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基专业摄影讲座·后期季】直播课第五期来啦!今晚20:00,来明基摄影显示器视频号听课啦~
[话筒]北京服装学院时尚传播学院摄影系讲师、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得者、第二十八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评委 董冬老师 将带大家深入分析摄影视觉和个人风格化形成的过程中色彩分级(Master of Color Grading)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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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稀见】《高级黑白摄影:柯达摄影丛书》
图书简介:上世纪80年代末引进的国外经典摄影出版物,以全新的理念刷新国内摄影界的理念和技术,成为上世纪90年代中国摄影艺术飞跃的助推器。大16开,96页,平装,胶版纸印刷,浙江摄影出版社1989年6月第一版,1990年6月第二次印刷。全书分前言、黑白摄影简史、摄影分类、黑白影像的特点、摄影的表达手段、控制自己的摄影系统、摄影选择七章,附有大量经典作品作为图释。
新旧程度:一手旧书,上缘有1厘米左右油渍,边缘有磨损。介意者请绕行。
规格尺寸:约18厘米×26厘米×0.6厘米。
入手渠道:中国摄影家协会图片社。
急速拥有请点击: https://t.cn/A6xwAvFu #摄影##黑白摄影#
图书简介:上世纪80年代末引进的国外经典摄影出版物,以全新的理念刷新国内摄影界的理念和技术,成为上世纪90年代中国摄影艺术飞跃的助推器。大16开,96页,平装,胶版纸印刷,浙江摄影出版社1989年6月第一版,1990年6月第二次印刷。全书分前言、黑白摄影简史、摄影分类、黑白影像的特点、摄影的表达手段、控制自己的摄影系统、摄影选择七章,附有大量经典作品作为图释。
新旧程度:一手旧书,上缘有1厘米左右油渍,边缘有磨损。介意者请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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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年前的论文抄袭事件,72岁的摄影师陈世哲还在讨说法】摄影师陈世哲正在为35年前的一篇论文维权。论文标题是《论摄影的戏剧性瞬间》,1985年5月15日,陈世哲在《中国摄影》杂志发表了这篇论文,那时,世界上第一个网页浏览器尚未诞生。很多年后,他想从网上搜索这篇文章时,不可思议地找到了。网上的这篇论文,发表在《新闻天地》杂志上,也是3000多字,题目还是那个题目,内容有2700多字与他的那篇相同,但论文作者变成了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的王希媛。
2017年,陈世哲把陌生人王希媛和出版方告上法庭。次年6月13日,一审判决出来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显示:根据现有证据,可以认定陈世哲对该文享有著作权。经比对,被告王希媛于《新闻天地》发表的《论摄影的戏剧性瞬间》与原告涉案文章,除第一段和最后一段的结尾处不同外,标题和其他内容均相同,二者构成实质性相同。
法院判决王希媛赔偿7000元,但驳回了陈世哲的其他诉讼请求。他上诉时要求侵权者赔偿15万元,在《中国摄影》和《新闻天地》上公开道歉,消除影响,但并未获得法院的支持。收录论文的学术期刊数据库,删除了侵权论文。只不过,事情还留了一个尾巴:直到今天,在百度搜索引擎输入“论摄影的戏剧性瞬间”,出现的结果仍然是作者为“王希媛”的那篇。
看到这些残留在互联网上的侵权论文,陈世哲有些生气。他今年72岁,患了前列腺癌,刚做完手术,还在为维权努力。他甚至说:“假如我还活着的时候不把这个事情澄清了,历史过100年之后,互联网上的东西一直存在。人家看这篇文章就说是王希媛写的,不是陈世哲。”
王希媛当时是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学院教师,如今已退休。除《论摄影的戏剧性瞬间》之外,王希媛还于2009年刊发过一篇论文《高职院校实验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探析》。陈世哲怀疑,发表这篇“与她专业毫不相关”的论文,与王希媛想要评职称有关。但在法庭上,被告一方辩称:涉案文章系王希媛的同事提供的素材,其不知道是原告已经发表过的文章,在网上也没查询到。王希媛未利用涉案文章评职称,也未因此获利。
陈世哲是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也是泉州市摄影家协会原副主席,他的维权得到了不少同行的声援。泉州市摄影家协会主席洪宗洲认为,这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中,侵权代价太低,而维权代价又太高。自2017年起诉以来,此案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又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收到二审判决书之后,陈世哲仍旧不服,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他称自己迄今为维权已花了3万多元。他哥哥告诉记者,家人也曾劝陈世哲,法院已经判了,赔偿也拿到了,“你就没必要计较”。但陈世哲觉得,这不只是他一个人的事,更关乎知识产权的保护。
虽然他花了很多时间、精力、金钱去尝试维权,但截至8月25日记者发稿,百度搜索“论摄影的戏剧性瞬间”,搜索结果里的作者仍然不是他。(来源:冰点周刊)https://t.cn/A64UeAEf
2017年,陈世哲把陌生人王希媛和出版方告上法庭。次年6月13日,一审判决出来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显示:根据现有证据,可以认定陈世哲对该文享有著作权。经比对,被告王希媛于《新闻天地》发表的《论摄影的戏剧性瞬间》与原告涉案文章,除第一段和最后一段的结尾处不同外,标题和其他内容均相同,二者构成实质性相同。
法院判决王希媛赔偿7000元,但驳回了陈世哲的其他诉讼请求。他上诉时要求侵权者赔偿15万元,在《中国摄影》和《新闻天地》上公开道歉,消除影响,但并未获得法院的支持。收录论文的学术期刊数据库,删除了侵权论文。只不过,事情还留了一个尾巴:直到今天,在百度搜索引擎输入“论摄影的戏剧性瞬间”,出现的结果仍然是作者为“王希媛”的那篇。
看到这些残留在互联网上的侵权论文,陈世哲有些生气。他今年72岁,患了前列腺癌,刚做完手术,还在为维权努力。他甚至说:“假如我还活着的时候不把这个事情澄清了,历史过100年之后,互联网上的东西一直存在。人家看这篇文章就说是王希媛写的,不是陈世哲。”
王希媛当时是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学院教师,如今已退休。除《论摄影的戏剧性瞬间》之外,王希媛还于2009年刊发过一篇论文《高职院校实验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探析》。陈世哲怀疑,发表这篇“与她专业毫不相关”的论文,与王希媛想要评职称有关。但在法庭上,被告一方辩称:涉案文章系王希媛的同事提供的素材,其不知道是原告已经发表过的文章,在网上也没查询到。王希媛未利用涉案文章评职称,也未因此获利。
陈世哲是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也是泉州市摄影家协会原副主席,他的维权得到了不少同行的声援。泉州市摄影家协会主席洪宗洲认为,这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中,侵权代价太低,而维权代价又太高。自2017年起诉以来,此案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又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收到二审判决书之后,陈世哲仍旧不服,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他称自己迄今为维权已花了3万多元。他哥哥告诉记者,家人也曾劝陈世哲,法院已经判了,赔偿也拿到了,“你就没必要计较”。但陈世哲觉得,这不只是他一个人的事,更关乎知识产权的保护。
虽然他花了很多时间、精力、金钱去尝试维权,但截至8月25日记者发稿,百度搜索“论摄影的戏剧性瞬间”,搜索结果里的作者仍然不是他。(来源:冰点周刊)https://t.cn/A64UeA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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