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双标政策在世界横行霸道了好几十年,谁也拿美国没有办法。但这回来了一个横的普京,让美国一筹莫展。针对俄罗斯主导下的乌四州公投一事,美国国务卿布林肯极力谴责,强调国际秩序决不允许任何国家凭武力改写边界。但当记者询问布林肯,为何以色列可以凭借武力占领叙利亚的领土戈兰高地,几十年不用归还呢?布林肯大言不惭的说,以色列占据戈兰高地对自身安全非常重要。美国人这不是双标,什么是双标?
#国庆安全行##恶劣天气措施#
为有效应对黄陵辖区连续大雾天气,黄陵大队主动出击、采取四项措施、周密组织,积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力以赴保障辖区国庆期间道路安全畅通。
一、加强值班备勤
大队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全员上岗、确保遇有恶劣天气,能够快速反应,积极应对。
二、做好科学研判
大队充分认识到本次大雾天气时间长、影响大,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实时天气预报。对大雾天气的行车和作业安全等注意事项再强调、再要求。
三、加强秩序管控
结合大队辖区交通流量特点,在重点路段增加巡逻力量,设立固定岗、严查重点车辆“一盔一带、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四、加强源头管理
以“两客一危”为重点管理对象,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深入客运站,对站内客运车辆的安全设备能、客运车辆进站、入站例检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要求企业负责人要一定要注意安全,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在源头上遏制客运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延安交警 @陕西交警
为有效应对黄陵辖区连续大雾天气,黄陵大队主动出击、采取四项措施、周密组织,积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力以赴保障辖区国庆期间道路安全畅通。
一、加强值班备勤
大队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全员上岗、确保遇有恶劣天气,能够快速反应,积极应对。
二、做好科学研判
大队充分认识到本次大雾天气时间长、影响大,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实时天气预报。对大雾天气的行车和作业安全等注意事项再强调、再要求。
三、加强秩序管控
结合大队辖区交通流量特点,在重点路段增加巡逻力量,设立固定岗、严查重点车辆“一盔一带、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四、加强源头管理
以“两客一危”为重点管理对象,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深入客运站,对站内客运车辆的安全设备能、客运车辆进站、入站例检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要求企业负责人要一定要注意安全,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在源头上遏制客运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延安交警 @陕西交警
四年前?课间的时候问过何老板一个问题
“既然结果无价值和行为无价值保护目的的最终根源都着眼于法益,尤其是对物质法益的保护,那么这两者之争议不是毫无价值吗,最终目的都是一样的话”
何老板当时没有展开回答我的问题,思索了一下仅和我强调了行为无价值(秩序违反论)的保护法益并没有那么简单,两者之间还是有差异的。
我当时似懂非懂的点了头就走了,但其实并没有真正理解其中内涵。
现在汇报一下最近的理解吧。
结果无价值与行为无价值(秩序违反论)之间的差异,最浅表的争论在于保护法益是物质利益还是秩序利益。但是这种理解过于肤浅,且实际上一定程度扭曲了真正的争议问题。
从事实上看,结果无价值和行为无价值都不会否认物质利益保护,从规范上看结果无价值和行为无价值都不会否认要借助规范义务来保护法益。
真正的区别在于:
①行为无价值所保护的物质利益更接近于总体的,作为类的物质利益,结果无价值所保护的则趋近于个体的物质利益。
②除了对物质利益的消极保护(不得侵犯)是法益之一部核心内容,行为无价值,尤其是纯粹规范理论,认为法益的内涵除了消极的保卫社会义务,更有积极的团结义务。除不得侵犯,还要积极建设。
③由此也许可以得出的另一个不太严谨的结论是,结果无价值与行为无价值的争论在德国刑法学理论中没有完全销声匿迹,而只是以一种存在–规范的视角争议进行一定程度的延伸。不过这也凸显了目前仍主要执着于浅表层度的我国和日本理论届的相对稚嫩。或者说专长不在于法哲思辨的深度吧。
“既然结果无价值和行为无价值保护目的的最终根源都着眼于法益,尤其是对物质法益的保护,那么这两者之争议不是毫无价值吗,最终目的都是一样的话”
何老板当时没有展开回答我的问题,思索了一下仅和我强调了行为无价值(秩序违反论)的保护法益并没有那么简单,两者之间还是有差异的。
我当时似懂非懂的点了头就走了,但其实并没有真正理解其中内涵。
现在汇报一下最近的理解吧。
结果无价值与行为无价值(秩序违反论)之间的差异,最浅表的争论在于保护法益是物质利益还是秩序利益。但是这种理解过于肤浅,且实际上一定程度扭曲了真正的争议问题。
从事实上看,结果无价值和行为无价值都不会否认物质利益保护,从规范上看结果无价值和行为无价值都不会否认要借助规范义务来保护法益。
真正的区别在于:
①行为无价值所保护的物质利益更接近于总体的,作为类的物质利益,结果无价值所保护的则趋近于个体的物质利益。
②除了对物质利益的消极保护(不得侵犯)是法益之一部核心内容,行为无价值,尤其是纯粹规范理论,认为法益的内涵除了消极的保卫社会义务,更有积极的团结义务。除不得侵犯,还要积极建设。
③由此也许可以得出的另一个不太严谨的结论是,结果无价值与行为无价值的争论在德国刑法学理论中没有完全销声匿迹,而只是以一种存在–规范的视角争议进行一定程度的延伸。不过这也凸显了目前仍主要执着于浅表层度的我国和日本理论届的相对稚嫩。或者说专长不在于法哲思辨的深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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