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已放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否可下调#】10月11日晚间,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后的问答。对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首套住房贷款,10月1日前已经放款了,利率是否可以下调的问题,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回应称,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假设贷款已经放款了,如果期限在1年以上,到年底仍然执行原利率,2023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下调后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如果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到贷款结清前仍然执行原利率,不再进行利率调整。
此外,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指出,这里的期限是指贷款发放时确定的贷款期限,不是开始偿还贷款后剩余的贷款期限。
需要注意的是,2023年1月的月最低还款额会与其他月份有所不同,原因是该月的月最低还款额是分段计息的,即2022年12月还款日之后到2022年12月31日之间按照原贷款利率计息,2023年1月1日到1月还款日之间按照下调后的利率计息。(新京报)
此外,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指出,这里的期限是指贷款发放时确定的贷款期限,不是开始偿还贷款后剩余的贷款期限。
需要注意的是,2023年1月的月最低还款额会与其他月份有所不同,原因是该月的月最低还款额是分段计息的,即2022年12月还款日之后到2022年12月31日之间按照原贷款利率计息,2023年1月1日到1月还款日之间按照下调后的利率计息。(新京报)
#泰国星暹新闻#【小伙结婚聘请摄影师拍照 看到成片被气晕!】
10月12日,一位年轻的脸书用户发帖狠狠吐槽一个自己雇来为婚礼拍照的摄影师,在网上引起了许多关注。这位用户表示,摄影师拍摄的照片让大家非常失望!因为照片拍得实在是太糟糕了,甚至让人觉得这是小孩子帮忙拍的。
这位摄影师提供的服务十分糟糕,不论是没有按时到达现场还是成片都让人非常恼火。他一共拍了536张图片,同一个角度有很多重复。数了数,从每个角落得到了不到100张可用照片,而且大部分照片都是在人后面拍的,仪式上的照片只有后视图。
摄影师的理由是参加活动的人很多,自己找不到前面的位置。但是他根本没有沟通就自己躲在后面拍照。新浪表示,活动人数不超过50人,且婚礼只举办一次,这是生命中唯一的时刻。但取而代之的是没有照片留作回忆,自己也打电话和摄影师沟通了,但他什么也没说。(编译:小鱼/信息来源:komchadluek)
10月12日,一位年轻的脸书用户发帖狠狠吐槽一个自己雇来为婚礼拍照的摄影师,在网上引起了许多关注。这位用户表示,摄影师拍摄的照片让大家非常失望!因为照片拍得实在是太糟糕了,甚至让人觉得这是小孩子帮忙拍的。
这位摄影师提供的服务十分糟糕,不论是没有按时到达现场还是成片都让人非常恼火。他一共拍了536张图片,同一个角度有很多重复。数了数,从每个角落得到了不到100张可用照片,而且大部分照片都是在人后面拍的,仪式上的照片只有后视图。
摄影师的理由是参加活动的人很多,自己找不到前面的位置。但是他根本没有沟通就自己躲在后面拍照。新浪表示,活动人数不超过50人,且婚礼只举办一次,这是生命中唯一的时刻。但取而代之的是没有照片留作回忆,自己也打电话和摄影师沟通了,但他什么也没说。(编译:小鱼/信息来源:komchadluek)
【关于对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的公告】#陕西发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工作要求,陕西省教育厅将对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往届非在职毕业生的高考生源地应为陕西省,在职人员工作单位及户籍所在地均为陕西省。
二、审核材料
(一) 应届毕业生。
1. 本人亲笔签名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见附件,一式3份,均需贴一寸证件照,以下简称《考生登记表》)。《考生登记表》中“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一栏需填写入学前陕西原户籍所在地地址。
2. 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原件。须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入校前所在省份(生源地)、入校及毕业时间、专业等信息。
3.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 本人确不能办理资格审核的省外高校学生可委托他人。受托人须带齐以上4项资料及经委托人、受托人签字确认的委托书,并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往届非在职毕业生。
1. 本人亲笔签名的《考生登记表》原件(一式3份,均需贴本人一寸证件照)。
2. 本人身份证、户口、国家承认学历(含同等学力)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 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个人档案托管证明。可由省、市、县人才交流中心出具证明。
(三)在职人员。
1. 本人亲笔签名的《考生登记表》原件(一式3份,均需贴本人一寸证件照)。“单位意见”一栏签署“同意”并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法人单位公章,没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盖章。
2.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学历(含同等学力)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 档案不在本单位的考生,可由省、市、县人才交流中心出具单位档案托管证明。
三、提交时间
硕士研究生:2022年10月12日-17日(工作日14:30-17:30,周末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博士研究生:因各校博士考试时间不统一,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核将分三个时段进行,请考生根据报考意向合理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第一时段:2022年10月25日-27日(14:30-17:30);第二时段:2022年12月8日-10日(14:30-17:30);第三时段:2023年2月21日-23日(14:30-17:30)。
四、其他事项
1. 资格审核工作由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负责。省教育厅将于材料提交时间截止后在省教育厅网站公示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自行取回经省教育厅盖章的《考生登记表》。陕西省硕士考生校验码相关事宜请咨询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请考生务必按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若本人无法前来,请委托人携带身份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委托书》。审核前可联系材料审核单位确定最新防疫政策(兰学成,029-82202285)。
3. 所有材料如有虚假,将追究本人及所在单位责任,并承担法律后果。
联系方式:
刘天宇(政策咨询),029-88668916
兰学成(材料审核),029-82202285
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路13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院)
邮政编码:710055
附件: 《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陕西省教育厅
2022年10月11日
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往届非在职毕业生的高考生源地应为陕西省,在职人员工作单位及户籍所在地均为陕西省。
二、审核材料
(一) 应届毕业生。
1. 本人亲笔签名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见附件,一式3份,均需贴一寸证件照,以下简称《考生登记表》)。《考生登记表》中“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一栏需填写入学前陕西原户籍所在地地址。
2. 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原件。须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入校前所在省份(生源地)、入校及毕业时间、专业等信息。
3.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 本人确不能办理资格审核的省外高校学生可委托他人。受托人须带齐以上4项资料及经委托人、受托人签字确认的委托书,并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往届非在职毕业生。
1. 本人亲笔签名的《考生登记表》原件(一式3份,均需贴本人一寸证件照)。
2. 本人身份证、户口、国家承认学历(含同等学力)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 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个人档案托管证明。可由省、市、县人才交流中心出具证明。
(三)在职人员。
1. 本人亲笔签名的《考生登记表》原件(一式3份,均需贴本人一寸证件照)。“单位意见”一栏签署“同意”并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法人单位公章,没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盖章。
2.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学历(含同等学力)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 档案不在本单位的考生,可由省、市、县人才交流中心出具单位档案托管证明。
三、提交时间
硕士研究生:2022年10月12日-17日(工作日14:30-17:30,周末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博士研究生:因各校博士考试时间不统一,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核将分三个时段进行,请考生根据报考意向合理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第一时段:2022年10月25日-27日(14:30-17:30);第二时段:2022年12月8日-10日(14:30-17:30);第三时段:2023年2月21日-23日(14:30-17:30)。
四、其他事项
1. 资格审核工作由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负责。省教育厅将于材料提交时间截止后在省教育厅网站公示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自行取回经省教育厅盖章的《考生登记表》。陕西省硕士考生校验码相关事宜请咨询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请考生务必按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若本人无法前来,请委托人携带身份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委托书》。审核前可联系材料审核单位确定最新防疫政策(兰学成,029-82202285)。
3. 所有材料如有虚假,将追究本人及所在单位责任,并承担法律后果。
联系方式:
刘天宇(政策咨询),029-88668916
兰学成(材料审核),029-82202285
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路13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院)
邮政编码:710055
附件: 《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陕西省教育厅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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