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重磅!25条优惠政策,助力乡贤返乡创业!
乡贤返乡创业,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引擎,如何鼓励乡贤回归,日前,伊川县出台了《关于鼓励乡贤返乡创业的暂行办法》(试行一年),从财政、金融、税费、场地、培训、完善就业保障等方面出台25条优惠政策,为乡贤返乡创业铺路搭桥,造福乡梓。政策内容如下:
一、财政政策
1.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中小微企业取得市场主体资格且有固定经营场所,稳定经营1年以上,带动当地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为创业者本人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对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可按新招用员工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经评审认定为市级大众创业优秀项目的,申请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项目补贴(助),对评选为省级优秀项目的,申请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项目补贴。
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2.返乡创业企业成功创建国家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成功创建省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成功创建市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返乡领办企业成功创建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
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3.支持返乡开办旅游民宿和民宿集群。对被评为国家甲、乙、丙级的旅游民宿,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被评为省级五星、四星、三星的旅游民宿,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同一品牌旅游民宿连锁经营3家以上的,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每家2万元;加盟或引进国内知名旅游民宿品牌经营的,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5万元。返乡建设单体建筑5幢以上、床位规模50张以上、投资额1500万以上旅游民宿集群的,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20万元。旅游民宿借助互联网平台宣传销售的,帮助申请市财政每年给予销售额2%的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
责任单位:文广旅局、财政局
4.鼓励发展富硒功能农业产业和品牌化建设。对依托伊川县富硒功能农业产业规划进行创业的项目,富硒谷子和富硒红薯连片种植达50亩(含50亩)以上的给予种苗补贴100
元/亩,补贴政策持续3年;对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依托伊川县富硒功能农业产业规划新创办的经营主体,新通过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三项认证的,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1.5万元。鼓励返乡创业企业参加全国性展会(农投会、农洽会、农博会等),获得金奖、优质奖的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支持返乡创业企业在洛阳市工业互联网平台积极开展产销对接活动,每年帮助申请市财政对接额1%奖励,最高不超过 10万元。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工信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5.鼓励创办企业建设“星创天地”。首次通过国家级、省级备案的,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
责任单位:科工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6.加强产业园区奖补。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各自产业优势,以现有各类园区为依托,建立返乡创业基地和返乡创业园区,对经评估认定为市级以上农村创业创新基地(园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创新性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的,帮助申请市财政每处不超过20万元奖补。对评为市级返乡创业示范项目的,帮助申请市财政2—10万元奖补。对符合政策支持与集体经济建立有一定利益联结机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整合资金予以支持。
责任单位: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二、金融政策
7.拓宽信用贷款条件。进一步拓宽担保渠道,简化申请手续和办事流程,对返乡下乡人员信用贷款可采取财产性抵押质押、国资平台、公职人员、企业等多种反担保形式。
责任单位:人社局、科工局、人行
8.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的创业担保基金,专项用于返乡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地方配套贴息。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1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加大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科工局、人行
9.对利用专利权、林权、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资产等抵押融资发生的贷款利息、评估费、担保费等相关费用,帮助申请市财政5%的补贴,县财政再给予15%的补贴。
责任单位:科工局、财政局
10.中小微企业办理续贷业务期间,可运用还贷周转金缓解流动资金困难,额度不超过其贷款金额的80%,单笔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万,单户企业在用金额不超过1000万,使用时间不超过30日,可免费使用5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科工局、人社局、人行
三、税费政策
11.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责任单位:税务局
12.返乡创业企业招用创业就业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3年内分别按实际招用人数和每人每年7800元、9000元的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责任单位:税务局、人社局
13.返乡创业企业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等,按当月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返乡创办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对场地租金和网络使用费等给予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 年。
责任单位:人社局、商务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14.支持企业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按15%税率缴纳企 业所得税。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加计扣除或摊销。落实好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一次性扣除政策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对全县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 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责任单位:税务局
15.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至2022年4月30日,失业保险费率仍按1%执行。
责任单位:税务局、社保中心
16.开发特色险种。以国家补贴险种为重点,扩大大宗农作物、重要畜禽产品保险覆盖面,积极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补贴。对返乡创业规模化种植特色农业产品50亩以上的和规模化养殖特色畜牧产品的产业,逐步纳入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在省级奖补基础上申请市财政不超过25%的奖补。
责任单位: 农业农村局、科工局、银监办、财政局
四、场地政策
17.享受涉农项目支持政策。各乡镇(街道)结合各自产业优势,依托全县富硒功能农业产业规划和优质草蓄项目创业的,建立涉农返乡创业基地和返乡创业园区的,享受产业发展所需的冷链仓储等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的政策支持。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18.支持发展电子商务。鼓励返乡人员在伊川县创办电商企业。对返乡下乡人员创办的电商企业,对伊川县相关产业做大做强作出积极推动作用的,可以给予资金、配套设施等相关政策上的支持,并且优先推荐申报上级评定的“互联网+品牌”。
责任单位:商务局
19.加大对乡贤返乡创业用地倾斜力度,在组织编制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时,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合理确定建设范围,安排一定比例指标用于返乡创业乡贤从事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0.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管理,建立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入市机制。鼓励返乡乡贤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创办农业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和乡村民宿。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1.积极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本次伊川县“三清二建”专项治理行动收缴的集体土地、荒山、滩涂和房产、车间、学校等,促进低效用地再开发,逐年减少存量土地。对闲置的工厂、公用设施、闲置房产、空闲土地等,结合交通区位、产业基础、生产条件等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实施改造利用,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生产和办公场地。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22.优化市场准入条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凡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或领域,一律向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开放。注册资本由实缴改为认缴,企业年检改为年报公示,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登记,允许集中办公区、市场主体孵化基地等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集群注册、“席位注册”地址、住所托管服务及其他配套服务。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登记机关不再审查其住所(经营场所)的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开设数据处理、动漫游戏开发、文化创意、咨询策划、工业设计、软件和信息服务、网络技术、翻译服务、电子商务、股权投资、商务秘书服务等小微企业的,允许将住宅作为经营场所登记。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五、培训政策
23.设立200万元返乡下乡创业专项扶持基金,用于支持返乡创业培训、创业典型奖励等。充分发挥县职教中心、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技工学校、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等创业培训资源优势,实施返乡创业培训专项行动计划,将有培训意愿的返乡创业人员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整合现有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加强各行业涉网培训,搭建综合培训与特色培训互补的培训平台,根据返乡创业意向和重点产业需求,采用合作订单、定岗定向等方式培养农产品深加工、电子商务等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大力培养适应返乡创业企业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加强返乡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建设,组织县内有培训资质、场地、实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开展针对性强,有实效的专业化创业培训。
责任单位:人社局、教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科工局
六、完善创业保障
24.加强对乡贤回归的政策支持力度,全流程服务乡贤回归。建立县乡两级返乡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县级返乡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设在县投资促进中心,乡级返乡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设在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为返乡创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注册登记、政策咨询、创业指导、信息对接等政务服务。同时,建立一支县乡村三级联动的联络员服务队伍,从各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选派一批有责任心、熟悉政策、善于沟通的人员担任返乡创业联络员,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全过程、一对一、点对点的创业服务。邀请知名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和专业技术人员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结对帮扶、创业指导等服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25. 维护合法权益。完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接续制度,确保已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返乡创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关系顺利衔接。对返乡创业人员,保障子女入学,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妥善安排义务教育阶段返乡创业人员子女到创业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读。提供法律援助,优化提升发展环境,加大维权力度,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责任单位:人社局、社保中心、教体局、司法局
乡贤返乡创业,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引擎,如何鼓励乡贤回归,日前,伊川县出台了《关于鼓励乡贤返乡创业的暂行办法》(试行一年),从财政、金融、税费、场地、培训、完善就业保障等方面出台25条优惠政策,为乡贤返乡创业铺路搭桥,造福乡梓。政策内容如下:
一、财政政策
1.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中小微企业取得市场主体资格且有固定经营场所,稳定经营1年以上,带动当地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为创业者本人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对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可按新招用员工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经评审认定为市级大众创业优秀项目的,申请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项目补贴(助),对评选为省级优秀项目的,申请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项目补贴。
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2.返乡创业企业成功创建国家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成功创建省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成功创建市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返乡领办企业成功创建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
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3.支持返乡开办旅游民宿和民宿集群。对被评为国家甲、乙、丙级的旅游民宿,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被评为省级五星、四星、三星的旅游民宿,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同一品牌旅游民宿连锁经营3家以上的,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每家2万元;加盟或引进国内知名旅游民宿品牌经营的,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5万元。返乡建设单体建筑5幢以上、床位规模50张以上、投资额1500万以上旅游民宿集群的,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20万元。旅游民宿借助互联网平台宣传销售的,帮助申请市财政每年给予销售额2%的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
责任单位:文广旅局、财政局
4.鼓励发展富硒功能农业产业和品牌化建设。对依托伊川县富硒功能农业产业规划进行创业的项目,富硒谷子和富硒红薯连片种植达50亩(含50亩)以上的给予种苗补贴100
元/亩,补贴政策持续3年;对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依托伊川县富硒功能农业产业规划新创办的经营主体,新通过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三项认证的,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1.5万元。鼓励返乡创业企业参加全国性展会(农投会、农洽会、农博会等),获得金奖、优质奖的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支持返乡创业企业在洛阳市工业互联网平台积极开展产销对接活动,每年帮助申请市财政对接额1%奖励,最高不超过 10万元。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工信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5.鼓励创办企业建设“星创天地”。首次通过国家级、省级备案的,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
责任单位:科工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6.加强产业园区奖补。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各自产业优势,以现有各类园区为依托,建立返乡创业基地和返乡创业园区,对经评估认定为市级以上农村创业创新基地(园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创新性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的,帮助申请市财政每处不超过20万元奖补。对评为市级返乡创业示范项目的,帮助申请市财政2—10万元奖补。对符合政策支持与集体经济建立有一定利益联结机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整合资金予以支持。
责任单位: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二、金融政策
7.拓宽信用贷款条件。进一步拓宽担保渠道,简化申请手续和办事流程,对返乡下乡人员信用贷款可采取财产性抵押质押、国资平台、公职人员、企业等多种反担保形式。
责任单位:人社局、科工局、人行
8.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的创业担保基金,专项用于返乡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地方配套贴息。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1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加大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科工局、人行
9.对利用专利权、林权、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资产等抵押融资发生的贷款利息、评估费、担保费等相关费用,帮助申请市财政5%的补贴,县财政再给予15%的补贴。
责任单位:科工局、财政局
10.中小微企业办理续贷业务期间,可运用还贷周转金缓解流动资金困难,额度不超过其贷款金额的80%,单笔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万,单户企业在用金额不超过1000万,使用时间不超过30日,可免费使用5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科工局、人社局、人行
三、税费政策
11.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责任单位:税务局
12.返乡创业企业招用创业就业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3年内分别按实际招用人数和每人每年7800元、9000元的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责任单位:税务局、人社局
13.返乡创业企业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等,按当月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返乡创办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对场地租金和网络使用费等给予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 年。
责任单位:人社局、商务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14.支持企业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按15%税率缴纳企 业所得税。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加计扣除或摊销。落实好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一次性扣除政策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对全县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 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责任单位:税务局
15.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至2022年4月30日,失业保险费率仍按1%执行。
责任单位:税务局、社保中心
16.开发特色险种。以国家补贴险种为重点,扩大大宗农作物、重要畜禽产品保险覆盖面,积极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补贴。对返乡创业规模化种植特色农业产品50亩以上的和规模化养殖特色畜牧产品的产业,逐步纳入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在省级奖补基础上申请市财政不超过25%的奖补。
责任单位: 农业农村局、科工局、银监办、财政局
四、场地政策
17.享受涉农项目支持政策。各乡镇(街道)结合各自产业优势,依托全县富硒功能农业产业规划和优质草蓄项目创业的,建立涉农返乡创业基地和返乡创业园区的,享受产业发展所需的冷链仓储等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的政策支持。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18.支持发展电子商务。鼓励返乡人员在伊川县创办电商企业。对返乡下乡人员创办的电商企业,对伊川县相关产业做大做强作出积极推动作用的,可以给予资金、配套设施等相关政策上的支持,并且优先推荐申报上级评定的“互联网+品牌”。
责任单位:商务局
19.加大对乡贤返乡创业用地倾斜力度,在组织编制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时,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合理确定建设范围,安排一定比例指标用于返乡创业乡贤从事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0.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管理,建立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入市机制。鼓励返乡乡贤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创办农业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和乡村民宿。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1.积极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本次伊川县“三清二建”专项治理行动收缴的集体土地、荒山、滩涂和房产、车间、学校等,促进低效用地再开发,逐年减少存量土地。对闲置的工厂、公用设施、闲置房产、空闲土地等,结合交通区位、产业基础、生产条件等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实施改造利用,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生产和办公场地。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22.优化市场准入条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凡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或领域,一律向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开放。注册资本由实缴改为认缴,企业年检改为年报公示,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登记,允许集中办公区、市场主体孵化基地等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集群注册、“席位注册”地址、住所托管服务及其他配套服务。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登记机关不再审查其住所(经营场所)的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开设数据处理、动漫游戏开发、文化创意、咨询策划、工业设计、软件和信息服务、网络技术、翻译服务、电子商务、股权投资、商务秘书服务等小微企业的,允许将住宅作为经营场所登记。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五、培训政策
23.设立200万元返乡下乡创业专项扶持基金,用于支持返乡创业培训、创业典型奖励等。充分发挥县职教中心、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技工学校、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等创业培训资源优势,实施返乡创业培训专项行动计划,将有培训意愿的返乡创业人员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整合现有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加强各行业涉网培训,搭建综合培训与特色培训互补的培训平台,根据返乡创业意向和重点产业需求,采用合作订单、定岗定向等方式培养农产品深加工、电子商务等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大力培养适应返乡创业企业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加强返乡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建设,组织县内有培训资质、场地、实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开展针对性强,有实效的专业化创业培训。
责任单位:人社局、教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科工局
六、完善创业保障
24.加强对乡贤回归的政策支持力度,全流程服务乡贤回归。建立县乡两级返乡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县级返乡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设在县投资促进中心,乡级返乡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设在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为返乡创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注册登记、政策咨询、创业指导、信息对接等政务服务。同时,建立一支县乡村三级联动的联络员服务队伍,从各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选派一批有责任心、熟悉政策、善于沟通的人员担任返乡创业联络员,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全过程、一对一、点对点的创业服务。邀请知名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和专业技术人员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结对帮扶、创业指导等服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25. 维护合法权益。完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接续制度,确保已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返乡创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关系顺利衔接。对返乡创业人员,保障子女入学,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妥善安排义务教育阶段返乡创业人员子女到创业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读。提供法律援助,优化提升发展环境,加大维权力度,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责任单位:人社局、社保中心、教体局、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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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楫笃行 改革构筑资本市场新生态】
“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条件已基本具备。”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近日表示,将以“绣花”功夫做好规则、业务和技术等各项准备,确保这项重大改革平稳落地。
从科创板增量试点,到创业板存量扩围,再到全市场实行,注册制改革将迎来关键一跃,A股市场新股发审制度将焕然一新。这是资本市场最近十年来最抢眼的基础制度变革,也是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跃升的最好注解。
十年来,从核准制到注册制,资本市场以创新性的基础制度改革,激发服务实体经济的澎湃动力,构筑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生态。
未来,资本市场仍将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不断完善多层次体系,拓展对服务经济的广度深度,增强支持实体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的资本力量,将继续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轨道上提质增效,更好支持经济转型发展。
基础制度鼎新 激发市场活力
“自试点注册制以来,市场投融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新股发行拥有更多市场化选择。当前正处于注册制向全市场推行的重要时刻,相信在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之下,我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必将行稳致远。”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说。
注册制改革进一步厘清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明显提升,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融资支持显著增强。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和再融资金额合计5.2万亿元,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33.9万亿元。其中,2021年IPO和再融资金额合计约1.5万亿元,股票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合计超10万亿元,均创历史新高。新股发行及再融资常态化、融资功能完备的市场体系已然形成。
注册制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牛鼻子”工程,是发展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的关键举措,也是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重大改革。经过近三年的试点探索,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架构初步形成,配套制度和法治供给不断完善。
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惩戒“三位一体”的责任追究体系已经形成,违法违规成本显著提升。特别是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顺利落地,并将逐步实现常态化,为权益受损的中小投资者提供了更便利的维权渠道,也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更强大的威慑力。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市场格局正加快形成。
在畅通“出口”方面,退市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退市指标进一步丰富,退市渠道进一步畅通。截至目前,今年已有超过40家公司被强制退市,进退有序、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正加速构建。
“实现核准制向注册制的跨越,稳步推进试点注册制,发行市场化程度、审核注册效率和可预期性大幅提升,交易、退市等关键制度得到体系化改善,改革符合市场各方预期。”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说。
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新华看来,全面实行注册制改革,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是资本市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全力把握好发行节奏,建立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发行机制,有利于更加注重不同市场、板块、产品之间的协调发展。
多层次体系完善 增强市场适应性包容性
在以注册制改革为龙头带动资本市场关键制度创新的同时,更具包容性、适应性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强化了直接融资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易会满表示,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相继成功落地,大大提升了资本市场对优质企业的吸引力。数据显示,截至8月10日,科创板上市公司超过440家,总市值突破6万亿元。科创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及2022年一季报显示,其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增速分别达76%和62%,增速居A股各板块之首。
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迈出关键步伐。数据显示,截至8月10日,北交所上市公司达105家,总市值超1900亿元。其中,中小企业占比超七成,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占比已超八成。
十年来,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硕果累累,市场层次更加清晰,各板块错位发展,构建了服务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企业的直接融资体系。“比如,沪深主板更加突出‘大盘蓝筹’的特色,科创板坚守‘硬科技’的特色,创业板继续保持‘三创四新’的特点,北交所和新三板注重于创新型的中小企业。”李超说。
未来,健全各层次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将是完善多层次市场体系的一大重点。转板制度已正式落地,被称为“北交所转板第一股”的观典防务已登陆科创板,业内期待转板上市制度能更好地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内部的有机联系。
证监会明确表示,将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服务的覆盖面和普惠性,更好满足不同类型、不同阶段企业的差异化发展需求;形成各市场板块错位发展、适度竞争的格局;统筹推进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制度创新,稳步扩大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范围。
科技与资本顺畅循环 澎湃支持创新力量
无论是推行注册制改革还是完善多层次市场体系,落脚点都是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特别是畅通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的高水平循环。十年来,在关键性制度创新的撬动下,支持科技创新的市场体系愈加完善,中国资本市场逐渐成为新经济集聚地。
“设立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革等系列举措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科技创新企业融资难题,拓宽了融资渠道,有利于推动我国企业快速提升研发实力,增强国际竞争力,为做强实体经济提供全面、有力、持续的金融服务。”神州细胞董事长谢良志表示。
近年来,中芯国际、晶科能源、君实生物等一批关键技术攻关者,借助资本市场实现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深度融合,擦亮了硬科技底色,不少上市公司在增强自身竞争力的同时,还有效带动了所处行业的转型升级。
“得益于国家对科技创新企业及新兴产业的扶持,今年上半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已占A股IPO数量逾九成。”普华永道中国综合事业服务部合伙人孙进说,监管部门着力畅通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的高水平循环,科创板硬科技产业集聚效应初步形成。
与此同时,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支持创新的战略性、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彰显。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表示,推行注册制改革以来,超过八成的科创板企业和六成的创业板企业,在上市前获得了股权创投基金的投资。截至去年底,股权创投基金累计投资境内未上市企业股权、新三板挂牌企业股权等项目超过16万家次,形成股权资本金10万亿元。
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资本市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不仅能提供融资支持,更能在完善公司治理、激励企业家精神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大力促进企业创新、科技进步。可以说,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已成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
证监会近期表示,在抓好已出台措施落地的同时,将聚焦科技创新、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研究推出更多更有力的支持措施。
十年来,资本市场在改革中前进,在开放中成长,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未来,将继续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提升国际影响力,向国际一流资本市场迈进。
十年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覆盖面和深度不断拓展,未来,将持续在促进资本形成、优化资源配置、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发挥独特且不可或缺的作用。
十年来,资本市场集聚了稳中向好、稳中有进的各方合力,未来,将继续夯实平稳健康发展根基,为中国经济转型发展贡献更多“进”的力量。
【奋楫笃行 改革构筑资本市场新生态】
“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条件已基本具备。”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近日表示,将以“绣花”功夫做好规则、业务和技术等各项准备,确保这项重大改革平稳落地。
从科创板增量试点,到创业板存量扩围,再到全市场实行,注册制改革将迎来关键一跃,A股市场新股发审制度将焕然一新。这是资本市场最近十年来最抢眼的基础制度变革,也是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跃升的最好注解。
十年来,从核准制到注册制,资本市场以创新性的基础制度改革,激发服务实体经济的澎湃动力,构筑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生态。
未来,资本市场仍将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不断完善多层次体系,拓展对服务经济的广度深度,增强支持实体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的资本力量,将继续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轨道上提质增效,更好支持经济转型发展。
基础制度鼎新 激发市场活力
“自试点注册制以来,市场投融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新股发行拥有更多市场化选择。当前正处于注册制向全市场推行的重要时刻,相信在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之下,我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必将行稳致远。”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说。
注册制改革进一步厘清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明显提升,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融资支持显著增强。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和再融资金额合计5.2万亿元,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33.9万亿元。其中,2021年IPO和再融资金额合计约1.5万亿元,股票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合计超10万亿元,均创历史新高。新股发行及再融资常态化、融资功能完备的市场体系已然形成。
注册制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牛鼻子”工程,是发展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的关键举措,也是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重大改革。经过近三年的试点探索,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架构初步形成,配套制度和法治供给不断完善。
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惩戒“三位一体”的责任追究体系已经形成,违法违规成本显著提升。特别是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顺利落地,并将逐步实现常态化,为权益受损的中小投资者提供了更便利的维权渠道,也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更强大的威慑力。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市场格局正加快形成。
在畅通“出口”方面,退市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退市指标进一步丰富,退市渠道进一步畅通。截至目前,今年已有超过40家公司被强制退市,进退有序、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正加速构建。
“实现核准制向注册制的跨越,稳步推进试点注册制,发行市场化程度、审核注册效率和可预期性大幅提升,交易、退市等关键制度得到体系化改善,改革符合市场各方预期。”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说。
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新华看来,全面实行注册制改革,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是资本市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全力把握好发行节奏,建立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发行机制,有利于更加注重不同市场、板块、产品之间的协调发展。
多层次体系完善 增强市场适应性包容性
在以注册制改革为龙头带动资本市场关键制度创新的同时,更具包容性、适应性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强化了直接融资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易会满表示,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相继成功落地,大大提升了资本市场对优质企业的吸引力。数据显示,截至8月10日,科创板上市公司超过440家,总市值突破6万亿元。科创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及2022年一季报显示,其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增速分别达76%和62%,增速居A股各板块之首。
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迈出关键步伐。数据显示,截至8月10日,北交所上市公司达105家,总市值超1900亿元。其中,中小企业占比超七成,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占比已超八成。
十年来,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硕果累累,市场层次更加清晰,各板块错位发展,构建了服务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企业的直接融资体系。“比如,沪深主板更加突出‘大盘蓝筹’的特色,科创板坚守‘硬科技’的特色,创业板继续保持‘三创四新’的特点,北交所和新三板注重于创新型的中小企业。”李超说。
未来,健全各层次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将是完善多层次市场体系的一大重点。转板制度已正式落地,被称为“北交所转板第一股”的观典防务已登陆科创板,业内期待转板上市制度能更好地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内部的有机联系。
证监会明确表示,将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服务的覆盖面和普惠性,更好满足不同类型、不同阶段企业的差异化发展需求;形成各市场板块错位发展、适度竞争的格局;统筹推进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制度创新,稳步扩大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范围。
科技与资本顺畅循环 澎湃支持创新力量
无论是推行注册制改革还是完善多层次市场体系,落脚点都是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特别是畅通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的高水平循环。十年来,在关键性制度创新的撬动下,支持科技创新的市场体系愈加完善,中国资本市场逐渐成为新经济集聚地。
“设立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革等系列举措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科技创新企业融资难题,拓宽了融资渠道,有利于推动我国企业快速提升研发实力,增强国际竞争力,为做强实体经济提供全面、有力、持续的金融服务。”神州细胞董事长谢良志表示。
近年来,中芯国际、晶科能源、君实生物等一批关键技术攻关者,借助资本市场实现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深度融合,擦亮了硬科技底色,不少上市公司在增强自身竞争力的同时,还有效带动了所处行业的转型升级。
“得益于国家对科技创新企业及新兴产业的扶持,今年上半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已占A股IPO数量逾九成。”普华永道中国综合事业服务部合伙人孙进说,监管部门着力畅通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的高水平循环,科创板硬科技产业集聚效应初步形成。
与此同时,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支持创新的战略性、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彰显。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表示,推行注册制改革以来,超过八成的科创板企业和六成的创业板企业,在上市前获得了股权创投基金的投资。截至去年底,股权创投基金累计投资境内未上市企业股权、新三板挂牌企业股权等项目超过16万家次,形成股权资本金10万亿元。
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资本市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不仅能提供融资支持,更能在完善公司治理、激励企业家精神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大力促进企业创新、科技进步。可以说,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已成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
证监会近期表示,在抓好已出台措施落地的同时,将聚焦科技创新、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研究推出更多更有力的支持措施。
十年来,资本市场在改革中前进,在开放中成长,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未来,将继续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提升国际影响力,向国际一流资本市场迈进。
十年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覆盖面和深度不断拓展,未来,将持续在促进资本形成、优化资源配置、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发挥独特且不可或缺的作用。
十年来,资本市场集聚了稳中向好、稳中有进的各方合力,未来,将继续夯实平稳健康发展根基,为中国经济转型发展贡献更多“进”的力量。
#新出版文章# 【伏佳佳,张国清:试论富裕阶层的道德义务】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经过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富裕阶层逐渐形成,中产阶层不断壮大,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在人类历史上,这是社会发展和人权进步的伟大成就。一方面,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同阶层的贫富差距有待缩小,相对贫困阶层将长期存在,精准扶贫任重而道远。另一方面,中国的富人和穷人都属于人民。富裕阶层和其他阶层的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他们不是零和博弈关系,而是互利互惠关系。为了实现共同富裕,富裕阶层有三项道德义务:(1)不得侵害穷人及其他成员的权益;(2)帮助穷人摆脱贫困;(3)先富带后富。帮助穷人摆脱贫困,帮助他人逐步致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向富裕阶层提出的道德要求。富人的财富表面上属于自己,实际上属于国家,最终属于人民。以爱国企业家为代表的富人是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社会及其成员应当尊重富人,鼓励他们创造更多财富,为社会和谐发展与人类文明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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