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台|《茶叶初制所建设管理规范》地方标准
茶叶初制所建设管理规范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地方标准:DB5328/T20—2022)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西双版纳州茶叶初制所的术语和定义、地址选择、布局与建设、生产管理、人员管理、质量管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西双版纳州各茶叶产区内茶叶初制所建设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50039农村防火规范
GB/T32744茶叶加工良好规范
云南省茶叶初制所建设管理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茶叶初制所,指有固定的场地、厂房、生产设备,将茶叶鲜叶加工成干毛茶的厂(所)。
4、选址
4.1初制所用地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依法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
4.2初制所距林区边缘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应符合GB50039的规定,不能满足时应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其他措施。
4.3宜选择在茶园或附近地势平坦、地质结构稳定、交通便捷、通讯方便、供水条件有保障的区域,应和生活区相对隔离,不得与生活住宿区混合建设。
4.4应位于常年风向的上风口,周围1000m内无排放“三废"的工业企业,无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离垃圾场、畜牧场、医院、粪池等具有一定污染性的场所100m以上,离交通主干道20m以上,周围无使用气雾杀虫剂、有机磷、有机氯类或氨基甲酸酯类等杀虫剂的常规农田。
4.5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GB3095的要求。
4.6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
5、布局与建设
5.1厂区布局
5.1.1茶叶初制所厂区布局应分为贮青区、加工区、晒青区、仓贮区等作业区域。
5.1.2根据加工工艺要求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生产区、办公区和生活区相对隔离,互不干扰。
5.1.3厂区环境整洁、无异味,道路铺设硬质水泥或石块路面,排水系统通畅,厂区内外环境清洁、整洁。
5.1.4锅炉房、燃烧间、卫生间设在生产车间的下风口。
5.2区域要求
5.2.1贮青区
5.2.1.1有专门的鲜叶验收场所,绿茶初制车间应设有鲜叶摊青间及贮青设施设备,地面清洁、干燥、无污染,可为水磨石或地面砖等,普通水泥地面应备置摊叶专用蔑席、布或摊青架。
5.2.1.2白茶、乌龙茶、红茶初制车间,设有萎凋间及相应的萎凋专用设施设备,地面要求同上。
5.2.1.3贮青区面积应满足高峰期日产量需求,按不低于5kg/m2(鲜叶)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
5.2.2加工区
5.2.2.1茶叶初制所加工车间的结构应为砖混、框架和钢结构厂房等三类。
5.2.2.2初制车间面积不小于机械设备占地面积的5倍,地面硬化为无尘水泥地面、不积水,车间环境整洁、干净无异味。
5.2.2.3室内采光应满足加工要求,红茶、绿茶初制加工应避免日光直射。
5.2.2.4供杀青、干燥工艺的炉灶、热风炉应设置在初制车间墙外,柴火、煤炭、天然气、柴油、重油等燃料应有专门存放的场所。
5.2.2.5杀青、干燥间应有排湿、排气设备。
5.2.3晒青区
5.2.3.1应有专门的晒青毛茶晒场,能满足高峰期日生产量需要。
5.2.3.2晒场应采取离地措施,搭建晾晒台,茶叶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
5.2.3.3应采取防护隔离措施,保持环境整洁,防止家禽鼠类虫害侵入及孳生。
5.2.4仓贮区
5.2.4.1应有防止鼠、虫、禽畜出入及防湿、防火、防砂石的设施。
5.2.4.2具有安全卫生的毛茶专门存放仓库,库房内禁止堆放有毒、有害、有异味及会对茶叶造成污染的物品。
5.2.4.3不同茶类、不同级别的毛茶应分区摆放,避免混合仓贮。
5.3设施设备
5.3.1设施设备数量和类型应满足不同茶类生产要求。
5.3.2绿茶初制所应具备摊青、杀青、揉捻(做形)、解块干燥设施设备。
5.3.3红茶初制所应具备萎凋、揉捻、发酵、干燥设施设备。
5.3.4白茶初制所应具备萎凋、干燥设施设备。
5.3.5机械设备应根据加工工艺流程要求合理设置,前后工序衔接紧凑,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应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3.6凡是直接接触鲜叶、在制品和毛茶的机械设备和用具应采用无毒、无异味、无污染的材料制成。
5.4建设要求
5.4.1应配备安全有效的消防设施设备。室内电气线路的敷设应符合GB50039的规定,应避开潮湿部位和炉灶、烟囱等高温部位,并不应直接敷设在可燃物上;当必须敷设在可燃物上或在有可燃物的吊顶内敷设时,应穿金属管、阻燃套管保护或采用阻燃电缆。
5.4.2灶台、烟道、烟囱等的设计安装应符合GB50039规定的要求,采用不燃材料建造或制作。与可燃物体部位的壁厚不应小于240mm。烟囱穿过可燃或难燃屋顶时,排烟口应高出屋面不小于500mm,并应在顶棚至屋面层范围用不燃烧材料砌抹严密。烟道直接在外墙上开设排烟口时,外墙应为不燃烧体且排烟口应突出外墙至少250mm。
6、生产管理要求
6.1加工流程
各类毛茶的加工必须满足保证其品质的相应工艺流程要求。如:晒青毛茶加工工艺流程为“摊青—杀青一揉捻一解块一日光干燥—包装入库”。
6.1.1初制加工:按照萎凋、杀青、揉捻、干燥、包装顺序进行加工。
6.1.1.1萎凋:鲜叶堆放厚度不宜超过30cm,鲜叶不宜与地面直接接触,应使用萎凋槽。
6.1.1.2杀青:通过杀青有效减去水分到生叶原料全部重量的20%~30%左右,杀青完后将叶子抖散摊开,待凉后进行揉捻。
6.1.1.3揉捻:用机器揉捻时,采取轻~重~轻方式进行,待揉为紧条为宜,将叶子抖散摊开用太阳晒干。
6.2加工现场
6.2.1加工现场的管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和GB14881要求。
6.2.2应在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作业指导标牌,做到工序清晰、工位明确。
6.2.3非加工茶叶的物品不得摆放于加工车间内。
7、人员管理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初制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应符合GB/T32744的规定。
7.1从业人员应当持有有效健康证。
7.2加工人员须进行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技能等岗前培训,掌握基本技能和卫生要求。
7.3进入初制车间人员应穿着洁净的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穿鞋套或换工作鞋,按要求洗手消毒后方可进入生产车间。
7.4进入初制车间人员不得佩戴饰物,禁止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等异味物质,不得携带或存放与茶叶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
8、质量管理要求
8.1质量检测
8.1.1应有负责质量检测管理的人员。
8.1.2有专门进行毛茶理化检测的场所,并配备原料和初制产品快速检测设备,或委托具有法定检验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检测。
8.2质量追溯
8.2.1初制所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发放的经营证照,并对产品质量实行全程追溯管理,做到生产有记录、出厂有标签。
8.2.2生产记录应包括鲜叶产地及其归属主体、鲜叶采摘日期、产品生产日期和批次、产品类型等。
8.2.3出厂标签应包括产品生产日期和批次、产品类型、质量合格标签,以及初制所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8.2.4初制所应建立完整的生产技术档案,记录采购、加工、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档案应保存3年以上。
https://t.cn/A6Xrwhwr#勐海#
茶叶初制所建设管理规范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地方标准:DB5328/T20—2022)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西双版纳州茶叶初制所的术语和定义、地址选择、布局与建设、生产管理、人员管理、质量管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西双版纳州各茶叶产区内茶叶初制所建设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50039农村防火规范
GB/T32744茶叶加工良好规范
云南省茶叶初制所建设管理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茶叶初制所,指有固定的场地、厂房、生产设备,将茶叶鲜叶加工成干毛茶的厂(所)。
4、选址
4.1初制所用地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依法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
4.2初制所距林区边缘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应符合GB50039的规定,不能满足时应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其他措施。
4.3宜选择在茶园或附近地势平坦、地质结构稳定、交通便捷、通讯方便、供水条件有保障的区域,应和生活区相对隔离,不得与生活住宿区混合建设。
4.4应位于常年风向的上风口,周围1000m内无排放“三废"的工业企业,无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离垃圾场、畜牧场、医院、粪池等具有一定污染性的场所100m以上,离交通主干道20m以上,周围无使用气雾杀虫剂、有机磷、有机氯类或氨基甲酸酯类等杀虫剂的常规农田。
4.5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GB3095的要求。
4.6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
5、布局与建设
5.1厂区布局
5.1.1茶叶初制所厂区布局应分为贮青区、加工区、晒青区、仓贮区等作业区域。
5.1.2根据加工工艺要求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生产区、办公区和生活区相对隔离,互不干扰。
5.1.3厂区环境整洁、无异味,道路铺设硬质水泥或石块路面,排水系统通畅,厂区内外环境清洁、整洁。
5.1.4锅炉房、燃烧间、卫生间设在生产车间的下风口。
5.2区域要求
5.2.1贮青区
5.2.1.1有专门的鲜叶验收场所,绿茶初制车间应设有鲜叶摊青间及贮青设施设备,地面清洁、干燥、无污染,可为水磨石或地面砖等,普通水泥地面应备置摊叶专用蔑席、布或摊青架。
5.2.1.2白茶、乌龙茶、红茶初制车间,设有萎凋间及相应的萎凋专用设施设备,地面要求同上。
5.2.1.3贮青区面积应满足高峰期日产量需求,按不低于5kg/m2(鲜叶)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
5.2.2加工区
5.2.2.1茶叶初制所加工车间的结构应为砖混、框架和钢结构厂房等三类。
5.2.2.2初制车间面积不小于机械设备占地面积的5倍,地面硬化为无尘水泥地面、不积水,车间环境整洁、干净无异味。
5.2.2.3室内采光应满足加工要求,红茶、绿茶初制加工应避免日光直射。
5.2.2.4供杀青、干燥工艺的炉灶、热风炉应设置在初制车间墙外,柴火、煤炭、天然气、柴油、重油等燃料应有专门存放的场所。
5.2.2.5杀青、干燥间应有排湿、排气设备。
5.2.3晒青区
5.2.3.1应有专门的晒青毛茶晒场,能满足高峰期日生产量需要。
5.2.3.2晒场应采取离地措施,搭建晾晒台,茶叶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
5.2.3.3应采取防护隔离措施,保持环境整洁,防止家禽鼠类虫害侵入及孳生。
5.2.4仓贮区
5.2.4.1应有防止鼠、虫、禽畜出入及防湿、防火、防砂石的设施。
5.2.4.2具有安全卫生的毛茶专门存放仓库,库房内禁止堆放有毒、有害、有异味及会对茶叶造成污染的物品。
5.2.4.3不同茶类、不同级别的毛茶应分区摆放,避免混合仓贮。
5.3设施设备
5.3.1设施设备数量和类型应满足不同茶类生产要求。
5.3.2绿茶初制所应具备摊青、杀青、揉捻(做形)、解块干燥设施设备。
5.3.3红茶初制所应具备萎凋、揉捻、发酵、干燥设施设备。
5.3.4白茶初制所应具备萎凋、干燥设施设备。
5.3.5机械设备应根据加工工艺流程要求合理设置,前后工序衔接紧凑,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应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3.6凡是直接接触鲜叶、在制品和毛茶的机械设备和用具应采用无毒、无异味、无污染的材料制成。
5.4建设要求
5.4.1应配备安全有效的消防设施设备。室内电气线路的敷设应符合GB50039的规定,应避开潮湿部位和炉灶、烟囱等高温部位,并不应直接敷设在可燃物上;当必须敷设在可燃物上或在有可燃物的吊顶内敷设时,应穿金属管、阻燃套管保护或采用阻燃电缆。
5.4.2灶台、烟道、烟囱等的设计安装应符合GB50039规定的要求,采用不燃材料建造或制作。与可燃物体部位的壁厚不应小于240mm。烟囱穿过可燃或难燃屋顶时,排烟口应高出屋面不小于500mm,并应在顶棚至屋面层范围用不燃烧材料砌抹严密。烟道直接在外墙上开设排烟口时,外墙应为不燃烧体且排烟口应突出外墙至少250mm。
6、生产管理要求
6.1加工流程
各类毛茶的加工必须满足保证其品质的相应工艺流程要求。如:晒青毛茶加工工艺流程为“摊青—杀青一揉捻一解块一日光干燥—包装入库”。
6.1.1初制加工:按照萎凋、杀青、揉捻、干燥、包装顺序进行加工。
6.1.1.1萎凋:鲜叶堆放厚度不宜超过30cm,鲜叶不宜与地面直接接触,应使用萎凋槽。
6.1.1.2杀青:通过杀青有效减去水分到生叶原料全部重量的20%~30%左右,杀青完后将叶子抖散摊开,待凉后进行揉捻。
6.1.1.3揉捻:用机器揉捻时,采取轻~重~轻方式进行,待揉为紧条为宜,将叶子抖散摊开用太阳晒干。
6.2加工现场
6.2.1加工现场的管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和GB14881要求。
6.2.2应在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作业指导标牌,做到工序清晰、工位明确。
6.2.3非加工茶叶的物品不得摆放于加工车间内。
7、人员管理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初制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应符合GB/T32744的规定。
7.1从业人员应当持有有效健康证。
7.2加工人员须进行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技能等岗前培训,掌握基本技能和卫生要求。
7.3进入初制车间人员应穿着洁净的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穿鞋套或换工作鞋,按要求洗手消毒后方可进入生产车间。
7.4进入初制车间人员不得佩戴饰物,禁止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等异味物质,不得携带或存放与茶叶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
8、质量管理要求
8.1质量检测
8.1.1应有负责质量检测管理的人员。
8.1.2有专门进行毛茶理化检测的场所,并配备原料和初制产品快速检测设备,或委托具有法定检验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检测。
8.2质量追溯
8.2.1初制所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发放的经营证照,并对产品质量实行全程追溯管理,做到生产有记录、出厂有标签。
8.2.2生产记录应包括鲜叶产地及其归属主体、鲜叶采摘日期、产品生产日期和批次、产品类型等。
8.2.3出厂标签应包括产品生产日期和批次、产品类型、质量合格标签,以及初制所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8.2.4初制所应建立完整的生产技术档案,记录采购、加工、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档案应保存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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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共享单车年骑行量达9.5亿人次#!#北京自行车回归城市#】近年来,北京市以“慢行优先、公交优先、绿色优先”交通发展理念为指引,从“以车为本”向“以人为本”转变,大力倡导和推进慢行系统发展。编制出台《慢行系统规划2020-2035年》《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设施改善技术指南》等十余项规划、标准和规范,推进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建成全国第一条自行车通勤专用路,并有序推进东拓、南展工程,日均骑行量4500-5000辆次,有效提升回龙观至上地通勤出行效率;实施慢行系统品质提升行动,完成二环辅路慢行系统改造、通行效率提升25%,建成CBD西北区、石景山保险产业园等一批示范街区,慢行系统逐步连片成网,出行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推进慢行系统与轨道融合,完成51个重点轨道车站224处共享单车电子围栏建设。不断打造景美路畅的慢行出行环境,鼓励和支持市民更多采用“步行+自行车骑行” 方式出行,调查数据显示,北京市民慢行出行意愿持续提升,自行车年骑行量由2017年的0.5亿次(公共自行车)提升至2021年的9.5亿次(共享单车),自行车出行已回归城市,方便了市民“最后一公里”的通勤出行。
从“以车为本”向“以人为本”转变
明确慢行系统未来发展定位
近年来,北京市提出了“慢行优先、公交优先、绿色优先”的交通发展理念,全市上下统一思想,统筹协调,相互协作,形成合力,从“以车为本”转变为“以人为本”,大力倡导和推进慢行系统发展。编制《北京市慢行系统规划(2020-2035年)》,《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慢行交通品质提升规划》等一系列规划文件,明确慢行系统未来发展定位。
制定《北京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设施改善技术指南》、《城市道路非机动车道交通组织设计指南》、《北京市自行车道彩铺优化设计导则》等一系列标准规范及技术细则,突显了步行和自行车优先的街道空间分配原则,首次提出压减机动车道宽度用于拓宽自行车道和步道、注重路口慢行优先、设置自行车优先标识等系列技术措施,推进全市慢行系统治理标准化、规范化。
以出行效果为工作导向
构建慢行交通服务评价考核体系
从2020年开始,交通部门立足北京市当前慢行交通发展现状水平,借鉴哥本哈根、伦敦等国际城市先进经验,构建以出行效果为导向的慢行交通服务评价考核体系。首次形成城六区、通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慢行交通空间数据信息,并在此基础上,以评促改,连续三年研究和制定《慢行系统品质提升工作方案》,在各部门及属地政府的共同努力下,2020、2021年制定并按目标推进项目43项,慢行系统建设形成良性工作闭环。
2021年评价结果显示,核心区、石景山区和城市副中心非机动车宽度达标率均超过80%,其中核心区宽度达标率最高,为83%。同时,近年来,随着设施治理和秩序管理的不断提升,设施占用步道及机动车侵入自行车道的违法现象不断改善,2021年设施占用步道率较2020年降低10.5%,自行车道违停侵入率较2020年降低47%,安全、友好的自行车出行环境逐渐形成。
全力推进慢行系统品质提升
打造景美路畅的出行环境
近年来,市级有关部门及属地政府全力推进慢行系统品质提升工作,打造景美路畅的慢行环境。调查显示,2021年底84.1%的市民认为慢行整治效果较好。
突出重点,大力推进慢行交通示范路建设。2019年建成全国第一条自行车通勤专用路,开通三年来,自行车专用路日均骑行量4000至5000人次,累计减碳超1500吨;2020年实施自行车专用路西延工程,首次在路口增设非机动车左转标识及专用信号配时,2022年将开工建设自行车专用路东拓、南展工程,届时将彻底激活自行车专用路辐射带动作用,构建一条全新的绿色通勤走廊。完成二环辅路慢行系统优化改造工程,确保非机动车道宽达3米以上,打造“健步悦骑”的高品质慢行廊道,通行效率提升25%,早晚高峰骑行流量和通行速度分别提升8%和5%;市区联动,齐抓共治,在保护老街风貌、改善公共空间环境的同时,通过实施交通组织优化、道路林荫化改造等措施,完成东单南北大街延长线、平安大街等慢行系统品质提升工作,整条道路实现慢行优先、骑行顺畅、步行有道。
慢行系统示范区各有特色,遍布全市。通过加大科技管控,严控违章停车,打通断头道路、完善区域路网,试点“入栏结算”,规范停放秩序,实施“多杆合一”,净化步道空间,建设街角口袋公园,营造休憩空间等多项综合措施,强化区域慢行环境综合治理,打造一批慢行系统示范区。如:朝阳CBD商务中心区聚焦高端商务出行特征,改造慢行系统27公里,新增过街安全岛25处,新增绿地6000余平方米和“口袋公园”6处,打造秩序井然、慢行优先示范区;东城区王府井结合老城街巷胡同,甘雨胡同等9条胡同实现30公里限速,率先建成交通安宁步行友好街区,深化停车治理改革,挖掘错时共享资源,15处地下停车场、3000余个停车位实现智慧引导;石景山保险产业区通过滨水绿道、园林步道、园区便道和空中廊道“四道融合”,打造最美慢行系统示范区,规划建成4座慢行跨河桥,1.5公里全封闭儿童平衡车赛道、3公里夜间慢跑路线,促进人居环境和生态景观的双提升。
“小动作大效果”,持续提升慢行出行品质。为保证自行车出行顺畅,2021年以来,全市累计设置自行车路口一次左转共74处,明确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流线和通行权限,路口通行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完成望京、三里屯、广渠路、双桥等四个典型路口整治,其中望京西路与阜通西大街路口由原来的8000平米缩小至3000平方米,路口面积缩小约60%,行人过街距离缩短约25%,路口机动车通行能力提高约10.6%,机动车排队长度减少约26.1%。为保证步行通行空间通行顺畅,2021年以来,累计加装树池盖板8985个,清理占道设施912处,步道通行空间更加顺畅。
同时,2020、2021年累计推出7条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文化味浓厚的漫步北京骑行线路,推动绿色低碳出行新风尚。
市民慢行出行意愿持续提升
共享单车年骑行量达9.5亿人次
2021年,中心城区慢行交通出行比例创近10年来新高,达到47.8%,比2017年提升了6.9%,市民慢行出行意愿持续提升。在新街口外大街、天坛东路等51条道路,早高峰骑行量每小时超过3000辆次,自行车出行已回归城市,方便了市民“最后一公里”的通勤出行。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共享单车)2016年进入北京后,在接驳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倡导市民绿色出行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由鼎盛时期的16家减少至美团、哈啰、青桔3家,运营车辆数由235万辆调控至95万辆左右,运营车辆合规率、动态接入率均在95%以上,初步形成中心城区1个运营区、郊区N个运营区的“1+N”格局,车辆运营区域由五环内逐渐扩大至所有行政区均有覆盖。2021年,全市共享单车年骑行量达9.5亿人次,单日最高骑行量突破471万人次。
为不断规范互联网自行车行业发展,市交通委建立了纵向“市级统筹、区级监管、企业主责”、横向“协同监管、行业自律、共管共治”的监管体系,以“优供、控需、强治”为原则,将建章立制、从严执法、文明引导和技术创新有机结合,多措并举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已施划共享单车停放区超2.6万处,核心区公示了16个禁停区域,并且所有停放区、禁停区、入栏管理区坐标推送至企业客户端,引导市民有序停放。(北京交通订阅号)
从“以车为本”向“以人为本”转变
明确慢行系统未来发展定位
近年来,北京市提出了“慢行优先、公交优先、绿色优先”的交通发展理念,全市上下统一思想,统筹协调,相互协作,形成合力,从“以车为本”转变为“以人为本”,大力倡导和推进慢行系统发展。编制《北京市慢行系统规划(2020-2035年)》,《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慢行交通品质提升规划》等一系列规划文件,明确慢行系统未来发展定位。
制定《北京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设施改善技术指南》、《城市道路非机动车道交通组织设计指南》、《北京市自行车道彩铺优化设计导则》等一系列标准规范及技术细则,突显了步行和自行车优先的街道空间分配原则,首次提出压减机动车道宽度用于拓宽自行车道和步道、注重路口慢行优先、设置自行车优先标识等系列技术措施,推进全市慢行系统治理标准化、规范化。
以出行效果为工作导向
构建慢行交通服务评价考核体系
从2020年开始,交通部门立足北京市当前慢行交通发展现状水平,借鉴哥本哈根、伦敦等国际城市先进经验,构建以出行效果为导向的慢行交通服务评价考核体系。首次形成城六区、通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慢行交通空间数据信息,并在此基础上,以评促改,连续三年研究和制定《慢行系统品质提升工作方案》,在各部门及属地政府的共同努力下,2020、2021年制定并按目标推进项目43项,慢行系统建设形成良性工作闭环。
2021年评价结果显示,核心区、石景山区和城市副中心非机动车宽度达标率均超过80%,其中核心区宽度达标率最高,为83%。同时,近年来,随着设施治理和秩序管理的不断提升,设施占用步道及机动车侵入自行车道的违法现象不断改善,2021年设施占用步道率较2020年降低10.5%,自行车道违停侵入率较2020年降低47%,安全、友好的自行车出行环境逐渐形成。
全力推进慢行系统品质提升
打造景美路畅的出行环境
近年来,市级有关部门及属地政府全力推进慢行系统品质提升工作,打造景美路畅的慢行环境。调查显示,2021年底84.1%的市民认为慢行整治效果较好。
突出重点,大力推进慢行交通示范路建设。2019年建成全国第一条自行车通勤专用路,开通三年来,自行车专用路日均骑行量4000至5000人次,累计减碳超1500吨;2020年实施自行车专用路西延工程,首次在路口增设非机动车左转标识及专用信号配时,2022年将开工建设自行车专用路东拓、南展工程,届时将彻底激活自行车专用路辐射带动作用,构建一条全新的绿色通勤走廊。完成二环辅路慢行系统优化改造工程,确保非机动车道宽达3米以上,打造“健步悦骑”的高品质慢行廊道,通行效率提升25%,早晚高峰骑行流量和通行速度分别提升8%和5%;市区联动,齐抓共治,在保护老街风貌、改善公共空间环境的同时,通过实施交通组织优化、道路林荫化改造等措施,完成东单南北大街延长线、平安大街等慢行系统品质提升工作,整条道路实现慢行优先、骑行顺畅、步行有道。
慢行系统示范区各有特色,遍布全市。通过加大科技管控,严控违章停车,打通断头道路、完善区域路网,试点“入栏结算”,规范停放秩序,实施“多杆合一”,净化步道空间,建设街角口袋公园,营造休憩空间等多项综合措施,强化区域慢行环境综合治理,打造一批慢行系统示范区。如:朝阳CBD商务中心区聚焦高端商务出行特征,改造慢行系统27公里,新增过街安全岛25处,新增绿地6000余平方米和“口袋公园”6处,打造秩序井然、慢行优先示范区;东城区王府井结合老城街巷胡同,甘雨胡同等9条胡同实现30公里限速,率先建成交通安宁步行友好街区,深化停车治理改革,挖掘错时共享资源,15处地下停车场、3000余个停车位实现智慧引导;石景山保险产业区通过滨水绿道、园林步道、园区便道和空中廊道“四道融合”,打造最美慢行系统示范区,规划建成4座慢行跨河桥,1.5公里全封闭儿童平衡车赛道、3公里夜间慢跑路线,促进人居环境和生态景观的双提升。
“小动作大效果”,持续提升慢行出行品质。为保证自行车出行顺畅,2021年以来,全市累计设置自行车路口一次左转共74处,明确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流线和通行权限,路口通行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完成望京、三里屯、广渠路、双桥等四个典型路口整治,其中望京西路与阜通西大街路口由原来的8000平米缩小至3000平方米,路口面积缩小约60%,行人过街距离缩短约25%,路口机动车通行能力提高约10.6%,机动车排队长度减少约26.1%。为保证步行通行空间通行顺畅,2021年以来,累计加装树池盖板8985个,清理占道设施912处,步道通行空间更加顺畅。
同时,2020、2021年累计推出7条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文化味浓厚的漫步北京骑行线路,推动绿色低碳出行新风尚。
市民慢行出行意愿持续提升
共享单车年骑行量达9.5亿人次
2021年,中心城区慢行交通出行比例创近10年来新高,达到47.8%,比2017年提升了6.9%,市民慢行出行意愿持续提升。在新街口外大街、天坛东路等51条道路,早高峰骑行量每小时超过3000辆次,自行车出行已回归城市,方便了市民“最后一公里”的通勤出行。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共享单车)2016年进入北京后,在接驳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倡导市民绿色出行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由鼎盛时期的16家减少至美团、哈啰、青桔3家,运营车辆数由235万辆调控至95万辆左右,运营车辆合规率、动态接入率均在95%以上,初步形成中心城区1个运营区、郊区N个运营区的“1+N”格局,车辆运营区域由五环内逐渐扩大至所有行政区均有覆盖。2021年,全市共享单车年骑行量达9.5亿人次,单日最高骑行量突破471万人次。
为不断规范互联网自行车行业发展,市交通委建立了纵向“市级统筹、区级监管、企业主责”、横向“协同监管、行业自律、共管共治”的监管体系,以“优供、控需、强治”为原则,将建章立制、从严执法、文明引导和技术创新有机结合,多措并举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已施划共享单车停放区超2.6万处,核心区公示了16个禁停区域,并且所有停放区、禁停区、入栏管理区坐标推送至企业客户端,引导市民有序停放。(北京交通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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