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5月10日21时15分左右,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卫健委副主任应海涛通报5月9日大通县、城东区、城中区、城北区、湟中区区域核酸检测等相关情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黄才界就《关于强化西宁市全域社会面交通管控的通告》进行解读。
5月11日至15日继续对全市各县区及部分重点人群和重点集中管控人群实施多轮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
应海涛介绍到,为及时阻断疫情传播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5月9日,我市在全市各县区重点管控人群和大通县、城东区(含东川工业园区)、城中区(含南川工业园区)、城北区(含生物园区)和湟中区开展了区域核酸检测,共完成区域核酸检测采样147.2254万人份,结果均为阴性。在重点管控人群中检出阳性样本10人份,其中:城西区在重点管控人群中检出1人份、城中区在重点管控人群中检出4人份、湟中区(含多巴镇)在重点管控人群中检出5人份。目前,阳性感染者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正在同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同时,对阳性感染者居住的住宅小区实行了封闭管理。为严防交叉感染,对活动场所及环境进行了严格消杀。
据介绍,近期,我市连续新发阳性感染者,疫情传播尚未完全阻断,为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严防疫情扩散蔓延,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报请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同意,西宁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5月10日起在西宁市全域采取从严从紧的防控措施,并从5月11日至15日继续对全市各县区及部分重点人群和重点集中管控人群实施多轮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具体以各县区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为准。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配合,就近参加区域核酸检测工作,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务必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切实担当起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凡不参加核酸检测人员,健康码赋予红码,将会给您及他人的生活和健康带来诸多影响。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参加区域核酸检测,出户前要正确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2米间距,避免接触采样台有关物品,防止发生交叉感染,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返回,不聚集、不流动。对拒不执行防疫要求的,将依法果断严肃查处。
一天之内共接到群众电话求助服务3529起
针对社会关切的《关于强化西宁市全域社会面交通管控的通告》中相关问题,黄才界表示,为切实做好我市全域从严从紧的疫情防控措施,强化社会面交通管控,10日凌晨,西宁交警发布了《关于强化西宁市全域社会面交通管控的通告》,自2022年5月10日1时起,每日全天候对全域车辆和行人进行管控。具体工作措施有以下几方面:
在道路管控方面:一是西宁市主城区外围道路与相邻区、县、市、州交汇节点实施管控,主要管控点为高速公路互通口、国省道、县乡道路、村道、山路交界处;二是城东区(含东川工业园区)、城中区(含南川工业园区)、城西区(含海湖新区)、城北区(含生物园区)以各区相互交界道路为管控点,严格管控各类车辆、行人出入区域;三是西宁市所辖的湟中区、湟源县、大通县与相邻的区、县、市、州交界道路实施管控;四是G6京藏高速公路、G0612南绕城高速公路、西塔高速公路、同仁路高架桥、峡口路高架桥主线可正常通行。
在车辆管控方面:一是西宁市全域的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一律停运;二是西宁市全域的公务用车、私家车严禁非公务出行、非必要出行;三是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跨区域通行;四是持有《青海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西宁市疫情防控应急保障车辆通行证》的核酸检测标本送检车、生活和医疗物资保障车等,可跨区域通行;五是垃圾清运、环卫清扫、供电供气、通讯保障等保障城市基本运转的车辆,可跨区域通行。
在行人、乘车人管控方面:与车辆一样,同样在西宁市全域严格控制交通活动,严禁通过步行、骑行、搭乘等方式出入。
黄才界表示,针对市民特殊需求或突发应急情况时,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避免交叉感染的同时,西宁交警实行温情管控,一是对急诊就医、伤愈回家、吊唁出殡、照顾老幼病残孕等特殊需求的人员,查验双码后,可跨区域通行;二是往返机场、车站的人员,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健康码等凭证,可跨区域通行;三是从事疫情防控、医疗救护等确需赴单位到岗工作的人员,持工作证、介绍信等有效证明,可跨区域通行。
据介绍,5月10日1时发布通告到19时为止,市公安局110报警平台受理电话求助服务2103起、交警支队公安交通122报警平台受理电话求助服务1426起,全市公安民辅警现场救助,群众均表示满意。
此外,记者了解到,为便于统计每日新增感染人数,借鉴北京陕西等地做法,从即日起,全市如有新增阳性感染者,每日将重新编号。
5月11日至15日继续对全市各县区及部分重点人群和重点集中管控人群实施多轮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
应海涛介绍到,为及时阻断疫情传播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5月9日,我市在全市各县区重点管控人群和大通县、城东区(含东川工业园区)、城中区(含南川工业园区)、城北区(含生物园区)和湟中区开展了区域核酸检测,共完成区域核酸检测采样147.2254万人份,结果均为阴性。在重点管控人群中检出阳性样本10人份,其中:城西区在重点管控人群中检出1人份、城中区在重点管控人群中检出4人份、湟中区(含多巴镇)在重点管控人群中检出5人份。目前,阳性感染者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正在同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同时,对阳性感染者居住的住宅小区实行了封闭管理。为严防交叉感染,对活动场所及环境进行了严格消杀。
据介绍,近期,我市连续新发阳性感染者,疫情传播尚未完全阻断,为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严防疫情扩散蔓延,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报请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同意,西宁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5月10日起在西宁市全域采取从严从紧的防控措施,并从5月11日至15日继续对全市各县区及部分重点人群和重点集中管控人群实施多轮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具体以各县区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为准。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配合,就近参加区域核酸检测工作,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务必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切实担当起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凡不参加核酸检测人员,健康码赋予红码,将会给您及他人的生活和健康带来诸多影响。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参加区域核酸检测,出户前要正确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2米间距,避免接触采样台有关物品,防止发生交叉感染,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返回,不聚集、不流动。对拒不执行防疫要求的,将依法果断严肃查处。
一天之内共接到群众电话求助服务3529起
针对社会关切的《关于强化西宁市全域社会面交通管控的通告》中相关问题,黄才界表示,为切实做好我市全域从严从紧的疫情防控措施,强化社会面交通管控,10日凌晨,西宁交警发布了《关于强化西宁市全域社会面交通管控的通告》,自2022年5月10日1时起,每日全天候对全域车辆和行人进行管控。具体工作措施有以下几方面:
在道路管控方面:一是西宁市主城区外围道路与相邻区、县、市、州交汇节点实施管控,主要管控点为高速公路互通口、国省道、县乡道路、村道、山路交界处;二是城东区(含东川工业园区)、城中区(含南川工业园区)、城西区(含海湖新区)、城北区(含生物园区)以各区相互交界道路为管控点,严格管控各类车辆、行人出入区域;三是西宁市所辖的湟中区、湟源县、大通县与相邻的区、县、市、州交界道路实施管控;四是G6京藏高速公路、G0612南绕城高速公路、西塔高速公路、同仁路高架桥、峡口路高架桥主线可正常通行。
在车辆管控方面:一是西宁市全域的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一律停运;二是西宁市全域的公务用车、私家车严禁非公务出行、非必要出行;三是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跨区域通行;四是持有《青海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西宁市疫情防控应急保障车辆通行证》的核酸检测标本送检车、生活和医疗物资保障车等,可跨区域通行;五是垃圾清运、环卫清扫、供电供气、通讯保障等保障城市基本运转的车辆,可跨区域通行。
在行人、乘车人管控方面:与车辆一样,同样在西宁市全域严格控制交通活动,严禁通过步行、骑行、搭乘等方式出入。
黄才界表示,针对市民特殊需求或突发应急情况时,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避免交叉感染的同时,西宁交警实行温情管控,一是对急诊就医、伤愈回家、吊唁出殡、照顾老幼病残孕等特殊需求的人员,查验双码后,可跨区域通行;二是往返机场、车站的人员,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健康码等凭证,可跨区域通行;三是从事疫情防控、医疗救护等确需赴单位到岗工作的人员,持工作证、介绍信等有效证明,可跨区域通行。
据介绍,5月10日1时发布通告到19时为止,市公安局110报警平台受理电话求助服务2103起、交警支队公安交通122报警平台受理电话求助服务1426起,全市公安民辅警现场救助,群众均表示满意。
此外,记者了解到,为便于统计每日新增感染人数,借鉴北京陕西等地做法,从即日起,全市如有新增阳性感染者,每日将重新编号。
【深圳新增3例病例:累计4例,均属同一传播链】深圳市2月1日新增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均为1月31日深圳市报告病例的关联病例。“0131”疫情累计报告4例病例,均属于同一传播链,初步判定为一起新的独立疫情。宝安、龙岗划定2个封控区。1日24时起,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离深。2日起,深圳部分跨市公交临时停运、调整。此外,广东梅州、河源、惠州、罗定分别新增1例确诊,均为深圳病例密接。
· 新增病例均为病例1关联病例
据深圳市卫健委通报,2月1日,深圳新增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均在1月31日深圳市报告病例1的密接者和重点人群中发现,4例病例均属同一传播链,彼此关联,传播链清晰。
新增病例情况如下:
病例2为32岁女性,宝安区石岩街道某公司员工,居住在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马蹄山村五巷,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病例3为42岁女性,宝安区石岩街道某公司员工,居住在宝安区石岩街道建兴二路龙晟苑,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4为55岁女性,居住在宝安区石岩街道云熙谷二期,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 新增病例的活动轨迹涉及宝安、龙岗
经初步排查,3名新增病例近日的主要活动轨迹为宝安区石岩街道和龙岗区坂田街道。相关部门正全面溯源4名病例14天内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追踪到的密接者、次密接者均已按要求管控。涉及市外的密接者、次密接者已发出协查函且管控到位。病例的工作地、居住地已实施管控,其活动过的重点场所已进行环境核酸采样和终末消毒。
· 宝安、龙岗划定2个封控区
另外,自2022年2月1日起,龙岗区、宝安区划定了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区内管控措施按相关防疫规定执行。
目前艾美特科技园B栋调整为中风险区,区内557人全部落实集中隔离;将罗租社区罗租工业大道以东、黄峰岭工业大道以西、建兴二路以南、洲石路延长线以北区域划为封控区,实施“足不出户”;将罗租社区除封控区外全区域以及宝石南路以东、石岩河以南的浪心社区划为管控区,实施“只进不出”;将石岩街道65.8平方公里划为防范区,加强社会面防控措施。
· 病例1感染奥密克戎
目前,深圳市疾控中心已完成病例1的新冠病毒全基因组测序,测序结果为奥密克戎变异株(BA.1进化分支)。经国家疾控中心和广东省疾控中心比对,该病例与国内此前发现的多起本土奥密克戎疫情病例均不同源,与近期深圳境外输入病例感染的病毒序列也不同源,与全球数据库北美上传的一些基因组序列100%同源。
初步判定,“0131”疫情为一起新的独立疫情。目前,疫情溯源工作正在进行中,需要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基因测序结果作进一步研判。
· 非必要不离深,离深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
2月1日,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3号通告,自1日24时起,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离深。凡从事接触国际货物、邮件快件的人员须定期进行“七天两检”核酸检测。
同时,根据深圳航运消息,受疫情影响,自1日起,深圳蛇口至珠海九洲港往返航线、深圳蛇口至海岛(外伶仃岛、东澳岛、桂山岛)往返航线、深圳机场码头至珠海九洲港往返航线、深圳机场码头至中山港往返航线停航,复航时间待定。
通告称,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阳性病例城市旅居史来(返)深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分级分类严格按规定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跨省流动人员抵深后48小时内完成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加强自我健康监测。
机场、公路、铁路、港口码头等交通站场要落实体温检测、亮码、戴口罩、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等防控要求,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城市公共交通、的士、网约车严格落实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做好个人防护。
全市从严从紧管控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宝安区、龙岗区暂停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
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应继续严格落实所有患者“四必查一询问”(查健康码和行程码、体温、口罩佩戴情况、健康申报卡,询问流行病学史和新冠肺炎“十大症状”)。普通门诊就诊人员凭健康码绿码就诊。急诊患者和到呼吸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内镜室等科室就诊的患者,除凭健康码绿码就诊外,还需同步核酸采样(对急救患者应先抢救后采样),患者就诊结束后无需等待核酸检测结果。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核酸检测未出结果前,不得离开。
在做好防护的同时,优先保障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药店应做好购买“37+3”类药品(药械)人员的实名登记报告工作;购药人员应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采样记录购买“37+3”类药品或购药后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
全市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体温检测、亮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景区景点、餐饮单位、室内公共场所、密闭场所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并严格控制瞬时流量。
· 部分跨市公交线路临时停运、调整
为落实深圳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深圳跨市公交线路做出临时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此次临时调整涉及的深圳公交线路有:高快巴士86号、高峰专线66号、M360、M361、M318、M589、M181、M184、M188、M286、M464、深惠3A、M325、M497、M478。
此次临时调整涉及的东莞公交线路有:莞285、莞747、莞782、莞786、莞915、莞216、莞241、莞312、莞772。
此次临时调整涉及的惠州公交线路有:208、深惠1、深惠2、深惠4、惠阳168B、大亚湾138B、大亚湾266、大亚湾268、大亚湾336。
· 新增病例均为病例1关联病例
据深圳市卫健委通报,2月1日,深圳新增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均在1月31日深圳市报告病例1的密接者和重点人群中发现,4例病例均属同一传播链,彼此关联,传播链清晰。
新增病例情况如下:
病例2为32岁女性,宝安区石岩街道某公司员工,居住在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马蹄山村五巷,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病例3为42岁女性,宝安区石岩街道某公司员工,居住在宝安区石岩街道建兴二路龙晟苑,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4为55岁女性,居住在宝安区石岩街道云熙谷二期,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 新增病例的活动轨迹涉及宝安、龙岗
经初步排查,3名新增病例近日的主要活动轨迹为宝安区石岩街道和龙岗区坂田街道。相关部门正全面溯源4名病例14天内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追踪到的密接者、次密接者均已按要求管控。涉及市外的密接者、次密接者已发出协查函且管控到位。病例的工作地、居住地已实施管控,其活动过的重点场所已进行环境核酸采样和终末消毒。
· 宝安、龙岗划定2个封控区
另外,自2022年2月1日起,龙岗区、宝安区划定了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区内管控措施按相关防疫规定执行。
目前艾美特科技园B栋调整为中风险区,区内557人全部落实集中隔离;将罗租社区罗租工业大道以东、黄峰岭工业大道以西、建兴二路以南、洲石路延长线以北区域划为封控区,实施“足不出户”;将罗租社区除封控区外全区域以及宝石南路以东、石岩河以南的浪心社区划为管控区,实施“只进不出”;将石岩街道65.8平方公里划为防范区,加强社会面防控措施。
· 病例1感染奥密克戎
目前,深圳市疾控中心已完成病例1的新冠病毒全基因组测序,测序结果为奥密克戎变异株(BA.1进化分支)。经国家疾控中心和广东省疾控中心比对,该病例与国内此前发现的多起本土奥密克戎疫情病例均不同源,与近期深圳境外输入病例感染的病毒序列也不同源,与全球数据库北美上传的一些基因组序列100%同源。
初步判定,“0131”疫情为一起新的独立疫情。目前,疫情溯源工作正在进行中,需要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基因测序结果作进一步研判。
· 非必要不离深,离深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
2月1日,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3号通告,自1日24时起,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离深。凡从事接触国际货物、邮件快件的人员须定期进行“七天两检”核酸检测。
同时,根据深圳航运消息,受疫情影响,自1日起,深圳蛇口至珠海九洲港往返航线、深圳蛇口至海岛(外伶仃岛、东澳岛、桂山岛)往返航线、深圳机场码头至珠海九洲港往返航线、深圳机场码头至中山港往返航线停航,复航时间待定。
通告称,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阳性病例城市旅居史来(返)深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分级分类严格按规定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跨省流动人员抵深后48小时内完成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加强自我健康监测。
机场、公路、铁路、港口码头等交通站场要落实体温检测、亮码、戴口罩、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等防控要求,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城市公共交通、的士、网约车严格落实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做好个人防护。
全市从严从紧管控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宝安区、龙岗区暂停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
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应继续严格落实所有患者“四必查一询问”(查健康码和行程码、体温、口罩佩戴情况、健康申报卡,询问流行病学史和新冠肺炎“十大症状”)。普通门诊就诊人员凭健康码绿码就诊。急诊患者和到呼吸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内镜室等科室就诊的患者,除凭健康码绿码就诊外,还需同步核酸采样(对急救患者应先抢救后采样),患者就诊结束后无需等待核酸检测结果。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核酸检测未出结果前,不得离开。
在做好防护的同时,优先保障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药店应做好购买“37+3”类药品(药械)人员的实名登记报告工作;购药人员应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采样记录购买“37+3”类药品或购药后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
全市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体温检测、亮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景区景点、餐饮单位、室内公共场所、密闭场所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并严格控制瞬时流量。
· 部分跨市公交线路临时停运、调整
为落实深圳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深圳跨市公交线路做出临时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此次临时调整涉及的深圳公交线路有:高快巴士86号、高峰专线66号、M360、M361、M318、M589、M181、M184、M188、M286、M464、深惠3A、M325、M497、M478。
此次临时调整涉及的东莞公交线路有:莞285、莞747、莞782、莞786、莞915、莞216、莞241、莞312、莞772。
此次临时调整涉及的惠州公交线路有:208、深惠1、深惠2、深惠4、惠阳168B、大亚湾138B、大亚湾266、大亚湾268、大亚湾336。
【防疫期间,#广西沿边沿海市县居民非必要不外出# 】广西卫健委网站27日发布消息,为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严防沿边沿海市县疫情输入输出现象发生,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沿边沿海市县人员、车辆、海上船舶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沿边沿海市县人员流动管理
(一)减少辖区内人员流动。疫情防控期间的沿边沿海市县辖区内居民非必要不外出,外地人员非必要不前往沿边沿海市县。沿边沿海市县人员要严格履行个人防护责任、报告责任、配合责任等,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做好防控工作。
(二)实行人员流动报备制度。疫情防控期间的沿边沿海市县人员(含常住及临时居住)外出(跨县,不含城区)等须向居住地社区(村、屯)报备,如实说明外出去向,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边民、渔民在抵边、海上生产作业前,须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生产作业,同时严禁私自接触外籍人员;抵边、海上生产作业返回后,须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行程轨迹及生产作业的有关情况。
(三)严格管理外来人员。外地人员进入疫情防控期间的沿边沿海市县,须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备,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12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告,接受核验“三码”(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证明),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纳入社区管理。外地人员离开沿边沿海市县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出入沿边沿海市县车辆管理
(一)加强“三码联查”工作。沿边沿海市县须在省际、市际、县际三级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停车区)和公安检查站(执法站)等区域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站,对出入疫情防控期间的沿边沿海市县的车辆进行检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行业主体、客运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必须按规定查验“三码”(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证明),做到逢车逢人必查。
(二)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车辆。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大对非法改装车辆、装运走私货物车辆的查缉整治,持续强化设卡拦截、高速公路出入口检查、服务区引流、环桂环邕检查站查缉,依法清查打击非法改装车辆装运走私货物行为。
(三)严格客运网约车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和规范网约车管理,依法打击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通过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等行为。加强边境沿线违规经营网约车的查处力度,发现网约车疑似非法运送“三非”人员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沿边沿海市县海上船舶管理
(一)推行海上船舶进出港口码头行程查验。沿边沿海市县要在大小港口码头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停泊在港、进出港口码头的船舶按规定登记查验行程码。对上岸船员必须按规定查验“三码”(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证明),做到逢船逢人必查。
(二)落实海上船舶出海报备(审批)制度。海上作业船舶要落实出海报备(审批)制度,乡镇船舶(排)须向所在乡镇、村(社区)报备;在册渔船向渔港所在地渔政机构报备;客货船须向海事部门报备。报备信息包含:进(出)港时间、事由、作业海域和随船人员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情况、接触船舶及人员情况、北斗导航网格码等。所有出海船舶必须自觉接受海警、海洋与渔业、渔政、公安、海事等有关机构的执法检查。
(三)严厉打击“三无船舶”。严禁“三无船舶”在我区管辖海域、港口码头、通海河道等区域航行、停泊、作业。公安、交通运输、渔业、海警等部门要依法查缉“三无船舶”、装运走私货物船舶,强化海域、通海河道巡查。对查处的“三无船舶”,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四)严格海上船舶管理。有关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对海上船舶实施监管,对于利用各类船舶从事走私、偷渡、非法载客、非法雇佣外籍船工;或人为关闭AIS或北斗定位系统、违规与外籍人员接触、海上非法交易渔货物、被外国军警或公务船登检后隐瞒不报等行为,导致出现疫情传播风险或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严厉打击。
四、进一步夯实疫情防控基层基础工作责任
(一)强化网格化责任落实。沿边沿海市县要扎实推进联防联治、群防群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的社区(村、屯)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抵边村屯实有人口管理,落实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和抵边村屯驻点值守、护边员定期巡查等措施。
(二)减少大型集会活动。沿边沿海市县要严格落实属地防控责任,加强所辖区域疫情防控工作。辖区内所有单位要加强人员流动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活动数量和参会人员规模,能取消的就取消,能延期的就延期,能线上举办的就线上举办;对于确实需要举办的要缩小规模,审慎评估人员范围,落实好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
(三)从严控制群众聚集性活动。在沿边沿海市县辖区内的居民中积极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范围,严格酒席规模及申报程序,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避免人群聚集,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
(四)强化宣传舆论引导。沿边沿海市县要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和健康知识普及,积极走村入户,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反走私、“三非”人员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充分发动群众自觉维护沿边沿海地区的安全稳定,健全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提升广大群众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央视新闻)
一、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沿边沿海市县人员流动管理
(一)减少辖区内人员流动。疫情防控期间的沿边沿海市县辖区内居民非必要不外出,外地人员非必要不前往沿边沿海市县。沿边沿海市县人员要严格履行个人防护责任、报告责任、配合责任等,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做好防控工作。
(二)实行人员流动报备制度。疫情防控期间的沿边沿海市县人员(含常住及临时居住)外出(跨县,不含城区)等须向居住地社区(村、屯)报备,如实说明外出去向,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边民、渔民在抵边、海上生产作业前,须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生产作业,同时严禁私自接触外籍人员;抵边、海上生产作业返回后,须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行程轨迹及生产作业的有关情况。
(三)严格管理外来人员。外地人员进入疫情防控期间的沿边沿海市县,须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备,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12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告,接受核验“三码”(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证明),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纳入社区管理。外地人员离开沿边沿海市县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出入沿边沿海市县车辆管理
(一)加强“三码联查”工作。沿边沿海市县须在省际、市际、县际三级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停车区)和公安检查站(执法站)等区域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站,对出入疫情防控期间的沿边沿海市县的车辆进行检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行业主体、客运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必须按规定查验“三码”(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证明),做到逢车逢人必查。
(二)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车辆。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大对非法改装车辆、装运走私货物车辆的查缉整治,持续强化设卡拦截、高速公路出入口检查、服务区引流、环桂环邕检查站查缉,依法清查打击非法改装车辆装运走私货物行为。
(三)严格客运网约车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和规范网约车管理,依法打击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通过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等行为。加强边境沿线违规经营网约车的查处力度,发现网约车疑似非法运送“三非”人员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沿边沿海市县海上船舶管理
(一)推行海上船舶进出港口码头行程查验。沿边沿海市县要在大小港口码头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停泊在港、进出港口码头的船舶按规定登记查验行程码。对上岸船员必须按规定查验“三码”(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证明),做到逢船逢人必查。
(二)落实海上船舶出海报备(审批)制度。海上作业船舶要落实出海报备(审批)制度,乡镇船舶(排)须向所在乡镇、村(社区)报备;在册渔船向渔港所在地渔政机构报备;客货船须向海事部门报备。报备信息包含:进(出)港时间、事由、作业海域和随船人员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情况、接触船舶及人员情况、北斗导航网格码等。所有出海船舶必须自觉接受海警、海洋与渔业、渔政、公安、海事等有关机构的执法检查。
(三)严厉打击“三无船舶”。严禁“三无船舶”在我区管辖海域、港口码头、通海河道等区域航行、停泊、作业。公安、交通运输、渔业、海警等部门要依法查缉“三无船舶”、装运走私货物船舶,强化海域、通海河道巡查。对查处的“三无船舶”,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四)严格海上船舶管理。有关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对海上船舶实施监管,对于利用各类船舶从事走私、偷渡、非法载客、非法雇佣外籍船工;或人为关闭AIS或北斗定位系统、违规与外籍人员接触、海上非法交易渔货物、被外国军警或公务船登检后隐瞒不报等行为,导致出现疫情传播风险或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严厉打击。
四、进一步夯实疫情防控基层基础工作责任
(一)强化网格化责任落实。沿边沿海市县要扎实推进联防联治、群防群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的社区(村、屯)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抵边村屯实有人口管理,落实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和抵边村屯驻点值守、护边员定期巡查等措施。
(二)减少大型集会活动。沿边沿海市县要严格落实属地防控责任,加强所辖区域疫情防控工作。辖区内所有单位要加强人员流动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活动数量和参会人员规模,能取消的就取消,能延期的就延期,能线上举办的就线上举办;对于确实需要举办的要缩小规模,审慎评估人员范围,落实好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
(三)从严控制群众聚集性活动。在沿边沿海市县辖区内的居民中积极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范围,严格酒席规模及申报程序,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避免人群聚集,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
(四)强化宣传舆论引导。沿边沿海市县要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和健康知识普及,积极走村入户,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反走私、“三非”人员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充分发动群众自觉维护沿边沿海地区的安全稳定,健全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提升广大群众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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