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的31个观点】
(01)群体只会干两种事——锦上添花或落井下石。
(02)在与理性永恒的冲突中,感情从未失过手。
(03)数量,即是正义。
(04)群体中的个人是沙中之沙,风可以随意搅动他们。
(05)昨天受群众拥戴的英雄一旦失败,今天就会受到侮辱。当然名望越高,反应就会越强烈。在这种情况下,群众就会把末路英雄视为自己的同类,为自己曾向一个已不复存在的权威低头哈腰而进行报复。
(06)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
(07)结群后,由于人多势众,个人会产生一种幻觉,感到自己力大无穷,不可战胜,好像没有什么事情是办不到的。
(08)群体的叠加只是愚蠢的叠加,而真正的智慧被愚蠢的洪流淹没。
(09)当一个人融入社会之中时,他便失去了自我。
(10)专横和偏执是一切类型的群体的共性。
(11)影响民众想象力的,并不是事实本身,而是它们发生和引起注意的方式。
(12)群众没有真正渴求过真理,面对那些不合口味的证据,他们会充耳不闻。凡是能向他们提供幻觉的,都可以很容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凡是让他们幻灭的,都会成为他们的牺牲品。
(13)群体盲从意识会淹没个体的理性,个体一旦将自己归入该群体,其原本独立的理性就会被群体的无知疯狂所淹没。
(14)我们以为自己是理性的,我们以为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是有其道理的。但事实上,我们的绝大多数日常行为,都是一些我们自己根本无法了解的隐蔽动机的结果。
(15)掌握了影响群众想象力的艺术,也就掌握了统治他们的艺术。
(16)能够感觉到的现象可以比作波浪,是海洋深处我们一无所知的那些乱象在洋面上的表象。
(17)群体因为夸大自己的感情,因此它只会被极端感情所打动。希望感动群体的演说家,必须出言不逊,信誓旦旦。夸大其辞、言之凿凿、不断重复、绝对不以说理的方式证明任何事情——这些都是公众集会上的演说家惯用的论说技巧。
(18)大众没有辨别能力,因而无法判断事情的真伪,许多经不起推敲的观点,都能轻而易举的得到普遍赞同!
(19)群体表现出来的感情不管是好是坏,其突出的特点就是极为简单而夸张。
(20)民众的想象力是政客的权力基础。
(21)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他所作所为就不会再承担责任,这时每个人都会暴露出自己不受到的约束的一面。群体追求和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
(22)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但是从感情及其激发的行动这个角度看,群体可以比个人表现得更好或更差,这全看环境如何。一切取决于群体所接受的暗示具有什么性质。
(23)从长远看,不断重复的说法会进入我们无意识的自我的深层区域,而我们的行为动机正是在这里形成的。到了一定的时候,我们会忘记谁是那个不断被重复的主张的作者,我们最终会对它深信不移。
(24)单独一个人必须要为他的行为承担责任——法律上或者道德上。但是,群体则不然,群体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群体就是责任,群体就是道德,群体就是法律,群体的行为自然是合理的。
(25)个人一旦融入群体,他的个性便会被湮没,群体的思想便会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而与此同时,群体的行为也会表现出排斥异议,极端化、情绪化及低智商化等特点,进而对社会产生破坏性的影响。
(26)群体的无意识行为取代了个体有意识的行为,这是现时代最显著的特征之一。
(27)束缚个人行为的责任感一消失,人便会随心所欲,肆意妄为。
(28)群体会让每个人在其中的错误缩小,同时让每个人的恶意被无限放大。
(29)群体的夸张倾向只作用于感情,对智力不起任何作用。
(30)群体不善推理,却又急于行动。
(31)群众日益被大众文化所湮没,这种文化把平庸低俗当作最有价值的东西。
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创作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是一本研究大众心理学的著作。在书中,勒庞阐述了群体以及群体心理的特征,指出了当个人是一个孤立的个体时,他有着自己鲜明的个性化特征,而当这个人融入了群体后,他的所有个性都会被这个群体所淹没,他的思想立刻就会被群体的思想所取代。而当一个群体存在时,他就有着情绪化、无异议、低智商等特征。
(01)群体只会干两种事——锦上添花或落井下石。
(02)在与理性永恒的冲突中,感情从未失过手。
(03)数量,即是正义。
(04)群体中的个人是沙中之沙,风可以随意搅动他们。
(05)昨天受群众拥戴的英雄一旦失败,今天就会受到侮辱。当然名望越高,反应就会越强烈。在这种情况下,群众就会把末路英雄视为自己的同类,为自己曾向一个已不复存在的权威低头哈腰而进行报复。
(06)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
(07)结群后,由于人多势众,个人会产生一种幻觉,感到自己力大无穷,不可战胜,好像没有什么事情是办不到的。
(08)群体的叠加只是愚蠢的叠加,而真正的智慧被愚蠢的洪流淹没。
(09)当一个人融入社会之中时,他便失去了自我。
(10)专横和偏执是一切类型的群体的共性。
(11)影响民众想象力的,并不是事实本身,而是它们发生和引起注意的方式。
(12)群众没有真正渴求过真理,面对那些不合口味的证据,他们会充耳不闻。凡是能向他们提供幻觉的,都可以很容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凡是让他们幻灭的,都会成为他们的牺牲品。
(13)群体盲从意识会淹没个体的理性,个体一旦将自己归入该群体,其原本独立的理性就会被群体的无知疯狂所淹没。
(14)我们以为自己是理性的,我们以为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是有其道理的。但事实上,我们的绝大多数日常行为,都是一些我们自己根本无法了解的隐蔽动机的结果。
(15)掌握了影响群众想象力的艺术,也就掌握了统治他们的艺术。
(16)能够感觉到的现象可以比作波浪,是海洋深处我们一无所知的那些乱象在洋面上的表象。
(17)群体因为夸大自己的感情,因此它只会被极端感情所打动。希望感动群体的演说家,必须出言不逊,信誓旦旦。夸大其辞、言之凿凿、不断重复、绝对不以说理的方式证明任何事情——这些都是公众集会上的演说家惯用的论说技巧。
(18)大众没有辨别能力,因而无法判断事情的真伪,许多经不起推敲的观点,都能轻而易举的得到普遍赞同!
(19)群体表现出来的感情不管是好是坏,其突出的特点就是极为简单而夸张。
(20)民众的想象力是政客的权力基础。
(21)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他所作所为就不会再承担责任,这时每个人都会暴露出自己不受到的约束的一面。群体追求和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
(22)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但是从感情及其激发的行动这个角度看,群体可以比个人表现得更好或更差,这全看环境如何。一切取决于群体所接受的暗示具有什么性质。
(23)从长远看,不断重复的说法会进入我们无意识的自我的深层区域,而我们的行为动机正是在这里形成的。到了一定的时候,我们会忘记谁是那个不断被重复的主张的作者,我们最终会对它深信不移。
(24)单独一个人必须要为他的行为承担责任——法律上或者道德上。但是,群体则不然,群体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群体就是责任,群体就是道德,群体就是法律,群体的行为自然是合理的。
(25)个人一旦融入群体,他的个性便会被湮没,群体的思想便会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而与此同时,群体的行为也会表现出排斥异议,极端化、情绪化及低智商化等特点,进而对社会产生破坏性的影响。
(26)群体的无意识行为取代了个体有意识的行为,这是现时代最显著的特征之一。
(27)束缚个人行为的责任感一消失,人便会随心所欲,肆意妄为。
(28)群体会让每个人在其中的错误缩小,同时让每个人的恶意被无限放大。
(29)群体的夸张倾向只作用于感情,对智力不起任何作用。
(30)群体不善推理,却又急于行动。
(31)群众日益被大众文化所湮没,这种文化把平庸低俗当作最有价值的东西。
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创作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是一本研究大众心理学的著作。在书中,勒庞阐述了群体以及群体心理的特征,指出了当个人是一个孤立的个体时,他有着自己鲜明的个性化特征,而当这个人融入了群体后,他的所有个性都会被这个群体所淹没,他的思想立刻就会被群体的思想所取代。而当一个群体存在时,他就有着情绪化、无异议、低智商等特征。
#疫情防控#【#济宁泗水公布4名密接者活动轨迹#】济宁泗水县卫生健康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新冠病毒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张某、张某丰、马某、段某俊活动轨迹的公告。
2021年10月28日17时,泗水县疾控中心接到协查函,张某、张某丰、马某、段某俊4人因与确诊病例10月16日同车厢乘坐K42次列车(张某在03车厢0101座、张某丰在03车厢0099座、马某在03车厢0093座、段某俊在03车厢0092座),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泗水县疾控中心立即对张某、张某丰、马某、段某俊开展全面排查和管控。经流行病学及大数据调查,4人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密接1:张某
2021年10月16日22:30,乘坐Z159次列车(9车厢3号上铺)从北京出发。
2021年10月17日5:23,到达曲阜火车站。5:40乘坐出租车(车牌不详)返回泗水县,约40分钟,在泗水县汽车站附近下车。7:00左右,乘坐公交车(鲁H08656D)返回泗水县泗张镇仲家庄家中。
2021年10月17日至10月28日,一直在家干农活,未外出。
2021年10月28日20:30,由县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安排负压急救车送至泗水县金庄镇尚客优酒店进行集中隔离。
(2)密接2:张某丰
2021年10月16日22:30,乘坐Z159次列车(9车厢4号中铺)从北京出发。
2021年10月17日5:23,到达曲阜火车站。出站后,与马某、段某俊在火车站附近羊汤馆就餐,约60分钟。6:30,乘坐朋友(颜某)私家车与马某、段某俊前往曲阜大庄宾馆,办理入住手续后到曲阜燕京啤酒厂务工。18:30,到曲阜师范大学东路逛街,约120分钟,20:30返回宾馆休息。
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张某丰在曲阜大庄宾馆与曲阜燕京啤酒厂两点之间活动。期间,早中晚三餐均在曲阜燕京啤酒厂附近就餐,曾去过老台门大蒸包(23日11:40左右)、馄饨馆、拉面馆、炖鸡店就餐。
2021年10月25日16:00,乘坐朋友(颜某)私家车与马某、段某俊自曲阜燕京啤酒厂返回泗水县,17:30到达泗水县泉林镇派出所附近下车。18:30,与马某、段某俊、颜某、马某华在泗水县泉林镇旭升饭店就餐。21:00,其妻李某驾车将其接回泗水县泉林镇安久村家中。
2021年10月26日7:00,在泗水县泉林镇安久村鑫鑫超市买早饭,约5分钟。8:00,前往同村岳母家,约40分钟。10:30,前往同村父母家,约60分钟。其余时间居家未外出。
2021年10月27日7:00,在泗水县泉林镇安久村鑫鑫超市买早饭,约5分钟。8:00,下地干农活,约210分钟。11:30,前往同村父母家吃饭。13:30,下地干农活,约210分钟。17:00,返回同村父母家吃饭,约120分钟。19:00,前往同村岳母家,约40分钟,后独自返回自家居住。
2021年10月28日5:00,乘朋友(李某)私家车与马某、段某俊到泗水县柘沟镇曾家庄水发惠丰公司务工。11:50,与工友在泗水县柘沟镇曾家庄路北饭店就餐,约60分钟。餐后,返回水发惠丰公司务工。18:30,乘朋友(李某)私家车与马某、段某俊到泗水县金庄镇尚客优酒店进行集中隔离。
(3)密接3:马某
2021年10月16日22:30,乘坐Z159次列车(9车厢2号中铺)从北京出发。
2021年10月17日5:23,到达曲阜火车站。出站后,与张某丰、段某俊在火车站附近羊汤馆就餐,约60分钟。6:30,乘坐朋友(颜某)私家车与张某丰、段某俊前往曲阜大庄宾馆,办理入住手续后到曲阜燕京啤酒厂务工。18:30,到曲阜师范大学东路逛街,约120分钟,19:21左右,曾在曲阜市源美美业理发,20:30返回宾馆休息。
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马某在曲阜大庄宾馆与曲阜燕京啤酒厂两点之间活动。期间,早中晚三餐均在曲阜燕京啤酒厂附近就餐,曾去过老台门大蒸包(23日11:40左右)、馄饨馆、拉面馆、炖鸡店就餐。
2021年10月25日16:00,乘坐朋友(颜某)私家车与张某丰、段某俊自曲阜燕京啤酒厂返回泗水县,17:30到达泗水县泉林镇派出所附近下车。18:30,与段某俊、张某丰、颜某、马某华在泗水县泉林镇旭升饭店就餐。21:00,由其妻巩某接回泗水县泉林镇石缝泉村家中居住。
2021年10月26日至10月27日10:00,马某一直在泗水县泉林镇石缝泉村居住,期间曾与附近村民接触。10:00,马某在泗水县泉林镇大联合超市购物,约10分钟,购物后返回泗水县泉林镇石缝泉村居住,期间曾与本村村民接触。
2021年10月28日5:00,乘坐朋友(李某)私家车与张某丰、段某俊到泗水县柘沟镇曾家庄水发惠丰公司务工。7:32,在泗水县柘沟镇永鑫超市购物。11:50,与工友在泗水县柘沟镇曾家庄路北饭店就餐,约60分钟。餐后,返回水发惠丰公司务工。18:30,乘朋友(李某)私家车与张某丰、段某俊到泗水县金庄镇尚客优酒店进行集中隔离。
(4)密接4:段某俊
2021年10月16日22:30,乘坐Z159次列车(9车厢1号中铺)从北京出发。
2021年10月17日5:23,到达曲阜火车站。出站后,与马某、张某丰在火车站附近羊汤馆就餐,约60分钟。6:30,乘坐朋友(颜某)私家车与马某、张某丰前往曲阜大庄宾馆,办理入住手续后到曲阜燕京啤酒厂务工。18:30,到曲阜师范大学东路逛街,约120分钟,20:30返回宾馆休息。
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段某俊在曲阜大庄宾馆与曲阜燕京啤酒厂两点之间活动。期间,早中晚三餐均在曲阜燕京啤酒厂附近就餐,曾去过老台门大蒸包(23日11:40左右)、馄饨馆、拉面馆、炖鸡店就餐。
2021年10月25日16:00,乘坐朋友(颜某)私家车与张某丰、马某自曲阜燕京啤酒厂返回泗水县,17:30到达泗水县泉林镇派出所附近下车。18:30,与张某丰、马某、颜某、马某华在泗水县泉林镇旭升饭店就餐。21:00,由颜某驾车送至泗水县泗张镇仲家庄家中。
2021年10月26日至27日,一直居家。其中,2021年10月26日上午10:00到泗水县泗张镇仲家庄孙常红超市购物,约10分钟,购物后返回家中。
2021年10月28日5:00,乘朋友(李某)私家车与张某丰、马某到泗水县柘沟镇曾家庄水发惠丰公司务工。11:50,与工友在泗水县柘沟镇曾家庄路北饭店就餐,约60分钟。餐后,返回水发惠丰公司务工。18:30乘朋友(李某)私家车到泗水县金庄镇尚客优酒店进行集中隔离。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上述时间、地点与张某、张某丰、马某、段某俊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道)、社区(村居)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泗水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537-6761345
泗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537-4222324
2021年10月28日17时,泗水县疾控中心接到协查函,张某、张某丰、马某、段某俊4人因与确诊病例10月16日同车厢乘坐K42次列车(张某在03车厢0101座、张某丰在03车厢0099座、马某在03车厢0093座、段某俊在03车厢0092座),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泗水县疾控中心立即对张某、张某丰、马某、段某俊开展全面排查和管控。经流行病学及大数据调查,4人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密接1:张某
2021年10月16日22:30,乘坐Z159次列车(9车厢3号上铺)从北京出发。
2021年10月17日5:23,到达曲阜火车站。5:40乘坐出租车(车牌不详)返回泗水县,约40分钟,在泗水县汽车站附近下车。7:00左右,乘坐公交车(鲁H08656D)返回泗水县泗张镇仲家庄家中。
2021年10月17日至10月28日,一直在家干农活,未外出。
2021年10月28日20:30,由县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安排负压急救车送至泗水县金庄镇尚客优酒店进行集中隔离。
(2)密接2:张某丰
2021年10月16日22:30,乘坐Z159次列车(9车厢4号中铺)从北京出发。
2021年10月17日5:23,到达曲阜火车站。出站后,与马某、段某俊在火车站附近羊汤馆就餐,约60分钟。6:30,乘坐朋友(颜某)私家车与马某、段某俊前往曲阜大庄宾馆,办理入住手续后到曲阜燕京啤酒厂务工。18:30,到曲阜师范大学东路逛街,约120分钟,20:30返回宾馆休息。
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张某丰在曲阜大庄宾馆与曲阜燕京啤酒厂两点之间活动。期间,早中晚三餐均在曲阜燕京啤酒厂附近就餐,曾去过老台门大蒸包(23日11:40左右)、馄饨馆、拉面馆、炖鸡店就餐。
2021年10月25日16:00,乘坐朋友(颜某)私家车与马某、段某俊自曲阜燕京啤酒厂返回泗水县,17:30到达泗水县泉林镇派出所附近下车。18:30,与马某、段某俊、颜某、马某华在泗水县泉林镇旭升饭店就餐。21:00,其妻李某驾车将其接回泗水县泉林镇安久村家中。
2021年10月26日7:00,在泗水县泉林镇安久村鑫鑫超市买早饭,约5分钟。8:00,前往同村岳母家,约40分钟。10:30,前往同村父母家,约60分钟。其余时间居家未外出。
2021年10月27日7:00,在泗水县泉林镇安久村鑫鑫超市买早饭,约5分钟。8:00,下地干农活,约210分钟。11:30,前往同村父母家吃饭。13:30,下地干农活,约210分钟。17:00,返回同村父母家吃饭,约120分钟。19:00,前往同村岳母家,约40分钟,后独自返回自家居住。
2021年10月28日5:00,乘朋友(李某)私家车与马某、段某俊到泗水县柘沟镇曾家庄水发惠丰公司务工。11:50,与工友在泗水县柘沟镇曾家庄路北饭店就餐,约60分钟。餐后,返回水发惠丰公司务工。18:30,乘朋友(李某)私家车与马某、段某俊到泗水县金庄镇尚客优酒店进行集中隔离。
(3)密接3:马某
2021年10月16日22:30,乘坐Z159次列车(9车厢2号中铺)从北京出发。
2021年10月17日5:23,到达曲阜火车站。出站后,与张某丰、段某俊在火车站附近羊汤馆就餐,约60分钟。6:30,乘坐朋友(颜某)私家车与张某丰、段某俊前往曲阜大庄宾馆,办理入住手续后到曲阜燕京啤酒厂务工。18:30,到曲阜师范大学东路逛街,约120分钟,19:21左右,曾在曲阜市源美美业理发,20:30返回宾馆休息。
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马某在曲阜大庄宾馆与曲阜燕京啤酒厂两点之间活动。期间,早中晚三餐均在曲阜燕京啤酒厂附近就餐,曾去过老台门大蒸包(23日11:40左右)、馄饨馆、拉面馆、炖鸡店就餐。
2021年10月25日16:00,乘坐朋友(颜某)私家车与张某丰、段某俊自曲阜燕京啤酒厂返回泗水县,17:30到达泗水县泉林镇派出所附近下车。18:30,与段某俊、张某丰、颜某、马某华在泗水县泉林镇旭升饭店就餐。21:00,由其妻巩某接回泗水县泉林镇石缝泉村家中居住。
2021年10月26日至10月27日10:00,马某一直在泗水县泉林镇石缝泉村居住,期间曾与附近村民接触。10:00,马某在泗水县泉林镇大联合超市购物,约10分钟,购物后返回泗水县泉林镇石缝泉村居住,期间曾与本村村民接触。
2021年10月28日5:00,乘坐朋友(李某)私家车与张某丰、段某俊到泗水县柘沟镇曾家庄水发惠丰公司务工。7:32,在泗水县柘沟镇永鑫超市购物。11:50,与工友在泗水县柘沟镇曾家庄路北饭店就餐,约60分钟。餐后,返回水发惠丰公司务工。18:30,乘朋友(李某)私家车与张某丰、段某俊到泗水县金庄镇尚客优酒店进行集中隔离。
(4)密接4:段某俊
2021年10月16日22:30,乘坐Z159次列车(9车厢1号中铺)从北京出发。
2021年10月17日5:23,到达曲阜火车站。出站后,与马某、张某丰在火车站附近羊汤馆就餐,约60分钟。6:30,乘坐朋友(颜某)私家车与马某、张某丰前往曲阜大庄宾馆,办理入住手续后到曲阜燕京啤酒厂务工。18:30,到曲阜师范大学东路逛街,约120分钟,20:30返回宾馆休息。
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段某俊在曲阜大庄宾馆与曲阜燕京啤酒厂两点之间活动。期间,早中晚三餐均在曲阜燕京啤酒厂附近就餐,曾去过老台门大蒸包(23日11:40左右)、馄饨馆、拉面馆、炖鸡店就餐。
2021年10月25日16:00,乘坐朋友(颜某)私家车与张某丰、马某自曲阜燕京啤酒厂返回泗水县,17:30到达泗水县泉林镇派出所附近下车。18:30,与张某丰、马某、颜某、马某华在泗水县泉林镇旭升饭店就餐。21:00,由颜某驾车送至泗水县泗张镇仲家庄家中。
2021年10月26日至27日,一直居家。其中,2021年10月26日上午10:00到泗水县泗张镇仲家庄孙常红超市购物,约10分钟,购物后返回家中。
2021年10月28日5:00,乘朋友(李某)私家车与张某丰、马某到泗水县柘沟镇曾家庄水发惠丰公司务工。11:50,与工友在泗水县柘沟镇曾家庄路北饭店就餐,约60分钟。餐后,返回水发惠丰公司务工。18:30乘朋友(李某)私家车到泗水县金庄镇尚客优酒店进行集中隔离。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上述时间、地点与张某、张某丰、马某、段某俊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道)、社区(村居)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泗水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537-6761345
泗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537-4222324
【#济宁泗水急寻4位密接者的密接者#】#山东最新疫情通告# 济宁泗水县卫生健康局发布公告,寻找与新冠病毒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张某、张某丰、马某、段某俊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
#山东多地紧急寻找次密接者#
2021年10月28日17时,泗水县疾控中心接到协查函,张某、张某丰、马某、段某俊4人因与确诊病例10月16日同车厢乘坐K42次列车(张某在03车厢0101座、张某丰在03车厢0099座、马某在03车厢0093座、段某俊在03车厢0092座),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泗水县疾控中心立即对张某、张某丰、马某、段某俊开展全面排查和管控。经流行病学及大数据调查,4人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密接1:张某
2021年10月16日22:30,乘坐Z159次列车(9车厢3号上铺)从北京出发。
2021年10月17日5:23,到达曲阜火车站。5:40乘坐出租车(车牌不详)返回泗水县,约40分钟,在泗水县汽车站附近下车。7:00左右,乘坐公交车(鲁H08656D)返回泗水县泗张镇仲家庄家中。
2021年10月17日至10月28日,一直在家干农活,未外出。
2021年10月28日20:30,由县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安排负压急救车送至泗水县金庄镇尚客优酒店进行集中隔离。
(2)密接2:张某丰
2021年10月16日22:30,乘坐Z159次列车(9车厢4号中铺)从北京出发。
2021年10月17日5:23,到达曲阜火车站。出站后,与马某、段某俊在火车站附近羊汤馆就餐,约60分钟。6:30,乘坐朋友(颜某)私家车与马某、段某俊前往曲阜大庄宾馆,办理入住手续后到曲阜燕京啤酒厂务工。18:30,到曲阜师范大学东路逛街,约120分钟,20:30返回宾馆休息。
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张某丰在曲阜大庄宾馆与曲阜燕京啤酒厂两点之间活动。期间,早中晚三餐均在曲阜燕京啤酒厂附近就餐,曾去过老台门大蒸包(23日11:40左右)、馄饨馆、拉面馆、炖鸡店就餐。
2021年10月25日16:00,乘坐朋友(颜某)私家车与马某、段某俊自曲阜燕京啤酒厂返回泗水县,17:30到达泗水县泉林镇派出所附近下车。18:30,与马某、段某俊、颜某、马某华在泗水县泉林镇旭升饭店就餐。21:00,其妻李某驾车将其接回泗水县泉林镇安久村家中。
2021年10月26日7:00,在泗水县泉林镇安久村鑫鑫超市买早饭,约5分钟。8:00,前往同村岳母家,约40分钟。10:30,前往同村父母家,约60分钟。其余时间居家未外出。
2021年10月27日7:00,在泗水县泉林镇安久村鑫鑫超市买早饭,约5分钟。8:00,下地干农活,约210分钟。11:30,前往同村父母家吃饭。13:30,下地干农活,约210分钟。17:00,返回同村父母家吃饭,约120分钟。19:00,前往同村岳母家,约40分钟,后独自返回自家居住。
2021年10月28日5:00,乘朋友(李某)私家车与马某、段某俊到泗水县柘沟镇曾家庄水发惠丰公司务工。11:50,与工友在泗水县柘沟镇曾家庄路北饭店就餐,约60分钟。餐后,返回水发惠丰公司务工。18:30,乘朋友(李某)私家车与马某、段某俊到泗水县金庄镇尚客优酒店进行集中隔离。
(3)密接3:马某
2021年10月16日22:30,乘坐Z159次列车(9车厢2号中铺)从北京出发。
2021年10月17日5:23,到达曲阜火车站。出站后,与张某丰、段某俊在火车站附近羊汤馆就餐,约60分钟。6:30,乘坐朋友(颜某)私家车与张某丰、段某俊前往曲阜大庄宾馆,办理入住手续后到曲阜燕京啤酒厂务工。18:30,到曲阜师范大学东路逛街,约120分钟,19:21左右,曾在曲阜市源美美业理发,20:30返回宾馆休息。
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马某在曲阜大庄宾馆与曲阜燕京啤酒厂两点之间活动。期间,早中晚三餐均在曲阜燕京啤酒厂附近就餐,曾去过老台门大蒸包(23日11:40左右)、馄饨馆、拉面馆、炖鸡店就餐。
2021年10月25日16:00,乘坐朋友(颜某)私家车与张某丰、段某俊自曲阜燕京啤酒厂返回泗水县,17:30到达泗水县泉林镇派出所附近下车。18:30,与段某俊、张某丰、颜某、马某华在泗水县泉林镇旭升饭店就餐。21:00,由其妻巩某接回泗水县泉林镇石缝泉村家中居住。
2021年10月26日至10月27日10:00,马某一直在泗水县泉林镇石缝泉村居住,期间曾与附近村民接触。10:00,马某在泗水县泉林镇大联合超市购物,约10分钟,购物后返回泗水县泉林镇石缝泉村居住,期间曾与本村村民接触。
2021年10月28日5:00,乘坐朋友(李某)私家车与张某丰、段某俊到泗水县柘沟镇曾家庄水发惠丰公司务工。7:32,在泗水县柘沟镇永鑫超市购物。11:50,与工友在泗水县柘沟镇曾家庄路北饭店就餐,约60分钟。餐后,返回水发惠丰公司务工。18:30,乘朋友(李某)私家车与张某丰、段某俊到泗水县金庄镇尚客优酒店进行集中隔离。
(4)密接4:段某俊
2021年10月16日22:30,乘坐Z159次列车(9车厢1号中铺)从北京出发。
2021年10月17日5:23,到达曲阜火车站。出站后,与马某、张某丰在火车站附近羊汤馆就餐,约60分钟。6:30,乘坐朋友(颜某)私家车与马某、张某丰前往曲阜大庄宾馆,办理入住手续后到曲阜燕京啤酒厂务工。18:30,到曲阜师范大学东路逛街,约120分钟,20:30返回宾馆休息。
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段某俊在曲阜大庄宾馆与曲阜燕京啤酒厂两点之间活动。期间,早中晚三餐均在曲阜燕京啤酒厂附近就餐,曾去过老台门大蒸包(23日11:40左右)、馄饨馆、拉面馆、炖鸡店就餐。
2021年10月25日16:00,乘坐朋友(颜某)私家车与张某丰、马某自曲阜燕京啤酒厂返回泗水县,17:30到达泗水县泉林镇派出所附近下车。18:30,与张某丰、马某、颜某、马某华在泗水县泉林镇旭升饭店就餐。21:00,由颜某驾车送至泗水县泗张镇仲家庄家中。
2021年10月26日至27日,一直居家。其中,2021年10月26日上午10:00到泗水县泗张镇仲家庄孙常红超市购物,约10分钟,购物后返回家中。
2021年10月28日5:00,乘朋友(李某)私家车与张某丰、马某到泗水县柘沟镇曾家庄水发惠丰公司务工。11:50,与工友在泗水县柘沟镇曾家庄路北饭店就餐,约60分钟。餐后,返回水发惠丰公司务工。18:30乘朋友(李某)私家车到泗水县金庄镇尚客优酒店进行集中隔离。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上述时间、地点与张某、张某丰、马某、段某俊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道)、社区(村居)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泗水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537-6761345
泗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537-4222324
#山东多地紧急寻找次密接者#
2021年10月28日17时,泗水县疾控中心接到协查函,张某、张某丰、马某、段某俊4人因与确诊病例10月16日同车厢乘坐K42次列车(张某在03车厢0101座、张某丰在03车厢0099座、马某在03车厢0093座、段某俊在03车厢0092座),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泗水县疾控中心立即对张某、张某丰、马某、段某俊开展全面排查和管控。经流行病学及大数据调查,4人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密接1:张某
2021年10月16日22:30,乘坐Z159次列车(9车厢3号上铺)从北京出发。
2021年10月17日5:23,到达曲阜火车站。5:40乘坐出租车(车牌不详)返回泗水县,约40分钟,在泗水县汽车站附近下车。7:00左右,乘坐公交车(鲁H08656D)返回泗水县泗张镇仲家庄家中。
2021年10月17日至10月28日,一直在家干农活,未外出。
2021年10月28日20:30,由县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安排负压急救车送至泗水县金庄镇尚客优酒店进行集中隔离。
(2)密接2:张某丰
2021年10月16日22:30,乘坐Z159次列车(9车厢4号中铺)从北京出发。
2021年10月17日5:23,到达曲阜火车站。出站后,与马某、段某俊在火车站附近羊汤馆就餐,约60分钟。6:30,乘坐朋友(颜某)私家车与马某、段某俊前往曲阜大庄宾馆,办理入住手续后到曲阜燕京啤酒厂务工。18:30,到曲阜师范大学东路逛街,约120分钟,20:30返回宾馆休息。
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张某丰在曲阜大庄宾馆与曲阜燕京啤酒厂两点之间活动。期间,早中晚三餐均在曲阜燕京啤酒厂附近就餐,曾去过老台门大蒸包(23日11:40左右)、馄饨馆、拉面馆、炖鸡店就餐。
2021年10月25日16:00,乘坐朋友(颜某)私家车与马某、段某俊自曲阜燕京啤酒厂返回泗水县,17:30到达泗水县泉林镇派出所附近下车。18:30,与马某、段某俊、颜某、马某华在泗水县泉林镇旭升饭店就餐。21:00,其妻李某驾车将其接回泗水县泉林镇安久村家中。
2021年10月26日7:00,在泗水县泉林镇安久村鑫鑫超市买早饭,约5分钟。8:00,前往同村岳母家,约40分钟。10:30,前往同村父母家,约60分钟。其余时间居家未外出。
2021年10月27日7:00,在泗水县泉林镇安久村鑫鑫超市买早饭,约5分钟。8:00,下地干农活,约210分钟。11:30,前往同村父母家吃饭。13:30,下地干农活,约210分钟。17:00,返回同村父母家吃饭,约120分钟。19:00,前往同村岳母家,约40分钟,后独自返回自家居住。
2021年10月28日5:00,乘朋友(李某)私家车与马某、段某俊到泗水县柘沟镇曾家庄水发惠丰公司务工。11:50,与工友在泗水县柘沟镇曾家庄路北饭店就餐,约60分钟。餐后,返回水发惠丰公司务工。18:30,乘朋友(李某)私家车与马某、段某俊到泗水县金庄镇尚客优酒店进行集中隔离。
(3)密接3:马某
2021年10月16日22:30,乘坐Z159次列车(9车厢2号中铺)从北京出发。
2021年10月17日5:23,到达曲阜火车站。出站后,与张某丰、段某俊在火车站附近羊汤馆就餐,约60分钟。6:30,乘坐朋友(颜某)私家车与张某丰、段某俊前往曲阜大庄宾馆,办理入住手续后到曲阜燕京啤酒厂务工。18:30,到曲阜师范大学东路逛街,约120分钟,19:21左右,曾在曲阜市源美美业理发,20:30返回宾馆休息。
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马某在曲阜大庄宾馆与曲阜燕京啤酒厂两点之间活动。期间,早中晚三餐均在曲阜燕京啤酒厂附近就餐,曾去过老台门大蒸包(23日11:40左右)、馄饨馆、拉面馆、炖鸡店就餐。
2021年10月25日16:00,乘坐朋友(颜某)私家车与张某丰、段某俊自曲阜燕京啤酒厂返回泗水县,17:30到达泗水县泉林镇派出所附近下车。18:30,与段某俊、张某丰、颜某、马某华在泗水县泉林镇旭升饭店就餐。21:00,由其妻巩某接回泗水县泉林镇石缝泉村家中居住。
2021年10月26日至10月27日10:00,马某一直在泗水县泉林镇石缝泉村居住,期间曾与附近村民接触。10:00,马某在泗水县泉林镇大联合超市购物,约10分钟,购物后返回泗水县泉林镇石缝泉村居住,期间曾与本村村民接触。
2021年10月28日5:00,乘坐朋友(李某)私家车与张某丰、段某俊到泗水县柘沟镇曾家庄水发惠丰公司务工。7:32,在泗水县柘沟镇永鑫超市购物。11:50,与工友在泗水县柘沟镇曾家庄路北饭店就餐,约60分钟。餐后,返回水发惠丰公司务工。18:30,乘朋友(李某)私家车与张某丰、段某俊到泗水县金庄镇尚客优酒店进行集中隔离。
(4)密接4:段某俊
2021年10月16日22:30,乘坐Z159次列车(9车厢1号中铺)从北京出发。
2021年10月17日5:23,到达曲阜火车站。出站后,与马某、张某丰在火车站附近羊汤馆就餐,约60分钟。6:30,乘坐朋友(颜某)私家车与马某、张某丰前往曲阜大庄宾馆,办理入住手续后到曲阜燕京啤酒厂务工。18:30,到曲阜师范大学东路逛街,约120分钟,20:30返回宾馆休息。
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段某俊在曲阜大庄宾馆与曲阜燕京啤酒厂两点之间活动。期间,早中晚三餐均在曲阜燕京啤酒厂附近就餐,曾去过老台门大蒸包(23日11:40左右)、馄饨馆、拉面馆、炖鸡店就餐。
2021年10月25日16:00,乘坐朋友(颜某)私家车与张某丰、马某自曲阜燕京啤酒厂返回泗水县,17:30到达泗水县泉林镇派出所附近下车。18:30,与张某丰、马某、颜某、马某华在泗水县泉林镇旭升饭店就餐。21:00,由颜某驾车送至泗水县泗张镇仲家庄家中。
2021年10月26日至27日,一直居家。其中,2021年10月26日上午10:00到泗水县泗张镇仲家庄孙常红超市购物,约10分钟,购物后返回家中。
2021年10月28日5:00,乘朋友(李某)私家车与张某丰、马某到泗水县柘沟镇曾家庄水发惠丰公司务工。11:50,与工友在泗水县柘沟镇曾家庄路北饭店就餐,约60分钟。餐后,返回水发惠丰公司务工。18:30乘朋友(李某)私家车到泗水县金庄镇尚客优酒店进行集中隔离。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上述时间、地点与张某、张某丰、马某、段某俊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道)、社区(村居)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泗水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537-6761345
泗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537-422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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