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39吨优质蔬菜支援贵阳
【来源:中国新闻网】(江口县隶属于贵州省)
9月5日16时许,在江口高速收费站,4辆满载鸡蛋、各类蔬菜的货车分批奔赴贵阳,这些农产品在当晚八点左右到达贵阳市。
此次从江口紧急调运贵阳的蔬菜、鸡蛋共计39吨,其中茄子7吨、南瓜14吨、鸡蛋18吨。
为确保优质新鲜,这些蔬菜、鸡蛋都是9月5日上午分别从江口官和乡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官和乡新田村康盛达食品有限公司、坝盘镇挂扣蔬菜基地、太平镇岑忙村廖大侠梵净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鲜采收,并立即打包装车发出。
“当前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期,我们企业组织32名村民从早上6点多采摘茄子,加紧筹备7吨茄子援助贵阳。我们将用最短的时间,将蔬菜及时运送到贵阳市,以表达江口人民群众的一份爱心,为疫情防控贡献一份力量。”江口县鑫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吕刚说。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面对疫情,我们全力支援贵阳疫情防控,将这6吨香芋南瓜发往贵阳,希望我们的绵薄之力能为辛苦奋战在抗疫一线的工作者及贵阳市民送去一些温暖。”江口县官和乡新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建军说。
此外,自9月3日以来,江口县还积极调配全县医疗系统组成医疗队支援贵阳市。截至目前,已累计组织四批次共127人赶赴贵阳,为坚决打赢贵阳疫情防控攻坚战贡献江口力量。(杨倩)
【来源:中国新闻网】(江口县隶属于贵州省)
9月5日16时许,在江口高速收费站,4辆满载鸡蛋、各类蔬菜的货车分批奔赴贵阳,这些农产品在当晚八点左右到达贵阳市。
此次从江口紧急调运贵阳的蔬菜、鸡蛋共计39吨,其中茄子7吨、南瓜14吨、鸡蛋18吨。
为确保优质新鲜,这些蔬菜、鸡蛋都是9月5日上午分别从江口官和乡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官和乡新田村康盛达食品有限公司、坝盘镇挂扣蔬菜基地、太平镇岑忙村廖大侠梵净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鲜采收,并立即打包装车发出。
“当前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期,我们企业组织32名村民从早上6点多采摘茄子,加紧筹备7吨茄子援助贵阳。我们将用最短的时间,将蔬菜及时运送到贵阳市,以表达江口人民群众的一份爱心,为疫情防控贡献一份力量。”江口县鑫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吕刚说。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面对疫情,我们全力支援贵阳疫情防控,将这6吨香芋南瓜发往贵阳,希望我们的绵薄之力能为辛苦奋战在抗疫一线的工作者及贵阳市民送去一些温暖。”江口县官和乡新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建军说。
此外,自9月3日以来,江口县还积极调配全县医疗系统组成医疗队支援贵阳市。截至目前,已累计组织四批次共127人赶赴贵阳,为坚决打赢贵阳疫情防控攻坚战贡献江口力量。(杨倩)
【贵州梵净山“金顶刻字案”一审宣判:被告游客赔偿12万余元】据澎湃新闻报道:贵州省江口县人民法院3月25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世界自然遗产地贵州梵净山“金顶刻字案”,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7人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陈某支付各项修复及赔偿费用共计123952.08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7月11日,被告人陈某在世界自然遗产地贵州梵净山游览,在攀登梵净山金顶(红云金顶)排队通行过程中,使用登山手杖在梵净山金顶摩崖石壁上刻字。该摩崖石壁不仅属于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人文景观,同时也是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被告人陈某的刻画行为对梵净山金顶摩崖石壁造成了损害,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梵净山金顶摩崖石壁是具有美学价值的人文景观,属于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旦破坏难以修复。被告人陈某的行为不仅危害了梵净山自然遗产安全,也破坏了梵净山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法院最终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陈某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文物修复费60952.08元、修复方案设计费38000元、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金25000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https://t.cn/A66orPoo(澎湃新闻客户端)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7月11日,被告人陈某在世界自然遗产地贵州梵净山游览,在攀登梵净山金顶(红云金顶)排队通行过程中,使用登山手杖在梵净山金顶摩崖石壁上刻字。该摩崖石壁不仅属于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人文景观,同时也是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被告人陈某的刻画行为对梵净山金顶摩崖石壁造成了损害,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梵净山金顶摩崖石壁是具有美学价值的人文景观,属于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旦破坏难以修复。被告人陈某的行为不仅危害了梵净山自然遗产安全,也破坏了梵净山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法院最终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陈某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文物修复费60952.08元、修复方案设计费38000元、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金25000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https://t.cn/A66orPoo(澎湃新闻客户端)
【贵州梵净山“金顶刻字案”一审宣判:被告游客赔偿12万余元】据澎湃新闻报道:贵州省江口县人民法院3月25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世界自然遗产地贵州梵净山“金顶刻字案”,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7人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陈某支付各项修复及赔偿费用共计123952.08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7月11日,被告人陈某在世界自然遗产地贵州梵净山游览,在攀登梵净山金顶(红云金顶)排队通行过程中,使用登山手杖在梵净山金顶摩崖石壁上刻字。该摩崖石壁不仅属于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人文景观,同时也是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被告人陈某的刻画行为对梵净山金顶摩崖石壁造成了损害,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梵净山金顶摩崖石壁是具有美学价值的人文景观,属于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旦破坏难以修复。被告人陈某的行为不仅危害了梵净山自然遗产安全,也破坏了梵净山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法院最终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陈某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文物修复费60952.08元、修复方案设计费38000元、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金25000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https://t.cn/A66orPoo(澎湃新闻客户端)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7月11日,被告人陈某在世界自然遗产地贵州梵净山游览,在攀登梵净山金顶(红云金顶)排队通行过程中,使用登山手杖在梵净山金顶摩崖石壁上刻字。该摩崖石壁不仅属于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人文景观,同时也是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被告人陈某的刻画行为对梵净山金顶摩崖石壁造成了损害,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梵净山金顶摩崖石壁是具有美学价值的人文景观,属于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旦破坏难以修复。被告人陈某的行为不仅危害了梵净山自然遗产安全,也破坏了梵净山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法院最终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陈某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文物修复费60952.08元、修复方案设计费38000元、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金25000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https://t.cn/A66orPoo(澎湃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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