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土巾帼抗疫情# 【活动轨迹 | 省内新增本土确诊3例、无症状感染者5例!新增境外输入确诊8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2020年4月16日0-24时,黑龙江省省内新增确诊病例3例(哈尔滨),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例(哈尔滨4例、牡丹江1例),新增疑似病例2例(牡丹江)。截至4月16日24时,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508例,现有确诊病例26例(哈尔滨),现有无症状感染者21例(哈尔滨20例、牡丹江1例)。当日发热门诊诊疗人数1251人。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7092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6396人,尚有696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2020年4月16日0-24时,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8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4例),均为中国籍,从俄罗斯输入,其中:吉林省3例、黑龙江省2例、广东省1例、福建省1例、河北省1例。
截至4月16日24时,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64例,其中:黑龙江省113例,其他省份251例;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62例;现有境外输入疑似病例5例;累计境外治愈出院病例2例。追踪到境外密切接触者2093人,已解除医学观察756人,尚有1337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2020年4月16日0-24时,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中国籍,黑龙江省,从俄罗斯输入。截至4月16日24时,现有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47例,其中:黑龙江省21例,其他省份26例。
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例活动轨迹
病例1:
王某,女,79岁,退休职工。常住地: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小区。
3月28日-4月8日,在哈医大一院住院治疗。
4月8日15时,乘私家车出院回家。
4月9日-13日,居家未外出。
4月14日,经市第一医院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4月15日,经120急救车转诊至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4月16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2:
龚某,男,79岁,退休职工。常住地: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小区。病例1王某的丈夫。
4月1日-14日,居家未外出。期间,与妻子王某(病例1)共同生活。
4月15日,经120急救车转运至省医院发热门诊住院部隔离。
4月16日,经120急救车转诊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后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3:
李某,女,55岁,家政人员。常住地:哈尔滨市阿城区舍利街。系确诊病例于某的保姆。
4月2日-7日,居家未外出。
4月8日,乘公交车经阿城区到南岗区于某(雇主)家中。
4月8日-15日,于某家中工作。期间到药店买药1次。
4月15日,经120急救车转至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
4月16日,经120急救车转诊至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后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新增本地无症状感染者5例有关情况
无症状感染者1:
龚某,男,13岁,学生。常住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小区。系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
3月30日-4月13日,与确诊病例多次生活接触。
4月14日,经哈尔滨市第一医院检测后回家。
4月15日,经120急救车转至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4月16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
李某,女,68岁,退休职工。常住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古小区。系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
4月1日-8日,居家,期间曾到药店买药。
4月9日,陪同患病丈夫,经120急救车转运至哈医大一院。
4月10日-11日,哈医大一院护理丈夫。
4月12日,与丈夫一同转至发热门诊隔离病房。
4月13日-15日,发热门诊隔离病房隔离。
4月16日,经120急救车转诊至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后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
李某,女,69岁,退休职工。常住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固街。系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
4月2日-4日,居家未外出。
4月5日,陪同患病丈夫,经120急救车转至哈医大一院。
4月6日-10日,哈医大一院护理丈夫。
4月11日,与丈夫一同转至隔离病房。
4月12日,与丈夫一同转至发热门诊隔离病房。
4月13日-15日,在发热门诊隔离病房隔离。
4月16日,经120急救车转诊至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后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
李某,男,62岁,无业。常住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系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
3月29日-4月9日,哈医大一院陪护病人。
4月10日,转至发热门诊隔离病房。
4月11日-15日,在发热门诊隔离病房隔离。
4月16日,经120急救车转诊至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后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
段某,男,30岁,国际导游。常住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振兴路润庭园。
3月18日,乘坐客车经望奎县至绥芬河市。
3月18日-24日,居家,期间赴赵某家做客2次。
3月25日-4月5日,期间与朋友聚餐四次。
4月5日,自觉有感冒症状,口服VC银翘片、感冒胶囊。
4月8日,去俄货店、中国人民银行。
4月13日,乘私家车经绥芬河市至望奎县。
4月14日,进行医学隔离观察。
4月15日,望奎县人民医院隔离病房隔离。
4月16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新增境外输入病例8例有关情况
病例1:
李某,女,36岁,中国籍,常住地:吉林省吉林市舒兰市。
4月3日,乘坐SU1702航班,由俄罗斯莫斯科至符拉迪沃斯托克。
4月4日,乘大巴到达绥芬河口岸联检大厅,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转诊至绥芬河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4月7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4月16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目前该患所有同乘回国人员均按照有关规定集中隔离观察。无中国境内密切接触者。
病例2:
李某,男,37岁,中国籍,常住地:河北省石家庄市辛集市。
3月29日,乘坐SU1700航班,由俄罗斯莫斯科至符拉迪沃斯托克。
3月30日,乘大巴到达绥芬河口岸联检大厅,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
4月12日,对隔离人员筛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4月13日,经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转诊至绥芬河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4月16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确诊病例。
目前该患所有同乘回国人员均按照有关规定集中隔离观察。无中国境内密切接触者。
病例3:
陈某,女,57岁,中国籍,现住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4月4日,乘汽车由乌苏里斯克至绥芬河口岸界碑处入境,后乘坐绥芬河大巴车至口岸联检大厅。经新病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转诊至绥芬河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4月7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4月16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目前该患所有同乘回国人员均按照有关规定集中隔离观察。无中国境内密切接触者。
病例4:
潘某,男,31岁,中国籍,常住地:吉林省吉林市舒兰市。
4月7日,乘坐SU1702航班,由俄罗斯莫斯科至符拉迪沃斯托克。
4月8日,乘大巴到达绥芬河口岸联检大厅,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转诊至绥芬河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4月10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4月16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目前该患所有同乘回国人员均按照有关规定集中隔离观察。无中国境内密切接触者。
病例5:
陈某,男,23岁,中国籍,常住地:广东省汕头市。
4月3日,乘坐SU1700航班,由俄罗斯莫斯科至符拉迪沃斯托克。
4月4日,乘大巴到达绥芬河口岸联检大厅,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
4月14日,经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救护车转诊至牡丹江市康安医院隔离治疗。
4月16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目前该患所有同乘回国人员均按照有关规定集中隔离观察。无中国境内密切接触者。
病例6:
俞某,男,45岁,中国籍,常住地: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
4月3日, 乘坐SU1700航班,由俄罗斯莫斯科至符拉迪沃斯托克。
4月4日,乘大巴到达绥芬河口岸联检大厅,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
4月15日,对隔离人员筛查检测,结果呈阳性。救护车转诊至牡丹江市康安医院隔离治疗。
4月16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目前该患所有同乘回国人员均按照有关规定集中隔离观察。无中国境内密切接触者。
病例7:
许某,男,35岁,中国籍,常住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4月1日,乘坐SU1700航班,由俄罗斯莫斯科至符拉迪沃斯托克。
4月2日,乘大巴到达绥芬河口岸联检大厅,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
4月15日,经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转诊至牡丹江市康安医院隔离治疗。
4月16日,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该患者所有同乘回国人员均按照有关规定集中隔离观察。无中国境内密切接触者。
病例8:
刘某,女,47岁,中国籍,常住地: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
4月7日,乘坐SU1702航班,由俄罗斯莫斯科至符拉迪沃斯托克。
4月8日,乘大巴到达绥芬河口岸联检大厅,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
4月14日,经检测,血清IgG抗体阳性。救护车转诊至穆棱市第一人民医院隔离治疗。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
4月16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目前该患所有同乘回国人员均按照有关规定集中隔离观察。无中国境内密切接触者。
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有关情况
3月29日,史某乘SU208航班,自莫斯科直飞上海,于3月30日9时,抵达上海浦东机场。经过海关检查后,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4月3日-5日,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4月13日,隔离期满后,乘坐CZ6252航班自上海飞哈尔滨,由绥棱县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绥棱集中隔离点隔离。4月16日,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专家组诊断,判定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治疗。 https://t.cn/RxkVVYQ
2020年4月16日0-24时,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8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4例),均为中国籍,从俄罗斯输入,其中:吉林省3例、黑龙江省2例、广东省1例、福建省1例、河北省1例。
截至4月16日24时,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64例,其中:黑龙江省113例,其他省份251例;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62例;现有境外输入疑似病例5例;累计境外治愈出院病例2例。追踪到境外密切接触者2093人,已解除医学观察756人,尚有1337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2020年4月16日0-24时,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中国籍,黑龙江省,从俄罗斯输入。截至4月16日24时,现有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47例,其中:黑龙江省21例,其他省份26例。
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例活动轨迹
病例1:
王某,女,79岁,退休职工。常住地: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小区。
3月28日-4月8日,在哈医大一院住院治疗。
4月8日15时,乘私家车出院回家。
4月9日-13日,居家未外出。
4月14日,经市第一医院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4月15日,经120急救车转诊至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4月16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2:
龚某,男,79岁,退休职工。常住地: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小区。病例1王某的丈夫。
4月1日-14日,居家未外出。期间,与妻子王某(病例1)共同生活。
4月15日,经120急救车转运至省医院发热门诊住院部隔离。
4月16日,经120急救车转诊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后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3:
李某,女,55岁,家政人员。常住地:哈尔滨市阿城区舍利街。系确诊病例于某的保姆。
4月2日-7日,居家未外出。
4月8日,乘公交车经阿城区到南岗区于某(雇主)家中。
4月8日-15日,于某家中工作。期间到药店买药1次。
4月15日,经120急救车转至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
4月16日,经120急救车转诊至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后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新增本地无症状感染者5例有关情况
无症状感染者1:
龚某,男,13岁,学生。常住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小区。系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
3月30日-4月13日,与确诊病例多次生活接触。
4月14日,经哈尔滨市第一医院检测后回家。
4月15日,经120急救车转至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4月16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
李某,女,68岁,退休职工。常住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古小区。系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
4月1日-8日,居家,期间曾到药店买药。
4月9日,陪同患病丈夫,经120急救车转运至哈医大一院。
4月10日-11日,哈医大一院护理丈夫。
4月12日,与丈夫一同转至发热门诊隔离病房。
4月13日-15日,发热门诊隔离病房隔离。
4月16日,经120急救车转诊至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后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
李某,女,69岁,退休职工。常住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固街。系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
4月2日-4日,居家未外出。
4月5日,陪同患病丈夫,经120急救车转至哈医大一院。
4月6日-10日,哈医大一院护理丈夫。
4月11日,与丈夫一同转至隔离病房。
4月12日,与丈夫一同转至发热门诊隔离病房。
4月13日-15日,在发热门诊隔离病房隔离。
4月16日,经120急救车转诊至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后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
李某,男,62岁,无业。常住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系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
3月29日-4月9日,哈医大一院陪护病人。
4月10日,转至发热门诊隔离病房。
4月11日-15日,在发热门诊隔离病房隔离。
4月16日,经120急救车转诊至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后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
段某,男,30岁,国际导游。常住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振兴路润庭园。
3月18日,乘坐客车经望奎县至绥芬河市。
3月18日-24日,居家,期间赴赵某家做客2次。
3月25日-4月5日,期间与朋友聚餐四次。
4月5日,自觉有感冒症状,口服VC银翘片、感冒胶囊。
4月8日,去俄货店、中国人民银行。
4月13日,乘私家车经绥芬河市至望奎县。
4月14日,进行医学隔离观察。
4月15日,望奎县人民医院隔离病房隔离。
4月16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新增境外输入病例8例有关情况
病例1:
李某,女,36岁,中国籍,常住地:吉林省吉林市舒兰市。
4月3日,乘坐SU1702航班,由俄罗斯莫斯科至符拉迪沃斯托克。
4月4日,乘大巴到达绥芬河口岸联检大厅,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转诊至绥芬河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4月7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4月16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目前该患所有同乘回国人员均按照有关规定集中隔离观察。无中国境内密切接触者。
病例2:
李某,男,37岁,中国籍,常住地:河北省石家庄市辛集市。
3月29日,乘坐SU1700航班,由俄罗斯莫斯科至符拉迪沃斯托克。
3月30日,乘大巴到达绥芬河口岸联检大厅,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
4月12日,对隔离人员筛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4月13日,经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转诊至绥芬河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4月16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确诊病例。
目前该患所有同乘回国人员均按照有关规定集中隔离观察。无中国境内密切接触者。
病例3:
陈某,女,57岁,中国籍,现住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4月4日,乘汽车由乌苏里斯克至绥芬河口岸界碑处入境,后乘坐绥芬河大巴车至口岸联检大厅。经新病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转诊至绥芬河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4月7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4月16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目前该患所有同乘回国人员均按照有关规定集中隔离观察。无中国境内密切接触者。
病例4:
潘某,男,31岁,中国籍,常住地:吉林省吉林市舒兰市。
4月7日,乘坐SU1702航班,由俄罗斯莫斯科至符拉迪沃斯托克。
4月8日,乘大巴到达绥芬河口岸联检大厅,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转诊至绥芬河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4月10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4月16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目前该患所有同乘回国人员均按照有关规定集中隔离观察。无中国境内密切接触者。
病例5:
陈某,男,23岁,中国籍,常住地:广东省汕头市。
4月3日,乘坐SU1700航班,由俄罗斯莫斯科至符拉迪沃斯托克。
4月4日,乘大巴到达绥芬河口岸联检大厅,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
4月14日,经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救护车转诊至牡丹江市康安医院隔离治疗。
4月16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目前该患所有同乘回国人员均按照有关规定集中隔离观察。无中国境内密切接触者。
病例6:
俞某,男,45岁,中国籍,常住地: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
4月3日, 乘坐SU1700航班,由俄罗斯莫斯科至符拉迪沃斯托克。
4月4日,乘大巴到达绥芬河口岸联检大厅,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
4月15日,对隔离人员筛查检测,结果呈阳性。救护车转诊至牡丹江市康安医院隔离治疗。
4月16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目前该患所有同乘回国人员均按照有关规定集中隔离观察。无中国境内密切接触者。
病例7:
许某,男,35岁,中国籍,常住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4月1日,乘坐SU1700航班,由俄罗斯莫斯科至符拉迪沃斯托克。
4月2日,乘大巴到达绥芬河口岸联检大厅,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
4月15日,经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转诊至牡丹江市康安医院隔离治疗。
4月16日,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该患者所有同乘回国人员均按照有关规定集中隔离观察。无中国境内密切接触者。
病例8:
刘某,女,47岁,中国籍,常住地: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
4月7日,乘坐SU1702航班,由俄罗斯莫斯科至符拉迪沃斯托克。
4月8日,乘大巴到达绥芬河口岸联检大厅,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
4月14日,经检测,血清IgG抗体阳性。救护车转诊至穆棱市第一人民医院隔离治疗。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
4月16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目前该患所有同乘回国人员均按照有关规定集中隔离观察。无中国境内密切接触者。
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有关情况
3月29日,史某乘SU208航班,自莫斯科直飞上海,于3月30日9时,抵达上海浦东机场。经过海关检查后,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4月3日-5日,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4月13日,隔离期满后,乘坐CZ6252航班自上海飞哈尔滨,由绥棱县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绥棱集中隔离点隔离。4月16日,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专家组诊断,判定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治疗。 https://t.cn/RxkVVYQ
【顶风偷卖野生动物?查!广东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全力以赴防控疫情】
疫情就是命令 防控就是责任
广东省市场监管系统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
和全国人民一道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
1月31日,针对有媒体报道“白云区江村农贸市场仍有人偷卖野生动物”,广州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由局领导带队会同广州市疾控中心、公安、林业、城管等部门到现场开展核查处置,从严从快查处无视疫情严峻形势、偷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经核查,涉事地点位于江村农贸市场外临时搭建的雨栅内,以隐秘形式偷偷开展交易。
林业公安人员现场将售卖野生动物的嫌疑人带走调查;
江高镇城管部门现场拆除了雨栅;
市疾控中心人员对现场残留物进行了取样并进行防疫处理;
白云区市场监管局督促江村农贸市场严格落实禁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规定。
疫情防控期间,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落实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有关要求,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监管巡查力度,向各农贸市场派驻监管人员,拉网式全面排查各农贸市场及其周边野生动物经营情况,深挖、严查市场内可能藏匿野生动物的场所,确保不留任何死角。对违反公告规定的经营者、经营场所将坚决予以查封,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经营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汕头市市场监管局
汕头市市场监管部门于日前发出公告,严禁全市农副产品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地毯式全面排查,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行为。
但仍有个别经营者心存侥幸,无视严峻形势顶风经营野生动物。1月29日晚,汕头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对金平区一餐饮店进行突击检查。
汕头市市场监管部门查获一顶风违法经营野味店。在该店阁楼隐蔽处,查获蛇类动物约40条。汕头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该店涉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予以立案,公安机关将该店负责人带走协助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汕头市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巡查力度,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地全面排查涉嫌野生动物交易的经营场所和经营行为,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经营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梅州市市场监管局
1月24日,梅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对疫情防控期间梅州城区药店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位于梅江四路华建市场附近的梅州某医药有限公司大药房销售的口罩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要求明码标价,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进行立案调查。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梅州市市场监管局陆续接到市民来电投诉,反映到该公司所属的多个药房购买口罩,药房有口罩但不肯销售给市民,其店员还声称政府及市场监管部门不让该公司的药房销售口罩给市民。接报后,梅州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约谈该公司负责人王某武,要求其停止散布不当言论,并合法销售口罩等相关应急产品。
1月27日早上,梅州市市场监管局又接群众来电反映相同问题,执法人员迅速赶到投诉反映的位于梅江区月梅的该公司所属大药房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其店长称无口罩,早已销售完。随后,执法人员在该店柜台后小仓库发现一箱共2600个一次性医用口罩。此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武到达现场,执法人员多次对其劝说无效,王某武情绪激动,开始推搡攻击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现场报警,梅江公安分局民警随后到场制止。
随后,梅江警方将违法嫌疑人王某武(男,45岁,陆丰人)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审问,王某武如实交代了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其店内进行检查时,其心生不满而后推搡、殴打执法人员的违法事实。目前,违法嫌疑人王某武因阻碍执行职务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汕尾市市场监管局
汕尾市市场监管局按照汕尾市市委市政府和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不懈努力。
持续加强市场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汕尾市市场监管局继续派出四个检查组继续加强市场巡查监管,突出对粮油、药品等价格监管巡查,检查了大参林药店、平安药店、信诚商场、丰发粮油批发店、沙滩宝贝、宝贝世界、安泰药行、必胜客名门餐厅、巴黎半岛酒店、海珍酒楼、富临酒店等经营企业。
从检查情况看,市场粮油供应充足,市场秩序稳定。但药店的口罩、消毒酒精、抗病毒药等脱销。检查了新楼、文德、西门、茂佳、林埠、凤苑、东渔市、新洲等8个市场,对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经营户不按规定佩戴防疫口罩,当场责令按规定佩戴口罩,要求市场管理人员加强日常管理,及时督促经营户注意个人防护和做好环境清理消毒卫生。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反馈属地市场监管所要求加强后续跟踪监管。检查了东涌街道、马宫街道城乡结合部的碧桂园广信、东涌颖生堂药店、东涌大参林、市区广场药店、文明路大参林、阳光花园立德药店、文明路俊源药店、汕尾市城区保济堂大药行、汕尾市城区康润堂药店、马宫广信药业、马宫天德堂、马宫街道第二门诊,均未发现有违法经营行为。检查期间,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要守法、诚信经营,并做好防护措施。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家小卖部正在出售三无口罩,执法人员当场采取强制措施。红海湾分局对2户无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予以立案处理。
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医疗用计量器具检测校准,为防控工作提供计量技术保障。
28日,汕尾市市场监管局继续组织下属机构汕尾市质计所检定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为陆丰建安医院检定了5台多参数监护仪。在送检过程中我局严格执行二次消毒程序处理后,汕尾市质计所工作人员相应也做好防护措施,在有防护保障下,有条不紊开展多参数监护仪检定工作。经检定4台多参数监护仪合格,1台不合格。
持续加强投诉举报处置,维护消费合法权益。
28日,汕尾市共受理投诉举报34宗。其中:海丰32宗;红海湾2宗。投诉举报主要涉及口罩等防护用品大幅涨价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正在进一步处置中。
持续开展医疗器械摸排,夯实物资统筹基础。
针对汕尾市口罩、消毒酒精、抗病毒药脱销情况,要求汕尾市医药批发企业、连锁门店、零售药店千万百计,多渠道向外采购一次性医用口罩、消毒酒精等防控用品,为助力汕尾市防控工作尽一份责任。
东莞市市场监管局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坚持线上线下联动,全力开展野生动物经营行为清查行动,成立网络排查工作组,加强对百度、360等主要搜索引擎及美团、饿了么、大众点评等餐饮平台全面排查,严厉打击通过网络进行野生动物销售、消费等违法行为。
迅速推动网络订餐平台开展自查自纠
1 月19日,东莞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共建共治快速联络通道,通知美团、饿了么外卖平台迅速自查和下架涉及野生动物字眼的菜品,要求商家停止制售野生动物菜品,删除相关线上宣传内容。美团平台排查涉及野生动物的敏感词28个,已删除广东省商家含有敏感词的商品6378个,涉及商家3847家。同时,美团、饿了么、大众点评等餐饮平台已屏蔽相关敏感用词搜索。
迅速对网络餐饮主体进行线上排查
为更好掌握东莞市网络关于野生动物的违法销售情况,网络排查工作组对百度、360等搜索引擎、美团、饿了么、大众点评、114本地生活网等网络餐饮平台、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地毯式”搜索,探索“野生动物”“野味”“果子狸”“竹鼠”“龟类”“蛇类”等敏感词,仔细检查餐饮网店菜单、网络评论等位置,深入排查“漏网之鱼”。截止1月29日,已排查涉嫌违法线索超过8600多条次,发现涉嫌违法线索70条。
迅速实地核查处置网络违法线索
对搜索到涉嫌违法销售、消费野生动物的线索,对商家名称、地址、菜品进行截图,并提取其线上链接地址,形成案件线索,迅速移交到相关分局进行实地检查,逐户核实,并对门面招牌、宣传广告、店堂菜牌、名片等进行全面清查,涉及交易野生动物的依法查处,对出售清查范围内的野生动物菜品,一律要求下架。对于涉及野生动物的宣传信息必须立即删除、拆除。
坚守是市场监管人的职责
面对疫情我们全力以赴!
防控疫情我们一起加油!
疫情就是命令 防控就是责任
广东省市场监管系统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
和全国人民一道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
1月31日,针对有媒体报道“白云区江村农贸市场仍有人偷卖野生动物”,广州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由局领导带队会同广州市疾控中心、公安、林业、城管等部门到现场开展核查处置,从严从快查处无视疫情严峻形势、偷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经核查,涉事地点位于江村农贸市场外临时搭建的雨栅内,以隐秘形式偷偷开展交易。
林业公安人员现场将售卖野生动物的嫌疑人带走调查;
江高镇城管部门现场拆除了雨栅;
市疾控中心人员对现场残留物进行了取样并进行防疫处理;
白云区市场监管局督促江村农贸市场严格落实禁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规定。
疫情防控期间,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落实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有关要求,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监管巡查力度,向各农贸市场派驻监管人员,拉网式全面排查各农贸市场及其周边野生动物经营情况,深挖、严查市场内可能藏匿野生动物的场所,确保不留任何死角。对违反公告规定的经营者、经营场所将坚决予以查封,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经营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汕头市市场监管局
汕头市市场监管部门于日前发出公告,严禁全市农副产品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地毯式全面排查,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行为。
但仍有个别经营者心存侥幸,无视严峻形势顶风经营野生动物。1月29日晚,汕头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对金平区一餐饮店进行突击检查。
汕头市市场监管部门查获一顶风违法经营野味店。在该店阁楼隐蔽处,查获蛇类动物约40条。汕头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该店涉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予以立案,公安机关将该店负责人带走协助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汕头市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巡查力度,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地全面排查涉嫌野生动物交易的经营场所和经营行为,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经营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梅州市市场监管局
1月24日,梅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对疫情防控期间梅州城区药店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位于梅江四路华建市场附近的梅州某医药有限公司大药房销售的口罩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要求明码标价,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进行立案调查。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梅州市市场监管局陆续接到市民来电投诉,反映到该公司所属的多个药房购买口罩,药房有口罩但不肯销售给市民,其店员还声称政府及市场监管部门不让该公司的药房销售口罩给市民。接报后,梅州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约谈该公司负责人王某武,要求其停止散布不当言论,并合法销售口罩等相关应急产品。
1月27日早上,梅州市市场监管局又接群众来电反映相同问题,执法人员迅速赶到投诉反映的位于梅江区月梅的该公司所属大药房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其店长称无口罩,早已销售完。随后,执法人员在该店柜台后小仓库发现一箱共2600个一次性医用口罩。此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武到达现场,执法人员多次对其劝说无效,王某武情绪激动,开始推搡攻击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现场报警,梅江公安分局民警随后到场制止。
随后,梅江警方将违法嫌疑人王某武(男,45岁,陆丰人)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审问,王某武如实交代了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其店内进行检查时,其心生不满而后推搡、殴打执法人员的违法事实。目前,违法嫌疑人王某武因阻碍执行职务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汕尾市市场监管局
汕尾市市场监管局按照汕尾市市委市政府和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不懈努力。
持续加强市场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汕尾市市场监管局继续派出四个检查组继续加强市场巡查监管,突出对粮油、药品等价格监管巡查,检查了大参林药店、平安药店、信诚商场、丰发粮油批发店、沙滩宝贝、宝贝世界、安泰药行、必胜客名门餐厅、巴黎半岛酒店、海珍酒楼、富临酒店等经营企业。
从检查情况看,市场粮油供应充足,市场秩序稳定。但药店的口罩、消毒酒精、抗病毒药等脱销。检查了新楼、文德、西门、茂佳、林埠、凤苑、东渔市、新洲等8个市场,对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经营户不按规定佩戴防疫口罩,当场责令按规定佩戴口罩,要求市场管理人员加强日常管理,及时督促经营户注意个人防护和做好环境清理消毒卫生。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反馈属地市场监管所要求加强后续跟踪监管。检查了东涌街道、马宫街道城乡结合部的碧桂园广信、东涌颖生堂药店、东涌大参林、市区广场药店、文明路大参林、阳光花园立德药店、文明路俊源药店、汕尾市城区保济堂大药行、汕尾市城区康润堂药店、马宫广信药业、马宫天德堂、马宫街道第二门诊,均未发现有违法经营行为。检查期间,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要守法、诚信经营,并做好防护措施。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家小卖部正在出售三无口罩,执法人员当场采取强制措施。红海湾分局对2户无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予以立案处理。
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医疗用计量器具检测校准,为防控工作提供计量技术保障。
28日,汕尾市市场监管局继续组织下属机构汕尾市质计所检定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为陆丰建安医院检定了5台多参数监护仪。在送检过程中我局严格执行二次消毒程序处理后,汕尾市质计所工作人员相应也做好防护措施,在有防护保障下,有条不紊开展多参数监护仪检定工作。经检定4台多参数监护仪合格,1台不合格。
持续加强投诉举报处置,维护消费合法权益。
28日,汕尾市共受理投诉举报34宗。其中:海丰32宗;红海湾2宗。投诉举报主要涉及口罩等防护用品大幅涨价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正在进一步处置中。
持续开展医疗器械摸排,夯实物资统筹基础。
针对汕尾市口罩、消毒酒精、抗病毒药脱销情况,要求汕尾市医药批发企业、连锁门店、零售药店千万百计,多渠道向外采购一次性医用口罩、消毒酒精等防控用品,为助力汕尾市防控工作尽一份责任。
东莞市市场监管局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坚持线上线下联动,全力开展野生动物经营行为清查行动,成立网络排查工作组,加强对百度、360等主要搜索引擎及美团、饿了么、大众点评等餐饮平台全面排查,严厉打击通过网络进行野生动物销售、消费等违法行为。
迅速推动网络订餐平台开展自查自纠
1 月19日,东莞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共建共治快速联络通道,通知美团、饿了么外卖平台迅速自查和下架涉及野生动物字眼的菜品,要求商家停止制售野生动物菜品,删除相关线上宣传内容。美团平台排查涉及野生动物的敏感词28个,已删除广东省商家含有敏感词的商品6378个,涉及商家3847家。同时,美团、饿了么、大众点评等餐饮平台已屏蔽相关敏感用词搜索。
迅速对网络餐饮主体进行线上排查
为更好掌握东莞市网络关于野生动物的违法销售情况,网络排查工作组对百度、360等搜索引擎、美团、饿了么、大众点评、114本地生活网等网络餐饮平台、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地毯式”搜索,探索“野生动物”“野味”“果子狸”“竹鼠”“龟类”“蛇类”等敏感词,仔细检查餐饮网店菜单、网络评论等位置,深入排查“漏网之鱼”。截止1月29日,已排查涉嫌违法线索超过8600多条次,发现涉嫌违法线索70条。
迅速实地核查处置网络违法线索
对搜索到涉嫌违法销售、消费野生动物的线索,对商家名称、地址、菜品进行截图,并提取其线上链接地址,形成案件线索,迅速移交到相关分局进行实地检查,逐户核实,并对门面招牌、宣传广告、店堂菜牌、名片等进行全面清查,涉及交易野生动物的依法查处,对出售清查范围内的野生动物菜品,一律要求下架。对于涉及野生动物的宣传信息必须立即删除、拆除。
坚守是市场监管人的职责
面对疫情我们全力以赴!
防控疫情我们一起加油!
[给力][赞][话筒]【汕头市质计所加强检测业务发展合作提升服务企业能力 】
汕头市质计所加强检测业务发展合作,为本地企业“走出去”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营造国际化便利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国家“一路一带”建设进程。近日,该所与香港厂商会检定中心签署业务发展合作备忘录,确定合作项目和内容,实现检测结果互认、检测业务共赢。
汕头市质计所与香港厂商会检定中心的业务合作主要有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双方互认检验检测结果及报告,为双方客户企业提供快捷的产品测试服务,使企业的国际认证费用和认证周期大幅缩减,为企业及时提供产品出口信息和出口技术要求,帮助企业破除进入国际市场的技术贸易壁垒障碍,为产品出口“一路一带”国家赢得竞争优势。二是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共同分享合作业务成果;开展各自优势领域内市场信息及经济技术交流,共同提高技术水准。三是双方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实验室间比对,并对关键技术问题互相交流研讨,提高特定检测技术水平。
近年来,汕头市质计所充分发挥现有国家玩具质检中心等公共检测平台的作用,加强与香港厂商会检定中心等海外认证检测机构的广泛对接,拓展检验检测业务服务范围,排除国内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障碍,并为企业产品研发、原材料进厂、质量在线监控、成品出厂提供全过程检测技术服务,出具符合国内外标准的检测报告和检验技术分析,取得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大幅缩减检验检测周期和费用,帮助国内企业打入国际市场,促进本土产业的集聚发展。
汕头市质计所加强检测业务发展合作,为本地企业“走出去”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营造国际化便利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国家“一路一带”建设进程。近日,该所与香港厂商会检定中心签署业务发展合作备忘录,确定合作项目和内容,实现检测结果互认、检测业务共赢。
汕头市质计所与香港厂商会检定中心的业务合作主要有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双方互认检验检测结果及报告,为双方客户企业提供快捷的产品测试服务,使企业的国际认证费用和认证周期大幅缩减,为企业及时提供产品出口信息和出口技术要求,帮助企业破除进入国际市场的技术贸易壁垒障碍,为产品出口“一路一带”国家赢得竞争优势。二是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共同分享合作业务成果;开展各自优势领域内市场信息及经济技术交流,共同提高技术水准。三是双方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实验室间比对,并对关键技术问题互相交流研讨,提高特定检测技术水平。
近年来,汕头市质计所充分发挥现有国家玩具质检中心等公共检测平台的作用,加强与香港厂商会检定中心等海外认证检测机构的广泛对接,拓展检验检测业务服务范围,排除国内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障碍,并为企业产品研发、原材料进厂、质量在线监控、成品出厂提供全过程检测技术服务,出具符合国内外标准的检测报告和检验技术分析,取得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大幅缩减检验检测周期和费用,帮助国内企业打入国际市场,促进本土产业的集聚发展。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