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复同意!巴中这些乡镇将撤销】12月24日,记者从四川省民政厅官网获悉,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同意巴中市巴州区等3个县(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根据批复,巴中市巴州区、恩阳区、南江县3个县(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有调整,快来看看有没有你老家?
一、关于巴州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一)撤销金碑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曾口镇管辖,曾口镇人民政府驻曾溪街54号。
(二)撤销凌云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玉堂街道管辖,玉堂街道办事处驻北龛大道东段1号。
(三)撤销关渡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清江镇管辖,清江镇人民政府驻文庙街128号。
(四)撤销花溪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水宁寺镇管辖,水宁寺镇人民政府驻水宁街89号。
(五)撤销羊凤乡和龙背乡,将原羊凤乡和原龙背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鼎山镇管辖,鼎山镇人民政府驻龙柏街299号。
(六)撤销梓橦庙镇,将原梓橦庙镇新华社区、梓橦庙村、道子坪村、大元山村、奎星楼村、陈家嘴村、三儿河村、小柳岗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化成镇管辖,化成镇人民政府驻奇章路192号。
(七)撤销寺岭镇,设立天马山镇,以原寺岭镇和原梓橦庙镇柳岗社区、柳岗坪村、朝阳洞村、刘家坡村、谢家湾村、修行寺村所属行政区域为天马山镇的行政区域,天马山镇人民政府驻楠香街9号。
二、关于恩阳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八)撤销石城乡,将原石城乡红岩坝社区、狮子山村、清洲村、方山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登科街道管辖,登科街道办事处驻义阳大道106号。
将原石城乡宝元寺社区、金鼓岩社区、得胜社区、清坪社区、长岭寨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文治街道管辖,文治街道办事处驻魁字湾一街40号。
(九)撤销青木镇,将原青木镇花包村、黄桷村、向阳村、平桥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司城街道管辖,司城街道办事处驻齐家梁社区66号。
(十)撤销万安乡,将原万安乡付家寨村和原青木镇青木桥社区、骑龙山村、金包村、鹿台村、青木村、铜观村、成城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明阳镇管辖,明阳镇人民政府驻明扬街88号。
将原万安乡万林村、严家沟村、凤泉村、石洞口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双胜镇管辖,双胜镇人民政府驻双庙街1号。
将原万安乡北斗社区、盐井村、唐家梁村、柏林湾村和双胜镇五都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柳林镇管辖,柳林镇人民政府驻府前大道41号。
(十一)撤销玉井乡、三汇镇和义兴镇,设立雪山镇,以原玉井乡和原三汇镇及原义兴镇同兴社区、卢庄村、新庙村、红岭村、白岩洞村、九皇村、曹家村、桑林村、清泉寺村、杨通村、李家梁村、南岩村、丰陡村所属行政区域为雪山镇的行政区域,雪山镇人民政府驻三雪街97号。
(十二)撤销三河场镇,将原三河场镇和原义兴镇石灶村及原青木镇石马村、长岭村、川新村、八角村、龙门村、老官村、方坪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渔溪镇管辖,渔溪镇人民政府驻政府街48号。
(十三)撤销三星乡,将原三星乡石虎村、龙宝村、关蓬村和原石城乡小元村、烂田垭村、白堡嘴村、显石寨村、千丘塝村、三清庙村及原万安乡万安村、魏家山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兴隆镇管辖,兴隆镇人民政府驻戏楼街1号。
(十四)撤销舞凤乡,将原舞凤乡和原三星乡瑞昌社区、红星社区、双柏村、凤居村、双山村、大元村、梓橦村、长生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玉山镇管辖,玉山镇人民政府驻大寨社区26号。
(十五)撤销观音井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下八庙镇管辖,下八庙镇人民政府驻凤凰街95号。
(十六)撤销九镇乡,设立九镇,以原九镇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九镇的行政区域,九镇人民政府驻文治街28号。
(十七)撤销尹家乡,设立尹家镇,以原尹家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尹家镇的行政区域,尹家镇人民政府驻尹新街1号。
三、关于南江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十八)撤销南江镇和东榆镇,设立集州街道,以原南江镇大堂坝社区、南门口社区、西佛山社区、春场坝社区、沙溪坝社区、南磷路社区、简家坝社区、朝阳社区、林家坝社区、红塔社区、杨家河社区、断渠社区、太子洞社区、海螺社区、文星村、朝阳村、黄金村、元山村、红卫村、南垭村、明月村、光辉村、水洞村、凰龙村和原东榆镇观井社区、华光社区、文光社区、徐家坝社区、槐树坪社区、张家垭社区、幸福村及跃进社区1组、2组、10组所属行政区域为集州街道的行政区域,集州街道办事处驻光雾山大道城庙段春场路10号。
(十九)撤销流坝乡,设立公山镇,以原流坝乡和原南江镇长坪村、渔坝村、双元村、白鹤村、石光村、三溪村、文安村、桃红村、金碑村及原东榆镇东榆社区、石矿社区、桥坝社区、永红村、五星村、同心村、卫星村、长丰村、民主村、土寨村、战斗村、响水村、桥坝村、田塝村、跃进社区3至9组所属行政区域为公山镇的行政区域,公山镇人民政府驻东榆铺街179号。
(二十)撤销红四乡和傅家乡,将原红四乡和原傅家乡及红光镇玉湖社区、玉白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长赤镇管辖,长赤镇人民政府驻朱陵宫街301号。
(二十一)撤销凤仪镇和朱公乡,将原凤仪镇和原朱公乡及双流镇松林村、面罗溪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正直镇管辖,正直镇人民政府驻济田街58号。
(二十二)撤销乐坝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沙河镇管辖,沙河镇人民政府驻洛坪街432号。
(二十三)撤销黑潭乡,设立云顶镇,将原黑潭乡和下两镇元顶子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云顶镇管辖,云顶镇人民政府驻黑潭街303号。
(二十四)撤销北极乡,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划归大河镇管辖,大河镇人民政府驻向阳路9号。
(二十五)撤销关路乡、关田乡和红岩乡,设立关路镇,以原关路乡和原关田乡及原红岩乡双寨村、石庄村所属行政区域为关路镇的行政区域,关路镇人民政府驻关路街166号。
将原红岩乡红岩社区、黑岩村、云光村、鞍坪村、红寨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赶场镇管辖,赶场镇人民政府驻九女路51号。
(二十六)撤销寨坡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光雾山镇管辖,光雾山镇人民政府驻八一街111号。
(二十七)撤销贵民乡、汇滩乡和柳湾乡,设立贵民镇。以原贵民乡、原汇滩乡和原柳湾乡新立社区、新立村、九岭村、郎坪村、红珠村所属行政区域为贵民镇的行政区域,贵民镇人民政府驻政务街1号。
(二十八)撤销上两乡,将原上两乡和原柳湾乡柳湾社区、长河社区、长河村、黄土村、麻柳村、竹坝村、田坪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桥亭镇管辖,桥亭镇人民政府驻育才路1号。
(二十九)撤销燕山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八庙镇管辖,八庙镇人民政府驻文庙街44号。
(三十)撤销双桂乡,将原双桂乡马桑庙社区、马桑村、双桂村、园坝村、红豆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天池镇管辖,天池镇人民政府驻康家坪街109号。
将原双桂乡长梁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侯家镇管辖;将侯家镇石寨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红光镇管辖,红光镇人民政府驻关帝桥街25号。调整后,侯家镇辖侯家社区、九顶社区、龙洞村、玛瑙村、赵家村、北峰村、罐山村、白珠村、灵官村、广教村、拦马村、太平村、长梁村所属行政区域,侯家镇人民政府驻侯家梁街62号。
(三十一)撤销高桥乡和平岗乡,设立高桥镇,以原高桥乡和原平岗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高桥镇的行政区域,高桥镇人民政府驻高桥街193号。
(三十二)撤销石滩乡,设立石滩镇,以原石滩乡所属行政区域为石滩镇的行政区域,石滩镇人民政府驻桂花街440号。
(三十三)将沙坝乡更名神门乡。
一、关于巴州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一)撤销金碑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曾口镇管辖,曾口镇人民政府驻曾溪街54号。
(二)撤销凌云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玉堂街道管辖,玉堂街道办事处驻北龛大道东段1号。
(三)撤销关渡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清江镇管辖,清江镇人民政府驻文庙街128号。
(四)撤销花溪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水宁寺镇管辖,水宁寺镇人民政府驻水宁街89号。
(五)撤销羊凤乡和龙背乡,将原羊凤乡和原龙背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鼎山镇管辖,鼎山镇人民政府驻龙柏街299号。
(六)撤销梓橦庙镇,将原梓橦庙镇新华社区、梓橦庙村、道子坪村、大元山村、奎星楼村、陈家嘴村、三儿河村、小柳岗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化成镇管辖,化成镇人民政府驻奇章路192号。
(七)撤销寺岭镇,设立天马山镇,以原寺岭镇和原梓橦庙镇柳岗社区、柳岗坪村、朝阳洞村、刘家坡村、谢家湾村、修行寺村所属行政区域为天马山镇的行政区域,天马山镇人民政府驻楠香街9号。
二、关于恩阳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八)撤销石城乡,将原石城乡红岩坝社区、狮子山村、清洲村、方山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登科街道管辖,登科街道办事处驻义阳大道106号。
将原石城乡宝元寺社区、金鼓岩社区、得胜社区、清坪社区、长岭寨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文治街道管辖,文治街道办事处驻魁字湾一街40号。
(九)撤销青木镇,将原青木镇花包村、黄桷村、向阳村、平桥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司城街道管辖,司城街道办事处驻齐家梁社区66号。
(十)撤销万安乡,将原万安乡付家寨村和原青木镇青木桥社区、骑龙山村、金包村、鹿台村、青木村、铜观村、成城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明阳镇管辖,明阳镇人民政府驻明扬街88号。
将原万安乡万林村、严家沟村、凤泉村、石洞口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双胜镇管辖,双胜镇人民政府驻双庙街1号。
将原万安乡北斗社区、盐井村、唐家梁村、柏林湾村和双胜镇五都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柳林镇管辖,柳林镇人民政府驻府前大道41号。
(十一)撤销玉井乡、三汇镇和义兴镇,设立雪山镇,以原玉井乡和原三汇镇及原义兴镇同兴社区、卢庄村、新庙村、红岭村、白岩洞村、九皇村、曹家村、桑林村、清泉寺村、杨通村、李家梁村、南岩村、丰陡村所属行政区域为雪山镇的行政区域,雪山镇人民政府驻三雪街97号。
(十二)撤销三河场镇,将原三河场镇和原义兴镇石灶村及原青木镇石马村、长岭村、川新村、八角村、龙门村、老官村、方坪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渔溪镇管辖,渔溪镇人民政府驻政府街48号。
(十三)撤销三星乡,将原三星乡石虎村、龙宝村、关蓬村和原石城乡小元村、烂田垭村、白堡嘴村、显石寨村、千丘塝村、三清庙村及原万安乡万安村、魏家山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兴隆镇管辖,兴隆镇人民政府驻戏楼街1号。
(十四)撤销舞凤乡,将原舞凤乡和原三星乡瑞昌社区、红星社区、双柏村、凤居村、双山村、大元村、梓橦村、长生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玉山镇管辖,玉山镇人民政府驻大寨社区26号。
(十五)撤销观音井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下八庙镇管辖,下八庙镇人民政府驻凤凰街95号。
(十六)撤销九镇乡,设立九镇,以原九镇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九镇的行政区域,九镇人民政府驻文治街28号。
(十七)撤销尹家乡,设立尹家镇,以原尹家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尹家镇的行政区域,尹家镇人民政府驻尹新街1号。
三、关于南江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十八)撤销南江镇和东榆镇,设立集州街道,以原南江镇大堂坝社区、南门口社区、西佛山社区、春场坝社区、沙溪坝社区、南磷路社区、简家坝社区、朝阳社区、林家坝社区、红塔社区、杨家河社区、断渠社区、太子洞社区、海螺社区、文星村、朝阳村、黄金村、元山村、红卫村、南垭村、明月村、光辉村、水洞村、凰龙村和原东榆镇观井社区、华光社区、文光社区、徐家坝社区、槐树坪社区、张家垭社区、幸福村及跃进社区1组、2组、10组所属行政区域为集州街道的行政区域,集州街道办事处驻光雾山大道城庙段春场路10号。
(十九)撤销流坝乡,设立公山镇,以原流坝乡和原南江镇长坪村、渔坝村、双元村、白鹤村、石光村、三溪村、文安村、桃红村、金碑村及原东榆镇东榆社区、石矿社区、桥坝社区、永红村、五星村、同心村、卫星村、长丰村、民主村、土寨村、战斗村、响水村、桥坝村、田塝村、跃进社区3至9组所属行政区域为公山镇的行政区域,公山镇人民政府驻东榆铺街179号。
(二十)撤销红四乡和傅家乡,将原红四乡和原傅家乡及红光镇玉湖社区、玉白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长赤镇管辖,长赤镇人民政府驻朱陵宫街301号。
(二十一)撤销凤仪镇和朱公乡,将原凤仪镇和原朱公乡及双流镇松林村、面罗溪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正直镇管辖,正直镇人民政府驻济田街58号。
(二十二)撤销乐坝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沙河镇管辖,沙河镇人民政府驻洛坪街432号。
(二十三)撤销黑潭乡,设立云顶镇,将原黑潭乡和下两镇元顶子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云顶镇管辖,云顶镇人民政府驻黑潭街303号。
(二十四)撤销北极乡,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划归大河镇管辖,大河镇人民政府驻向阳路9号。
(二十五)撤销关路乡、关田乡和红岩乡,设立关路镇,以原关路乡和原关田乡及原红岩乡双寨村、石庄村所属行政区域为关路镇的行政区域,关路镇人民政府驻关路街166号。
将原红岩乡红岩社区、黑岩村、云光村、鞍坪村、红寨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赶场镇管辖,赶场镇人民政府驻九女路51号。
(二十六)撤销寨坡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光雾山镇管辖,光雾山镇人民政府驻八一街111号。
(二十七)撤销贵民乡、汇滩乡和柳湾乡,设立贵民镇。以原贵民乡、原汇滩乡和原柳湾乡新立社区、新立村、九岭村、郎坪村、红珠村所属行政区域为贵民镇的行政区域,贵民镇人民政府驻政务街1号。
(二十八)撤销上两乡,将原上两乡和原柳湾乡柳湾社区、长河社区、长河村、黄土村、麻柳村、竹坝村、田坪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桥亭镇管辖,桥亭镇人民政府驻育才路1号。
(二十九)撤销燕山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八庙镇管辖,八庙镇人民政府驻文庙街44号。
(三十)撤销双桂乡,将原双桂乡马桑庙社区、马桑村、双桂村、园坝村、红豆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天池镇管辖,天池镇人民政府驻康家坪街109号。
将原双桂乡长梁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侯家镇管辖;将侯家镇石寨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红光镇管辖,红光镇人民政府驻关帝桥街25号。调整后,侯家镇辖侯家社区、九顶社区、龙洞村、玛瑙村、赵家村、北峰村、罐山村、白珠村、灵官村、广教村、拦马村、太平村、长梁村所属行政区域,侯家镇人民政府驻侯家梁街62号。
(三十一)撤销高桥乡和平岗乡,设立高桥镇,以原高桥乡和原平岗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高桥镇的行政区域,高桥镇人民政府驻高桥街193号。
(三十二)撤销石滩乡,设立石滩镇,以原石滩乡所属行政区域为石滩镇的行政区域,石滩镇人民政府驻桂花街440号。
(三十三)将沙坝乡更名神门乡。
【“渔”向生活,深度畅游又来啦】#校园内外#秋风起,蟹儿肥。去年的鱼儿水中游、蟹壳画、织网卖鱼、创作渔船,仿佛还在眼前,转眼一阵秋风,再次刮起了“渔”文化主题周的热潮。日前,窄溪小学第二届“渔”文化主题周项目课程又来了,孩子们“渔”有所乐,“渔”有所感,“渔”有所得,在“渔”文化主题周项目课程中,美好畅游!
#书画经典# 释文丨芾顿首再启。芾逃暑□山,幸兹安适。人生幻法中,□□为虐而热而恼。谚以贵□所同者热耳。讶挚在清□之中,南山之阴。经暑衿□一热恼中而获逃此,非幸□□。秋可去此,遂吐车茵。芾顿首再启。
米芾《逃暑帖》,此帖疑为致章惇书札。「芾」字长横有波,为雍丘前后签名之式。雍丘无山,胡仔《苕溪渔隐丛话?本朝杂记上》:「淮北之地平夷,自京师至汴口,并无山。」此云「逃暑□山」,其非在杞(雍丘)甚显。避暑可至秋方去,则非监庙家居断难如是逍遥也。米芾于绍圣元年(公元一Ο九四年)上书请辞,同年十月获转任「监中岳庙」之闲职,此后三年的光阴,米芾如同重获自由之笼中鸟,尽情地享受其悠闲浪漫的艺术生活。此帖共有八字剥去不能辨识,但大体尚能辨其文意,大概指米芾因暑热而逃暑于山,幸兹安适,寄信对象似与米芾交情甚厚的当朝权贵,所以字体虽是行书,但显得非常端整。此帖恬淡无华,用笔结字,宁拙毋巧。锋毫敛放有度,逆锋明显,有垂均缩,其掠、磔间露泰和遗意,显得深沆含蓄,大有「衣冠唐制度,人物晋风流」的气概,高逸之至。此帖笔法与米芾大观元年丁亥(1107)所书《无为章吉老墓志》、崇宁元年1102)《褚河南临兰亭序跋》、崇宁二年(1103)所书《王略帖赞》较近;与米芾《蜀素帖》、《苕溪诗》(1088)、《乐兄帖》(1094)较之,老辣绝俗多了。老辣绝俗可归因于米芾此篇之作较稳重,从一些笔法可看出。首先米芾在此篇作品中少去了跳动的笔法,亦可说提按较不明显;再者速度略为缓和;用笔方面,最明显的是捺笔,如「逃」暑、安「适」、「之」中、「之」阴、「遂」。这些那笔看似有抖动的痕迹,不若前面几帖的干净爽利,但这样的抖动造成的是老辣的效果而非迟滞不前的滞笔。严格说来,这样的写法多了一种巧妙的韵致,一改一般人对米芾书法的看法。
米芾《逃暑帖》,此帖疑为致章惇书札。「芾」字长横有波,为雍丘前后签名之式。雍丘无山,胡仔《苕溪渔隐丛话?本朝杂记上》:「淮北之地平夷,自京师至汴口,并无山。」此云「逃暑□山」,其非在杞(雍丘)甚显。避暑可至秋方去,则非监庙家居断难如是逍遥也。米芾于绍圣元年(公元一Ο九四年)上书请辞,同年十月获转任「监中岳庙」之闲职,此后三年的光阴,米芾如同重获自由之笼中鸟,尽情地享受其悠闲浪漫的艺术生活。此帖共有八字剥去不能辨识,但大体尚能辨其文意,大概指米芾因暑热而逃暑于山,幸兹安适,寄信对象似与米芾交情甚厚的当朝权贵,所以字体虽是行书,但显得非常端整。此帖恬淡无华,用笔结字,宁拙毋巧。锋毫敛放有度,逆锋明显,有垂均缩,其掠、磔间露泰和遗意,显得深沆含蓄,大有「衣冠唐制度,人物晋风流」的气概,高逸之至。此帖笔法与米芾大观元年丁亥(1107)所书《无为章吉老墓志》、崇宁元年1102)《褚河南临兰亭序跋》、崇宁二年(1103)所书《王略帖赞》较近;与米芾《蜀素帖》、《苕溪诗》(1088)、《乐兄帖》(1094)较之,老辣绝俗多了。老辣绝俗可归因于米芾此篇之作较稳重,从一些笔法可看出。首先米芾在此篇作品中少去了跳动的笔法,亦可说提按较不明显;再者速度略为缓和;用笔方面,最明显的是捺笔,如「逃」暑、安「适」、「之」中、「之」阴、「遂」。这些那笔看似有抖动的痕迹,不若前面几帖的干净爽利,但这样的抖动造成的是老辣的效果而非迟滞不前的滞笔。严格说来,这样的写法多了一种巧妙的韵致,一改一般人对米芾书法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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