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融媒体中心12月3日讯(记者 努尔比亚 阿卜杜克热木)12月2日,和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们走进和田地区第一中学,开展“守法知礼平安行 122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着力提升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常识。活动中,民警们向孩子们详细讲解交通标识,行走斑马线、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等交通法规,教育并引导孩子们如何安全文明出行,孩子们踊跃发言、积极提问,与民警们互动交流,现场气氛活跃。
【关于呼和浩特市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新增1例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通报】#呼和浩特#
关于呼和浩特市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通报
2021年10月23日,呼和浩特市报告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病例1,隋某某,男;病例2,段某某,女,二人为夫妻关系,自2021年3月至10月15日一直在甘肃省武威市工作生活。夫妇2人于10月15日18:00从甘肃武威站乘坐K42/43次列车(8车厢28号下铺、29号上铺),10月16日9:15抵达呼和浩特东站,隔壁9号车厢乘客艾某某为银川市10月18日报告的确诊病例。二人出站后打车回到新城区华侨新村小区妻妹家。中午,前往维多利喜悦广场三江源活鱼现烤店就餐,之后在喜悦广场TGP店购物,在澳赢花卉市场购买花卉,在小区内跃辉便利店购买水果。
10月17日,于11:03从成吉思汗公园站乘坐地铁抵达中山路站,在亨得利眼镜店(民族商场店)买眼镜,到维多利时代城2楼、维多利维乐惠超市(海亮店)购物。后乘坐地铁2号线返回华侨新村妻妹家。
10月18日,7:50左右隋某某先到内蒙古妇幼保健院18号窗口挂号,段某某9:00左右打车赶到内蒙古妇幼保健院进入产科10号诊室就诊,之后在一楼做超声检查,在窗口缴费。随后二人打车返回华侨新村妻妹家。在5号楼下与隋某某朋友田某某碰面,下午,隋某某夫妇、隋某某妻妹、田某某四人打车前往九田家黑牛烤肉店(丽苑店)吃饭,13:50结账回家。19:00左右隋某某与田某某打车回土左旗碧水蓝山小区,在小区附近商铺购物后回家。
10月19日,7:00左右隋某某打车到内蒙古妇幼保健院,段某某及其妹随后打车到内蒙古妇幼保健院就诊,8:12直接去门诊二楼采血、做心电图,之后回到华侨新村隋某某妻妹家,12:00打车回到碧水蓝山小区。中午在胖胖焖面烩菜用餐后回家。
10月20日,7:45左右隋某某和田某某到碧水蓝山小区东门江南包子王买包子。15:52隋某某、隋某某妻妹、田某某三人去小区东门的张亮麻辣烫吃饭。17:30左右隋某某到蒙华国际大酒店旁果蔬美水果超市购物后回家无外出。
10月21日,段某某到碧水蓝山小区小胖果蔬超市买菜,在家吃午饭。隋某某19:00左右去碧水蓝山小区南门附近鑫宇水暖建材购物。
10月22日,隋某某夫妇打车于9:11到达内蒙古妇幼保健院进行产检,后打车回家。14:40至14:55,隋某某步行至碧水蓝山小区附近北域药房买药。21:00之后在小区遛狗,之后居家无外出。
请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重合的人员立即向所在地社区(村)、疾控中心、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告,并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措施。如有瞒报、缓报,一旦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27113、6627106
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901455
回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306994
玉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5973029
赛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80742
土左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3188885
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528589
和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191244
清水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912822
武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822235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23日
呼和浩特发布关于新增1例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通报
2021年10月22日,内蒙古第四医院报告1例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患者:马某某,某旅行社导游,现居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某小区,已完成灭活疫苗两针次接种。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19日期间,马某某在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甘肃、青海、广西带团旅游。10月19日乘坐Z312次列车,于10月20日13:30到达呼和浩特站。10月20日17:00左右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10月22日健康监测时,自述有咳嗽症状,随即将其转运至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隔离排查,后经自治区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确认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
目前患者核酸检测阴性,我市已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安排,对相关居民小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序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酸采样检测等工作。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23日#呼和浩特身边事#
来源: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呼和浩特市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通报
2021年10月23日,呼和浩特市报告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病例1,隋某某,男;病例2,段某某,女,二人为夫妻关系,自2021年3月至10月15日一直在甘肃省武威市工作生活。夫妇2人于10月15日18:00从甘肃武威站乘坐K42/43次列车(8车厢28号下铺、29号上铺),10月16日9:15抵达呼和浩特东站,隔壁9号车厢乘客艾某某为银川市10月18日报告的确诊病例。二人出站后打车回到新城区华侨新村小区妻妹家。中午,前往维多利喜悦广场三江源活鱼现烤店就餐,之后在喜悦广场TGP店购物,在澳赢花卉市场购买花卉,在小区内跃辉便利店购买水果。
10月17日,于11:03从成吉思汗公园站乘坐地铁抵达中山路站,在亨得利眼镜店(民族商场店)买眼镜,到维多利时代城2楼、维多利维乐惠超市(海亮店)购物。后乘坐地铁2号线返回华侨新村妻妹家。
10月18日,7:50左右隋某某先到内蒙古妇幼保健院18号窗口挂号,段某某9:00左右打车赶到内蒙古妇幼保健院进入产科10号诊室就诊,之后在一楼做超声检查,在窗口缴费。随后二人打车返回华侨新村妻妹家。在5号楼下与隋某某朋友田某某碰面,下午,隋某某夫妇、隋某某妻妹、田某某四人打车前往九田家黑牛烤肉店(丽苑店)吃饭,13:50结账回家。19:00左右隋某某与田某某打车回土左旗碧水蓝山小区,在小区附近商铺购物后回家。
10月19日,7:00左右隋某某打车到内蒙古妇幼保健院,段某某及其妹随后打车到内蒙古妇幼保健院就诊,8:12直接去门诊二楼采血、做心电图,之后回到华侨新村隋某某妻妹家,12:00打车回到碧水蓝山小区。中午在胖胖焖面烩菜用餐后回家。
10月20日,7:45左右隋某某和田某某到碧水蓝山小区东门江南包子王买包子。15:52隋某某、隋某某妻妹、田某某三人去小区东门的张亮麻辣烫吃饭。17:30左右隋某某到蒙华国际大酒店旁果蔬美水果超市购物后回家无外出。
10月21日,段某某到碧水蓝山小区小胖果蔬超市买菜,在家吃午饭。隋某某19:00左右去碧水蓝山小区南门附近鑫宇水暖建材购物。
10月22日,隋某某夫妇打车于9:11到达内蒙古妇幼保健院进行产检,后打车回家。14:40至14:55,隋某某步行至碧水蓝山小区附近北域药房买药。21:00之后在小区遛狗,之后居家无外出。
请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重合的人员立即向所在地社区(村)、疾控中心、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告,并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措施。如有瞒报、缓报,一旦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27113、6627106
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901455
回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306994
玉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5973029
赛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80742
土左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3188885
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528589
和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191244
清水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912822
武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822235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23日
呼和浩特发布关于新增1例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通报
2021年10月22日,内蒙古第四医院报告1例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患者:马某某,某旅行社导游,现居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某小区,已完成灭活疫苗两针次接种。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19日期间,马某某在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甘肃、青海、广西带团旅游。10月19日乘坐Z312次列车,于10月20日13:30到达呼和浩特站。10月20日17:00左右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10月22日健康监测时,自述有咳嗽症状,随即将其转运至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隔离排查,后经自治区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确认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
目前患者核酸检测阴性,我市已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安排,对相关居民小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序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酸采样检测等工作。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23日#呼和浩特身边事#
来源: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和田市融媒体中心10月18日(努尔比亚 阿卜杜克热木)为进一步弘扬扶残助残风尚,帮助残疾人树立“自强、自信、自立、自尊”精神,近日,新疆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一行来到和田市开展扶残助困捐赠活动,让广大残疾人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及来自社会各界的关心关爱。活动期间,新疆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一行先后来到和田金庚罗科曼康复医院、和田市伊里其乡托万阿热勒村,为和田市捐赠了100把轮椅、20台风湿治疗仪,并为50名困难残疾人每人发放慰问金2000元,鼓励他们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勇于克服困难,做生活的强者。和田市肖尔巴格乡阔什艾日克村村民吐孙尼亚孜汗·肉孜说:“党和政府特别关心我们,我很感激党和政府。现在家里通电、通水、通气,有困难都会帮助我,他们对我的帮助很大,我心情一天比一天好,生活也越来越好了,现在很幸福。” 和田市伊里其乡托普恰村村民阿塔吾拉·麦提努日先天失明,这几年通过他的努力及党和政府的好政策,他开了一家自己的康复医疗中心,不仅帮助更多的残疾人就业,还提高了自己的收入。阿塔吾拉·麦提努日说:“今天自治区的领导们来慰问我们,我特别高兴。今后我会靠自己的双手,做好康复工作,为社会做出贡献。” 近年来,和田市高度重视和关心残疾人事业,大力开展关爱残疾人活动,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全市残疾人康复服务率达到98%以上,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和服务需求不断得到满足,残疾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升,保障了残疾人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田金庚罗科曼康复医院党支部书记郭太和说:“近年来我们和田金庚罗科曼康复医院为救助脑瘫儿童,为和田社会家庭困难人群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的为残疾人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此次活动是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全力为和田市残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行动,也是在全社会弘扬扶残助残风尚,多方解决残疾人生活困难,帮助残疾人树立“自强、自信、自立、自尊”精神。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副秘书长孟勇说:“此次我们新疆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在加帕尔会长的带领下,开展南疆四地州扶残助困爱心捐赠活动,以实际行动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助力南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下一步,我们将发动更多的企业家和社会各界的爱心人士,多到南疆来,多到和田来,为推动我们和田的残疾人事业和乡村振兴工作做出我们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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