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保定九人因传播不实信息被拘留!警方提醒:对疫情消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社会各界纷纷投入抗击疫情的行动中。但有一些网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甚至制造传播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近日,保定各级公安机关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多起网上故意制造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均依法对违法网民进行处理。
1、涿州一女子微博发表不实言论被拘留
1月26日上午,我局网安大队经工作,发现有网民在微博上发表“真心觉得瞒报了,离我们村子二十公里的另一个村子,听说30晚上发现确诊一例确诊,昨天听说已经6例了,已经送往市医院进行隔离了,然而都还没有报道。”的内容。经与我市疾控部门核实,此为不实言论。我局立即指派辖区派出所民警展开调查,并于当日下午1时许,查获微博发布者尚某某(女,23岁,涿州市林屯镇人)。经查,尚某某因想要发泄自己的心情,在未见到官方疫情通报的情况下,在个人微博中发布不实言论,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稳定。目前,违法嫌疑人尚某某已被我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涿州公安重申:广大居民应从疾控或者医疗机构、权威网站等媒介了解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播,以免受到误导。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切勿传播此类谣言。对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涿州市公安局2020年1月27日
2、涞水男子赵某某因散布谣言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1月24日,涞水县石亭镇石亭村村民赵某某就在微信群散布“板城出现了一例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患者已经去县医院收治!大家提高警惕做好防护!”的谣言。
经核查,石亭镇石亭村赵某某通过手机在微信群散布有关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赵某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3、唐县一男子因传播新型冠状病毒不实信息被处罚
2020年1月24日,唐县都亭乡西口底村周某,因在微信群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不实信息,被唐县公安局依法进行处罚。
2020年1月24日,一则关于“唐县三里庄村有一疑似感染病例,已被县医院隔离”的不实信息在唐县各微信群中传播。对此唐县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并于当日查获涉事人员周某(男,43岁,唐县都亭乡西口底村人)。经查,周某出于好奇,在未见官方通报的情况下,将上述不实信息转发至本村微信群,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唐县公安局依法对周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4、博野五人散布谣言被警方拘留!
近日,博野县公安局网安部门发现有人在多个微信群中发布1月20日博野县小店镇谭庄村谭广孝、谭吉与15人聚餐后疑似感染了冠状病毒,已送至保定市传染病医院治疗的信息,经与县卫生健康局核实,截止目前未发现任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且谭庄村根本没有谭广孝、谭吉二人,该信息为谣言信息。1月26日(正月初二)博野县公安局依法对传播谣言的王某、时某旭、卢某兰、陈某琴、李某珍五人进行传唤,经讯问五人对其在微信群里传播不当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这五名违法嫌疑人因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已被行政拘留。博野警方提示:广大居民应从疾控或者医疗机构、权威网站等媒介了解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播,以免受到误导,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切勿传播此类谣言,对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博野县公安局2020年1月26日
5、徐水一网民除夕夜微博发表不实言论,大年初一被拘留
1月24日晚20时许,有网民在微博上发表内容为“保定市徐水区翟庄村已经出现三粒(例)感染者,已经封村”的不实言论。徐水警方迅速组织力量展开调查,并于次日中午12时许查获微博发布者陈某某。
经查,陈某某道听途说,在未见到官方疫情通报的情况下,在个人微博中发布不实言论,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稳定。目前,违法行为人陈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保定市徐水区公安局
2020年1月25日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警方提示:网络非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千万不要散布谣言,传播险情、疫情,扰乱公共秩序、制造社会恐慌。要以官方发布为准,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恶意传播谣言、蛊惑群众的违法犯罪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查处。
抗击疫情,
谣言纷飞,我们不转,我们和全国网友一起,传递正能量!唱响正气歌!保定网警在此呼吁:我承诺,自觉抵制网络谣言;我承诺,自发采取预防措施。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社会各界纷纷投入抗击疫情的行动中。但有一些网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甚至制造传播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近日,保定各级公安机关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多起网上故意制造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均依法对违法网民进行处理。
1、涿州一女子微博发表不实言论被拘留
1月26日上午,我局网安大队经工作,发现有网民在微博上发表“真心觉得瞒报了,离我们村子二十公里的另一个村子,听说30晚上发现确诊一例确诊,昨天听说已经6例了,已经送往市医院进行隔离了,然而都还没有报道。”的内容。经与我市疾控部门核实,此为不实言论。我局立即指派辖区派出所民警展开调查,并于当日下午1时许,查获微博发布者尚某某(女,23岁,涿州市林屯镇人)。经查,尚某某因想要发泄自己的心情,在未见到官方疫情通报的情况下,在个人微博中发布不实言论,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稳定。目前,违法嫌疑人尚某某已被我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涿州公安重申:广大居民应从疾控或者医疗机构、权威网站等媒介了解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播,以免受到误导。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切勿传播此类谣言。对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涿州市公安局2020年1月27日
2、涞水男子赵某某因散布谣言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1月24日,涞水县石亭镇石亭村村民赵某某就在微信群散布“板城出现了一例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患者已经去县医院收治!大家提高警惕做好防护!”的谣言。
经核查,石亭镇石亭村赵某某通过手机在微信群散布有关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赵某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3、唐县一男子因传播新型冠状病毒不实信息被处罚
2020年1月24日,唐县都亭乡西口底村周某,因在微信群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不实信息,被唐县公安局依法进行处罚。
2020年1月24日,一则关于“唐县三里庄村有一疑似感染病例,已被县医院隔离”的不实信息在唐县各微信群中传播。对此唐县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并于当日查获涉事人员周某(男,43岁,唐县都亭乡西口底村人)。经查,周某出于好奇,在未见官方通报的情况下,将上述不实信息转发至本村微信群,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唐县公安局依法对周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4、博野五人散布谣言被警方拘留!
近日,博野县公安局网安部门发现有人在多个微信群中发布1月20日博野县小店镇谭庄村谭广孝、谭吉与15人聚餐后疑似感染了冠状病毒,已送至保定市传染病医院治疗的信息,经与县卫生健康局核实,截止目前未发现任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且谭庄村根本没有谭广孝、谭吉二人,该信息为谣言信息。1月26日(正月初二)博野县公安局依法对传播谣言的王某、时某旭、卢某兰、陈某琴、李某珍五人进行传唤,经讯问五人对其在微信群里传播不当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这五名违法嫌疑人因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已被行政拘留。博野警方提示:广大居民应从疾控或者医疗机构、权威网站等媒介了解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播,以免受到误导,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切勿传播此类谣言,对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博野县公安局2020年1月26日
5、徐水一网民除夕夜微博发表不实言论,大年初一被拘留
1月24日晚20时许,有网民在微博上发表内容为“保定市徐水区翟庄村已经出现三粒(例)感染者,已经封村”的不实言论。徐水警方迅速组织力量展开调查,并于次日中午12时许查获微博发布者陈某某。
经查,陈某某道听途说,在未见到官方疫情通报的情况下,在个人微博中发布不实言论,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稳定。目前,违法行为人陈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保定市徐水区公安局
2020年1月25日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警方提示:网络非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千万不要散布谣言,传播险情、疫情,扰乱公共秩序、制造社会恐慌。要以官方发布为准,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恶意传播谣言、蛊惑群众的违法犯罪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查处。
抗击疫情,
谣言纷飞,我们不转,我们和全国网友一起,传递正能量!唱响正气歌!保定网警在此呼吁:我承诺,自觉抵制网络谣言;我承诺,自发采取预防措施。
#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进行时# 淳化街道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立即开展依法整治“乱晾晒”行为,净化市容市貌。沿街巡查发现,私拉绳索、占用道路、借用健身器材等晾晒乱象层出不穷,不仅造成严重的视觉污染,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对此,队员们坚持教育为先、劝导为主、文明执法的原则,先找到当事人进行面对面劝说,告知这些行为是违规的,破坏了城市美观,并协助和督促其将晾晒的衣物等收起。
#临沂# #临沂新闻# 21日下午3时许,临沂市消防支队临沭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临沭县大兴镇金花小区1名儿童反锁家中。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调派12名消防员前往处置。
消防员到达现场后,及时与报警人进行沟通了解,报警人是孩子的姥姥,当时孩子的妈妈去赶集,她在家中负责看护孩子,因为临时有点小事也出了趟门,当时单独把孩子放在家中。孩子姥姥一会忙完回来之后,钥匙却怎么也打不开门,只能听见孩子不断的哭泣声。由于孩子太小,缺乏一定的认知独立能力,无法自行在室内将门锁打开。后来孩子家人及时联系开锁公司,结果开锁公司对室内反锁的门也是无能为力,无奈之下拨打了119报警电话。
考虑到孩子年龄较小,同时为了不破坏门锁解构,消防员决定从窗户进入室内。孩子家住在五楼,相对楼层较高。消防员利用安全吊带从屋顶悬降至五楼窗户处,通过打开防盗窗成功进入室内,及时将门锁打开。
女童在大人的安慰下,慢慢停止了哭泣。孩子的姥姥、妈妈对消防员的救助深表谢意,并对没有监护好孩子,给消防员添了麻烦表示愧疚。
(via:今日头条.在临沂客户端)
#临沂[地点]#
消防员到达现场后,及时与报警人进行沟通了解,报警人是孩子的姥姥,当时孩子的妈妈去赶集,她在家中负责看护孩子,因为临时有点小事也出了趟门,当时单独把孩子放在家中。孩子姥姥一会忙完回来之后,钥匙却怎么也打不开门,只能听见孩子不断的哭泣声。由于孩子太小,缺乏一定的认知独立能力,无法自行在室内将门锁打开。后来孩子家人及时联系开锁公司,结果开锁公司对室内反锁的门也是无能为力,无奈之下拨打了119报警电话。
考虑到孩子年龄较小,同时为了不破坏门锁解构,消防员决定从窗户进入室内。孩子家住在五楼,相对楼层较高。消防员利用安全吊带从屋顶悬降至五楼窗户处,通过打开防盗窗成功进入室内,及时将门锁打开。
女童在大人的安慰下,慢慢停止了哭泣。孩子的姥姥、妈妈对消防员的救助深表谢意,并对没有监护好孩子,给消防员添了麻烦表示愧疚。
(via:今日头条.在临沂客户端)
#临沂[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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