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49号)】
近期,省内各市陆续发现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疫情传播风险较大。我市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为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我市严防人员聚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事前报批制度。按照“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余事不办”的原则,所有红白喜事的操办要严格执行事前报批制度。凡未事前报备审批的,一律不得操办。举办人应提前3天向社区(村)报备,并严格控制参加人员范围,减少聚集时间,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负责承办的宾馆、酒店应提前3天向属地市场管理部门报备,确保所有参加人员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大规模会议、培训、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聚集性活动,能线上不线下,线下活动不超过50人。确需举办的,县级属地要从严审批,按照“谁审批、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尽量控制规模,落实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
三、严格公园广场等人员活动聚集场所管理。市区各公园广场主管部门,要控制人员聚集,安排专人专岗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场所码、3天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并提醒广大居民朋友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公园广场等相关防疫规定。工作人员要对公园广场内公厕、扶手、长椅等公共区域进行重点消杀,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四、公众进入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扫码、验码。公众进入公共场所必须持3天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进入旅游景区和宾馆、酒店住宿时要配合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棋牌室、KTV、歌舞厅、剧本杀等室内娱乐场所管理要严格落实行业规定的疫情防控措施,防止人员聚集。
五、强化村(社区)、小区居民管理。村(社区)开展“敲门行动”,组织逐户逐人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做好信息登记,摸清居住人口底数。每个村(社区)、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在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场所码,出入人员逐人扫码登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要负责无主小区场所码扫码查验工作。
每个人是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广大居民朋友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时及时就诊。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阳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
近期,省内各市陆续发现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疫情传播风险较大。我市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为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我市严防人员聚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事前报批制度。按照“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余事不办”的原则,所有红白喜事的操办要严格执行事前报批制度。凡未事前报备审批的,一律不得操办。举办人应提前3天向社区(村)报备,并严格控制参加人员范围,减少聚集时间,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负责承办的宾馆、酒店应提前3天向属地市场管理部门报备,确保所有参加人员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大规模会议、培训、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聚集性活动,能线上不线下,线下活动不超过50人。确需举办的,县级属地要从严审批,按照“谁审批、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尽量控制规模,落实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
三、严格公园广场等人员活动聚集场所管理。市区各公园广场主管部门,要控制人员聚集,安排专人专岗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场所码、3天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并提醒广大居民朋友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公园广场等相关防疫规定。工作人员要对公园广场内公厕、扶手、长椅等公共区域进行重点消杀,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四、公众进入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扫码、验码。公众进入公共场所必须持3天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进入旅游景区和宾馆、酒店住宿时要配合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棋牌室、KTV、歌舞厅、剧本杀等室内娱乐场所管理要严格落实行业规定的疫情防控措施,防止人员聚集。
五、强化村(社区)、小区居民管理。村(社区)开展“敲门行动”,组织逐户逐人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做好信息登记,摸清居住人口底数。每个村(社区)、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在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场所码,出入人员逐人扫码登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要负责无主小区场所码扫码查验工作。
每个人是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广大居民朋友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时及时就诊。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阳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
【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2022年第115号),加强运城市返(抵)并人员排查管控】#太原加强运城市返(抵)并人员排查管控#
当前,运城市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存在一定的社区传播和外溢风险。为防范疫情输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0月1日以来,有运城市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特别是有盐湖区、万荣县、芮城县、绛县、河津市、平陆县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请立即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备。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3次核酸检测;其他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分类管控等措施。以上人员在健康管理期间不得举办或参加婚礼、丧事,不得聚集、聚餐、聚会,不得到公共场所活动。
二、10月1日以来,有运城市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要全部进行“太原市检疫登记信息系统”登记。可通过扫“太原市风险人员排查登记二维码”进行登记,也可登录支付宝搜索太原市检疫登记信息系统中“风险人员排查”进行排查登记。
三、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立即开展全面排查,对10月1日以来有运城市旅居史的人员督促其主动向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四、社区(村)要开展深入细致地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10月1日以来有运城市旅居史的人员底数,对“太原市检疫登记信息系统”中登记的人员要及时落实好分类管控措施,杜绝失管失控,坚决防范疫情发生新燃点。
五、鼓励群众向居住地社区(村)提供涉疫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的信息线索,共同筑牢太原疫情防控防线。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太原市风险人员排查登记二维码如下。
当前,运城市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存在一定的社区传播和外溢风险。为防范疫情输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0月1日以来,有运城市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特别是有盐湖区、万荣县、芮城县、绛县、河津市、平陆县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请立即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备。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3次核酸检测;其他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分类管控等措施。以上人员在健康管理期间不得举办或参加婚礼、丧事,不得聚集、聚餐、聚会,不得到公共场所活动。
二、10月1日以来,有运城市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要全部进行“太原市检疫登记信息系统”登记。可通过扫“太原市风险人员排查登记二维码”进行登记,也可登录支付宝搜索太原市检疫登记信息系统中“风险人员排查”进行排查登记。
三、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立即开展全面排查,对10月1日以来有运城市旅居史的人员督促其主动向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四、社区(村)要开展深入细致地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10月1日以来有运城市旅居史的人员底数,对“太原市检疫登记信息系统”中登记的人员要及时落实好分类管控措施,杜绝失管失控,坚决防范疫情发生新燃点。
五、鼓励群众向居住地社区(村)提供涉疫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的信息线索,共同筑牢太原疫情防控防线。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太原市风险人员排查登记二维码如下。
#公告#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2022年第93号)
鉴于呼和浩特当前疫情的严峻性,为进一步防范疫情通过公路交通传播扩散,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外溢和输入风险,现将我市入呼车辆及人员管理措施公告如下:
一、从2022年10月11日零时起,呼和浩特市以外的车辆及司乘人员原则上禁止进入我市。
二、居住地在我市的居民,为了您的健康倡议暂缓返呼,待疫情形势平稳后有序返回,如居住地家中需要帮助,请联系社区工作人员,我们全力为您排忧解难。
三、需途经我市的车辆请绕行。
四、所有货车及司乘人员入呼须严格落实测温、扫青城码、查验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一律进行落地核酸采样,即采即走即追。入呼后,点对点闭环运输,货车司乘人员全程不下车、不接触,货物即装(卸)即走,在市域内不得随意停靠。
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积极配合我市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求。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0日
(2022年第93号)
鉴于呼和浩特当前疫情的严峻性,为进一步防范疫情通过公路交通传播扩散,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外溢和输入风险,现将我市入呼车辆及人员管理措施公告如下:
一、从2022年10月11日零时起,呼和浩特市以外的车辆及司乘人员原则上禁止进入我市。
二、居住地在我市的居民,为了您的健康倡议暂缓返呼,待疫情形势平稳后有序返回,如居住地家中需要帮助,请联系社区工作人员,我们全力为您排忧解难。
三、需途经我市的车辆请绕行。
四、所有货车及司乘人员入呼须严格落实测温、扫青城码、查验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一律进行落地核酸采样,即采即走即追。入呼后,点对点闭环运输,货车司乘人员全程不下车、不接触,货物即装(卸)即走,在市域内不得随意停靠。
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积极配合我市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求。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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