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载光阴似箭,三旬惊立眼前。岁月资历短浅,现景未能如愿。艳羡他人,厌恶己身。善于立志,乏于坚持。嫉愤堕落,思虑过多。自我中心,意识延伸。好于饮酒,其量堪忧。小心翼翼,战战兢兢。人群不适,个体孤独。近而立之年未立,处弱冠之时甚弱。 在许多个夜晚总会想,生活这般,我这般,未来这般,何苦?
睁眼闭眼间,都是过往,仿佛走不向将来。困于那一年,那一年的事情过于惊艳,璀璨了我的整个人生,未来的每一天,都将是安稳,平淡毫无激情的。热情褪去后的生活,不会回归于柴米油盐,只会止步于纷争无限。我希望我还是我自己,还是以前那个爱好文艺的青年。偶尔写写诗、读读书、做做梦,也发发呆、叹叹气、流流泪。不因生活的鞭打,失去眼中的光芒;不因感情的不幸,而不再相信爱情;不因曾经的错误,一遍遍惩罚自己。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应该有内心的一点诗意和远方的风景。 这些年,做了许多改变,只为心中不变,现实把我和心中所念越推越远。如今的生活乏味到一成不变,就像小破岛的天气,四季盛夏从不曾变,现实燃烧着我心里的过往,未来冰冻着当下身体的行动。我想看漫山红叶,满树樱花,想要冬日的极光,夏日的彩虹。这些在何处都可有,却偏偏没有一处是我所想,唯有你展现的一切,好与坏便是我的最爱。我想有光为我而照,有人为我而来,但不能了… 往日往年的遗憾,就在我与下一场秋风相拥时弥补给我吧。
今天,我和你在印度尼西亚执手 https://t.cn/RyhXg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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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鹦鹉是我在网上买的,不是我自己抓的,怎么要判刑?”老陈做梦都没想到,自己养龟养鸟的爱好,让自己有了牢狱之灾。原因是他花75元在网上买了2只鹦鹉,但这鹦鹉的来头却不简单,所以被判刑1年9个月,还要交5000元的罚款。
老陈50多岁,平日无聊没有什么好爱,就喜欢在家捣鼓点花花草草,还喜欢养鱼养龟。后来,老陈更是对鹦鹉产生了兴趣,通过网购平台,买了2只棕头牡丹鹦鹉。快递到家后,老陈爱不释手,整日在家逗鸟为乐。可没想到,警方却找上了门。
原来,警方收到线索,发现老陈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于是上门调查。警方在现场发现了疑似2只野生的乌龟和4只鹦鹉。后来,带回去做鉴定后,发现鹦鹉存在问题。原来,老陈在某平台上买的的2只鹦鹉,其实不是桃脸牡丹鹦鹉,而是原产于非洲,在我国基本都是人工繁育,被列为“近危”保护物种,市场价大概10000元一只。
所以,警方认定老陈的行为属于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审,老陈被判处了1年9个月,还要交罚金5000元。判决下来后,老陈很不服气,觉得处罚太严厉,表示要上诉。(案例来源:广东省汕头市中级法院)
那么,老陈为什么要选择上诉呢,他不服气的理由是什么呢?
1、老陈说自己买鹦鹉之前,不知道这鹦鹉的品种,而且是在正规网购平台网上买的,他潜意识就觉得这东西就是合法的。就算他有过错,也是无心和无意的,应该要以过失犯罪处理,减轻对他的处罚。
2、鹦鹉只花了75元,从支付的钱上也可以看出,他买的是普通的品种,他怎么会知道这鹦鹉会有来头?就算追究责任,也应该是追究卖家的责任,怎么会先处罚他呢?而且平台是受监管部门审批和监管的,卖家难道没责任吗?
3、他主动认罪,检方一开始也说了,他认罪态度好,对他的量刑建议是1年刑期和3000元罚金。可是开庭后,检方却临时变卦,把量刑建议改成了1年6个月至2年,罚金5000元,这点让他更难接受。
但是,法院还是驳回了老陈的上诉,理由有以下几点:
1、老陈确实是无证饲养,不符合相关规定。
2、一审已经酌情考虑到老陈的犯罪事实和性质,已经对他从轻处罚。
3、老陈当庭表示不认可检方的量刑建议,虽然是自愿认罪,但不具备认罚的情节,所以不适用认罪认罚的制度。
综上所述,二审还是维持了原判。可能有网友觉得老陈挺委屈的,但是你要知道,没有市场就没有伤害,正是因为有了老陈这样的人,所以很多人才会去抓捕濒临灭绝的动物赚钱。而且,饲养鹦鹉也不是随便养的,要有相关的证,老陈和很多朋友一样,对此一点都不了解。
希望老陈能吸取教训,以后多了解清楚了,再去养小动物。另外,希望相关的平台能够加大审查和提醒的义务,不然会有更多的老陈出现。
还有网友有疑问,能在正规网购平台上买到?为什么卖家无罪,买家有罪?这是为啥?如果你知道,欢迎留下看法。另外,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
老陈50多岁,平日无聊没有什么好爱,就喜欢在家捣鼓点花花草草,还喜欢养鱼养龟。后来,老陈更是对鹦鹉产生了兴趣,通过网购平台,买了2只棕头牡丹鹦鹉。快递到家后,老陈爱不释手,整日在家逗鸟为乐。可没想到,警方却找上了门。
原来,警方收到线索,发现老陈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于是上门调查。警方在现场发现了疑似2只野生的乌龟和4只鹦鹉。后来,带回去做鉴定后,发现鹦鹉存在问题。原来,老陈在某平台上买的的2只鹦鹉,其实不是桃脸牡丹鹦鹉,而是原产于非洲,在我国基本都是人工繁育,被列为“近危”保护物种,市场价大概10000元一只。
所以,警方认定老陈的行为属于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审,老陈被判处了1年9个月,还要交罚金5000元。判决下来后,老陈很不服气,觉得处罚太严厉,表示要上诉。(案例来源:广东省汕头市中级法院)
那么,老陈为什么要选择上诉呢,他不服气的理由是什么呢?
1、老陈说自己买鹦鹉之前,不知道这鹦鹉的品种,而且是在正规网购平台网上买的,他潜意识就觉得这东西就是合法的。就算他有过错,也是无心和无意的,应该要以过失犯罪处理,减轻对他的处罚。
2、鹦鹉只花了75元,从支付的钱上也可以看出,他买的是普通的品种,他怎么会知道这鹦鹉会有来头?就算追究责任,也应该是追究卖家的责任,怎么会先处罚他呢?而且平台是受监管部门审批和监管的,卖家难道没责任吗?
3、他主动认罪,检方一开始也说了,他认罪态度好,对他的量刑建议是1年刑期和3000元罚金。可是开庭后,检方却临时变卦,把量刑建议改成了1年6个月至2年,罚金5000元,这点让他更难接受。
但是,法院还是驳回了老陈的上诉,理由有以下几点:
1、老陈确实是无证饲养,不符合相关规定。
2、一审已经酌情考虑到老陈的犯罪事实和性质,已经对他从轻处罚。
3、老陈当庭表示不认可检方的量刑建议,虽然是自愿认罪,但不具备认罚的情节,所以不适用认罪认罚的制度。
综上所述,二审还是维持了原判。可能有网友觉得老陈挺委屈的,但是你要知道,没有市场就没有伤害,正是因为有了老陈这样的人,所以很多人才会去抓捕濒临灭绝的动物赚钱。而且,饲养鹦鹉也不是随便养的,要有相关的证,老陈和很多朋友一样,对此一点都不了解。
希望老陈能吸取教训,以后多了解清楚了,再去养小动物。另外,希望相关的平台能够加大审查和提醒的义务,不然会有更多的老陈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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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我小的时候在贴吧非常流行的时候我就特别爱去平行宇宙吧[思考]当时纯粹因为天生就爱好这些东西,喜欢比较神秘的。后来当我这两年看到说当做梦梦见的事情,醒来后很久不忘就可能是平行宇宙真实发生的事情,我就感觉我好像越来越相信会有平行宇宙[并不简单]梦里的事情有时候发生的不是现在的年代还那么真实的自己的事情[并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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