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翁女士花了5440元,在网上购买了4只帝王蟹,店家当天就发货了,第二天上午就到了,可等她开箱验货时,却被吓了一跳。明明是鲜活帝王蟹,可开了2箱都发现是死的,剩余2箱她没有开,快递员也赶到了现场,她随即发起了退款退货,不料,却被卖家给拒绝了。
翁女士在网上购买帝王蟹,逛了一圈后,选定了一家店铺,这家的价格是380元一斤,她买了4只,总共有15斤,扣除店家的优惠之后,她实际支付了5440元。
她和店家约定,货品从北京发货,店家在翁女士下单后的当天晚上8点,就将帝王蟹发出了,第二天早上10点到的徐州。
由于在上班,翁女士没有立马去看货,而是等到中午下班后,2点多才去看货,结果发现是死蟹,她随即查看快递信息,结果发现了很多疑点。
其一,双方约定的是从北京发货,可是店家却是从南京发的货。
其二,翁女士购买的是鲜活到货的帝王蟹,可开箱之后却是死的(有物业作证)。
其三,收件人不是她,而是一位姓陈的人,而且是北京号码,发货内容显示为“冻品。”
翁女士认为卖家发错货了,就发起了退货退款,却被拒绝了。店家不承认发错货,也不承认和翁女士购买内容不相符,翁女士无奈之下,投诉到了平台。
然而,平台经过判定后,给出的结果是:“不能七天无理由拒收生鲜。”
这个判定让人感到疑惑,这根本就是卖家的问题,寄错东西不能退?这跟七天无理由有什么关系?
随后,记者联系上店家,店家说,货物上午到,而翁女士是下午才去看的货,是她自己耽搁了时间,才造成帝王蟹死亡的,和他们无关,并且他们发货时有拍视频。
其实,只要店家提供相关视频,证明发货时是活的,那么,可能就是翁女士的问题了,可是当记者让其提供相关视频时,店家突然恼羞成怒:
“不方便提供,我凭什么提供给你?”
至于发货地点的问题,店家也解释说,北京发货会晚一天到,帝王蟹大概率会死,所以就近选择了南京发货。
从法律角度看,商家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首先是发货地的问题,店家明明可以自证清白,却不愿提供视频,难免让人觉得有点“欲盖弥彰”的意思。
店家知道翁女士是在徐州,既然知道从北京发货大概率会死,可以提前告知翁女士,由她自己选择,若到时真死了,则和店家无关。
其次,就是标注“冻品”的问题,店家说他们寄的螃蟹,所有快递都标注冻品。可是记者咨询快递客服后,对方却说,他们都会标注生鲜,从未听过冻品这个词。
双方肯定有一方说谎,谁在说谎一目了然。所谓冻品,也就是说这个螃蟹本身就是死的,靠冷冻进行保存的。
店家自己说的话,都无法自圆其说,涉嫌欺诈消费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由于店家不能证明自己寄的是活蟹,将死蟹当活蟹卖,翁女士只要求退货退款,已经算是格外开恩了。
翁女士和店家存在买卖关系,翁女士作为消费者,她购买螃蟹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获得4只生鲜的帝王蟹,螃蟹已经死掉,翁女士购买货物的目的,已经无法实现,那么这个店家在与章先生买卖合同关系中,已经产生了根本违约行为。
依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店家理应进行理赔,或者重新发送4只螃蟹。
最终,平台给出解决方案,协商退款,如果卖家拒不退款,将从卖家的保证金中扣款。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网商平台卖生鲜,靠的是信誉和口碑。推三阻四谁还敢买。
也有网友说,也不能全怪客户,这种活物的运费应该比普通货物的运价贵很多吧?别人给了高运费要求活物不死也正常。如果她是无理取闹的话,那么平台也不可能答应赔她钱吧?角度不同而已。
还有网友说,水产类运输途中没人敢保证能全部存活,这是很正常的事,我在菜市场卖淡水鱼的,从批发市场拉回来才28公里路,车载氧气,冰块制冷,都有时候会死掉几条鱼,更别说几百公里的路程。
之前我也在网上买过大闸蟹,到货之后,也是发现死了2只,还好反馈之后,商家又给我补发了,对此我只想说,不要贪图便宜在网上购买,毕竟,经过长时间密封运输,螃蟹真的很容易死亡。
通过这件事,也提醒各位,购买帝王蟹等海鲜产品,还是建议去当地海鲜市场购买,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翁女士在网上购买帝王蟹,逛了一圈后,选定了一家店铺,这家的价格是380元一斤,她买了4只,总共有15斤,扣除店家的优惠之后,她实际支付了5440元。
她和店家约定,货品从北京发货,店家在翁女士下单后的当天晚上8点,就将帝王蟹发出了,第二天早上10点到的徐州。
由于在上班,翁女士没有立马去看货,而是等到中午下班后,2点多才去看货,结果发现是死蟹,她随即查看快递信息,结果发现了很多疑点。
其一,双方约定的是从北京发货,可是店家却是从南京发的货。
其二,翁女士购买的是鲜活到货的帝王蟹,可开箱之后却是死的(有物业作证)。
其三,收件人不是她,而是一位姓陈的人,而且是北京号码,发货内容显示为“冻品。”
翁女士认为卖家发错货了,就发起了退货退款,却被拒绝了。店家不承认发错货,也不承认和翁女士购买内容不相符,翁女士无奈之下,投诉到了平台。
然而,平台经过判定后,给出的结果是:“不能七天无理由拒收生鲜。”
这个判定让人感到疑惑,这根本就是卖家的问题,寄错东西不能退?这跟七天无理由有什么关系?
随后,记者联系上店家,店家说,货物上午到,而翁女士是下午才去看的货,是她自己耽搁了时间,才造成帝王蟹死亡的,和他们无关,并且他们发货时有拍视频。
其实,只要店家提供相关视频,证明发货时是活的,那么,可能就是翁女士的问题了,可是当记者让其提供相关视频时,店家突然恼羞成怒:
“不方便提供,我凭什么提供给你?”
至于发货地点的问题,店家也解释说,北京发货会晚一天到,帝王蟹大概率会死,所以就近选择了南京发货。
从法律角度看,商家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首先是发货地的问题,店家明明可以自证清白,却不愿提供视频,难免让人觉得有点“欲盖弥彰”的意思。
店家知道翁女士是在徐州,既然知道从北京发货大概率会死,可以提前告知翁女士,由她自己选择,若到时真死了,则和店家无关。
其次,就是标注“冻品”的问题,店家说他们寄的螃蟹,所有快递都标注冻品。可是记者咨询快递客服后,对方却说,他们都会标注生鲜,从未听过冻品这个词。
双方肯定有一方说谎,谁在说谎一目了然。所谓冻品,也就是说这个螃蟹本身就是死的,靠冷冻进行保存的。
店家自己说的话,都无法自圆其说,涉嫌欺诈消费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由于店家不能证明自己寄的是活蟹,将死蟹当活蟹卖,翁女士只要求退货退款,已经算是格外开恩了。
翁女士和店家存在买卖关系,翁女士作为消费者,她购买螃蟹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获得4只生鲜的帝王蟹,螃蟹已经死掉,翁女士购买货物的目的,已经无法实现,那么这个店家在与章先生买卖合同关系中,已经产生了根本违约行为。
依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店家理应进行理赔,或者重新发送4只螃蟹。
最终,平台给出解决方案,协商退款,如果卖家拒不退款,将从卖家的保证金中扣款。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网商平台卖生鲜,靠的是信誉和口碑。推三阻四谁还敢买。
也有网友说,也不能全怪客户,这种活物的运费应该比普通货物的运价贵很多吧?别人给了高运费要求活物不死也正常。如果她是无理取闹的话,那么平台也不可能答应赔她钱吧?角度不同而已。
还有网友说,水产类运输途中没人敢保证能全部存活,这是很正常的事,我在菜市场卖淡水鱼的,从批发市场拉回来才28公里路,车载氧气,冰块制冷,都有时候会死掉几条鱼,更别说几百公里的路程。
之前我也在网上买过大闸蟹,到货之后,也是发现死了2只,还好反馈之后,商家又给我补发了,对此我只想说,不要贪图便宜在网上购买,毕竟,经过长时间密封运输,螃蟹真的很容易死亡。
通过这件事,也提醒各位,购买帝王蟹等海鲜产品,还是建议去当地海鲜市场购买,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关于病毒、防疫的谣言也是从未平息。其中咱们隔三差五做核酸都要用到的“棉签”,正是流言的重灾区。这两天,又有篇热传的文章,里边提到了棉签,今天咱就再说两句,希望能让大家减少一些焦虑。 有个“棉”字,就一定是棉花吗? 热传的文章原文中说,部分采样拭子执行的是行业标准《医用脱脂棉》(YY/T 0330—2015),该标准引言中确实提到了不推荐环氧乙烷。但是,问题来了,脱脂棉是不推荐用环氧乙烷灭菌,可我们用的“棉签”,真的是脱脂棉或者什么棉花做的吗? 答案是“真不是”…… 我们平时用的“棉签”,大名应该是“采样拭子”而不是棉签,它们用的往往是尼龙纤维、聚氨酯及ABS塑料等材料,并不是普通的棉花。 那么用这又是为什么呢? 其中一个原因还是出在“吸附”上,如果我们把棉签放大,就会发现,脱脂棉的棉签是大量纤维一圈一圈缠起来的,加上棉花本身的特性,会导致棉花在咱们咽部蹭一蹭是很容易吸附到样品,但把这些样品再弄出来可就费了劲了。而采样拭子则像一个小“鸡毛掸子”,浑身都是独立的一根一根紧挨着的小毛毛,这样的结构,加上材料本身并不吸水,既方便取样,也能很容易地将样品洗脱下来,检测起来更准确。 此外,大家也都用过脱脂棉的棉签,那个杆可是木头的,掰的时候可能会带来扎手的风险,而且木杆有时候不一定加工得足够光滑,可能会划伤口腔,而采样拭子用的是光滑的塑料杆,又好用又好掰断。另外棉签中的脱脂棉和木柄可能含有能灭活病毒并抑制新冠核酸检测的化合物,从而影响检测效果。因此综合各种因素考虑,目前的采样拭子是不会使用棉签的。 所以说,如果是因为脱脂棉吸附环氧乙烷而担心核酸采样,那确实是没什么必要了。 环氧乙烷,真的那么危险? 可能有些朋友还会担心,就算不是脱脂棉,那总得用环氧乙烷灭菌吧?环氧乙烷的安全性真的有保障吗?原文作者也确实列出了挺多担心,接下来咱们就讲讲环氧乙烷。 环氧乙烷,化学式是C₂H₄O,缩写是“EO”,是一种常见又好用的消毒剂。 环氧乙烷的化学性质很活泼,能够与微生物的蛋白质、核酸发生非特异性烷基化作用,让它们失去正常功能,这样就达到了灭菌的效果。而且这种杀伤是广谱的,像细菌、孢子、芽孢、病毒等,统统都能杀死,可以说是灭菌小能手了。 而且环氧乙烷还有一个巨大的优点,就是它能在“又冷又干”的条件下工作。举个例子,大家都知道,加热到两三百摄氏度那肯定能杀死病菌,但很多东西如果用这个温度来灭菌就彻底坏掉了。而高压灭菌锅虽然只加热到120到130℃,但会产生大量的水汽,出锅还得晾干,很多东西是禁不住水泡的,也会坏。 环氧乙烷就没有这种问题了,因为环氧乙烷沸点低,蒸气压也高,灭菌时只需要温度维持在50℃左右,就能很容易地进入待灭菌物品的任何缝隙角落,做到全面灭菌。由于环氧乙烷是以气态来灭菌,也不会出现泡坏东西的情况。而且环氧乙烷也不会腐蚀常见的材料,比如塑料、纸、棉、化纤、金属、陶瓷等。 前面刚说到,环氧乙烷见缝就钻,相应地,它跑出来也很容易,以口罩为例,灭菌的时候是把口罩先都包装好,然后再用环氧乙烷灭菌——因为环氧乙烷钻得进去,之后再把口罩放在专门的车间“散味”让环氧乙烷再跑出来,2周之后口罩中残余环氧乙烷就会很少很少,符合国标可以出厂了。 要谈环氧乙烷的毒性,其实不应该脱离剂量,而环氧乙烷造成的中毒案例,几乎都是相关职业长期或因意外大量接触。所以,因为环氧乙烷而担心核酸采样,不是很有必要。 当然,有些朋友可能比较敏感,他们往往会觉得有害就是有害,你哪怕符合国标我也不想孩子碰到,我们继续往下看。 什么?我这根“棉签”压根没灭过菌? 很多“棉签”(以下统称“采样拭子”)的包装上,可能会看到图中的字眼“非无菌提供”。这可能会让一些朋友感到紧张——什么?“非无菌”?那不就是有细菌?这捅进嗓子还了得吗? 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因为这个“非无菌”,意思是说,该医疗器械没有明确进行过灭菌流程(当然,更没接触过环氧乙烷),不能标注无菌。但实际上,再怎么着这根采样拭子也属于“一类医疗器械”,虽然不要求灭菌,但生产及检测环节,以及检验标准也是很严格的,仍然要严格控制微生物的数量,因此是安全的。而且就算是没有灭过菌的采样拭子,也并不影响实验结果。 可能有些朋友还有些担心,其实我们再深入思考一下,咱普通人家吃饭的时候,筷子多数都是从筷子篓里拿出来的吧?之前顶多进过洗碗机,泡过洗洁精,冲过自来水,可没有拿什么东西灭过菌吧?这样的筷子咱夹菜进嘴里的时候,担心过吗?咱流鼻血了撕半张卫生纸堵鼻孔,真的是无菌吗?(顺便说一下流鼻血的正确做法,其实是用手指捏紧两侧鼻翼压迫止血) 最后总结一下,咱做核酸不用担心脱脂棉吸附环氧乙烷,因为“棉签”(采样拭子)压根就没用脱脂棉。另外,就算有环氧乙烷,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出来的,我们也不用担心,况且,还有很多“棉签”本来就没走过消毒流程。所以,至少我们不用担心日常的核酸检测。
从未因为一件事在手机记事本上标注,从来因为一个人辗转反侧难入眠,牵挂!本以为今年能陪你好好过个生日,所以早早标识了日期做好提醒,但一纸文件让这变得不方便,遗憾!幸好有此空间,用云端上祝福表达我内心情愫,星星是银河递给月亮的情书,你是世界赠与我的恩赐!生活需要放下看开,相逢是缘,相处是情,无论缘浅缘深;相逢就是一种幸运,不论情淡情浓,相处就是一种福分。希望也必定以后每年的今天,都是我最牵挂你的日子;愿那片片枫叶,在晨风中送去我纯洁的祝愿,愿你青春的树越长越葱茏,生命的花越长越艳丽,幸福在每个春夏秋冬里,愿你遍历山河,觉得人间值得,愿你此后每一天,眼里是阳光,笑里是坦荡,生日快乐,优秀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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