有提前在车辆周围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要求赔偿180000元!
陈先生看到监控画面,也是感觉不可思议,甚至感觉太冤!自己明明拔了车钥匙,车子怎么会突然启动呢?
后来警方经过调查,才知道是内部线路接触不 良引起的。因为这车子年久失修,电路老化,很多配件也坏了!所以不用车钥匙电路也是通的,但陈先生对此并不知情!
那么,陈先生要为邹某的死承担责任吗?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邹某家属认为该赔偿的理由如下:
1、车子电路有问题,邹某还把车开出来停在路边害人,没有考虑到有人会坐上车,所以要赔偿!
2、如果要把有问题的车子开出来,那也要在周围放上警示的标志提醒,以免发生意外。
3、老邹从头到尾都没有错,错的是这辆有问题的电动三轮车,作为主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
对于邹某家属的观点,陈先生和其公司的代理律师提出了辩驳:
首先,陈先生把车停在车位上,拔掉钥匙,拉上手刹,属于正确的停车行为,他未主动实施侵权行为,也没有想过要害谁。
其次,陈先生无法预料邹某会坐上自己的车,更没想到车子会突然发动,这件事情属于意外,陈先生没有主观上追求损害结果的故意,更没有放任有问题的车辆。
然后,没有证据证明陈先生知道这辆车的电路存在短路的问题,他不清楚拔下钥匙后车辆还处于通电状态。因为停车场的监控能拍到陈某每次开车前先插钥匙, 停车后拔下钥匙,如果他知道不需要钥匙车子也能开,又何须多此一举?
综上,陈先生的辩护律师提出,陈先生不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法院认为,根据现有的证据,难以认定陈先生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其更无追求该损害结果的故意!陈先生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要看他有没有实施侵权的行为,以及他的行为本身是否具有过错!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因此,陈先生无需对邹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至于陈先生的公司与本次事故更加没有关系!
不过,公司出于人道主义,主动提出愿意补偿邹某家属10000元,邹某家属拿钱后没有再上诉!
对于这个判罚结果,我觉得非常正确!虽然对于邹某的死我表示同情,但这案件也告诉我们,法律在完善进步,不再是“谁死谁有理”了!如果对方侵权有错,造成受害者死亡的,赔偿合情合理。但如果对方没错,就不应该赔偿!
就像小偷偷东西爬围墙把自己摔死,行人闯红灯被撞死,这些都是存有很大的争议,以前都会直接采取公平责任原则,让当事人要赔偿一部分。但现在民法典改了,“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邹某家属的这种行为,就是想利用老邹的死,榨干老邹的价值,想钱想疯了,告赢了就是18万,输了也就一点起 诉费!
按照邹某家属的理论,我的车要天天24小时守着,不然要是有人走路不长眼,或什么原因撞到我家车上,出了什么意外,我还得要负责?
邹某家属为什么不把规划局,三轮车厂家一起告呢?!为什么在停车场旁边搞一个小树林?为什么然车的电路出问题,又可以讹一笔钱了!
借用网友的话说,那三轮车不是死者的,你坐在人家车上干嘛?死者应该赔三轮车主的撞坏车的修理费、和精神惊吓费和误工费才合理!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这种情况下,陈先生该赔偿吗?
陈先生是一家保洁公司的清洁员,因为公司班车没经过他家门口,有每天上班会先开自己的电动三轮去一个路边的停车场停好,再乘坐班车去上班。事发当天,他和往常一样把车停好后,就拔下钥匙,拉上手刹就走了。
早上10点左右,老邹路过停车场,当时他手上提着两个塑料袋,因为年纪大了走不动,看到三轮车就想上去休息一下。他坐上驾驶座后,下意识地把手搭在了三轮车的把手上面。可车子猛然启动,直接冲向了路边的一片树林里,然后撞到了树上,老邹当场被撞得不省人事!
当时没有人看到这一幕。3个小时以后,才有人发现气息虚弱的老邹。后来老邹被送到医院抢救,可还是因为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了!
老邹的家属悲痛欲绝,把陈先生和他的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这辆电动三轮车有安 全隐患,陈先生却没有提前在车辆周围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要求赔偿180000元!
陈先生看到监控画面,也是感觉不可思议,甚至感觉太冤!自己明明拔了车钥匙,车子怎么会突然启动呢?
后来警方经过调查,才知道是内部线路接触不 良引起的。因为这车子年久失修,电路老化,很多配件也坏了!所以不用车钥匙电路也是通的,但陈先生对此并不知情!
那么,陈先生要为邹某的死承担责任吗?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邹某家属认为该赔偿的理由如下:
1、车子电路有问题,邹某还把车开出来停在路边害人,没有考虑到有人会坐上车,所以要赔偿!
2、如果要把有问题的车子开出来,那也要在周围放上警示的标志提醒,以免发生意外。
3、老邹从头到尾都没有错,错的是这辆有问题的电动三轮车,作为主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
对于邹某家属的观点,陈先生和其公司的代理律师提出了辩驳:
首先,陈先生把车停在车位上,拔掉钥匙,拉上手刹,属于正确的停车行为,他未主动实施侵权行为,也没有想过要害谁。
其次,陈先生无法预料邹某会坐上自己的车,更没想到车子会突然发动,这件事情属于意外,陈先生没有主观上追求损害结果的故意,更没有放任有问题的车辆。
然后,没有证据证明陈先生知道这辆车的电路存在短路的问题,他不清楚拔下钥匙后车辆还处于通电状态。因为停车场的监控能拍到陈某每次开车前先插钥匙, 停车后拔下钥匙,如果他知道不需要钥匙车子也能开,又何须多此一举?
综上,陈先生的辩护律师提出,陈先生不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法院认为,根据现有的证据,难以认定陈先生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其更无追求该损害结果的故意!陈先生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要看他有没有实施侵权的行为,以及他的行为本身是否具有过错!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因此,陈先生无需对邹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至于陈先生的公司与本次事故更加没有关系!
不过,公司出于人道主义,主动提出愿意补偿邹某家属10000元,邹某家属拿钱后没有再上诉!
对于这个判罚结果,我觉得非常正确!虽然对于邹某的死我表示同情,但这案件也告诉我们,法律在完善进步,不再是“谁死谁有理”了!如果对方侵权有错,造成受害者死亡的,赔偿合情合理。但如果对方没错,就不应该赔偿!
就像小偷偷东西爬围墙把自己摔死,行人闯红灯被撞死,这些都是存有很大的争议,以前都会直接采取公平责任原则,让当事人要赔偿一部分。但现在民法典改了,“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邹某家属的这种行为,就是想利用老邹的死,榨干老邹的价值,想钱想疯了,告赢了就是18万,输了也就一点起 诉费!
按照邹某家属的理论,我的车要天天24小时守着,不然要是有人走路不长眼,或什么原因撞到我家车上,出了什么意外,我还得要负责?
邹某家属为什么不把规划局,三轮车厂家一起告呢?!为什么在停车场旁边搞一个小树林?为什么然车的电路出问题,又可以讹一笔钱了!
借用网友的话说,那三轮车不是死者的,你坐在人家车上干嘛?死者应该赔三轮车主的撞坏车的修理费、和精神惊吓费和误工费才合理!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这种情况下,陈先生该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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