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先生安装地锁占用邻居家车位,被警方处以拘留5日,胡先生不服,他认为这只是民事纠纷。并不违法,行政复议未果后,胡先生一纸诉状,告上法庭。
(案例来源:上海闵行法院)
胡先生家住的小区设计是同一排的房子下面都有一个地下室,地下室外面是产权车位。由于胡先生自家地下室前方的车位,一直都未售出,所以胡先生平时都把停放于此处。
2019年2月,物业通知胡先生,该车位已经被邻居丁先生买下。
虽然丁先生已经买下此车位,但由于他一直未入住,所以胡先生便一直继续将车停放于这个车位上。
要说丁先生没入住,胡先生把车停在那,也无妨。
可是2019年的8月,丁先生搬进去住以后,胡先生还长期霸占着丁先生家的车位。
本来丁先生还是想着邻居之间,和睦相处的,但经多次交涉无果后,丁先生只好报警求助。民警到场处置后,胡先生把车挪走。
后来,丁先生为了避免再次发生自家车位被霸占的事情发生,于是丁先生在车位上,安装了一把地锁。
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胡先生居然去买了一把更大的地锁,也装在了丁先生家的私人车位上。
丁先生回家发现后,肺都要气炸了,这不摆明挑事么?所以这次丁先生也就不和他交涉了。直接报警求助。而这次民警也觉得胡先生是寻寻衅滋事了,因此将胡先生行政拘留了5天。
可胡先生不服,只承认这是民事纠纷,并不违法,因此行政复议未果后,直接告上法庭,请法院来给评评理。其理由有两个:
一、胡先生称家中孕妇的预产期快到了,他当时在丁先生的车位上加地锁,只是为了保障家里有紧急状态时,可以随时通行,主观上并无侵占胡先生车位的故意,实际上也没有对丁先生造成严重的危害与损失。
二、即便在丁先生的车位上加了地锁,有所不妥,也属于民事纠纷。胡先生可以通过救济措施,起诉维权。因此他认为警方的行政处罚决定,属于“越位执法”。
总而言之,胡先生并没有认为他错了,如果丁先生认为他侵权了,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警方不需要介入,更不应该拘留他。
那么胡先生的诉求合理么?
其实胡先生家中有孕妇,并不是他违法的理由。更主要的是,我国法律规定,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是属于不同的法律责任。即同一行为违反了不同的法律,可以同时追究不同的法律责任。
比如说,《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与《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即只要实施了这种行为,造成了被侵害人身体遭受损伤的,除了要处罚行为人外。被侵害人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具体到本案中,胡先生多次侵占丁先生的车位,不仅是民事侵权,同时还违法。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多次无理取闹,占用公私财物的,构成寻衅滋事,可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过错行为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他人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根据法律规定,丁先生在警方行政处罚胡先生的同时,还可以起诉胡先生,要求他赔偿侵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胡先生长期故意占用他人车位,经多方交涉无果后,还采用加装地锁的方式,寻衅滋事。因此公安机关对胡先生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据此,驳回胡先生的诉讼请求。
有人说胡先生构成抢劫罪,实则不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抢劫罪的本质是指采用暴力手段,将他人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本案中,胡先生只是通过加装地锁的方式,恶意不让对车位拥有产权的丁先生,无法正常使用的,寻衅滋事行为。
当然,寻衅滋事达到情节严重的,也构成犯罪,可以根据《刑法》规定的寻衅滋事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本案警方认定胡先生只是违法行为,而且系情节较轻的,因此只处5日行政拘留。
最后,邻居之间理应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如果胡先生能做到这一点,他家里的孕妇,紧急情况需要到医院时,相信丁先生也不会不施予援手!大家认为,对么?
(案例来源:上海闵行法院)
胡先生家住的小区设计是同一排的房子下面都有一个地下室,地下室外面是产权车位。由于胡先生自家地下室前方的车位,一直都未售出,所以胡先生平时都把停放于此处。
2019年2月,物业通知胡先生,该车位已经被邻居丁先生买下。
虽然丁先生已经买下此车位,但由于他一直未入住,所以胡先生便一直继续将车停放于这个车位上。
要说丁先生没入住,胡先生把车停在那,也无妨。
可是2019年的8月,丁先生搬进去住以后,胡先生还长期霸占着丁先生家的车位。
本来丁先生还是想着邻居之间,和睦相处的,但经多次交涉无果后,丁先生只好报警求助。民警到场处置后,胡先生把车挪走。
后来,丁先生为了避免再次发生自家车位被霸占的事情发生,于是丁先生在车位上,安装了一把地锁。
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胡先生居然去买了一把更大的地锁,也装在了丁先生家的私人车位上。
丁先生回家发现后,肺都要气炸了,这不摆明挑事么?所以这次丁先生也就不和他交涉了。直接报警求助。而这次民警也觉得胡先生是寻寻衅滋事了,因此将胡先生行政拘留了5天。
可胡先生不服,只承认这是民事纠纷,并不违法,因此行政复议未果后,直接告上法庭,请法院来给评评理。其理由有两个:
一、胡先生称家中孕妇的预产期快到了,他当时在丁先生的车位上加地锁,只是为了保障家里有紧急状态时,可以随时通行,主观上并无侵占胡先生车位的故意,实际上也没有对丁先生造成严重的危害与损失。
二、即便在丁先生的车位上加了地锁,有所不妥,也属于民事纠纷。胡先生可以通过救济措施,起诉维权。因此他认为警方的行政处罚决定,属于“越位执法”。
总而言之,胡先生并没有认为他错了,如果丁先生认为他侵权了,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警方不需要介入,更不应该拘留他。
那么胡先生的诉求合理么?
其实胡先生家中有孕妇,并不是他违法的理由。更主要的是,我国法律规定,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是属于不同的法律责任。即同一行为违反了不同的法律,可以同时追究不同的法律责任。
比如说,《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与《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即只要实施了这种行为,造成了被侵害人身体遭受损伤的,除了要处罚行为人外。被侵害人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具体到本案中,胡先生多次侵占丁先生的车位,不仅是民事侵权,同时还违法。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多次无理取闹,占用公私财物的,构成寻衅滋事,可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过错行为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他人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根据法律规定,丁先生在警方行政处罚胡先生的同时,还可以起诉胡先生,要求他赔偿侵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胡先生长期故意占用他人车位,经多方交涉无果后,还采用加装地锁的方式,寻衅滋事。因此公安机关对胡先生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据此,驳回胡先生的诉讼请求。
有人说胡先生构成抢劫罪,实则不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抢劫罪的本质是指采用暴力手段,将他人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本案中,胡先生只是通过加装地锁的方式,恶意不让对车位拥有产权的丁先生,无法正常使用的,寻衅滋事行为。
当然,寻衅滋事达到情节严重的,也构成犯罪,可以根据《刑法》规定的寻衅滋事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本案警方认定胡先生只是违法行为,而且系情节较轻的,因此只处5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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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果CP[超话]# 昨天又去看了二十不惑第一季,看得出来第一季的时候导演和编剧真的很偏爱小果。不仅给她安排了年上年下两个cp,而且周寻和段振宇都很出彩。但是周寻和小果的宿命感真的太强了,以至于编剧在最后强行改结局以后,大家还是继续磕他们。周寻最后那句“她还小,还有时间,也许我还有机会……”让我一直坚持到现在。现在的我真的情愿没有看过第二季,至少开放的结局比彻彻底底地be要让人有有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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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身边事# 【“秦皇岛美食地图”之古早原味篇:匠心老味儿耐人思】(记者:李娜 摄影:张伟)
“看着是用手,其实用心做,手凭心使唤。”北戴河牛头崖镇聚顺德饭店创始人张立柱35年来不忘初心,将老字号的原汁原味保存至今。
“聚顺德”之名源于张立柱的母亲,取“顺”“德”之意,也为饭店的经营之路定好了方向。走进聚顺德饭店大厅,“河北省餐饮名店”“熘腰花秦皇岛地方名菜”“生炒肝、桃花蛏子首届秦皇岛地方特色旅游菜肴”等金晃晃的牌子映入眼帘。提起这些榜上有名的菜品,那就得从张立柱的师父说起了。
“做菜跟变戏法一样,手快,让人看得眼花缭乱。”回忆起师父的技艺,张立柱至今仍连连叫绝。1990年,张立柱师从昌黎鸿宾楼主厨、中国烹饪大师韩胜,他常说,师父是一个有工匠精神的人,做菜容不得半点马虎。“生炒肝颠两下半就要出锅,颠三下就老了。腰花、生炒肝、三鲜水饺等在当时的秦皇岛可以称绝,其中韭菜炒虾段这道菜,在十多年前已经卖到了100多元一盘,里面的虾个个都带黄儿。”当时跟着师父学徒的20多人,都把师父的话铭记在心,张立柱更是时刻以师父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
当年,师父立下的规矩,张立柱记忆犹新。“什么菜用什么料。腰子要连着一层皮,鲜腰子要见太阳两小时,四刀一断。”36岁的张立柱自立门户后,一直按着师父定下的规矩认真把好菜品的质量关。每天凌晨4点,他都亲自去进货,天桥市场、海阳市场总能看到他的身影,每隔四五天去一次市里的市场进货。他说,就算贵点也要选好的,不能因为图便宜,砸了自己的金字招牌。
上世纪90年代,聚顺德饭店拥有员工70多人,“每天食客盈门,每天想关板都关不了。”回忆起那时代,张立柱的嘴角微微上扬。他说,2005年至2008年期间,有时候一天都有两场婚宴,而且还要提前一年预定才能有位置。如今,虽没有当年那么火爆,但张立柱仍不忘初心地坚守着那份老味道,让回来寻味儿的食客们念念不忘。
大肠5斤、肝20斤……每天,聚顺德饭店都在用心制作着不变的醇香。“生炒肝既要熟还要嫩,不管做多少盘,几乎都是一个口儿。”张立柱笑呵呵地告诉记者。
此时,面点间里也传出了香气……面点师傅赵延权一手拖着盛好馅儿的面皮,一手快速而有节奏地捏着褶儿,几秒钟时间,一排编着麦穗儿的牛肉大馅就包好了。出锅一看,皮儿薄馅儿大,咬一口满齿留香。
“生炒肝一入口,那叫一个鲜嫩啊,我十天半月来赶一次牛头崖大集,炸肉条、炸大排、溜三样、糖醋大鲤鱼、巧媳妇炖菜……是每次来必点的菜,味道好还经济实惠。”家住海港区的侯女士和家人刚刚赶完大集,就来到聚顺德饭店点上那些爱吃的老味道。
“记不得是第几次吃了,生炒肝简直从未被超越过,不管是家常菜还是海鲜,都有一种令人怀念的老味道。”“金牌腰花有点脆脆的,处理得很干净,红烧鲽鱼肉质很嫩,入口即化,花生小豆腐香味浓郁,多年来,这里的菜单没有变过,一直都是经典。”一位食客品尝了聚顺德饭店的味道后在网络上给出了走心的评价。
有人问,这么多年了,为什么不迎合潮流改变一下口味?
张立柱的回答很简单:“新菜吃不住,老菜才经典。”https://t.cn/A6SrPlqU
“看着是用手,其实用心做,手凭心使唤。”北戴河牛头崖镇聚顺德饭店创始人张立柱35年来不忘初心,将老字号的原汁原味保存至今。
“聚顺德”之名源于张立柱的母亲,取“顺”“德”之意,也为饭店的经营之路定好了方向。走进聚顺德饭店大厅,“河北省餐饮名店”“熘腰花秦皇岛地方名菜”“生炒肝、桃花蛏子首届秦皇岛地方特色旅游菜肴”等金晃晃的牌子映入眼帘。提起这些榜上有名的菜品,那就得从张立柱的师父说起了。
“做菜跟变戏法一样,手快,让人看得眼花缭乱。”回忆起师父的技艺,张立柱至今仍连连叫绝。1990年,张立柱师从昌黎鸿宾楼主厨、中国烹饪大师韩胜,他常说,师父是一个有工匠精神的人,做菜容不得半点马虎。“生炒肝颠两下半就要出锅,颠三下就老了。腰花、生炒肝、三鲜水饺等在当时的秦皇岛可以称绝,其中韭菜炒虾段这道菜,在十多年前已经卖到了100多元一盘,里面的虾个个都带黄儿。”当时跟着师父学徒的20多人,都把师父的话铭记在心,张立柱更是时刻以师父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
当年,师父立下的规矩,张立柱记忆犹新。“什么菜用什么料。腰子要连着一层皮,鲜腰子要见太阳两小时,四刀一断。”36岁的张立柱自立门户后,一直按着师父定下的规矩认真把好菜品的质量关。每天凌晨4点,他都亲自去进货,天桥市场、海阳市场总能看到他的身影,每隔四五天去一次市里的市场进货。他说,就算贵点也要选好的,不能因为图便宜,砸了自己的金字招牌。
上世纪90年代,聚顺德饭店拥有员工70多人,“每天食客盈门,每天想关板都关不了。”回忆起那时代,张立柱的嘴角微微上扬。他说,2005年至2008年期间,有时候一天都有两场婚宴,而且还要提前一年预定才能有位置。如今,虽没有当年那么火爆,但张立柱仍不忘初心地坚守着那份老味道,让回来寻味儿的食客们念念不忘。
大肠5斤、肝20斤……每天,聚顺德饭店都在用心制作着不变的醇香。“生炒肝既要熟还要嫩,不管做多少盘,几乎都是一个口儿。”张立柱笑呵呵地告诉记者。
此时,面点间里也传出了香气……面点师傅赵延权一手拖着盛好馅儿的面皮,一手快速而有节奏地捏着褶儿,几秒钟时间,一排编着麦穗儿的牛肉大馅就包好了。出锅一看,皮儿薄馅儿大,咬一口满齿留香。
“生炒肝一入口,那叫一个鲜嫩啊,我十天半月来赶一次牛头崖大集,炸肉条、炸大排、溜三样、糖醋大鲤鱼、巧媳妇炖菜……是每次来必点的菜,味道好还经济实惠。”家住海港区的侯女士和家人刚刚赶完大集,就来到聚顺德饭店点上那些爱吃的老味道。
“记不得是第几次吃了,生炒肝简直从未被超越过,不管是家常菜还是海鲜,都有一种令人怀念的老味道。”“金牌腰花有点脆脆的,处理得很干净,红烧鲽鱼肉质很嫩,入口即化,花生小豆腐香味浓郁,多年来,这里的菜单没有变过,一直都是经典。”一位食客品尝了聚顺德饭店的味道后在网络上给出了走心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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