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石狮两家药店涉嫌未明码标价、哄抬口罩价格被调查】1月22日,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群众举报,对石狮濠源医药有限公司德辉分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重点商品口罩、板蓝根未依法明码标价。当事人涉嫌构成未明码标价销售商品的违法行为。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进行全面调查处理,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
1月27日石狮市市场监管局收到群众举报,对辖区内石狮和兴医药有限公司祥宝分店涉嫌哄抬价格的行为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从1月23日开始大幅抬高一次性使用口罩的价格,成本价0.9元/包,销售价从平时的2.5元/包抬高到25元/包,提价幅度达9倍。当事人的行为涉嫌哄抬价格,石狮市市场监管局正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处理,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月27日石狮市市场监管局收到群众举报,对辖区内石狮和兴医药有限公司祥宝分店涉嫌哄抬价格的行为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从1月23日开始大幅抬高一次性使用口罩的价格,成本价0.9元/包,销售价从平时的2.5元/包抬高到25元/包,提价幅度达9倍。当事人的行为涉嫌哄抬价格,石狮市市场监管局正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处理,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一位来石狮谋职的外地朋友的投诉】你好。我是一位从其他城市来石狮谋职的普通民众。我的上班地方就在石狮德辉圆盘附近 作为一名外来人 我就看着石狮市人民包容、无视自己的城市被玷污 在石狮市最繁华的地方 标志地理位置“石狮德辉圆盘”被外卖派送员、载客司机、环卫工、停车管理员等当作他们的公共厕所。大白天公然站到石狮德辉圆盘上随意大小便。在这座城市最繁华的地方 石狮市人民包容他们这样公然玷污毁坏自己的城市,作为一名外来谋职者 实在无法忍。希望石狮市相关部门采取措施 让这些污染石狮城市的人得到应有的处罚!并制止改类行为继续发生!
【围观!泉州石狮整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目前,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推行食用农产品入市检测制度,多措并举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加强采购源头质量控制
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加强食用农产品采购源头质量控制。
二、开展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
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开展猪肉市场排查整治、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整治。重点检查农贸市场、商超及食品生产企业采购生猪产品渠道是否正规,是否批批查验其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以下简称“两证”)以及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报告)。
三、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石狮市根据《福建省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工作方案》,选择德辉商业有限公司作为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试点,通过示范创建,现石狮市德辉商业有限公司已顺利通过泉州市食安办验收,通过创建活动创新监管理念,在提升食用农产品标准、实施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模式、建立食用农产品电子追溯体系、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等方面积极探索。
四、加大抽检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对畜禽肉类,重点加大对病死猪肉、兽药残留超标肉、来源不明及掺杂掺假行为的抽检查处力度。对水产品,重点加大对药物残留超标及鲜活水产品暂养过程添加违禁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的抽检查处力度。对时令果蔬,重点加大对农药残留超标及销售过程添加使用违禁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的抽检查处力度。对监管中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及其经营者,依据《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予以严肃查处。2019年以来,共抽检食用农产品285批次,全部合格。(福建市场监管)https://t.cn/Ai1yFeQ6
一、加强采购源头质量控制
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加强食用农产品采购源头质量控制。
二、开展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
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开展猪肉市场排查整治、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整治。重点检查农贸市场、商超及食品生产企业采购生猪产品渠道是否正规,是否批批查验其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以下简称“两证”)以及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报告)。
三、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石狮市根据《福建省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工作方案》,选择德辉商业有限公司作为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试点,通过示范创建,现石狮市德辉商业有限公司已顺利通过泉州市食安办验收,通过创建活动创新监管理念,在提升食用农产品标准、实施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模式、建立食用农产品电子追溯体系、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等方面积极探索。
四、加大抽检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对畜禽肉类,重点加大对病死猪肉、兽药残留超标肉、来源不明及掺杂掺假行为的抽检查处力度。对水产品,重点加大对药物残留超标及鲜活水产品暂养过程添加违禁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的抽检查处力度。对时令果蔬,重点加大对农药残留超标及销售过程添加使用违禁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的抽检查处力度。对监管中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及其经营者,依据《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予以严肃查处。2019年以来,共抽检食用农产品285批次,全部合格。(福建市场监管)https://t.cn/Ai1yFeQ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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