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偷吃一根烂香蕉被开除,冤吗?徐女士觉得自己又冤又委屈!她觉得自己冤,是因为那香蕉是烂的,她觉得扔了可惜所以吃掉了。她觉得委屈,是因为自己觉得公司不分青红皂白把自己开除掉。可是公司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违反规则制度就是开除没商量!
徐女士哭诉道:“我上班时间偷吃了一根烂香蕉,我可以向公司道歉,因为我确实没有遵守规章制度。我愿意接受惩罚,可因为一个香蕉开除我,我觉得很冤屈,我不能接受!”
徐女士说,自己那天在试吃台上看到了一只烂香蕉。她觉得香蕉烂掉了,等一下就被扔掉很可惜,就拿起这根香蕉给吃掉了,可没想被监控拍到了这一幕。
后来,她就接到人事的通知,说她吃了香蕉要罚款,徐女士当场认错接受了处罚。可罚款后,人事部还是决定把她开除,给徐女士出具了一份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
徐女士感觉莫名其妙,就因为一根香蕉被开除,她表示不能接受。而且合同上面写的是双方经协商一致于11月15号解除劳动关系,但徐女士认为没有协商一致,协商一致的话,应该经过她同意,而现在是公司单方面解除。
徐女士带着哭腔说:“我是一个肢体残疾人,天生矮小,本来找工作就很难,我很珍惜这份工作。我在超市里负责打称,如果被开除掉就没了收入,我现在每天都睡不着,感觉非常的无助和无奈。”
这事网友的看法褒贬不一,有的网友坚持认为成年人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他们觉得对一家公司来说,员工“一次不忠,那就终身”不用。
而有的网友认为徐女士毕竟是残疾人,而且她又不是故意偷吃好的香蕉,她是觉得烂香蕉扔了可惜才吃的,所以在情理上是可以原谅,希望公司能够得饶人处且饶人。
我认为大家说的都有道理,不过对于真心悔过的人,法律都能给予重新做人的机会,更何况徐女士只是偷吃了一根烂香蕉?我觉得给予批评处罚就够了,如果再有下一次,再开除会更人性一点。
世事有纷扰,人事有纷争,矛盾有纠葛,是非有对错,总得有个评判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理”,常言道“有理走遍天下”,你们觉得徐女士可以被原谅吗。
徐女士哭诉道:“我上班时间偷吃了一根烂香蕉,我可以向公司道歉,因为我确实没有遵守规章制度。我愿意接受惩罚,可因为一个香蕉开除我,我觉得很冤屈,我不能接受!”
徐女士说,自己那天在试吃台上看到了一只烂香蕉。她觉得香蕉烂掉了,等一下就被扔掉很可惜,就拿起这根香蕉给吃掉了,可没想被监控拍到了这一幕。
后来,她就接到人事的通知,说她吃了香蕉要罚款,徐女士当场认错接受了处罚。可罚款后,人事部还是决定把她开除,给徐女士出具了一份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
徐女士感觉莫名其妙,就因为一根香蕉被开除,她表示不能接受。而且合同上面写的是双方经协商一致于11月15号解除劳动关系,但徐女士认为没有协商一致,协商一致的话,应该经过她同意,而现在是公司单方面解除。
徐女士带着哭腔说:“我是一个肢体残疾人,天生矮小,本来找工作就很难,我很珍惜这份工作。我在超市里负责打称,如果被开除掉就没了收入,我现在每天都睡不着,感觉非常的无助和无奈。”
这事网友的看法褒贬不一,有的网友坚持认为成年人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他们觉得对一家公司来说,员工“一次不忠,那就终身”不用。
而有的网友认为徐女士毕竟是残疾人,而且她又不是故意偷吃好的香蕉,她是觉得烂香蕉扔了可惜才吃的,所以在情理上是可以原谅,希望公司能够得饶人处且饶人。
我认为大家说的都有道理,不过对于真心悔过的人,法律都能给予重新做人的机会,更何况徐女士只是偷吃了一根烂香蕉?我觉得给予批评处罚就够了,如果再有下一次,再开除会更人性一点。
世事有纷扰,人事有纷争,矛盾有纠葛,是非有对错,总得有个评判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理”,常言道“有理走遍天下”,你们觉得徐女士可以被原谅吗。
要说这自行车队吧,确实值得一说。
十二岁生日那天,家里人要为我买礼物,我纠结了许久是要自行车还是要滑板儿,毕竟鱼和熊掌都是我所欲也。父亲却说全都要,于是一天之内我拥有了两件神器。
所谓“骐骥有良种,宝马待英雄”。那是一辆飞鸽自行车,几百大洋。这个价钱在当时还算是可以了,而且那时候的飞鸽也挺能打,不像现在只会搞贴牌电动车。
有了坐骑后,我第一时间拟了一道诏书,召集了另外两个乡豪去冒险。说是冒险,无非是骑着车到处游玩。或飞驰于大路,或跋涉于山间;或闲来垂钓碧溪上,或忽复乘舟梦日边...... 一日,我们寻到了一处山水宝地,此地树林阴翳,鸣声上下,实是欲界之仙都。我们在此地休息了片刻,忽觉口渴难耐。然而出来冒险竟无人带水,附近也没有村店。于是我心生一计——我对众人说道:“前有大梅林,饶子,甘酸可以解渴。”众人听了,口中分泌出唾液,暂时解了渴,也有了前行的动力。
按照我指的方向,我们便来到了上文提到的那座山,遇到了不少光怪陆离的事情。我提议打道回府,共同商量计谋。最后也是我决定,用符纸封印住那那座山,众人皆同意了。我们画好了符纸,带到那迷雾山脉,在峭壁上贴了不少。贴完如释重负,似乎真的将妖魔鬼怪封印了起来。现在想想,如果真有这么简单,贴一张马克思在我公司的墙上,便再也不用加班了罢。
也就是经历这次“打鬼行动”,自行车队日益壮大,我的领导地位逐步确立起来。还有一些好玩的事情,现在也不大能回忆起来了。
(上文“望梅止渴”这一段是瞎掰的,其余基本上是真的)[偷笑]
十二岁生日那天,家里人要为我买礼物,我纠结了许久是要自行车还是要滑板儿,毕竟鱼和熊掌都是我所欲也。父亲却说全都要,于是一天之内我拥有了两件神器。
所谓“骐骥有良种,宝马待英雄”。那是一辆飞鸽自行车,几百大洋。这个价钱在当时还算是可以了,而且那时候的飞鸽也挺能打,不像现在只会搞贴牌电动车。
有了坐骑后,我第一时间拟了一道诏书,召集了另外两个乡豪去冒险。说是冒险,无非是骑着车到处游玩。或飞驰于大路,或跋涉于山间;或闲来垂钓碧溪上,或忽复乘舟梦日边...... 一日,我们寻到了一处山水宝地,此地树林阴翳,鸣声上下,实是欲界之仙都。我们在此地休息了片刻,忽觉口渴难耐。然而出来冒险竟无人带水,附近也没有村店。于是我心生一计——我对众人说道:“前有大梅林,饶子,甘酸可以解渴。”众人听了,口中分泌出唾液,暂时解了渴,也有了前行的动力。
按照我指的方向,我们便来到了上文提到的那座山,遇到了不少光怪陆离的事情。我提议打道回府,共同商量计谋。最后也是我决定,用符纸封印住那那座山,众人皆同意了。我们画好了符纸,带到那迷雾山脉,在峭壁上贴了不少。贴完如释重负,似乎真的将妖魔鬼怪封印了起来。现在想想,如果真有这么简单,贴一张马克思在我公司的墙上,便再也不用加班了罢。
也就是经历这次“打鬼行动”,自行车队日益壮大,我的领导地位逐步确立起来。还有一些好玩的事情,现在也不大能回忆起来了。
(上文“望梅止渴”这一段是瞎掰的,其余基本上是真的)[偷笑]
那天去上海高速的雨下的都看不见路,不过很快天空就晴朗了!做手术的当天晚上老黄一夜没合眼,之后几天医院里都是不像话的温柔,我当时就放下了多年的怨怼!摩擦了一辈子,终于老了!我以后一定会真心真意对他好!这次生病我对我的爸妈有点失落,半点都没有关心和牵挂!不过她们毕竟老了我也不怪他们,老妈的胃病这几天在大姐的照顾下应该好了,大姐说妈说话声音大了!往后余生,我一定要肚量大对待老黄,毕竟,我病了陪伴在身边的就是他!老刘这一次对我真不亏是几十年好友,这份情我也记下了[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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