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牌大耍#多看看吧,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等防疫工作人员刷门禁卡开门也要被骂,杠精不仅要网暴别人还想抢工作人员饭碗吗??帽子掉了没抓住看到别人帮忙捡了就先上车了,这个情况抢着去捡么。至于最后一张图我身边也有朋友走路这样也要被拉出来网暴吗......看了一下谁家都有倒油引战的不理智粉,专注自家吧,和气生财
黑龙江绥化,男子想和女友约会,女方以丈夫马上要回来了为由拒绝了。被拒绝后,男子在女方家楼下等,却看到另一陌生男子进入了女方家。男子怀疑女友除自己外还有其他情人,遂敲门闯入。
(案例来源: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检察院)
男子崔某与朱某系情人关系,案发当天崔某表示想住在朱某家中,朱某谎称其爱人张某要回来,让崔某回家等电话。崔某开车返回家中,其突然怀疑朱某与其他人也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遂开车返回朱某家楼下等待。
晚上22时许,崔某看到有一陌生男子开车至朱某家楼下,停车后进入了朱某家单元楼栋,其观察到楼道的声控灯一直亮到六楼,而朱某家就在六楼,于是崔某怀疑这个人可能去了朱某家。
随后,崔某来到朱某家门口,听见其家中传出声音,便敲朱某家的门,两三分钟后朱某打开房门,崔某进入朱某家屋里后,将高某藏匿的卧室房门撞开,殴打高某,持刀对高某进行威胁、恐吓,问高某干什么来了。
高某以为崔某是朱某的丈夫,称“来给朱某出借款欠条”,崔某在此情况下向高某索要25000元,否则不让高某出去这屋。高某称没有钱,崔某让其用车抵押。后高某表示能借到款,并与其表哥孙某联系,称“上别家,被人丈夫堵屋了,得给人家拿25000元钱”。
孙某找到朱某家楼下,因怕其转款后对方不放高某走,就先向公安机关拨打报警电话,后分两次给高某转款共计25000元。高某收到钱后,让崔某给其写收条,后将25000元分两笔转给崔某。
崔某收到钱后,以给钱为诱饵,让高某说出与朱某发生多少次不正当关系,高某某有说,后在朱某的劝说下,高某离开。崔某随后追出,下到三楼附近,感觉有人上来后,其误以为高某家来人了,就又跑回屋内,将房门锁上,并在屋内拨打报警电话。
警察在朱某家当场将崔某抓获,经侦查后以涉嫌抢劫罪的名义将其移交检察院审查。近日,当地检察院以崔某涉嫌敲诈勒索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1、崔某的行为是抢劫罪还是敲诈勒索罪?
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均属侵犯他人财产权的犯罪,二者最大的区别就是抢劫罪更强调暴力压制,敲诈勒索则更强调心理恐吓,而且抢劫罪的量刑要比敲诈勒索罪更重。
《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法条可知,哪怕抢劫一毛钱也是抢劫,起步刑期3年以上。
但敲诈一毛钱一般不构成犯罪(次数多也会构成犯罪)。《刑法》274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构成敲诈勒索罪。
本案中,警方认为崔某的行为属于抢劫,后检察院审查后调整为敲诈勒索,原因就在于崔某向高某索要钱财,心理恐吓的因素高于暴力压制的因素。
崔某系假冒朱某丈夫对高某实施殴打,并以限制人身自由相威胁,强行向对方索要25000元。高某之所以恐惧,并不在于崔某的殴打,而在于崔某称自己是朱某的丈夫,迫于这个压力,其不得不给崔某转账,因此定性为敲诈勒索罪更合适。
2、崔某将被判多少年?
敲诈勒索按照数额较大(2000-5000以上)、数额巨大(3万-10万以上)、数额特别巨大(30-50万以上)将分别被判处3年以下、3-10年、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崔某敲诈勒索25000元,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达不到数额巨大标准,其或将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在检察院提起公诉阶段,检方提出了3个情节请求法院对崔某依法从轻、从宽处理:
一是崔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根据《刑法》第67条第3款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二是崔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三是积极退赃,敲诈所得25000元全部退还给了受害人高某。积极退赃可以避免受害人遭受更大损失,是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的重要表现,是法律考虑量刑的因素之一。
综合来看,崔某或将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应该说,本案较好地体现了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刑事案件中,律师很重要的工作是说服检方、法院合理确定罪名和量刑标准。
本案中,检方将罪名从抢劫罪调整为敲诈勒索罪,相应地,量刑从3年以上变成了3年以下,对于崔某来说刑期缩短了很多。另外,抢劫罪属于8大重罪之一,而敲诈勒索罪则不属于,对当事人出狱后的生活有一定影响。
最后,要提醒大家远离婚外情。以本案为例,案发后朱某、崔某、高某的婚姻是什么结果可想而知,而崔某还将被判刑,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另外,婚外情也是导致故意伤害等各类伤人事件的主要因素之一,甚至不乏有人为此付出生命,珍惜生命,远离婚外情。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呢?
(案例来源: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检察院)
男子崔某与朱某系情人关系,案发当天崔某表示想住在朱某家中,朱某谎称其爱人张某要回来,让崔某回家等电话。崔某开车返回家中,其突然怀疑朱某与其他人也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遂开车返回朱某家楼下等待。
晚上22时许,崔某看到有一陌生男子开车至朱某家楼下,停车后进入了朱某家单元楼栋,其观察到楼道的声控灯一直亮到六楼,而朱某家就在六楼,于是崔某怀疑这个人可能去了朱某家。
随后,崔某来到朱某家门口,听见其家中传出声音,便敲朱某家的门,两三分钟后朱某打开房门,崔某进入朱某家屋里后,将高某藏匿的卧室房门撞开,殴打高某,持刀对高某进行威胁、恐吓,问高某干什么来了。
高某以为崔某是朱某的丈夫,称“来给朱某出借款欠条”,崔某在此情况下向高某索要25000元,否则不让高某出去这屋。高某称没有钱,崔某让其用车抵押。后高某表示能借到款,并与其表哥孙某联系,称“上别家,被人丈夫堵屋了,得给人家拿25000元钱”。
孙某找到朱某家楼下,因怕其转款后对方不放高某走,就先向公安机关拨打报警电话,后分两次给高某转款共计25000元。高某收到钱后,让崔某给其写收条,后将25000元分两笔转给崔某。
崔某收到钱后,以给钱为诱饵,让高某说出与朱某发生多少次不正当关系,高某某有说,后在朱某的劝说下,高某离开。崔某随后追出,下到三楼附近,感觉有人上来后,其误以为高某家来人了,就又跑回屋内,将房门锁上,并在屋内拨打报警电话。
警察在朱某家当场将崔某抓获,经侦查后以涉嫌抢劫罪的名义将其移交检察院审查。近日,当地检察院以崔某涉嫌敲诈勒索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1、崔某的行为是抢劫罪还是敲诈勒索罪?
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均属侵犯他人财产权的犯罪,二者最大的区别就是抢劫罪更强调暴力压制,敲诈勒索则更强调心理恐吓,而且抢劫罪的量刑要比敲诈勒索罪更重。
《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法条可知,哪怕抢劫一毛钱也是抢劫,起步刑期3年以上。
但敲诈一毛钱一般不构成犯罪(次数多也会构成犯罪)。《刑法》274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构成敲诈勒索罪。
本案中,警方认为崔某的行为属于抢劫,后检察院审查后调整为敲诈勒索,原因就在于崔某向高某索要钱财,心理恐吓的因素高于暴力压制的因素。
崔某系假冒朱某丈夫对高某实施殴打,并以限制人身自由相威胁,强行向对方索要25000元。高某之所以恐惧,并不在于崔某的殴打,而在于崔某称自己是朱某的丈夫,迫于这个压力,其不得不给崔某转账,因此定性为敲诈勒索罪更合适。
2、崔某将被判多少年?
敲诈勒索按照数额较大(2000-5000以上)、数额巨大(3万-10万以上)、数额特别巨大(30-50万以上)将分别被判处3年以下、3-10年、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崔某敲诈勒索25000元,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达不到数额巨大标准,其或将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在检察院提起公诉阶段,检方提出了3个情节请求法院对崔某依法从轻、从宽处理:
一是崔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根据《刑法》第67条第3款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二是崔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三是积极退赃,敲诈所得25000元全部退还给了受害人高某。积极退赃可以避免受害人遭受更大损失,是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的重要表现,是法律考虑量刑的因素之一。
综合来看,崔某或将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应该说,本案较好地体现了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刑事案件中,律师很重要的工作是说服检方、法院合理确定罪名和量刑标准。
本案中,检方将罪名从抢劫罪调整为敲诈勒索罪,相应地,量刑从3年以上变成了3年以下,对于崔某来说刑期缩短了很多。另外,抢劫罪属于8大重罪之一,而敲诈勒索罪则不属于,对当事人出狱后的生活有一定影响。
最后,要提醒大家远离婚外情。以本案为例,案发后朱某、崔某、高某的婚姻是什么结果可想而知,而崔某还将被判刑,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另外,婚外情也是导致故意伤害等各类伤人事件的主要因素之一,甚至不乏有人为此付出生命,珍惜生命,远离婚外情。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呢?
#平凡英雄上映##江湖观影团# 看到片名就想唱一首孤勇者和无名之辈。做好本职工作是本分,而理性工作之余多出的人情和人性反而让每个人增添光彩,熠熠生辉。多了感同身受,多了反思成长。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付出爱也会得到爱。导演把控能力很好,剧情紧凑,扣人心弦。如果人人都多出一点爱,世界终将变成美好人间。国庆假期不妨去影院带上家人一起感受爱的接力,平凡人带来的感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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