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原史前长颈鹿总共分几步# 我将古生物科学艺术复原作为职业工作的主要方向,原因很简单——因为史前生命足够怪,却又怪得合情合理。将这些奇怪的推理相互连接、彼此关系就能窥到生命之网是如何生长、自然万物是怎样交互的。
无论是刷新自己对生命形态的认知,还是发自内心去享受进化力量所带来的颠覆震撼,抑或是单纯的猎奇心理、探索欲望,都能从古生物科研工作中获得极大的满足。
每一次,科学家把他们最新发现的化石骨骼摆在我面前,我都无法控制住自己在脑海里去勾勒它的形象。
最近一次,我花了近5个月的时间复原了一头“怪兽”。它最终的样子登上了《科学》杂志。
“它的头顶长着一个圆盘状的独角,很大,顶是平的,从角发育过程推测:怪兽活着的时候独角呈半球状,形似军用钢盔。独角前端两侧可能还各有一个小突起。”
“颈椎异常粗壮,比起正常动物关节面厚了许多,我们做了模拟碰撞力学研究,认为是适应激烈碰撞的特化结果。独角与颈椎的特性表明碰撞行为时常发生,可以判断它是一个善于碰撞的好斗角色。”
“估计该动物体重140千克左右,肩高120厘米以上。开始我们一直认为怪兽属于牛科,最近研究证明,怪兽是早期的长颈鹿,命名为獬豸盘角鹿。”
这是我从古脊椎所研究员王世骐老师那里得到的化石标本的核心信息,一起拿到的还有一份盘角鹿化石标本的三维扫描模型。
图1:盘角兽复原定稿
图2:数字模拟盘角兽碰撞姿态(左上)解剖姿态(右上)头颈肩角度
一个奇怪的颅顶、一串似乎比例失调的颈椎,外加似曾相识的脸部骨骼,构成了一个幽绿色的头颈骨。
最简单粗暴的复原方法是直接在眼眶里填上眼球,沿着骨骼外轮廓封闭出一个实体,用体面结构区别一下头颈口耳鼻,一个粗略的复原形象就有了。但是,那又有什么乐趣呢?
我拆开每一块骨骼,观察它们彼此的连接方式,模拟关节的运动范围,设想器官和组织复原的位置。我发现了一个问题:盘角鹿异常粗大的颈椎会侵占咽喉的空间,我试着加大颈椎与头骨的夹角,但并没有太多改善。
特化的碰撞结构显示,最佳的撞击姿势更接近于头部长轴与颈部呈直角时的状态,但在这个状态下容纳咽喉的空间会被颈椎侵占得更加彻底。这似乎不合理,出现了bug。这毕竟是一个曾经活生生存在过的真实生灵,而不是一个通过想象力赋予生命的幻想生物。
科学复原要求严格参考标本参数,骨骼化石的三维数据是古生物复原工作中最为重要甚至是唯一留存的结构蓝图,对于蓝图的主观变形是不可取的。模型数据中盘角鹿头颅和颈椎来自化石本体的等比例扫描,那矛盾只应该出现在后期拼接的脸上。假设面部结构可以前移,咽喉被侵占的空间似乎就可以得到释放。
带着疑问我来到王世骐老师办公室,他捧起盘角鹿化石,对照着相关现生动物的头骨标本,为我细细解说盘角鹿头颅的结构和相关的信息,并验证了我的假设。经过探讨比对,我们认为盘角鹿确实可能拥有一张更狭长的面孔。
盘角鹿头部的复原雏形在其骨骼的合理复原之后,又经过几次调整顺利完成了。与我熟悉的爬行动物的头部复原不同,哺乳动物头部的软组织轮廓和骨骼轮廓并不完全贴合,有些甚至差别很大,比如鲸、河马,需要借助一些关键骨点去明确复原结构;还有一些角质的构成无法形成化石,如盘角鹿半球形的独角,在化石上的留存其实是一个很平的骨质盘座,真正的角则发育在这个基座之上。
好在,可供参考的现生哺乳动物材料还是很丰富的,比如长颈鹿、霍加狓、羚羊以及其它的牛科动物,它们的影像和解剖学资料都比较容易获得。比较解剖学更是常被应用于古生物复原工作:相近的种类、相似的结构、相同的功能、类似的行为、近似的环境……自然界中有很多规律可循,很多原理共通,比如鲨鱼、海豚和鱼龙,比如飞鸟、蝙蝠和翼龙,身世虽不同宗,但身段却异曲同工,这便是功能和形态在自然选择下的趋同。
评价一件科学复原作品的合理性,其中一个有趣的方法就是通过客观的科学构架,去假设复原生物真实复活,它们所被设定的生物结构是否真的可以正常运作、维持生命,是否可以帮助它们应对所处的环境。也许听起来有些玄幻,但这种思维方式有助于同时打开多个维度去评价生命形态的可能性。
关于躯体的复原,经历了很多次的改版,大致我们尝试过两版的羚羊型,和一版西瓦兽型(一种粗壮型的古长颈鹿)。因为没有直接的化石证据,所以我们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方面去做复原考虑:动物形体的协调性——头身比例协调;有助于碰撞行为的体形——健壮稳定;生存环境对体形的选择——林地活动短腿更灵便。
综合以上几点,西瓦兽型的形体被认为是更合理的可能。但初始120厘米的肩高推测,在复原上会形成很奇怪的头身比例。视觉上的协调,可能是人类与生俱来辨别“自然”和“非自然”、“真实”和“非真实”、“和谐”和“非和谐”的先天性审美。在没有确凿证据前我们更倾向于这种协调,最终我们估计盘角鹿的肩高在90~100厘米区间。
一个完整的科学复原过程一定是由内而外的,一件专业的科学复原作品也一定可以“由外见内”去鉴赏。
简单来说,古生物科学生态复原的逻辑思路即是骨骼—肌肉—皮肤—皮肤衍生物—动作—行为—环境交互。由于它们互为因果,所以顺序反过来也是一样的,任凭复原形象披毛戴羽,无论复原姿态静止或者灵动,都可以感受到内在的解剖结构与之呼应,外在的环境因素与之共鸣。
复原工作者在每个阶段的思考与体悟都会在作品上留下痕迹,这些细节的处理往往是最耐人寻味的,就像画家的笔触、雕塑家的刀痕。
关于体色和斑纹的设定,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的考虑。其一,环境因素,干旱的疏林草原,背景色与今日的非洲稀树草原类似,动物的体色与花纹在视觉层面主要用于交流或保护。哺乳动物大多没有绚丽的色彩,生存于林地的种类往往发育有斑纹——这有助于它们在斑驳树影间隐匿身形。盘角鹿的底色选择了大地色系的保护色,腹浅背深,配有暗色的斑纹。
其二,演化的伏笔,体现在斑纹形式的选择上:将长颈鹿典型的马赛克式几何斑纹以及霍加狓臀部的平行条带状花纹引为元素、疏弱化处理后再现于盘角鹿皮毛之上,这是一种人为的主观的导向手法,暗示着其中的演化联系。
最后复原的是运动形态。我盯着显示器,一帧一帧地反复观看牛科动物的碰撞视频。我分别得到了盘羊和麝牛碰撞行为的定格参考:它们的起势不同、蓄势不同,收势也不同。
盘角鹿,那些特化的骨骼注定是它天生的破门器,它会怎样碰撞,会如何开始、如何结束,是怎样的力道,我们也许永远都只能猜想。最终,我参考了盘羊和麝牛的姿势设定了两套不同碰撞形态的场景复原小品,不知在定格的静态复原中,是否也能让观者听到遥远世界那声声回响。https://t.cn/A6aqLOT8
无论是刷新自己对生命形态的认知,还是发自内心去享受进化力量所带来的颠覆震撼,抑或是单纯的猎奇心理、探索欲望,都能从古生物科研工作中获得极大的满足。
每一次,科学家把他们最新发现的化石骨骼摆在我面前,我都无法控制住自己在脑海里去勾勒它的形象。
最近一次,我花了近5个月的时间复原了一头“怪兽”。它最终的样子登上了《科学》杂志。
“它的头顶长着一个圆盘状的独角,很大,顶是平的,从角发育过程推测:怪兽活着的时候独角呈半球状,形似军用钢盔。独角前端两侧可能还各有一个小突起。”
“颈椎异常粗壮,比起正常动物关节面厚了许多,我们做了模拟碰撞力学研究,认为是适应激烈碰撞的特化结果。独角与颈椎的特性表明碰撞行为时常发生,可以判断它是一个善于碰撞的好斗角色。”
“估计该动物体重140千克左右,肩高120厘米以上。开始我们一直认为怪兽属于牛科,最近研究证明,怪兽是早期的长颈鹿,命名为獬豸盘角鹿。”
这是我从古脊椎所研究员王世骐老师那里得到的化石标本的核心信息,一起拿到的还有一份盘角鹿化石标本的三维扫描模型。
图1:盘角兽复原定稿
图2:数字模拟盘角兽碰撞姿态(左上)解剖姿态(右上)头颈肩角度
一个奇怪的颅顶、一串似乎比例失调的颈椎,外加似曾相识的脸部骨骼,构成了一个幽绿色的头颈骨。
最简单粗暴的复原方法是直接在眼眶里填上眼球,沿着骨骼外轮廓封闭出一个实体,用体面结构区别一下头颈口耳鼻,一个粗略的复原形象就有了。但是,那又有什么乐趣呢?
我拆开每一块骨骼,观察它们彼此的连接方式,模拟关节的运动范围,设想器官和组织复原的位置。我发现了一个问题:盘角鹿异常粗大的颈椎会侵占咽喉的空间,我试着加大颈椎与头骨的夹角,但并没有太多改善。
特化的碰撞结构显示,最佳的撞击姿势更接近于头部长轴与颈部呈直角时的状态,但在这个状态下容纳咽喉的空间会被颈椎侵占得更加彻底。这似乎不合理,出现了bug。这毕竟是一个曾经活生生存在过的真实生灵,而不是一个通过想象力赋予生命的幻想生物。
科学复原要求严格参考标本参数,骨骼化石的三维数据是古生物复原工作中最为重要甚至是唯一留存的结构蓝图,对于蓝图的主观变形是不可取的。模型数据中盘角鹿头颅和颈椎来自化石本体的等比例扫描,那矛盾只应该出现在后期拼接的脸上。假设面部结构可以前移,咽喉被侵占的空间似乎就可以得到释放。
带着疑问我来到王世骐老师办公室,他捧起盘角鹿化石,对照着相关现生动物的头骨标本,为我细细解说盘角鹿头颅的结构和相关的信息,并验证了我的假设。经过探讨比对,我们认为盘角鹿确实可能拥有一张更狭长的面孔。
盘角鹿头部的复原雏形在其骨骼的合理复原之后,又经过几次调整顺利完成了。与我熟悉的爬行动物的头部复原不同,哺乳动物头部的软组织轮廓和骨骼轮廓并不完全贴合,有些甚至差别很大,比如鲸、河马,需要借助一些关键骨点去明确复原结构;还有一些角质的构成无法形成化石,如盘角鹿半球形的独角,在化石上的留存其实是一个很平的骨质盘座,真正的角则发育在这个基座之上。
好在,可供参考的现生哺乳动物材料还是很丰富的,比如长颈鹿、霍加狓、羚羊以及其它的牛科动物,它们的影像和解剖学资料都比较容易获得。比较解剖学更是常被应用于古生物复原工作:相近的种类、相似的结构、相同的功能、类似的行为、近似的环境……自然界中有很多规律可循,很多原理共通,比如鲨鱼、海豚和鱼龙,比如飞鸟、蝙蝠和翼龙,身世虽不同宗,但身段却异曲同工,这便是功能和形态在自然选择下的趋同。
评价一件科学复原作品的合理性,其中一个有趣的方法就是通过客观的科学构架,去假设复原生物真实复活,它们所被设定的生物结构是否真的可以正常运作、维持生命,是否可以帮助它们应对所处的环境。也许听起来有些玄幻,但这种思维方式有助于同时打开多个维度去评价生命形态的可能性。
关于躯体的复原,经历了很多次的改版,大致我们尝试过两版的羚羊型,和一版西瓦兽型(一种粗壮型的古长颈鹿)。因为没有直接的化石证据,所以我们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方面去做复原考虑:动物形体的协调性——头身比例协调;有助于碰撞行为的体形——健壮稳定;生存环境对体形的选择——林地活动短腿更灵便。
综合以上几点,西瓦兽型的形体被认为是更合理的可能。但初始120厘米的肩高推测,在复原上会形成很奇怪的头身比例。视觉上的协调,可能是人类与生俱来辨别“自然”和“非自然”、“真实”和“非真实”、“和谐”和“非和谐”的先天性审美。在没有确凿证据前我们更倾向于这种协调,最终我们估计盘角鹿的肩高在90~100厘米区间。
一个完整的科学复原过程一定是由内而外的,一件专业的科学复原作品也一定可以“由外见内”去鉴赏。
简单来说,古生物科学生态复原的逻辑思路即是骨骼—肌肉—皮肤—皮肤衍生物—动作—行为—环境交互。由于它们互为因果,所以顺序反过来也是一样的,任凭复原形象披毛戴羽,无论复原姿态静止或者灵动,都可以感受到内在的解剖结构与之呼应,外在的环境因素与之共鸣。
复原工作者在每个阶段的思考与体悟都会在作品上留下痕迹,这些细节的处理往往是最耐人寻味的,就像画家的笔触、雕塑家的刀痕。
关于体色和斑纹的设定,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的考虑。其一,环境因素,干旱的疏林草原,背景色与今日的非洲稀树草原类似,动物的体色与花纹在视觉层面主要用于交流或保护。哺乳动物大多没有绚丽的色彩,生存于林地的种类往往发育有斑纹——这有助于它们在斑驳树影间隐匿身形。盘角鹿的底色选择了大地色系的保护色,腹浅背深,配有暗色的斑纹。
其二,演化的伏笔,体现在斑纹形式的选择上:将长颈鹿典型的马赛克式几何斑纹以及霍加狓臀部的平行条带状花纹引为元素、疏弱化处理后再现于盘角鹿皮毛之上,这是一种人为的主观的导向手法,暗示着其中的演化联系。
最后复原的是运动形态。我盯着显示器,一帧一帧地反复观看牛科动物的碰撞视频。我分别得到了盘羊和麝牛碰撞行为的定格参考:它们的起势不同、蓄势不同,收势也不同。
盘角鹿,那些特化的骨骼注定是它天生的破门器,它会怎样碰撞,会如何开始、如何结束,是怎样的力道,我们也许永远都只能猜想。最终,我参考了盘羊和麝牛的姿势设定了两套不同碰撞形态的场景复原小品,不知在定格的静态复原中,是否也能让观者听到遥远世界那声声回响。https://t.cn/A6aqLOT8
#火柴盒子#
今年的第九十六本书,来自里尔克的《布里格手记》。
虽然这是里尔克唯一一本小说,但其实也没那么像小说。知道里尔克是因为帕斯捷尔纳克号称自己颇受他的影响,但两位诗人的诗,我都没看过。
不过我一直把诗人的散文挂在嘴上。
嗯,散文,我还是觉得像散文,尤其是前十五篇,在我看来就是五颗星的水准了。
不过其实我读的时候真的以为这是自传体小说,里尔克就是布里格本人,德语作家真的是诓我一诓
一个准。
简单粗暴的分享我的划线[喵喵]
◆ 1
>> 那么,就是说,人们来这儿是为了活,我倒是认为,会在这儿死。
>> 孩子睡着,张开嘴巴,呼吸着碘仿、炸薯条、恐惧。现在就是这样。关键的是活着。这是关键的。
◆ 2
>> 开着窗睡觉,我做不到。电轨咆哮着穿过我的小屋。汽车从我身上开过。一扇门关上了。
◆ 4
>> 我为什么要告诉某个人[9]我变了?如果我变了,就不再是曾经的我,如果我不同于迄今的那个,就显然再也没有熟人。给不认识我的陌生人,我不可能写信。
◆ 5
>> 有些人常年戴着一张脸,它当然会被用坏、变脏,在皱纹处断裂,像旅途上戴的手套那样松下来。这是节省、简单的人;他们不换脸,甚至不清洗。
>> 另一些人,一张接一张地戴上脸,快得毛骨悚然,又把它们弄坏。最初他们以为用之不竭,但还不到40岁就已经是最后一张了。
◆ 6
>> 我怕。一旦有了恐惧,就得做点什么对抗它。
◆ 7
>> 上帝啊,这就是一切。来了,找到生活,现成的,穿上它就是。要走掉或不得不走:就在此时,无需挣扎:那就是您的死亡,先生。
◆ 8
>> 过去,人们知道(或者料想到)死亡在自己的身体里,就像果子里有核。孩子有一个小小的死,成人有一个长大的死。女人的死在腹内,男人的死在胸中。人拥有死亡,它给人以特殊的尊严和静默的骄傲。
>> 这段时间里,它比往日的克里斯多夫·迪特莱夫·布里格更像主人,它仿佛是一位国王,后来,永远,人们称它为恐怖。
◆ 9
>> 当女人怀孕了,伫立着,纤细的手不经意地放在隆起的腹部上,那里面有两个胎儿:一个孩子和一个死亡,是什么让她有了一种悲哀的美?
◆ 14
>> 得等,一辈子都要去搜集意义和甜蜜,也许那会是漫长的一生,然后,在尽头,或许能写出十行好诗。
>> 为写一句诗,得见过许多城市,许多人和物,要认识动物,要感受鸟儿如何飞翔,要知道小小的花朵以怎样的姿态在清晨开放。要能想起无名之地的路,想起未料到的相遇和眼见其缓缓而至的离别——要想起尚混沌的童年,想起受伤害的父母,他们想让你快乐,你却不理解他们(那是另一个人的快乐),想起孩子的病,它莫名地出现,有过那么多次深重而艰难的转变,想起那些静寂、压抑的小屋里的日子和海边的清晨,尤其是那片海。
>> 有无可能,对那些还活着的少女,人们一无所知?有无可能,人们说着“女人”,“孩子”,“少年”,却未曾料到(即使受过所有的教育),这些词语早就没有了复数,而是无数的单数?
◆ 15
>> 人坐在那,就像溶解了;没有任何意志,任何知觉,没有兴致,也没有抵抗。人就成了虚空。
◆ 16
>> 他是幸福的诗人,述说着他的窗子和书橱的玻璃门,它沉思般映照着可爱而孤独的远方。我想成为的,正是这样的诗人;
◆ 22
>> 千万别以为我在这里因失望而痛苦,相反。有时让我吃惊的是,我多么愿意为了真实放弃一切期待,哪怕真实是丑恶的。
◆ 28
>> 生活中没有初学者的班级,它总是要求马上就开始最难的
◆ 32
>> 我躺在那,像所有布料中的一块,真的就像一块布。
◆ 37
>> 因为,言说只会出错。
◆ 44
>> 星星就是自由
◆ 46
>> 某种程度上,只要不想永远放弃童年,就依然要在某种程度上成就它。当我明白失去它的时候,却同时感到,再不会有什么其他东西能证明自己了。
◆ 49
>> 虽然有左邻的音乐,在我脑中做茧的却是背诗的那位,如果不是一个时时拜访他的大学生有一天走错了门,上帝知道会从茧中孵化出什么。
◆ 53
>> 于是他们态度骤变,使出杀手锏,这是最极端的另一种攻讦:名望。在这种噪声中,几乎每个人都会抬起头看看,他就这样涣散了。
◆ 60
>> 她们带着那一点点成为被爱者的天赋,就像举着一盏冷却了的灯。
◆ 61
>> 而那时他已经是最可悲的人,除了皇冠,他穷途潦倒、一无所有。
摘完这些段的时候我突然好奇里尔克的十行好诗是什么了,或者波德莱尔的那一行诗呢?
4.5/5
今年的第九十六本书,来自里尔克的《布里格手记》。
虽然这是里尔克唯一一本小说,但其实也没那么像小说。知道里尔克是因为帕斯捷尔纳克号称自己颇受他的影响,但两位诗人的诗,我都没看过。
不过我一直把诗人的散文挂在嘴上。
嗯,散文,我还是觉得像散文,尤其是前十五篇,在我看来就是五颗星的水准了。
不过其实我读的时候真的以为这是自传体小说,里尔克就是布里格本人,德语作家真的是诓我一诓
一个准。
简单粗暴的分享我的划线[喵喵]
◆ 1
>> 那么,就是说,人们来这儿是为了活,我倒是认为,会在这儿死。
>> 孩子睡着,张开嘴巴,呼吸着碘仿、炸薯条、恐惧。现在就是这样。关键的是活着。这是关键的。
◆ 2
>> 开着窗睡觉,我做不到。电轨咆哮着穿过我的小屋。汽车从我身上开过。一扇门关上了。
◆ 4
>> 我为什么要告诉某个人[9]我变了?如果我变了,就不再是曾经的我,如果我不同于迄今的那个,就显然再也没有熟人。给不认识我的陌生人,我不可能写信。
◆ 5
>> 有些人常年戴着一张脸,它当然会被用坏、变脏,在皱纹处断裂,像旅途上戴的手套那样松下来。这是节省、简单的人;他们不换脸,甚至不清洗。
>> 另一些人,一张接一张地戴上脸,快得毛骨悚然,又把它们弄坏。最初他们以为用之不竭,但还不到40岁就已经是最后一张了。
◆ 6
>> 我怕。一旦有了恐惧,就得做点什么对抗它。
◆ 7
>> 上帝啊,这就是一切。来了,找到生活,现成的,穿上它就是。要走掉或不得不走:就在此时,无需挣扎:那就是您的死亡,先生。
◆ 8
>> 过去,人们知道(或者料想到)死亡在自己的身体里,就像果子里有核。孩子有一个小小的死,成人有一个长大的死。女人的死在腹内,男人的死在胸中。人拥有死亡,它给人以特殊的尊严和静默的骄傲。
>> 这段时间里,它比往日的克里斯多夫·迪特莱夫·布里格更像主人,它仿佛是一位国王,后来,永远,人们称它为恐怖。
◆ 9
>> 当女人怀孕了,伫立着,纤细的手不经意地放在隆起的腹部上,那里面有两个胎儿:一个孩子和一个死亡,是什么让她有了一种悲哀的美?
◆ 14
>> 得等,一辈子都要去搜集意义和甜蜜,也许那会是漫长的一生,然后,在尽头,或许能写出十行好诗。
>> 为写一句诗,得见过许多城市,许多人和物,要认识动物,要感受鸟儿如何飞翔,要知道小小的花朵以怎样的姿态在清晨开放。要能想起无名之地的路,想起未料到的相遇和眼见其缓缓而至的离别——要想起尚混沌的童年,想起受伤害的父母,他们想让你快乐,你却不理解他们(那是另一个人的快乐),想起孩子的病,它莫名地出现,有过那么多次深重而艰难的转变,想起那些静寂、压抑的小屋里的日子和海边的清晨,尤其是那片海。
>> 有无可能,对那些还活着的少女,人们一无所知?有无可能,人们说着“女人”,“孩子”,“少年”,却未曾料到(即使受过所有的教育),这些词语早就没有了复数,而是无数的单数?
◆ 15
>> 人坐在那,就像溶解了;没有任何意志,任何知觉,没有兴致,也没有抵抗。人就成了虚空。
◆ 16
>> 他是幸福的诗人,述说着他的窗子和书橱的玻璃门,它沉思般映照着可爱而孤独的远方。我想成为的,正是这样的诗人;
◆ 22
>> 千万别以为我在这里因失望而痛苦,相反。有时让我吃惊的是,我多么愿意为了真实放弃一切期待,哪怕真实是丑恶的。
◆ 28
>> 生活中没有初学者的班级,它总是要求马上就开始最难的
◆ 32
>> 我躺在那,像所有布料中的一块,真的就像一块布。
◆ 37
>> 因为,言说只会出错。
◆ 44
>> 星星就是自由
◆ 46
>> 某种程度上,只要不想永远放弃童年,就依然要在某种程度上成就它。当我明白失去它的时候,却同时感到,再不会有什么其他东西能证明自己了。
◆ 49
>> 虽然有左邻的音乐,在我脑中做茧的却是背诗的那位,如果不是一个时时拜访他的大学生有一天走错了门,上帝知道会从茧中孵化出什么。
◆ 53
>> 于是他们态度骤变,使出杀手锏,这是最极端的另一种攻讦:名望。在这种噪声中,几乎每个人都会抬起头看看,他就这样涣散了。
◆ 60
>> 她们带着那一点点成为被爱者的天赋,就像举着一盏冷却了的灯。
◆ 61
>> 而那时他已经是最可悲的人,除了皇冠,他穷途潦倒、一无所有。
摘完这些段的时候我突然好奇里尔克的十行好诗是什么了,或者波德莱尔的那一行诗呢?
4.5/5
民间故事《守望》
叶敬之 故事微刊 2022-06-22
泗阳人把用芦花编织,冬天穿了取暖的鞋子叫“毛窝子”。其他地方则称之为“芦花鞋”。作家曹文轩的长篇小说《青铜葵花》,有一章就叫做“芦花鞋”。
毛窝子制作方式简单。用泪草编织鞋底,引出几根鞋茎,再以芦花编织鞋帮,最后拿鞋茎收口。穿的时候,用旧布缝鞋口,以防伤脚;鞋底垫上麦秸,以保暖和防水。如果条件好,可在脚上裹布,增加暖和度,还防止磨脚。
三十多年前,每到冬天,农民们几乎个个穿毛窝子。赶上逢集,半条街都是卖毛窝子的。农民们走来串去,一家家挑着、拣着,都想买一双既便宜,又结实、漂亮的毛窝子。
小时候,母亲也带着我买过毛窝子。记得有一年冬天,逢集,没有风,树不摇,风尘不起,天很蓝,太阳很温暖。母亲来到李大爷那儿,拿起一双毛窝子,左边看看,右边看看,就付了钱。李大爷红脸膛,尖下巴,眼睛下面各有两道深深的皱纹,像两道垄沟。他人很小巧,接钱、递毛窝子脸都带笑,还从地上站起来,顺便夸我两句:“这是你家大少爷啊?一脸福相!”嗓音清亮,似有嗡嗡的回响。
现在想起来,李大爷的毛窝子质量的确属于上乘。别看毛窝子制作方式简单,但制作精美不易。好的毛窝子,除了鞋型漂亮,如一辆解放牌卡车,不歪不斜,还要结实;芦花磨光了,鞋茎还在,依旧端端正正。李大爷的毛窝子正符合这些标准。
毛窝子,最适宜陪伴山芋稀饭和咸菜。当人们的碗里有了大米饭、猪肉的时候,毛窝子渐渐被棉鞋取代,消失了踪影。有一年寒假,我带着孩子到街上闲逛。少有的寒冷,风呼呼地吹着,地上纸片和杂草飘起,沙沙响,无意中看见李大爷还在卖毛窝子,只是生意已经没有当年耶样红火了。我站在李大爷附近观察,好久没有一个人来买毛窝子。人们匆匆从他面前走过,没有一个人停下来,甚至连看都不看一眼。
李大爷还是当年那个模样,红脸膛,尖下巴,只是眼睛下面的皱纹变成三道,而且更深了。他坐在地上,两手抱膝,眼睛眯缝着,像在打盹,又像在思考着什么。
我在他面前停了下来,问:“还有人买毛窝子吗?”
听到我的问话,他睁了睁眼睛,咳嗽一声说:“嗯,有时有。都是老头老太太。”
他嗓音有点沙哑,面无表情,显然已经认不出我了。
“那就算了啵,这么大年纪了,还编它干什么?”我说。
“还是有人买的,”李大爷动了动身子,两只手从膝盖上放下来,眼睛看着我,“我也放不下这门手艺。过去会打毛窝子的,一个个都走了;在的,也打不动了。我还能走能动。唉,现在的小年轻,没有人愿意学这个手艺了。”
李大爷眼睛没有了早年的光亮,变得泛红和灰暗。
临走时,我买了一双毛窝子。路上,我告诉孩子:“这叫毛窝子。过去一到冬天,爸爸就穿着这个……”
“毛窝子……”儿子听了一阵大笑,“多难听。这也能穿吗?不扎脚啊?”
有一年暑假,我又上街闲逛。儿子已经大了,不愿意跟我上街。天气很热,让人喘不过气来,走几步就要擦擦汗。忽然,我发现自己又走到当年买毛窝子的地方,我惊讶地发现,竟然有人在卖毛窝子!天啊,这是夏天哎,有夏天卖毛窝子的吗?强烈的好奇心,让我走到卖主跟前。
很快,我认出了,卖主就是李大爷。不过,他的脸色已经变得黑紫,眼睛下面有四道皱纹了;整个脸盘好像被风干了一样,比过去缩小一半。眼睛半开半闭,眼睑有点溃烂泛红。
“夏天怎么卖起毛窝子啦?”我招呼道。李大爷像一个树墩,稳稳地戳在那儿,没有反应。
边上一个卖猪肉的中年人朝我摇摇手。“这个,听不见了,”他指指耳朵。“这个,有毛病了,”他指指脑袋。
“怎么回事啊?”
中年人说:“前几年,乡长带几个人逛街,说是省里的。其中一个像是当官的,指着毛窝子说:‘这个可以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李大爷不懂。乡长说,就是由公家发工资,派人跟你学徒,你打出来的毛窝子给人参观。李大爷高兴了,从那以后就整天惦念这件事情。以前光是冬天出来卖,现在夏天也来卖。他说:‘要是人家省里的人来找我找不到呢?’几年过去了,也没见人来过。李大爷不甘心,一年四季,逢集就来。”
不久,散集了。李大爷拎起毛窝子,要往肩上挂。胳膊抖抖的,挂不上去;中年人搭了把手才挂上,前面两双,后面两双。中年人又把拐杖递给他。李大爷拄着拐杖,佝偻着身体,左脚往前迈一步,停下;等右脚上前,跟左脚平齐,才把左脚再向前迈一步……
赶集的几乎走光了,只有李大爷的背影在街心摇晃。
望着李大爷的背影,我心里酸酸的。
暑假快结束了,我和孩子一起,骑着自行车上洪泽湖玩。走到东沙村,忽然看见不远处腾起一股浓烟,由细变粗,弥漫成一大片,像乌云似的。
“该不是失火了吧?我们去看看。”我和孩子用力踩着车子,赶往冒烟的地方。
原来不是失火。只见一个空旷的场地,堆满了毛窝子——足有几百上千双毛窝子!正被人点着了火焚烧。
一个中年男人,还在不停地从一间屋里往外面扔毛窝子。
“你们烧这个干吗呀?”我马上想起了李大爷,他就是东沙村的。
边上一个看热闹的说:“李大爷活着的时候,谁都不许进他的屋子。前几天死了,儿子打开门一看,一屋毛窝予。没法处理,就烧了。”
我捡起一双毛窝子。鞋型漂亮,不歪不斜,结结实实,芦花还在散发着清香。摸在手里,毛茸茸的,柔软舒适。
我带走了那双毛窝子。
到了洪泽湖边,回望东沙村上空,烟雾已经散尽,斜晖脉脉,蓝天澄碧。
叶敬之 故事微刊 2022-06-22
泗阳人把用芦花编织,冬天穿了取暖的鞋子叫“毛窝子”。其他地方则称之为“芦花鞋”。作家曹文轩的长篇小说《青铜葵花》,有一章就叫做“芦花鞋”。
毛窝子制作方式简单。用泪草编织鞋底,引出几根鞋茎,再以芦花编织鞋帮,最后拿鞋茎收口。穿的时候,用旧布缝鞋口,以防伤脚;鞋底垫上麦秸,以保暖和防水。如果条件好,可在脚上裹布,增加暖和度,还防止磨脚。
三十多年前,每到冬天,农民们几乎个个穿毛窝子。赶上逢集,半条街都是卖毛窝子的。农民们走来串去,一家家挑着、拣着,都想买一双既便宜,又结实、漂亮的毛窝子。
小时候,母亲也带着我买过毛窝子。记得有一年冬天,逢集,没有风,树不摇,风尘不起,天很蓝,太阳很温暖。母亲来到李大爷那儿,拿起一双毛窝子,左边看看,右边看看,就付了钱。李大爷红脸膛,尖下巴,眼睛下面各有两道深深的皱纹,像两道垄沟。他人很小巧,接钱、递毛窝子脸都带笑,还从地上站起来,顺便夸我两句:“这是你家大少爷啊?一脸福相!”嗓音清亮,似有嗡嗡的回响。
现在想起来,李大爷的毛窝子质量的确属于上乘。别看毛窝子制作方式简单,但制作精美不易。好的毛窝子,除了鞋型漂亮,如一辆解放牌卡车,不歪不斜,还要结实;芦花磨光了,鞋茎还在,依旧端端正正。李大爷的毛窝子正符合这些标准。
毛窝子,最适宜陪伴山芋稀饭和咸菜。当人们的碗里有了大米饭、猪肉的时候,毛窝子渐渐被棉鞋取代,消失了踪影。有一年寒假,我带着孩子到街上闲逛。少有的寒冷,风呼呼地吹着,地上纸片和杂草飘起,沙沙响,无意中看见李大爷还在卖毛窝子,只是生意已经没有当年耶样红火了。我站在李大爷附近观察,好久没有一个人来买毛窝子。人们匆匆从他面前走过,没有一个人停下来,甚至连看都不看一眼。
李大爷还是当年那个模样,红脸膛,尖下巴,只是眼睛下面的皱纹变成三道,而且更深了。他坐在地上,两手抱膝,眼睛眯缝着,像在打盹,又像在思考着什么。
我在他面前停了下来,问:“还有人买毛窝子吗?”
听到我的问话,他睁了睁眼睛,咳嗽一声说:“嗯,有时有。都是老头老太太。”
他嗓音有点沙哑,面无表情,显然已经认不出我了。
“那就算了啵,这么大年纪了,还编它干什么?”我说。
“还是有人买的,”李大爷动了动身子,两只手从膝盖上放下来,眼睛看着我,“我也放不下这门手艺。过去会打毛窝子的,一个个都走了;在的,也打不动了。我还能走能动。唉,现在的小年轻,没有人愿意学这个手艺了。”
李大爷眼睛没有了早年的光亮,变得泛红和灰暗。
临走时,我买了一双毛窝子。路上,我告诉孩子:“这叫毛窝子。过去一到冬天,爸爸就穿着这个……”
“毛窝子……”儿子听了一阵大笑,“多难听。这也能穿吗?不扎脚啊?”
有一年暑假,我又上街闲逛。儿子已经大了,不愿意跟我上街。天气很热,让人喘不过气来,走几步就要擦擦汗。忽然,我发现自己又走到当年买毛窝子的地方,我惊讶地发现,竟然有人在卖毛窝子!天啊,这是夏天哎,有夏天卖毛窝子的吗?强烈的好奇心,让我走到卖主跟前。
很快,我认出了,卖主就是李大爷。不过,他的脸色已经变得黑紫,眼睛下面有四道皱纹了;整个脸盘好像被风干了一样,比过去缩小一半。眼睛半开半闭,眼睑有点溃烂泛红。
“夏天怎么卖起毛窝子啦?”我招呼道。李大爷像一个树墩,稳稳地戳在那儿,没有反应。
边上一个卖猪肉的中年人朝我摇摇手。“这个,听不见了,”他指指耳朵。“这个,有毛病了,”他指指脑袋。
“怎么回事啊?”
中年人说:“前几年,乡长带几个人逛街,说是省里的。其中一个像是当官的,指着毛窝子说:‘这个可以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李大爷不懂。乡长说,就是由公家发工资,派人跟你学徒,你打出来的毛窝子给人参观。李大爷高兴了,从那以后就整天惦念这件事情。以前光是冬天出来卖,现在夏天也来卖。他说:‘要是人家省里的人来找我找不到呢?’几年过去了,也没见人来过。李大爷不甘心,一年四季,逢集就来。”
不久,散集了。李大爷拎起毛窝子,要往肩上挂。胳膊抖抖的,挂不上去;中年人搭了把手才挂上,前面两双,后面两双。中年人又把拐杖递给他。李大爷拄着拐杖,佝偻着身体,左脚往前迈一步,停下;等右脚上前,跟左脚平齐,才把左脚再向前迈一步……
赶集的几乎走光了,只有李大爷的背影在街心摇晃。
望着李大爷的背影,我心里酸酸的。
暑假快结束了,我和孩子一起,骑着自行车上洪泽湖玩。走到东沙村,忽然看见不远处腾起一股浓烟,由细变粗,弥漫成一大片,像乌云似的。
“该不是失火了吧?我们去看看。”我和孩子用力踩着车子,赶往冒烟的地方。
原来不是失火。只见一个空旷的场地,堆满了毛窝子——足有几百上千双毛窝子!正被人点着了火焚烧。
一个中年男人,还在不停地从一间屋里往外面扔毛窝子。
“你们烧这个干吗呀?”我马上想起了李大爷,他就是东沙村的。
边上一个看热闹的说:“李大爷活着的时候,谁都不许进他的屋子。前几天死了,儿子打开门一看,一屋毛窝予。没法处理,就烧了。”
我捡起一双毛窝子。鞋型漂亮,不歪不斜,结结实实,芦花还在散发着清香。摸在手里,毛茸茸的,柔软舒适。
我带走了那双毛窝子。
到了洪泽湖边,回望东沙村上空,烟雾已经散尽,斜晖脉脉,蓝天澄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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