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县检察院依法对未经许可私设生猪屠宰场行为提起公诉#
为维护舌尖上的安全,从源头上防控病死猪和其他不合格肉品进入市场销售环节,上栗县人民检察院近日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对未经许可私设生猪屠宰场的谢某某提起公诉。
案情回顾
2017年12月10日至2018年8月28日期间,被告人谢某某在未办理《生猪定点屠宰证》的情况下,在彭高镇彭高村将自家的猪舍改造成屠宰场,先后从宜春、湘东等地收购生猪运回该屠宰点进行屠宰,雇请员工进行生猪屠宰作业,将屠宰后的生猪肉销售给超市和附近猪肉零售者,先后销售猪肉总金额200余万元。
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私设生猪屠宰厂(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为维护舌尖上的安全,从源头上防控病死猪和其他不合格肉品进入市场销售环节,上栗县人民检察院近日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对未经许可私设生猪屠宰场的谢某某提起公诉。
案情回顾
2017年12月10日至2018年8月28日期间,被告人谢某某在未办理《生猪定点屠宰证》的情况下,在彭高镇彭高村将自家的猪舍改造成屠宰场,先后从宜春、湘东等地收购生猪运回该屠宰点进行屠宰,雇请员工进行生猪屠宰作业,将屠宰后的生猪肉销售给超市和附近猪肉零售者,先后销售猪肉总金额200余万元。
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私设生猪屠宰厂(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海安公安警务动态##2017年3月份,周某某跟谢某某因为生活拮据,从海安市雅周镇集市中一老人身上偷盗黄金戒指,并且在当天以4000元的价格销脏,所得钱财被两个人挥霍一空,相隔几天谢某某落网,周某某在联系不到谢某某后潜逃。
案发2年多来,雅周派出所民警一直未放松对潜逃人员周某某的追捕。10月14日雅周派出所民警在查明周某某出现在湖北老家后,立即组织力量赶往湖北展开抓捕,经过两天的连续工作,于16日成功将周某某抓获归案并押回海安。
案发2年多来,雅周派出所民警一直未放松对潜逃人员周某某的追捕。10月14日雅周派出所民警在查明周某某出现在湖北老家后,立即组织力量赶往湖北展开抓捕,经过两天的连续工作,于16日成功将周某某抓获归案并押回海安。
近日民一庭受理了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原告三某与被告谢某某的丈夫口头约定将其所有的土地承包给被告谢某某的丈夫,未签订书面的承包合同。达成口头协议后被告夫妇在涉案土地上建盖简易房进行茶叶加工,被告的丈夫于去年去世,现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土地,恢复原状。承办法官于2019年6月4日到现场巡回开庭审理,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双方对承包期限及租金各执一词,承办法官在庭审中以理释法,耐心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但双方态度坚决,无法达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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