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icon说:
不要羡慕任何人的生活,其实谁家的锅底都有灰,不是别人风光无限,而是他们的鸡毛没给别人看,人生没有幸福不幸福,只有知足不知足,温饱无虑就是幸事,无病无灾就是福泽。
人生在世,总会有许多的不如意,许多的不公平;也会有许多的失落,许多的羡慕:
你羡慕我的自由,我羡慕你的牵绊;
你羡慕我的城市豪宅,我羡慕你的乡村平静;
你羡慕我工作清闲,我羡慕你干劲满满;
你羡慕我家财万贯,我羡慕你家庭团圆。
你在羡慕别人生活的同时,其实别人也在羡慕你的生活。你所羡慕的是别人想让你看到的,人们都把好的一面展现给了别人,有可能他过的也不尽如人意!人生万象,各有悲欢。
或许,我们都是远视眼,总是活在对别人的仰视里;或许,我们都是近视眼,往往忽略了身边的幸福。
这世界没有标配的人生,只有定制的人生。你不必活成别人的样子,也不必羡慕他人。掌握好自己的节奏,很多迷茫和焦虑就会消失。认清自己的能力, 才能更好的发挥自己的特长。持之以恒的坚持,才能收获人生的硕果。
过好当下的每一天,别害怕失败,别焦虑未来,更别错过现在。在生命的时间表里,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的活法,不仰望别人,自己亦是风景。
过好自己,问心无愧,此生足矣。
不要羡慕任何人的生活,其实谁家的锅底都有灰,不是别人风光无限,而是他们的鸡毛没给别人看,人生没有幸福不幸福,只有知足不知足,温饱无虑就是幸事,无病无灾就是福泽。
人生在世,总会有许多的不如意,许多的不公平;也会有许多的失落,许多的羡慕:
你羡慕我的自由,我羡慕你的牵绊;
你羡慕我的城市豪宅,我羡慕你的乡村平静;
你羡慕我工作清闲,我羡慕你干劲满满;
你羡慕我家财万贯,我羡慕你家庭团圆。
你在羡慕别人生活的同时,其实别人也在羡慕你的生活。你所羡慕的是别人想让你看到的,人们都把好的一面展现给了别人,有可能他过的也不尽如人意!人生万象,各有悲欢。
或许,我们都是远视眼,总是活在对别人的仰视里;或许,我们都是近视眼,往往忽略了身边的幸福。
这世界没有标配的人生,只有定制的人生。你不必活成别人的样子,也不必羡慕他人。掌握好自己的节奏,很多迷茫和焦虑就会消失。认清自己的能力, 才能更好的发挥自己的特长。持之以恒的坚持,才能收获人生的硕果。
过好当下的每一天,别害怕失败,别焦虑未来,更别错过现在。在生命的时间表里,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的活法,不仰望别人,自己亦是风景。
过好自己,问心无愧,此生足矣。
联合重组
026.
重组、整合是市场经济的高级方式,是被无数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实践证明了的有效方式。
通过大规模的行业重组整合,提高市场占有率和产业集中度,过剩产能才能以有序、规范的方式退出。这既符合市场规律、行业规律,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027.
大企业是市场经济的“看不见的手”。大企业通过行业整合,让过剩产能有序退出,也兼顾了各种资源和各方利益,实现了产业结构调整的正循环。这是市场的进步,也是解决过剩问题的明智之选。
028.
今天,做企业的关键,不在于能够创造多少资源,而在于有多大的整合资源的能力。
029.
通过联合重组做大做强,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跨国公司的通行做法。联合重组的目的是提高集中度,进而稳定市场价格。我们只赚取合理的利润,维护客户利益是我们长期生存的基础。
030.
如果说企业重组中有什么真谛的话,那就是要有与他人分利的思想。只有具备了这种思想,诚心诚意地端出你的“牛肉”,才能制定出更加切合实际的重组整合方案。
031.
谈判桌上,我们端出“三盘牛肉”。
第一盘是公平收购、绝不强买强卖,让彼此心里都舒服;
第二盘是整合效益,留给创业者30%左右的股份;
第三盘是重组后对那些有能力、有业绩、有职业操守的创业者,给予充分信任并继续留用,吸引他们以职业经理人的身份加入企业。
032.
广义的企业管理=外部市场管理+内部运行管理,即外抓市场,内控成本。
033.
中国建材集团的联合重组,从来不是为大而大、为多而多,而是紧紧围绕“效益”这个目的。联合重组只有在明显能获得效益的前提下才能做,如果这个过程说起来和做起来都很复杂或者模糊,就应该放弃重组。
034.
这是一个资本的时代,企业要想存活于市场,必须知道如何吸纳资本,如何运用少量的企业资本四两拨千斤地撬动更多的资源。上市的过程既妙不可言,又苦不堪言,是企业在资本市场中难得的历练。
035.
我们所说的联合重组和兼并收购确实不一样:兼并收购往往是冷冰冰地讨价还价,谈好价格,完成交易,拿钱走人;联合重组则是大家一起做事,是平等协商、利益共享。
026.
重组、整合是市场经济的高级方式,是被无数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实践证明了的有效方式。
通过大规模的行业重组整合,提高市场占有率和产业集中度,过剩产能才能以有序、规范的方式退出。这既符合市场规律、行业规律,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027.
大企业是市场经济的“看不见的手”。大企业通过行业整合,让过剩产能有序退出,也兼顾了各种资源和各方利益,实现了产业结构调整的正循环。这是市场的进步,也是解决过剩问题的明智之选。
028.
今天,做企业的关键,不在于能够创造多少资源,而在于有多大的整合资源的能力。
029.
通过联合重组做大做强,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跨国公司的通行做法。联合重组的目的是提高集中度,进而稳定市场价格。我们只赚取合理的利润,维护客户利益是我们长期生存的基础。
030.
如果说企业重组中有什么真谛的话,那就是要有与他人分利的思想。只有具备了这种思想,诚心诚意地端出你的“牛肉”,才能制定出更加切合实际的重组整合方案。
031.
谈判桌上,我们端出“三盘牛肉”。
第一盘是公平收购、绝不强买强卖,让彼此心里都舒服;
第二盘是整合效益,留给创业者30%左右的股份;
第三盘是重组后对那些有能力、有业绩、有职业操守的创业者,给予充分信任并继续留用,吸引他们以职业经理人的身份加入企业。
032.
广义的企业管理=外部市场管理+内部运行管理,即外抓市场,内控成本。
033.
中国建材集团的联合重组,从来不是为大而大、为多而多,而是紧紧围绕“效益”这个目的。联合重组只有在明显能获得效益的前提下才能做,如果这个过程说起来和做起来都很复杂或者模糊,就应该放弃重组。
034.
这是一个资本的时代,企业要想存活于市场,必须知道如何吸纳资本,如何运用少量的企业资本四两拨千斤地撬动更多的资源。上市的过程既妙不可言,又苦不堪言,是企业在资本市场中难得的历练。
035.
我们所说的联合重组和兼并收购确实不一样:兼并收购往往是冷冰冰地讨价还价,谈好价格,完成交易,拿钱走人;联合重组则是大家一起做事,是平等协商、利益共享。
“好心送他人回家,凭什么让我赔32万元?”安徽宿州,男子胡某驾驶三轮车回家,张某见状,请求搭乘同行,胡某欣然接受,不料,拐弯时,不慎将张某甩出,事后,张某将胡某告上法院,索赔32万元。
(案件来源: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
胡某和张某是同村的邻居,事发当天,张某在胡某家的田里有偿做工,做工完毕,胡某给张某结清了劳务费。这时,张某提出,请求胡某捎她一程,邻里邻居的,胡某爽快地答应了。
当行使至某十字路口,行驶途中,就要拐弯时,车子不慎将张某甩出,造成张某受伤住院10天,共支出医疗费6.4万余元。
出院后,张某怎么都咽不下这口气,张某认为,要不是乘坐胡某的车子,她就不会受伤,更不会住院,所以,胡某有着不可推卸得责任。因此,张某私下找到胡某,要求其承担全部的损失。
毫无疑问,胡某并不认可自己有责任,胡某认为,张某免费搭乘他的车,出了事故凭什么要他赔,他并没有义务送张某回家,但出于人道主义,胡某愿意承担一万元帮助张某。
协商未果,张某将胡某告上法院,请求依法判决胡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等各种费用合计323268.4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法庭上,胡某道出了心中的苦闷,并陈述了说了四个理由:
第一,是张某主动要求胡某骑电动车送其回家,而不是胡某主动送张某回家,胡某考虑到系相邻关系,碍于情面,不好拒绝,才送其回家。
而且,胡某在行使过程中,正常行驶,因张某坐车时,在电车上玩手机,而电车上也没有把手,所以,张某才从电动车上摔下来,张某的行为应当自担风险。
第二,胡某同意张某搭车行为,是出于好意施惠、好意搭乘行为,整个过程中,胡某并未收取张某任何费用,胡某的车辆也非营运车辆,属于非机动车辆,双方并未建立起任何合同关系。
张某主动要求搭乘电车,也明知道坐在电车前排狭小空间,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张某从主观客观上均放弃了自身的安全,责任应当由其自己承担。
第三,如果法院认为胡某做为驾车人有责任,应当依据“好意搭乘”相关规定,胡某在本起事故中作为无过错方,不应超过10%的责任。
第四,“好意搭乘”是基于情谊无偿搭乘他人,是一种具有利他性质的行为,对于维系人际关系和谐,促进形成互助友爱的社会风气,具有积极意义,属于助人为乐的善意举动,应为社会鼓励。
事实上,本案争议的焦点可归纳为,对于张某的伤害,双方应承担的责任问题。
首先,关于胡某陈述的“好意搭乘”问题,社会主义价值观中鼓励互助互爱、也鼓励助人为乐的善意,“好意搭乘”,从本质上说,是基于情谊的无偿行为。
本案中,胡某和张某之间劳务活动结束,双方对劳务款项已经结算并交割后,张某提出搭乘胡某的三轮车回家,此时胡某并无送张某回家的责任,胡某亦未收取张某的搭乘费用,故胡某车载张某回家的行为符合“好意搭乘”的性质。
“好意”是道德方面的评价,胡某作为三轮车驾驶人,出于好意予人方便,是一种值得肯定和鼓励的行为,但是“好意”只构成行为的动机,不能成为行为免责的理由。
简单来说,并不是否定助人为乐的精神,而是要求助人为乐者,在帮助他人过程中,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不能因为良好的出发点,就可以漠视对方的权益。
在法律中,好意同乘者与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应是一种要约与承诺的关系。在好意同乘者发出了同乘的要约之后,机动车驾驶人作出了承诺,要承担保障乘客,在运输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
具体到本案中,事后查明,胡某在驾驶三轮车行使过程中,在乡村小道上行驶,存在超速行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张某伤害,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个责任的承担,不是对胡某良好动机的否认,而是对其行为过错的惩罚。
其次,张某作为成年人,理应知晓胡某的电动三轮车,并不等同于专业营运的载人交通工具,张某主动要求,并坐在三轮车首部的行为,存在重大过失,加大发生事故危险的可能性。
《民法典》1217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
故综合本案案情,一审法院酌定胡某承担损失的50%,张某自行承担50%。即,胡某赔付张某各项损失156584.2元,案件受理费6149元,双方各负担3074.5元。
最后,“好意搭乘”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尤其频繁发生在熟人社会里,本案的发生,告诉我们,“好意搭乘”务必量力而行、谨慎小心!
那么,你如何看待此事呢?
(案件来源: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
胡某和张某是同村的邻居,事发当天,张某在胡某家的田里有偿做工,做工完毕,胡某给张某结清了劳务费。这时,张某提出,请求胡某捎她一程,邻里邻居的,胡某爽快地答应了。
当行使至某十字路口,行驶途中,就要拐弯时,车子不慎将张某甩出,造成张某受伤住院10天,共支出医疗费6.4万余元。
出院后,张某怎么都咽不下这口气,张某认为,要不是乘坐胡某的车子,她就不会受伤,更不会住院,所以,胡某有着不可推卸得责任。因此,张某私下找到胡某,要求其承担全部的损失。
毫无疑问,胡某并不认可自己有责任,胡某认为,张某免费搭乘他的车,出了事故凭什么要他赔,他并没有义务送张某回家,但出于人道主义,胡某愿意承担一万元帮助张某。
协商未果,张某将胡某告上法院,请求依法判决胡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等各种费用合计323268.4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法庭上,胡某道出了心中的苦闷,并陈述了说了四个理由:
第一,是张某主动要求胡某骑电动车送其回家,而不是胡某主动送张某回家,胡某考虑到系相邻关系,碍于情面,不好拒绝,才送其回家。
而且,胡某在行使过程中,正常行驶,因张某坐车时,在电车上玩手机,而电车上也没有把手,所以,张某才从电动车上摔下来,张某的行为应当自担风险。
第二,胡某同意张某搭车行为,是出于好意施惠、好意搭乘行为,整个过程中,胡某并未收取张某任何费用,胡某的车辆也非营运车辆,属于非机动车辆,双方并未建立起任何合同关系。
张某主动要求搭乘电车,也明知道坐在电车前排狭小空间,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张某从主观客观上均放弃了自身的安全,责任应当由其自己承担。
第三,如果法院认为胡某做为驾车人有责任,应当依据“好意搭乘”相关规定,胡某在本起事故中作为无过错方,不应超过10%的责任。
第四,“好意搭乘”是基于情谊无偿搭乘他人,是一种具有利他性质的行为,对于维系人际关系和谐,促进形成互助友爱的社会风气,具有积极意义,属于助人为乐的善意举动,应为社会鼓励。
事实上,本案争议的焦点可归纳为,对于张某的伤害,双方应承担的责任问题。
首先,关于胡某陈述的“好意搭乘”问题,社会主义价值观中鼓励互助互爱、也鼓励助人为乐的善意,“好意搭乘”,从本质上说,是基于情谊的无偿行为。
本案中,胡某和张某之间劳务活动结束,双方对劳务款项已经结算并交割后,张某提出搭乘胡某的三轮车回家,此时胡某并无送张某回家的责任,胡某亦未收取张某的搭乘费用,故胡某车载张某回家的行为符合“好意搭乘”的性质。
“好意”是道德方面的评价,胡某作为三轮车驾驶人,出于好意予人方便,是一种值得肯定和鼓励的行为,但是“好意”只构成行为的动机,不能成为行为免责的理由。
简单来说,并不是否定助人为乐的精神,而是要求助人为乐者,在帮助他人过程中,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不能因为良好的出发点,就可以漠视对方的权益。
在法律中,好意同乘者与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应是一种要约与承诺的关系。在好意同乘者发出了同乘的要约之后,机动车驾驶人作出了承诺,要承担保障乘客,在运输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
具体到本案中,事后查明,胡某在驾驶三轮车行使过程中,在乡村小道上行驶,存在超速行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张某伤害,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个责任的承担,不是对胡某良好动机的否认,而是对其行为过错的惩罚。
其次,张某作为成年人,理应知晓胡某的电动三轮车,并不等同于专业营运的载人交通工具,张某主动要求,并坐在三轮车首部的行为,存在重大过失,加大发生事故危险的可能性。
《民法典》1217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
故综合本案案情,一审法院酌定胡某承担损失的50%,张某自行承担50%。即,胡某赔付张某各项损失156584.2元,案件受理费6149元,双方各负担3074.5元。
最后,“好意搭乘”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尤其频繁发生在熟人社会里,本案的发生,告诉我们,“好意搭乘”务必量力而行、谨慎小心!
那么,你如何看待此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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