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伟
【原文】南平王伟,天监元年,封建安王。初武帝军东下,用度不足,伟取襄阳寺铜佛,毁以为钱。富僧藏镪[1],多加毒害。后遂恶疾。十三年,累迁光禄大夫。以疾甚,不复出蕃。所生母薨,毁顿过礼,恶疾转增,疾亟丧明。而性多恩惠,常遣左右,历访闾里[2]贫困。吉凶不举者,即瞻恤[3]之。每祁寒[4]积雪,遣人载樵米,随乏绝赋给之。晚年崇信佛理,精玄学。中大通五年薨。(梁宗室传)
[评语]佛经,业因多种,而业报亦有轻重不同。以物对意,可分四种。一物重意轻,如无恶心而行五逆。二物轻意重,如以恶心杀害畜生。三物意俱重,如以恶心行逆。四物意俱轻,如轻心杀畜类。又从方便,根本,成已,三种分轻重。方便者,如人对父母师长行礼拜供养。根本者,行礼拜供养时,至诚恭敬。成已者,事后欢喜不悔。善事如此,恶事类推。三者俱重则报重,俱轻则报轻。或二重一轻,或二轻一重,则报或从重或从轻。故同一善恶业,而招报大有不同也。如伟毁像害僧是物重,而所以毁害者,非反对佛僧而破灭之,则意稍可从轻。毁像害僧,方便从重。因无破灭之心,则根本亦稍从轻。至晚年崇信佛理,则成已之罪不成立,所以仅受恶疾之报。不然,决堕地狱矣。夫伟性孝多恩,福报正不可量,徒以毁佛害僧,致终身恶疾,虽改过忏悔而不易消灭。少年意气,其可逞[5]乎。
或谓周世宗毁佛像铸钱曰,吾闻佛志在利人,虽头目犹舍以布施,而况于像。此是体佛心而为之,当可无罪。曰,此正孔子所谓言伪而辨,顺非而泽,圣人所必诛者。夫惟佛不惜身命以救众生,故众生即当不惜身命以奉佛,此报施之道,天理人情之至也。如父母爱子,不辞劳瘁,子庸可[6]牛马其父母以自奉,而谓养志乎。又如汤诰,万方有罪,罪在朕躬。周书,百姓有过,在予一人。而彼顽民,即可放心犯罪,恃有汤武代替乎。世宗犯大逆,更巧于文过,所以必受地狱斧劈之报也。
【注释】
[1]镪:读作qiǎng,钱。
[2]闾里:读作lǘ lǐ,里巷,平民聚居之处。
[3]瞻恤:救济,抚恤。
[4]祁寒:指天气极为寒冷。
[5]逞:放纵,恣肆。
[6]庸可:岂能,怎么能。
【译白】南平王萧伟,是梁武帝的八弟。天监元年(502)被封为建安王。当初武帝率军东下,军费不足,萧伟将襄阳寺的铜佛像毁坏了来铸钱币。富裕的沙门将钱财藏起来,大多遭受了毒害。后来萧伟得了恶病。天监十三年(514),他升迁为光禄大夫。因为病得很重,不能出使边疆。他的生母去世,他因哀毁过度,恶病更加转重,后来病情危急时以致于双目失明。然而他天性很仁爱,常让身边的人,遍访乡里贫困百姓。遇有红白喜事无力承办的,就出钱帮助他们。每当寒冷积雪的时节,他就派人运送柴火粮食,随时随地遇见贫困断炊的,就发给他们。萧伟晚年崇信佛法,精通玄学。中大通五年(533)去世。(《梁宗室传》)
[评语]佛经中说:善恶业因有多种,而善恶的果报也有轻重的不同。根据行为和意愿的不同,可分为四种:一者行为重而意愿轻,比如没有恶心而造了五逆罪。二者行为轻而意愿重,比如以恶心杀害畜生。三者行为和意愿皆重,比如以恶心造五逆罪。四者行为和意愿皆轻,比如以轻心杀畜生类。又从方便、根本、成已三种来分轻重。方便者,比如人对父母师长作礼拜供养。根本者,作礼拜供养时,能至诚恭敬。成已者,事后欢喜而不后悔。善事是这样,恶事可以此类推。三者皆重则果报也重,三者皆轻则果报也轻。或二重一轻,或二轻一重,则果报也从重或从轻。所以虽是同一善恶业,而招致的果报却大有不同。比如萧伟毁坏佛像迫害沙门是行为重,而他之所以毁害,并不是因反对佛教和沙门而去毁灭的,那么意愿可稍微从轻。毁坏佛像迫害沙门,在方便罪应该从重。但因无破灭之心,则在根本罪也可稍微从轻。到了晚年他崇信佛法,则成已之罪已不成立,所以仅受恶病之果报。不然的话,是肯定要堕地狱的。萧伟天性孝顺,待人仁爱,福报肯定不可限量。只因他毁佛害僧,导致他终身恶病缠绵,虽然改过忏悔也不易消除。少年人岂可放纵自己的意气?
有人说周世宗毁佛像铸钱时说:“我听说佛志在利人,即使自己的头颅和眼目都舍得拿来布施,何况是像呢。我这是体察佛的心意而做的,当可无罪。”我说:“这正是孔子所说的强词夺理且善于狡辨,顺从错误的言行且加以润饰。这是圣人所必定诛除的。正因为佛不吝惜自己的身体和性命以拯救众生,故而众生即应当不吝惜自己的身体和性命以奉侍佛。这回报施舍的道理,也是天理人情的极至啊。比如父母爱子女,不逃避劳累辛苦,子女怎可像对待牛马那样对待自己的父母,还说是顺从父母的意志呢?” 如《汤诰》中说:“若万方诸侯都有罪,希望这些罪过都由我来承担。”《周书》中说:“若百姓有过,则过在我一人。”那么那些愚顽的小民,是否就可放心地犯罪,而恃仗着有商汤和周武王代替他们承担罪报呢?周世宗毁佛,是五逆重罪之一,还巧妙掩饰,他死后必受地狱中斧头劈身的果报。
【原文】南平王伟,天监元年,封建安王。初武帝军东下,用度不足,伟取襄阳寺铜佛,毁以为钱。富僧藏镪[1],多加毒害。后遂恶疾。十三年,累迁光禄大夫。以疾甚,不复出蕃。所生母薨,毁顿过礼,恶疾转增,疾亟丧明。而性多恩惠,常遣左右,历访闾里[2]贫困。吉凶不举者,即瞻恤[3]之。每祁寒[4]积雪,遣人载樵米,随乏绝赋给之。晚年崇信佛理,精玄学。中大通五年薨。(梁宗室传)
[评语]佛经,业因多种,而业报亦有轻重不同。以物对意,可分四种。一物重意轻,如无恶心而行五逆。二物轻意重,如以恶心杀害畜生。三物意俱重,如以恶心行逆。四物意俱轻,如轻心杀畜类。又从方便,根本,成已,三种分轻重。方便者,如人对父母师长行礼拜供养。根本者,行礼拜供养时,至诚恭敬。成已者,事后欢喜不悔。善事如此,恶事类推。三者俱重则报重,俱轻则报轻。或二重一轻,或二轻一重,则报或从重或从轻。故同一善恶业,而招报大有不同也。如伟毁像害僧是物重,而所以毁害者,非反对佛僧而破灭之,则意稍可从轻。毁像害僧,方便从重。因无破灭之心,则根本亦稍从轻。至晚年崇信佛理,则成已之罪不成立,所以仅受恶疾之报。不然,决堕地狱矣。夫伟性孝多恩,福报正不可量,徒以毁佛害僧,致终身恶疾,虽改过忏悔而不易消灭。少年意气,其可逞[5]乎。
或谓周世宗毁佛像铸钱曰,吾闻佛志在利人,虽头目犹舍以布施,而况于像。此是体佛心而为之,当可无罪。曰,此正孔子所谓言伪而辨,顺非而泽,圣人所必诛者。夫惟佛不惜身命以救众生,故众生即当不惜身命以奉佛,此报施之道,天理人情之至也。如父母爱子,不辞劳瘁,子庸可[6]牛马其父母以自奉,而谓养志乎。又如汤诰,万方有罪,罪在朕躬。周书,百姓有过,在予一人。而彼顽民,即可放心犯罪,恃有汤武代替乎。世宗犯大逆,更巧于文过,所以必受地狱斧劈之报也。
【注释】
[1]镪:读作qiǎng,钱。
[2]闾里:读作lǘ lǐ,里巷,平民聚居之处。
[3]瞻恤:救济,抚恤。
[4]祁寒:指天气极为寒冷。
[5]逞:放纵,恣肆。
[6]庸可:岂能,怎么能。
【译白】南平王萧伟,是梁武帝的八弟。天监元年(502)被封为建安王。当初武帝率军东下,军费不足,萧伟将襄阳寺的铜佛像毁坏了来铸钱币。富裕的沙门将钱财藏起来,大多遭受了毒害。后来萧伟得了恶病。天监十三年(514),他升迁为光禄大夫。因为病得很重,不能出使边疆。他的生母去世,他因哀毁过度,恶病更加转重,后来病情危急时以致于双目失明。然而他天性很仁爱,常让身边的人,遍访乡里贫困百姓。遇有红白喜事无力承办的,就出钱帮助他们。每当寒冷积雪的时节,他就派人运送柴火粮食,随时随地遇见贫困断炊的,就发给他们。萧伟晚年崇信佛法,精通玄学。中大通五年(533)去世。(《梁宗室传》)
[评语]佛经中说:善恶业因有多种,而善恶的果报也有轻重的不同。根据行为和意愿的不同,可分为四种:一者行为重而意愿轻,比如没有恶心而造了五逆罪。二者行为轻而意愿重,比如以恶心杀害畜生。三者行为和意愿皆重,比如以恶心造五逆罪。四者行为和意愿皆轻,比如以轻心杀畜生类。又从方便、根本、成已三种来分轻重。方便者,比如人对父母师长作礼拜供养。根本者,作礼拜供养时,能至诚恭敬。成已者,事后欢喜而不后悔。善事是这样,恶事可以此类推。三者皆重则果报也重,三者皆轻则果报也轻。或二重一轻,或二轻一重,则果报也从重或从轻。所以虽是同一善恶业,而招致的果报却大有不同。比如萧伟毁坏佛像迫害沙门是行为重,而他之所以毁害,并不是因反对佛教和沙门而去毁灭的,那么意愿可稍微从轻。毁坏佛像迫害沙门,在方便罪应该从重。但因无破灭之心,则在根本罪也可稍微从轻。到了晚年他崇信佛法,则成已之罪已不成立,所以仅受恶病之果报。不然的话,是肯定要堕地狱的。萧伟天性孝顺,待人仁爱,福报肯定不可限量。只因他毁佛害僧,导致他终身恶病缠绵,虽然改过忏悔也不易消除。少年人岂可放纵自己的意气?
有人说周世宗毁佛像铸钱时说:“我听说佛志在利人,即使自己的头颅和眼目都舍得拿来布施,何况是像呢。我这是体察佛的心意而做的,当可无罪。”我说:“这正是孔子所说的强词夺理且善于狡辨,顺从错误的言行且加以润饰。这是圣人所必定诛除的。正因为佛不吝惜自己的身体和性命以拯救众生,故而众生即应当不吝惜自己的身体和性命以奉侍佛。这回报施舍的道理,也是天理人情的极至啊。比如父母爱子女,不逃避劳累辛苦,子女怎可像对待牛马那样对待自己的父母,还说是顺从父母的意志呢?” 如《汤诰》中说:“若万方诸侯都有罪,希望这些罪过都由我来承担。”《周书》中说:“若百姓有过,则过在我一人。”那么那些愚顽的小民,是否就可放心地犯罪,而恃仗着有商汤和周武王代替他们承担罪报呢?周世宗毁佛,是五逆重罪之一,还巧妙掩饰,他死后必受地狱中斧头劈身的果报。
辛公义
【原文】辛公义,除岷州刺史。土俗[1]畏病,一人有疾,合家避之,孝义道绝。公义欲变其俗,分遣官人,凡有疾病,皆以床舆[2]来,安置厅事。或至数百,厅廊悉满。义亲设一榻,独坐其间,对之理事。所得秩俸,尽用市药[3],迎医[4]疗之,于是悉差[5]。方召其亲戚,喻[6]曰,死生有命,不关相染。前汝弃之,所以死耳。诸病家,惭谢而去,此风遂革,合境呼为慈母。后有欲诤讼[7]者,父老晓之曰,此小事,何忍劳使君。讼者多两让而止。时山东霖雨,自陈汝至于沧海,皆苦水灾,境内独无所损。(循吏传)
[评语]疾病固有传染者,然弃之不顾,孝义道绝,则良心先死矣。哀莫大于心死,而身死次之。何若尽看护之责,以死生听之天命,为心安理得也。公义尽将病者迎置厅事,而己亦无恙。岂非疾病虽有传染,而死生终有天命耶。周礼,大札[8]移民,即古圣王防传染、重民命之意,然对于病者之看护医药,决非弃置不顾。三代以下,此制久废,此公义所以独称慈母也。
【注释】
[1]土俗:地方风俗。
[2]床:坐卧的器具。舆:读作yú,抬。
[3]市药:买药。
[4]迎医:请医生。
[5]差:读作chài,病愈。
[6]喻:使……明白。
[7]诤讼:因争论而诉讼,打官司。
[8]大札:瘟疫。
【译白】辛公义,陇西狄道人,曾任岷州刺史。岷州当地的民俗畏惧瘟疫,一人得病,全家人都避开他,致使病人缺乏治疗,无人照顾,大多病死,孝悌仁义之道都断绝了。辛公义为了改变当地民俗,分派吏员出去,凡是有病的人都用坐具抬到衙门来,安置在听事厅。病人常达几百人,有时厅堂内外乃至走廊都住满了。辛公义自己设一个床铺,日夜坐在听事厅里,面对病人处理政务。并且将自己所得的俸禄,全部拿来为病人购买药物和请医生看病。于是,病人大多痊愈。辛公义这才召来他们的亲戚,开导说:“死生是由天命决定的,不会相互传染。先前你们抛弃他,这才是致他死的原因。现在患病的人聚集在这里,我在他们中间办事睡觉,如果会传染,我怎能不病呢?可是我没被传染,病人却恢复健康了。”那些病人家的儿子、孙子们都十分惭愧地拜谢而去。从此风俗改变了,人们开始关爱病人,全境人都称呼他为“慈母”。后来有想打官司的,乡里父老就开导他们说:“这种小事,哪能忍心让刺史大人辛苦劳累。”打官司的人大多双方互相退让而止。当时山东地区下大雨,从陈州、汝州一直到沧海边,都因水灾而受苦,唯有岷州境内毫无所损。(《循吏传》)
[评语]疾病固然会有传染的,但若抛弃不顾,孝义之道断绝,则良心就先已死了。哀莫大于心死,而身体的死还是次要的。何如尽自己看护的责任,将死和生听从天命安排,更为心安理得呢。辛公义将病人都迎接安置到听事厅里,而自己也没被传染。岂不是说明疾病虽会有传染,而死和生最终还是由天命来定吗?《周礼》中记载:有大的疫病时就移民,这是古代圣王防止传染,重视人民生命的意思。然而对于病人的看护和医药,决不是弃置不顾的。夏、商、周三代以下,这个制度已经废弃很久。这就是辛公义之所以独独被称为“慈母”的原因了。
【原文】辛公义,除岷州刺史。土俗[1]畏病,一人有疾,合家避之,孝义道绝。公义欲变其俗,分遣官人,凡有疾病,皆以床舆[2]来,安置厅事。或至数百,厅廊悉满。义亲设一榻,独坐其间,对之理事。所得秩俸,尽用市药[3],迎医[4]疗之,于是悉差[5]。方召其亲戚,喻[6]曰,死生有命,不关相染。前汝弃之,所以死耳。诸病家,惭谢而去,此风遂革,合境呼为慈母。后有欲诤讼[7]者,父老晓之曰,此小事,何忍劳使君。讼者多两让而止。时山东霖雨,自陈汝至于沧海,皆苦水灾,境内独无所损。(循吏传)
[评语]疾病固有传染者,然弃之不顾,孝义道绝,则良心先死矣。哀莫大于心死,而身死次之。何若尽看护之责,以死生听之天命,为心安理得也。公义尽将病者迎置厅事,而己亦无恙。岂非疾病虽有传染,而死生终有天命耶。周礼,大札[8]移民,即古圣王防传染、重民命之意,然对于病者之看护医药,决非弃置不顾。三代以下,此制久废,此公义所以独称慈母也。
【注释】
[1]土俗:地方风俗。
[2]床:坐卧的器具。舆:读作yú,抬。
[3]市药:买药。
[4]迎医:请医生。
[5]差:读作chài,病愈。
[6]喻:使……明白。
[7]诤讼:因争论而诉讼,打官司。
[8]大札:瘟疫。
【译白】辛公义,陇西狄道人,曾任岷州刺史。岷州当地的民俗畏惧瘟疫,一人得病,全家人都避开他,致使病人缺乏治疗,无人照顾,大多病死,孝悌仁义之道都断绝了。辛公义为了改变当地民俗,分派吏员出去,凡是有病的人都用坐具抬到衙门来,安置在听事厅。病人常达几百人,有时厅堂内外乃至走廊都住满了。辛公义自己设一个床铺,日夜坐在听事厅里,面对病人处理政务。并且将自己所得的俸禄,全部拿来为病人购买药物和请医生看病。于是,病人大多痊愈。辛公义这才召来他们的亲戚,开导说:“死生是由天命决定的,不会相互传染。先前你们抛弃他,这才是致他死的原因。现在患病的人聚集在这里,我在他们中间办事睡觉,如果会传染,我怎能不病呢?可是我没被传染,病人却恢复健康了。”那些病人家的儿子、孙子们都十分惭愧地拜谢而去。从此风俗改变了,人们开始关爱病人,全境人都称呼他为“慈母”。后来有想打官司的,乡里父老就开导他们说:“这种小事,哪能忍心让刺史大人辛苦劳累。”打官司的人大多双方互相退让而止。当时山东地区下大雨,从陈州、汝州一直到沧海边,都因水灾而受苦,唯有岷州境内毫无所损。(《循吏传》)
[评语]疾病固然会有传染的,但若抛弃不顾,孝义之道断绝,则良心就先已死了。哀莫大于心死,而身体的死还是次要的。何如尽自己看护的责任,将死和生听从天命安排,更为心安理得呢。辛公义将病人都迎接安置到听事厅里,而自己也没被传染。岂不是说明疾病虽会有传染,而死和生最终还是由天命来定吗?《周礼》中记载:有大的疫病时就移民,这是古代圣王防止传染,重视人民生命的意思。然而对于病人的看护和医药,决不是弃置不顾的。夏、商、周三代以下,这个制度已经废弃很久。这就是辛公义之所以独独被称为“慈母”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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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家人的态度,是一个人最真实的人品。我们常不自觉地把自己在外受到的劳累、辛苦、怨气带到家里,但我们都忘了,家人们并没有比你轻松多少。这世上,只有家人能毫无保留地爱着我们。趁一切都不晚,趁一切都来得及,好好去爱你的家人。因为,他们最值得。
对待家人的态度,是一个人最真实的人品。我们常不自觉地把自己在外受到的劳累、辛苦、怨气带到家里,但我们都忘了,家人们并没有比你轻松多少。这世上,只有家人能毫无保留地爱着我们。趁一切都不晚,趁一切都来得及,好好去爱你的家人。因为,他们最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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