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年轻时,往往会被外来、新鲜的东西所吸引,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丰富,心会自己往回寻找,回归到自己本土的文化里 ——《三毛传》程碧小花开满岩石间的处处,它们都是自由生长的,不应任何人的要求而生长——就像我一样 ——杰克•凯鲁亚克《达摩流浪者》为了讨人喜欢,去做一些无谓的努力,只会更让人瞧不起——《左耳》 饶雪漫别太依赖任何一个人,等哪天他不找你不陪你不哄你了,你会很难受的每天早上起床,你知道要往哪里去,该做些什么事,这便是最佳精神寄托 ——《迷迭香》 亦舒
文人雅士,喝茶少不了这一步!
筑梦茶乡 福地湄潭 湄江印象 只为一杯好茶
湄江印象 好茶 好印象
琴棋书画诗酒花香茶,文人的几件雅事。
很多人从喝茶开始,慢慢涉及插花、焚香等,扩大了艺术领域,提高了文化修养。
茶桌上插上一瓶花,可以为茶桌增添一丝点缀;但茶席上要是点一炉香,就有所争议了,有人不禁会问,茶桌上点香会影响茶香茶味的品赏吗?
茶友们可能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境:本是一场专门品茶的茶会,没想到主人在喝茶时点起了香,香气甚浓,茶都喝不出味道来了。
如此点香喝茶,可以说是既不懂茶道,也不懂香道,附庸风雅而已!
但是,古人所说的沐浴、更衣、焚香、喝茶,又是为何呢?
原来,古人在进行一件重要的事情之前,都会先祛除身体和心灵上的“污垢”,有一种神圣的仪式感。
在喝茶之前点一炉香,可以为茶室营造一种氛围。
试想,当人走进一个陌生的房间,倘若此时能闻到缕缕香气,心情马上就能放松下来,感到舒适愉悦。这种效果,有点类似于背景音乐。
点香,为喝茶缓缓拉开序幕。入座之后,幽幽的香气让人的情绪马上沉淀下来,心平静下来,精神也集中起来,接下去品茶则会更加专注。
所以,茶会前的点香,主要是为茶服务的,不可喧宾夺主。
香品以天然、淡雅的为佳,不宜过浓,切莫使用气味浓烈的香,不仅影响茶香茶味,甚至让人感到头昏胸闷。就像我们提倡喝茶时不要喷太浓的香水,也是这个道理。
古人推崇饮茶前先点上沉香,沉香有去污除秽,宁神益气之效,让人能够放松且专注于去饮茶。但沉香毕竟价格高昂,也可用檀香或和合香替代。
点香的时间,应在客人到来之前,室内香气浓度到达一定的程度时,随即灭香,避免香气过浓。饮茶期间,一般不会再点香。
有以品茶为主的茶会,自然就有以品香为主的香会。
茶与香两件事,安排得当,就可以起到互相补充、增进趣味的作用,否则会起到反效果。
所以,喝茶品香是没有问题的,关键是不要让香破坏了茶就好了!
湄潭手筑黑茶 湄江印象领先
微信号:MJYX68 微信公众号:湄江印象
一辈子 一件事(做杯好茶),一杯好茶 敬天下有缘人
我有一杯千年传承好茶与你分享,我有一杯千年传承好酒与你同饮
我有黑茶“金花”提取破壁粉,为你健康保驾护航
我有千年传承的黑茶虫茶,与你一起煮烹
筑梦茶乡 福地湄潭 湄江印象 只为一杯好茶
湄江印象 好茶 好印象
琴棋书画诗酒花香茶,文人的几件雅事。
很多人从喝茶开始,慢慢涉及插花、焚香等,扩大了艺术领域,提高了文化修养。
茶桌上插上一瓶花,可以为茶桌增添一丝点缀;但茶席上要是点一炉香,就有所争议了,有人不禁会问,茶桌上点香会影响茶香茶味的品赏吗?
茶友们可能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境:本是一场专门品茶的茶会,没想到主人在喝茶时点起了香,香气甚浓,茶都喝不出味道来了。
如此点香喝茶,可以说是既不懂茶道,也不懂香道,附庸风雅而已!
但是,古人所说的沐浴、更衣、焚香、喝茶,又是为何呢?
原来,古人在进行一件重要的事情之前,都会先祛除身体和心灵上的“污垢”,有一种神圣的仪式感。
在喝茶之前点一炉香,可以为茶室营造一种氛围。
试想,当人走进一个陌生的房间,倘若此时能闻到缕缕香气,心情马上就能放松下来,感到舒适愉悦。这种效果,有点类似于背景音乐。
点香,为喝茶缓缓拉开序幕。入座之后,幽幽的香气让人的情绪马上沉淀下来,心平静下来,精神也集中起来,接下去品茶则会更加专注。
所以,茶会前的点香,主要是为茶服务的,不可喧宾夺主。
香品以天然、淡雅的为佳,不宜过浓,切莫使用气味浓烈的香,不仅影响茶香茶味,甚至让人感到头昏胸闷。就像我们提倡喝茶时不要喷太浓的香水,也是这个道理。
古人推崇饮茶前先点上沉香,沉香有去污除秽,宁神益气之效,让人能够放松且专注于去饮茶。但沉香毕竟价格高昂,也可用檀香或和合香替代。
点香的时间,应在客人到来之前,室内香气浓度到达一定的程度时,随即灭香,避免香气过浓。饮茶期间,一般不会再点香。
有以品茶为主的茶会,自然就有以品香为主的香会。
茶与香两件事,安排得当,就可以起到互相补充、增进趣味的作用,否则会起到反效果。
所以,喝茶品香是没有问题的,关键是不要让香破坏了茶就好了!
湄潭手筑黑茶 湄江印象领先
微信号:MJYX68 微信公众号:湄江印象
一辈子 一件事(做杯好茶),一杯好茶 敬天下有缘人
我有一杯千年传承好茶与你分享,我有一杯千年传承好酒与你同饮
我有黑茶“金花”提取破壁粉,为你健康保驾护航
我有千年传承的黑茶虫茶,与你一起煮烹
不要动不属于你的东西!不要做不属于你的事!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属于侵占罪吗?
导读:将别人的财产占为具有,并且不肯返还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人们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有些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之后,受害者就打算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但不知道定什么罪。那么,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属于侵占罪吗?更多相关知识,请您阅读华律网内容。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属于侵占罪吗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 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的概念可表述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交出的行为。由此可见,这里的侵占是从狭义上理解的,它是指盗窃、诈骗、贪污、抢夺之外的侵犯财产的一种特定犯罪行为方式。
非法侵占他们财产罪的构成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侵占罪的客体是私有财产所有权,具体说是行为人自己所持有的他人财产的所有权或脱离物主占有的他人财产所有权。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
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占有的财物为他人合法所有,自己按法律或依约定有义务将该财物交还他人(财物所有人),但故意拒不交还。
认定:
(一)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侵占罪与盗窃罪同属侵犯财产罪,其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其区别主要表现在: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盗窃时,财物并不在行为人控制之下:而侵占罪则是行为人侵占物主委托管理的财物,其实施侵占行为时,被侵占之物当时已在他的实际控制之下。
(二)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两罪的区别是: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非法占有的法律定性
1、《刑法》中的非法占有。
《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是通过实施犯罪的手段将物(财产)占有。也就是说《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是通过《刑法》所禁止的手段将他人所有的财物进行实际掌握和控制,使物主对物失去控制。这种非法占有决不仅仅是占为行为人自己所有,也包括行为人非法处理自己控制和占有的物,如销赃等。《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是这类犯罪主观故意的集中表现,而抢劫、盗窃、诈骗、贪污等则是实现非法占有故意的外在表现形式。此类犯罪的既遂大多是非法占有目的实现,非法占有的状态形成。《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所侵犯的是《刑法》所保护的所有权和实际占有的状态,使物主丧失对财物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2、非法占有故意产生时间的先后是否影响定罪。
首先需要搞清的问题是非法占有的故意产生在非法占有的行为之前还是之后。有的犯罪是在占有财物前产生,如盗窃、抢劫等,都是先产生非法占有的目的,而后去实施非法占有的行为;有的犯罪则是在依法取得财产的事实占有后产生非法占有的故意,再实施侵犯他人所有权的行为,如侵占罪,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虽然这种情形下是先有犯罪行为后有犯罪故意,但这种非法占有的故意也是产生在逃匿之前而不是之后,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因此,非法占有故意产生先后不影响定罪,先有犯罪行为后有犯罪故意或者先有犯罪故意后有犯罪行为均不影响对其定罪。
3、犯罪后非法占有故意的转变是否影响定罪。
有的行为人在实施贪污行为后,将公共财物非法占有,已经完全改变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所有权人已完全失去了对这部分公共财产的控制和掌握,丧失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属于贪污犯罪既遂。至于这部分被犯罪行为人掌握和控制的公共财物即赃款赃物是用于行为人自己消费、挥霍,还是用于为公支出消费,原所有权人实际已无权问津。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终了后怕被查处而坐牢丢官,将赃款赃物用于为公支出消费或捐赠公益事业是犯罪既遂后的自主行为,至于其将犯罪所得给谁并不影响犯罪之构成,也改变不了其犯罪的性质,只能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将用于为公支出消费的扣除,实际是放纵了犯罪。总之,非法占有的故意在犯罪实施终了后的转变不能改变犯罪既遂后的性质。
4、非法占有他人占有的属于自己的财物是否构成犯罪。
行为人由于与对方产生了民事纠纷,以盗窃抢劫等方式去非法占有对方财产的话,很显然要按所触犯的罪名定罪。《刑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了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的范围,依法取得的财产才是合法的财产。公民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的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不得以非法方式去改变。当事人应依法向法院起诉或通过其他合法形式去追索债务,而不应该用非法形式去取得,这种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对这种行为不依法追究,必然导致社会秩序大乱,盗窃、抢夺等犯罪横行,司法机关就丧失了其解决纠纷的作用,影响社会稳定。当然,对此类行为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理。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属于侵占罪吗?
导读:将别人的财产占为具有,并且不肯返还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人们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有些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之后,受害者就打算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但不知道定什么罪。那么,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属于侵占罪吗?更多相关知识,请您阅读华律网内容。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属于侵占罪吗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 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的概念可表述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交出的行为。由此可见,这里的侵占是从狭义上理解的,它是指盗窃、诈骗、贪污、抢夺之外的侵犯财产的一种特定犯罪行为方式。
非法侵占他们财产罪的构成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侵占罪的客体是私有财产所有权,具体说是行为人自己所持有的他人财产的所有权或脱离物主占有的他人财产所有权。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
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占有的财物为他人合法所有,自己按法律或依约定有义务将该财物交还他人(财物所有人),但故意拒不交还。
认定:
(一)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侵占罪与盗窃罪同属侵犯财产罪,其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其区别主要表现在: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盗窃时,财物并不在行为人控制之下:而侵占罪则是行为人侵占物主委托管理的财物,其实施侵占行为时,被侵占之物当时已在他的实际控制之下。
(二)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两罪的区别是: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非法占有的法律定性
1、《刑法》中的非法占有。
《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是通过实施犯罪的手段将物(财产)占有。也就是说《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是通过《刑法》所禁止的手段将他人所有的财物进行实际掌握和控制,使物主对物失去控制。这种非法占有决不仅仅是占为行为人自己所有,也包括行为人非法处理自己控制和占有的物,如销赃等。《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是这类犯罪主观故意的集中表现,而抢劫、盗窃、诈骗、贪污等则是实现非法占有故意的外在表现形式。此类犯罪的既遂大多是非法占有目的实现,非法占有的状态形成。《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所侵犯的是《刑法》所保护的所有权和实际占有的状态,使物主丧失对财物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2、非法占有故意产生时间的先后是否影响定罪。
首先需要搞清的问题是非法占有的故意产生在非法占有的行为之前还是之后。有的犯罪是在占有财物前产生,如盗窃、抢劫等,都是先产生非法占有的目的,而后去实施非法占有的行为;有的犯罪则是在依法取得财产的事实占有后产生非法占有的故意,再实施侵犯他人所有权的行为,如侵占罪,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虽然这种情形下是先有犯罪行为后有犯罪故意,但这种非法占有的故意也是产生在逃匿之前而不是之后,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因此,非法占有故意产生先后不影响定罪,先有犯罪行为后有犯罪故意或者先有犯罪故意后有犯罪行为均不影响对其定罪。
3、犯罪后非法占有故意的转变是否影响定罪。
有的行为人在实施贪污行为后,将公共财物非法占有,已经完全改变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所有权人已完全失去了对这部分公共财产的控制和掌握,丧失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属于贪污犯罪既遂。至于这部分被犯罪行为人掌握和控制的公共财物即赃款赃物是用于行为人自己消费、挥霍,还是用于为公支出消费,原所有权人实际已无权问津。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终了后怕被查处而坐牢丢官,将赃款赃物用于为公支出消费或捐赠公益事业是犯罪既遂后的自主行为,至于其将犯罪所得给谁并不影响犯罪之构成,也改变不了其犯罪的性质,只能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将用于为公支出消费的扣除,实际是放纵了犯罪。总之,非法占有的故意在犯罪实施终了后的转变不能改变犯罪既遂后的性质。
4、非法占有他人占有的属于自己的财物是否构成犯罪。
行为人由于与对方产生了民事纠纷,以盗窃抢劫等方式去非法占有对方财产的话,很显然要按所触犯的罪名定罪。《刑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了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的范围,依法取得的财产才是合法的财产。公民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的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不得以非法方式去改变。当事人应依法向法院起诉或通过其他合法形式去追索债务,而不应该用非法形式去取得,这种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对这种行为不依法追究,必然导致社会秩序大乱,盗窃、抢夺等犯罪横行,司法机关就丧失了其解决纠纷的作用,影响社会稳定。当然,对此类行为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理。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