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2022年高职分类考试工作总结】
长春市2022年高职分类考试工作已于5月15日顺利结束。全市报名人数24327人,其中高职单招考生24033人,对口考生294人。全市共设12个考区,33个考点,12个隔离备用考点,12个常规备用考点,855个考场,在市传染病医院设置1个隔离救治场所考场。考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考区、各部门积极配合,通力协作,科学谋划,精准实施,实现了组考防疫双平安的工作目标。
一、强化高位统筹,确保考试平稳顺利
高职分类考试是我市疫情后的第一个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超过了以往任何一年,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位统筹,各县(市)区教育局、各考区招生考试机构及相关部门能够直面挑战、克服困难,在考试中抓防疫、抓安全、抓细节、抓落实,保证了各项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位、管理到位。
5月13日,长春市副市长赵显对绿园、朝阳考区进行了视察工作,对考试疫情防控、考务管理等环节工作给予了工作指导。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崔国涛对我市救治场所考点(长春市传染病医院)、二道考区东盛小学考点进行了检查指导,对考前准备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
5月14日,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张洪彬、省教育厅副厅长刘青川、省教育考试院院长李书研一行对南关区第一零三中学考点进行了视察,市教育局局长崔国涛、南关区委书记杨大勇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张洪彬厅长对长春考区的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考试期间,长春市副市长赵显、长春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希田、市教育局局长崔国涛、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荣文龙、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督学胡培柱,及宣传、网信、保密、公安、卫健、工信、市场监管、供电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长春市国家考试指挥中心现场指挥调度考试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筑牢防疫安全防线
“奥密克戎”与去年的“德尔塔”毒株相比,传染性更强,传播速度更快,今年我市组考防疫难度比前两年大大增加。各县(市)区全力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组考防疫双安全”的工作底线。各级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在当地卫健部门指导下,做好防控工作方案和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健康,确保高、中考工作安全平稳运行。
(1) 完善疫情防控机制
各级教育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健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组考工作机制,成立由卫健部门加入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完善“隔离救治场所”考试应急预案、备用“隔离考点”考试工作方案,细化组考防疫相关规定,提高组织防疫的科学性、严谨性、实操性,确保防疫应急处置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
(2) 细化疫情防控环节
按照国家、省《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最新要求,做好对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考前健康监测和行程排查工作,做到精准排查、科学分类、严格管理。严格执行组考防疫新规定,落实涉考工作人员三天两次核酸检测,考生48小时核酸检测要求,做好人员的健康动态监测。对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教育,组织考生和家长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做好全程管控和过程管理。
(3) 配齐防疫人员和物资
与卫健部门紧密合作,配齐、配强涉考防疫工作人员。与当地相关部门密切协调,为考点配齐、配足防疫物资。
(4) 严格考点考场管理
各考区设置重置考点、隔离备用考点、常规备用考点。在考点内设置防疫专用通道、隔离观察室和隔离备用考场,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妥善处置,确保万无一失;对考试场所和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杀,并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
(5) 加强考生分类管理
加强隔离备用考点五类特殊考生的管理,将不同类型的考生对应设置不同类型考场,明确防护标准和组考防疫要求。对五类特殊考生实行点对点分类闭环管理,做到考生轨迹上互不交叉、空间上完全隔离,切实保证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
三、狠抓考务管理,确保组考科学规范
(一)坚守安全保密底线
试题(卷)安全保密是考试工作的红线、底线。坚持以最高标准和最严要求,全面完善各项制度,对试题(卷)的运送、保管、分发、施考等各环节进行严格监管,采取人技联防,一岗多控的手段,给试题安全加上多重保险。考点接送试题一律使用警车押运,实行专人、专车、专线,保密员手持移动视频监控设备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录像。
(二)细化考务工作程序
完善岗位责任,落实责任跟踪,细化工作流程,加强对涉考人员的思想培训、业务培训、防疫培训,增强涉考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安全意识,实现了规范操作、安全施考的工作目标。考点防疫副主考、防疫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单独培训,按规定时间做好相应的演练。考点严把“校门关”、“楼门关”、“考场关”,实行时间、标准、程序、内容、指令“五个统一”,实行“一科一上报、一天一总结”,13日晚上召开长春市考前视频会,及时调度、推进考试工作。
(三)加强涉考人员培训
监考员充分发挥了考风考纪的执法者、考务工作的实施者的双重作用,成为了保障考试安全的核心力量。高职分类考试选聘的所有涉考人员,政治过硬、责任心强、业务精湛、敢于担当并熟知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工作。各考区考前对监考员和涉考人员进行了全员、全面、全程培训,各考区考点还配备充足的备用人员。以备应急抽调。各级层层签订承诺书,明确纪律要求,实行持证上岗,收到了明显效果。
(四)强化突发应急响应
各考区、考点成立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针对考试期间可能出现的疫情防控风险、地震灾害、高温酷暑、特大暴雨、考试设施故障、违纪舞弊等突、偶发事件,制定和完善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并有重点的进行应急演练,做到有备无患。
(五)强化考区督导巡查
市教育局成立12个督导组,由局级领导带队、处长牵头,分三个阶段对各考区组考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熟练掌握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和考务管理相关规定、制度、措施和要求,在考前及考中对各考区、考点考试工作实行菜单式、面对面、点对点的督导检查,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排查,及时查缺补漏,消除风险隐患,形成对考试各环节全过程跟踪的督导网络,发挥了重要作用。
(6) 强化考试综合保障
建立健全突发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对健康状况异常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优化考试环境,做好交通出行、噪音治理、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综合保障。考试期间为残障等特殊考生提供合理便利条件,做到人性化管理、温情服务广大考生。
四、狠抓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一)诚信教育落实到位
诚信教育立足抓早、抓细、抓实,分别召开学校领导、教师、班主任、学生、家长等五个层面会议,层层落实包保责任制。通过向全体考生和家长下发《致考生家长一封信》、签订考试承诺书、组织考生和家长参观电子监控巡查系统等措施,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此次考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二)高科技作弊防范到位
与公安、工信、市场监管联合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网络环境”专项行动,对考点周边进行地毯式排查,保持对考试舞弊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加强标准化考点设备排查,保障各考点视频监控和无线信号压制设备的正常运转。
(三)入场安全检查到位
各考点根据市里考生入场安全检查工作规定,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33个考点“一点一案”、一点两图。加大对“考生入场”检查设备的投入,在考点大门和安检区域安装了高清摄像头,扩大监控警戒区域。考试期间,严把“三关”(校门关、楼门关、考场关),严格实行“三查三对照”。 使作弊器材“带不进”,也防止替考发生。
五、优化考生服务,确保环境温馨和谐
(一)全面优化服务质量
各考区、考点为考生提供必要的防疫物资,为考生创造一个舒适的考试环境。今年我市把关心考生、服务考生贯穿于考试组织和管理的全过程,在考场安排、后勤保障、舆论宣传、绿色通道等方面积极创造条件,为特殊困难考生和残疾考生提供更具人性化的便利服务,确保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稳步提升。为11名特殊考生提供温馨服务,优先进入考点、使用轮椅、携带拐杖。针对在隔离备用考点考试的56名考生点对点接送,落实“一生一案”政策。针对考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个性化需求,在确保不违反考试规定的前提下,都给予了妥善安排,充分增强服务意识,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二)细致优化心理辅导
受疫情影响考试时间延后,考生和家长普遍存在焦虑情绪,为切实加强考生心理服务,每个考点配备心理辅导教师,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考试期间充分发挥了心理疏导的作用。对体温异常考生进行安抚和调整心态,减缓考生焦虑、烦躁、惊慌等心理状态,让考生放下心理包袱,以轻松愉快的心情参加考试。
长春市2022年高职分类考试在组考、防疫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各部门的密切协作,离不开教育战线全体涉考同志的共同努力。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为接下来的高考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以万全之策应对万一可能,以万全准备确保高考万无一失,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为党的二十大献礼。
长春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2年5月15日
长春市2022年高职分类考试工作已于5月15日顺利结束。全市报名人数24327人,其中高职单招考生24033人,对口考生294人。全市共设12个考区,33个考点,12个隔离备用考点,12个常规备用考点,855个考场,在市传染病医院设置1个隔离救治场所考场。考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考区、各部门积极配合,通力协作,科学谋划,精准实施,实现了组考防疫双平安的工作目标。
一、强化高位统筹,确保考试平稳顺利
高职分类考试是我市疫情后的第一个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超过了以往任何一年,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位统筹,各县(市)区教育局、各考区招生考试机构及相关部门能够直面挑战、克服困难,在考试中抓防疫、抓安全、抓细节、抓落实,保证了各项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位、管理到位。
5月13日,长春市副市长赵显对绿园、朝阳考区进行了视察工作,对考试疫情防控、考务管理等环节工作给予了工作指导。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崔国涛对我市救治场所考点(长春市传染病医院)、二道考区东盛小学考点进行了检查指导,对考前准备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
5月14日,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张洪彬、省教育厅副厅长刘青川、省教育考试院院长李书研一行对南关区第一零三中学考点进行了视察,市教育局局长崔国涛、南关区委书记杨大勇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张洪彬厅长对长春考区的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考试期间,长春市副市长赵显、长春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希田、市教育局局长崔国涛、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荣文龙、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督学胡培柱,及宣传、网信、保密、公安、卫健、工信、市场监管、供电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长春市国家考试指挥中心现场指挥调度考试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筑牢防疫安全防线
“奥密克戎”与去年的“德尔塔”毒株相比,传染性更强,传播速度更快,今年我市组考防疫难度比前两年大大增加。各县(市)区全力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组考防疫双安全”的工作底线。各级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在当地卫健部门指导下,做好防控工作方案和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健康,确保高、中考工作安全平稳运行。
(1) 完善疫情防控机制
各级教育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健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组考工作机制,成立由卫健部门加入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完善“隔离救治场所”考试应急预案、备用“隔离考点”考试工作方案,细化组考防疫相关规定,提高组织防疫的科学性、严谨性、实操性,确保防疫应急处置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
(2) 细化疫情防控环节
按照国家、省《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最新要求,做好对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考前健康监测和行程排查工作,做到精准排查、科学分类、严格管理。严格执行组考防疫新规定,落实涉考工作人员三天两次核酸检测,考生48小时核酸检测要求,做好人员的健康动态监测。对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教育,组织考生和家长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做好全程管控和过程管理。
(3) 配齐防疫人员和物资
与卫健部门紧密合作,配齐、配强涉考防疫工作人员。与当地相关部门密切协调,为考点配齐、配足防疫物资。
(4) 严格考点考场管理
各考区设置重置考点、隔离备用考点、常规备用考点。在考点内设置防疫专用通道、隔离观察室和隔离备用考场,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妥善处置,确保万无一失;对考试场所和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杀,并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
(5) 加强考生分类管理
加强隔离备用考点五类特殊考生的管理,将不同类型的考生对应设置不同类型考场,明确防护标准和组考防疫要求。对五类特殊考生实行点对点分类闭环管理,做到考生轨迹上互不交叉、空间上完全隔离,切实保证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
三、狠抓考务管理,确保组考科学规范
(一)坚守安全保密底线
试题(卷)安全保密是考试工作的红线、底线。坚持以最高标准和最严要求,全面完善各项制度,对试题(卷)的运送、保管、分发、施考等各环节进行严格监管,采取人技联防,一岗多控的手段,给试题安全加上多重保险。考点接送试题一律使用警车押运,实行专人、专车、专线,保密员手持移动视频监控设备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录像。
(二)细化考务工作程序
完善岗位责任,落实责任跟踪,细化工作流程,加强对涉考人员的思想培训、业务培训、防疫培训,增强涉考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安全意识,实现了规范操作、安全施考的工作目标。考点防疫副主考、防疫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单独培训,按规定时间做好相应的演练。考点严把“校门关”、“楼门关”、“考场关”,实行时间、标准、程序、内容、指令“五个统一”,实行“一科一上报、一天一总结”,13日晚上召开长春市考前视频会,及时调度、推进考试工作。
(三)加强涉考人员培训
监考员充分发挥了考风考纪的执法者、考务工作的实施者的双重作用,成为了保障考试安全的核心力量。高职分类考试选聘的所有涉考人员,政治过硬、责任心强、业务精湛、敢于担当并熟知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工作。各考区考前对监考员和涉考人员进行了全员、全面、全程培训,各考区考点还配备充足的备用人员。以备应急抽调。各级层层签订承诺书,明确纪律要求,实行持证上岗,收到了明显效果。
(四)强化突发应急响应
各考区、考点成立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针对考试期间可能出现的疫情防控风险、地震灾害、高温酷暑、特大暴雨、考试设施故障、违纪舞弊等突、偶发事件,制定和完善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并有重点的进行应急演练,做到有备无患。
(五)强化考区督导巡查
市教育局成立12个督导组,由局级领导带队、处长牵头,分三个阶段对各考区组考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熟练掌握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和考务管理相关规定、制度、措施和要求,在考前及考中对各考区、考点考试工作实行菜单式、面对面、点对点的督导检查,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排查,及时查缺补漏,消除风险隐患,形成对考试各环节全过程跟踪的督导网络,发挥了重要作用。
(6) 强化考试综合保障
建立健全突发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对健康状况异常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优化考试环境,做好交通出行、噪音治理、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综合保障。考试期间为残障等特殊考生提供合理便利条件,做到人性化管理、温情服务广大考生。
四、狠抓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一)诚信教育落实到位
诚信教育立足抓早、抓细、抓实,分别召开学校领导、教师、班主任、学生、家长等五个层面会议,层层落实包保责任制。通过向全体考生和家长下发《致考生家长一封信》、签订考试承诺书、组织考生和家长参观电子监控巡查系统等措施,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此次考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二)高科技作弊防范到位
与公安、工信、市场监管联合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网络环境”专项行动,对考点周边进行地毯式排查,保持对考试舞弊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加强标准化考点设备排查,保障各考点视频监控和无线信号压制设备的正常运转。
(三)入场安全检查到位
各考点根据市里考生入场安全检查工作规定,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33个考点“一点一案”、一点两图。加大对“考生入场”检查设备的投入,在考点大门和安检区域安装了高清摄像头,扩大监控警戒区域。考试期间,严把“三关”(校门关、楼门关、考场关),严格实行“三查三对照”。 使作弊器材“带不进”,也防止替考发生。
五、优化考生服务,确保环境温馨和谐
(一)全面优化服务质量
各考区、考点为考生提供必要的防疫物资,为考生创造一个舒适的考试环境。今年我市把关心考生、服务考生贯穿于考试组织和管理的全过程,在考场安排、后勤保障、舆论宣传、绿色通道等方面积极创造条件,为特殊困难考生和残疾考生提供更具人性化的便利服务,确保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稳步提升。为11名特殊考生提供温馨服务,优先进入考点、使用轮椅、携带拐杖。针对在隔离备用考点考试的56名考生点对点接送,落实“一生一案”政策。针对考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个性化需求,在确保不违反考试规定的前提下,都给予了妥善安排,充分增强服务意识,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二)细致优化心理辅导
受疫情影响考试时间延后,考生和家长普遍存在焦虑情绪,为切实加强考生心理服务,每个考点配备心理辅导教师,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考试期间充分发挥了心理疏导的作用。对体温异常考生进行安抚和调整心态,减缓考生焦虑、烦躁、惊慌等心理状态,让考生放下心理包袱,以轻松愉快的心情参加考试。
长春市2022年高职分类考试在组考、防疫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各部门的密切协作,离不开教育战线全体涉考同志的共同努力。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为接下来的高考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以万全之策应对万一可能,以万全准备确保高考万无一失,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为党的二十大献礼。
长春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2年5月15日
【新冠疫苗接种有哪些禁忌?最全解答来了!】#疫情防控#
可以接种的情况
1.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者。
2. 患有心脏病(心律失常,先天性心血管病、心肌炎、主动脉夹层等)、冠心病等疾病,非急性发作期者。
3.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
4.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 160/100mmHg 的高血压病患者。
5.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的糖尿病患者。
6.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 T3、T4 与 TSH正常。
7.稳定期慢性湿疹患者。
8.病情稳定、无需药物维持治疗的慢性荨麻疹患者。
9.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的患者。
10.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慢性肝炎、肝炎后肝硬化,口服药治疗阶段,肝功正常、病情稳定。
11.非活动期肺结核患者。
12.脓疱型以外的银屑病患者。
13. 稳定期白癜风患者。
14.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患者。
15.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者。
16.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生活工作如常者。
17.病情稳定的精神疾病患者。
18.正在使用各种降糖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者。
19.病情稳定、无需药物控制病情的免疫系统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患者,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20.恶性肿瘤术后恢复良好,不再进行放化疗者; 肾病综合征患者;肾移植后服用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感染者,建议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21.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患者。
22.单纯腹泻每日不超过三次,无发热者。
23.曾经做过支架、搭桥及安装起搏器手术,术后恢复正常者。
24.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体征平稳者。
25.脑卒中治愈者,或有后遗症(且病情稳定、血压控制平稳)者。
26.阑尾炎术后、人工流产术后,身体恢复良好,无其他不适者。
27.骨折等外伤,未发生感染和发热者。
28.月经期、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建议继续母乳喂养。
29.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问题。
30.侏儒症。
31.轻、中度缺铁性贫血,不伴有其他症状者。
32.吃保健品或服用保健类中药者。
33.阿尔兹海默症、帕金森病患者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者。
暂缓接种的情况
1.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
2.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
3.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
4.具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胃部不适等症状者。
5.荨麻疹发作期,有皮肤瘙痒症状者。
6.诺如病毒或其它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者。
7.重度缺铁性贫血和(或)伴有肝脾肿大、心功能异常、或合并感染等症状者。
8.已知或怀疑患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者。
不能接种的情况
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出现任何神经系统反应者。
4.对疫苗成分及辅料和制备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 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5.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6.妊娠期妇女。
7.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患者。
8.淋巴瘤和白血病患者。
9.自身免疫系统疾病病情未控制,激素用量大于每天 20毫克,或者正在应用大剂量免疫制剂的患者。
其他情况
1.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新冠病毒疫苗,不推荐仅因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2.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
3.新冠病毒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 14 天。
4.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不考虑接种时间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5.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剂次接种,再间隔 14 天,方可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6.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
7.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 (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痊愈 6个月后接种 1剂新冠病毒疫苗。
8.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
9.接种后不建议进行常规抗体检测,且抗体检测结果不能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
10.没有上臂人员,可以在大腿前外侧中部,肌内注射。
11.其他情况请咨询接种点医生或拨打咨询电话。详情戳https://t.cn/A6XGsAku
可以接种的情况
1.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者。
2. 患有心脏病(心律失常,先天性心血管病、心肌炎、主动脉夹层等)、冠心病等疾病,非急性发作期者。
3.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
4.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 160/100mmHg 的高血压病患者。
5.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的糖尿病患者。
6.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 T3、T4 与 TSH正常。
7.稳定期慢性湿疹患者。
8.病情稳定、无需药物维持治疗的慢性荨麻疹患者。
9.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的患者。
10.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慢性肝炎、肝炎后肝硬化,口服药治疗阶段,肝功正常、病情稳定。
11.非活动期肺结核患者。
12.脓疱型以外的银屑病患者。
13. 稳定期白癜风患者。
14.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患者。
15.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者。
16.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生活工作如常者。
17.病情稳定的精神疾病患者。
18.正在使用各种降糖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者。
19.病情稳定、无需药物控制病情的免疫系统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患者,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20.恶性肿瘤术后恢复良好,不再进行放化疗者; 肾病综合征患者;肾移植后服用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感染者,建议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21.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患者。
22.单纯腹泻每日不超过三次,无发热者。
23.曾经做过支架、搭桥及安装起搏器手术,术后恢复正常者。
24.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体征平稳者。
25.脑卒中治愈者,或有后遗症(且病情稳定、血压控制平稳)者。
26.阑尾炎术后、人工流产术后,身体恢复良好,无其他不适者。
27.骨折等外伤,未发生感染和发热者。
28.月经期、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建议继续母乳喂养。
29.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问题。
30.侏儒症。
31.轻、中度缺铁性贫血,不伴有其他症状者。
32.吃保健品或服用保健类中药者。
33.阿尔兹海默症、帕金森病患者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者。
暂缓接种的情况
1.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
2.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
3.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
4.具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胃部不适等症状者。
5.荨麻疹发作期,有皮肤瘙痒症状者。
6.诺如病毒或其它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者。
7.重度缺铁性贫血和(或)伴有肝脾肿大、心功能异常、或合并感染等症状者。
8.已知或怀疑患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者。
不能接种的情况
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出现任何神经系统反应者。
4.对疫苗成分及辅料和制备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 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5.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6.妊娠期妇女。
7.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患者。
8.淋巴瘤和白血病患者。
9.自身免疫系统疾病病情未控制,激素用量大于每天 20毫克,或者正在应用大剂量免疫制剂的患者。
其他情况
1.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新冠病毒疫苗,不推荐仅因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2.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
3.新冠病毒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 14 天。
4.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不考虑接种时间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5.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剂次接种,再间隔 14 天,方可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6.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
7.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 (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痊愈 6个月后接种 1剂新冠病毒疫苗。
8.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
9.接种后不建议进行常规抗体检测,且抗体检测结果不能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
10.没有上臂人员,可以在大腿前外侧中部,肌内注射。
11.其他情况请咨询接种点医生或拨打咨询电话。详情戳https://t.cn/A6XGsAku
#科教前沿# 【#北京2022年中招考试时间报考政策公布# 】今天,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2022年中招录取总分仍为660分。今年将继续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每名考生最多可填报24个志愿。
计入总分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和体育与健康,其中历史和地理、化学和生物分别选择分数高的一门计入。
中招总分660分中,语文试卷总分值为100分,数学试卷总分值为100分,外语总分值为100分(卷面成绩60分,听力口语成绩40分),听力口语考试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与统考笔试分离,有两次考试机会。物理(含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化学(含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生物(含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道德与法治(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历史(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地理(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六门科目分值均为80分。初三年级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24日至26日上午,初二年级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26日下午。体育与健康科目满分40分,其中现场考试30分,过程性考核10分。
考试时间安排
今年全市优质普通高中继续将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一般初中校。统筹优质教育资源配置,落实校额到校政策,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部分优质普通高中可适当编制跨区招生计划,重点向优质教育资源比较短缺的区域倾斜;城乡一体化普通高中可在资源输出区适当编制跨区招生计划;民办高中招生重点向办学所在区倾斜,编制分区招生计划。中专学校、技工学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称号的职业高中等有关学校可根据学校办学实际在全市范围招生,不对各区分配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按照统一招生模式录取,主要面向办学所在区招生,适度压缩跨区招生计划。学校可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志愿前,组织进行以外语能力为主的资格性测试,确定合格名单后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在统一招生中,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依据志愿和成绩进行录取。
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区的本市户籍考生,可自愿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选择回户籍所在区报考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到户籍所在区中招办确认并办理报考手续。回户籍考生如参加城区学校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招生,其学籍和户籍要同属城区或者同属于郊区。
具有普通高中升学资格且具有同一学校连续三年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校额到校、市级统筹及面向特定初中学校的定向招生。往届生、外省回京报名考生以及回户籍报考考生不能参加上述招生。
参加贯通项目提前招生、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统一招生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依据招生简章填报志愿。
✦ 贯通项目提前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填报1个专业。录取总分达到490分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 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填报2个专业。录取总分达到570分,且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等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 统一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2个专业。
2022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按照提前招生、校额到校招生、统一招生三个阶段进行。被前一阶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一阶段的录取。
✦ 提前招生录取包括贯通项目提前招生录取和贯通项目以外其他学校提前招生录取。贯通项目提前招生录取是按照招生学校贯通计划,依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贯通项目录取先于其他提前招生学校进行。被贯通项目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后续其他方式录取。
✦ 校额到校招生录取包括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录取,在提前招生录取之后,统一招生录取之前进行。录取时按照优质高中校额到校计划、市级统筹计划和初中校分配的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名额数,依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
✦ 统一招生录取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在统一招生阶段未录取满额学校可以申请参加志愿征集录取,学校(专业)录取条件、范围以及录取方式与统一招生相同。有加试要求的学校(专业)不能再组织加试。考试院统一公布参加志愿征集录取的学校、专业和计划。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填报有加试要求的专业需加试合格。
今年,可享受加分考生共分为8类。
其中,烈士子女考生在录取时加20分给予照顾。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加10分给予照顾: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死亡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加5分给予照顾:归侨(华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考生;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初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
军人子女加分和优先录取按照《北京卫戍区政治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政联〔2013〕1号)要求执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和优先录取按照《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应急发〔2019〕32号)要求执行。
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初中阶段回国),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如有符合以上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选择享受其中一种加分待遇。已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则不再享受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凡享受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考生将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符合报名、报考条件的往届考生参加录取时,录取总分减5分后进行录取。(来源:北京考试报)
计入总分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和体育与健康,其中历史和地理、化学和生物分别选择分数高的一门计入。
中招总分660分中,语文试卷总分值为100分,数学试卷总分值为100分,外语总分值为100分(卷面成绩60分,听力口语成绩40分),听力口语考试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与统考笔试分离,有两次考试机会。物理(含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化学(含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生物(含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道德与法治(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历史(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地理(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六门科目分值均为80分。初三年级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24日至26日上午,初二年级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26日下午。体育与健康科目满分40分,其中现场考试30分,过程性考核10分。
考试时间安排
今年全市优质普通高中继续将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一般初中校。统筹优质教育资源配置,落实校额到校政策,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部分优质普通高中可适当编制跨区招生计划,重点向优质教育资源比较短缺的区域倾斜;城乡一体化普通高中可在资源输出区适当编制跨区招生计划;民办高中招生重点向办学所在区倾斜,编制分区招生计划。中专学校、技工学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称号的职业高中等有关学校可根据学校办学实际在全市范围招生,不对各区分配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按照统一招生模式录取,主要面向办学所在区招生,适度压缩跨区招生计划。学校可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志愿前,组织进行以外语能力为主的资格性测试,确定合格名单后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在统一招生中,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依据志愿和成绩进行录取。
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区的本市户籍考生,可自愿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选择回户籍所在区报考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到户籍所在区中招办确认并办理报考手续。回户籍考生如参加城区学校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招生,其学籍和户籍要同属城区或者同属于郊区。
具有普通高中升学资格且具有同一学校连续三年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校额到校、市级统筹及面向特定初中学校的定向招生。往届生、外省回京报名考生以及回户籍报考考生不能参加上述招生。
参加贯通项目提前招生、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统一招生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依据招生简章填报志愿。
✦ 贯通项目提前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填报1个专业。录取总分达到490分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 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填报2个专业。录取总分达到570分,且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等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 统一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2个专业。
2022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按照提前招生、校额到校招生、统一招生三个阶段进行。被前一阶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一阶段的录取。
✦ 提前招生录取包括贯通项目提前招生录取和贯通项目以外其他学校提前招生录取。贯通项目提前招生录取是按照招生学校贯通计划,依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贯通项目录取先于其他提前招生学校进行。被贯通项目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后续其他方式录取。
✦ 校额到校招生录取包括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录取,在提前招生录取之后,统一招生录取之前进行。录取时按照优质高中校额到校计划、市级统筹计划和初中校分配的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名额数,依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
✦ 统一招生录取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在统一招生阶段未录取满额学校可以申请参加志愿征集录取,学校(专业)录取条件、范围以及录取方式与统一招生相同。有加试要求的学校(专业)不能再组织加试。考试院统一公布参加志愿征集录取的学校、专业和计划。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填报有加试要求的专业需加试合格。
今年,可享受加分考生共分为8类。
其中,烈士子女考生在录取时加20分给予照顾。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加10分给予照顾: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死亡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加5分给予照顾:归侨(华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考生;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初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
军人子女加分和优先录取按照《北京卫戍区政治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政联〔2013〕1号)要求执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和优先录取按照《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应急发〔2019〕32号)要求执行。
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初中阶段回国),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如有符合以上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选择享受其中一种加分待遇。已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则不再享受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凡享受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考生将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符合报名、报考条件的往届考生参加录取时,录取总分减5分后进行录取。(来源:北京考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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