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2022年第五次新闻发布会举行 通报疫情防控工作最新情况】2月23日,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2022年第五次新闻发布会举行,市卫健委、稀土高新区、昆区有关负责人通报疫情防控工作最新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悉,截至2022年2月23日14时,我市新增9例确诊病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8例。经专家组会诊,10例为普通型、8例为轻型。
9例新增病例都来自既往病例的密接、次密接者,其中确诊病例10至16以及第18例共8人为同一传播链条,是典型的家庭聚集性传播。
其中,确诊病例10 :时某某,男,与确诊病例1在同一环境中有过空间接触,2月21日对重点区域人员核酸检测中呈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1 :时某某,男,与确诊病例10系父子关系,2月21日对重点区域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2 :刘某某,女,系确诊病例10的母亲。2月22日对密接、次密接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3 :常某某,女,系确诊病例10的表妹,为确诊病例10的密切接触者。2月22日对密接、次密接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4 :常某某,男,系确诊病例10的姨夫。2月22日对密接、次密接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5:常某某,女,系确诊病例10的表妹。2月22日对密接、次密接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6:刘某某,女,系确诊病例10的姨妈。2月22日对密接、次密接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7:刘某某,男,系呼和浩特市武川县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2月22日对密接、次密接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8:刘某某,男,系确诊病例10的舅舅。2月23日对密接、次密接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目前新增的9例确诊病例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病情稳定,相关流调、排查等工作仍在进行中。
其他病例目前仍在定点医院接受治疗,病情稳定。同时,根据患者的不同情况,定点医院为患者提供中医药、心理咨询和康复服务,全方位开展医疗救治服务。
截至2月23日14时,全市累计排查密切接触者2772人,其中2747人集中隔离,25人居家隔离;排查次密切接触者2223人,其中1309人集中隔离,914人居家隔离。截至目前,累计从确诊病例相关密接、次密接人员中检出阳性9人并确诊,其他未检出阳性。
稀土高新区疫情防控工作及相关情况
发布会上,稀土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邬军军向媒体通报了稀土高新区疫情防控工作和服务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情况。
在疫情防控方面。2月21日,稀土高新区发现1例本土确诊病例,为集中隔离点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坚强领导下,稀土高新区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成立应急专班,扁平化管理,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防输出”工作举措,以最快速度坚决打赢本次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
一是立即对确诊病例居住小区进行管控。对确诊阳性患者居住的小区所在单元实行封控措施,对其所在的小区执行管控措施,组织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消杀,随后启动小区内全员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经疾控专家风险研判,2月22日在该小区启动第二轮全员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
二是迅速开展重点区域全员核酸检测。按照“区级统筹、突出重点、分批实施、安全有序”的原则,从2月21日下午开始,启动机关事业单位、重点工业企业人员核酸检测;2月22日上午7时起,对辖区重点区域人员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共采样172160人,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
三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与国药、瑞信等8家企业签订了供应协议,将医用防护服、核酸检测试剂、消毒制剂等医疗物资,提前足额储备到位,完全能够满足疫情防控需求。同时,针对广大群众对生活必需品的需求,与13家企业签订保供协议,粮油、蔬菜、肉类等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较稳定。
在服务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方面。一是开展重点企业全员核酸检测。安排2辆流动核酸检测车,分别为希望铝业、震雄铜业等65户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10392名员工进行了核酸检测,切实稳定企业生产运行。
二是保障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在不影响疫情防控的情况下,通过电话沟通、互联网洽谈等方式,持续推进重点跟踪的34个项目,其中总投资62亿元的双良硅材料二期20GW单晶硅项目于2月22日正式签订投资协议,实现招商引资工作良好开局。
三是加强生产要素保障。在督导企业落实防控主体责任的同时,详细了解企业在融资贷款、车辆运输、用工用能等方面的需求,安排专人盯办落实,切实抓好煤电油气运等各类要素保障,稀土高新区企业生产经营总体保持平稳。
昆区疫情防控最新情况
发布会现场,昆区区委常委、副区长王强就昆区疫情防控工作最新情况进行介绍。
据悉,昆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前线指挥中心发现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后,第一时间开展了科学、规范、高效的处置工作。
一是第一时间将阳性人员进行隔离管控,并迅速开展流调摸排,对其居住小区所在单元进行封控,对其居住小区进行管控,对与其同单元居住的居民进行摸排,对其居住单元楼道、家庭环境采样后进行全面的消毒消杀,对相关小区、公共场所等重点区域开展精准防控。截至目前,昆区共有7个封控区、7个管控区。
二是严格按照规范对新增确诊病例已流调出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管控,继续深入开展流调、筛查,并将相关密接人员及次密接人员情况及时推送到涉及的相关地区进行管控。
三是进一步加强呼和浩特市、乌拉特前旗等重点区域来(返)昆区人员的排查管控,确保不落一户、不落一人。截至目前,累计摸排呼和浩特市来(返)昆区人员9294人,均已采集核酸,乌拉特前旗来(返)昆区170人,均已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隔离管控。
四是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加强物资保障和人员力量调配,2月20日的第一轮核酸检测共检测697357人,其中,阳性1人,阴性697356人。2月23日,昆区开展第二轮第二批次重点区域人员核酸检测,截至当日14时完成采集593136人,送检425365人,检测148763人,出具报告的148763人均为阴性。
下一步,昆区将根据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结果、流调结果确定进一步核酸筛查等相关工作安排。
发布会现场,各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
问:我市新增的9个确诊病例中,有8人是家庭聚集性传播,我们应如何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对广大市民的个人疫情防控有哪些建议?
市卫健委副主任张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聚集性疫情是防控工作的重点,预防家庭聚集性疫情更是重中之重。在预防家庭聚集性疫情时要做到,一是提高家庭聚集性疫情防控意识。社区要进一步加强对家庭聚集性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大力普及家庭聚集性疫情防控科普知识。二是不聚集,不聚会,少出门。尽量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出门戴口罩,减少感染风险。三是主动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一旦有家庭成员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等可疑症状时,应立即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近距离接触,并佩戴口罩及时前往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张华特别提醒,近期,国内多地出现疫情,请大家非必要不前往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涉疫相关地区,如果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风险人群接触史,请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备,并配合做好防控措施。
疫情期间,广大居民一是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勤消毒、勤清洁、勤通风,家庭成员不共用毛巾、口杯等,提倡使用公筷,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设备设施。接触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后必须洗手。二是要做好日常家庭、工作场所消毒。三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等在密闭小环境时,应正确佩戴口罩。四要严格做好居家隔离,外来返回人员要配合相关调查,准确报告实情、主动接受隔离。
同时,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切断病毒传播链条,及时关注权威渠道发布的官方信息、公告,一旦发现与确诊病例有轨迹交叉,要第一时间主动与辖区指挥部联系配合采取防控措施。
问:目前的新增病例大多集中在昆区,请对昆区隔离场所使用及储备情况进行介绍。
昆区区委常委、副区长王强介绍,在隔离酒店的选用方面,昆区坚持“影响面小、安全性高”原则,对辖区内适合作隔离场所的酒店、房屋、公寓、厂矿宿舍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对确定储备的隔离场所制定改造方案,做到一场所一方案,并提前做好门磁报警系统、窗户限位器等必备改造物资的储备,严格按照“三区两通道”(生活区、物资保障供应区、医学观察区、工作人员通道、隔离人员通道)规范设置要求进行改造、设置。
截至目前,昆区已启用隔离酒店17个,2个酒店具备随时启用条件,4个酒店正在进行改造,以备疫情形势发展需要。
问:春节刚过,请问稀土高新区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稀土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邬军军介绍,为统筹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稀土高新区一是坚持防控到位。严格落实人员管控到位、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防疫物资到位、防疫措施到位、环境消杀到位、定期监测到位、闭环管理到位等要求,强化督查指导,确保各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生产经营,做到万无一失。
二是强化服务保障。建立区级领导、职能部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第一时间走访企业,主动对接服务企业,做好企业在原料运输、用地审批、资金、用工等要素保障,尤其是为企业返工人员提供及时核酸检测服务。
三是保障项目建设。紧盯125个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各项前期手续办理进度,通过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代办帮办等机制,为企业提供高效、快捷、不间断服务。
四是加强政策支持。制定“一企一策”“一业一策”方案,用好国家相关部委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和包头市《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等政策措施,在物流、融资、财税、用工、用电等方面精准帮扶,全力保障企业平稳运行。
五是加强分析调度。深入挖掘各行业、各产业链数据,精细到每个企业、每个项目,点对点开展精准的运行分析,全力争取一季度有最好的结果。(记者:娜默热)
据悉,截至2022年2月23日14时,我市新增9例确诊病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8例。经专家组会诊,10例为普通型、8例为轻型。
9例新增病例都来自既往病例的密接、次密接者,其中确诊病例10至16以及第18例共8人为同一传播链条,是典型的家庭聚集性传播。
其中,确诊病例10 :时某某,男,与确诊病例1在同一环境中有过空间接触,2月21日对重点区域人员核酸检测中呈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1 :时某某,男,与确诊病例10系父子关系,2月21日对重点区域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2 :刘某某,女,系确诊病例10的母亲。2月22日对密接、次密接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3 :常某某,女,系确诊病例10的表妹,为确诊病例10的密切接触者。2月22日对密接、次密接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4 :常某某,男,系确诊病例10的姨夫。2月22日对密接、次密接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5:常某某,女,系确诊病例10的表妹。2月22日对密接、次密接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6:刘某某,女,系确诊病例10的姨妈。2月22日对密接、次密接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7:刘某某,男,系呼和浩特市武川县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2月22日对密接、次密接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8:刘某某,男,系确诊病例10的舅舅。2月23日对密接、次密接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目前新增的9例确诊病例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病情稳定,相关流调、排查等工作仍在进行中。
其他病例目前仍在定点医院接受治疗,病情稳定。同时,根据患者的不同情况,定点医院为患者提供中医药、心理咨询和康复服务,全方位开展医疗救治服务。
截至2月23日14时,全市累计排查密切接触者2772人,其中2747人集中隔离,25人居家隔离;排查次密切接触者2223人,其中1309人集中隔离,914人居家隔离。截至目前,累计从确诊病例相关密接、次密接人员中检出阳性9人并确诊,其他未检出阳性。
稀土高新区疫情防控工作及相关情况
发布会上,稀土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邬军军向媒体通报了稀土高新区疫情防控工作和服务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情况。
在疫情防控方面。2月21日,稀土高新区发现1例本土确诊病例,为集中隔离点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坚强领导下,稀土高新区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成立应急专班,扁平化管理,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防输出”工作举措,以最快速度坚决打赢本次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
一是立即对确诊病例居住小区进行管控。对确诊阳性患者居住的小区所在单元实行封控措施,对其所在的小区执行管控措施,组织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消杀,随后启动小区内全员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经疾控专家风险研判,2月22日在该小区启动第二轮全员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
二是迅速开展重点区域全员核酸检测。按照“区级统筹、突出重点、分批实施、安全有序”的原则,从2月21日下午开始,启动机关事业单位、重点工业企业人员核酸检测;2月22日上午7时起,对辖区重点区域人员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共采样172160人,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
三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与国药、瑞信等8家企业签订了供应协议,将医用防护服、核酸检测试剂、消毒制剂等医疗物资,提前足额储备到位,完全能够满足疫情防控需求。同时,针对广大群众对生活必需品的需求,与13家企业签订保供协议,粮油、蔬菜、肉类等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较稳定。
在服务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方面。一是开展重点企业全员核酸检测。安排2辆流动核酸检测车,分别为希望铝业、震雄铜业等65户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10392名员工进行了核酸检测,切实稳定企业生产运行。
二是保障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在不影响疫情防控的情况下,通过电话沟通、互联网洽谈等方式,持续推进重点跟踪的34个项目,其中总投资62亿元的双良硅材料二期20GW单晶硅项目于2月22日正式签订投资协议,实现招商引资工作良好开局。
三是加强生产要素保障。在督导企业落实防控主体责任的同时,详细了解企业在融资贷款、车辆运输、用工用能等方面的需求,安排专人盯办落实,切实抓好煤电油气运等各类要素保障,稀土高新区企业生产经营总体保持平稳。
昆区疫情防控最新情况
发布会现场,昆区区委常委、副区长王强就昆区疫情防控工作最新情况进行介绍。
据悉,昆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前线指挥中心发现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后,第一时间开展了科学、规范、高效的处置工作。
一是第一时间将阳性人员进行隔离管控,并迅速开展流调摸排,对其居住小区所在单元进行封控,对其居住小区进行管控,对与其同单元居住的居民进行摸排,对其居住单元楼道、家庭环境采样后进行全面的消毒消杀,对相关小区、公共场所等重点区域开展精准防控。截至目前,昆区共有7个封控区、7个管控区。
二是严格按照规范对新增确诊病例已流调出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管控,继续深入开展流调、筛查,并将相关密接人员及次密接人员情况及时推送到涉及的相关地区进行管控。
三是进一步加强呼和浩特市、乌拉特前旗等重点区域来(返)昆区人员的排查管控,确保不落一户、不落一人。截至目前,累计摸排呼和浩特市来(返)昆区人员9294人,均已采集核酸,乌拉特前旗来(返)昆区170人,均已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隔离管控。
四是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加强物资保障和人员力量调配,2月20日的第一轮核酸检测共检测697357人,其中,阳性1人,阴性697356人。2月23日,昆区开展第二轮第二批次重点区域人员核酸检测,截至当日14时完成采集593136人,送检425365人,检测148763人,出具报告的148763人均为阴性。
下一步,昆区将根据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结果、流调结果确定进一步核酸筛查等相关工作安排。
发布会现场,各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
问:我市新增的9个确诊病例中,有8人是家庭聚集性传播,我们应如何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对广大市民的个人疫情防控有哪些建议?
市卫健委副主任张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聚集性疫情是防控工作的重点,预防家庭聚集性疫情更是重中之重。在预防家庭聚集性疫情时要做到,一是提高家庭聚集性疫情防控意识。社区要进一步加强对家庭聚集性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大力普及家庭聚集性疫情防控科普知识。二是不聚集,不聚会,少出门。尽量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出门戴口罩,减少感染风险。三是主动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一旦有家庭成员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等可疑症状时,应立即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近距离接触,并佩戴口罩及时前往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张华特别提醒,近期,国内多地出现疫情,请大家非必要不前往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涉疫相关地区,如果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风险人群接触史,请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备,并配合做好防控措施。
疫情期间,广大居民一是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勤消毒、勤清洁、勤通风,家庭成员不共用毛巾、口杯等,提倡使用公筷,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设备设施。接触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后必须洗手。二是要做好日常家庭、工作场所消毒。三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等在密闭小环境时,应正确佩戴口罩。四要严格做好居家隔离,外来返回人员要配合相关调查,准确报告实情、主动接受隔离。
同时,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切断病毒传播链条,及时关注权威渠道发布的官方信息、公告,一旦发现与确诊病例有轨迹交叉,要第一时间主动与辖区指挥部联系配合采取防控措施。
问:目前的新增病例大多集中在昆区,请对昆区隔离场所使用及储备情况进行介绍。
昆区区委常委、副区长王强介绍,在隔离酒店的选用方面,昆区坚持“影响面小、安全性高”原则,对辖区内适合作隔离场所的酒店、房屋、公寓、厂矿宿舍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对确定储备的隔离场所制定改造方案,做到一场所一方案,并提前做好门磁报警系统、窗户限位器等必备改造物资的储备,严格按照“三区两通道”(生活区、物资保障供应区、医学观察区、工作人员通道、隔离人员通道)规范设置要求进行改造、设置。
截至目前,昆区已启用隔离酒店17个,2个酒店具备随时启用条件,4个酒店正在进行改造,以备疫情形势发展需要。
问:春节刚过,请问稀土高新区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稀土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邬军军介绍,为统筹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稀土高新区一是坚持防控到位。严格落实人员管控到位、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防疫物资到位、防疫措施到位、环境消杀到位、定期监测到位、闭环管理到位等要求,强化督查指导,确保各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生产经营,做到万无一失。
二是强化服务保障。建立区级领导、职能部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第一时间走访企业,主动对接服务企业,做好企业在原料运输、用地审批、资金、用工等要素保障,尤其是为企业返工人员提供及时核酸检测服务。
三是保障项目建设。紧盯125个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各项前期手续办理进度,通过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代办帮办等机制,为企业提供高效、快捷、不间断服务。
四是加强政策支持。制定“一企一策”“一业一策”方案,用好国家相关部委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和包头市《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等政策措施,在物流、融资、财税、用工、用电等方面精准帮扶,全力保障企业平稳运行。
五是加强分析调度。深入挖掘各行业、各产业链数据,精细到每个企业、每个项目,点对点开展精准的运行分析,全力争取一季度有最好的结果。(记者:娜默热)
#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公布#【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关于“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发生后,江苏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并指导徐州市迅速查清事实,依法严肃处理,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省直有关部门参与调查工作。2022年2月17日,省委和省政府成立调查组,进行全面深入调查核查。事件发生以来,调查人员除在我省开展调查工作外,还赴云南、河南等相关省开展实地调查,共走访群众4600余人次、调阅档案材料1000余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丰县生育八孩女子”身份认定情况
2022年1月27日,社交网络平台流传“丰县生育八孩女子”的相关视频。经核查,视频中涉事女子现户籍登记名为杨某侠,其丈夫为董某民,家住江苏省丰县欢口镇董集村(后并入李庄行政村)。根据2000年6月董集村委会会计邵某征出具的董某民、杨某侠婚姻登记申请资料,公安机关获取了杨某侠来自“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的线索,随即组织警力赶赴云南,会同当地警方,以福贡县亚谷村为重点,在周边乡镇就杨某侠身份开展走访排摸,让相关群众辨认杨某侠结婚登记照片、现实生活照片。据和某某(亚谷村原村干部)反映,杨某侠可能是本村的小花梅(父母已故)。根据进一步调查走访得到的线索,公安机关在河南省项城市找到小花梅同母异父妹妹光某英(原名花某英)。2月9日,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对杨某侠、光某英血液样本与普某玛(小花梅母亲,2018年去世)遗物上提取的生物检材进行DNA检验比对,结果为普某玛与杨某侠、光某英均符合生物学亲子关系。2月13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又对桑某罗(小花梅大舅)、李某元(小花梅小舅)、沙某付(小花梅大姨)、李某梅(小花梅小姨)血液样本进行DNA检验比对,与杨某侠均符合亲缘关系。2月20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对上述检验对象的检材再次进行检验比对,检验结果与之前一致。综合DNA检验比对、查阅小花梅云南户籍底册和调查走访,认定杨某侠即小花梅(户籍登记姓名为小花梅,出生日期为1977年5月13日,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人)。
针对“董某民、杨某侠结婚证照片上的女子与杨某侠不是同一人”的问题,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杨某侠近照系从抖音视频中截取,经修图后流传到网上,与实际容貌有差异。同时,受年龄增长造成的皮肤老化、毛发退化、脂肪组织液化以及牙齿缺失等因素影响,杨某侠容貌也发生了变化。2月22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人像鉴定,杨某侠与董某民结婚证照片与杨某侠在云南第一次结婚照片、网传视频截图杨某侠照片、杨某侠身份证照片、杨某侠近照反映出的人像特征相同,认定为同一人。
针对“杨某侠可能是四川籍失踪女子李莹”的问题,公安机关开展专门调查。经江苏公安机关会同四川公安机关将李莹母亲与杨某侠进行DNA检验比对,结果排除生物学亲子关系。后经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对李莹母亲与杨某侠进行DNA检验比对,结果仍排除生物学亲子关系。2月20日,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再次排除李莹母亲和杨某侠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据此认定杨某侠与李莹不是同一人。
二、关于小花梅从云南省福贡县到江苏省丰县过程
经走访,福贡县亚谷村村民及小花梅舅舅、姨妈等亲属以及知情群众反映,小花梅1980年跟随改嫁的母亲从云南省福贡县匹河乡普洛村到子里甲乡亚谷村生活,1995年嫁到云南省保山市,1997年离婚后回到亚谷村。小花梅亲属、同村村民反映其回村后言语行为异常。调查走访中群众反映,1998年初,小花梅被桑某妞(女,1974年7月出生,云南省福贡县人)从亚谷村带至江苏省东海县。经查,桑某妞于1995年嫁给东海县时某忠(1955年4月出生),2000年12月,桑某妞、时某忠夫妻二人因其他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和七年。
2022年2月6日,公安机关对桑某妞、时某忠涉嫌拐卖小花梅的犯罪行为立案侦查。据桑某妞、时某忠与徐某东(男,1965年11月出生,江苏省东海县人)供认,1997年底,时某忠与徐某东商议,由桑某妞帮徐某东找一个媳妇,但需要花钱,徐某东表示同意。据桑某妞供述,1998年初,她以给小花梅介绍对象、看病为由,将小花梅带至东海县卖给徐某东,收取现金5000元。据徐某东供述和邻居陈述,徐某东与小花梅共同生活三四个月后,于1998年5月上旬某日早晨发现小花梅不知去向,请邻居及亲属一起寻找两三天未果。后徐某东向时某忠索要了2000元“赔偿金”。
围绕小花梅如何从东海县到丰县的问题,公安机关展开深入侦查调查。经进一步审讯深挖,董某民交代,小花梅是1998年6月其父亲董某更经刘某柱(丰县欢口镇人)介绍花钱买来。经审讯,刘某柱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先后抓获霍某渠、霍某得(二人均为丰县欢口镇人)及谭某庆、李某玲夫妇(河南夏邑县人)。据4人交代情况,谭某庆、李某玲夫妇在夏邑县骆集乡经营的饭店内,发现流落至此的小花梅,将其收留一个月后卖给在饭店附近工地务工的霍某渠、霍某得,二人将小花梅带回丰县经刘某柱介绍转卖给董某更。相关犯罪事实仍在深入侦查中。
2000年6月,董某民为办理结婚证,找村委会会计邵某征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时,经人建议将杨某英改为杨某侠。欢口镇民政办工作人员按董某民自报的信息违规办理结婚登记,将结婚日期登记为1998年8月2日、杨某侠(由于笔误将杨某侠写成“扬某侠”)出生日期登记为1969年6月6日。据董某民供述,2011年3月,杨某侠在欢口镇卫生院生次子时,登记产妇信息为“杨某英”,卫生院要求提供新生儿母亲身份证,其父董某更找人做了一张“杨某英”的假身份证。2020年11月,董某民为办理低保,申请为杨某侠落户,公安机关按规定将杨某侠DNA信息录入“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信息系统”和“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比对,未比中。2021年4月14日,欢口派出所按照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规定,为其办理该镇集体户口与身份证,并按照结婚证上的姓名和出生日期,登记为杨某侠,1969年6月6日出生。董集村村干部和村民证实,杨某英、杨某侠名字经常混用,实际系同一人。
三、关于杨某侠(小花梅)精神与身体状况
据董某民供述和多名村民反映,1998年6月,杨某侠刚到董家时生活基本能够自理,能与人交流,但有时存在痴笑、目光呆滞等表现。董某民称,杨某侠曾告诉自己她老家在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据董某港(杨某侠长子)反映,小时候母亲有时还接送自己上下学。据董某民亲属反映,2012年杨某侠生育第三子后,精神障碍症状逐渐加重。2022年1月30日,经徐州市医疗专家会诊,诊断杨某侠患有精神分裂症。2月19日,经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结论为杨某侠患精神分裂症,受目前精神状态影响,难以正常接触交流。2月20日,省公安厅委托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法庭科学技术研究所)进行复核鉴定,结论一致。目前,杨某侠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入院检查结果显示,杨某侠除精神及牙齿疾病外,未发现其他疾病。2月4日,徐州市口腔医学专家对杨某侠进行口腔检查和CBCT读片认为,杨某侠口腔卫生长期较差,患有牙周疾病,未进行治疗,部分牙齿逐步脱落。2月9日,经南京市口腔医院专家再次诊断,杨某侠患有重度慢性牙周炎,认为重度牙周炎可导致牙齿松动脱落。2月20日,省公安厅委托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口腔医院、浙江迪安鉴定科学研究院3名专家对杨某侠牙齿状况进行会诊,结论为杨某侠患有重度慢性牙周炎,未发现外伤致牙齿缺失的客观证据。阅读全文,点击查看链接→(央视新闻)https://t.cn/A66Py5sR
一、关于“丰县生育八孩女子”身份认定情况
2022年1月27日,社交网络平台流传“丰县生育八孩女子”的相关视频。经核查,视频中涉事女子现户籍登记名为杨某侠,其丈夫为董某民,家住江苏省丰县欢口镇董集村(后并入李庄行政村)。根据2000年6月董集村委会会计邵某征出具的董某民、杨某侠婚姻登记申请资料,公安机关获取了杨某侠来自“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的线索,随即组织警力赶赴云南,会同当地警方,以福贡县亚谷村为重点,在周边乡镇就杨某侠身份开展走访排摸,让相关群众辨认杨某侠结婚登记照片、现实生活照片。据和某某(亚谷村原村干部)反映,杨某侠可能是本村的小花梅(父母已故)。根据进一步调查走访得到的线索,公安机关在河南省项城市找到小花梅同母异父妹妹光某英(原名花某英)。2月9日,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对杨某侠、光某英血液样本与普某玛(小花梅母亲,2018年去世)遗物上提取的生物检材进行DNA检验比对,结果为普某玛与杨某侠、光某英均符合生物学亲子关系。2月13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又对桑某罗(小花梅大舅)、李某元(小花梅小舅)、沙某付(小花梅大姨)、李某梅(小花梅小姨)血液样本进行DNA检验比对,与杨某侠均符合亲缘关系。2月20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对上述检验对象的检材再次进行检验比对,检验结果与之前一致。综合DNA检验比对、查阅小花梅云南户籍底册和调查走访,认定杨某侠即小花梅(户籍登记姓名为小花梅,出生日期为1977年5月13日,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人)。
针对“董某民、杨某侠结婚证照片上的女子与杨某侠不是同一人”的问题,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杨某侠近照系从抖音视频中截取,经修图后流传到网上,与实际容貌有差异。同时,受年龄增长造成的皮肤老化、毛发退化、脂肪组织液化以及牙齿缺失等因素影响,杨某侠容貌也发生了变化。2月22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人像鉴定,杨某侠与董某民结婚证照片与杨某侠在云南第一次结婚照片、网传视频截图杨某侠照片、杨某侠身份证照片、杨某侠近照反映出的人像特征相同,认定为同一人。
针对“杨某侠可能是四川籍失踪女子李莹”的问题,公安机关开展专门调查。经江苏公安机关会同四川公安机关将李莹母亲与杨某侠进行DNA检验比对,结果排除生物学亲子关系。后经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对李莹母亲与杨某侠进行DNA检验比对,结果仍排除生物学亲子关系。2月20日,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再次排除李莹母亲和杨某侠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据此认定杨某侠与李莹不是同一人。
二、关于小花梅从云南省福贡县到江苏省丰县过程
经走访,福贡县亚谷村村民及小花梅舅舅、姨妈等亲属以及知情群众反映,小花梅1980年跟随改嫁的母亲从云南省福贡县匹河乡普洛村到子里甲乡亚谷村生活,1995年嫁到云南省保山市,1997年离婚后回到亚谷村。小花梅亲属、同村村民反映其回村后言语行为异常。调查走访中群众反映,1998年初,小花梅被桑某妞(女,1974年7月出生,云南省福贡县人)从亚谷村带至江苏省东海县。经查,桑某妞于1995年嫁给东海县时某忠(1955年4月出生),2000年12月,桑某妞、时某忠夫妻二人因其他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和七年。
2022年2月6日,公安机关对桑某妞、时某忠涉嫌拐卖小花梅的犯罪行为立案侦查。据桑某妞、时某忠与徐某东(男,1965年11月出生,江苏省东海县人)供认,1997年底,时某忠与徐某东商议,由桑某妞帮徐某东找一个媳妇,但需要花钱,徐某东表示同意。据桑某妞供述,1998年初,她以给小花梅介绍对象、看病为由,将小花梅带至东海县卖给徐某东,收取现金5000元。据徐某东供述和邻居陈述,徐某东与小花梅共同生活三四个月后,于1998年5月上旬某日早晨发现小花梅不知去向,请邻居及亲属一起寻找两三天未果。后徐某东向时某忠索要了2000元“赔偿金”。
围绕小花梅如何从东海县到丰县的问题,公安机关展开深入侦查调查。经进一步审讯深挖,董某民交代,小花梅是1998年6月其父亲董某更经刘某柱(丰县欢口镇人)介绍花钱买来。经审讯,刘某柱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先后抓获霍某渠、霍某得(二人均为丰县欢口镇人)及谭某庆、李某玲夫妇(河南夏邑县人)。据4人交代情况,谭某庆、李某玲夫妇在夏邑县骆集乡经营的饭店内,发现流落至此的小花梅,将其收留一个月后卖给在饭店附近工地务工的霍某渠、霍某得,二人将小花梅带回丰县经刘某柱介绍转卖给董某更。相关犯罪事实仍在深入侦查中。
2000年6月,董某民为办理结婚证,找村委会会计邵某征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时,经人建议将杨某英改为杨某侠。欢口镇民政办工作人员按董某民自报的信息违规办理结婚登记,将结婚日期登记为1998年8月2日、杨某侠(由于笔误将杨某侠写成“扬某侠”)出生日期登记为1969年6月6日。据董某民供述,2011年3月,杨某侠在欢口镇卫生院生次子时,登记产妇信息为“杨某英”,卫生院要求提供新生儿母亲身份证,其父董某更找人做了一张“杨某英”的假身份证。2020年11月,董某民为办理低保,申请为杨某侠落户,公安机关按规定将杨某侠DNA信息录入“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信息系统”和“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比对,未比中。2021年4月14日,欢口派出所按照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规定,为其办理该镇集体户口与身份证,并按照结婚证上的姓名和出生日期,登记为杨某侠,1969年6月6日出生。董集村村干部和村民证实,杨某英、杨某侠名字经常混用,实际系同一人。
三、关于杨某侠(小花梅)精神与身体状况
据董某民供述和多名村民反映,1998年6月,杨某侠刚到董家时生活基本能够自理,能与人交流,但有时存在痴笑、目光呆滞等表现。董某民称,杨某侠曾告诉自己她老家在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据董某港(杨某侠长子)反映,小时候母亲有时还接送自己上下学。据董某民亲属反映,2012年杨某侠生育第三子后,精神障碍症状逐渐加重。2022年1月30日,经徐州市医疗专家会诊,诊断杨某侠患有精神分裂症。2月19日,经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结论为杨某侠患精神分裂症,受目前精神状态影响,难以正常接触交流。2月20日,省公安厅委托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法庭科学技术研究所)进行复核鉴定,结论一致。目前,杨某侠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入院检查结果显示,杨某侠除精神及牙齿疾病外,未发现其他疾病。2月4日,徐州市口腔医学专家对杨某侠进行口腔检查和CBCT读片认为,杨某侠口腔卫生长期较差,患有牙周疾病,未进行治疗,部分牙齿逐步脱落。2月9日,经南京市口腔医院专家再次诊断,杨某侠患有重度慢性牙周炎,认为重度牙周炎可导致牙齿松动脱落。2月20日,省公安厅委托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口腔医院、浙江迪安鉴定科学研究院3名专家对杨某侠牙齿状况进行会诊,结论为杨某侠患有重度慢性牙周炎,未发现外伤致牙齿缺失的客观证据。阅读全文,点击查看链接→(央视新闻)https://t.cn/A66Py5sR
【#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调查和处理情况#公布】 #杨某侠确认为小花梅# #丰县县委书记娄海被撤职#
“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发生后,江苏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并指导徐州市迅速查清事实,依法严肃处理,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省直有关部门参与调查工作。2022年2月17日,省委和省政府成立调查组,进行全面深入调查核查。事件发生以来,调查人员除在我省开展调查工作外,还赴云南、河南等相关省开展实地调查,共走访群众4600余人次、调阅档案材料1000余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丰县生育八孩女子”身份认定情况
2022年1月27日,社交网络平台流传“丰县生育八孩女子”的相关视频。经核查,视频中涉事女子现户籍登记名为杨某侠,其丈夫为董某民,家住江苏省丰县欢口镇董集村(后并入李庄行政村)。根据2000年6月董集村委会会计邵某征出具的董某民、杨某侠婚姻登记申请资料,公安机关获取了杨某侠来自“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的线索,随即组织警力赶赴云南,会同当地警方,以福贡县亚谷村为重点,在周边乡镇就杨某侠身份开展走访排摸,让相关群众辨认杨某侠结婚登记照片、现实生活照片。据和某某(亚谷村原村干部)反映,杨某侠可能是本村的小花梅(父母已故)。根据进一步调查走访得到的线索,公安机关在河南省项城市找到小花梅同母异父妹妹光某英(原名花某英)。2月9日,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对杨某侠、光某英血液样本与普某玛(小花梅母亲,2018年去世)遗物上提取的生物检材进行DNA检验比对,结果为普某玛与杨某侠、光某英均符合生物学亲子关系。2月13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又对桑某罗(小花梅大舅)、李某元(小花梅小舅)、沙某付(小花梅大姨)、李某梅(小花梅小姨)血液样本进行DNA检验比对,与杨某侠均符合亲缘关系。2月20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对上述检验对象的检材再次进行检验比对,检验结果与之前一致。综合DNA检验比对、查阅小花梅云南户籍底册和调查走访,认定杨某侠即小花梅(户籍登记姓名为小花梅,出生日期为1977年5月13日,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人)。
针对“董某民、杨某侠结婚证照片上的女子与杨某侠不是同一人”的问题,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杨某侠近照系从抖音视频中截取,经修图后流传到网上,与实际容貌有差异。同时,受年龄增长造成的皮肤老化、毛发退化、脂肪组织液化以及牙齿缺失等因素影响,杨某侠容貌也发生了变化。2月22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人像鉴定,杨某侠与董某民结婚证照片与杨某侠在云南第一次结婚照片、网传视频截图杨某侠照片、杨某侠身份证照片、杨某侠近照反映出的人像特征相同,认定为同一人。
针对“杨某侠可能是四川籍失踪女子李莹”的问题,公安机关开展专门调查。经江苏公安机关会同四川公安机关将李莹母亲与杨某侠进行DNA检验比对,结果排除生物学亲子关系。后经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对李莹母亲与杨某侠进行DNA检验比对,结果仍排除生物学亲子关系。2月20日,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再次排除李莹母亲和杨某侠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据此认定杨某侠与李莹不是同一人。
二、关于小花梅从云南省福贡县到江苏省丰县过程
经走访,福贡县亚谷村村民及小花梅舅舅、姨妈等亲属以及知情群众反映,小花梅1980年跟随改嫁的母亲从云南省福贡县匹河乡普洛村到子里甲乡亚谷村生活,1995年嫁到云南省保山市,1997年离婚后回到亚谷村。小花梅亲属、同村村民反映其回村后言语行为异常。调查走访中群众反映,1998年初,小花梅被桑某妞(女,1974年7月出生,云南省福贡县人)从亚谷村带至江苏省东海县。经查,桑某妞于1995年嫁给东海县时某忠(1955年4月出生),2000年12月,桑某妞、时某忠夫妻二人因其他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和七年。
2022年2月6日,公安机关对桑某妞、时某忠涉嫌拐卖小花梅的犯罪行为立案侦查。据桑某妞、时某忠与徐某东(男,1965年11月出生,江苏省东海县人)供认,1997年底,时某忠与徐某东商议,由桑某妞帮徐某东找一个媳妇,但需要花钱,徐某东表示同意。据桑某妞供述,1998年初,她以给小花梅介绍对象、看病为由,将小花梅带至东海县卖给徐某东,收取现金5000元。据徐某东供述和邻居陈述,徐某东与小花梅共同生活三四个月后,于1998年5月上旬某日早晨发现小花梅不知去向,请邻居及亲属一起寻找两三天未果。后徐某东向时某忠索要了2000元“赔偿金”。
围绕小花梅如何从东海县到丰县的问题,公安机关展开深入侦查调查。经进一步审讯深挖,董某民交代,小花梅是1998年6月其父亲董某更经刘某柱(丰县欢口镇人)介绍花钱买来。经审讯,刘某柱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先后抓获霍某渠、霍某得(二人均为丰县欢口镇人)及谭某庆、李某玲夫妇(河南夏邑县人)。据4人交代情况,谭某庆、李某玲夫妇在夏邑县骆集乡经营的饭店内,发现流落至此的小花梅,将其收留一个月后卖给在饭店附近工地务工的霍某渠、霍某得,二人将小花梅带回丰县经刘某柱介绍转卖给董某更。相关犯罪事实仍在深入侦查中。
2000年6月,董某民为办理结婚证,找村委会会计邵某征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时,经人建议将杨某英改为杨某侠。欢口镇民政办工作人员按董某民自报的信息违规办理结婚登记,将结婚日期登记为1998年8月2日、杨某侠(由于笔误将杨某侠写成“扬某侠”)出生日期登记为1969年6月6日。据董某民供述,2011年3月,杨某侠在欢口镇卫生院生次子时,登记产妇信息为“杨某英”,卫生院要求提供新生儿母亲身份证,其父董某更找人做了一张“杨某英”的假身份证。2020年11月,董某民为办理低保,申请为杨某侠落户,公安机关按规定将杨某侠DNA信息录入“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信息系统”和“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比对,未比中。2021年4月14日,欢口派出所按照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规定,为其办理该镇集体户口与身份证,并按照结婚证上的姓名和出生日期,登记为杨某侠,1969年6月6日出生。董集村村干部和村民证实,杨某英、杨某侠名字经常混用,实际系同一人。
三、关于杨某侠(小花梅)精神与身体状况
据董某民供述和多名村民反映,1998年6月,杨某侠刚到董家时生活基本能够自理,能与人交流,但有时存在痴笑、目光呆滞等表现。董某民称,杨某侠曾告诉自己她老家在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据董某港(杨某侠长子)反映,小时候母亲有时还接送自己上下学。据董某民亲属反映,2012年杨某侠生育第三子后,精神障碍症状逐渐加重。2022年1月30日,经徐州市医疗专家会诊,诊断杨某侠患有精神分裂症。2月19日,经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结论为杨某侠患精神分裂症,受目前精神状态影响,难以正常接触交流。2月20日,省公安厅委托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法庭科学技术研究所)进行复核鉴定,结论一致。目前,杨某侠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入院检查结果显示,杨某侠除精神及牙齿疾病外,未发现其他疾病。2月4日,徐州市口腔医学专家对杨某侠进行口腔检查和CBCT读片认为,杨某侠口腔卫生长期较差,患有牙周疾病,未进行治疗,部分牙齿逐步脱落。2月9日,经南京市口腔医院专家再次诊断,杨某侠患有重度慢性牙周炎,认为重度牙周炎可导致牙齿松动脱落。2月20日,省公安厅委托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口腔医院、浙江迪安鉴定科学研究院3名专家对杨某侠牙齿状况进行会诊,结论为杨某侠患有重度慢性牙周炎,未发现外伤致牙齿缺失的客观证据。
四、关于杨某侠(小花梅)生育八孩情况
杨某侠与董某民共生育8名子女,户籍信息显示,长子董某港于1999年7月出生、次子2011年3月出生、三子2012年4月出生、四女2014年11月出生、五子2016年5月出生、六子2017年5月出生、七子2018年11月出生、八子2020年1月出生。徐州市公安机关将8名子女与杨某侠、董某民进行DNA检验比对,结论为8名子女均与两人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后又委托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进行DNA检验鉴定,结论一致。2月20日,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检验鉴定,结论仍然一致。
调查发现,1999年杨某侠生育第一个孩子后,采取了节育措施,至2010年董、杨二人未生育,后节育措施失效,2011年至2020年又生育7个孩子。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在跟踪管理、服务指导、信息采集等方面未能认真履行职责,负有失管失察责任。
针对“小花梅第一个孩子董某港生于1997年”,经公安机关调查,查明欢口镇有两个姓名同为董某港的人,其中一人1999年出生,为杨某侠长子;另一人1997年出生,为邻村人,现在外打工。
五、关于董某民等人涉嫌犯罪的情况
2022年1月31日,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董某民立案侦查。据董某民亲属和村民证人证言、勘验检查、司法鉴定、书证、铁链等物证以及董某民的供述,2017年以来,董某民在杨某侠发病时对其实施布条绳索捆绑、铁链锁脖,有病不送医治疗等虐待行为。2022年2月18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虐待罪对董某民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月22日,丰县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董某民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以涉嫌虐待罪依法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将对涉案犯罪事实,包括涉嫌收买被拐卖妇女等犯罪开展侦查取证工作。
2月22日,丰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桑某妞、时某忠,以涉嫌拐卖妇女罪依法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将对涉案犯罪事实继续开展侦查取证工作。
对犯罪嫌疑人徐某东、刘某柱、霍某渠、霍某得、谭某庆、李某玲,公安机关已立案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继续开展侦查取证工作。
对涉及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将依法予以严惩。
六、关于医治救助情况
2022年1月28日,徐州市和丰县卫生健康部门将杨某侠送医院进行检查治疗,丰县政府安排人员与其长子董某港在医院陪护。目前杨某侠疾病治疗工作正在积极进行。
省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徐州市按照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给予供养,组建了“爱心妈妈”小组照顾其未成年子女,对杨某侠及其未成年子女指定监护人,落实低保、社保等政策和家庭生活照料、教育资助、关爱帮扶等具体措施。
七、关于有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失职渎职行为处理情况
经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责令徐州市委和市政府作出深刻检讨,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丰县县委书记娄海,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负责任,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不力,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中失职失责,未认真组织核查事实,批准发布信息不实的情况通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决定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丰县县委副书记、县长郑春伟,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负责任,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不力,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中失职失责,未认真组织核查事实,同意发布信息不实的情况通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内职务,责令辞去县长职务。
丰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苏北,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负责任,未认真核查事实,发布信息不实的情况通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寸贤,在担任丰县副县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分管的计划生育、卫生健康工作不负责任,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履职不力、失管失察,决定给予其政务降级处分。
徐州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高伟,在担任丰县卫健委主任期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严重失职失责,涉嫌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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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发生后,江苏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并指导徐州市迅速查清事实,依法严肃处理,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省直有关部门参与调查工作。2022年2月17日,省委和省政府成立调查组,进行全面深入调查核查。事件发生以来,调查人员除在我省开展调查工作外,还赴云南、河南等相关省开展实地调查,共走访群众4600余人次、调阅档案材料1000余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丰县生育八孩女子”身份认定情况
2022年1月27日,社交网络平台流传“丰县生育八孩女子”的相关视频。经核查,视频中涉事女子现户籍登记名为杨某侠,其丈夫为董某民,家住江苏省丰县欢口镇董集村(后并入李庄行政村)。根据2000年6月董集村委会会计邵某征出具的董某民、杨某侠婚姻登记申请资料,公安机关获取了杨某侠来自“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的线索,随即组织警力赶赴云南,会同当地警方,以福贡县亚谷村为重点,在周边乡镇就杨某侠身份开展走访排摸,让相关群众辨认杨某侠结婚登记照片、现实生活照片。据和某某(亚谷村原村干部)反映,杨某侠可能是本村的小花梅(父母已故)。根据进一步调查走访得到的线索,公安机关在河南省项城市找到小花梅同母异父妹妹光某英(原名花某英)。2月9日,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对杨某侠、光某英血液样本与普某玛(小花梅母亲,2018年去世)遗物上提取的生物检材进行DNA检验比对,结果为普某玛与杨某侠、光某英均符合生物学亲子关系。2月13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又对桑某罗(小花梅大舅)、李某元(小花梅小舅)、沙某付(小花梅大姨)、李某梅(小花梅小姨)血液样本进行DNA检验比对,与杨某侠均符合亲缘关系。2月20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对上述检验对象的检材再次进行检验比对,检验结果与之前一致。综合DNA检验比对、查阅小花梅云南户籍底册和调查走访,认定杨某侠即小花梅(户籍登记姓名为小花梅,出生日期为1977年5月13日,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人)。
针对“董某民、杨某侠结婚证照片上的女子与杨某侠不是同一人”的问题,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杨某侠近照系从抖音视频中截取,经修图后流传到网上,与实际容貌有差异。同时,受年龄增长造成的皮肤老化、毛发退化、脂肪组织液化以及牙齿缺失等因素影响,杨某侠容貌也发生了变化。2月22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人像鉴定,杨某侠与董某民结婚证照片与杨某侠在云南第一次结婚照片、网传视频截图杨某侠照片、杨某侠身份证照片、杨某侠近照反映出的人像特征相同,认定为同一人。
针对“杨某侠可能是四川籍失踪女子李莹”的问题,公安机关开展专门调查。经江苏公安机关会同四川公安机关将李莹母亲与杨某侠进行DNA检验比对,结果排除生物学亲子关系。后经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对李莹母亲与杨某侠进行DNA检验比对,结果仍排除生物学亲子关系。2月20日,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再次排除李莹母亲和杨某侠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据此认定杨某侠与李莹不是同一人。
二、关于小花梅从云南省福贡县到江苏省丰县过程
经走访,福贡县亚谷村村民及小花梅舅舅、姨妈等亲属以及知情群众反映,小花梅1980年跟随改嫁的母亲从云南省福贡县匹河乡普洛村到子里甲乡亚谷村生活,1995年嫁到云南省保山市,1997年离婚后回到亚谷村。小花梅亲属、同村村民反映其回村后言语行为异常。调查走访中群众反映,1998年初,小花梅被桑某妞(女,1974年7月出生,云南省福贡县人)从亚谷村带至江苏省东海县。经查,桑某妞于1995年嫁给东海县时某忠(1955年4月出生),2000年12月,桑某妞、时某忠夫妻二人因其他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和七年。
2022年2月6日,公安机关对桑某妞、时某忠涉嫌拐卖小花梅的犯罪行为立案侦查。据桑某妞、时某忠与徐某东(男,1965年11月出生,江苏省东海县人)供认,1997年底,时某忠与徐某东商议,由桑某妞帮徐某东找一个媳妇,但需要花钱,徐某东表示同意。据桑某妞供述,1998年初,她以给小花梅介绍对象、看病为由,将小花梅带至东海县卖给徐某东,收取现金5000元。据徐某东供述和邻居陈述,徐某东与小花梅共同生活三四个月后,于1998年5月上旬某日早晨发现小花梅不知去向,请邻居及亲属一起寻找两三天未果。后徐某东向时某忠索要了2000元“赔偿金”。
围绕小花梅如何从东海县到丰县的问题,公安机关展开深入侦查调查。经进一步审讯深挖,董某民交代,小花梅是1998年6月其父亲董某更经刘某柱(丰县欢口镇人)介绍花钱买来。经审讯,刘某柱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先后抓获霍某渠、霍某得(二人均为丰县欢口镇人)及谭某庆、李某玲夫妇(河南夏邑县人)。据4人交代情况,谭某庆、李某玲夫妇在夏邑县骆集乡经营的饭店内,发现流落至此的小花梅,将其收留一个月后卖给在饭店附近工地务工的霍某渠、霍某得,二人将小花梅带回丰县经刘某柱介绍转卖给董某更。相关犯罪事实仍在深入侦查中。
2000年6月,董某民为办理结婚证,找村委会会计邵某征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时,经人建议将杨某英改为杨某侠。欢口镇民政办工作人员按董某民自报的信息违规办理结婚登记,将结婚日期登记为1998年8月2日、杨某侠(由于笔误将杨某侠写成“扬某侠”)出生日期登记为1969年6月6日。据董某民供述,2011年3月,杨某侠在欢口镇卫生院生次子时,登记产妇信息为“杨某英”,卫生院要求提供新生儿母亲身份证,其父董某更找人做了一张“杨某英”的假身份证。2020年11月,董某民为办理低保,申请为杨某侠落户,公安机关按规定将杨某侠DNA信息录入“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信息系统”和“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比对,未比中。2021年4月14日,欢口派出所按照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规定,为其办理该镇集体户口与身份证,并按照结婚证上的姓名和出生日期,登记为杨某侠,1969年6月6日出生。董集村村干部和村民证实,杨某英、杨某侠名字经常混用,实际系同一人。
三、关于杨某侠(小花梅)精神与身体状况
据董某民供述和多名村民反映,1998年6月,杨某侠刚到董家时生活基本能够自理,能与人交流,但有时存在痴笑、目光呆滞等表现。董某民称,杨某侠曾告诉自己她老家在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据董某港(杨某侠长子)反映,小时候母亲有时还接送自己上下学。据董某民亲属反映,2012年杨某侠生育第三子后,精神障碍症状逐渐加重。2022年1月30日,经徐州市医疗专家会诊,诊断杨某侠患有精神分裂症。2月19日,经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结论为杨某侠患精神分裂症,受目前精神状态影响,难以正常接触交流。2月20日,省公安厅委托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法庭科学技术研究所)进行复核鉴定,结论一致。目前,杨某侠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入院检查结果显示,杨某侠除精神及牙齿疾病外,未发现其他疾病。2月4日,徐州市口腔医学专家对杨某侠进行口腔检查和CBCT读片认为,杨某侠口腔卫生长期较差,患有牙周疾病,未进行治疗,部分牙齿逐步脱落。2月9日,经南京市口腔医院专家再次诊断,杨某侠患有重度慢性牙周炎,认为重度牙周炎可导致牙齿松动脱落。2月20日,省公安厅委托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口腔医院、浙江迪安鉴定科学研究院3名专家对杨某侠牙齿状况进行会诊,结论为杨某侠患有重度慢性牙周炎,未发现外伤致牙齿缺失的客观证据。
四、关于杨某侠(小花梅)生育八孩情况
杨某侠与董某民共生育8名子女,户籍信息显示,长子董某港于1999年7月出生、次子2011年3月出生、三子2012年4月出生、四女2014年11月出生、五子2016年5月出生、六子2017年5月出生、七子2018年11月出生、八子2020年1月出生。徐州市公安机关将8名子女与杨某侠、董某民进行DNA检验比对,结论为8名子女均与两人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后又委托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进行DNA检验鉴定,结论一致。2月20日,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检验鉴定,结论仍然一致。
调查发现,1999年杨某侠生育第一个孩子后,采取了节育措施,至2010年董、杨二人未生育,后节育措施失效,2011年至2020年又生育7个孩子。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在跟踪管理、服务指导、信息采集等方面未能认真履行职责,负有失管失察责任。
针对“小花梅第一个孩子董某港生于1997年”,经公安机关调查,查明欢口镇有两个姓名同为董某港的人,其中一人1999年出生,为杨某侠长子;另一人1997年出生,为邻村人,现在外打工。
五、关于董某民等人涉嫌犯罪的情况
2022年1月31日,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董某民立案侦查。据董某民亲属和村民证人证言、勘验检查、司法鉴定、书证、铁链等物证以及董某民的供述,2017年以来,董某民在杨某侠发病时对其实施布条绳索捆绑、铁链锁脖,有病不送医治疗等虐待行为。2022年2月18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虐待罪对董某民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月22日,丰县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董某民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以涉嫌虐待罪依法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将对涉案犯罪事实,包括涉嫌收买被拐卖妇女等犯罪开展侦查取证工作。
2月22日,丰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桑某妞、时某忠,以涉嫌拐卖妇女罪依法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将对涉案犯罪事实继续开展侦查取证工作。
对犯罪嫌疑人徐某东、刘某柱、霍某渠、霍某得、谭某庆、李某玲,公安机关已立案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继续开展侦查取证工作。
对涉及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将依法予以严惩。
六、关于医治救助情况
2022年1月28日,徐州市和丰县卫生健康部门将杨某侠送医院进行检查治疗,丰县政府安排人员与其长子董某港在医院陪护。目前杨某侠疾病治疗工作正在积极进行。
省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徐州市按照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给予供养,组建了“爱心妈妈”小组照顾其未成年子女,对杨某侠及其未成年子女指定监护人,落实低保、社保等政策和家庭生活照料、教育资助、关爱帮扶等具体措施。
七、关于有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失职渎职行为处理情况
经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责令徐州市委和市政府作出深刻检讨,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丰县县委书记娄海,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负责任,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不力,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中失职失责,未认真组织核查事实,批准发布信息不实的情况通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决定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丰县县委副书记、县长郑春伟,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负责任,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不力,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中失职失责,未认真组织核查事实,同意发布信息不实的情况通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内职务,责令辞去县长职务。
丰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苏北,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负责任,未认真核查事实,发布信息不实的情况通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寸贤,在担任丰县副县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分管的计划生育、卫生健康工作不负责任,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履职不力、失管失察,决定给予其政务降级处分。
徐州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高伟,在担任丰县卫健委主任期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严重失职失责,涉嫌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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