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 战旗飘扬】
新年新出发。对于新一届的战旗村村两委班子来说,新年目标,是让这个网红“明星村”继续扛起“战旗”这面荣誉之旗。
战旗村,位于郫都区、都江堰市和彭州市三地交界处的柏条河畔,从村里开车到成都主城区不到一小时。
从上世纪70年代,村集体出资投建全县第一个机砖厂,到2015年敲响我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第一槌”……在农业农村创新改革方面,战旗村始终一马当先,成为郫都区在践行乡村振兴战略中不断勇于下深水和蹚新路的一个生动缩影,先后荣获全国文明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全省百强村等荣誉。
2018年,全国乡村振兴拉开大幕,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二十字要求指引下,全国乡村的广袤土地上,春潮涌动。牢记在乡村振兴上“走在前列、起好示范”嘱托的战旗村,也再一次扬帆起航,成为郫都区“融合共享的内生型乡村振兴之路”的典型代表。
三年磨一剑,砺得梅花香。走进如今的战旗村,感受着“变与不变”的喜悦:不变的,是依旧迎风飘扬的旗帜;改变的,是旗帜下更有颜值、更有活力的乡村。
新变化 持续引爆乡村产业热点
推动乡村振兴,产业是核心关键。提起这几年的产业变化,许多战旗村村民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村集体出资打造的农旅结合项目——乡村十八坊。
木梁、灰瓦、青石路;酱园、鞋店、豆瓣坊、蜀绣、竹编……2018年8月开坊的乡村十八坊,还原了豆瓣坊、酱油坊等传统小食品手工作坊,彰显农耕文化的同时,也为村集体经济开辟一大全新增收渠道。
享誉全国的唐昌布鞋在乡村十八坊安家,游客不仅在这里可以购买到各种新款布鞋,还能参观布鞋制作车间,感受从一张布到一双鞋的全过程。“从去年算起来,真正开业的时间只有半年左右,销售额就达到了近50万元。”负责人赖淑芳说,今年要把生意做得更红火。
在乡村十八坊,每个店铺都未收取租金,但店铺销售额的百分之十归村集体所有。在战旗村党总支书记高德敏看来,乡村十八坊的建成,是战旗村深化农商文旅融合、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的重要举措。
乡村十八坊不远处,是开业不久的壹里老街、天府农耕文化博物馆、乡村振兴博物馆、豆瓣博物馆、村史馆,再远一点是吕家院子美食林盘……现在的战旗村已经华丽升级为一个国家4A级景区。2020年,战旗村景区共接待游客79.4万人次,实现全口径旅游营业额5786.5万元。
新的经济增长点,何止旅游一项。教育培训产业,是战旗村产业的另一个重要引爆点。自开班来,四川战旗乡村振兴培训学院累计承办各类培训班454期4.85万人次,学员覆盖22个省市,开展涉外培训5期300余人次,先后被列为国家乡村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半月谈基层治理智库基地、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科研教学基地、成都市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等。
当下的战旗村土地上,一派产业兴旺之景。高德敏说,在郫都区唐昌镇关于唐昌国家农业大公园建设的总体规划指导下,战旗村重点发展包括现代农业、乡村旅游、教育在内的“三大产业”,从传统农业逐步走向现代农业、休闲旅游教研培训产业转型升级。
新使命 在更广阔天地中施展本领
忙碌,是战旗村村两委干部的常态。最近,战旗村党总支书记高德敏总是在一张新的地图面前沉思许久。
这张地图,是战旗村的“新貌”。2020年,在全省村级建制优化调整的整体部署下,战旗村实现了面积上的扩容,与周边的几个村合并成为新的战旗村,面积从过去的2.06平方公里扩大到5.36平方公里,辖区人口从过去的1704人增加到了4493人。
面积扩容,让战旗村有了更广阔的施展天地,但同时也意味着,战旗村身上的发展担子更重了。
这副担子有多重?一组变化的数据足以说明。2017年,战旗村村集体资产4600万元,村集体收入462万元,年人均纯收入2.6万元;2018年,村集体资产5700万元,村集体收入520万元,年人均纯收入2.86万元;2019年,村集体资产7010万元,村集体收入610万元,年人均纯收入3.24万元;2020年,村集体资产7264万元,村集体收入571万元,年人均纯收入2.78万元。
几个村合并后,由于村民数量的增加,战旗村的人均纯收入比头一年有所降低。“合并后,战旗村要继续发扬自己敢闯敢干的精神,带领更多村民过上幸福生活。”在高德敏看来,这是时代赋予战旗村的新使命,“与使命相匹配的,是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
从国家层面看——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快补齐农业现代化短板,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从四川省层面看——“十四五”时期将加快建设“10+3”现代农业体系,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从成都市层面看——成都西部片区成功入选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名单,并明确试验重点为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等五项改革试验任务,郫都区作为改革试验范围区,将率先建立起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机遇之下,战旗村明确: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中之重,把生活富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中心任务,扎扎实实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好。
新谋划 开启高质量发展攻坚之路
使命在肩的战旗村,如何继续乘风破浪、到达理想的彼岸?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在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中,带领战旗村奋斗超过10年的高德敏继续高票当选。对于未来,他早有计划,“目前战旗村已经制定了未来五年工作计划,做好党建引领计划、产业发展规划、老金星片区居住环境改善计划、人才聚集计划、村民增收计划、村庄治理计划等七项工作。”
党建引领成为战旗村推动乡村振兴的“第一抓手”和“红色引擎”。完成组建后,战旗村理顺并优化了工作机制,成立了村党委领导下的“六大办”,即综合办、产业办、景区办、环境办、社事办、财务办,让战旗村工作分工更加明确,个人职责更加清楚。
产业振兴,是战旗村核心工作中的核心。未来五年,战旗村将加快核心区域天府酒店、菁茜酒店、乡村电影院、半边街、停车场等项目及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战旗村将制定入驻优惠政策,面向社会做好乡村十八坊、五季香境、壹里老街的招商工作,推动农商文旅体产业融合发展。
2021年既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成都市高质量发展的攻坚之年。战旗村的高质量攻坚之路,已经锁定三项重点任务:做好新战旗村的村庄发展规划、加速推进老金星片区居住环境的改善、创新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
结合国家4A级旅游景区发展现状与近期规划,今年战旗村计划对以原金星村吴家院子为中心的周边院落进行林盘改造与品质提升,充分展现川西林盘的深厚文化底蕴与天府水源地的独特魅力。下一步,战旗村将改善提升老金星片区居住环境,启动周边区域道路、路灯、绿化等工程建设。
乡村振兴,需要多元化的人才支撑。作为战旗村的“当家人”,高德敏已年近六旬,但依旧充满干劲。在带领战旗村继续向前的同时,他也在思考未来的战旗村人才储备,制定年轻人才培养计划,让村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更加优化,“幸福不会从天而降,战旗村的美好明天需要靠我们的双手去创造。”
来 源: 四川日报
新年新出发。对于新一届的战旗村村两委班子来说,新年目标,是让这个网红“明星村”继续扛起“战旗”这面荣誉之旗。
战旗村,位于郫都区、都江堰市和彭州市三地交界处的柏条河畔,从村里开车到成都主城区不到一小时。
从上世纪70年代,村集体出资投建全县第一个机砖厂,到2015年敲响我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第一槌”……在农业农村创新改革方面,战旗村始终一马当先,成为郫都区在践行乡村振兴战略中不断勇于下深水和蹚新路的一个生动缩影,先后荣获全国文明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全省百强村等荣誉。
2018年,全国乡村振兴拉开大幕,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二十字要求指引下,全国乡村的广袤土地上,春潮涌动。牢记在乡村振兴上“走在前列、起好示范”嘱托的战旗村,也再一次扬帆起航,成为郫都区“融合共享的内生型乡村振兴之路”的典型代表。
三年磨一剑,砺得梅花香。走进如今的战旗村,感受着“变与不变”的喜悦:不变的,是依旧迎风飘扬的旗帜;改变的,是旗帜下更有颜值、更有活力的乡村。
新变化 持续引爆乡村产业热点
推动乡村振兴,产业是核心关键。提起这几年的产业变化,许多战旗村村民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村集体出资打造的农旅结合项目——乡村十八坊。
木梁、灰瓦、青石路;酱园、鞋店、豆瓣坊、蜀绣、竹编……2018年8月开坊的乡村十八坊,还原了豆瓣坊、酱油坊等传统小食品手工作坊,彰显农耕文化的同时,也为村集体经济开辟一大全新增收渠道。
享誉全国的唐昌布鞋在乡村十八坊安家,游客不仅在这里可以购买到各种新款布鞋,还能参观布鞋制作车间,感受从一张布到一双鞋的全过程。“从去年算起来,真正开业的时间只有半年左右,销售额就达到了近50万元。”负责人赖淑芳说,今年要把生意做得更红火。
在乡村十八坊,每个店铺都未收取租金,但店铺销售额的百分之十归村集体所有。在战旗村党总支书记高德敏看来,乡村十八坊的建成,是战旗村深化农商文旅融合、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的重要举措。
乡村十八坊不远处,是开业不久的壹里老街、天府农耕文化博物馆、乡村振兴博物馆、豆瓣博物馆、村史馆,再远一点是吕家院子美食林盘……现在的战旗村已经华丽升级为一个国家4A级景区。2020年,战旗村景区共接待游客79.4万人次,实现全口径旅游营业额5786.5万元。
新的经济增长点,何止旅游一项。教育培训产业,是战旗村产业的另一个重要引爆点。自开班来,四川战旗乡村振兴培训学院累计承办各类培训班454期4.85万人次,学员覆盖22个省市,开展涉外培训5期300余人次,先后被列为国家乡村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半月谈基层治理智库基地、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科研教学基地、成都市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等。
当下的战旗村土地上,一派产业兴旺之景。高德敏说,在郫都区唐昌镇关于唐昌国家农业大公园建设的总体规划指导下,战旗村重点发展包括现代农业、乡村旅游、教育在内的“三大产业”,从传统农业逐步走向现代农业、休闲旅游教研培训产业转型升级。
新使命 在更广阔天地中施展本领
忙碌,是战旗村村两委干部的常态。最近,战旗村党总支书记高德敏总是在一张新的地图面前沉思许久。
这张地图,是战旗村的“新貌”。2020年,在全省村级建制优化调整的整体部署下,战旗村实现了面积上的扩容,与周边的几个村合并成为新的战旗村,面积从过去的2.06平方公里扩大到5.36平方公里,辖区人口从过去的1704人增加到了4493人。
面积扩容,让战旗村有了更广阔的施展天地,但同时也意味着,战旗村身上的发展担子更重了。
这副担子有多重?一组变化的数据足以说明。2017年,战旗村村集体资产4600万元,村集体收入462万元,年人均纯收入2.6万元;2018年,村集体资产5700万元,村集体收入520万元,年人均纯收入2.86万元;2019年,村集体资产7010万元,村集体收入610万元,年人均纯收入3.24万元;2020年,村集体资产7264万元,村集体收入571万元,年人均纯收入2.78万元。
几个村合并后,由于村民数量的增加,战旗村的人均纯收入比头一年有所降低。“合并后,战旗村要继续发扬自己敢闯敢干的精神,带领更多村民过上幸福生活。”在高德敏看来,这是时代赋予战旗村的新使命,“与使命相匹配的,是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
从国家层面看——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快补齐农业现代化短板,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从四川省层面看——“十四五”时期将加快建设“10+3”现代农业体系,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从成都市层面看——成都西部片区成功入选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名单,并明确试验重点为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等五项改革试验任务,郫都区作为改革试验范围区,将率先建立起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机遇之下,战旗村明确: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中之重,把生活富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中心任务,扎扎实实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好。
新谋划 开启高质量发展攻坚之路
使命在肩的战旗村,如何继续乘风破浪、到达理想的彼岸?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在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中,带领战旗村奋斗超过10年的高德敏继续高票当选。对于未来,他早有计划,“目前战旗村已经制定了未来五年工作计划,做好党建引领计划、产业发展规划、老金星片区居住环境改善计划、人才聚集计划、村民增收计划、村庄治理计划等七项工作。”
党建引领成为战旗村推动乡村振兴的“第一抓手”和“红色引擎”。完成组建后,战旗村理顺并优化了工作机制,成立了村党委领导下的“六大办”,即综合办、产业办、景区办、环境办、社事办、财务办,让战旗村工作分工更加明确,个人职责更加清楚。
产业振兴,是战旗村核心工作中的核心。未来五年,战旗村将加快核心区域天府酒店、菁茜酒店、乡村电影院、半边街、停车场等项目及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战旗村将制定入驻优惠政策,面向社会做好乡村十八坊、五季香境、壹里老街的招商工作,推动农商文旅体产业融合发展。
2021年既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成都市高质量发展的攻坚之年。战旗村的高质量攻坚之路,已经锁定三项重点任务:做好新战旗村的村庄发展规划、加速推进老金星片区居住环境的改善、创新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
结合国家4A级旅游景区发展现状与近期规划,今年战旗村计划对以原金星村吴家院子为中心的周边院落进行林盘改造与品质提升,充分展现川西林盘的深厚文化底蕴与天府水源地的独特魅力。下一步,战旗村将改善提升老金星片区居住环境,启动周边区域道路、路灯、绿化等工程建设。
乡村振兴,需要多元化的人才支撑。作为战旗村的“当家人”,高德敏已年近六旬,但依旧充满干劲。在带领战旗村继续向前的同时,他也在思考未来的战旗村人才储备,制定年轻人才培养计划,让村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更加优化,“幸福不会从天而降,战旗村的美好明天需要靠我们的双手去创造。”
来 源: 四川日报
#共享商圈# #共享股东分红模式# #门店哥哥#
健康养生馆店务软件如何开展会员制营销
传统门店管理基本依赖人工,缺少工具辅助,管理效能低下,会员权益同质化,散客不感兴趣,老会员消费积极性差,门店营销活动难以做出效果。为了避免出现会员权益同质化问题,会员管理系统软件会自动根据门店的设定划分会员等级,根据会员等级的区分,商家可以对门店会员制定等级差异化的营销计划,区分不同等级会员之间的会员权益与服务,有效刺激低消费会员的消费活跃,并通过高等级会员待遇吸引散客关注,引导其注册会员。
门店有了更多活跃会员,才能更加健康有序地运营下去。系统记录会员信息,支持自定义标签设置,客户画像更精准,可根据会员等级、状态、最后消费日期等维度进行会员筛选查询,支持批量操作或信息导出,客情维护更精准高效。会员权益等级折扣积分优惠,多重激励提高粘性;支持会员等级、折扣及积分奖励设置。不同等级的会员可设置不同系数的积分奖励及消费折;会员定向优惠推送。系统支持对会员进行电子券、积客券、促销活动等优惠推送,新客促活沉睡唤醒,个性营销轻松发起。
直播引流美容顾问秒变网红主播,线上引流卖货;小程序商城与直播平台无缝对接,一部手机即可搭建品牌独立直播销售平台,美容顾问秒变网红主播;美容店可以开设直播项目实施、美妆教学、专家讲座等直播专题,通过实时互动、在线答疑、真人演示等方式,吸粉丝关注,增强顾客信任,加速购买决策。
支持会员储值,通过鼓励会员充值预付,有效绑定客户,让店铺拥有更多回头客;系统详细记录每个会员的消费记录、项目余次、储值及积分变动、结余等数据;数据实时更新多端共享,方便门店分析会员消费行为,同时支持会员手机随时查询,透明消费更安心。
线下实物商品、美容项目均支持一键发布自动同步到商城,在线下单、支付、发货/自提一气呵成,实体门店快速开展线上销售;门店会员体系、商品、库存、订单、结算等数据线上线下实时同步,线上引流到店消费,线下引流线上下单无缝衔接,流量变现轻松实现。
健康养生馆店务软件如何开展会员制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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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赤峰“衣食住行”领域十大典型案例】
12月23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举行“衣食住行”领域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2020年度“衣食住行”领域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查处的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钟表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2020年1月15日,当事人从广州以150元/块的价格购进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手表80块。销售者没有门店,也没有向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
经调查,当事人将购进的侵权手表投放在市区某地下商业街的店铺38块,投放在某商城42块进行销售,其中42块手表没有售出,货值共5.65万元。
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产品书面辨认意见书认为,当事人在某商城钟表店销售的上述手表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已确认产品书面辨认意见书,对此没有异议。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做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42块手表、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招生话术”宣传“有水分”
2020年1月31日,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接到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案件移送函。该移送函称,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招生过程中借助“招生话术”虚假宣传。且有消费者通过12315投诉,称其于2019年7月份听信了当事人公司话务人员的宣传,报考了必过班。考试未过,但当事人未按约定退费,要求退还费用。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话务人员正使用 “招生话术”材料,对有考取消防工程师、执业药师、法律资格意愿的人员进行电话招生。该“招生话术”涉嫌虚假宣传。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罚款20万元。
【案例三】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
2020年4月8日,有群众举报:位于松山区某工地食堂无证经营,要求查处。
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核实,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2名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未履行索证索票制度,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执法人员对该食堂食品加工场所厨房及食堂仓库采取查封强制措施。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做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3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违规销售野生动物貉子肉
2020年2月27日上午11时,宁城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宁城县温泉街道热水大街有一女同志正在销售野生动物貉子肉。
执法人员迅速到现场进行核查发现,申某某正在宁城县温泉街道热水大街上,用一辆电动三轮车销售煮熟的貉子肉。申某某无营业执照和其他合法手续。执法人员当场将申某生产制作的5.3公斤貉子肉采取了扣留措施。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做出没收貉子肉制品5.3公斤、罚款21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医药公司借机哄抬物价
2020年1月31日,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在疫情期间,某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存在捆绑销售药品行为。
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企业进行核查。经查,该公司制定了“从2020年1月27日开始进货金额满500元,任选一种消杀商品;进货金额满1000元,任选其中两种商品;超过1000元也是这个标准”的限量销售政策。可选商品共五组、12种疫情紧俏商品药品。当事人实施的限量销售政策,实际是疫情期间捆绑销售紧俏药品和消杀制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做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3559元、并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167795元,合计201354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蔬菜店涉嫌销售“毒豆芽”
2020年5月14日,执法人员对巴林左旗林东镇某商店经营的豆芽进行监督抽检。于6月2日收到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委托检验单位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所出具的检验报告。结果显示: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为有毒有害物质。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执法人员于6月3日向当事人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当事人到期未提出复检申请。经进行现场检查调查,当事人销售的该批次豆芽是从林东镇某蔬菜店购进的,以每袋1.5元价格共购进10袋,抽检3袋,以每袋2元的价格共销售7袋,涉案金额14元。该批次的豆芽均已销售。
因检测结果为有毒有害食品,当事人已涉嫌犯罪。为深挖侵害消费者食品安全的黑色产业链,将该案件线索移交警方相关部门处理。
【案例七】房产公司违规经营
2020年4月13日,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在对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售楼处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商品房销售中涉嫌价格违法行为。同日,对当事人涉嫌商品房销售虚构原价和虚假优惠折扣的行为立案查处。
对当事人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第十六条、《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十一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6.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装饰公司涉嫌侵犯消费者信息
2020年7月24日,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执法人员按投诉人提供的投诉线索对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有4名工作人员正在拨打电话,每名公司工作人员面前的办公桌上摆放着数量不等的EXCEL表格打印纸,上面均是购房人的信息,包括楼盘名称、楼房号、电话号码、购房人姓名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拨打电话的备注信息。执法人员当场收缴EXCEL表格个人信息共计114份,约2000多条个人信息及电话营销话务话术脚本共计16页。当事人利用个人信息推销公司业务,涉嫌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
为快速彻底破获和斩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黑色产业链,维护一方百姓信息安全,经赤峰市市场监管局集体研究,已将该案件线索移送市公安局查处。
【案例九】未经检验的起重机械投入使用
2020年7月15日,巴林左旗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由某起重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安装的五台起重机械。五台起重机械由某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查段公路DCSG-1标段无偿提供给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双方设备使用协议签订时间为2020年5月10日,实际使用单位为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一台产品编号为20040171的起重机械未经监督检验即投入使用。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对当事人做出罚款人民币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汽修企业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
2020年7月20日,红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红山区某汽车维修中心销售的汽车配件涉嫌侵犯“宝马”商标注册专用权。执法稽查大队出动人员立即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宝马”牌汽车配件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经过广州市某商务顾问公司出具的产品鉴定报告认定,该汽车维修中心销售的上述汽车配件为侵犯“宝马”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做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配件,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张学通 陈奕潼)
12月23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举行“衣食住行”领域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2020年度“衣食住行”领域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查处的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钟表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2020年1月15日,当事人从广州以150元/块的价格购进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手表80块。销售者没有门店,也没有向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
经调查,当事人将购进的侵权手表投放在市区某地下商业街的店铺38块,投放在某商城42块进行销售,其中42块手表没有售出,货值共5.65万元。
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产品书面辨认意见书认为,当事人在某商城钟表店销售的上述手表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已确认产品书面辨认意见书,对此没有异议。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做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42块手表、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招生话术”宣传“有水分”
2020年1月31日,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接到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案件移送函。该移送函称,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招生过程中借助“招生话术”虚假宣传。且有消费者通过12315投诉,称其于2019年7月份听信了当事人公司话务人员的宣传,报考了必过班。考试未过,但当事人未按约定退费,要求退还费用。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话务人员正使用 “招生话术”材料,对有考取消防工程师、执业药师、法律资格意愿的人员进行电话招生。该“招生话术”涉嫌虚假宣传。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罚款20万元。
【案例三】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
2020年4月8日,有群众举报:位于松山区某工地食堂无证经营,要求查处。
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核实,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2名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未履行索证索票制度,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执法人员对该食堂食品加工场所厨房及食堂仓库采取查封强制措施。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做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3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违规销售野生动物貉子肉
2020年2月27日上午11时,宁城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宁城县温泉街道热水大街有一女同志正在销售野生动物貉子肉。
执法人员迅速到现场进行核查发现,申某某正在宁城县温泉街道热水大街上,用一辆电动三轮车销售煮熟的貉子肉。申某某无营业执照和其他合法手续。执法人员当场将申某生产制作的5.3公斤貉子肉采取了扣留措施。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做出没收貉子肉制品5.3公斤、罚款21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医药公司借机哄抬物价
2020年1月31日,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在疫情期间,某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存在捆绑销售药品行为。
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企业进行核查。经查,该公司制定了“从2020年1月27日开始进货金额满500元,任选一种消杀商品;进货金额满1000元,任选其中两种商品;超过1000元也是这个标准”的限量销售政策。可选商品共五组、12种疫情紧俏商品药品。当事人实施的限量销售政策,实际是疫情期间捆绑销售紧俏药品和消杀制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做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3559元、并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167795元,合计201354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蔬菜店涉嫌销售“毒豆芽”
2020年5月14日,执法人员对巴林左旗林东镇某商店经营的豆芽进行监督抽检。于6月2日收到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委托检验单位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所出具的检验报告。结果显示: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为有毒有害物质。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执法人员于6月3日向当事人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当事人到期未提出复检申请。经进行现场检查调查,当事人销售的该批次豆芽是从林东镇某蔬菜店购进的,以每袋1.5元价格共购进10袋,抽检3袋,以每袋2元的价格共销售7袋,涉案金额14元。该批次的豆芽均已销售。
因检测结果为有毒有害食品,当事人已涉嫌犯罪。为深挖侵害消费者食品安全的黑色产业链,将该案件线索移交警方相关部门处理。
【案例七】房产公司违规经营
2020年4月13日,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在对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售楼处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商品房销售中涉嫌价格违法行为。同日,对当事人涉嫌商品房销售虚构原价和虚假优惠折扣的行为立案查处。
对当事人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第十六条、《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十一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6.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装饰公司涉嫌侵犯消费者信息
2020年7月24日,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执法人员按投诉人提供的投诉线索对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有4名工作人员正在拨打电话,每名公司工作人员面前的办公桌上摆放着数量不等的EXCEL表格打印纸,上面均是购房人的信息,包括楼盘名称、楼房号、电话号码、购房人姓名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拨打电话的备注信息。执法人员当场收缴EXCEL表格个人信息共计114份,约2000多条个人信息及电话营销话务话术脚本共计16页。当事人利用个人信息推销公司业务,涉嫌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
为快速彻底破获和斩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黑色产业链,维护一方百姓信息安全,经赤峰市市场监管局集体研究,已将该案件线索移送市公安局查处。
【案例九】未经检验的起重机械投入使用
2020年7月15日,巴林左旗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由某起重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安装的五台起重机械。五台起重机械由某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查段公路DCSG-1标段无偿提供给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双方设备使用协议签订时间为2020年5月10日,实际使用单位为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一台产品编号为20040171的起重机械未经监督检验即投入使用。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对当事人做出罚款人民币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汽修企业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
2020年7月20日,红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红山区某汽车维修中心销售的汽车配件涉嫌侵犯“宝马”商标注册专用权。执法稽查大队出动人员立即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宝马”牌汽车配件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经过广州市某商务顾问公司出具的产品鉴定报告认定,该汽车维修中心销售的上述汽车配件为侵犯“宝马”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做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配件,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张学通 陈奕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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