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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调查|#西宁#"求医旅馆"刚需背后,凸显城市管理新课题】9月14日,西海都市报报道了《“求医旅馆”藏身小区》一文,引起了许多市民和相关部门的关注。对于异地求医的患者来说,像类似“求医旅馆”这样的短租房是绕不开的刚需。在调查走访中,记者了解到很多异地求医人员有短租需求,那么如何才能缓解异地求医人员居住难题,成为城市管理的新课题。
短租成为刚需
“你好,你那里还有空房子吗?我需要租一间。”9月20日,到西宁来看病的李芸(化名)正在医院门口焦急地打电话咨询。李芸母亲患有乳腺癌,两年前做完手术后,每年都要到西宁的医院继续治疗。这段时间,她再次陪着母亲从州县来到西宁,作为陪护,李芸需要在医院附近租房居住。
“能在医院附近租个房子住挺方便的,住的时间短则一周,长则一个月,所以我对环境的要求并不高,只要价格合适就行。”李芸告诉记者,如果住宾馆,价格相对高,个人负担起来有困难,在医院附近找个短租房,不仅便宜,而且还能方便照顾母亲。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在西宁各大医院,像李芸这样的异地求医者不在少数,短租逐渐成为异地求医者的刚需。一些患者告诉记者,因为医院住院部床位有限,只能优先照顾即将手术或者危重病人,日常治疗通常被安排在门诊部开展。因此,这部分开展日常治疗的患者,需要在医院周边短租过渡。还有一些异地求医的患者家属,为了省钱或方便陪床,会夜宿在医院的各个角落。
“我听说有的医院附近有很便宜的短租房,一天的价格就是五六十元,我觉得能承受,而且很方便,离医院也就是几分钟路程。所以我来西宁看病,一定会找这样的短租房。”患者赵先生对记者说,虽然有的短租房环境、条件不尽如人意,但对于许多异地求医人员,能找到这样的住房已经很满足,因为并不是每个医院附近都会有“求医旅馆”。
让人欢喜让人忧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像一些医院附近的短租房,一天的价格在50元至80元不等。而且这些短租房基本都会设在一些老旧小区内,给异地求医患者带来方便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
在南山路一家医院附近,记者看到有几家日租房客栈。在一家客栈内,10平方米的房间内,标配两张床和一台电视机,租金按天结算。店老板对记者说:“像这样的房子基本都是租给来医院求医的人,所以我们的定价也很低,按照床位收费,一张床就是一天50元,两张床是一天60元。”因为不是家属楼院内的居民住房,这类客栈的卫生环境相对干净,有专人打扫,也不存在扰民现象。但类似这样的客栈非常少,一般异地求医人员很难找得到,就算找到,也是一房难求。
位于南大街55号小区内的“求医旅馆”带给异地求医人员很多便利,却因卫生环境等问题,引起了小区一些居民的不满。本报报道之后,记者再次来到这个小区,看到之前一些“求医旅馆”的卫生环境有所改善。
一位房东告诉记者,因为小区离医院近,所以把自家房子改成了短租房,收费低廉,受到患者及家属欢迎。“他们不仅可以居住,还可以在家中做饭。至于卫生环境,一般会由我们告知租户,每天按时打扫卫生,不要在楼道里随意走动、大声喧哗干扰楼内居民正常休息,但是这些全靠租户自觉,同时也希望居民理解异地求医人员的苦衷。作为房东,我们也会配合物业公司和社区,尽量规范管理短租房,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这个问题一定能够得到妥善解决。”这位房东说。
呼唤公共服务保障
如何解决异地求医患者及家属的居住问题,成为城市管理的新课题。
在城南新区的一家民营医院内记者了解到,为了满足异地求医患者及家属的居住需求,他们会把个别闲置病房设置成为免费的陪护间,在陪护间里,医院还为患者家属配备了电冰箱、电磁炉等电器,患者家属不仅可以免费居住,还可以在陪护间做饭。据相关人员介绍,这种简单的陪护间只能在患者不太多的情况下提供,如果住院患者多,陪护间要优先满足患者的需求。
一些市民反映,一些城市已经逐步推行免费的“求医旅馆”,或者是价格低廉、管理规范的“求医旅馆”。建议可以运用市场化手段来化解供需矛盾。比如,一些医院周边“求医旅馆”供不应求,政府应通过政策鼓励企业开发更多房源。当大医院周边因用地紧张而难以就地扩大房源时,可考虑在其他区域寻找替代用地来建设“求医旅馆”。
异地求医住宿难的问题长久以来困扰着无数患者及其家属。在租住“求医旅馆”期间,不管是权益被侵犯,还是食用不卫生的食品等都可能造成新的伤害。因此,医院附近的“求医旅馆”等服务,亟待纳入规范管理,以消除各种隐患。一些开设“求医旅馆”的负责人也建议,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一同支持“求医旅馆”短租房的开设,而不是一味去制止或是取缔,因为长期以来,有大量的异地求医人员对这类短租房有极大的需求,希望能共同规范“求医旅馆”,为患者提供便利。
那么,究竟该如何规范管理“求医旅馆”呢?一些医务工作者建议,一方面,可以制定监管措施,加强监管和执法,促进“求医旅馆”规范合法经营,申领旅馆业相关证照,发布政府指导价,严禁随意涨价、违规经营、违规改造房屋等;另一方面,政府和社会救助力量应该介入,提供正规经营、价格适中的住所。此外,还可将医院部分多出的床位转为护理床位。(西海全媒体记者 燕卓 )
短租成为刚需
“你好,你那里还有空房子吗?我需要租一间。”9月20日,到西宁来看病的李芸(化名)正在医院门口焦急地打电话咨询。李芸母亲患有乳腺癌,两年前做完手术后,每年都要到西宁的医院继续治疗。这段时间,她再次陪着母亲从州县来到西宁,作为陪护,李芸需要在医院附近租房居住。
“能在医院附近租个房子住挺方便的,住的时间短则一周,长则一个月,所以我对环境的要求并不高,只要价格合适就行。”李芸告诉记者,如果住宾馆,价格相对高,个人负担起来有困难,在医院附近找个短租房,不仅便宜,而且还能方便照顾母亲。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在西宁各大医院,像李芸这样的异地求医者不在少数,短租逐渐成为异地求医者的刚需。一些患者告诉记者,因为医院住院部床位有限,只能优先照顾即将手术或者危重病人,日常治疗通常被安排在门诊部开展。因此,这部分开展日常治疗的患者,需要在医院周边短租过渡。还有一些异地求医的患者家属,为了省钱或方便陪床,会夜宿在医院的各个角落。
“我听说有的医院附近有很便宜的短租房,一天的价格就是五六十元,我觉得能承受,而且很方便,离医院也就是几分钟路程。所以我来西宁看病,一定会找这样的短租房。”患者赵先生对记者说,虽然有的短租房环境、条件不尽如人意,但对于许多异地求医人员,能找到这样的住房已经很满足,因为并不是每个医院附近都会有“求医旅馆”。
让人欢喜让人忧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像一些医院附近的短租房,一天的价格在50元至80元不等。而且这些短租房基本都会设在一些老旧小区内,给异地求医患者带来方便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
在南山路一家医院附近,记者看到有几家日租房客栈。在一家客栈内,10平方米的房间内,标配两张床和一台电视机,租金按天结算。店老板对记者说:“像这样的房子基本都是租给来医院求医的人,所以我们的定价也很低,按照床位收费,一张床就是一天50元,两张床是一天60元。”因为不是家属楼院内的居民住房,这类客栈的卫生环境相对干净,有专人打扫,也不存在扰民现象。但类似这样的客栈非常少,一般异地求医人员很难找得到,就算找到,也是一房难求。
位于南大街55号小区内的“求医旅馆”带给异地求医人员很多便利,却因卫生环境等问题,引起了小区一些居民的不满。本报报道之后,记者再次来到这个小区,看到之前一些“求医旅馆”的卫生环境有所改善。
一位房东告诉记者,因为小区离医院近,所以把自家房子改成了短租房,收费低廉,受到患者及家属欢迎。“他们不仅可以居住,还可以在家中做饭。至于卫生环境,一般会由我们告知租户,每天按时打扫卫生,不要在楼道里随意走动、大声喧哗干扰楼内居民正常休息,但是这些全靠租户自觉,同时也希望居民理解异地求医人员的苦衷。作为房东,我们也会配合物业公司和社区,尽量规范管理短租房,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这个问题一定能够得到妥善解决。”这位房东说。
呼唤公共服务保障
如何解决异地求医患者及家属的居住问题,成为城市管理的新课题。
在城南新区的一家民营医院内记者了解到,为了满足异地求医患者及家属的居住需求,他们会把个别闲置病房设置成为免费的陪护间,在陪护间里,医院还为患者家属配备了电冰箱、电磁炉等电器,患者家属不仅可以免费居住,还可以在陪护间做饭。据相关人员介绍,这种简单的陪护间只能在患者不太多的情况下提供,如果住院患者多,陪护间要优先满足患者的需求。
一些市民反映,一些城市已经逐步推行免费的“求医旅馆”,或者是价格低廉、管理规范的“求医旅馆”。建议可以运用市场化手段来化解供需矛盾。比如,一些医院周边“求医旅馆”供不应求,政府应通过政策鼓励企业开发更多房源。当大医院周边因用地紧张而难以就地扩大房源时,可考虑在其他区域寻找替代用地来建设“求医旅馆”。
异地求医住宿难的问题长久以来困扰着无数患者及其家属。在租住“求医旅馆”期间,不管是权益被侵犯,还是食用不卫生的食品等都可能造成新的伤害。因此,医院附近的“求医旅馆”等服务,亟待纳入规范管理,以消除各种隐患。一些开设“求医旅馆”的负责人也建议,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一同支持“求医旅馆”短租房的开设,而不是一味去制止或是取缔,因为长期以来,有大量的异地求医人员对这类短租房有极大的需求,希望能共同规范“求医旅馆”,为患者提供便利。
那么,究竟该如何规范管理“求医旅馆”呢?一些医务工作者建议,一方面,可以制定监管措施,加强监管和执法,促进“求医旅馆”规范合法经营,申领旅馆业相关证照,发布政府指导价,严禁随意涨价、违规经营、违规改造房屋等;另一方面,政府和社会救助力量应该介入,提供正规经营、价格适中的住所。此外,还可将医院部分多出的床位转为护理床位。(西海全媒体记者 燕卓 )
【郧阳区中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公布!你家孩子在哪所学校上学?】郧阳区教育局发布《2022年郧阳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方案》,涉及划片范围、报名时间,快看你家孩子在哪个学校上学!
2022年郧阳区义务教育学校
划片招生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招生相关文件和郧阳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郧教发〔2022〕24号 )精神,结合郧阳区学校布局、规模、交通、人口分布等现状,在尊重历史划片范围,确保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严格控制择校。现将2022年郧阳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和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一)实验中学
1.朝阳路,城北东路及各巷,城北西路双号小于等于26号(含烽火沟路、饮料厂周围)。
2.郧阳路单号大于等于71号及各巷。
3.东岭街单号小于等于65号(中医院以北)及各巷、双号小于等于114 号及各巷,菜园社区居委会1、2、4、5、6、7、8组(含东城佳苑),郧东路,锦绣龙苑,书香门第,东方锦都。
4.广场东街,广场北巷,城东各巷及各小区(含东方格兰维亚、外滩1号、汉江璟城、凤鸣紫东等),九里岗巷,吴家巷。
5.兴郧西路师范巷,金沙(兴郧)东路(金沙路38、40、51、52号、丽郧小区),明珠座标城。
6.解放路单号小于等于57号(郧阳桥以北)及各巷、解放路双号小于等于28号及各巷(含黄金巷、环行巷、陵园路(巷)等),西茶亭(含梨花路),基地巷,石林巷。
7.红桥村,牧场沟村,后店村,大堰片区。
8.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城关一中
1.沿江大道单号大于等于63号(中巴站以北)、双号大于等于128 号及各巷,子胥大道,民族路,城北西路双号大于26号(不含烽火沟路、饮料厂周围),城北西路单号。
2.解放路单号大于57号(郧阳桥以南)及各巷、双号大于28号及各巷(含郧阳花园),友谊胡同。
3.郧阳路单号小于71号、双号及各巷,郧阳路文化东、中、西巷,桥头巷、中心巷,郧阳路健康巷,兴郧路或金沙路(含小石桥巷),武阳社区居委会1—5组。
4.金沙(兴郧)西路(含林荫南巷、车站步行街、新安巷、土管胡同等各巷)。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献珍学校初中部
1.解放南路(含各巷及小区),郧南路,老城北门社区(含各巷),大桥南路。
2.东岭街单号大于65号(中医院以南)、双号大于114 号(汉宫佳苑以南)及各巷、小区,中岭街,菜园社区居委会3组,广场西街单、双号及各巷(含水库巷居委会),大庆居委会各组,新时代・江与城小区。
3.沿江大道单号小于63号(中巴站以南,含郧城城市花园、凤凰国际、汉江观邸)、双号小于128 号及各巷,老城耿家垭子巷。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解放南路居住范围)。
二、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一)实验小学
1.东岭街单号大于等于53号、双号大于等于76号(隧道口以南)至岭头(含各巷),菜园社区居委会1-3组,新时代・江屿城小区。
2.广场南巷,广场北巷单号小于39号、双号小于24号(隧道口以南),金叶路单号。
3.广场西街单双号,水库巷,郧阳花园,水厂巷,郧城城市花园,凤凰国际。
4.解放路单号大于95号(郧阳水街以南)及各巷、双号大于42号及各巷。
5.解放南路单号及各巷、小区。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解放南路居住范围)。
(二)城关三小
1.解放路单号小于等于95号(郧阳水街以北)、双号小于等于42号(电信局以北,含电信局)及各巷(含一厂胡同、东方丽都小区)。
2.东岭街单号小于53号、双号小于76号(隧道口以北)及各巷,回民胡同,隧道口东巷单号(隧道口以北),吴家巷,九里岗巷,朝阳路制品巷,军威花园。
3.西茶亭,城北东路双号小于44号、单号小于61号(天神公司以北,含天神公司),城北社区及各巷。
4.城北西路双号小于等于26号、单号小于等于21号(含烽火沟巷单、双号)。
5.郧阳路单号大于67号及各巷(含桥头巷)、双桥巷。
6.金沙(兴郧)东路(即金沙路38、40、51、52号、丽郧小区),明珠座标城。
7.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8.城区所有需要住宿的小学阶段学生。
(三)新区小学
1.郧阳路单号1—67号及各巷、郧阳路双号及各巷、文化巷,民族路及各巷。
2.沿江大道单号大于63号(原中巴站以北)及各巷、小区,双号大于128号(人商以北)及各巷,渡口南巷,车站步行街。
3.金沙路(兴郧路),中心巷,金沙西路(兴郧西路)及各巷,林荫南巷,兴安巷,城北西路双号大于26号、单号大于21号。
(四)城关一小
1.菜园社区居委会4、5、6、7、8组,城东各小区(含凤鸣紫东、外滩1号、东方格兰维亚、汉江璟城等)。
2.城北东路单号大于等于61号(天神公司以南)、双号大于等于44号,锦绣龙苑,书香门第,东方锦都,徐家堰小区,朝阳路及各巷、小区。
3.广场北巷单号大于39号、双号大于24号(隧道口以北),金叶路双号。
(五)献珍学校小学部
1.中岭街及各巷、小区,大庆居委会各组。
2.沿江大道单号小于等于63号(原中巴站以南)及各巷、双号小于等于128号及各巷(不含郧城城市花园、凤凰国际),老城各巷。
3.北门社区辖区,解放南路双号及各巷(不含水厂巷)、小区,郧南路。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南居住范围)。
(六)牧场沟小学
牧场沟村、红桥村。
(七)堰河小学
大堰片区
(八)华阳小学
拨叉厂厂区、原郧县纸厂1-2年级在华阳小学就读,3-6年级到和平岛小学就读。
(九)思源实验学校
长岭片的二道坡村、蔡家岭村、长坪村、长岭沟村。
三、农村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一)农村乡镇中小学招生
适龄儿童到就近小学就读,小学毕业生到本乡镇就近初中学校就读,具体由乡镇中心学校负责,青龙泉社区居民子女小学毕业到杨溪铺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就读初中。
(二)民办学校招生
郧阳区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初中部面向全区招生,优先满足本区需求。
四、城区“片内生”的认定办法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认定为“片内生”:
(1)具有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户籍;(2)学生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且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不动产证(房产证)。
2.非城关镇户籍但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城区居住证,具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含购房合同),并合法居住一年以上的。
五、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1.父母在郧阳城区务工一年以上,持有与用工单位签定的劳务合同或相关务工证明材料、租房合同等。
2.父母在郧阳城区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居住一年以上),且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
3.非城区户籍的个体经营户子女入学,须持有当地工商营业执照。
4.非郧阳城区户籍,在城区租房居住人员子女小升初根据3所初中的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六、招生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郧教发〔2022〕24号 )精神,各中小学严禁跨片招生、超计划招生。
2.坚持划片招生、属地管理的原则,公平公正招生,严禁提前、择优、预约、考试招生。
3.坚持应招尽招,有需必招,保障学位,服务民生。
4.按需开班,标准办班,严格控制大班额。
5.严肃招生纪律。小升初无序择校的,或者未经初中学校双方同意擅自择校,不予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对违反招生政策、招生纪律、招生秩序的学校,区教育局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学校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新生报名时间
1.城区2022年小学毕业生,8月21、22日到原毕业学校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8月23、24日持入学通知书分别到区实验中学、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献珍学校报名,拔叉厂厂区、原郧县纸厂毕业生根据需求自愿到三所中学报名。
2.城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8月23、24日持户口薄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在小学报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就近小学报名。
3.其他乡镇中小学报名时间自定,所有中小学正式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1月。
4.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若上述报名和开学时间需要调整则另行通知。
注:本方案解释权归郧阳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19-7232359。郧阳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19-7232359
2022年郧阳区义务教育学校
划片招生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招生相关文件和郧阳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郧教发〔2022〕24号 )精神,结合郧阳区学校布局、规模、交通、人口分布等现状,在尊重历史划片范围,确保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严格控制择校。现将2022年郧阳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和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一)实验中学
1.朝阳路,城北东路及各巷,城北西路双号小于等于26号(含烽火沟路、饮料厂周围)。
2.郧阳路单号大于等于71号及各巷。
3.东岭街单号小于等于65号(中医院以北)及各巷、双号小于等于114 号及各巷,菜园社区居委会1、2、4、5、6、7、8组(含东城佳苑),郧东路,锦绣龙苑,书香门第,东方锦都。
4.广场东街,广场北巷,城东各巷及各小区(含东方格兰维亚、外滩1号、汉江璟城、凤鸣紫东等),九里岗巷,吴家巷。
5.兴郧西路师范巷,金沙(兴郧)东路(金沙路38、40、51、52号、丽郧小区),明珠座标城。
6.解放路单号小于等于57号(郧阳桥以北)及各巷、解放路双号小于等于28号及各巷(含黄金巷、环行巷、陵园路(巷)等),西茶亭(含梨花路),基地巷,石林巷。
7.红桥村,牧场沟村,后店村,大堰片区。
8.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城关一中
1.沿江大道单号大于等于63号(中巴站以北)、双号大于等于128 号及各巷,子胥大道,民族路,城北西路双号大于26号(不含烽火沟路、饮料厂周围),城北西路单号。
2.解放路单号大于57号(郧阳桥以南)及各巷、双号大于28号及各巷(含郧阳花园),友谊胡同。
3.郧阳路单号小于71号、双号及各巷,郧阳路文化东、中、西巷,桥头巷、中心巷,郧阳路健康巷,兴郧路或金沙路(含小石桥巷),武阳社区居委会1—5组。
4.金沙(兴郧)西路(含林荫南巷、车站步行街、新安巷、土管胡同等各巷)。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献珍学校初中部
1.解放南路(含各巷及小区),郧南路,老城北门社区(含各巷),大桥南路。
2.东岭街单号大于65号(中医院以南)、双号大于114 号(汉宫佳苑以南)及各巷、小区,中岭街,菜园社区居委会3组,广场西街单、双号及各巷(含水库巷居委会),大庆居委会各组,新时代・江与城小区。
3.沿江大道单号小于63号(中巴站以南,含郧城城市花园、凤凰国际、汉江观邸)、双号小于128 号及各巷,老城耿家垭子巷。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解放南路居住范围)。
二、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一)实验小学
1.东岭街单号大于等于53号、双号大于等于76号(隧道口以南)至岭头(含各巷),菜园社区居委会1-3组,新时代・江屿城小区。
2.广场南巷,广场北巷单号小于39号、双号小于24号(隧道口以南),金叶路单号。
3.广场西街单双号,水库巷,郧阳花园,水厂巷,郧城城市花园,凤凰国际。
4.解放路单号大于95号(郧阳水街以南)及各巷、双号大于42号及各巷。
5.解放南路单号及各巷、小区。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解放南路居住范围)。
(二)城关三小
1.解放路单号小于等于95号(郧阳水街以北)、双号小于等于42号(电信局以北,含电信局)及各巷(含一厂胡同、东方丽都小区)。
2.东岭街单号小于53号、双号小于76号(隧道口以北)及各巷,回民胡同,隧道口东巷单号(隧道口以北),吴家巷,九里岗巷,朝阳路制品巷,军威花园。
3.西茶亭,城北东路双号小于44号、单号小于61号(天神公司以北,含天神公司),城北社区及各巷。
4.城北西路双号小于等于26号、单号小于等于21号(含烽火沟巷单、双号)。
5.郧阳路单号大于67号及各巷(含桥头巷)、双桥巷。
6.金沙(兴郧)东路(即金沙路38、40、51、52号、丽郧小区),明珠座标城。
7.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8.城区所有需要住宿的小学阶段学生。
(三)新区小学
1.郧阳路单号1—67号及各巷、郧阳路双号及各巷、文化巷,民族路及各巷。
2.沿江大道单号大于63号(原中巴站以北)及各巷、小区,双号大于128号(人商以北)及各巷,渡口南巷,车站步行街。
3.金沙路(兴郧路),中心巷,金沙西路(兴郧西路)及各巷,林荫南巷,兴安巷,城北西路双号大于26号、单号大于21号。
(四)城关一小
1.菜园社区居委会4、5、6、7、8组,城东各小区(含凤鸣紫东、外滩1号、东方格兰维亚、汉江璟城等)。
2.城北东路单号大于等于61号(天神公司以南)、双号大于等于44号,锦绣龙苑,书香门第,东方锦都,徐家堰小区,朝阳路及各巷、小区。
3.广场北巷单号大于39号、双号大于24号(隧道口以北),金叶路双号。
(五)献珍学校小学部
1.中岭街及各巷、小区,大庆居委会各组。
2.沿江大道单号小于等于63号(原中巴站以南)及各巷、双号小于等于128号及各巷(不含郧城城市花园、凤凰国际),老城各巷。
3.北门社区辖区,解放南路双号及各巷(不含水厂巷)、小区,郧南路。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南居住范围)。
(六)牧场沟小学
牧场沟村、红桥村。
(七)堰河小学
大堰片区
(八)华阳小学
拨叉厂厂区、原郧县纸厂1-2年级在华阳小学就读,3-6年级到和平岛小学就读。
(九)思源实验学校
长岭片的二道坡村、蔡家岭村、长坪村、长岭沟村。
三、农村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一)农村乡镇中小学招生
适龄儿童到就近小学就读,小学毕业生到本乡镇就近初中学校就读,具体由乡镇中心学校负责,青龙泉社区居民子女小学毕业到杨溪铺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就读初中。
(二)民办学校招生
郧阳区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初中部面向全区招生,优先满足本区需求。
四、城区“片内生”的认定办法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认定为“片内生”:
(1)具有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户籍;(2)学生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且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不动产证(房产证)。
2.非城关镇户籍但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城区居住证,具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含购房合同),并合法居住一年以上的。
五、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1.父母在郧阳城区务工一年以上,持有与用工单位签定的劳务合同或相关务工证明材料、租房合同等。
2.父母在郧阳城区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居住一年以上),且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
3.非城区户籍的个体经营户子女入学,须持有当地工商营业执照。
4.非郧阳城区户籍,在城区租房居住人员子女小升初根据3所初中的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六、招生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郧教发〔2022〕24号 )精神,各中小学严禁跨片招生、超计划招生。
2.坚持划片招生、属地管理的原则,公平公正招生,严禁提前、择优、预约、考试招生。
3.坚持应招尽招,有需必招,保障学位,服务民生。
4.按需开班,标准办班,严格控制大班额。
5.严肃招生纪律。小升初无序择校的,或者未经初中学校双方同意擅自择校,不予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对违反招生政策、招生纪律、招生秩序的学校,区教育局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学校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新生报名时间
1.城区2022年小学毕业生,8月21、22日到原毕业学校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8月23、24日持入学通知书分别到区实验中学、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献珍学校报名,拔叉厂厂区、原郧县纸厂毕业生根据需求自愿到三所中学报名。
2.城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8月23、24日持户口薄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在小学报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就近小学报名。
3.其他乡镇中小学报名时间自定,所有中小学正式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1月。
4.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若上述报名和开学时间需要调整则另行通知。
注:本方案解释权归郧阳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19-7232359。郧阳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19-723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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