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故事:那年我拒绝的情书

故事微刊 2022-01-03 07:30
作者:(台湾)莫 非

       他追逐的也许不是爱情,而是爱。       他追逐的也许不是我,而是一个曾向他表示友善的影子。

       每一次想到他,我便会感到一阵颤栗,为他那锲而不舍的劲儿,是那样一种可怕的坚持,坚持不把我给忘记。

       原本,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那个小区里,我家住1号楼,他家住10号楼。小学班上我坐前面,他坐最后一排。功课我常考第一,是班长、模范生;而他,永远是最后一名,老师从不提他、不正眼瞧他,不把他当回事。只除了一次,老师当堂点名:“宋××,你怎么退步了?不是每次都是倒数第一,这回却考了个倒数第二?”语带讥讽,在全班的哄笑中,将考卷摔在他的桌子上。当时他也跟着同学们在班上傻笑,好像分辨不出老师说的是反话。

       他长了个大头,有人说他笨,大概是因为他在家里跟妹妹睡上下铺,老由上铺摔到地上,所以给摔傻了。此话从没有人求证过,但他的头真的大,他也是大家公认的笨。所以我对于他,好学生对于笨学生,女生对于男生,在那个年纪是绝对井水不犯河水的。但有一天,母亲却向我问到他的成绩,然后对我说:“他爸生前和你爸是好朋友,所以你要在功课上帮他一把!”母亲又说自他父亲过世,他母亲便离家去了台北,从事秘书之类的工作。他和妹妹被小阿姨收留,而小阿姨又因在歌厅唱歌,认识了一个客人,后来就同居在一起,他们称他为“叔叔”。是那样一个畸零的家庭,不容易啊!所以我应该帮他,那一天,便找他一起做功课,约在他家。

       那天下午他家只有他。他带我参观了一下他家,然后带我到做功课的饭桌上,是个沾着油污的桌子,上面放着一盘冷馒头,一碟辣萝卜干。当时午后斜阳洒满一桌,成了房内最亮的地方,桌上像铺了块金色柔软的绸缎,什么东西都浸着温润色泽。

       他教我用馒头夹辣萝卜干吃。因为没吃过,也因为新奇,我吃了两口,觉得特别香,和他相视一笑。那天下午,我们友善地一起做着功课。偶尔,室内回响着“嘎巴!嘎巴!”萝卜干的脆嚼声,在那午后阳光的一个角落,天地一片宁静。

       但接连几天在学校,同学开始注意到他的变化了。“你看,宋××又在算人数了!”有人拍我肩要我注意。是在早晨的课间活动,学校安排我们跳土风舞,要流动换舞伴。排在另一头的他在等音乐时,会一个个数,看怎样换舞伴,可以换到和我在一起。我回头,果然望见他一脸认真地伸着手指,在一一点算。他个儿高、头又大,队列中很容易看见,但他对别人的注意浑然不知。当即我便羞愤了,真没想到数学那么差的他,会有这种脑筋?

       死心塌地的追逐
       我开始对他疏远,视如路人。不仅再没有邀他一起做功课,而且看他远远走来,我就闪在一边。我不喜欢同学把我和他联想到一块儿。但也有失算的时候。一天清晨上学路上,我骑着脚踏车一溜而过,转个弯后,赫然望见不远处,他正背着书包的背影。我只好硬着头皮往前骑,擦肩而过时,他抬了下头,发现是我,眼光闪了闪;我咬咬牙,假装视若无睹地继续往前骑。

       一会儿,却意外地听到背后传来快速沉重的跑步声。回头一望,暗叫不好,这个傻大个一手紧抱书包,一边喘着气,紧追着我的车跑。我吓得愈骑愈快,他也愈跑愈快,头上甩着汗珠子,嘴巴大声吐着气,却不肯开口招呼我,或喊一声停。这使我也没什么理由阻止,我假装没看见,紧抿着嘴,兀自低头赶路,像个不相干的路人。地上是一高一低、快速移动的身影,偶尔一个远远地抛下另一个,偶尔两个又紧紧相随。

       日后每次路上碰见,他一定撒开两脚,卖力地追赶着我的车。我从未问他为何要跟着我跑,他也从不招呼我停车等他一下!

       寻常情书
       暑期放假,我松了口气。不上学便见不到,我便很安全。

       一晚,我忽然被墙外轻轻的叫声给唤醒了,那是压抑又紧张的声音,又要我听到,又不能叫别人知道。一下在墙这头,一下又冒到墙那头:“莫非!莫非!你出来一下!”小偷似的。

       我听了,顿时噤声。有点兴奋,又有点不知所措。他叫我出去做什么?脑中一片空白。经验是新鲜的,但那个大头又叫我没太多想法,只好假装不在,可是又心虚,因为我知道他是知道我在的。他又叫了一阵,便也没声了。隔两天,又来叫,隔两天,再来。是那样不死心,探索、试探,叫魂似的叫。我烦透了。

       “莫非!你出来一下!”他又在墙外叫魂了,终于给哥哥听见,他不耐烦地走出去,很凶地喊:“叫什么叫?是哪家的狗在叫?不要在这儿吵!”很成功地遏止了那头的叫魂声。进屋时,老哥对我得意地挑挑眼:“怎么样?你老哥厉害吧!”

       但安静只持续了几天,信箱里却开始出现我的“情书”了。因为是住同一个小区,一定是他本人专送,每每门外信箱“咚!”一声响,然后便是一阵跑远的脚步声。

       说“情书”,其实是神近而非形似,全信不带任何与“情”有关的字眼,而且言语平常,简单几句话,算是小学生式的问候。信纸也是一张肮脏的作业纸,上面铅笔字迹歪七扭八,几句话写得挣扎痛苦非常,涂改痕迹历历在目,看得出他把一生的学问全用上了。是这样一封让人啼笑皆非的信,拿在手上,却惊心动魄,一颗想要表达什么的心,好像烫手指。

       我从没回过信。年龄上,我还是讨厌“臭男生”的年龄,情感上也还没开放,对这一连串浓烈的表示,只觉得莫名其妙的“倒霉”。他大约也看出我的烦恼,在学校不再数舞伴了,但上学路上仍是追着跑,信箱也仍时不时躺着封信。

       温柔大手
       隔年初夏,一场滂沱大雨,到处淹水,我必须步行上学。走到校门口时,因为是上坡,黄浊的大水迎面滚滚流下,竟泛滥成校门宽的一条大河。老师在门口指挥,一些学生脱了鞋涉水前进。我也涉入水中,浸在冰凉水中的脚,像被许多鱼由趾间溜过。

       我低头,在湍流水中摇摇晃晃地走,有点头晕,也有点害怕。走了一半,看着快速流过的水,忽然有点发昏,这时,一双手由后面伸来,是他。我因惧怕,一时摒除所有的矜持死命抓住,乖顺地由他牵我走到校门口。

       现在回想,那绝不是一只偶然冒出的手,而是一只在身后多时,伺机待发的手;那也不是一双小学生的手,而是一只有力又稳定的手,一只多年身为保护者,走过无数生活困境的手。是那样一只手,把我由大水中牵出。到了高处,他松了手,看也不看我便离开了,大约是感到我的不自在。望着他的背影,我着实发了阵呆。

       初中,我考到了私立学校。他与小阿姨一家搬走了,听说他被送进工厂去当学徒。高中,我又考到北部女中,一次回台中老家,看到他几封过期来信,地址是中坜,字迹仍是熟悉的,其中一封里他形容我是:飞上枝头做凤凰。有几个字是拼音注出来的。

       他只是向爱投奔
       女孩心的诡异之处,就在当自己对对方没感觉时,对方的一切追逐,都会被弃之如仇、逃之不及,对方再怎么掏心掏肺,也只是“我本有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清渠”。
     
 但在二十几年后,我渐渐有了不同的视野,我发现生命中的这一段,也许原本不是一般初恋式的追逐与被追逐。他追逐的也许不是爱情,而是爱。他追逐的也许不是我,而是一个曾向他表示友善的影子。他一生寻找的,是那属于人与人之间的关怀。

       因为是那样一个成长在寂寞中的孩子,世界对于他来说是破碎、不安、残酷的,在他童年的记忆里,是被泪与屈辱淹没的大海;因为内心的渴望,他把我当成山一样的指标,一次次如浪涌向岸边,毫不气馁地向爱投奔。

       而我给了他什么呢?一个阳光的下午?一个微笑?一个牵手?他不知道,当我骑着车飞快往前跑而他紧追不放时,他已把那一角阳光给逼退,给远远地抛在后方了。而我不知道的是,自己一个微小的友善表示,就是他生命中仅有的仁慈,就是他全部的阳光。

       他追逐的,是阳光的影子,阳光的记忆。

#单身时买哪些东西能提高幸福感#
首先,提升幸福感&生活质量之前先要保证基本的生活起居。建议先购一些你喜欢的生活用品。比如,床上用品,窗帘,杯子,拖鞋等等。下图是我个人比较喜欢的,其中最贵的算是床上四件套了吧,TB买估计150~300块。
图一:
图二:
灯具也是很重要的,一盏好灯绝对是提升幸福感利器。床边建议放个落地灯(如果床头有柜子的话可以买个台灯),有逼格,还超方便。有过已经钻进被窝、睡意正浓,才发现灯没关的痛苦经历吗……床边有个灯,幸福感绝对唰唰暴增。宜家这两款灯还不错,落地灯79,台灯19.9好像(左二图)。另外还推荐一款灯(右图),很有格调,TB90搞定。
落地衣架(必要时还能当晾衣架哦)、置物架收纳各种杂物。当你把杂乱无章的衣物和杂物收纳好,整理好以后,幸福感不请自来,而且它们还很美观、实惠、实用~TB80~120块块搞定。
再置办点温馨小物吧~比如,书架,盆栽,小摆设,小地毯(冬季有它真是幸福感爆增,能坐能躺能打滚,有地暖幸福感翻倍~)~这四种也是我都有的,而且一直使用到现在( ^∇^),其中最贵的是地毯,我是定做的比较小尺寸,好像是TB80块包邮。
图一:
图二:
舒适的座椅,暖暖的烛光,温馨的抱枕……各个都会给提升幸福感加分哦~
如果喜欢音乐的话,可以买把尤克里里玩玩(周杰伦有首歌叫《乌克丽丽》指的是同一种乐器哦),外形可爱,简单易学,网上有很多零基础教程,而且价格便宜,也占不了多少空间。当你逐渐由可以弹出一个音到一个和旋,再到一整首歌曲的时候,相信我,你绝对会收获大大的幸福的。能即使不弹的时候,放在角落里做个摆设也蛮有情调~初学可以买个便宜点儿的TB200元搞定。
如果喜欢动物并且各方面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养个小动物。我本人养过仓鼠、兔子、鱼、猫、乌龟……现在留在身边的是一只傻泰迪。不过,养宠物就意味着负责到底,你要照顾它爱护它,可能会费很多时间和经历,但是得到的快乐&幸福感也是极大的。它真的能看懂你的喜怒哀乐,还记得自己回家傻坐在沙发上倍感迷茫的时候,它轻轻地跳到沙发旁,爪子摸摸我的手,然后又安静凝望着我的情景(一般情况下它都是各种疯跑的……),那时候觉得即使天塌了还有它陪伴我……说着说着鼻子都酸了,咳咳~顺便Po一张傻狗皂片吧~哈~
当然,还建议买些好书,看些好电影。怎么判断如何为“好”呢?个人建议选择你自己最感兴趣的、并且乐意花时间在上面的东西;会让你感到开心的;会让你感到满足的。其余的可以结合网上各种测评,来自行判断。附上,豆瓣电影Top250地址:豆瓣电影TOP250,豆瓣图书Top250地址:豆瓣图书 Top250,供参考。
最后,建议经常整理收纳物品,房间整洁了,生活质量和幸福感自然增增增。尤其是女孩一般物品衣物都比较多,更要多整理,看看下面的上下图对比,差别还是很明显的。

【鹌鹑奔奔】#美文悦读#那个冬日,到中牟县三官庙镇土墙村,去看张氏家族墓园。冬日杲杲,衰草连片。给我们带路的是一个中年男子,很健谈。就在他弯腰之时,露出一个布袋。

同行的朋友问:你会逮鹌鹑?那人有些惊喜,忙不迭声地回答:是的,也就是玩玩、玩玩。

在一些地方,说某某是“玩鹌鹑的”,跟说某某撵鸡遛狗一样,多指不务正业者。这人或有自谦之意。

鹌鹑体型小而浑圆,像半大的鸡仔,翅膀、尾巴皆短,人直呼其秃尾巴鹌鹑。它一次只能飞400米左右,多是贴地飞行,或顺着地垄沟快速奔跑。它善隐匿,喜欢昼伏夜出,尤爱在清晨鸣唱。

鹌鹑“形如鸡雏,性好搏斗,人多驯养之以为游戏”。其历史悠久,“西凉厩者进鹌鹑于明皇,能随金鼓节奏争斗,故唐时宫中人咸养之”。斗鹌鹑原是民间游戏,后成为官宦富豪、纨绔子弟消闲取乐和赌博的活动。

家养的鹌鹑,已经失去原始野性,雌鹌鹑也不善斗。因此,斗鹌鹑先要从田野“逮”(捕捉)雄鹌鹑回来,民间有“逮来的鹌鹑好玩”的说法。

逮鹌鹑,春季在暮春,秋季在晚秋。暮春时节,雄鹌鹑羽毛最为丰满,自然适宜捕捉。从春到秋,农人们在黄土地上躬耕,风里来雨里去,忙得不可开交。到了晚秋,有了空闲时光,他们便常结伴,带着自制的器具和牛角口哨去地里逮鹌鹑。

这时节逮鹌鹑,常常在黎明到来的黑暗里,霜重风寒,熬夜受冻,并不轻松。人们先采点、下网、插窑,然后用口哨吹出雌鹌鹑的叫声。据说,雌鸟的叫声像“追追”,雄鸟叫起来像“咯咯咤”。在空旷寂静的冬日田野,声闻数里。不一会儿,只听“咯咯咤”的欢快叫声此起彼伏,雄鹌鹑以为是同伴在呼叫,急不可耐,欢跳着匆匆赶来。人们围追、堵截,雄鹌鹑一头钻进器具里,东突西奔,逃不脱这网,只好束手就擒。

“嘤其鸣矣,求其友声,相彼鸟矣,犹求友声。”琴瑟相鸣本是和谐之景,不料却成了容易受伤的软肋。梦想温柔乡,谁料是陷阱!人们用不同的哨子引诱,很轻易就能让它们就范。因此,也有人称其“傻鹌鹑”。

一如麻雀新逮的鹌鹑,野性十足,自然不肯轻易就范,人们要“把鹌鹑”。冬闲时节,“玩鹌鹑的”腰里别个布袋子,耷拉到屁股上,一走一蹦跶。鹌鹑就在布袋里。每当休息时,就解下布袋子“把鹌鹑”。“把鹌鹑”,要把鹌鹑拿出来握在手中,用无名指和小指夹住鹌鹑的双腿,使它的爪子悬空,使不出劲儿乱动,再用大拇指和食指圈住鹌鹑的脖颈,拨拨嘴儿,捋捋翅儿……如此三番五次,磨掉它的野性后,再放进笼子里养着。

因秋末冬初斗鹌鹑,即称“冬兴”,一般在早晨举行。早上这鸟禽肚子饿,“人为财,鸟为食”,它们的争斗也为果腹。鹌鹑生性好斗,好鹌鹑啄坚硬,有耐力,下口狠,有套路。主人这边手还没离身,它们虎视眈眈,怒目圆睁,敌意甚重。斗时,鹌鹑脖颈羽毛舒展,上蹿下跳,尖喙相啄,利爪相扑,互不相让。互相捕啄五六分钟后,一方羽翼渐收,便分出胜负。

俗话说,“咬败的鹌鹑斗败的鸡”。鹌鹑一经斗败,将永不再与胜者再斗。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能甘拜下风,也是识趣的角色。

儿歌叙述得很详细:小鹌鹑,秃尾巴,我跟爷爷去逮它。这边下了缠丝网,那边小哨吱吱响。逮个鹌鹑喂半月,鹌鹑惊得只炸窝。带到集上斗一场,赢了一斗红高粱。带到集上斗两场,断了翅膀断鼻梁。爷爷恼得直摔头,我给鹌鹑抹香油。

鹌鹑是不注意打扮的主儿,一身朴素的栗黄、黑褐色,白色冠纹、眉纹,两翅上缀以黄白横斑,斑斑驳驳,有一种鲜明的土气。成语“鹑衣百结”“衣若悬鹑”,说的是人的衣服破烂不堪,就像鹌鹑的羽毛。这样一种形象,不知怎么会被宋徽宗视为一种吉兆。

宋徽宗29岁时绘有《水仙鹌鹑图》,画中的鹌鹑优游自在、水仙枝叶舒展,有静谧、安定、祥和的气象。此有何寓意?“鹌”与“安”谐音,表明他有安享太平之心。以后诸多画作皆取其意。

张氏家族墓园里,有张弘范墓冢。相传,张弘范遣弟弟张弘正为前锋,于广州五坡岭俘虏文天祥,在崖山击败南宋张世杰大军,在石壁上刻上“张弘范灭宋于此”字样而还,后来,有人在他名字前面加了一个“宋”字,变成“宋张弘范灭宋于此”。

这则传闻,与其说是讽刺张弘范,倒不如说是在讽刺那个文艺皇帝的。历史风云散去,大地一片苍茫,甚至连一只鹌鹑的身影也看不见。宋徽宗的吉兆,没能保住煌煌大宋王朝,令人扼腕叹息,个中缘由更值得深思。(任崇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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