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新闻#【从此拉猪运鸡载肉过山西,只许走这13个道口!】为加强对入晋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疫病防控和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指定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入晋道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山西省的,应当按照国家及山西省有关规定,随车携带有关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入境检验检疫证明)、生猪运输车辆备案表等证明,从我省指定道口运入,并接受所设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防疫监督检查(包括查证、验物、消毒及信息登记追溯等)。检查合格加盖印章后,方可入晋。
二、阳高县东小村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等13个站点为我省指定动物及动物产品入晋道口,检查站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配备检查人员。指定道口如有调整,由省农业农村厅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名单如下↓↓
三、凡未从指定道口运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由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会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进行劝阻;不听劝阻强行运入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四、凡未从指定道口运入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收。违反规定接收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由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处理。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一、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山西省的,应当按照国家及山西省有关规定,随车携带有关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入境检验检疫证明)、生猪运输车辆备案表等证明,从我省指定道口运入,并接受所设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防疫监督检查(包括查证、验物、消毒及信息登记追溯等)。检查合格加盖印章后,方可入晋。
二、阳高县东小村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等13个站点为我省指定动物及动物产品入晋道口,检查站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配备检查人员。指定道口如有调整,由省农业农村厅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名单如下↓↓
三、凡未从指定道口运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由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会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进行劝阻;不听劝阻强行运入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四、凡未从指定道口运入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收。违反规定接收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由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处理。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佳法要闻# 佳木斯中院召开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认定买卖合同无效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8月7日,佳木斯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两起市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认定买卖合同无效典型案例,以引起社会和群众对于加强动物防疫的重视。发布会由佳木斯中院新闻发言人刘大伟主持,佳木斯中院民二庭副庭长荆献龙做案例发布。佳木斯日报、佳木斯电视台、佳木斯广播电台、三江晚报、法治佳木斯等媒体参加发布会。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的集中体现,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是各级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荆献龙向大家通报了佳木斯中院近期审理的两起生猪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因出卖方未取得出售生猪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法院认定买卖合同无效,出卖方、购买方、承运方分别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有关情况。
这两起案件虽属个案,但裁判结果对本辖区审理这类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其所产生的社会效果,也将逐步影响市场交易行为。为正确处理矛盾纠纷,维护司法裁判的严肃性,佳木斯中院将进一步加强类案裁判标准的指导工作。通过统一的司法裁判,规范交易秩序,引导市场交易主体遵规守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全市法院将继续落实《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司法应对,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8月7日,佳木斯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两起市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认定买卖合同无效典型案例,以引起社会和群众对于加强动物防疫的重视。发布会由佳木斯中院新闻发言人刘大伟主持,佳木斯中院民二庭副庭长荆献龙做案例发布。佳木斯日报、佳木斯电视台、佳木斯广播电台、三江晚报、法治佳木斯等媒体参加发布会。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的集中体现,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是各级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荆献龙向大家通报了佳木斯中院近期审理的两起生猪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因出卖方未取得出售生猪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法院认定买卖合同无效,出卖方、购买方、承运方分别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有关情况。
这两起案件虽属个案,但裁判结果对本辖区审理这类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其所产生的社会效果,也将逐步影响市场交易行为。为正确处理矛盾纠纷,维护司法裁判的严肃性,佳木斯中院将进一步加强类案裁判标准的指导工作。通过统一的司法裁判,规范交易秩序,引导市场交易主体遵规守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全市法院将继续落实《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司法应对,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我国修法拟明确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根据本地情况决定在特定区域禁止家畜家禽活体交易】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二审稿8月8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对于草案一审稿,二审稿对加强集贸市场和畜禽活体交易的管理作出进一步修改。
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于今年4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针对草案一审稿,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在集贸市场进行畜禽活体交易,包括现场宰杀,容易导致疫病的传播,应当加强对集贸市场和畜禽活体交易的管理。
对此,草案二审稿规定,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具备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情况决定在特定区域禁止家畜家禽活体交易。对于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具备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的,草案二审稿还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
有些常委委员和地方还提出,为加强公共卫生风险防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建议在草案一审稿有关人畜共患病疫情通报、监测等规定的基础上,增加建立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合作机制的规定。
草案对此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野生动物保护等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合作机制。
(新华社北京8月8日电 记者于文静)
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于今年4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针对草案一审稿,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在集贸市场进行畜禽活体交易,包括现场宰杀,容易导致疫病的传播,应当加强对集贸市场和畜禽活体交易的管理。
对此,草案二审稿规定,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具备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情况决定在特定区域禁止家畜家禽活体交易。对于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具备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的,草案二审稿还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
有些常委委员和地方还提出,为加强公共卫生风险防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建议在草案一审稿有关人畜共患病疫情通报、监测等规定的基础上,增加建立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合作机制的规定。
草案对此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野生动物保护等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合作机制。
(新华社北京8月8日电 记者于文静)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