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道·#财讯热搜榜TOP10# (1月4日)】戳
1、元旦消费“开门红” 多点开花显内需潜力
元旦小长假,各地消费数据不断报喜,2022年消费迎来“开门红”。 1月3日,北京市商务局通报称,假日期间,市商务局重点监测的百货、超市、专业专卖店、餐饮和电商等业态企业实现销售额38.9亿元,同比增长18.8%。全市52个重点商圈客流量超1600万人次,同比增长35%。另据消费市场大数据实验室(上海)监测显示,元旦节日期间(12月31日至1月2日),上海全市线下消费支付金额270.8亿元,同比2021年增长12.8%,监测上海36个商圈的线下客流总量达到2050万人次,客流规模已恢复至疫情前9成左右。
2、RCEP正式生效 多地享惠“首单”陆续出炉
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标志着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落地。RCEP生效后,全国各地纷纷发出RCEP原产地证书,企业获得关税减让实惠,消费者成为最大受益者。
3、银行业两大新规正式实施
2018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渡期至2021年年底。根据新规规定,从2022年开始,刚性兑付的保本理财产品将不复存在。
此前具有高流动性、高收益性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一度成为银行理财向净值化转型的冲规模利器,但随着过渡期的结束,这一红利也将逐步消失。
除了与理财产品相关的新规开始实施外,《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网贷新规”)也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网贷新规对银行机构互联网贷款的出资比例标准和跨地域经营进行了限制,还对集中度风险管理、限额管理的量化标准提出了要求,要求各机构在2022年7月17日前有序整改完毕。
4、2021年A股市场多项指标刷新纪录
2021年,A股市场整体运行平稳,结构性行情突出。指数层面,Wind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上证指数涨幅为4.8%,深证成指涨幅为2.67%,创业板指表现相对突出,全年涨幅为12.02%,均连涨三年。其中,上证指数收获年线3连阳,打破了A股市场尘封28年的纪录。
5、绿色债券升温 2021年发行超8000亿元
随着低碳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深入,我国绿色债券发行持续升温。Wind最新数据显示,截至记者发稿,2021年,我国共发行755只共计8027.6亿元的绿色债券,较前年同期474只5488.1亿元的市场规模,在发行只数上增长59.3%,在融资规模上也增长46.3%。
6、证监会发布1号公告
2022年1月1日,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诺金办法》),此文件也是证监会2022年的第1号公告。同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以下简称《实施规定》),明确当事人交纳的承诺金可用于赔偿投资者损失,化解资本市场执法面临的“查处难”与市场要求“查处快”之间的矛盾。
7、百强房企2021年销售额同比降3.5%
在行业去杠杆、市场明显降温的背景下,2021年规模房企的销售增速出现了罕见的负增长。克而瑞研究中心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12月,百强房企实现销售操盘金额9940.1亿元,单月销售业绩同比下降35.2%,环比增长32.4%。2021年全年,百强房企实现销售操盘金额11.08万亿元,同比下降3.5%。尽管2021年全口径千亿房企达到43家,与2020年持平,但规模房企2021年整体的销售目标完成率不到90%,明显低于过去三年105%以上的平均水平。
8、中国新能源乘用车占据世界份额“半壁江山”
1月3日,特斯拉、蔚来、小鹏、理想等新能源车企陆续公布了2021年12月产销快报。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2021年1—11月,中国新能源乘用车世界份额52%,其中11月达到60%,占比世界新能源的6成。
崔东树称,2021年1—11月全球广义新能源乘用车销量达到796万台,其中插混、纯电动、燃料电池的狭义新能源车全球销量达到525万台,同比增长124%。
业内人士称,2022年,蔚来ET5、ET7将迎来交付,理想也将一改“单车走天下”的局面,2022款零跑T03正式迎来了上市,各大新能源车企的新车将陆续上市,产品线将更为丰富,而传统车企的新能源汽车战略步伐也将日趋加快,届时,新能源车市竞争将更为残酷,新一轮大洗牌正在开启。
9、美股三大指数新年首日集体收涨
1月3日收盘,美股三大指数集体收涨,道指涨0.68%,标普500指数涨0.64%,纳指涨1.2%,其中道指、标普500指数创收盘新高;特斯拉涨超13%,四季度交付量创纪录;苹果、亚马逊涨超2%,苹果盘中市值一度超3万亿美元;热门中概股涨跌不一,滴滴涨超5%,阿里巴巴涨超1%,B站跌超4%,拼多多跌超3%,京东跌超2%。
10、恒大回应海花岛39栋楼被责令拆除
1月3日晚间,恒大童世界集团(原海花岛产业集团)发布了《致海花岛业主的一封信》称,2021年12月30日,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给公司下发了海花岛39栋建筑《行政处罚(限期拆除)决定书》,该决定书仅针对位于2号岛的2-14-1地块39栋楼,不涉及海花岛其它地块,也就是不涉及60567户已收楼业主及628户未收楼业主的地块和楼宇。公司将按照决定书的指引,积极沟通、妥善处理。
1、元旦消费“开门红” 多点开花显内需潜力
元旦小长假,各地消费数据不断报喜,2022年消费迎来“开门红”。 1月3日,北京市商务局通报称,假日期间,市商务局重点监测的百货、超市、专业专卖店、餐饮和电商等业态企业实现销售额38.9亿元,同比增长18.8%。全市52个重点商圈客流量超1600万人次,同比增长35%。另据消费市场大数据实验室(上海)监测显示,元旦节日期间(12月31日至1月2日),上海全市线下消费支付金额270.8亿元,同比2021年增长12.8%,监测上海36个商圈的线下客流总量达到2050万人次,客流规模已恢复至疫情前9成左右。
2、RCEP正式生效 多地享惠“首单”陆续出炉
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标志着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落地。RCEP生效后,全国各地纷纷发出RCEP原产地证书,企业获得关税减让实惠,消费者成为最大受益者。
3、银行业两大新规正式实施
2018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渡期至2021年年底。根据新规规定,从2022年开始,刚性兑付的保本理财产品将不复存在。
此前具有高流动性、高收益性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一度成为银行理财向净值化转型的冲规模利器,但随着过渡期的结束,这一红利也将逐步消失。
除了与理财产品相关的新规开始实施外,《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网贷新规”)也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网贷新规对银行机构互联网贷款的出资比例标准和跨地域经营进行了限制,还对集中度风险管理、限额管理的量化标准提出了要求,要求各机构在2022年7月17日前有序整改完毕。
4、2021年A股市场多项指标刷新纪录
2021年,A股市场整体运行平稳,结构性行情突出。指数层面,Wind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上证指数涨幅为4.8%,深证成指涨幅为2.67%,创业板指表现相对突出,全年涨幅为12.02%,均连涨三年。其中,上证指数收获年线3连阳,打破了A股市场尘封28年的纪录。
5、绿色债券升温 2021年发行超8000亿元
随着低碳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深入,我国绿色债券发行持续升温。Wind最新数据显示,截至记者发稿,2021年,我国共发行755只共计8027.6亿元的绿色债券,较前年同期474只5488.1亿元的市场规模,在发行只数上增长59.3%,在融资规模上也增长46.3%。
6、证监会发布1号公告
2022年1月1日,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诺金办法》),此文件也是证监会2022年的第1号公告。同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以下简称《实施规定》),明确当事人交纳的承诺金可用于赔偿投资者损失,化解资本市场执法面临的“查处难”与市场要求“查处快”之间的矛盾。
7、百强房企2021年销售额同比降3.5%
在行业去杠杆、市场明显降温的背景下,2021年规模房企的销售增速出现了罕见的负增长。克而瑞研究中心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12月,百强房企实现销售操盘金额9940.1亿元,单月销售业绩同比下降35.2%,环比增长32.4%。2021年全年,百强房企实现销售操盘金额11.08万亿元,同比下降3.5%。尽管2021年全口径千亿房企达到43家,与2020年持平,但规模房企2021年整体的销售目标完成率不到90%,明显低于过去三年105%以上的平均水平。
8、中国新能源乘用车占据世界份额“半壁江山”
1月3日,特斯拉、蔚来、小鹏、理想等新能源车企陆续公布了2021年12月产销快报。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2021年1—11月,中国新能源乘用车世界份额52%,其中11月达到60%,占比世界新能源的6成。
崔东树称,2021年1—11月全球广义新能源乘用车销量达到796万台,其中插混、纯电动、燃料电池的狭义新能源车全球销量达到525万台,同比增长124%。
业内人士称,2022年,蔚来ET5、ET7将迎来交付,理想也将一改“单车走天下”的局面,2022款零跑T03正式迎来了上市,各大新能源车企的新车将陆续上市,产品线将更为丰富,而传统车企的新能源汽车战略步伐也将日趋加快,届时,新能源车市竞争将更为残酷,新一轮大洗牌正在开启。
9、美股三大指数新年首日集体收涨
1月3日收盘,美股三大指数集体收涨,道指涨0.68%,标普500指数涨0.64%,纳指涨1.2%,其中道指、标普500指数创收盘新高;特斯拉涨超13%,四季度交付量创纪录;苹果、亚马逊涨超2%,苹果盘中市值一度超3万亿美元;热门中概股涨跌不一,滴滴涨超5%,阿里巴巴涨超1%,B站跌超4%,拼多多跌超3%,京东跌超2%。
10、恒大回应海花岛39栋楼被责令拆除
1月3日晚间,恒大童世界集团(原海花岛产业集团)发布了《致海花岛业主的一封信》称,2021年12月30日,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给公司下发了海花岛39栋建筑《行政处罚(限期拆除)决定书》,该决定书仅针对位于2号岛的2-14-1地块39栋楼,不涉及海花岛其它地块,也就是不涉及60567户已收楼业主及628户未收楼业主的地块和楼宇。公司将按照决定书的指引,积极沟通、妥善处理。
【#陕西榆林连发4个通知通告#从严从紧从细织密疫情防控网络】12月26日,陕西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管理工作10条措施》《榆林市城镇社区疫情防控工作10条措施》《榆林市农村疫情防控工作10条措施》《榆林市道路客运市场整治行为的通告》,从严从紧从细织密疫情防控网络。具体如下:#西安疫情##战疫长安#
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管理工作10条措施
1.居家隔离参照集中隔离场所相关规程要求,由社区干部、网格员、信息联络员、公安干警、卫生服务人员、物业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志愿者等组成工作专班,采用“一对一”的方式实施居家隔离。
2.居家隔离人员居住场所须由社区专班人员进行居家内外环境专业评估。不具备居家隔离场所条件的,一律进行集中隔离。
3.居家隔离人员宜单独居住,如有同住人员,须与居家隔离人员共同执行管控措施。居家隔离期间拒绝一切探访,原则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要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认真研判批准,并采取严密的出行防护措施,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私自外出者,一律转为集中隔离,隔离期限重新计算,费用自理。
4.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告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可通过微信、视频等多种非接触方式关注居家隔离人员健康状况,做好监测记录。
5.社区负责为居家隔离人员进行入户核酸采样。社区工作人员详细记录每次核酸检测信息,做到人头清、核酸检测数据清。对居家隔离期满,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的隔离人员,所在社区出具《解除居家隔离通知书》,解除居家隔离。
6.居家隔离期间,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社区工作人员(“一对一”管理人员,下同)要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辖区疾控机构报告,按规定要求将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实行闭环管理。
7.居家隔离期间,隔离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与社区工作人员保持联系。独居的老、弱、病、残、儿童、孕产妇、半自理及无自理能力等特殊人员,需确定同住陪护人员或紧急联系人(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和老年人不能作为陪护人员)。
8.患有基础疾病的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可在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药,由家属或社区工作人员代取药物。
9.社区做好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工作,及时回应居家隔离人员诉求,为其提供代办、代购、代送等基本生活服务。
10.对违反居家隔离管控要求,拒不执行居家隔离管控措施,不配合管控工作,瞒报信息的人员,由公安机关采取措施,并追究法律责任。
榆林市城镇社区疫情防控工作10条措施
1.持续夯实“三级包保”责任,实行县市区干部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干部包社区、社区干部包户制度。
2.完善“五包一”制度,由乡镇(街道)干部、社区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等共同负责落实社区防控措施。
3.“五包一”工作队要摸清社区人员底数,确保不漏一人,为核酸筛查、流调溯源、人员转运、隔离管控、健康监测、服务保障等工作做好准备。
4.配合县级联防办排查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榆返榆人员。
5.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落实小区疫情防控措施;无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和平房片区,由社区组织辖区内党员干部、志愿者、居民等人员负责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6.社区按照中心城区14个片区扁平化管理疫情防控机制,积极配合落实片区内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7.严格落实2021年12月9日以来从西安等高中风险地区来榆返榆人员管控措施,对于近14天以来来榆返榆人员严格落实隔离措施。
8.境外来榆人员集中隔离期满后,社区负责落实好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
9.小区出入口(含车库出入口)必须要有专人落实扫码、测温等措施,发现异常及时报街道(乡镇)联防办。
10.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社区微信群、宣传栏、电子屏和小区广播等,宣传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引导群众落实好戴口罩、打疫苗、勤洗手、少聚会、常通风、一米线等个人防护措施。
榆林市农村疫情防控工作10条措施
1.各村落实乡镇、村、组、户四级网格化包抓责任和乡镇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五包一”工作机制,定岗定人开展摸排、登记、流调、隔离、执勤等工作。
2.各村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工作,上岗须佩戴口罩,每天测量体温两次,上岗前测量一次,体温正常方可开展工作,换岗下班前再次测温。
3.各村要加强村民健康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村民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向所在村委会报备,报告出行路线和所接触人员详细信息,村委会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台账。
4. 严格管控村民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聚集,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同时须经村两委同意后报乡镇审批备案。
5.非本村人员来村要向所在村委会报告,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村委会工作人员负责对报告人员进行登记、扫码、测温,落实最新疫情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干咳、胸闷、乏力、呼吸困难等感染症状的,第一时间向村委会报告,采取相应管控措施;来村人员不得隐瞒居住地、途经行程等重要信息,对未报告或隐瞒信息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鼓励村民积极主动监督并举报。
6.外地返村人员须持 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村之日起 14日内每天向包户干部报告体温和健康状况。
7. 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必须落实隔离期限为14天的政策。隔离要严格按规定要求落实防疫管控措施,落实单人单间,发放告知书、张贴隔离告示、设置警戒标识,严禁隔离期间外出。隔离期满后如无异常,经医护人员确认后报请乡镇,取得《解除医学观察医学书》后方可解除隔离。
8.各村要加强隔离点周边区域环境消杀工作,每天至少消杀1次。同时做好隔离人员必需的日常生活保障。
9.农村废弃口罩分普通村民废弃口罩、居家隔离人员废弃口罩(包括其产生的生活垃圾)两类处置。每村至少设立一处废弃口罩固定投放点,废弃口罩投放点日投日清。
10.各村生活垃圾要分类收集和消毒,重点场所做好消杀和记录,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专用运输车辆须做好消毒防护工作。
榆林开展道路客运市场
专项整治严打非法违规行为
为杜绝疫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扩散,有效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从严从紧织密疫情防控网络,12月26日,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榆林市道路客运市场整治行为的通告》,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规从事客运经营行为。具体如下:
一、严厉打击在汽车站、火车站、机场、重要路口等人流集散地从事非法客运经营的行为;重点查处通过微信群等网络平台非法组客、以顺风车名义从事非法客运的行为。
二、坚决查处和打击有组织的非法营运团伙,对大规模组织非法客运经营的,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侦破,集中查处;对暴力抗法、聚众滋事、聚集起哄等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三、依法查处客运车辆站外揽客、中途上下客、以旅游包车等名义违规揽客、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出租汽车拼客宰客、车内消毒、扫码、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从业资格证件,清退出客运市场。
四、疫情防控期间,非法违规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提供非法营运线索及证据,自觉抵制各类非法载客的“黑车”,提高自我防护意识,通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
0912-6199818(榆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
来源: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榆林日报
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管理工作10条措施
1.居家隔离参照集中隔离场所相关规程要求,由社区干部、网格员、信息联络员、公安干警、卫生服务人员、物业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志愿者等组成工作专班,采用“一对一”的方式实施居家隔离。
2.居家隔离人员居住场所须由社区专班人员进行居家内外环境专业评估。不具备居家隔离场所条件的,一律进行集中隔离。
3.居家隔离人员宜单独居住,如有同住人员,须与居家隔离人员共同执行管控措施。居家隔离期间拒绝一切探访,原则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要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认真研判批准,并采取严密的出行防护措施,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私自外出者,一律转为集中隔离,隔离期限重新计算,费用自理。
4.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告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可通过微信、视频等多种非接触方式关注居家隔离人员健康状况,做好监测记录。
5.社区负责为居家隔离人员进行入户核酸采样。社区工作人员详细记录每次核酸检测信息,做到人头清、核酸检测数据清。对居家隔离期满,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的隔离人员,所在社区出具《解除居家隔离通知书》,解除居家隔离。
6.居家隔离期间,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社区工作人员(“一对一”管理人员,下同)要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辖区疾控机构报告,按规定要求将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实行闭环管理。
7.居家隔离期间,隔离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与社区工作人员保持联系。独居的老、弱、病、残、儿童、孕产妇、半自理及无自理能力等特殊人员,需确定同住陪护人员或紧急联系人(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和老年人不能作为陪护人员)。
8.患有基础疾病的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可在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药,由家属或社区工作人员代取药物。
9.社区做好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工作,及时回应居家隔离人员诉求,为其提供代办、代购、代送等基本生活服务。
10.对违反居家隔离管控要求,拒不执行居家隔离管控措施,不配合管控工作,瞒报信息的人员,由公安机关采取措施,并追究法律责任。
榆林市城镇社区疫情防控工作10条措施
1.持续夯实“三级包保”责任,实行县市区干部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干部包社区、社区干部包户制度。
2.完善“五包一”制度,由乡镇(街道)干部、社区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等共同负责落实社区防控措施。
3.“五包一”工作队要摸清社区人员底数,确保不漏一人,为核酸筛查、流调溯源、人员转运、隔离管控、健康监测、服务保障等工作做好准备。
4.配合县级联防办排查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榆返榆人员。
5.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落实小区疫情防控措施;无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和平房片区,由社区组织辖区内党员干部、志愿者、居民等人员负责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6.社区按照中心城区14个片区扁平化管理疫情防控机制,积极配合落实片区内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7.严格落实2021年12月9日以来从西安等高中风险地区来榆返榆人员管控措施,对于近14天以来来榆返榆人员严格落实隔离措施。
8.境外来榆人员集中隔离期满后,社区负责落实好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
9.小区出入口(含车库出入口)必须要有专人落实扫码、测温等措施,发现异常及时报街道(乡镇)联防办。
10.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社区微信群、宣传栏、电子屏和小区广播等,宣传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引导群众落实好戴口罩、打疫苗、勤洗手、少聚会、常通风、一米线等个人防护措施。
榆林市农村疫情防控工作10条措施
1.各村落实乡镇、村、组、户四级网格化包抓责任和乡镇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五包一”工作机制,定岗定人开展摸排、登记、流调、隔离、执勤等工作。
2.各村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工作,上岗须佩戴口罩,每天测量体温两次,上岗前测量一次,体温正常方可开展工作,换岗下班前再次测温。
3.各村要加强村民健康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村民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向所在村委会报备,报告出行路线和所接触人员详细信息,村委会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台账。
4. 严格管控村民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聚集,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同时须经村两委同意后报乡镇审批备案。
5.非本村人员来村要向所在村委会报告,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村委会工作人员负责对报告人员进行登记、扫码、测温,落实最新疫情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干咳、胸闷、乏力、呼吸困难等感染症状的,第一时间向村委会报告,采取相应管控措施;来村人员不得隐瞒居住地、途经行程等重要信息,对未报告或隐瞒信息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鼓励村民积极主动监督并举报。
6.外地返村人员须持 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村之日起 14日内每天向包户干部报告体温和健康状况。
7. 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必须落实隔离期限为14天的政策。隔离要严格按规定要求落实防疫管控措施,落实单人单间,发放告知书、张贴隔离告示、设置警戒标识,严禁隔离期间外出。隔离期满后如无异常,经医护人员确认后报请乡镇,取得《解除医学观察医学书》后方可解除隔离。
8.各村要加强隔离点周边区域环境消杀工作,每天至少消杀1次。同时做好隔离人员必需的日常生活保障。
9.农村废弃口罩分普通村民废弃口罩、居家隔离人员废弃口罩(包括其产生的生活垃圾)两类处置。每村至少设立一处废弃口罩固定投放点,废弃口罩投放点日投日清。
10.各村生活垃圾要分类收集和消毒,重点场所做好消杀和记录,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专用运输车辆须做好消毒防护工作。
榆林开展道路客运市场
专项整治严打非法违规行为
为杜绝疫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扩散,有效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从严从紧织密疫情防控网络,12月26日,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榆林市道路客运市场整治行为的通告》,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规从事客运经营行为。具体如下:
一、严厉打击在汽车站、火车站、机场、重要路口等人流集散地从事非法客运经营的行为;重点查处通过微信群等网络平台非法组客、以顺风车名义从事非法客运的行为。
二、坚决查处和打击有组织的非法营运团伙,对大规模组织非法客运经营的,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侦破,集中查处;对暴力抗法、聚众滋事、聚集起哄等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三、依法查处客运车辆站外揽客、中途上下客、以旅游包车等名义违规揽客、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出租汽车拼客宰客、车内消毒、扫码、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从业资格证件,清退出客运市场。
四、疫情防控期间,非法违规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提供非法营运线索及证据,自觉抵制各类非法载客的“黑车”,提高自我防护意识,通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
0912-6199818(榆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
来源: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榆林日报
【东软5G/V2X BOX喜获铃轩奖】近日,东软5G/V2X BOX在中国汽车供应链峰会暨第六届铃轩奖盛典上荣获“量产·智能驾驶类优秀奖”。铃轩奖由《汽车商业评论》发起并主办,是汽车行业内最重要的奖项之一,秉承专业、公正和权威的评选原则,旨在筛选在技术创新、市场表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汽车零部件产品,发掘、鼓励行业优秀分子和新生力量,被誉为市场和技术进步的风向标。
东软5G/V2X BOX同时支持V2X和5G新场景应用,并已在国内率先实现定点及量产,填补了国内外市场空白,为自动驾驶技术发展之路奠定了重要基础。产品一经推出便迅速打开国内外市场,陆续获得吉利、长城等知名汽车厂商几十个中高端车型的产品订单。
作为中国首家通过工信部5G SRRC认证的智能通讯产品,东软5G BOX的规模化量产,将加速推动汽车智能互联领域的蓬勃发展。东软将继续坚持创新驱动,凭借在5G V2X BOX及整个汽车电子领域的研发技术和生产实力,为市场提供更多优质产品与服务,与全球汽车厂商彼此赋能,携手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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