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塞得满当当 地下车库空荡荡 永靓家园车辆为何不愿进地库
北青网
最近,本报接海淀区永靓家园多起投诉,称该小区是共有产权住房小区,停车位配比1∶1.2,可因开发商出租车位开出高价,比周边小区高两三倍,业主们直呼太贵。多名业主向北京市、海淀区相关部门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但因住宅小区产权车位出租价格归市场调节,问题迟迟未解决。路上塞得满当当,地下车库空荡荡,甚至有居民在地库内跳广场舞的视频也一度被推上热搜。大家呼吁相关部门介入,协调开发商将停车位每月租金降至一个合理价格,借此盘活停车资源,也为业主停车提供方便。
地下车库车位租金高,居民不爱租。
居民在空荡荡的地下车库跳起广场舞。
反映
“停车费是周边小区的两三倍”
“我们小区是政策房小区,是一项民生工程。”永靓家园业主王先生反映,小区开发商在没与业主协商的前提下,将车位开出“天价”,月租1050元,人防车位980元,销售价格更是高达32万元。“买个车位得花30多万元,价格太高。租用吧,这个价格是周边小区及商业园区车位价格的两到三倍。”
无奈之下,业主们多将车临时停放在小区周边的马路上。一到傍晚,小区周边及东区、西区之间的南北小路两侧,均停满了车辆。“已严重影响行车视线,给小区带来交通隐患。即便如此,小区周边马路边都停满车地方也不够,有业主不得不将车停在小区东南侧茉莉园旁的道路上。”
业主们反映,大家曾将问题反映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相关政府部门,得到的反馈是已和开发商沟通,但该小区地下车库产权归开发商,属市场调节,开发商不同意降价。另外,因开发商为北京建邦中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属北京市直属企业,海淀区相关部门协调起来有些难度。“投诉无果,大家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机动车乱停造成小区周边拥堵,剐蹭事故频发,而小区内的地下车库却空着,造成资源浪费。”业主李女士说。
记者了解到,该小区配套车位有2000余个。有业主将其调查的周边小区房产均价与月租停车费标准交给记者。记者对比发现,位于小区东南侧的茉莉园为中档小区,每平方米房价超9万元,地上车位免费,地下车位每月450元;位于其东侧的中海枫涟小区,房价每平方米超10万元,停车费一年8800元,每月合730元。“我们小区为政策房,房价一平方米才3万多元,车位费却比周边小区都高。”
也有业主呼吁相关部门在小区周边施划停车位,“路边停车一个月停车费才300元。”一名业主说,如果相关部门不施划车位,大家违停担心被贴条,“地下车位价格停不起,路边停车又怕贴条,这就造成大家抢占路边车位,第二天又得匆忙抢道开走,剐蹭多发。”
该小区开发商为北京建邦中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公司为北京中铁第一太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自2021年3月起租售,目前该小区2000余个车位租售数量只有数百个。
探访
地下车位闲置严重
永靓家园分东区、西区,两个居住区域各自独立,中间隔着一条南北向的道路。
记者先到东区地下一层车库。在用绿色标记的B区,记者发现只停有几辆机动车。大多数区域一行行车位施划整齐,地锁直立,地面上一层灰尘。一些停车位旁、地库立柱上还装有立式、壁挂式充电桩。
现场,一业主介绍开发商会将卖出的车位挂上车牌。记者转了一圈,发现挂牌的车位不多。随机选择一处区域计数,在该处施划有20余个车位中,仅有3个车位挂着车牌。
自地下一层进入地下二层,记者看到蓝色E区也空荡荡的,地面上一层灰尘。在E区2043至2048号,记者发现这6个车位上还堆积着纸箱、塑料袋等废旧物品及垃圾。两个黑色大塑料袋内是满满的白色泡沫箱。
进入西区地下车库,地下一层、地下二层车位闲置情况同东区一样。
查看许久,记者终于等到一位车主将车开进地库,该车主告诉记者,买、租车位都太贵。“我用的车位是从邻居家租的。他租了车位后,不常用,便每月便宜200元转租给我。”该名车主称,看着地库内空荡荡的停车位,这种浪费很令人心痛。
在地下车库紫色C区,记者看到一处车行通道被一段蓝白相间的护栏隔离,据观察对比,这里正是老人聚集跳广场舞的地方。“地下车库几乎天天有业主来跳广场舞。”一名业主透露。
地下车库开始销售时,业主李女士最初想买一个,“当时听说最低有28万元的,我就问销售,销售却说最低都30万元以上。”嫌贵不买,李女士称尽管目前已租用了车位,但仍觉车位太贵,“一年光停车费一万多,够我一年养车费了。”
在一栋住宅楼的单元门处,记者看到贴有车位销售《公告》,内容为小区将启动地下二层部分人防车位、产权车位租赁,每个车位每月租金是980元,产权车位每个每月1050元。租赁期限是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5月27日。
今年1月24日,该小区物业公司又张贴《公告》,称小区地下车库将开始销售,但该公告仅公布了临停价格,小型车每15分钟1元。“如果按照一天停10个小时计算,一个月也得1000多元。”业主无奈说。
回应
物业与开发商互相踢皮球
小区车位为何如此定价?对此该小区物业公司一工作人员则称,该小区停车位共有两种,一种是属于开发商的产权车位,定价也由开发商确定。另一种是消防车位,尽管之前公布过租用价格,但目前出租尚未获批,暂时不予出租,“现在有产权车位,但物业无权降价。业主应该找销售部门询问。”
记者向销售部门询问,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地下车位均价30万元,“价格就这样,不能动,有问题找物业。”来回几次,物业与开发商销售部门互相踢皮球。在记者一再要求下,物业才提供了其公司经理办公电话,但连续两天,记者多次拨打无法接通。
据业主们反馈,海淀区物价、住建等部门回应,因住宅小区的车位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开发商有定价权。
3月31日,记者相继联系了北京市发改委及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发改委一负责人回应,该问题应由北京市住建委负责。北京市住建委则表示,他们已就这个问题进行过多次协调和沟通,但因小区车位属于市场定价,故具体问题应联系海淀区住建委。记者多次拨打海淀区住建委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
律师说法
适当降低车位价格 合理利用闲置资源
记者调查获悉,当前住宅小区属于开发商产权的停车位收费确属市场调节,可一边是业主停车难,一边是小区地下车位大量闲置,市场调节如何找到平衡?
北京京硕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涛分析,目前,小区车位一般分产权车位、地面公共车位、人防车位。主要看车位用地,如果是占用公共面积,应为业主共有;如果不是公共面积,应归开发商;如果是人防工程,一般遵循谁投资谁受益原则,这时只有使用权可以出租。
卢涛认为,共有产权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小区内停车位租售价格,也应考虑业主呼声。“具体到该小区,因小区车位属于开发商产权,小区内没有共有产权车位,故市场定价若由开发商一方确定,业主认为价高而望而却步,这不仅会令业主停车受限,高价格造成租售进展缓慢,也不利开发商相关资金的回笼。”
按照我国与北京市相关停车规定,属于开发商产权的车位实行市场调节价。然而,新建小区一般采用人车分流,小区地面不设车位,停车全部转入地下,由开发商拥有的产权车位便成为小区的稀有资源,卢涛建议相关部门介入协调,各方协商合理定价,避免小区车位资源闲置而占用道路停车,共同解决好停车问题。
北青网
最近,本报接海淀区永靓家园多起投诉,称该小区是共有产权住房小区,停车位配比1∶1.2,可因开发商出租车位开出高价,比周边小区高两三倍,业主们直呼太贵。多名业主向北京市、海淀区相关部门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但因住宅小区产权车位出租价格归市场调节,问题迟迟未解决。路上塞得满当当,地下车库空荡荡,甚至有居民在地库内跳广场舞的视频也一度被推上热搜。大家呼吁相关部门介入,协调开发商将停车位每月租金降至一个合理价格,借此盘活停车资源,也为业主停车提供方便。
地下车库车位租金高,居民不爱租。
居民在空荡荡的地下车库跳起广场舞。
反映
“停车费是周边小区的两三倍”
“我们小区是政策房小区,是一项民生工程。”永靓家园业主王先生反映,小区开发商在没与业主协商的前提下,将车位开出“天价”,月租1050元,人防车位980元,销售价格更是高达32万元。“买个车位得花30多万元,价格太高。租用吧,这个价格是周边小区及商业园区车位价格的两到三倍。”
无奈之下,业主们多将车临时停放在小区周边的马路上。一到傍晚,小区周边及东区、西区之间的南北小路两侧,均停满了车辆。“已严重影响行车视线,给小区带来交通隐患。即便如此,小区周边马路边都停满车地方也不够,有业主不得不将车停在小区东南侧茉莉园旁的道路上。”
业主们反映,大家曾将问题反映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相关政府部门,得到的反馈是已和开发商沟通,但该小区地下车库产权归开发商,属市场调节,开发商不同意降价。另外,因开发商为北京建邦中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属北京市直属企业,海淀区相关部门协调起来有些难度。“投诉无果,大家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机动车乱停造成小区周边拥堵,剐蹭事故频发,而小区内的地下车库却空着,造成资源浪费。”业主李女士说。
记者了解到,该小区配套车位有2000余个。有业主将其调查的周边小区房产均价与月租停车费标准交给记者。记者对比发现,位于小区东南侧的茉莉园为中档小区,每平方米房价超9万元,地上车位免费,地下车位每月450元;位于其东侧的中海枫涟小区,房价每平方米超10万元,停车费一年8800元,每月合730元。“我们小区为政策房,房价一平方米才3万多元,车位费却比周边小区都高。”
也有业主呼吁相关部门在小区周边施划停车位,“路边停车一个月停车费才300元。”一名业主说,如果相关部门不施划车位,大家违停担心被贴条,“地下车位价格停不起,路边停车又怕贴条,这就造成大家抢占路边车位,第二天又得匆忙抢道开走,剐蹭多发。”
该小区开发商为北京建邦中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公司为北京中铁第一太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自2021年3月起租售,目前该小区2000余个车位租售数量只有数百个。
探访
地下车位闲置严重
永靓家园分东区、西区,两个居住区域各自独立,中间隔着一条南北向的道路。
记者先到东区地下一层车库。在用绿色标记的B区,记者发现只停有几辆机动车。大多数区域一行行车位施划整齐,地锁直立,地面上一层灰尘。一些停车位旁、地库立柱上还装有立式、壁挂式充电桩。
现场,一业主介绍开发商会将卖出的车位挂上车牌。记者转了一圈,发现挂牌的车位不多。随机选择一处区域计数,在该处施划有20余个车位中,仅有3个车位挂着车牌。
自地下一层进入地下二层,记者看到蓝色E区也空荡荡的,地面上一层灰尘。在E区2043至2048号,记者发现这6个车位上还堆积着纸箱、塑料袋等废旧物品及垃圾。两个黑色大塑料袋内是满满的白色泡沫箱。
进入西区地下车库,地下一层、地下二层车位闲置情况同东区一样。
查看许久,记者终于等到一位车主将车开进地库,该车主告诉记者,买、租车位都太贵。“我用的车位是从邻居家租的。他租了车位后,不常用,便每月便宜200元转租给我。”该名车主称,看着地库内空荡荡的停车位,这种浪费很令人心痛。
在地下车库紫色C区,记者看到一处车行通道被一段蓝白相间的护栏隔离,据观察对比,这里正是老人聚集跳广场舞的地方。“地下车库几乎天天有业主来跳广场舞。”一名业主透露。
地下车库开始销售时,业主李女士最初想买一个,“当时听说最低有28万元的,我就问销售,销售却说最低都30万元以上。”嫌贵不买,李女士称尽管目前已租用了车位,但仍觉车位太贵,“一年光停车费一万多,够我一年养车费了。”
在一栋住宅楼的单元门处,记者看到贴有车位销售《公告》,内容为小区将启动地下二层部分人防车位、产权车位租赁,每个车位每月租金是980元,产权车位每个每月1050元。租赁期限是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5月27日。
今年1月24日,该小区物业公司又张贴《公告》,称小区地下车库将开始销售,但该公告仅公布了临停价格,小型车每15分钟1元。“如果按照一天停10个小时计算,一个月也得1000多元。”业主无奈说。
回应
物业与开发商互相踢皮球
小区车位为何如此定价?对此该小区物业公司一工作人员则称,该小区停车位共有两种,一种是属于开发商的产权车位,定价也由开发商确定。另一种是消防车位,尽管之前公布过租用价格,但目前出租尚未获批,暂时不予出租,“现在有产权车位,但物业无权降价。业主应该找销售部门询问。”
记者向销售部门询问,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地下车位均价30万元,“价格就这样,不能动,有问题找物业。”来回几次,物业与开发商销售部门互相踢皮球。在记者一再要求下,物业才提供了其公司经理办公电话,但连续两天,记者多次拨打无法接通。
据业主们反馈,海淀区物价、住建等部门回应,因住宅小区的车位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开发商有定价权。
3月31日,记者相继联系了北京市发改委及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发改委一负责人回应,该问题应由北京市住建委负责。北京市住建委则表示,他们已就这个问题进行过多次协调和沟通,但因小区车位属于市场定价,故具体问题应联系海淀区住建委。记者多次拨打海淀区住建委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
律师说法
适当降低车位价格 合理利用闲置资源
记者调查获悉,当前住宅小区属于开发商产权的停车位收费确属市场调节,可一边是业主停车难,一边是小区地下车位大量闲置,市场调节如何找到平衡?
北京京硕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涛分析,目前,小区车位一般分产权车位、地面公共车位、人防车位。主要看车位用地,如果是占用公共面积,应为业主共有;如果不是公共面积,应归开发商;如果是人防工程,一般遵循谁投资谁受益原则,这时只有使用权可以出租。
卢涛认为,共有产权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小区内停车位租售价格,也应考虑业主呼声。“具体到该小区,因小区车位属于开发商产权,小区内没有共有产权车位,故市场定价若由开发商一方确定,业主认为价高而望而却步,这不仅会令业主停车受限,高价格造成租售进展缓慢,也不利开发商相关资金的回笼。”
按照我国与北京市相关停车规定,属于开发商产权的车位实行市场调节价。然而,新建小区一般采用人车分流,小区地面不设车位,停车全部转入地下,由开发商拥有的产权车位便成为小区的稀有资源,卢涛建议相关部门介入协调,各方协商合理定价,避免小区车位资源闲置而占用道路停车,共同解决好停车问题。
木瓜
——诗经·国风·卫风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注释:
① 木瓜:落叶灌木,果似小瓜。古代有一瓜果之类为朋友的信物的风俗。
②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你将木瓜投给我,我将回报你珍贵的佩玉。投,投掷,此作赠送,给予。报,报答。琼琚,佩玉名,古代的饰物。后边"琼玖"、"琼瑶"同此。
③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并非只是为了回报,而是表示永远相爱。匪:同"非"。好,爱。
④木桃:蔷薇科木瓜属,落叶小乔木,无枝刺。
⑤木李:果名。即榠樝[míng zhā],又名木梨。
鉴赏:
《诗经·大雅·抑》有"投我以桃,报之以李"之句,后世"投桃报李"便成了成语,比喻相互赠答,礼尚往来。比较起来,《卫风·木瓜》这一篇虽然也有从"投我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生发出的成语"投木报琼"(如托名宋尤袤《全唐诗话》就有"投木报琼,义将安在"的记载),但"投木报琼"的使用频率却根本没法与"投桃报李"相提并论。可是倘若据此便认为《抑》的传诵程度也比《木瓜》要高,那就大错而特错了,稍微作一下调查,便会知道这首《木瓜》是现今传诵最广的《诗经》名篇之一。
对于这么一首知名度很高而语句并不复杂的先秦古诗,古往今来解析其主旨的说法居然也有七种之多(据张树波《国风集说》统计),实在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按,成于汉代的《毛诗序》云:"《木瓜》,美齐桓公也。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物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这一说法在宋代有严粲(《诗缉》)等人支持,在清代有魏源(《诗古微》)等人支持。与毛说大致同时的三家诗,据陈乔枞《鲁诗遗说考》考证,鲁诗"以此篇为臣下思报礼而作",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意见与之相同。从宋代朱熹起,"男女相互赠答说"开始流行,《诗集传》云:"言人有赠我以微物,我当报之以重宝,而犹未足以为报也,但欲其长以为好而不忘耳。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词,如《静女》之类。"这体现了宋代《诗》学废序派的革新疑古精神。但这一说法受到清代《诗》学独立思考派的重要代表之一姚际恒的批驳,《诗经通论》云:"以(之)为朋友相赠答亦奚不可,何必定是男女耶!"现代学者一般从朱熹之说,而且更明确指出此诗是爱情诗。平心而论,由于诗的文本语义很简单,就使得对其主题的探寻反而可以有较大的自由度,正如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小它的外延越大,因此,轻易肯定否定某一家之说是不甚可取的。有鉴于此,笔者倾向于在较宽泛的意义上理解此诗,将其视为一首通过赠答表达深厚情意的诗作。
《木瓜》一诗,从章句结构上看,很有特色。首先,其中没有《诗经》中最典型的句式--四字句。这不是没法用四字句(如用四字句,变成"投我木瓜(桃,李),报以琼琚(瑶、玖);匪以为报,永以为好",一样可以),而是作者有意无意地用这种句式造成一种跌宕有致的韵味,在歌唱时易于取得声情并茂的效果。其次,语句具有极高的重叠复沓程度。不要说每章的后两句一模一样,就是前两句也仅一字之差,并且"琼琚"、"琼瑶"、"琼玖"语虽略异义实全同,而"木瓜"、"木桃"、"木李"据李时珍《本草纲目》考证也是同一属的植物.其间的差异大致也就像橘、柑、橙之间的差异那样并不大。这样,三章基本重复,而如此高的重复程度在整部《诗经》中也并不很多,格式看起来就像唐代据王维诗谱写的《阳关三叠》乐歌似的,--自然这是《诗经》的音乐与文学双重性决定的。
"你赠给我果子,我回赠你美玉",与"投桃报李"不同,回报的东西价值要比受赠的东西大得多,这体现了一种人类的高尚情感(包括爱情,也包括友情)。这种情感重的是心心相印,是精神上的契合,因而回赠的东西及其价值的高低在此实际上也只具有象征性的意义,表现的是对他人对自己的情意的珍视,所以说"匪报也"。"投我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其深层语义当是:虽汝投我之物为木瓜(桃、李),而汝之情实贵逾琼琚(瑶、玖);我以琼琚(瑶、玖)相报,亦难尽我心中对汝之感激。清牛运震《诗志》评此数语云:"惠有大于木瓜者,却以木瓜为言,是降一格衬托法;琼瑶足以报矣,却说匪报,是进一层翻剥法。"他的话并非没有道理,但将木瓜、琼瑶之类已基本抽象化的物品看得太实,其他解此诗者似也有此病。实际上,作者胸襟之高朗开阔,已无衡量厚薄轻重之心横亘其间,他想要表达的就是:珍重、理解他人的情意便是最高尚的情意。从这一点上说,后来汉代张衡《四愁诗》"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尽管说的是"投金报玉"。其意义实也与"投木报琼"无异。
——诗经·国风·卫风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注释:
① 木瓜:落叶灌木,果似小瓜。古代有一瓜果之类为朋友的信物的风俗。
②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你将木瓜投给我,我将回报你珍贵的佩玉。投,投掷,此作赠送,给予。报,报答。琼琚,佩玉名,古代的饰物。后边"琼玖"、"琼瑶"同此。
③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并非只是为了回报,而是表示永远相爱。匪:同"非"。好,爱。
④木桃:蔷薇科木瓜属,落叶小乔木,无枝刺。
⑤木李:果名。即榠樝[míng zhā],又名木梨。
鉴赏:
《诗经·大雅·抑》有"投我以桃,报之以李"之句,后世"投桃报李"便成了成语,比喻相互赠答,礼尚往来。比较起来,《卫风·木瓜》这一篇虽然也有从"投我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生发出的成语"投木报琼"(如托名宋尤袤《全唐诗话》就有"投木报琼,义将安在"的记载),但"投木报琼"的使用频率却根本没法与"投桃报李"相提并论。可是倘若据此便认为《抑》的传诵程度也比《木瓜》要高,那就大错而特错了,稍微作一下调查,便会知道这首《木瓜》是现今传诵最广的《诗经》名篇之一。
对于这么一首知名度很高而语句并不复杂的先秦古诗,古往今来解析其主旨的说法居然也有七种之多(据张树波《国风集说》统计),实在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按,成于汉代的《毛诗序》云:"《木瓜》,美齐桓公也。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物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这一说法在宋代有严粲(《诗缉》)等人支持,在清代有魏源(《诗古微》)等人支持。与毛说大致同时的三家诗,据陈乔枞《鲁诗遗说考》考证,鲁诗"以此篇为臣下思报礼而作",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意见与之相同。从宋代朱熹起,"男女相互赠答说"开始流行,《诗集传》云:"言人有赠我以微物,我当报之以重宝,而犹未足以为报也,但欲其长以为好而不忘耳。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词,如《静女》之类。"这体现了宋代《诗》学废序派的革新疑古精神。但这一说法受到清代《诗》学独立思考派的重要代表之一姚际恒的批驳,《诗经通论》云:"以(之)为朋友相赠答亦奚不可,何必定是男女耶!"现代学者一般从朱熹之说,而且更明确指出此诗是爱情诗。平心而论,由于诗的文本语义很简单,就使得对其主题的探寻反而可以有较大的自由度,正如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小它的外延越大,因此,轻易肯定否定某一家之说是不甚可取的。有鉴于此,笔者倾向于在较宽泛的意义上理解此诗,将其视为一首通过赠答表达深厚情意的诗作。
《木瓜》一诗,从章句结构上看,很有特色。首先,其中没有《诗经》中最典型的句式--四字句。这不是没法用四字句(如用四字句,变成"投我木瓜(桃,李),报以琼琚(瑶、玖);匪以为报,永以为好",一样可以),而是作者有意无意地用这种句式造成一种跌宕有致的韵味,在歌唱时易于取得声情并茂的效果。其次,语句具有极高的重叠复沓程度。不要说每章的后两句一模一样,就是前两句也仅一字之差,并且"琼琚"、"琼瑶"、"琼玖"语虽略异义实全同,而"木瓜"、"木桃"、"木李"据李时珍《本草纲目》考证也是同一属的植物.其间的差异大致也就像橘、柑、橙之间的差异那样并不大。这样,三章基本重复,而如此高的重复程度在整部《诗经》中也并不很多,格式看起来就像唐代据王维诗谱写的《阳关三叠》乐歌似的,--自然这是《诗经》的音乐与文学双重性决定的。
"你赠给我果子,我回赠你美玉",与"投桃报李"不同,回报的东西价值要比受赠的东西大得多,这体现了一种人类的高尚情感(包括爱情,也包括友情)。这种情感重的是心心相印,是精神上的契合,因而回赠的东西及其价值的高低在此实际上也只具有象征性的意义,表现的是对他人对自己的情意的珍视,所以说"匪报也"。"投我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其深层语义当是:虽汝投我之物为木瓜(桃、李),而汝之情实贵逾琼琚(瑶、玖);我以琼琚(瑶、玖)相报,亦难尽我心中对汝之感激。清牛运震《诗志》评此数语云:"惠有大于木瓜者,却以木瓜为言,是降一格衬托法;琼瑶足以报矣,却说匪报,是进一层翻剥法。"他的话并非没有道理,但将木瓜、琼瑶之类已基本抽象化的物品看得太实,其他解此诗者似也有此病。实际上,作者胸襟之高朗开阔,已无衡量厚薄轻重之心横亘其间,他想要表达的就是:珍重、理解他人的情意便是最高尚的情意。从这一点上说,后来汉代张衡《四愁诗》"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尽管说的是"投金报玉"。其意义实也与"投木报琼"无异。
等待是一种痛。
忘掉也是一种痛。
但不知道该怎么办,
是一种更折磨人的痛。
伟大的成绩和辛勤劳动是成正比例的,
有一分劳动就有一分收获,
日积月累,
从少到多,
奇迹就可以创造出来。
有一种爱,
明明是深爱,
却说不出来;
有一种爱,
明明想放手,
却无法离弃。
从不敢奢望一个永远,
只求一次倾心相遇。
从不敢想爱会天长地久,
只求红尘中那惊艳的一瞥。
忘掉也是一种痛。
但不知道该怎么办,
是一种更折磨人的痛。
伟大的成绩和辛勤劳动是成正比例的,
有一分劳动就有一分收获,
日积月累,
从少到多,
奇迹就可以创造出来。
有一种爱,
明明是深爱,
却说不出来;
有一种爱,
明明想放手,
却无法离弃。
从不敢奢望一个永远,
只求一次倾心相遇。
从不敢想爱会天长地久,
只求红尘中那惊艳的一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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