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欧洲谁更需要俄天然气?】自俄乌冲突爆发以来,天然气问题自始至终就是俄欧双方的争论焦点之一。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争议焦点的牵涉面越来越大,如今大有将中国也卷入其中的趋势。近期,俄罗斯卫星网特意就眼下的俄天然气出口问题刊登了一篇评论文章。这篇文章给出了一个在中国人看来可能十分新奇的观点,即相比欧洲,中国才是更需要俄罗斯天然气的那一方。
之所以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俄媒的说法是,“中国目前正处于向清洁能源过渡的初始阶段,所以对俄罗斯天然气的需求只能呈增长势头”。
中国确实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中国对俄罗斯天然气的需求也的确是在增加的,二者存在一定联系,但就此得出“中国比欧洲更需要俄罗斯天然气”这个结论,俄媒的说法恐怕有些想当然了。
如今是个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在现在的国际天然气交易市场上,最难受的莫过于俄欧这对欢喜冤家。在本轮俄乌冲突爆发之前,欧盟是俄罗斯天然气当仁不让的最大消费群体,而德国又是这个消费群体中最大的用户。依托“北溪2号”天然气管道,原本俄罗斯每年能往德国输送至多55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并从中持续获得丰厚且稳定的经济回报。
然而,随着战火硝烟的腾空而起,所有这一切都化为泡影。在旷日持久的战争阴霾下,俄乌冲突的压力逐渐传导到了俄欧社会的各个方面。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一心想要通过制裁来迫使俄罗斯屈服,而俄罗斯也有意掐准欧洲的痛点还以颜色。在这种新的斗争形势下,曾经蓬勃兴盛的俄欧天然气贸易,就成为了首当其冲的受害者。
但是,无论俄欧的明争暗斗如何交替进行,双方的买卖需求仍然是存在的。作为买家,欧洲需要消耗天然气来维持生产生活;作为卖家,俄罗斯需要出口天然气来压低国内通胀、稳住经济大盘。
既然需求存在,而买卖双方又都无法直接履行交易职能,那就只能让第三方来扮演承上启下的中间人角色了。环顾当今世界,有能力在短时间内吃进和卖出大量天然气,而同时又让俄欧双方都能接受的中间人,除了中国之外,也实在是没有第二家了。
据相关统计,在今年上半年,欧盟共计进口了5300万吨天然气,其中有超过7.5%,也就是400多万吨,是来自中国的液化天然气。秋去冬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西欧各国已经开始感受到整整寒意,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今年下半年欧盟对华天然气进口量应该还将增加。
7.5%的比重看起来不高,但考虑到中国本身就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进口国之一,在这种情况下还要向欧盟出口液化天然气,这种情形怎么想都让人觉得幽默。这种情形让欧洲人的心里也很不是滋味。不久前,英国《金融时报》专门就此发表了一篇评论文章,认为虽然进口中国天然气有助于缓解欧洲眼下的能源危机,但因此也不可避免地让欧洲对中国产生了更深的依赖。
对于中俄这两个国家,欧洲其实哪个也谈不上喜欢,和中国之间的合作纯属不得已而为之。反过来说,如果不是因为欧盟有这个刚需存在,我们原本也没必要从俄罗斯那里吃下超量的天然气。天然气不是一般的贸易商品,买回来容易,但是运输和储存都很麻烦,二者对于安全性都有十分严苛的要求,尤其是在涉及大宗交易的时候,运输要么用管道,要么用液化天然气船;储存要么用专门的大型耐压罐,要么就将它们打到地下封存。
这么不好储存和运输的东西,在能够满足我们自身正常消耗需求的前提下,要不是因为有利可图,谁也不会闲着无聊持续大量吃进。说白了,对于中国在这桩交易中扮演的中间人角色,俄欧双方其实都觉得别扭。俄罗斯嫌赚得少并不愿意卖,欧盟嫌立场分歧也不愿意买,双方都捏着鼻子和我们做买卖,纯粹是因为找不到其他更靠谱的中间人。
如果不想被中间商赚差价,俄欧完全可以撇开中国做买卖,可实际上由于如今的俄乌冲突,这一点是无论如何做不到的。交易双方对此心知肚明,要是有那么容易就把僵局捅破,也犯不着让中国来当这层窗户纸了。
中国对俄罗斯的天然气需求量是在增加的,这是事实,无须避讳,但俄媒以此来推导出“中国比欧洲更需要俄罗斯天然气”这个结论,显然是不合理。我们并不比欧洲更需要俄罗斯的天然气,之所以要从俄罗斯进口那么多天然气,更多是为了填补欧洲的能源缺口。一切都是形势使然,利益使然,谈不上谁更需要谁。
之所以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俄媒的说法是,“中国目前正处于向清洁能源过渡的初始阶段,所以对俄罗斯天然气的需求只能呈增长势头”。
中国确实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中国对俄罗斯天然气的需求也的确是在增加的,二者存在一定联系,但就此得出“中国比欧洲更需要俄罗斯天然气”这个结论,俄媒的说法恐怕有些想当然了。
如今是个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在现在的国际天然气交易市场上,最难受的莫过于俄欧这对欢喜冤家。在本轮俄乌冲突爆发之前,欧盟是俄罗斯天然气当仁不让的最大消费群体,而德国又是这个消费群体中最大的用户。依托“北溪2号”天然气管道,原本俄罗斯每年能往德国输送至多55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并从中持续获得丰厚且稳定的经济回报。
然而,随着战火硝烟的腾空而起,所有这一切都化为泡影。在旷日持久的战争阴霾下,俄乌冲突的压力逐渐传导到了俄欧社会的各个方面。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一心想要通过制裁来迫使俄罗斯屈服,而俄罗斯也有意掐准欧洲的痛点还以颜色。在这种新的斗争形势下,曾经蓬勃兴盛的俄欧天然气贸易,就成为了首当其冲的受害者。
但是,无论俄欧的明争暗斗如何交替进行,双方的买卖需求仍然是存在的。作为买家,欧洲需要消耗天然气来维持生产生活;作为卖家,俄罗斯需要出口天然气来压低国内通胀、稳住经济大盘。
既然需求存在,而买卖双方又都无法直接履行交易职能,那就只能让第三方来扮演承上启下的中间人角色了。环顾当今世界,有能力在短时间内吃进和卖出大量天然气,而同时又让俄欧双方都能接受的中间人,除了中国之外,也实在是没有第二家了。
据相关统计,在今年上半年,欧盟共计进口了5300万吨天然气,其中有超过7.5%,也就是400多万吨,是来自中国的液化天然气。秋去冬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西欧各国已经开始感受到整整寒意,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今年下半年欧盟对华天然气进口量应该还将增加。
7.5%的比重看起来不高,但考虑到中国本身就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进口国之一,在这种情况下还要向欧盟出口液化天然气,这种情形怎么想都让人觉得幽默。这种情形让欧洲人的心里也很不是滋味。不久前,英国《金融时报》专门就此发表了一篇评论文章,认为虽然进口中国天然气有助于缓解欧洲眼下的能源危机,但因此也不可避免地让欧洲对中国产生了更深的依赖。
对于中俄这两个国家,欧洲其实哪个也谈不上喜欢,和中国之间的合作纯属不得已而为之。反过来说,如果不是因为欧盟有这个刚需存在,我们原本也没必要从俄罗斯那里吃下超量的天然气。天然气不是一般的贸易商品,买回来容易,但是运输和储存都很麻烦,二者对于安全性都有十分严苛的要求,尤其是在涉及大宗交易的时候,运输要么用管道,要么用液化天然气船;储存要么用专门的大型耐压罐,要么就将它们打到地下封存。
这么不好储存和运输的东西,在能够满足我们自身正常消耗需求的前提下,要不是因为有利可图,谁也不会闲着无聊持续大量吃进。说白了,对于中国在这桩交易中扮演的中间人角色,俄欧双方其实都觉得别扭。俄罗斯嫌赚得少并不愿意卖,欧盟嫌立场分歧也不愿意买,双方都捏着鼻子和我们做买卖,纯粹是因为找不到其他更靠谱的中间人。
如果不想被中间商赚差价,俄欧完全可以撇开中国做买卖,可实际上由于如今的俄乌冲突,这一点是无论如何做不到的。交易双方对此心知肚明,要是有那么容易就把僵局捅破,也犯不着让中国来当这层窗户纸了。
中国对俄罗斯的天然气需求量是在增加的,这是事实,无须避讳,但俄媒以此来推导出“中国比欧洲更需要俄罗斯天然气”这个结论,显然是不合理。我们并不比欧洲更需要俄罗斯的天然气,之所以要从俄罗斯进口那么多天然气,更多是为了填补欧洲的能源缺口。一切都是形势使然,利益使然,谈不上谁更需要谁。
陈尚:严格区别主要保护对象,实施差别化的管理措施|国家公园法暨自然保护区条例修法讨论会
2022年9月14日,由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国家公园法暨自然保护区条例修法讨论会”在线召开。来自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代表,以及绿会保护地主任代表等与会嘉宾,就目前我国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实践、存在问题和困惑等情况,对国家公园法立法草案和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草案提出建议。会议在绿会融媒的百家号和微博等平台进行视频和图文直播,中国小康网、科创中国、科技工作者之家同步直播,7.4万人在线参与。
为爱捐赠,请点击https://t.cn/A6zt7iyS
以下是中国生态学学会常务理事陈尚博士的建议分享如下:
一、对《国家公园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公园,是指由国家批准设立并主导管理, 以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物种、自然遗迹、 自然景观为主要目的,依法划定的大面积特定陆域或者海域。
建议:第三条第一款,珍稀濒危物种的表述有两种改法,
第一种改法,修改为:生物多样性。
理由:
1、与2019中央两办国家公园文件的规定表述保持一致。 国家公园:是指以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为主要目的,实现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特定陆域或海域,是我国自然生态系统中最重要、自然景观最独特、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部分,保护范围大,生态过程完整,具有全球价值、国家象征,国民认同度高。
2.、生物多样性不仅体现在珍贵濒危动物的种类数,也体现在普通物种的丰富度。国家公园选划不仅看保护的珍贵濒危物种的种类数,也看保护的普通物种的种类数。根据保护面积-物种数曲线确定国家公园的保护空间范围和面积。
第二种改法,珍稀濒危物种修改为:珍贵濒危物种。
理由:
1、与《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表述(珍贵濒危物种)保持一致。
2、濒危的物种已经数量稀少,难以维持种群繁衍。稀少物种已经包含在濒危物种的中。
第五条 国家公园范围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由中央人民政府直接行使或者委托省级人民政府代理行使。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由中央人民政府直接行使的国家公园,由国家在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设立管理机构;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由中央人民政府委托相关省级人民政府代理行使的国家公园,由国家在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设立管理机构。
建议: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跨省级行政区的国家公园范围内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由国务院直接行使, 由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设立国家公园管理机构;
建议:第五条第三款,修改为:位于一个省级行政区的国家公园范围内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由国务院委托相关省级人民政府代理行使, 由国家公园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设立国家公园管理机构。
理由:
1、拟选划的每一个国家公园范围内都有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根据民法典第247-251条,矿藏、水流、海域、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野生动植物资源,部分属于国家所有。第五条第二、三款没有明确分配原则,哪些国家公园由国务院林草部门直接管理,哪些委托给省级人民政府管理,这个分配原则,应该明确规定。
2、《宪法》和《民法典》都是直接采用国务院的表述,不使用中央人民政府的表述。国家公园法应与其保持一致。
第三十一条 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对国家公园范围内各类自 然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自然遗迹、自然景观等特定保护对象, 制定保护管理目标,开展专项保护。
第31条,野生动植物,修改为:野生物种。
理由:除了野生动物和植物外,部分野生真菌也已经达到珍贵濒危等级需要严格保护,5种真菌已经列入林草局和农业部联合发布的保护名录,已经比如虫草(冬虫夏草)、松口蘑(松茸)、蒙古口蘑、中华夏块菌等。
国内外科学共识,六届生物分类系统:有细胞核的生物(植物界(光合自养)、动物界(捕食异养)、真菌界(吸收异养))、无细胞核的生物(单细胞,无细胞器,细菌届、蓝藻界)、非细胞生物(营寄生,病毒界)
二、针对《自然保护区条例》修改建议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 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 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海域或者海岛, 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建议修改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珍贵濒危野生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 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理由:2019年第42号文规定,自然保护区设立目的确保主要保护对象安全,维持和恢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及赖以生存的栖息环境。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要有区别,主要针对珍贵濒危生物保护。
第十一条 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 应当建立自然保护区:
( 一 )典型的自然地理区域、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 以及已经遭受破坏但经保护和修复能够恢复的同类自然生态系 统区域;
( 二 ) 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我国特有重要野生种质资源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
( 三 ) 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海域、海岛、海岸、湿地、内陆水域、森林、草原和荒漠;
( 四 ) 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溶洞、化石分布 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
( 五 ) 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需 要予以特殊保护的其他自然区域。
建议修改为:
( 一 ) 珍贵、濒危野生物种、我国特有重要野生种质资源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
理由: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应严格区别主要保护对象,方便实施差别化的管理措施。以保护珍贵濒危生物为主要对象的,设立自然保护区,实施严格保护管理。野生物种对人类活动比较敏感,核心保护区不允许旅游等人类活动。以保护自然景观、地质等自然遗迹、自然生态系统为主要对象的,设立自然公园,细分为8类: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草原公园、冰川公园。自然公园,实施重点保护管理、适度利用,在部分核心保护区,允许开展徒步旅游观光等低影响的活动,提供高品质的生态产品。2020开始的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基本按照这个思路进行整合。
第二点建议,野生动植物物种,修改为:野生物种。
理由:除了野生动物和植物外,部分野生真菌也已经达到珍贵濒危等级需要严格保护,5种真菌已经列入林草局和农业部联合发布的保护名录,已经比如虫草(冬虫夏草)、松口蘑(松茸)、蒙古口蘑、中华夏块菌等。
国内外科学共识,六届生物分类系统:有细胞核的生物(植物界(光合自养)、动物界(捕食异养)、真菌界(吸收异养))、无细胞核的生物(单细胞,无细胞器,细菌届、蓝藻界)、非细胞生物(营寄生,病毒界)
第十二条 自然保护区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在国内外有典型意义、在科学上有重大国际影响或者有特殊 科学研究价值的自然保护区,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其他具有典型意义或者重要科学研究价值的自然保护区,列 为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建议: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修改为:省级自然保护区。
理由:地方级自 然保护区有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就定为省级,不可能定为地市级、县级。既然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只有省级,就直接明确表述为省级,方便公众知晓和管理。
第十三条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立,由 自然保护区所在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 部门组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报国务院批准。
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建立,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组织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林业草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 等主管部门备案。
建议,“并报国务院林业草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 等主管部门备案”修改为:并报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备案。
理由:1、减少省级政府不必要的行政环节,节约行政资源。
2、国家林草主管部门已经建立的全国自然保护地系统,应留有接口,供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以及其他部门访问、查询、获取保护地的有关信息。该全国自然保护地系统,也应允许公众访问、查询、获取保护地设立、管理的有关基本信息。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由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 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 ,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设立。
跨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自然保护区的建立,由有关行政区域的人民政府协商一致后提出申请,并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 定的程序审批。
领海外管辖海域建立自然保护区的,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海区派出机构提出申请。
建立海上自然保护区,应当经国务院批准。
建议:“建立海上自然保护区,应当经国务院批准”修改为:“内水范围内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应当经沿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在内水以外建立海上自然保护区,应当经国务院批准”
理由:
1、内水是中国100%拥有管辖主权的区域,内水外的领海、毗连区和经济专属区,中国拥有大部分权利。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海洋功能区划》和正在编制的《海洋国土空间规划》,内水和领海范围由沿海省级行政区管理。在内水范围设立省级自然保护区,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为妥。我国涉海保护区绝大部分位于内水范围,全部上收,将会增加国务院更多负担。
2、国家实行大部制综合管理,主要是宏观管理,而保护区设立等具体事项管理仍应留给省级政府。
第二十六条 管理自然保护区所需经费,纳入自然保护区所 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预算。国家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 管理 , 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
建议修改为:管理自然保护区所需经费,纳入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预算。国家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 管理,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
理由:
1、在市县设立自然保护区,主要是为全省和全国人民提供公共生态产品和生态安全保障,是为了国家利益。保护区工作经费理应有省级财政和中央财政保障,不宜转嫁给市县政府。
2、我国财税体制下,中央和省财政比较充足,市县是穷财政,自然保护区所在市县财政尤其困难,难以保障自然保护区的工作经费。
整理/子舒审/陈尚 编/青鸯
2022年9月14日,由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国家公园法暨自然保护区条例修法讨论会”在线召开。来自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代表,以及绿会保护地主任代表等与会嘉宾,就目前我国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实践、存在问题和困惑等情况,对国家公园法立法草案和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草案提出建议。会议在绿会融媒的百家号和微博等平台进行视频和图文直播,中国小康网、科创中国、科技工作者之家同步直播,7.4万人在线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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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中国生态学学会常务理事陈尚博士的建议分享如下:
一、对《国家公园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公园,是指由国家批准设立并主导管理, 以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物种、自然遗迹、 自然景观为主要目的,依法划定的大面积特定陆域或者海域。
建议:第三条第一款,珍稀濒危物种的表述有两种改法,
第一种改法,修改为:生物多样性。
理由:
1、与2019中央两办国家公园文件的规定表述保持一致。 国家公园:是指以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为主要目的,实现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特定陆域或海域,是我国自然生态系统中最重要、自然景观最独特、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部分,保护范围大,生态过程完整,具有全球价值、国家象征,国民认同度高。
2.、生物多样性不仅体现在珍贵濒危动物的种类数,也体现在普通物种的丰富度。国家公园选划不仅看保护的珍贵濒危物种的种类数,也看保护的普通物种的种类数。根据保护面积-物种数曲线确定国家公园的保护空间范围和面积。
第二种改法,珍稀濒危物种修改为:珍贵濒危物种。
理由:
1、与《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表述(珍贵濒危物种)保持一致。
2、濒危的物种已经数量稀少,难以维持种群繁衍。稀少物种已经包含在濒危物种的中。
第五条 国家公园范围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由中央人民政府直接行使或者委托省级人民政府代理行使。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由中央人民政府直接行使的国家公园,由国家在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设立管理机构;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由中央人民政府委托相关省级人民政府代理行使的国家公园,由国家在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设立管理机构。
建议: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跨省级行政区的国家公园范围内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由国务院直接行使, 由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设立国家公园管理机构;
建议:第五条第三款,修改为:位于一个省级行政区的国家公园范围内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由国务院委托相关省级人民政府代理行使, 由国家公园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设立国家公园管理机构。
理由:
1、拟选划的每一个国家公园范围内都有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根据民法典第247-251条,矿藏、水流、海域、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野生动植物资源,部分属于国家所有。第五条第二、三款没有明确分配原则,哪些国家公园由国务院林草部门直接管理,哪些委托给省级人民政府管理,这个分配原则,应该明确规定。
2、《宪法》和《民法典》都是直接采用国务院的表述,不使用中央人民政府的表述。国家公园法应与其保持一致。
第三十一条 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对国家公园范围内各类自 然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自然遗迹、自然景观等特定保护对象, 制定保护管理目标,开展专项保护。
第31条,野生动植物,修改为:野生物种。
理由:除了野生动物和植物外,部分野生真菌也已经达到珍贵濒危等级需要严格保护,5种真菌已经列入林草局和农业部联合发布的保护名录,已经比如虫草(冬虫夏草)、松口蘑(松茸)、蒙古口蘑、中华夏块菌等。
国内外科学共识,六届生物分类系统:有细胞核的生物(植物界(光合自养)、动物界(捕食异养)、真菌界(吸收异养))、无细胞核的生物(单细胞,无细胞器,细菌届、蓝藻界)、非细胞生物(营寄生,病毒界)
二、针对《自然保护区条例》修改建议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 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 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海域或者海岛, 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建议修改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珍贵濒危野生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 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理由:2019年第42号文规定,自然保护区设立目的确保主要保护对象安全,维持和恢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及赖以生存的栖息环境。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要有区别,主要针对珍贵濒危生物保护。
第十一条 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 应当建立自然保护区:
( 一 )典型的自然地理区域、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 以及已经遭受破坏但经保护和修复能够恢复的同类自然生态系 统区域;
( 二 ) 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我国特有重要野生种质资源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
( 三 ) 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海域、海岛、海岸、湿地、内陆水域、森林、草原和荒漠;
( 四 ) 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溶洞、化石分布 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
( 五 ) 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需 要予以特殊保护的其他自然区域。
建议修改为:
( 一 ) 珍贵、濒危野生物种、我国特有重要野生种质资源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
理由: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应严格区别主要保护对象,方便实施差别化的管理措施。以保护珍贵濒危生物为主要对象的,设立自然保护区,实施严格保护管理。野生物种对人类活动比较敏感,核心保护区不允许旅游等人类活动。以保护自然景观、地质等自然遗迹、自然生态系统为主要对象的,设立自然公园,细分为8类: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草原公园、冰川公园。自然公园,实施重点保护管理、适度利用,在部分核心保护区,允许开展徒步旅游观光等低影响的活动,提供高品质的生态产品。2020开始的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基本按照这个思路进行整合。
第二点建议,野生动植物物种,修改为:野生物种。
理由:除了野生动物和植物外,部分野生真菌也已经达到珍贵濒危等级需要严格保护,5种真菌已经列入林草局和农业部联合发布的保护名录,已经比如虫草(冬虫夏草)、松口蘑(松茸)、蒙古口蘑、中华夏块菌等。
国内外科学共识,六届生物分类系统:有细胞核的生物(植物界(光合自养)、动物界(捕食异养)、真菌界(吸收异养))、无细胞核的生物(单细胞,无细胞器,细菌届、蓝藻界)、非细胞生物(营寄生,病毒界)
第十二条 自然保护区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在国内外有典型意义、在科学上有重大国际影响或者有特殊 科学研究价值的自然保护区,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其他具有典型意义或者重要科学研究价值的自然保护区,列 为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建议: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修改为:省级自然保护区。
理由:地方级自 然保护区有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就定为省级,不可能定为地市级、县级。既然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只有省级,就直接明确表述为省级,方便公众知晓和管理。
第十三条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立,由 自然保护区所在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 部门组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报国务院批准。
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建立,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组织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林业草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 等主管部门备案。
建议,“并报国务院林业草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 等主管部门备案”修改为:并报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备案。
理由:1、减少省级政府不必要的行政环节,节约行政资源。
2、国家林草主管部门已经建立的全国自然保护地系统,应留有接口,供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以及其他部门访问、查询、获取保护地的有关信息。该全国自然保护地系统,也应允许公众访问、查询、获取保护地设立、管理的有关基本信息。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由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 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 ,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设立。
跨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自然保护区的建立,由有关行政区域的人民政府协商一致后提出申请,并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 定的程序审批。
领海外管辖海域建立自然保护区的,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海区派出机构提出申请。
建立海上自然保护区,应当经国务院批准。
建议:“建立海上自然保护区,应当经国务院批准”修改为:“内水范围内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应当经沿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在内水以外建立海上自然保护区,应当经国务院批准”
理由:
1、内水是中国100%拥有管辖主权的区域,内水外的领海、毗连区和经济专属区,中国拥有大部分权利。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海洋功能区划》和正在编制的《海洋国土空间规划》,内水和领海范围由沿海省级行政区管理。在内水范围设立省级自然保护区,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为妥。我国涉海保护区绝大部分位于内水范围,全部上收,将会增加国务院更多负担。
2、国家实行大部制综合管理,主要是宏观管理,而保护区设立等具体事项管理仍应留给省级政府。
第二十六条 管理自然保护区所需经费,纳入自然保护区所 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预算。国家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 管理 , 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
建议修改为:管理自然保护区所需经费,纳入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预算。国家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 管理,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
理由:
1、在市县设立自然保护区,主要是为全省和全国人民提供公共生态产品和生态安全保障,是为了国家利益。保护区工作经费理应有省级财政和中央财政保障,不宜转嫁给市县政府。
2、我国财税体制下,中央和省财政比较充足,市县是穷财政,自然保护区所在市县财政尤其困难,难以保障自然保护区的工作经费。
整理/子舒审/陈尚 编/青鸯
网红北漂小安哥决定退网,这次完全给粉丝暴露了他的自媒体收入,顶峰时期的自媒体收入达到每月十多万,让人惊掉了眼睛,自媒体都这么赚钱吗?这相当于多少人数年的收入呀,甚至有些人一辈子也赚不到这么多钱吧。不过从侧面来看小安哥为了视频也努力,一天拍了两三个视频以至于后来什么都跨了,说明自媒体人还是很累的。
自媒体的高收入这也说明为什么很多人都开始做自媒体,很多人开始想尽办法能吸引粉丝来获取流量,多少自媒体下都是婆媳和睦,夫妻和谐,孩子孝顺,邻里互助,原来都是为了流量编的呀。
不过这么高的流量小安哥也不忍心流失吧,相信不久后等事件平息了他还会回来的。如果小安哥回归你还会继续支持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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