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交通运输工作动态# 优化农村公路路域环境 路面坑槽挖补修复完工
宜赵线K5+600处,因受雨季水毁致使该路段出现道路沉陷现象,给沿线群众的出行带来安全隐患。为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质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宜阳县农管所于9月8日开始对该路段进行封闭修复施工,养护作业人员根据该路段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对坑槽路面进行切割、开挖、清槽、填补和压实,有效恢复了道路通行环境,延长了道路的使用寿命,共修复坑槽路面60平方米。同时,为积极创建美丽农村路,进一步优化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我们对宜赵线进行了整治提升,在K4+700处弯道段铺设沥青路面110平方米;整治油土路口一处,铺设水泥路面80平方米,共投入资金7.5万元。下一步,宜阳县农管所将继续加大农村公路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治,全力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宜赵线K5+600处,因受雨季水毁致使该路段出现道路沉陷现象,给沿线群众的出行带来安全隐患。为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质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宜阳县农管所于9月8日开始对该路段进行封闭修复施工,养护作业人员根据该路段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对坑槽路面进行切割、开挖、清槽、填补和压实,有效恢复了道路通行环境,延长了道路的使用寿命,共修复坑槽路面60平方米。同时,为积极创建美丽农村路,进一步优化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我们对宜赵线进行了整治提升,在K4+700处弯道段铺设沥青路面110平方米;整治油土路口一处,铺设水泥路面80平方米,共投入资金7.5万元。下一步,宜阳县农管所将继续加大农村公路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治,全力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天哪, 我崩溃了!”湖南长沙,段先生在某小区买了一套新房供结婚用。今年9月11日,他为办婚礼回了趟老家。哪知在他3天后返回新房时,眼前的一幕让他惊呆了:房间的木地板上全是粪水,墙面也被粪水浸泡,整间房子奇臭无比。段先生立刻请师傅上门疏通,奈何这是治标不治本:地板被泡发了,墙纸开裂了,他还要再花20—30万元将房子翻新。
次日,小区物业上门对这起事故进行调查,经确认:段先生所住楼栋的高层用户存在不文明用水现象,擅自把生活杂物扔进水流主管道,这才导致段先生家反水。
不过,段先生对这个说法并不满意,因为在此次事故发生前,他的新房就已经出现过一次反水现象了。他说:当时物业虽然疏通了管道,但没查明具体原因。
如今,面对段先生的巨额翻新费,物业表示段先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处理。只要法院判决物业该担责,则他们一定会对段先生承担应有的赔偿责任。
说真的, 段先生的遭遇才叫“隔着屏幕都能闻到味”。对任何人来讲,看到自己的新房变成了粪水房,恐怕没几个人能坐得住。
既然如此在段先生要依法维权的情况下,关于谁该为他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笔者有如下两点看法:
1.如果段先生楼上的所有住户都无法证明杂物不是自己扔的,则他们应该共同对段先生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段先生的遭遇属于典型的侵权案件。对此,根据《 民法典》的规定:对高空抛物、楼上漏水导致自家被淹等同一栋楼上下住户之间的类似侵权纠纷,应适用“过错推定”的举证原则。
在一般的民事侵权案件中,我们要遵守“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即原告要证明被告对自己实施了侵权行为, 且因此给自己造成了损害后果。
但是,“过错推定”则与一般的举证规则不同, 它不要求原告对被告是否存在侵权行为及因此造成自己受损的事实进行证明,而是要求被告证明自己没有侵犯原告的民事权益。如果被告无法证明,就推定被告存在侵权事实,他们应当对原告承担侵权责任。
而对段先生的这件事来说,“过错推定”就意味着在他已经明确是楼上住户的行为导致自家反水,但尚不明确具体是哪一家楼上住户实施侵权行为的前提下,段先生可以把楼上的所有住户全部起诉到法院。
接着,如果被起诉的住户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向水管里乱扔杂物的话,则他们应该共同对段先生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2.物业应当按照其过错程度向段先生承担赔偿责任
既然有住户乱扔杂物导致段先生受损,那么该住户就要对段先生的损失负主要责任。加上如果物业对段先生的损失也有过错的,则物业也该按其过错向段先生赔偿损失。
因此,如果段先生所述属实,即物业在段先生家首次反水时仅负责修理表面,而没有查明具体原因,并一次修复到位,进而再次致反水情况发生的话,那就证明物业的这种过失也同段先生的房子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他们需要对段先生的损失承担次要的赔偿责任。
总之对段先生来说, 当务之急是尽快翻新房子。至于向侵权人追责, 则是后话。
次日,小区物业上门对这起事故进行调查,经确认:段先生所住楼栋的高层用户存在不文明用水现象,擅自把生活杂物扔进水流主管道,这才导致段先生家反水。
不过,段先生对这个说法并不满意,因为在此次事故发生前,他的新房就已经出现过一次反水现象了。他说:当时物业虽然疏通了管道,但没查明具体原因。
如今,面对段先生的巨额翻新费,物业表示段先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处理。只要法院判决物业该担责,则他们一定会对段先生承担应有的赔偿责任。
说真的, 段先生的遭遇才叫“隔着屏幕都能闻到味”。对任何人来讲,看到自己的新房变成了粪水房,恐怕没几个人能坐得住。
既然如此在段先生要依法维权的情况下,关于谁该为他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笔者有如下两点看法:
1.如果段先生楼上的所有住户都无法证明杂物不是自己扔的,则他们应该共同对段先生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段先生的遭遇属于典型的侵权案件。对此,根据《 民法典》的规定:对高空抛物、楼上漏水导致自家被淹等同一栋楼上下住户之间的类似侵权纠纷,应适用“过错推定”的举证原则。
在一般的民事侵权案件中,我们要遵守“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即原告要证明被告对自己实施了侵权行为, 且因此给自己造成了损害后果。
但是,“过错推定”则与一般的举证规则不同, 它不要求原告对被告是否存在侵权行为及因此造成自己受损的事实进行证明,而是要求被告证明自己没有侵犯原告的民事权益。如果被告无法证明,就推定被告存在侵权事实,他们应当对原告承担侵权责任。
而对段先生的这件事来说,“过错推定”就意味着在他已经明确是楼上住户的行为导致自家反水,但尚不明确具体是哪一家楼上住户实施侵权行为的前提下,段先生可以把楼上的所有住户全部起诉到法院。
接着,如果被起诉的住户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向水管里乱扔杂物的话,则他们应该共同对段先生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2.物业应当按照其过错程度向段先生承担赔偿责任
既然有住户乱扔杂物导致段先生受损,那么该住户就要对段先生的损失负主要责任。加上如果物业对段先生的损失也有过错的,则物业也该按其过错向段先生赔偿损失。
因此,如果段先生所述属实,即物业在段先生家首次反水时仅负责修理表面,而没有查明具体原因,并一次修复到位,进而再次致反水情况发生的话,那就证明物业的这种过失也同段先生的房子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他们需要对段先生的损失承担次要的赔偿责任。
总之对段先生来说, 当务之急是尽快翻新房子。至于向侵权人追责, 则是后话。
【新增划定风险区、部分区域实行静态管理,和平、西青、河西、河东最新通告】9月26日凌晨,和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和平区关于划定中风险区和静态管理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将划定中风险区和静态管理区域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9月25日起,划定和平区新兴街吴家窑二号路15号楼及相连底商、和平区新兴街新中东里1-7号楼为中风险区。中风险区内实行“足不出户、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居民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居民按照统一安排,有序下楼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二、自9月26日零时起,对和平区新兴街道全域实施静态管理措施(时间暂定三天,每日进行核酸检测)。区域内,实行非必要不流动,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出小区、非必要不出街道、非必要不离开本区的要求。区域内相关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保持低位运行,疫情防控工作服务人员、医护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城市基本运行维护人员和物资保障人员等需持社区居委会开具的相关通行证明方可通行。区域内保留与民计民生、保医保供相关的菜市场、商超、药店等经营场所,其它一概暂时停止营业。
途经合围区域可经气象台路、西康路、贵州路三条道路过境通行。
合围区域外围营口道(贵州路至气象台路)、气象台路(营口道至电台道)、电台道(气象台路至卫津路)、卫津路(电台道至河沿路)、西康路(马场道至贵州路)、贵州路(西康路至营口道)等六条道路原通行方式不变。
合围区域内保留气象台路与同安道交口、营口道与昆明路交口作为民生物资保供及应急出入口。
静态管控区域中公交和地铁站点临时取消,上述道路过境通行,不停靠。
三、9月26日起,和平区全域连续三天开展核酸检测。
四、9月26日起,和平区全域所有大型商超暂停线下营业,餐饮行业停止堂食,禁止外摆经营(视情况可提供外卖服务),时间暂定三天。
五、9月23日15时以来,具有以上中风险区域旅居史人员,请立即静止并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备,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六、我区已建立物资保供机制,能够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请广大居民安心居家,如有就医、购药等特殊需要及健康码赋码异常等相关疑问,及时联系所在社区。同时,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七、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以上防控措施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如有需要,此通告可作为请假证明。
衷心感谢您的配合和对和平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全力支持!
和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25日
9月26日,西青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对大寺镇、李七庄街部分区域实行静态管理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9月26日起,对西青区大寺镇北至赛达大道、南至芦北路(含芦北口老村南边界)、东至友谊路延长线、西至津淄路合围区域(含芦欣家园、金友花园、金谊花园、芦北口老村),以及李七庄街王兰庄花园、杨楼盛阳园暂定实施静态管理三天。区域内实施以下措施:
1.定期核酸检测。每天开展核酸检测(具体时间以社区、村、企业通知为准),务必做到“应检尽检、不落一户、不漏一人”,若不参加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严控人员聚集。区域内人员非必要不出小区(村),非必要不出该区域,不聚集、不扎堆,必要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主动配合亮扫码、测温、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查验,进出社区及各类场所扫场所码。
3.强化社会面管控措施。除民生保障场所外,区域内所有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取消堂食,所有公园一律关闭。落实红事缓办、白事简办、聚会不办。
4.做好医疗服务和物资保障。西青区已做好必要医疗服务和物资保障工作,就近就便为居民提供服务,上述区域内所有居民有特殊情况,可与属地社区(村)、企业联系。
5.实行交通管制。静态管理区域内实行交通管制,辖区内公交站点暂停使用,限制辖区内所有车辆离开,保供、急救、城市基本运维等特殊车辆凭相关证明通行。
6.严格遵守防控规定并做好健康监测。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企业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如有需要,此通告可作为请假证明。
西青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26日
9月26日,西青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还发布了“9月25日,西青区关于新增划定高、中风险区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将新增划定风险区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9月25日起,新增划定大寺镇金友花园小区19号楼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内,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居民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二、自9月25日起,新增划定大寺镇金友花园小区(除19号楼)为中风险区。中风险区内,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居民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居民按照统一安排,有序下楼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三、9月22日以来,到过大寺镇金友花园小区以及到过该小区19号楼必晟生鲜超市(102室)的人员,请立即静止并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备,按照高中风险到访政策执行,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我区已建立物资保供机制,能够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请广大居民安心居家,如有就医、购药等特殊需要及健康码赋码异常等相关疑问,及时联系所在社区(村)。同时,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五、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以上防控措施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如有需要,此通告可作为请假证明。
西青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26日
9月26日,河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河西区关于暂缓解除部分街道静态管理的通告”:
根据我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河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研判,暂缓解除陈塘庄街、马场街、东海街全域静态管理措施。
静态管理期间,上述街道社区管理、核酸检测、物资供应、就医用药等服务保障措施保持不变。解除时间依据全区核酸检测结果及时研判并另行通告。
请广大居民安心居家,密切关注权威发布的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以官方通告为准。如有需要,此通告可作为请假证明。
我们心有所期、行有所向!期盼疫情早日过去、生活秩序尽快恢复!衷心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河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26日
9月26日,河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河东区关于新增划定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将划定高、中风险区和静态管理区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9月26日起,划定河东区二号桥街道金地紫云庭12号楼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内,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居民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二、自9月26日起,划定河东区二号桥街道金地紫云庭13号楼、14号楼为中风险区。中风险区内,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居民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居民按照统一安排,有序下楼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三、自9月26日起,对河东区二号桥街道金地紫云庭除以上高、中风险区外的区域和金地紫乐广场1号楼-3号楼及商业广场静态管理3天。静态管理期间如无新增阳性感染者,将解除相关管控措施。在静态管理期间,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按照统一安排,有序下楼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四、自9月23日以来,具有河东区二号桥街道金地紫云庭高、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请立即静止并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备,并配合落实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五、我区已建立物资保供机制,能够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请广大居民安心居家,如有就医、购药等特殊需要及健康码赋码异常等相关疑问,及时联系所在社区。同时,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以上防控措施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如有需要,此通告可作为请假证明。
衷心感谢您的配合和对河东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全力支持!
河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26日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将划定中风险区和静态管理区域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9月25日起,划定和平区新兴街吴家窑二号路15号楼及相连底商、和平区新兴街新中东里1-7号楼为中风险区。中风险区内实行“足不出户、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居民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居民按照统一安排,有序下楼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二、自9月26日零时起,对和平区新兴街道全域实施静态管理措施(时间暂定三天,每日进行核酸检测)。区域内,实行非必要不流动,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出小区、非必要不出街道、非必要不离开本区的要求。区域内相关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保持低位运行,疫情防控工作服务人员、医护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城市基本运行维护人员和物资保障人员等需持社区居委会开具的相关通行证明方可通行。区域内保留与民计民生、保医保供相关的菜市场、商超、药店等经营场所,其它一概暂时停止营业。
途经合围区域可经气象台路、西康路、贵州路三条道路过境通行。
合围区域外围营口道(贵州路至气象台路)、气象台路(营口道至电台道)、电台道(气象台路至卫津路)、卫津路(电台道至河沿路)、西康路(马场道至贵州路)、贵州路(西康路至营口道)等六条道路原通行方式不变。
合围区域内保留气象台路与同安道交口、营口道与昆明路交口作为民生物资保供及应急出入口。
静态管控区域中公交和地铁站点临时取消,上述道路过境通行,不停靠。
三、9月26日起,和平区全域连续三天开展核酸检测。
四、9月26日起,和平区全域所有大型商超暂停线下营业,餐饮行业停止堂食,禁止外摆经营(视情况可提供外卖服务),时间暂定三天。
五、9月23日15时以来,具有以上中风险区域旅居史人员,请立即静止并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备,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六、我区已建立物资保供机制,能够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请广大居民安心居家,如有就医、购药等特殊需要及健康码赋码异常等相关疑问,及时联系所在社区。同时,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七、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以上防控措施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如有需要,此通告可作为请假证明。
衷心感谢您的配合和对和平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全力支持!
和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25日
9月26日,西青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对大寺镇、李七庄街部分区域实行静态管理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9月26日起,对西青区大寺镇北至赛达大道、南至芦北路(含芦北口老村南边界)、东至友谊路延长线、西至津淄路合围区域(含芦欣家园、金友花园、金谊花园、芦北口老村),以及李七庄街王兰庄花园、杨楼盛阳园暂定实施静态管理三天。区域内实施以下措施:
1.定期核酸检测。每天开展核酸检测(具体时间以社区、村、企业通知为准),务必做到“应检尽检、不落一户、不漏一人”,若不参加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严控人员聚集。区域内人员非必要不出小区(村),非必要不出该区域,不聚集、不扎堆,必要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主动配合亮扫码、测温、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查验,进出社区及各类场所扫场所码。
3.强化社会面管控措施。除民生保障场所外,区域内所有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取消堂食,所有公园一律关闭。落实红事缓办、白事简办、聚会不办。
4.做好医疗服务和物资保障。西青区已做好必要医疗服务和物资保障工作,就近就便为居民提供服务,上述区域内所有居民有特殊情况,可与属地社区(村)、企业联系。
5.实行交通管制。静态管理区域内实行交通管制,辖区内公交站点暂停使用,限制辖区内所有车辆离开,保供、急救、城市基本运维等特殊车辆凭相关证明通行。
6.严格遵守防控规定并做好健康监测。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企业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如有需要,此通告可作为请假证明。
西青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26日
9月26日,西青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还发布了“9月25日,西青区关于新增划定高、中风险区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将新增划定风险区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9月25日起,新增划定大寺镇金友花园小区19号楼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内,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居民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二、自9月25日起,新增划定大寺镇金友花园小区(除19号楼)为中风险区。中风险区内,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居民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居民按照统一安排,有序下楼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三、9月22日以来,到过大寺镇金友花园小区以及到过该小区19号楼必晟生鲜超市(102室)的人员,请立即静止并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备,按照高中风险到访政策执行,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我区已建立物资保供机制,能够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请广大居民安心居家,如有就医、购药等特殊需要及健康码赋码异常等相关疑问,及时联系所在社区(村)。同时,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五、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以上防控措施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如有需要,此通告可作为请假证明。
西青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26日
9月26日,河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河西区关于暂缓解除部分街道静态管理的通告”:
根据我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河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研判,暂缓解除陈塘庄街、马场街、东海街全域静态管理措施。
静态管理期间,上述街道社区管理、核酸检测、物资供应、就医用药等服务保障措施保持不变。解除时间依据全区核酸检测结果及时研判并另行通告。
请广大居民安心居家,密切关注权威发布的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以官方通告为准。如有需要,此通告可作为请假证明。
我们心有所期、行有所向!期盼疫情早日过去、生活秩序尽快恢复!衷心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河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26日
9月26日,河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河东区关于新增划定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将划定高、中风险区和静态管理区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9月26日起,划定河东区二号桥街道金地紫云庭12号楼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内,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居民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二、自9月26日起,划定河东区二号桥街道金地紫云庭13号楼、14号楼为中风险区。中风险区内,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居民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居民按照统一安排,有序下楼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三、自9月26日起,对河东区二号桥街道金地紫云庭除以上高、中风险区外的区域和金地紫乐广场1号楼-3号楼及商业广场静态管理3天。静态管理期间如无新增阳性感染者,将解除相关管控措施。在静态管理期间,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按照统一安排,有序下楼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四、自9月23日以来,具有河东区二号桥街道金地紫云庭高、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请立即静止并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备,并配合落实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五、我区已建立物资保供机制,能够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请广大居民安心居家,如有就医、购药等特殊需要及健康码赋码异常等相关疑问,及时联系所在社区。同时,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以上防控措施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如有需要,此通告可作为请假证明。
衷心感谢您的配合和对河东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全力支持!
河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26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