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元阳县工作成效“红黑榜”管理办 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
现将《元阳县工作成效“红黑榜”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元阳县工作成效“红黑榜”管理办法(试行)
红河州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
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 8 月 15 日
附件
元阳县工作成效“红黑榜”管理办法(试行)
按照县委县政府《元阳县关于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奋力推动元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方案》(元发〔2022〕4 号 )精神,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争先恐后、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公示对象
(一)14 个乡镇党委、政府。
(二)实行公务员法管理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级机关单位。
二、公示内容
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将全县主要经济指标、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重点工作及综合考评指标等(目录附后)作为上榜内容,对工作推进力度大、工作成效好、受到上级肯定表扬的进行“红榜”公示;对工作推进不力、工作进度滞后、被上级提出批评的进行“黑榜”通报。其中,主要经济指标只对 14 个乡镇排名。上榜理由包括:
(一)“红榜”上榜事项
1.获县级及以上通报表彰的;
2.形成先进典型在县级及以上宣传推广的;
3.把握政策及时到位,项目编制入库工作靠前,项目投资工作成效明显的;
4.重点工作成效突出,在全省、全州、全县“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中排名靠前的;
5.其他。
(二)“黑榜”上榜事项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受到县级及以上通报批评的;
2.项目投资工作推进缓慢的;
3.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
4.上级督查、巡视、巡察、审计等各类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
5.有其他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
三、实施程序
(一)报送。主要经济指标由县级数据提供部门按月按季对各乡镇进行排名,并将排名情况报县效能办;对纳入“红黑榜”清单的重要工作,由县级数据提供部门负责按照工作成效对各乡镇、县级各有关责任部门提出“红榜”“黑榜”名单意见(需注明上榜理由)报县效能办,由县效能办统筹审核发布。若县级部门未能及时提出,则由县效能办进行工作提醒;若提醒后仍未能提出,则将牵头负责的县级部门列入“黑榜”通报。上榜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
(二)核实。县效能办根据县委、县政府《元阳县关于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奋力推动元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对各单位报送的“红黑榜”意见进行核实,必要时按程序报审。
(三)发布。县效能办审定后于每月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书面通报,并通过媒体公示。
四、发布方式
(一)县级主要媒体公示。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新媒体、公共电子显示屏等相关媒体发布,协调移动、电信、联通公司推送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
(二)办公区域公示。县效能办、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指导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机关办公楼,元阳会堂,县机关食堂,县级办公地点独立的部门,14 个乡镇党委、政府办公楼等,通过电子显示屏进行发布。
五、结果运用
(一)限期督促整改。各乡镇、县级责任单位要针对“红黑榜”指出的问题,深入查找原因,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效能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实效。
(二)与年度考评挂钩。“红黑榜”公示结果与全县年度考评挂钩,计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成效考评分值。实行积分制管理,同一年度内每进入“红榜”1 次,加 1 分;同一年度内每进入“黑榜”1 次,扣 1 分。每个季度统计通报一次“红黑榜”上榜情况,全年四个季度平均得分计入综合考核总分。
(三)严肃追责问效。各乡镇同一年度内同一类事项进入“黑榜”1 次的由县委组织部进行书面提醒,由县委组织部对进入“黑榜”3 次的乡镇分管领导,进入“黑榜”5 次及以上的乡镇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县直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同一年度内单项指标进入“黑榜”1 次的由县委组织部进行书面提醒,由县委组织部对进入“黑榜”3 次的牵头单位及有关责任单位分管领导,进入“黑榜”4次的牵头单位及有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按照依规依纪依法、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达到问责标准的提交县纪委县监委进行问责。
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元阳县工作成效“红黑榜”清单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
现将《元阳县工作成效“红黑榜”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元阳县工作成效“红黑榜”管理办法(试行)
红河州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
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 8 月 15 日
附件
元阳县工作成效“红黑榜”管理办法(试行)
按照县委县政府《元阳县关于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奋力推动元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方案》(元发〔2022〕4 号 )精神,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争先恐后、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公示对象
(一)14 个乡镇党委、政府。
(二)实行公务员法管理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级机关单位。
二、公示内容
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将全县主要经济指标、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重点工作及综合考评指标等(目录附后)作为上榜内容,对工作推进力度大、工作成效好、受到上级肯定表扬的进行“红榜”公示;对工作推进不力、工作进度滞后、被上级提出批评的进行“黑榜”通报。其中,主要经济指标只对 14 个乡镇排名。上榜理由包括:
(一)“红榜”上榜事项
1.获县级及以上通报表彰的;
2.形成先进典型在县级及以上宣传推广的;
3.把握政策及时到位,项目编制入库工作靠前,项目投资工作成效明显的;
4.重点工作成效突出,在全省、全州、全县“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中排名靠前的;
5.其他。
(二)“黑榜”上榜事项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受到县级及以上通报批评的;
2.项目投资工作推进缓慢的;
3.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
4.上级督查、巡视、巡察、审计等各类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
5.有其他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
三、实施程序
(一)报送。主要经济指标由县级数据提供部门按月按季对各乡镇进行排名,并将排名情况报县效能办;对纳入“红黑榜”清单的重要工作,由县级数据提供部门负责按照工作成效对各乡镇、县级各有关责任部门提出“红榜”“黑榜”名单意见(需注明上榜理由)报县效能办,由县效能办统筹审核发布。若县级部门未能及时提出,则由县效能办进行工作提醒;若提醒后仍未能提出,则将牵头负责的县级部门列入“黑榜”通报。上榜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
(二)核实。县效能办根据县委、县政府《元阳县关于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奋力推动元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对各单位报送的“红黑榜”意见进行核实,必要时按程序报审。
(三)发布。县效能办审定后于每月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书面通报,并通过媒体公示。
四、发布方式
(一)县级主要媒体公示。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新媒体、公共电子显示屏等相关媒体发布,协调移动、电信、联通公司推送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
(二)办公区域公示。县效能办、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指导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机关办公楼,元阳会堂,县机关食堂,县级办公地点独立的部门,14 个乡镇党委、政府办公楼等,通过电子显示屏进行发布。
五、结果运用
(一)限期督促整改。各乡镇、县级责任单位要针对“红黑榜”指出的问题,深入查找原因,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效能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实效。
(二)与年度考评挂钩。“红黑榜”公示结果与全县年度考评挂钩,计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成效考评分值。实行积分制管理,同一年度内每进入“红榜”1 次,加 1 分;同一年度内每进入“黑榜”1 次,扣 1 分。每个季度统计通报一次“红黑榜”上榜情况,全年四个季度平均得分计入综合考核总分。
(三)严肃追责问效。各乡镇同一年度内同一类事项进入“黑榜”1 次的由县委组织部进行书面提醒,由县委组织部对进入“黑榜”3 次的乡镇分管领导,进入“黑榜”5 次及以上的乡镇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县直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同一年度内单项指标进入“黑榜”1 次的由县委组织部进行书面提醒,由县委组织部对进入“黑榜”3 次的牵头单位及有关责任单位分管领导,进入“黑榜”4次的牵头单位及有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按照依规依纪依法、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达到问责标准的提交县纪委县监委进行问责。
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元阳县工作成效“红黑榜”清单
【洛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五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立足职能职责,强化正风肃纪反腐,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24日,我市通报5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洛阳市国资委原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周玉甫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问题。2015年11月,周玉甫出资150万元(含受贿犯罪所得130万元),以某二手车交易市场公司名义入股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案发,经过转增股本和现金分红,周玉甫共取得股本100.0932万股、每股价值2.77元和现金分红3.3206万元。周玉甫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周玉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河南吉泰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洛阳市河阳投资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兵舰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2014年前后,张兵舰与洛阳市原吉利区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任克生(另案处理)以他人名义投资成立商贸公司、会计服务公司。2015年至2019年,张兵舰利用职务便利为其本人开办的两家公司承揽吉泰集团资产评估业务、吉利区中水厂配电项目,共计获利42万元。张兵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张兵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12月,张兵舰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55万元。
洛宁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刘海军违规插手工程,干预经济活动问题。2009年至2021年,刘海军利用职务便利,向下属工作人员说情打招呼,以及干预承包建设方工程发包,帮助建筑商梅某某承揽洛宁县公安局建筑项目土方工程,接受梅某某所送价值10.04万元轿车一辆、价值20万元小产权房一套;长期借用梅某某轿车一辆,并由梅某某承担车辆审验、保险等费用。刘海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7月,刘海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11月,刘海军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伊川县财政局采购办原主任杨少欣违规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问题。2012年至2013年,杨少欣利用职务便利,在伊川县财政局采购办代理招标伊川县土地局三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中,先后收受投标公司或投标人所送钱款共计10万元,帮助有利益关系的公司、个人中标。2014年至2018年,杨少欣在伊川县公路、教育和水利相关基建招标代理项目中,利用职权为其子实际控制的工程招标代理公司谋取招标代理业务。2021年9月,杨少欣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
新安县石井镇石井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徐书红串通投标插手工程项目问题。2017年至2018年,徐书红在石井社区两次易地扶贫搬迁镇区集中安置项目招投标过程中,通过组织多家公司串通投标的手段,使其本人挂靠的建设工程公司中标,涉及合同金额2979万余元。2022年4月,徐书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2年3月,徐书红因犯串通投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统筹:武平乐
审核:郭长伟
编辑:赵雪丽、孙丽
洛阳市国资委原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周玉甫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问题。2015年11月,周玉甫出资150万元(含受贿犯罪所得130万元),以某二手车交易市场公司名义入股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案发,经过转增股本和现金分红,周玉甫共取得股本100.0932万股、每股价值2.77元和现金分红3.3206万元。周玉甫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周玉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河南吉泰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洛阳市河阳投资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兵舰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2014年前后,张兵舰与洛阳市原吉利区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任克生(另案处理)以他人名义投资成立商贸公司、会计服务公司。2015年至2019年,张兵舰利用职务便利为其本人开办的两家公司承揽吉泰集团资产评估业务、吉利区中水厂配电项目,共计获利42万元。张兵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张兵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12月,张兵舰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55万元。
洛宁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刘海军违规插手工程,干预经济活动问题。2009年至2021年,刘海军利用职务便利,向下属工作人员说情打招呼,以及干预承包建设方工程发包,帮助建筑商梅某某承揽洛宁县公安局建筑项目土方工程,接受梅某某所送价值10.04万元轿车一辆、价值20万元小产权房一套;长期借用梅某某轿车一辆,并由梅某某承担车辆审验、保险等费用。刘海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7月,刘海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11月,刘海军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伊川县财政局采购办原主任杨少欣违规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问题。2012年至2013年,杨少欣利用职务便利,在伊川县财政局采购办代理招标伊川县土地局三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中,先后收受投标公司或投标人所送钱款共计10万元,帮助有利益关系的公司、个人中标。2014年至2018年,杨少欣在伊川县公路、教育和水利相关基建招标代理项目中,利用职权为其子实际控制的工程招标代理公司谋取招标代理业务。2021年9月,杨少欣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
新安县石井镇石井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徐书红串通投标插手工程项目问题。2017年至2018年,徐书红在石井社区两次易地扶贫搬迁镇区集中安置项目招投标过程中,通过组织多家公司串通投标的手段,使其本人挂靠的建设工程公司中标,涉及合同金额2979万余元。2022年4月,徐书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2年3月,徐书红因犯串通投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统筹:武平乐
审核:郭长伟
编辑:赵雪丽、孙丽
【江苏通报今夏秸秆焚烧“第一把火”】#秸秆禁烧# 6月2日,兴化市存在多处秸秆焚烧火点,严重影响当地空气质量。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6日印发《关于2022年夏季秸秆焚烧“第一把火”的通报》,要求泰州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汲取教训,认真查找原因,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露天秸秆焚烧不仅破坏土壤结构、污染空气,更易引发火灾、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省各地夏、秋两季开镰时间,综合确定我省2022年禁烧时段为5月25日—7月20日、10月10日—12月31日。当前,江苏已进入夏季秸秆禁烧的关键时期。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对发现火点面积大、数量多的地方及时予以公开曝光,提请有关部门严肃追责问责。(新华日报 许海燕、乌恩奇达来)
露天秸秆焚烧不仅破坏土壤结构、污染空气,更易引发火灾、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省各地夏、秋两季开镰时间,综合确定我省2022年禁烧时段为5月25日—7月20日、10月10日—12月31日。当前,江苏已进入夏季秸秆禁烧的关键时期。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对发现火点面积大、数量多的地方及时予以公开曝光,提请有关部门严肃追责问责。(新华日报 许海燕、乌恩奇达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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